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一直是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的问题,在目前新形势下,中央从全局、战略的高度来强调“三农”问题,并不断增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努力解决好“三农”问题。本选题回顾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关于“三农”问题的探索和实践,希望通过对目前解决“三农”问题的办法的思考,为我国早日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启示和建议,为加快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尽一点微薄之力。
任何事物随着时间的发展,都要经过诞生、发展、成熟、更新的过程;人类文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都离不开历史的推动,历史承载着过去,预示着未来,让人们在过去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在未来中寻找希望和成功。同样,中国共产党对“三农”问题的地位与作用的认识尤其是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一 、改革初期的探索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社会发展历史的伟大转折,为我国农村改革的开展制定了一条正确的政治路线。中国共产党总结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而形成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一体制突破了人民公社的严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社合一”,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极大的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生产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并由此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
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总结过去多年的经验与教训,转变思路,开始了另外一种新改革的尝试,即:充分给农民自主权,尊重农民的选择,不再因为国家的工业化进而影响到绝大多数的农民的利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制定、恢复和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农村的改革扫除了障碍并确定了方向,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总路线,要求必须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这对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极大的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邓小平后来回顾指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我们首先要解决农村问题。中国的农村居住着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一个国家稳定与否,城市建设的好与不好,农业才是关键问题,就必须率先在农村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会后,随之进入到我国农村改革的起步阶段,改革的重点则是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身则是“包产到户”。“包产到户”始于安徽凤阳县梨园公社的小岗村,不仅取得了显著地效果,还得到了党中央的肯定。1982年开始中国进入到了全新的时期,农村改革的重点实施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同时鼓励农民面向市场,发展商品经济,确立农户独立的市场的主体地位;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和建立小城镇;逐步取消农产品的统销派购制度,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等等。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既要》,肯定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农村政策的正确性,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大包干都属于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从此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正式确立,它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的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道路在我国的新发展。
二、稳步发展时期的探索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从1985年我国试行计划和市场并存的双轨制开始,我国农业经济开始进入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随着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发展,市场开始进入了农业生产领域。从1992年起全国正式开放了粮食购销价格和粮食经营,维持了四十年的统购统销体制宣告结束,农村的经济开始走上了市场经济轨道。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成立后不久就于1989年11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农业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稳定增长,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农业的发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但最终还是靠科学解决问题”2随后的几年,中共中央也多次下发文件,多次强调了科教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作用。但由于我国的农业经济体制还不健全,政策还不稳定,导致了我国的粮食生产成不稳定趋势。粮食产量在1984年相对于上年有所上升,1985年又成下降趋势,1988年降至最低,到1989年才有所回升,波动较大,对此引起了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1991年的中共中央十三届八中全会上通过的决定指出:“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国家自立的基础,农民和农村问题始终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根本问题。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3 由此,中国的“三农”问题不仅被提到了一个高的位置,而且有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江泽民同志在1993年10月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讲到:“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如果农业和粮食生产出了问题,任何国家也帮不了我们。靠进口粮过日子,必然受制于人。”4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三农”的概念:“要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自此,这一概念一直广泛沿用至今,“三农”问题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不断地得到深化,逐渐形成比较系统化、理论化的思想,大大的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理论。
三、深化改革时期的全面探索
1998年至今,中共中央对“三农”问题的探索进入到了快速发展时期。党的第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总结了我国农村改革以来取得的经验,第一次提出了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制定了“从现在起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也标志着中国的农村进入到深化改革的时期。2000年12月3日,胡锦涛在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把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调整,提高农业、农村经济的素质和效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5
自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三农”问题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提出要更加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进一步把“三农”问题放在“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2004年至2012年,中央连续出台了九个关于“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把“三农”问题放在了前所未有执政的高度。如:2005年1月30日,中共中央下发第七个“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建议》,强调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稳定、完善和加强各项支农政策。2009年2月1日和2010年的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陆续下发的两个“一号文件”分别就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稳定发展农业生产和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等方面提出了要求。2012年的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改革开放以来以“三农”为主题的第十四个中央“一号文件”即:《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文件突出了农业科技的位置,把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农产品生产供给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在中国农业科技的发展上具有重要的意义。抓住了发展要害,兼顾了当前和长远,又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三农”政策体系。
从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下发的九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一号文件”可以看出,我国在“三农”的深化改革时期,“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制度框架更加完善,加快城乡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发展理念更加清晰,现代农业发展更加有力,“三农”发展又进入到了一个黄金时期。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我国积累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宝贵经验,初步形成了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起了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制度框架。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多年里,农村是改革的先行者,农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推向了一个历史的新高度,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对“三农”问题做出一个正确的评价和分析,并对当前如何解决好“三农”所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作者简介:刘思疑(1988.7——— )女,江西新余人,系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中共党史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共产党与中国革命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