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思想总是与他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认识与判断和对国情的分析与认识密切关联。一方面,正确分析和解决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和私人资本主义问题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理论中最富创新的部分;另一方面,他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出现失误的重要根源是他脱离国情对民族资产阶级和私人资本主义认识和处理的失误造成的。
一、苏区和革命根据地要保护私人经济,保护和发展私营工商业
中国共产党一建立,就在“一大”纲领中旗帜鲜明地提出要一律“消灭资本家私有制”。虽然党的“二大”制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但从‘阶级立场”出发,往往会导致“左”的错误发生。事实也确实如此,在大革命时期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私营工商业不断受到打击。
毛泽东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思想首先是在与对待私人经济和私人资本的“左”倾错误的斗争中逐步深化和发展起来的。1928年5至6月间,毛泽东在作《永新调查》期间,针对有些人采取没收工商业者财产的过左政策,曾亲到实地调查,纠正了这种错误。1929年7月,在毛泽东指导下,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政治决议案》提出“对大小商店应采取一般的保护政策”,1930年10月,毛泽东在给湘东特委的信中,指出“对于资本问题,我们认为目前无条件没收一切工厂和商店,是不对的,应该没收反革命的商店与军阀,官僚资本的工厂商店”。1934年1月22日至2月1日,毛泽东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代表大会的报告中,一方面指出,要“争取国营经济对私人经济的领导,造成将来发展到社会主义的前提”,另一方面又指出“我们对于私人经济,只要不出政府法律范围之外,不但不加阻止,而且加以提倡和奖励。因为目前私人经济的发展,是国家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所需要的。私人经济不待说,现时是占着绝对的优势,并且在相当长的期间内也必然还是优势'它是革命根据地最主要的经济成分之一,“所以尽可能地发展国营经济和大规模地发展合作社经济,应该是与奖励私人经济的发展,同时并进的”在这一阶段,毛泽东主张保护私营工商业。一方面,是从革命根据地经济困难的实际出发的。另一方面,是立足国情,对帝国主义资本和民族资本采取不同的态度:没收帝国主义在华资本,保护和发展苏区和革命根据地内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
毛泽东领导地位的初步确立和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使他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认识进一步深化。1935年1月,中共中央在遵义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在事实上确立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正确领导。同年12月27日毛泽东在陕北瓦窑堡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上作了《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的报告,标志着党对私人资本主义的认识和政策开始走向成熟。在该文中,毛泽东对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特征和历史表现,对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内部矛盾和分裂的客观必然性,对重新建立统一战线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后,他指出“共产党人现在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他们能够善处自己,又能够善处同盟者”,“工人阶级的利益同民族资产阶级也是有冲突的……但是民族资产阶级如果参加反帝国主义的统一战线,那么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就有了共同的利益关系。”应该如何对待私有财产、私人资本主义呢?“人民共和国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时代并不废除非帝国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没收民族资产阶级的工商业,而且还鼓励工商业的发展。任何民族资本家,只要他不赞成帝国主义和卖国贼,我们就要保护他。在民主革命阶段,劳资间的斗争是有限的。人民共和国的劳动法保护工人的利益,却并不反对民族资本家发财,并不反对民族工商业的发展,因为这种发展不利于帝国主义而有利于中国人民”在这一报告中,毛泽东初步总结了党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认识的曲折历程,并对保护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思想给以理论上的证明,标志着党关于保护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思想的基本确立。
二、新民主主义社会需要私人资本主义的广泛发展
抗日战争时期是党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认识稳定发展的时期,也是政策上处理比较好的时期。这主要是因为党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已经形成。1939年5月4日,毛泽东在延安纪念“五四运动”20周年的讲演中说:“我们现在干的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民主主义的革命,我们所做的一切不超过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范围”。因此,现在还不应该破坏一般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制,还应当允许资本家存在,将来实现社会主义了才不要资本家。同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又指出:新民主主义经济“是把帝国主义者和汉奸反动派的大资本企业收归国家经营,把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农民所有,同时保存一般的私人资本主义的企业,并不废除富农经济'这种新式的民主革命,虽然在一方面是替资本主义扫清道路,但在另一方面又是替社会主义创造前提。它“不破坏任何尚能参加反帝反封建的资本主义成分,“在革命胜利之后,因为肃清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障碍物,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社会中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
1940年1月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进一步发展了他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思想。中国革命的全部结果是: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另一方面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他还重申了在未来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废除富农经济,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计民生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毛泽东不但从理论上阐述了在未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经济要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还提出要在边区和抗日根据地内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思想。1940年9月23日,毛泽东在杨家岭作的《时局与边区问题》的报告中指出:“边区有四种经济,国营经济、私人资本主义、合作社经济、半自足经济。私人资本主义要节制,但非打击,更非消灭”同年12月25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写《论政策》的党内指示,在具体的经济政策中,毛泽东阐述了必须避免过左、转变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政策思想:劳动政策切忌过左,加薪减时,均不宜过多。劳资间在订立契约后,工人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必须使资本家有利可图。同时,他还主张应该吸引愿来的外地资本家到抗日根据地开办实业。奖励民营企业,鼓励私人投资,鼓励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1941年4月19日,他在《农村调查》的跋中,指出“在劳动政策方面,是适当地改善工人生活和不妨碍资本主义经济正当发展的两重性政策”。在目前的农村根据地,主要的经济成分是私营的,要“让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得到发展的机会'“保护社会经济的有益的资本主义成分,并使其有一个适当的发展”,“不要把反对党内资本主义思想的斗争,错误地移到社会经济方面,去反对资本主义的经济成分”
1942年1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第一次公开承认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步性和合理性,“承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这中国现时比较进步的方式”,“故党的政策,不是削弱资本主义和富农生产,而是在适当的改善工人生活条件,同时奖励资本主义生产,奖励富农生产”。在党的“七大”前后,党和毛泽东明确肯定了未来的新民主主义社会要广泛地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的思想。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在新民主主义国家制度下,除国营经济、合作经济和个体经济外,一定要让私人资本主义在不操纵国计民生的范围内获得发展的便利,才能有益于社会的向前发展。这种发展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对于全国各阶层人民都是有利的。我们现在提倡新民主主义的资本主义,中国应该发展能够帮助社会主义前进的资本主义。毛泽东指出,《论联合政勝与《新民主主义论》不同之处在于“确立了需要资本主义的广大发展”第275页)针对党内存在的对资本主义的某些不正确的认识,例如,那种害怕资本主义的倾向,希望中间不经过发展资本主义的阶段,而直接由封建经济发展到社会主义经济的民粹主义思想,以及为了消除党外对党的政策的误解和怀疑,毛泽东说,“我们的回答这样简单: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回避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现在的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181(1060页。毛泽东还进一步指出,“那些一口否认中国应该让资本主义有必要发展的人,其实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对于人民群众的欺骗手段,是存心与中国人民为敌,是不让中国的经济得到发展的空谈和欺骗”。
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在论及保护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中国需要资本主义有一个广大的发展时,反复强调中国经济落后这一基本国情,“这是经济落后的中国在民主革命胜利之后不可避免的结果”,“这是因为中国经济还十分落后的缘故”,“我们的资本主义太少了”,等等。中国经济的落后,在当时,一方面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落后,中国是一个农业国,社会经济中大约有90%是分散的个体农业经济和手工业经济,现代工业经济仅占整个经济的10%左右,没有经历过工业革命,缺少现代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这一时期,毛泽东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思想是来源于对中国国情的深刻分析,同时,又体现了他顺势应变,灵活地把短期目标和长远目标相结合的原则。因为,当时的国际国内政治形势和我们党所处的地位,事实上已使我们党做好了加入联合政府,走长期议会斗争道路的准备。“我们还是钻进去给蒋洗脸,而不要砍头。这个弯路将使我们党在各方面达到成熟,使人民更觉悟,然后实现新民主主义的道路。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向社会主义的转变,要使私人资本主义由充分利用转向逐步限制和改造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毛泽东对抗战以来关于民族资本主义的思想进行了系统的概括总结。明确提出新民主主义的三大经济纲领和新民主主义国民经济的指导方针,将保护民族工商业和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纲领化、方针化,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作了定位。
1947年12月25日,毛泽东在“十二月会议”上所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报告中将他的关于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思想明确地概括为新民主主义三大经济纲领,并使保护民族工商业成为三大经济纲领之一;新民主主义国民经济的指导方针,必须紧紧追随着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这个总目标;并指出,“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性,广大的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经济,即使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在一个长时期内,还是允许它们存在;并且按照国民经济的分工,还需要它们中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部分有一个发展;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对资本主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这一定位,使党与民族资产阶级继续保持团结合作。在政治上,扩大和巩固了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经济上,使民族资本主义经济避免了大的动荡而最终得以较为完整地保留。
大决战前夕,党中央于1948年9月8日至13日在西北坡召开了一次政治局会议。毛泽东在报告中重申了“七大”关于发展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精神,但他在会议的结论中又郑重指出:“现在点明一句话,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就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这句话预示着毛泽东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思想将会发生重大变化。
1949年3月,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党规定了新中国的经济由国营经济、合作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五种经济成分构成。同时,还明确规定了对资本主义要采取限制的方针:“中国资本主义的存在和发展,不是如同资本主义国家那样不要受限制任其泛滥的。它将从几个方面被限制一在活动范围方面,在税收政策方面,按照各地、各业和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对于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但是,为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利益,为了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的现在和将来的利益,决不可以对资本主义经济限制得太大太死,必须容许它们在人民共和国的经济政策和经济计划的轨道有存在和发展的余地。”那种认为可以很快地消灭私人资本的观点,是“左”倾机会主义或冒险主义的观点。同时,由于“中国的私人资本主义工业,占了现代化工业的第二位,它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力量,”“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这样,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明确把私人资本主义列入到新民主主义五种经济成分之中,对私人资本主义利用和限制的政策更加具体化。
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三中全会上批评了党内有些人提前消灭资本主义的想法,“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是不适合我们国家情况的,,|10|<第19页。。从政治上说,资产阶级还有积极的进步的一面,我们还要尽量利用它的积极性进步性。从经济上来说,今天我们的国营经济还不能完全代替它。新中国初期,国民经济的迅速恢复,是与党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又利用又限制的政策分不开的。很可惜,这一正确政策没有能长期坚持下去。1952年6月,毛泽东改变了民族资产阶级是中间阶级的看法。“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后,故不应当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这是毛泽东改变他过去对民族资产阶级和私人资本主义认识的一个重要信号。9月以后,毛泽东在如何认识新民主主义社会、怎样和何时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些重大问题上,如何对待资本主义经济,怎样和何时对它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等问题上,主张从现在起就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等形式,用15年或更长一点时间逐步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后,毛泽东多次告诫:不要太急,急了要犯“左”倾机会主义错误。但是,到1955年夏,毛泽东自己“急了,批判“小脚女人”并断言“1955年正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决定胜负的一年,|10<第233页。。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步伐的猛烈加剧而加快了。到1956年底,原本计划用15年或更长一些时间才能完成的事情,仅用三年多一点的时间就完成了。1956年9月党的“八大”宣布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
四、社会主义社会要使“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和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
建国前后,毛泽东关于私人资本主义问题的思想,是以“有利于国计民生”作为根本条件的。但这并不等于说,毛泽东认为私人资本主义可以长期存在下去。毛泽东在考虑如何利用和限制私人资本主义的同时,也总是在考虑中国如何避免走向资本主义的大问题,因为他一贯认为新民主主义的前途只能是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就是在中国消灭私人资本主义,即通过公私合营的方法,逐步把资本主义的工商业由资本主义私有制转变为国家所有制。正是在对资本主义改造的过程中,毛泽东明确提出了让资本主义绝种的观点。
1953年6月中旬,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的讲话中,批评了刘少奇等人“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观点,指出:“所谓过渡时期,就是很剧烈很深刻的变动。按照它的社会深刻性来说,资本主义到15年基本绝种了。过去枪炮很激烈,不决定资本主义绝种”1955年10月,在扩大的七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再次说明“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资本主义绝种,要使它在地球上绝种,变成历史的东西。”“资本主义这个东西是历史上发生的,也是要死亡的。它有一个很好的地方去,就是'睡’到土里头去”。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让资本主义绝种,只不过是彻底消灭资本主义的另一种表达形式。
只不过这种表述过于绝对,含有“左”倾色彩,以至对以后的认识和实践不能不产生负面影响。此后,毛泽东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消极作用一直看得过重,好象不排斥资本主义就建不成社会主义。1966年“文革”开始以后,他又错误地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小生产会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大批地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在所谓“大批资本主义,”“割资本主义尾巴”“堵资本主义的路”等口号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围、追、堵、截”到1978年全国除剩下15万个体劳动者外,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已经基本绝迹。
从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规律上,私人资本主义是要灭亡的。问题在于,在私人资本主义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还没有发挥出来之前,尚有生存空间时,有没有必要和能不能让其绝种。1956年12月毛泽东虽然针对当时“地下工厂”、“地下商店”、“白天社会主义,晚上资本主义,现象,提出过“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新经济政策’。这就是说,在所有制结构上,要在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适当保存和发展一些资本主义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并引进华侨投资。这样做可以使国营经济、合作经济有个“对立面”保留一定的竞争机制。这是毛泽东在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所有制结构方面的一束思想火花,但未能在实践中真正贯彻执行,而且此后再也没有见他提出类似的观点。如果说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又大又全”那么通过使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也绝种,使我国的社会主义又具有‘纯而又纯’,的特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