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台湾省南投县农会的邀请,我参加湖南省农村经济学会赴台农业考察团,对台湾的农业进行了为期十天的环岛考察。期间,拜访了云林县、屏东县恒春镇、南投县、南投县埔里镇等地的农会,考察了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专业农户,也游览了一些名胜景点。所见所闻,总的印象是台湾不愧为祖国的美丽宝岛,山川秀丽,风光迷人,物产丰富;台湾的人民不愧为炎黄子孙,勤劳朴实,对大陆充满感情;台湾的农业生产非常发达,其保护农民弱势群体利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的许多做法和措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现就台湾农业的基本情况、特点和对我们的启发作个汇报。
一、台湾农业的基本情况
台湾仅比怀化大四分之一,其立地条件除四面环海外,其他与怀化差不多,也是山地面积大,而且山高坡陡,人均宜耕地少(人均耕地不到0.5亩)。据有关资料介绍,台湾现有耕地面积1290万亩(许多为开发的山地),农户78万户,农业人口400多万人(占总人口19%),农业劳动力74万个,专业农户年纯收入约100万台币(合25万元人民币),人均纯收入19.5万台币(合4.87万元人民币),实际上可能不止,因为从考察情况看,许多农民隐瞒收入,特别是外出工作的青壮年已不作农民进行统计。目前种植业中粮食作物以稻米为主,水稻一年两熟,种植面积540万亩,产量200多万吨,主要品种为蓬莱米;经济作物主要有水果、蔬菜,水果面积345万亩,产量260万吨,主要品种有柑桔、芒果、荔枝等,特产有槟榔、莲雾。蔬菜种植面积255万亩,产量300万吨,主要种类超过90种。WwW.lw881.com畜牧业中生猪年饲养量超过1700万头,年产猪肉约150万吨;牛饲养量16万头,其中以乳牛居多,占75%;鸡饲养量1亿多万羽,鸭1000多万只。台湾渔业非常发达,远洋渔船作业范围遍及世界三大洋海域,渔业年产量130多万吨,其中养殖渔业占22%,近海渔业占19%,远洋渔业占55%。
据陪同考察的台湾人士介绍,近六十多年来,台湾的农业发展大致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是战后农业恢复阶段(1945年至1953年) 。战后由于许多农业设施遭受战争破坏,大陆来台人数剧增,粮食需要量大增,因此促进经济发展与提供充足的粮食,便成为当时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为了迅速增加粮食产量,施政重点放在三个方面:(1)实行土地改革,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49年实施耕地三七五减租,1951年实施公地放领,1953年公布“实施耕者有其田条例”,使自耕农所占比例由改革前约三分之一,迅速提高到改革后的三分之二。(2)致力于修复农田水利设施、增加化学肥料供应、提供改良品种、改进耕作技术。(3)进行农、渔会改组,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使农渔会具有推广、供销及信用等业务。上述措施使农业生产达到战前最高水准,稻米、甘薯、花生、小麦等粮食作物产量都有显著增长。
二、农业培养工业阶段(1954年至1967年) 。本期间的农业政策,一方面为加强增产性的措施,先后推行了“综合性养猪计划”、“农牧综合发展计划”,创办“统一农贷计划”,发布“农业推广实施办法”等,农业增长率维持在5.5%左右,粮食作物、甘蔗、香蕉、凤梨等经济作物产量都继续增长,农产品除满足内需外开始大量外销,并积累了大量资金。另一方面为加速农业部门资金转移至非农业部门,积极扶持工业,先后实施“肥料换谷制度”、“田赋征收实物条例”及“随赋收购稻谷办法”等,使农业剩余转化为工业资金。整体经济在农业的培育下,由起飞迈向转型,经济增长率由7%跃升至10%,工业生产在60年代初期首度超过农业生产,农产品占外销总值比例亦在60年代中叶起逐渐落后于工业产品。
三、农工并重阶段(1968年至1983年) 。工商业逐渐主导经济的增长后,农业施政逐渐由促进生产的措施,如“农业生产改进措施”(1969年)“加速农业机械化方案”(1970年)转为对农民的补偿性措施及农村建设的加强。例如:颁布《农业发展条例》(1973年)、实施“稻米保证价格收购制度”(1974年)、“提高农民所得加强农村建设方案”(1979年)、“加强基层建没提高农民所得方案”(1982年)及“第二阶段农地改革方案”(1982年)。农业增长率大致维持在2%以上。但由于工业部门成长速度相对更快,农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降为7%。
四、农业产销调整阶段(1984年至1990年) 。80年代初期出现了严重的稻米生产过剩问题,因此调整生产结构成为本阶段的重要农政措施。1984年起执行稻田转作计划,抑制稻谷、甘蔗生产,发展的农产品有饲料玉米、高粱、大豆等,以及资本和技术密集的产品,如养殖渔业、远洋渔业、乳业等。至1996年稻米产销实现了接近平衡。期间,还推出了“改善农业结构提高农民的所得方案”(1985年),除继续推动“第二阶段农地改革方案”,奖励家庭农场推行共同委托及合作经营、全面推动农业机械化外,并执行“农产运销改进方案”(1984年)。
五、“三生农业”发展阶段(1991年迄今) 。为因应贸易自由化及重视自然生态保护的世界趋势,1991年订定“农业综合调整方案”,强调从人力、土地、市场、技术、组织、渔业、福利及保护等方面发展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农业”。 1998年实施“跨世纪农业建设方案”,接续已届期的“农业综合调整方案”,施政目标为“发展效率与安定的现代化农业、建设富裕与自然的富丽农渔村、追求有信心与尊严的农渔民福祉”。提出了12项措施:1、建立安全与均衡的粮食生产制度,推动“水旱田利用调整计划”,稻米生产目标由自给自足调整为供需平衡,并提高优质米市场占有率;逐年调减保价收购杂粮的收购数量。 2、发展具高度竞争力的农渔牧产品,辅导具比较利益的重点农作产业发展,实施“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计划”。 3、辅导具企业经营理念的产销组织,推广设置重要农产品产销班,培育专业化、现代化的农渔民领导人才及后继农业工作者,建立农业经营管理辅导体制。 4、建立效率与服务的运销体系,建立批发市场电脑拍卖制度,整合农渔会区域直销网。 5、创造安定的农业经营环境,选择重要农产品或具价格敏感性产品,优先建立产销预警制度,加强办理农业天然灾害救助及农产品进口损害救助。6、发展政策导向的产业科技,研发兼顾市场需求与生态保护的重点产业科技,加强生物技术研究,加速农业自动化与资讯科技应用,强化农业科技研究群功能。7、推动兼顾人文与自然的农渔村建设,结合实质建设、景观维护与农村产业,推动整体性农渔村建设,结合产业特性,整体规划休闲农业区,塑造地方产业文化特色,并健全农渔民社会安全体系。8、推广和谐永续的农业经营,推动“全民造林运动纲领暨实施计划”、“多目标森林生态系经营及集水区整体规划”,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景观维护;执行“肥料政策调整方案”,并提高畜牧场污染防治设施率及辅导养殖业合理使用水土资源。9、促进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落实推动“农地释出方案”,合理分配及利用农地资源,建立农地合理租赁制度;有效维护与调配利用灌溉用水。 10、建立消费者对本土农业的信心与支持,建立农产品卫生检验制度,加强农药管理与检测;强化畜产品卫生检验体系,推动养殖水产品品质卫生监视检验体系,确保产品品质卫生。 11、强化互惠互利的国际农业合作,推动南向农业合作;参与亚太经济合作等区域性国际组织,加强推动国际生态保育计划。 12、推动双赢的两岸农业交流,加强农业科技、人才与种原交流,建立两岸贸易秩序,并协商调处两岸渔事纠纷,建立两岸渔船海上作业发生纠纷时的有效处理模式。
农业在台湾经济发展中曾经占有重要地位,为工业发展提供了大量资金、劳动力与市场,奠定了台湾经济起飞的基础。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台湾当局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调整农业发展方向,台湾农业迈向了新的发展阶段。目前台湾农业与大陆比较,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严格。一是法律法规完善,农产品安全标准齐全。目前已制订颁布了《食品卫生管理法》、《农药使用管理办法》、《农药残留检测要点》(主要用于批发、拍卖市场农产品检测)、《蔬果安全管理办法》(主要是供军方农产品)。在有关农产品市场和畜牧等法律法规中,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也都予以明确。与此同时,根据农业生产、流通和检验工作的需要,针对20种不同作物、289种农药,制定了1149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二是管理部门职责明确,检测体系健全。台湾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分别由农业委员会、卫生署、标准检验局三个部门负责,分别承担农产品进入市场前的检验、市场销售农产品的检验、进口农产品的检验。农业委员会下设农业试验所和农药药物毒物检验所,负责全台的农药安全管理工作;台湾各市县设有18个农药监测中心、14个农药检测站;并在各乡农会、合作社、合作农场、果菜市场、超市设置80多个农药残留生化检验站。另外,畜产会设立了畜产品药物残留检验实验室,负责培训屠宰卫生检查兽医师,派赴各屠宰场进行屠宰检验检查。三是推行农产品质量认证。在果蔬方面推行gap(吉园)、cas(优良农产品)认证,在畜牧方面推行iso、haccp、gmp认证。从1993年开始,推行“吉园圃”标志(good agricu lturepr oduct),鼓励产销班使用这一为台湾消费者认可的安全蔬果主要标志,对农民使用这一标志规定很严,目前已有270多个产销班取得这一标志。四是严格农产品市场准入。68个果菜批发市场均设有果蔬农药残留超标快速检验室,对进场交易的果菜进行抽样快速检测,确定安全后,方能进场。如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将送当地卫生局进一步检测,确认具体超标数,并追究供应人的法律责任,重者可判刑。因进入市场的主要果蔬产品均依据标准进行了分级包装,注明了农产品名称、产地、生产者(编号)、产品等级、供应市场,产品检测发现质量问题,很容易追溯到该批产品的生产者。畜产品药物残留检验检测在屠宰场内进行,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入市。
(三)农产品运销体系健全。台湾农产品的运销主要通过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直销店、产销班(设在农会、合作社等之下的产销组织)等几种形式完成。批发市场是最主要的形式,花卉、果蔬、肉品、鱼货等鲜活农产品主要通过批发市场来交易。目前台湾共有批发市场158个,其中有2个综合性批发市场,68个水果蔬菜市场,23个家禽、肉品市场,65个水产品市场。台北市滨江路果菜批发市场,是台湾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该公司总资本2亿元(台币,下同),其中公股占45.52%(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和台北市政府各占22.76%)、民股占54.48%(省市各级农会占24.85%,青果运销合作社占9.58%,果菜贩运商占20.05%)。台湾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管理上,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健全的法律法规。台湾关于农产品营销的法律法规比较健全,涉及到批发市场建设、管理和运行的方方面面,明确了批发市场的性质、主管机关和运作方式。2、统一的建设规划。台湾明确规定了设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基本条件,使市场建设能够做到科学规划。3、积极推动拍卖交易。台湾的花卉、果菜、生猪、水产品批发大多已经采取拍卖的交易方式。4、切实有力的支持。基于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公用事业这一基本认识,台湾各级“政府”和农政部门对批发市场的建设高度重视,给予了切实有效的支持。在市场土地上通常由“政府”低价租让给批发商场的经营者,并给予财政补贴。财政对批发市场“地上物”建设的支持比例大体在50%左右。此外,台湾对产品的交易实行免税。农产品进场交易的费用也很低。市场建成运营后,明确由独立的市场法人统一进行市场管理,其他部门和机构不得入场干预,避免了多头管理。此外,台湾执行严格的商品和客户管理。
(四)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加工业发达。食品工业是台湾的传统产业,在带动农业发展方面仍然有着很大的作用。目前台湾共有各类食品企业5800多家,每年创造的工业产值超过5000亿元。台湾很多高等院校都设有食品科学院或食品工业系,科研实力强厚。顺应岛内饮食习惯变化,食品加工企业建立严格的品质管理和检疫制度,以本地原料加工安全卫生的高品质食品。同时,与高校联手,发展高层次加工技术密集型产品,如调理产品、保健食品、无菌包装食品,以及低脂、低盐、低糖和高纤维的营养强化食品、功能食品等。一些传统食品工业企业正在实施改造,结合土地私有政策,逐步扩大农业经营和加工企业规模,推行共同作业及专业化经营;也有的与发展观光休闲农业结合改造。
随着经济的发展,台湾提出了农业发展的新思路,即:打破农业经营仅为一级产业的观点,以食品加工带动农业工业化、农业企业化、农业商业化等,以获取较大的利润;同时建立二级产业、三级产业的发展策略,使产、制、销一元化。在农产品收获后,要求进行分级包装,以便利运销,适应市场需求。对于不合格品,予以加工利用。通过发展食品加工,缓解产销失衡的压力,增加附加值,维持农业的持续经营。
(五)休闲农业正在成为新兴产业。台湾休闲农业正处于发展阶段,主要有观光农园、野生动植物的观赏与研究、品尝野味的休闲旅游、综合性的休闲农场、乡村夜宿、旅游胜地等几种类型。座落于山清水秀、风光明媚的南投县埔里镇的台一生态教育休闲农场有各类蔬菜、花卉种苗的培育、蝴蝶生态馆及甲虫生态馆等,该农场不但利用区内的多种密源植物,培养各种蝴蝶,并能用香菇废弃物营造出甲虫的生态空间,是一座兼具农业休闲和教育学习的观光景点。台光香草园主要通过认识香草、体验香草等内容吸引游客。营长牧场设有游客中心、亲水区、奶水区、奶牛养殖场、可爱动物区等10多个观光景点,是一结合农、林、畜牧、景观的综合性休闲农场。台湾农委会专门颁布了休闲农业的管理办法,并配套相应的政策,鼓励农民举办各种类型的休闲观光农业,从技术、经费、宣传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六)对农业实行严格的保护。在经济起飞农业失去比较优势之后,台湾开始实行农业生产和贸易的保护政策。这些保护政策包括:⑴农产品价格支持。在加入wto前除了保证以高于成本20%的价格向农民购买稻谷以外,还设立了高梁、玉米、大豆等产品的保证价格。从1983年开始,玉米的保证价格是每公斤15新台币元,大豆是25新台币元,高梁是14新台币元。这些价格都是同类产品进口价格的一倍。⑵农业生产投入补助。政府在降低农业税收的同时,还补助农业燃料和动力,提供低息贷款,旨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另外,政府拨款改善农业、水利、农村交通设施,我们在南投考察,发现许多农户的生产设施都有“政府”部门援建的标识。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也是一种间接的投入补助。⑶直接收入补助,为了解决价格支持的稻米生产过剩问题,政府后来干脆采取直接收入补助的做法。农民如果将稻田改种玉米、高梁和大豆,即可得到每公顷1000公斤的稻米补贴,即使什么也不种,亦可得1500公斤稻米。⑷农产品进口壁垒。进口保护的措施包括关税与非关税限制。在加入wto前,台湾对于一些本地能够生产的农产品,尽量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生产者的利益,致使台湾的农产品价格普遍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在加入wto后,这种保护逐渐减弱,以至于台湾农民喊出“拒绝wto”的口号。农产品生产和贸易保护政策的结果,使得农民收入与非农收入的差距逐渐减少,如果从1985年算起,农家人均收入年增长率一直高于非农收入的一个百分点以上。
(七)农会组织功能齐全。农会是台湾分布最广、影响最大、最为完善、功能最为齐全的农民组织。根据台湾农会法,农会实际上是社区性农民合作组织,一般以乡镇为单位设立农会,每个农户都可以参加,实际上户户都参加了,一户只能有一个会员代表,外地人或企业也可参加农会,只能算赞助会员无选举权。农会作为社团组织,农民象征性地交一点会费,就成为农会会员。农会对外招聘管理人员,其基本要求是大学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能为农民提供金融、科技方面的服务。农会分为乡镇农会、县(市)农会、省农会三级,分别接受同级相应农政部门的指导。各级农会既是独立的法人,可以独立地开展各项业务,又与上级及其他农会之间互相配合,下级农会接受上级农会的指导,各级农会共同组成一个系统的组织网络。农会的主要功能:1、农业推广。推广业务主要包括:协助政府执行农业政策措施,推广优质品种、肥料和先进农业技术,办理农民教育培训,办理文化福利事业;2、供销经营。办理农产运销及批发市场业务、办理农业生产资料及生活用品经营、政府委托的业务经营;设立加工企业,主要利用农会的团体优势,投资兴办会员个人能力所不及的设施设备,如仓库、碾米厂、榨油厂、加工厂、农机具等,有偿提供农民使用。3、金融业务。在农会几项业务中,金融业务算是一个最大的盈利项目,近10年来都占农会总盈余的98%以上。台湾基层农会设有信用部,信用部下又设多个分支机构,农会信用机构遍及台湾农村的各个角落。信用部主要业务包括存款、放款、农贷,以及一些附属的代理业务,采取“广存专贷”的办法来满足农会会员资金需求,存款可来自农会会员、选助会员和其他团体、机关,放款则仅仅限于农会会员。而且都是小额放款。4、保险业务。包括:家畜保险、农业健康保险和全民健康保险。家禽保险承保的种类有:猪、牛、羊。农民健康保险,投保对象除农会会员外,非会员农民也包括在内。全民健康保险,保险范围不仅包括农民,还包括其眷属。保险业务属福利事业,目前亏损严重。
在考察中,我们也发现,由于大环境在变化,台湾农业也面临很多新的问题和矛盾。一是农村劳动力老化,农地闲置严重,农业经营日趋粗放。依2000年的最新普查,农业就业人口中,超过50岁的占70%以上,主要负责人的平均年龄达58岁。二是农场面积零碎狭小,阻碍现代化农业发展。到上世纪90年代末,平均每户耕地面积为1.1公顷,每人耕地面积为0.2公顷。这样的农场结构严重阻碍着农业机械化的推行与生产力的提高,大型农业机械使用率偏低。三是粮食生产结构失调,稻米过剩,杂粮生产不足,严重依赖国际市场。四是农田污染严重。据调查,台湾土壤污染以铜、镍、锌、锰、砷等较为严重。另外,养殖渔业的发展,大量抽取地下水,造成地层下陷,海水倒灌,土壤碱化等。五是农业面临贸易自由化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市场开放的冲击。
三、台湾农业的发展对我们的启迪
通过这次考察,我们认为台湾农业有很多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学习,海峡两岸农业经贸合作前景广阔。
(一)应加大对台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此次考察我们感受较深的是许多台湾客商都有到大陆进行投资开发的迫切愿望。尽管台湾当局投资审议委员会规定,有多类农业投资项目不得到大陆投资,为两岸农业交流合作设置障碍,但考察期间一些单位仍主动找上门来与我们联系,宣传他们的企业产品,对与我们开展合作表示了强烈的兴趣。建议我市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工作,通过多种方式与台湾农业方面进行广泛的接触联系,力争在对台农业经济合作中有所作为。
(二)应加大农产品的质量体系建设。台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曾面临与大陆相似的问题。在上一世纪80年代后期,其不合格产品的比例一度高达30%以上。此后台湾采取的一系列质量安全和管理办法,对我们很有启发。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首先,要完善相关质量标准体系。特别是必须加快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检测方法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进度,满足开展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的需要。其次,要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因产品制宜,提高检验检测工作水平。第三,逐步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要从生产基地和市场入手,建立质量安全控制制度、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市场准入制度。第四,发展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加强质量认语和标识管理,树立优质农产品品牌和形象,扩大其国内、国际市场占有率。
(三)大力发展产后农业。多年来,台湾重视发展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工业,不断完善集产地、批发、零售为一条龙的农产品三级运销系统。近年又提出农业经营既要重视一级产业,又要重视农产品生产后的二级产业、三级产业,产、制、销一元化。这与祖国大陆提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可谓异曲同工。
近几年,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仍不能适应加入wto农业竞争的新形势,不能适应建设现代农业、加快农村全面小康的需要。要抓住战略重点,稳步发展粮油食品,改造提升肉类加工业,加快发展乳制品行业,积极开发蔬菜加工业,科学开发具有保健、美容、疗效功能的营养保健品,稳定发展酒类制造业。要做大做强以食品工业为重点的农业龙头企业,完善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要进一步拓展农产品运销的渠道,特别要加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争取有一个批发市场进入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行列。要加强与五省周边的联系,充分发挥农民经纪人和运销大户的作用,建立健全产业协会和其他产销联合组织,让我市有更多的农产品进入周边地区。农产品进超市是农产品销售的最高形式,应改进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力求有更多的农产品进入大中城市超市销售。
(四)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休闲农业一般具有提供休闲场所、教育市民、认识农村、体验乡村生活,维护改善自然生态环境、增加就业、提高农家收益等功能,目前正越来越受到旅游者的青睐。我市发展休闲农业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在推进大湘西旅游建设中,应加大休闲观光农业资源、田园生态景观资源、农村人文资源的开发力度,把农业建设、科学管理、农艺展示、特色产品、农村空间出让等与旅游者融为一体,拓展旅游空间,力争使我市农业成为旅游者体验农耕、休憩健身、回归自然的休闲旅游场所和农业深层次开发的样板。政府应加大对休闲农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和扶持。
(五)进一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随着市场农业的不断完善,目前我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运而生,现全市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1200多家。但总的来讲,我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仍然存在着组织网络不健全、服务功能不完善的系列问题,尤其缺少能真正代表农民利益,为农民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组织机构,其主要原因是政府扶持力度太小。借鉴台湾的做法,在当前政府职能转型的过程中,我们应将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大议题来研究,从引导扶持、组织网络、服务功能等方面完善提高,推动农业经济组织的持续发展和制度创新。
(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农业是弱势产业,目前发达国家对农业都采取不同程度的保护。加入wto后,我国陆续出台了加大对农业扶持的政策,如出台了取消农业税、对种粮予于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政策。但总体来讲,我国对农业支持保护力度不大,农民收入来自于政策的因素不多。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应充分利用wto允许的“绿箱”政策,确保财政支农资金逐年有所增加。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科技、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的扶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推进农业保险,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加大扶贫开发,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