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科论文>三农问题论文

构建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2015-09-21 10:12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新”就新在它强调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农村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协调发展,倡导人与人之间的文明新风、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基本规则。因此,以追求和谐为特征的新农村建设,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因地制宜、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速县域经济的发展;紧紧围绕“三农问题”,循序渐进的推进。

[关键词]  新农村  科学发展观  县域经济  三农问题
 
一、构建和谐发展的新农村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和谐是指事物之间协调、平衡、有序的发展状态。和谐社会就是社会内部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一种安全稳定的社会发展状态或发展结构。科学的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调“五个统筹”、以追求整个社会发展的和谐繁荣。这种和谐包涵着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的发展与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之间的和谐。显然,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体、根本、核心。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主要哪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新”就新在以农民为主体,强调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农村经济与民主政治协调发展,倡导人与人之间的文明新风、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基本内容。这些内容也正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内容和实践要求。 
和谐发展的新农村,其基础仍在“生产发展”。而农村的发展,农业繁荣、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归根到底来自于农民的自身力量和自身发展。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力量。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农民为本”,构建起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和谐关系。在这种和谐关系中,要把农民素质提高、农民的增收、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维护农民的各项权益,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农民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收入不断增长,才可能推动农村人力资本不断积累、人才总量不断扩张,最终为整个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繁荣提供持续动力。如果新农村建设忽略了“以农民为本”,非和谐发展的背后带来了农村剩余劳力“隐性失业”的攀升、城乡贫富差距积累性扩大、人与人之间不平等加剧,显然会违背农民整体利益,影响社会稳定,更谈不上和谐发展;如果农村经济发展与民主文明进程相脱节、农民“精神文明”的提高赶不上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进程,就会严重妨碍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所以,新农村建设要坚持以农民为本,把农民的“发展和需要”放在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地位去思考,既要在经济上保障和发展农民的物质利益,又要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这是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关键所在,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前提。
和谐发展的新农村,需要形成村与村之间、邻里之间、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的“文明乡风”,其关键则在于构建起人与人关系的和谐氛围。这种“和谐”,强调在健全的社会法律制度和良好的道德规范下,人与人之间平等、互助、互爱、互相尊重所形成的协调、融洽的人际关系。这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基础。在社会主义新农 村建设中,构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既要致力于加速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来实现,又要通过缓解人与人之间的利益矛盾和冲突来达到。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在一定条件下,其思想活动的独立性、差异性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关系的复杂性、利益关系的多重性极易产生错位,他们心理素质、道德标准、是非判断能力与现代市场经济的竞争性、挑战性、风险性还不能完全适应,他们的技术素质、文化素质还跟不上社会加速发展和急剧变动的要求,就可能从宏观或微观角度产生出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产生出“强势”与“弱势”的相斥与冲突、产生出“较特殊”与“较普遍”的兼容和对抗。比如,在体制改革和利益关系调整中,由山林、土地、水利等方面的纠纷带来的隐患;农村弱势群体面临的上学难、就医难、权益保障难引起的一系列矛盾;农村邻里纠纷、家庭矛盾、“黄、赌、毒”对乡村风气的不利影响;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至今还有2600多万绝对贫困人口和5000万低收入人口处于困难状态2等等。这些问题和矛盾都可能引起人与人关系的紧张,导致群众不满情绪的滋生,影响干群关系的融洽。因此,构建和谐发展的新农村,强调人与人关系和谐,必须协调好各种利益矛盾、解决好各种社会问题,处理好个性与共性、个体与整体、弱势群体与强势群体的关系,才能弱化利益矛盾和冲突、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和谐发展的新农村,需要构建起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自觉遵循人与自然在协调中共存、在平衡中求得和谐发展的基本规则。在这种关系中,既强调尊重人,又强调尊重自然。在人类与自然共存发展的漫长历史进程中,人类社会文明进程伴随着对自然的破坏和巨大影响,反过来给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带来的严重灾难或潜在苦果在不断告诫人们,人类不仅要改造自然、利用自然、从自然中索取,更要注重保护自然,维护自然的生态平衡和物种平衡,尊重自然发展变化的规律性。只有这样,人类生存繁衍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才能更为人类谋福。构建和谐发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谋求科学发展路径,就要通过人们思维观念的转变,致力于改变传统农业对自然的挤压和破坏,同时通过人的创造力恢复破坏了自然功能;放弃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和耕作方式,走集约型农业发展的道路;学会利用科学发展手段从自然中获取,并回馈自然;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中,还要努力使人口的增长率与自然的承载力、供给力相适应,才能求得人与自然和谐平衡。如果农村人口盲目增长,导致人均资源占有量持续下降,资源消耗超常扩张甚至导致资源枯揭,就难以支撑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如果对农业地力无节制的利用而没有合理有效的“反馈”、“补给”,地力下降终将会导致农产品收益率下降,如此等等。所以,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特征。
总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新农村建设,是以“和谐发展”为目标和基本特征的新农村建设,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世纪的新农村建设。

二、构建和谐发展的新农村要以县域经济发展为支撑点
构建和谐发展的新农村,不是就农村而农村的传统型新农村建设,它的显着特征之一,是在统筹城乡发展中构建起“城乡协调、工农并进”的和谐经济社会环境。从统筹城乡发展的具体内容而言,就是强调把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统筹安排,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就是要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就是要打破以城乡二元结构为特征的城乡分治格局,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最终建立起城市和农村互补互促、共同进步、平等和谐的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3]。
从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角度而言,县域经济作为宏观农村经济的微观单元,其发展程度、发展的快慢直接反映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成效。所以,构建和谐发展的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要把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作为支撑点。所谓县域经济,是指在县级行政区划的地域和空间内统筹安排经济社会资源而形成的开放且具有特色的区域经济[4]。其主要特征:(1)在县域范围内,县域周边的中心集镇和县城具有外接中小城市、内链广大乡村腹地的区位特征,其辐射区域广阔、带动功能强,同时又是农产品、畜牧产品、禽蛋类产品、果蔬类产品、农用生产资料、工业日用品等工农产品交易和集散的中心;(2)在县域范围内,由于特殊的自然环境、地理环境、气候资源、生态资源、经济资源、人文资源,形成了与之相适应的种植、养殖、生产、经营的专业化特征和人文特征,区域特色比较明显;(3)在县域范围内,县属经济实体整体规模不大,主要是以发展农产品加工和中小企业为重点,但就整体功能而言,却是“三大产业”共存、“城乡一体”的多层次、立体型、功能较完备的社会单元。所以,加速县域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县域中心集镇和县城作为城乡结合部、工农产品集散地以及明显的县域特色优势,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村剩余劳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把农民与市场、农村同城市紧密地连接起来,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从而推动城乡协调并进。由于县域与邻县之间存在着地理位置和经济功能的交叉性,还可以充分发挥经济强县对周边县域的带动功能和辐射作用,提高新农村建设的成效。  
在具体途径上,加速县域经济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还需要认真研究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政策措施,以更充分、合理、有效的利用县域特色资源,不断拓展县域经济发展的空间。显然,统筹城乡发展不可能有固定模式,县域经济的发展也不会有固定模式,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突出新农村建设的“和谐”特征。
(1)因地制宜,就是从各地的实际出发,突出个性、形成特色。新农村建设既要求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增加乡村债务、不增加农民负担,又要立足县域资源优势、传统生产优势、传统工艺优势,培育和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构建起具有县域特色的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形成“一家一户从事原料种植或初加工,千家万户汇合形成规模化大生产”的农业产业集群,有效带动千家万户农民进市场,提高农村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和农业经济效益,这是城乡协调、以工带农的重要途径。
(2)循序渐进,是指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分析研究现有资源条件和可持续发展条件,不能“好大喜功”。要讲求实效、不要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在县域范围内,无论是探索新农村发展的思路、还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途径,无论是农业产业化的具体措施、还是谋求可持续发展战略,都要认真分析县域经济运行现状,抓住主要矛盾,分清轻重缓急,选准切入点,从农民迫切希望解决而目前又能够解决的问题人手,让农民从中看到实惠,激发他们投身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内在潜力。惟有如此,新农村建设才会有持久的生命力。
(3)可持续发展,强调经济增长必须同人口增长、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相协调相适应。县域经济发展,不能单纯用数量指标来衡量,盲目发展可能会导致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生态失衡。尤其对那些技术水平低、污染大的小纲厂、小水泥厂、小造纸厂、小煤窑等,不能因强调发展而无视它们对自然环境、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和破坏,从而导致长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损失。因此,构建和谐发展的新农村,必须树立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高度重视对生态资源、经济资源的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和高效利用,正确处理好加速县域经济发展与县域人口增长、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推动整个县域经济走向文明发展道路。
 
三、构建和谐发展的新农村要围绕“三农问题”展开 
构建和谐社会,关键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如果没有占人口近60%的农村社会的和谐,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正因如此,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第一项任务。这是我们党从全局出发做出重要决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农业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推进新农村建设,就要落实好党的农村政策,积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现代农业进程、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和发展农民群众的利益,并使他们能够共享社会发展带来的文明成果。
构建和谐发展的新农村,可以探索不同的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但都必须紧紧围绕着“三农问题”展开。没有农村经济的大发展、农业产业效率的大提高,没有农民收入的显着增加,新农村建设就没有坚实的经济基础。“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概括地说,归根到底就是由各种因素引起的农民整体素质低、收入低而带来的整个农村、农业相对落后的问题。具体来说,农村问题主要是指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的整体发展相对于城市发展进程而言的“落后”,解决的途径主要是围绕着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缩小城乡发展差距等为重点。农业问题,主要是指农业产业相对于二、三产业而言“效率低”、农业产业链条短、农产品附加值低为特征的“落后”。由于农产品具有需求弹性弱的市场特性,单纯依靠发展传统农业增加产出难以提高农业效率,因此解决的具体途径则主要以加速农业科技的运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集约化经营、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产业链条,推动传统农产品结构向优质、高效、绿色化产品结构发展为重点。农民问题,主要是指农民整体素质相对较低而引起的“低收入”问题。因此,新时期解决农民问题的主要途径则以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民素质;大力发展县域乡镇企业和非公有中小企业,扩大农业劳动者在第二、三产业的就业比重,转移农村剩余劳力为主要途径。如80年代中后期,乡镇企业迅猛发展,吸收了1.2亿农村劳动力到非农产业就业;90年代初,则大约有1亿农民进城务工,平均每年大约有1000万农产劳动力转向了非农产业[8];199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20.22%,而到2004年工资性收入已经上升到34%[9]。实事上,无论是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就业结构调整,还是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都离不开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因此,以逐步解决三农问题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自然与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紧密相联。
新农村战略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解决三农问题也需要一个过程。从我国现有的宏观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和物质基础看,我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建设新农村、逐步解决三农问题的现实条件:第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实践经验总结,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以及相应的方针政策,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的局限,走上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追求和谐发展为特征,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阶段。这就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了建设新农村、逐步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走向和具体路径;第二,我国已经进入了工业化的中期阶段。2005年,我国第二、第三产业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7.6%,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经下降到12.4%[6]。从而形成了工业反哺农业、以工带农的客观要求和基本条件;第三,我国财政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在不断增长。2004年国家税收、地方税收以及预算外财政加在一起,比重大约达到30%[7]。由此表明国家已经初步具备了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实现以城市补贴农村、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条件。
总之,中国社会发展到了当代,解决三农问题仍然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十一五期间,紧紧围绕三农问题而展开的新农村建设,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在“统筹兼顾”中协调各种利益矛盾、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工农之间、城乡之间和谐发展;在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追求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发展,追求人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 “和谐”,这正是当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显着特征。
 
参考资料
[1]本刊评论员:怎样理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J]《科学社会主义》2005年1期2页
[2][7]“读本”编写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意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学习读本》[Z]新华出版社第1版2006年2月第9页,第7页
[6][9](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以统筹城乡发展为重点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建议(中宏数据库)[DB/OL]2006.4.21
[4]”《十六大报告·辅导读本》[Z]人民出版社出版2002年11月第1版第468页
“读本”编写组: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学习读本》[Z]新华出版社第1版2006年2月第80页
 [5]林毅夫:新农村建设几点建议《宏观经济论坛》[J][DB/OL]2006.4.25)  

相关文章
学术参考网 · 手机版
https://m.lw881.com/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