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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民主的“赣州模式”为何难以为继

2016-05-19 10:5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众所周知,农村的改革试验开启了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然而,随着中共中央政策的转变,城市取代了农村,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引擎,城乡差距不断扩大,“三农问题”再次成为各界争议的热点话题。2005年,中共中央全面部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十一五”规划,试图推动农村现代化.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十年过去了,全国各地涌现出许多新农村建设的先进典型,而其发源地赣州已很少被人提及。《中国季刊》(The China Quarterly)2015年冬季号发表了克里斯汀?鲁尼(KristenE.Looney)的文章,以“贛州模式”为例,深入探讨中国的新农村建设。


  江西赣州是新农村建设的发源地,早在2004年9月,当地政府就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口号,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试图扭转当地农村的衰败趋势,改善农村风貌。在早期的建设过程中,赣州以村庄规划为龙头,以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的**三清三改”为切入点,大力改善村民居住环境,这些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受到中央的高度肯定。但是鲁尼指出,“赣州模式”尽管跳出了传统的农村建设模式.但由于内部机制和外部政策两方面的制约,最终难以成为体制内的一种革命性创新。


  赣州政府在设计“赣州模式”之初,充分考虑到当地欠发达的经济水平,将其区别于农民主导的“温州模式”和政府主导的传统模式,试图结合政府和农民两者之力,促进农村现代化。赣州政府一方面通过挂点、抓点、蹲点等形式,最大限度地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参与到新农村建设中来;另一方面通过宣传、补贴和村民理事会,动员村民主动参与。这其中最重要的机制是村民理事会,有学者认为该机制借鉴和改造了中国的村治传统,是赣州农村内部的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实现了中国乡村民主治理的重要制度创新。而鲁尼敏锐地发现了该制度在架构上的内在缺陷,她指出.村民理事会独立于村委会,由自愿参与的村民组成,目的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实现村民自治。但在实际进程中,其主要功能仅仅是解决基层政府的疑难杂症,如村民资金的收集或是说服村民配合拆迁,很难成为基层民主的创新机制。


  外部政策的变化也使得“赣州模式”的构想难以为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国家层面的政策之后,贛州政府变得雄心勃勃,其农村建设的目标日趋政治化。同时,近年来中央层面上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振兴发展赣南苏区的意见都在不同程度上改变了贛州新农村建设的途径。在建设的后期,赣州的政策重点巳经从“三清三改”转移到了大范围的拆迁运动,建设方式也从引导农民参与变成了由上至下的政府主导型,农民参与的空间受到大幅压缩,与十年前的设计初衷巳大相径庭。


  最近,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十三五”规划的建议,其中仍然包括“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的任务。然而,赣州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发源地,已很难被视为最耀眼的建设榜样。鲁尼不无感慨地谈到,正是行政体制的强势、农民组织的弱小、国家政策的变化共同导致了“赣州模式”性质的改变。“十三五”期间,中国各地肯定会涌现出不少基层民主的创新点,如何进一步统筹地方实验和顶层设计,确保创新机制在实践中不变质,这些问题有待回答,农村现代化的道路任重而道远。


作者:李诚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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