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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提高农民素质的角度浅谈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2015-09-27 09:1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内容摘要】本文从农民素质的视角深入探讨构建和谐农村问题,按照和谐新农村建设的思路明确了对新型农民素质的要求,通过对当前农民素质中存在的不和谐表现与原因的分析,提出了提高农民素质以适应和谐新农村建设的对策与目标。 
【关键词】农民素质 要求 现象 对策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战略的高度对当前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做出了全面部署。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要求,更是顺应历史的必然趋势。坚持协调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建设,显得合乎时宜。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体现在农村就要求我们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农民是农村的主人,农业的主体,农民素质的高低是衡量农村社会是否和谐的一个重要标志。因此,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新型农民,充分发挥广大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对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一、构建和谐农村对农民素质的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党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就提出了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农村社会。人是社会发展中最为宝贵的因素,“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积极提高农村中人的素质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学说理论在实践中的生动体现。因此,构建和谐新农村,就需要培养新型农民,全方位的提高农民素质。 
首先,和谐农村建设要求农民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育文明道德风尚,长期以来农民是愚昧的代名词,“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和封建迷信在农村中大有市场,“坑、蒙、拐、骗”不乏农民参与,此类丑恶行径已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更与和谐社会背道而驰,以“八荣八耻”为导向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了新时期农民思想道德教育,要求农民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其次,和谐农村建设要求农民树立民主法治理念,增强法制意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和谐发展的社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实行愚民政策,不是和谐;愚昧无知制造对立更谈不上和谐。按照依法治国的理念培养提高农民的法治意识,让农民以更加主动地身份参与民主管理、法律维权。列宁曾指出:“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必须先教他们识字,不识字就不可能有政治,不识字只能有流言蜚语,传闻偏见,而没有政治。”因此,提高农民的民主法治和文化素质是在实践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必然要求。 
再次,和谐农村建设要求农民树立现代经营意识。农业的现代化和市场化必须让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来主导。农民是农业科学技术的直接应用者,他们对科学技术的接受和操作水平,直接关系到生产的结果;他们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意识直接关系到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没有掌握现代科技文化的农民,也就谈不上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入WTO后外向型农业的发展也需要高素质的农民把握国内市场、抢占国际市场。 
农民素质的提高与和谐农村的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和谐的社会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来运作,而超越素质鸿沟提高自身品位加强能力又是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真实体现。 
二、当前农民素质影响新农村建设的不和谐现象与原因分析 
建国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尤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民素质有了极大提高,并在2000年底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小康。但从目前我国农民素质的现状来看,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其素质还亟待提高。 
第一,农民的科技文化水平整体素质偏低,且地区差异化较大。从总体上讲,改革开放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不断提高,但目前仍旧偏低,尤其是在农业生产方面的科技含量,已经低到成为实现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制约因素。据调查显示,我国具备科学素养的农民仅占0.4%,比城市居民比例3.1%低近7倍。在国外发达国家,各类高科技早已应用于农业中去,而我国农业仍处于粗放经营状态,农业科技在农业增长中的贡献份额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低,经济效益差。同时,当前我国农民接受正规农业科技教育或培训极少,据统计,在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短期职业培训的只占20%,接受过初级职业技术培训或教育的占3.4%,接受过中等职业技术培训的仅仅占0.13%,没有接受过技术培训的竟高达76.4%。加之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农民素质的发展也不一样,一方面农村与城镇之间差距大,另一方面,东西部农民素质也不相同。没有科技文化知识、低素质的农民是无法承担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农村社会的重任的。 
第二,农民的心理素质趋于保守僵化,道德缺失现象严重。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大多数农民基本上对数千年来形成的视土地为命根子、安于现状、小富即安的心理状况有所改变,但仍然存在着保守、落后的文化心理和观念意识。我国农民受封建思想影响太重,传统的家族观念和愚昧落后的封建迷信仍充斥大多数农民头脑,同时宗族观念在农村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家族被视为一种社会保障。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广大农民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少人把金钱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部分农村青年信奉金钱至上,拜金主义严重,甚至消费攀比成风,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之风兴起。这些丑恶现象已严重影响了农民的进取精神,导致社会公德缺失,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相左,更与我们所弘扬的“八荣八耻”相悖,明显的不适应和谐社会的建设。 
第三,农民的市场经营意识淡薄,小农思想仍然作祟。农民的消费观念由于受到传统陋习和自然经济的双重制约,农业的弱质性及农民勤俭持家的传统思想使农民形成了相对保守的消费观念。大多数农民把收入存储起来,而不是进行资本积累去扩张更大的收入,半自给半商品性的农业生产和相对封闭的农村市场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农民的消费视野,甚至在一些农户中出现了守财奴现象,这种缺乏长远思考的做法,极大的影响了对子女的教育投资。更为重要的农业的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的发展亟需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来主导,由于我国农民长期受小农经济的束缚和经营意识淡薄,其视野打不开,没有“科技兴农”的思想和意识,跟不上世界经济的发展趋势,缺乏前瞻性和战略性思维,绝大多数农民不具备国际竞争力。总之,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尤其是加入WTO后要实现农业现代化,构建和谐农村必须增强农民商业头脑、经济意识,变农民为市民、变农村为城镇。 

第四,农民的民主法治观念落后,基层管理混乱。我国的民主法治观念非常淡薄,尤其是在农村的选举问题上。尽管我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已经全部制定了关于村委会选举的地方法规,使村民选举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但是在农村知法违法、无视民主的情况严重。同时农民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利的气候还没有完全形成,甚至不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私了、干部解决的情况较多。受几千年封建****思想的束缚,仍有许多农民几乎不关心国家的大政方针,政治意识严重缺失,总体看来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在政治意识上要高于落后地区,郊区农民高于远离城市的农民。和谐社会是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全方位统筹发展的社会,当前我国农民素质尚不完全符合和谐标准,必须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提高农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及身心素质。 
三、提高农民素质构建和谐农村的对策 
提高农民素质不仅是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还是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目前我国农民的素质状况不能完全适应农业现代化和和谐农村的需要,因此必须大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民主法治等方面的素质,为全面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更强大的人力资源支持。 
第一,大力发展各类教育事业,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经营意识。农村教育处于我国教育的基础地位,其教育水平的普及程度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民素质的提高。因此,首先政府应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村教师的经济地位,完善农村教育经费的保障制度。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强监督教育经费的落实和使用,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村教师工资问题。其次,深化推行普九教育,大力加强农民的职业技能教育,重点要加强农民的科技文化知识和市场经济、信息化的教育,逐步树立科技意识,引导农民走科技兴农、人才强村之路。同时对农民进行认证培训,通过培训让农民持证上岗,增强就业竞争力。最后,发展和普及农村远程和成人教育。总之,对于农民的素质教育,应把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放在首位,通过终身教育,全面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为构建和谐新农村打下科技基础。 
第二,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首先,就要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只有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到位,才能进行正确的领导和建设。同时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行领导责任制。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水平、生活方式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时要不断地探索新形式,坚持正面灌输与科学疏导相结合,针对农民思想情况、政治素质和知识结构的不同,来分层施教,对于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也要实行培训的制度化、经常化。其次,坚持以人为本,在农村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围绕“八荣八耻”,树立新风尚。 
第三,加强农村各项制度建设,提高农民政治及身心素质。农村经济强人是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带头人,是农民人才资源开发的组织者、领导者,首先必须突出经济强人榜样,发挥带头人的作用,农民素质才能进一步的提高。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和经济强人合作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杜绝各种****现象。同时改善农村环境与医疗卫生状况,提高农民的身心素质,积极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继续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广大农民群众基本实现“生有所靠、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第四,促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的法治素质。村民自治是我国社会主义农村民主政治的一个特色,是农村权利的最大体现,其发展程度反映了社会进步程度。邓小平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完善选举制度,确保农民民主权利,依法选举,是和谐农村构建过程中亟需解决的课题。同时广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加大执法力度,净化社会风气,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人类历史表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速度的决定性因素在于国民素质的高低,而国民素质的提高则取决于教育,和谐农村社会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民素质的全面提高。当前我们务必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思路,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加快和谐新农村的建设步伐。 
【参考文献】  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在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上的讲话》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3、张红、吴宾 《影响我国农民科技素质提高的因素分析》【J】重庆工学院学报2003.4 
3、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 北京: 2005.10.11 
4、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北京 : 2006.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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