具体申报步骤:
1、申报人向学校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表格栏目不得增减)并通过学校初审后,由学校在“职称评定系统”中为申报人创建账号。
对未通过学校推荐,学校不得分配账号。申请人的《申报表》用小燕尾夹夹着上交(请不要装订或粘紧)。
2、已创建账号的申报人,进入“个人职称申报”版块(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按照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打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信息录入表”,本人签字确认后,放入纸质申报材料袋。
3、学校审核纸质材料和网络申报信息,核实申报人填写的评委会、专业、职称等信息无误,确保上传系统的论文代表作、业绩成果和证书证明材料、在职在岗证明等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并能在系统中完整清晰打开,然后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
4、市教体局组织各中职学校职称工作负责人审核申报人材料。市教体局和人社局在审核通过人员《申报表》上加具意见并盖公章后。
5、市教体局扫描审核通过人员的《申报表》和《推荐表》,并将PDF文件上传到职称评定系统。全部申报人员材料上传后,通过“中职职称评定系统”打印《申报人员详细信息表》,按照要求,连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省教育厅。
扩展资料:
申报评审条件:
1、申报人提供的工作经历(能力)材料、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都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
2、资格条件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1999〕27号)执行。
3、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博士学位获得者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或完成的方为有效。
4、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做统一要求,成绩仅作为参考。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用人单位在职称申报推荐环节增加相关要求。
5、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申报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时需提供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系统打印的2015年、2016年、2017年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申报讲师及以下职称评审可不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但学校和申报人要确保申报人符合继续教育条件要求。
参考资料来源:中山教体政务网 ——关于2018年中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