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分地区观察农民收入结构变化发现,尽管家庭经营性收入仍是当前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农民收入增长的源泉发生了本质的变化:由过去靠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转变为主要依赖劳动报酬性收入的增长,同时,增长来源出现单一化。这些变化意味着,农民收入问题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它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农业问题,也非“三农”问题所能涵盖,而是一个越来越多地和非农就业问题相关联的问题。农民增收问题的核心就变成了如何解决农民的非农就业问题。
关键词:农民收入、增长源泉、就业
原载《中国农村观察》2004年第1期
1978年开始实施的改革开放政策极大地推动了农民收入的增长。1978~1984年是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年均增长率高达15.9%.这一时期,农民收入增长的推动力主要归功于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增长的来源主要是家庭经营性收入。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体制变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逐渐减弱,以农业为主的家庭经营收入已不再能维持高速增长,农民收入开始出现波动性增长。1984~1990年,农民实际纯收入年均递增4.2%.其中,1985年和1988年是两个增长相对较高的年份,增长率分别为7.9%和9.3%;1986年和1987年增长相对缓慢,增长率分别为2.9%和2.8%;而1989年更是出现了实际纯收入负增长的情况,农民收入比上一年减少1.6%。
进入90年代之后,虽然农民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依然占据着较高比重,但增长的来源发生了较大变化:非农收入增加逐渐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随着农产品价格的提高、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以及农民外出打工的增加,进入90年代之后,农民收入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恢复性增长。在1990年增长1.8%和1991年增长2%之后,农民收入出现了1993~1997年连续5年的高速增长。1997年之后,农民收入的增幅开始下降,农民收入开始进入缓慢增长的阶段,农民收入进一步增加变得非常困难,如何提高农民收入已经成为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艰巨任务。
一、农民收入结构和增长源泉变化
我国的农业是一种典型的资源约束型农业,耕地面积按20亿亩计算,人均只有约1.5亩,这就决定了农业生产终将受到“耕地资源”瓶颈的制约,进而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家庭经营性收入注定无法成为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源泉。
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使粮食产量在80年代初期出现快速增长,但体制因素的能量迅速释放之后,粮食产量随之出现徘徊局面。至80年代中后期,在我国某些重要的产粮区,如四川绵竹县等,谷物生产效率已经接近当地耕地光热水土条件下的生产潜力;在我国苏南一些地区,复种指数曾达200%,精耕细作也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理论上说,在粮食单产无法提高的情况下,增加农业收入还可以通过扩大规模来实现,但由于人口规模庞大,我国农户的耕地规模却呈现不增反降的趋势。我国每个农业劳动力(包括农业中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劳动力)在80年代初期平均每人占有耕地近7亩,而到1997年,这一数字减少到每人4.3亩(按总耕地面积20亿亩计算)。因此,在单产增长潜力有限,农户耕地规模又无法扩大的情况下,靠经营土地不再能够维持收入的增加。
经营农业很难使收入继续增加,这一点恐怕没有谁比农民自己认识得更清楚。农民要想增加收入除了在农业之外寻求增加收入的途径别无选择,而在农业之外寻求增加收入的途径其实就意味着寻求非农就业的机会。对于农民来说,非农就业机会无非包括两类,一类是当地的非农工作机会;另一类为外地的非农就业机会。
乡镇企业是为农民提供本地非农就业机会的主要阵地,乡镇企业在增加农民收入中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1985~1992年我国乡镇企业总产值净增长5.59倍,其中工业产值净增长6.46倍,而同期全国相应产业的产值增长仅分别为1.22倍与1.71倍。因此,这一期间乡镇企业发展速度远远超过全国平均发展速度。尽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这一期间呈现扩大趋势,由1.72倍扩大为2.33倍,但乡村居民中,乡镇企业职工收入增长幅度与城市居民基本持平。这从农村居民纯收入中生产性收入的增长中看得也很清楚。同期,农民的农业生产性收入8年中仅增长0.15倍,年均增长1%稍强,而非农收入增长甚快,为农业性生产收入增长的5倍。当然,在本地非农就业中,村干部、教师和医生等职务也是其重要选择,但这类非农工作机会非常有限,对于大多数农民来说,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事实正是如此。有研究表明(Zhao,1997),农民首先选择在本地非农就业,在无法在本地实现非农就业的情况下才选择外地的非农就业机会。而且,选择到外地从事非农就业的农业劳动力大多以“离土不离乡”的方式进行。例如,1980~1997年,新增农业劳动力1.41亿,其中,真正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仅增加2527万人,剩下的1.16亿则属于“离土不离乡”农业劳动力转移。国家统计局和劳动部的调查显示,1999年,全国到乡以外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有5203万人,比1998年增加268万人,其中,到省外就业的有2115万人;2000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达到6134万人,又比1999年增加930万人,其中到省外就业的有2824万人。2001年,外出农村劳动力的最新统计数字则达到9000万人以上(张红宇,2001)。
因此,在80年代中后期农业收入增加变得困难之后,非农就业的工资性收入就成了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其增长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也越来越大。截止到2000年,农业收入不仅不能使农民收入增加,而且对农民收入增加的贡献率呈现负值;农民收入增加几乎完全要依赖工资性收入的增加。表1是1993年以来农民收入的结构变化,并计算了收入来源对增长贡献的变化情况。
从构成上来看,家庭经营收入和劳动报酬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二者相加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1993年为95%,到2000年这一比例仍然高达94%,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转移性收入和家庭财产性收入两项收入合在一起占农民收入的比例一直维持在5%左右。但是,劳动报酬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相对重要性则发生了较大变化。劳动报酬收入在收入中的比重不断增加,由1993年的21%增加到2000年的32%,增加了11个百分点,平均每年上升一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重要性逐渐降低:1993年家庭经营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为74%,到2000年,这一比重减少到63%,共减少11个百分点。家庭经营性收入减少的幅度正好等于劳动报酬性收入增加的幅度。
与农民收入构成所发生的变化相比,农民收入来源对增长贡献的变化则是根本性的。在农民收入的4项来源中,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对增长的贡献呈现较大波动,其对收入的贡献有时为正、有时为负,但劳动报酬和家庭经营的贡献却发生了“稳定的”和“质的”变化。劳动报酬在1994年时对农民收入的增长贡献还只有26%多一点,但这一数字呈现出迅速增加的趋势,到1998年时,劳动报酬对收入增加的贡献开始超过50%,2000年则超过了100%.而家庭经营性收入的贡献则发生了完全相反的变化,1994年时,农民收入增长的一半以上仍然可以由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长来解释,但这一数字呈现迅速下降的趋势。到1998年,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长仅能解释农民收入增长的不足1/4,而在2000年,家庭经营性收入已经无法为农民收入的增加提供任何显着的贡献。
更进一步地分析可以发现,目前,家庭经营收入对收入增长的微弱贡献也主要归功于家庭经营中非农产业收入的贡献。1997年,农民得到的工资性报酬收入为515元,增长14%,增加额占纯收入增加额的近70%.1998年,家庭经营非农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人均收入273.6元,比1997年增加21.6元,增长8.2%;农民得到的工资性报酬收入人均573.6元,增加59元,增长11.5%;两项增加额合在一起占纯收入增加额的111%,从而,家庭经营农业的收入增长实际上呈现负增长。1999年和2000年收入增长也主要靠这两项收入的增长。1999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了56.6元,家庭经营第二、第三产业收入增长了35.8元,两项合计占纯收入增量的172%;2000年,3项指标分别是72元、29元和235%(鲜祖得,2001)。
二、农民收入结构和增长变化的地区特征
要对农民收入认识得更清楚,分地区来观察是非常必要的。1978年,3类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较大,东部明显高出中、西部地区,中部、西部地区比较接近,它们分别为172元、133元、120元,但到2000年,3类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名义值分别为3476元、2071元和1565元,东部地区增长明显快于中、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名义增长率为14.6%;其次是中部地区,年平均名义增长率为13.3%;最后是西部地区,年平均增长率为12.4%.在3类地区中,东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快于人均名义GDP 的增长率,中部和西部地区城镇人均名义增长率也接近于人均名义GDP 的增长率(见图1)。3类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虽然与经济增长速度基本一致,但是由于地区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起点不同,长期经济增长不仅没有缩小地区之间收入差距,反而造成地区之间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进入90年代中期之后,中国农业生产供求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供求总量上,随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很大提高,我国基本结束了过去农产品供给短缺的状态,出现了农产品供大于求的局面。二是在供求结构上,随着消费需求结构的转变,低质量的大宗农产品不断出现“卖难”问题,相比之下,高质量的农产品又供不应求。这意味着,农业生产结构需要根据市场变化来进行调整。三是农产品价格从1996年开始一直下降,到目前仍处于低迷状态。因此,过去依靠增加产量实现农民增收的家庭经营方式已不复存在。在农业收入占中、西部地区家庭经营收入和农民收入的主要部分的情况下,随着农产品价格的不断下降,家庭经营收入对农民收入的贡献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逆转,由正变负,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增长也越来越依靠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的贡献。
农民收入之所以存在着严重的地区差距,不同地区农户所拥有的要素禀赋差异和非农部门发展状况是重要的决定因素。根据相关研究(Rozelle ,1994;张平,1999),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区域间收入差距拉大的最重要的贡献者是地区间非农收入的不平等。由于地区间非农部门发展特别是乡镇企业发展的差距,带来了不同地区农村劳动力在就业机会上的差距。
从表4可以看出,非贫困农户的非家庭经营劳动力的比重大约是贫困农户的1.6倍。东部地区比中、西部地区的乡镇企业发达,农户的非农就业机会多于中、西部地区,结果造成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之间差距扩大。除非农就业因素外,由于中、西部地区农户间所拥有的生产资料数量(如生产性固定资源、土地、自然资源等)、人力资本水平与东部地区存在较大差异(见表4),结果造成不同地区农户的家庭经营收入也存在着差异。
四、农民收入问题的实质
农民收入结构和来源变化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农民收入问题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工资性收入不仅在农民收入中的重要性日益增加,而且农民收入的增长几乎完全要依赖工资性收入的增加,这意味着农民收入问题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三农”问题,而是一个和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密切相联系、甚至和国际经济变化的大环境相联系的问题。这实际上就是农民收入增加在最近几年越来越困难的真正原因。
当把农民收入问题放到整个国家的宏观经济形势以及世界经济变化的大环境中来观察,则农民收入问题在本质上就变成了农民的非农就业问题。
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因此就变成了解决非农就业问题。但是,我国目前面临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城市居民的就业问题已经成为困扰党和政府的困难问题,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更谈何容易。这就决定了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决不会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它实际上是国家经济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始终要面对的问题。
目前,在城市部门,我国面临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严峻的就业形势。截止到2003年第三季度,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达到79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这是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多年攀升后的最高水平。同时,严峻的就业形势并不会在短期内得到缓解,而将会持续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这首先是因为从现在开始的今后10年是劳动力资源最为丰富的时期:每年劳动力资源的供给总量超过8亿人,每年新增劳动年龄人口超过1000万人。其次,城市下岗、失业问题依然突出。在城市,国有企业为了提高竞争力不得不削减过多的冗员,造成大批城市工人下岗和失业。1998年至今,全国累计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近2700万人,国有企业从业人员已从7100万减少到5000万。虽然部分下岗职工能够实现再就业,但越来越多的下岗职工无法找到工作。1998年,国有企业职工的再就业率为50%,但到了2001年,再就业率降低到只有30%左右。第三,经济增长吸收就业的能力不断下降。长期以来,中国经济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尤其是90年代中期以来,GDP 的增长率每年都保持在7%以上。但就业并没有保持和经济相同的高速度,而是呈现出增幅减缓的趋势。1997年,GDP 增长率为8.8%,就业增加了1.1%;1998年GDP 增长了7.8%,就业仅增加0.5%;1999年,GDP 增长率为7.1%,就业增加了0.9%;2000年,GDP 增长率为8.0%,就业增加了0.8%。
对比农民收入和就业形势的变化,可以容易地发现二者之间的相关关系:当第二、第三产业就业形势好的时候,农民收入增加就快,当第二、第三产业就业形势变糟糕时,农民收入的增加就变得困难。
分三次产业观察就业弹性(每一个百分点的经济增长所对应的就业增长的变化率),就业形势和农民收入变化之间的这种相关关系变得相当清晰。
鉴于第一产业在中国经济结构中的作用,其就业弹性实际上很难反映该产业有效就业的变化,而是表现为一种就业“蓄水池”的作用(张车伟、蔡,2002):当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下降的时候,第一产业的就业弹性就升高;当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吸纳就业能力提高的时候,第一产业的就业弹性就会下降。事实上,每当城市就业机会减少,大批流动劳动力首先被排斥出去,被迫回到农村和农业中。根据这一特点,我们就可以基于就业弹性来判断就业形势:当第一产业就业弹性越低甚至为负值时,总体就业形势就越好;当第一产业就业弹性高时,总体就业形势就会比较严峻。由此看出,1980~1986年和1992~1997年两个时期是中国总体就业形势较好的阶段。1998年以来,就业形势趋于严峻化。与就业形势相对照,我们很容易看到,在就业形势好的时期也同样是农民收入提高最快的时候,而就业形势糟糕的时期也是农民收入变得困难的时期。尤其是1998年以来,就业形势日趋严峻,而农民收入的增加也变得越来越困难。
综上所述,农民收入结构和增长源泉变化的实质在于,农民收入问题的性质发生了变化:农民收入问题不再是一个简单的农业问题,也非“三农”问题所能涵盖,而是一个关系到国家发展全局的大问题,是一个越来越多地和就业问题相关联的问题。这就要求在解决农民收入问题时不能就农民论农民,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而必须要把农民收入问题纳入到国家经济发展的大局中去考虑,把农民收入和一、二、三次产业的发展相联系,把农民收入问题和加快城市化发展的步伐相联系。
参考文献
〔1〕《中国农村人口发展新格局》,中国人口出版社,1994年。
〔2〕ZhaoYaohui,1997,“Labor Migration and Returns to Rural Education inChina ”,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79,1278-1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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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家统计局:《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1999),《中国统计年鉴》(2001,2002),《2000年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报告》,《中国农村统计年鉴》(历年),中国统计出版社;《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年鉴2001》,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出版社。
〔6〕张车伟、蔡:《就业弹性的变化趋势研究》,《中国工业经济研究》200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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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Rozelle Scott ,1994,“Rural Industrialization and Increasing Inequality:Emerging Patterns in China‘s Reforming Economy ”,JCE ,No.19.
〔9〕CaiFang ,WangDewen and DuYang,2002,“Labor Market Distortion and EconomicGrowth:Examining Institutional Components of Regional Disparity in China ”,ChinaEconomic Review ,Vol.110,pp197-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