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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三农”问题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2023-12-07 06:58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


  “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着力解决的重要议题,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所在。因此,“三农”研究不仅是一个理论热点,而且更是一个极具战略意义的现实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涌现了许多“三农”研究成果。总结和梳理这些研究成果,有助于我们把握当前“三农”发展脉搏,为新时期“三农”问题的解决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撑”。


  关键词:


  三农问题;研究回顾;未来展望;


  作者简介:王俊文,华东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农村发展与社区建设研中心主任,江西南昌,330013;;王暾,华东交通大学2016级科社专业硕士研究生,江西南昌,330013。;


  “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建设、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同时也是学界研究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三农”问题放在全党工作的首位,理论界对“三农”问题也进行了大量深入研究,并涌现出一大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当前,我国正处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关键期,需要我们把握新时期“三农”发展所呈现的与以往发展阶段不同的新现象、新特点。因此,认真梳理、归纳、总结“三农”研究的思路与逻辑,则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十八大”以来“三农”问题研究的回顾


  十八大以来,“三农”问题研究可以说是“硕果累累”,这些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宏观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教育文化”等几个层面。归纳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会实践层面的研究成果


  “民以食为天”,中国作为世界人口大国,粮食问题始终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命脉”,也是“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徐勇教授认为“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2016年总人口超过13.54亿,满足国人的饮食需求,对中国政府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1而我国农业基础薄弱,粮食安全面临着严峻挑战,尤其是自然灾害、非农建设占用、退耕还林导致的耕地面积锐减,使得粮食增长陷入瓶颈。贺雪峰教授认为“土地不仅不可以动,而且不可再生,这就使得全世界都对土地用途进行管制。”2因此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防死守18亿亩的耕地红线不动摇,从而保证粮食安全的生产基础。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粮食产量从2015年的58957.97万吨上涨至2017年的62143.92万吨,3实现了粮食产量的持续增长,保证了国家粮食的自给能力,为社会和谐、政治稳定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农”研究的另一实践层面,即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201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必须优化农业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加大农业补贴效能,以市场为导向提高农业附加值,保障农民收入的持续增加。为此,张红宇等教授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农民收入已进入新的增长期,“但制约农民增收的新层次矛盾依然存在,城乡之间以及收入内部构成所存在的结构性问题突出,需要从顶层设计抓起,从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两个环节促进农民增收。”4由于农业产业结构的变化和城镇化改革进一步加深,势必有大量农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从而使得家庭经营性经济收入有所下降,因而越来越多的农民外出务工或从事非农产业工作,使得工资性收入等其他收入来源逐步成为新时期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农民收入的区域性差异将会逐渐减少。至2017年,农民外出打工人数涨至27747万人,同比增长1.3%,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422元,比2016年的9892元增长8.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2.73,比上年缩小0.02,实现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连续增长。5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逐步展开,相应劳动保障机制的不断健全,逐步提高农业规模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也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


  (二)理论创新方面的研究成果


  20世纪60年代,我国实行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并逐步形成城乡“二元”结构。一方面,城乡“二元”结构的长期实行,严重压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制约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而另一方面,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也导致了城乡社会、经济发展的长期不均衡性。因此,陆学艺教授认为“从根本上破除了城乡二元社会体制,农业才有望实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农村才有望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美丽和谐乡村,农民才有望成为现代农业的经营者,成为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6因而推进城乡一体化,其实质就是要消除城乡二元体制结构,不断完善、改革现存的户籍制度。于建嵘教授认为“实践表明,只有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才能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奠定制度基础和提供现实可能。因为城乡户籍在制度的差异使农民在医疗就医、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的等各方面受到限制,这就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限,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7因此,改革城乡户籍制度就是消除社会身份的异质性,在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乡一体化这一系统工程中,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基层调研考察,提出了一系列“三农”发展的新思想、新论断,使之成为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韩庆祥教授认为“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十八大报告中明确了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明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农村脱贫的辩证关系。”8张晓山教授认为“从这个意义上看,所谓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共富梦就是在政府的介入下,借助政府和市场的推力和拉力等手段,让尚未进入小康的农民进入到富裕的轨道,从而实现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的。”9林星等学者认为“习近平的‘三农’思想对解决中国三农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习近平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考包括‘三农’理论、制度与道路,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习近平的‘三农’思想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导航标。”10


  (三)国内外比较方面的研究成果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的食品消费结构也随之发生改变,即更多转向健康绿色的农副产品方面。党国英教授认为“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应借鉴国外先进的农业发展经验,国家应尽快出台制定符合我国农村、农业、农民客观实际情况的政策。”112017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指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的紧迫任务,是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主线,要围绕这一主线稳定粮食生产、推进结构调整、推进绿色发展、推进创新驱动、推进农村改革。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把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作为主攻方向,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核心目标,从生产端、供给侧入手,创新体制机制,调整优化农业的要素、产品、技术、产业、区域、主体等方面结构,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突出绿色发展,聚力质量兴农,使农业供需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平衡”。学者李昌平认为,“充分学习、借鉴国外发展农村、农业的有益经验,例如日本通过OVOP战略的实施,成为日本破解国内工业化、城乡不平衡发展的典型案例,其区域内生化发展的模式成为亚洲、非洲等世界众多国家激发农村创造经济发展动力,繁荣农村经济的效仿模式。”12这种区域产业化的发展模式,将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发展。胡鞍钢教授认为“不能忽视乡村社会的道德文化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兼具物质、精神两个层面的充实发展。”13因此,政府在社会建设中动员农民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其精神引导。在这方面,韩国的新农村运动则可以成为一个典型的案例,“运动以勤勉、自助、合作作为基本精神,通过引导和农民自愿参与的方式,成功实现了变革农村社会的战略目标”。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上述研究从各自角度展开,有的已形成自己的体系,这对于帮助人们认识“三农”问题、研究制定“三农”发展战略和解决措施具有很大启示作用。但现有研究还需要完善与加强的地方在于:其一,“三农”研究多倾向于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角度,而对于多学科的交叉性研究和政治全局性的研究相对较少。其二,对一种既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又在经验性总结中形成的较为恒定的“三农”理论及其治理框架构建方面的研究有待丰富与完善,因为“三农”问题是不断更新的,这对于当前中国走向农业农村现代化,应当作出更深入的理解。同时,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的不断深入推进,关于“三农”问题的内容、方式、目标也将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深化。


  二、当前“三农”问题研究的现实困境


  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的运动中,“三农”问题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也不例外。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之下势必衍生出一系列“三农”问题发展的掣肘,正确认识和整理这些发展现状的不足之处,对于新时期“三农”问题的解决与发展“至关重要”。


  (一)社会需求发展造成的农村生态破坏


  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增长、消费结构的改变,成为影响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因素,也促使农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换,伴随社会、经济转型中的农村生态问题,引起学界的高度关注。温铁军教授将农村生态农业视为农业4.0的标志,这样可以“最终达至‘人类回嵌自然’的生态文明新时代。”14然而现实是,从2012年开始,农村的施用化肥折纯量从5838.35万吨增至2016年的6022.60万吨,平均每公顷使用量在900公斤以上,15远远超出国际通用的化肥使用安全标准,农药使用量更是超出150万吨,2017年我国水稻、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农药利用率为38.8%,比2015年提高2.2个百分点。16严重污染生态环境以及农村耕地的使用效率。耕地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物质基础,耕地质量好坏事关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但由于过量施肥、工业污染等不当生产方式,我国耕地污染日趋严重,耕地整体质量不容乐观。基于对全国耕地大数据的分析整理,王晓毅教授认为“中国农村的生态环境面临着远比城市跟严重的问题,生态环境退化和环境污染不仅威胁着农村的有限资源,而且威胁着中国的可持续发展,如果不加以高度关注,可能会导致生态系统的严重退化,并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17因此,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生态问题,并将生态建设纳入“三农”问题范畴。


  (二)传统经营模式造成的农业产能落后


  提高农业生产是“三农”聚焦的重点之一。80年代初期,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提升了农业产业效能,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生产模式逐渐与现代农业的发展实际需求相差甚远。学者张海鹏认为“家庭经营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基本组织形式。当前我国农业家庭经营模式面临种田难以实现增收致富的困境和土地流转面积不断增多的新情况。为了顺应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基本要求,原有的农业经营方式应该有所创新。”从2012年到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五年都把农业现代化作为“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而小农生产经营模式将“生产—投入”基本集中在土地与劳动力的外延上,不利于农业产业集聚,也不利于机械化程度较高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杜晓山教授认为“当前在我国,就总体而言,农户家庭经营不仅规模小,而且呈现严重滞后的发展状态,形成农户家庭经营‘小而全,小而散’的格局,由此在相当程度上妨碍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制约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18由于小农组织形式存在生产经营盲目性、闭塞性的主观制约,加之农产品市场的“不稳定性”,使之无法适应农业市场化发展的需要,厉以宁教授指出“中国近年来频频出现农产品‘消费者难买’和‘农民难卖’的双重困境,正是小农生产不适应市场经济的现实写照。”19小农生产经营模式虽然在我国具有一定的“历史积淀”,但因其规模过小而导致的生产交易成本较高等方面的弊端,已日益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瓶颈”。


  (三)资本引入形成的农民阶层分化


  由于我国农村长期所固有的自然经济模式及其所生成的“乡村文化观”,使得农民作为生产主体的需求性具有短视性、狭隘性等特点,与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由此,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通过培养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增加农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为此,一方面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商业资本)进入“三农领域”,以此从事农业生产、加工及销售等相关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为了扩大经营规模,大量商业资本希望从单个或众多农户手中获得土地经营权,农户在货币化地租等利益的利诱下,把土地流转给商业资本,以致使得自身作为农业生产者的地位边缘化谢小芹、简小鹰等学者认为“土地流转是对农村利益和社会关系的调整,必然影响着农村的阶层分化”。20资本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对土地小经营者的权益造成强烈的排异,也使得弱势阶层或群体的权益受到侵害,从而加剧了农村社会的“两极分化”。这种对于乡村“人情社会结构”的冲击与变化,一定程度上瓦解了建立在熟人社会规则之上的村社共同体及其内部结构的规则制约机制,而与社会资本一同进入乡村的还有资本利己主义和实用主义,这些多元的价值观念在与乡村传统伦理体系互动过程中,势必使农村秩序结构易趋于失衡状态,这无益于农村社会经济的良性发展,反而使得社会资本在与“乡村传统”相互博弈过程中彼此消耗。肖唐镖教授认为“资本进入农业的程度越深,‘三农’发展的‘内卷化’现象越明显。”21这与预期的促进农村社会经济良性运行的经营主体地位相悖,这种理论与实践出现的相对偏差是制约“三农”研究的又一“桎梏”。


  三、新时期“三农”问题研究的未来展望


  新时期以习近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首位。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的高度,审视度势地提出了“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发展思想。当前,世界农业新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三农”发展面临许多新技术、新理念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因此,围绕以“新型农业经营———服务模式———生产主体”为中心的“三农”动态研究应成为下一阶段的研究导向。


  (一)培育新型农民:“三农”发展新需要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而这其中,构建新型农业体系的关键就是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22从农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强化农村人力资本投入是最为有效的办法之一。2013年11月习近平在湖南调研时指出“农村社会的经济发展关键在人”,这说明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和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的主体地位。当前,随着农业科技在“三农”领域的影响与作用不断增强,其在农业生产、经营、销售等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这就使农业生产现代化、科技化发展对于新型农民需求的迫切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一般来讲总是向生产率高、经济效益好的产业领域流动,一方面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城乡“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使得农村劳动力及各类优秀人才流入城市,已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经济利益。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及应用程度较为不足,乡村整体呈现技术人才空心化现象,据有关资料数据表明,“未来新型农民需求量大致在8000万左右。”23这就表明未来一段很长时期内,农村人力资本开发、发展的潜能巨大。


  为此,一是加强农村职业技术培训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以适应“三农”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二是推广农业技术和完善农民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农业管理能力。三是,制定乡村科技人才的有关优惠政策,逐步吸引和培育出一大批综合素质较高的现代化新型农民,夯实“三农”现代化发展的人才基础。


  (二)农村电子商务:科技兴农新方式


  在我国传统的农业生产中相对重视生产而忽略加工、销售,这就导致农业产品供应与市场需求之间产生偏差。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3]2017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指出:“推进农村电商发展,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加快建立健全适应农产品电商发展的标准体系。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24这就在宏观层面上,为农业生产“供—需”矛盾的解决提供了方法论与政策的支撑。另一方面,从微观层面来讲,通过因特网、计算机等现代技术手段建构起农村电子商务与农业信息化体系,农民可以通过信息服务系统准确、及时地了解市场发展动态,为农业生产与市场需要的无缝对接提供现实可能,进而为农户提供可实现增收致富的电子信息平台。因此,可以讲“农村电子商务有效解决了农产品与市场需求两者之间的矛盾,是降低农产品交易成本、提高农民收入的必由之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消除了“分散农户与市场化”的结构矛盾,为农产品销售开辟了新天地。


  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拓宽了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和购买能力。尤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取得长足的进步,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生产条得到极大改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统计数据表明,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从2010年的49.1%下降至2017年的30.3%。25这说明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升,从过去“单一”的自足型消费逐步转向“多元”的质量型消费。此外,传统的实体店销售模式因地域、成本等因素的限制,使得农户销售、购买等渠道十分有限,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成为农产品销售与农村消费双向互动的重要方法与手段,为我国“三农”问题的破解注入了“新鲜血液”。


  (三)金融租赁服务:促进产业新举措


  如何支持“三农”发展?尤其是困扰“三农”发展的金融服务,更是近几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涉及的大问题。金融租赁进入农村金融市场,对“三农”发展寻求新的融资和解决“三农”发展的资金“瓶颈”有着重要意义。虽然,近年来我国开始重视,并推广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业务,但由于受金融租赁公司经营模式、市场规模等诸多因素制约,金融租赁对“三农”的影响非常有限,开展“三农”金融租赁业务面临许多阻碍性因素。因此,2017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着力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速农村金融制度创新,支持一批由社会资本建立,并服务于“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也指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6实践证明,金融租赁服务“三农”的优势非常显著。一是发展现代化农业,农业机械化对于提高农业效益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相对于分散的农户而言,一方面农民购置农业机械需要大笔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农业机械存在使用时间短、作业量少、维护保养等特点,这就需要资金“养护”。所以,农民购置农用机械的需求并不旺盛。而农村金融租赁服务恰恰解决了上述所存在的客观实际问题,即通过中介机构及时为农户提供金融租赁的“一站式”服务,以提高农业生产能力,满足农户农业生产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二是在农产品的原料加工、运输和销售的过程中也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例如:农产品的加工需要厂房和加工设备,而运输环节中所需要的车辆以及仓库使用费以及销售环节的人力资源投入,并且这一过程的资金注入具有一次性和高投入的特点,一般农户基本无法承受这样高风险的资金投入。因此,农民可以以村社为单位向金融租赁服务公司申请融资,购买相关设备车辆,加速、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抢占市场先机,提高农民收入。三是为了提升区域产业效能,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使得土地资源相对集中,这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但也增加了农户应对风险危机的脆弱性。因此,农村金融服务凭借其方便、快捷、灵活等特点,为农户抵御风险起到“护驾保航”的重要作用。本文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学报》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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