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湖北农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也仍存在着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在对现状和问题描述的基础上作了相应的分析。
关键词 湖北农业 现状 问题
1 湖北农业发展的现状
1.1 农产品产量,有增有减
表1反映了湖北主要农产品中的棉花、肉类、水产品产量呈增长趋势,特别是肉类与水产品增幅明显;粮油产量则呈下滑趋势。由此可见,随着城乡人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传统初级农产品的需求趋于平稳,而水产品和肉类需求增长较快,在价格杠杆的作用下,农业资源的投入出现了转移,表明市场经济对农业的影响在逐渐加强。
1.2 农业总产值,全面增长
2002年湖北农业总产值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为752.01亿元,比2000年增加36.36亿元,增长5.08%,平均每年递增2.93%。其中,种植业产值为383.69亿元,同比增加11.15亿元,增长3.00%,平均每年递增1.49%;畜牧业产值为 220.74亿元,同比增加15.59亿元,增长7.59%,平均每年递增3.75%;渔业产值为126.11亿元,同比增加16.62亿元,增长15.18%,平均每年递增7.32%,增长速度远远高于种植业和畜牧业。具体比较见图1 。
1.3 农业结构调整,稳步推进
2002年湖北农牧渔业总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97.16%,比2000年提高了1.14%;图2表明,农牧渔林的产值比重由2000年的52.06∶28.66∶15.30∶4.00调整到2002年的51.03∶29.36∶16.77∶2.86。具体趋向变化一是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产值之比由2000年的38∶62调整到2002年的33.2∶66.8,表现为粮食作物产值下降,经济作物产值上升;二是水稻、油菜、茶叶、水果、牲猪的优质品率分别为40%、90%、58%、52%和55%,所占比重分别比2000年提高了32、10、8、7和7个百分点,表现为主要农产品的优质品率逐年提高。
1.4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逐年增加
图3显示,近几年湖北农民年人均纯收入逐年增加,2002年全省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444元,比2000年增加175元,增长7.72%,平均每年递增3.79%。虽然农民的年人均纯收入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依然偏低,但年人均纯收入的提高,对于湖北农业与农村的经济发展将具有深远的影响。
1.5 农业机械化水平,逐年提高
2002年湖北农机装备总动力为1557万KW,比2000年增加143万KW,增长10.12%,平均每年递增4.94%;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6.5%,比2000年提高7.7%;农机经营服务总收入为78.40亿元,比2000年增加6.11亿元,增长8.5%,平均每年递增4.2%。这是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发展过程的真实反映,也是大量农业人口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必然结果。
1.6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快速发展
湖北2002年底具有一定规模、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特色、特点、不同经营方式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有2400多家,比2000年增长60%,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4家,上市企业2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82家;全省龙头企业2002年实现销售收入710亿元,比上年增长9%,上缴税金40亿元,增长10%,利润增长8.5%。说明龙头企业在推动农业产业化、拓展农业优势产业和带动千百万农民致富奔小康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领跑作用。
1.7 农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
湖北农业生态环境近年逐步得到改善,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具体表现为:工业“三废”污染和农业生产的二次污染逐步得到有效控制;种植业、养殖业等重大的病虫鼠害得到有效预防和遏制;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业生产损失基本控制在最低限度;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体系、农产品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农政执法体系、农业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等五大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所加强,其服务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2 湖北农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农业投入不足,基础建设滞后
一是政府对农业投入长期一贯制,国家投入的农业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地方配套资金一般难以到位,农村经济发展资金短缺和组织引导不力,农业生态环境整治、农业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体系、农产品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农政执法体系、农业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等基础性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导致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劳动生产率落后,一遇上大的自然灾害就减产减收,因此湖北农业抗风险能力仍然不是很高;二是农产品的利润率缺乏应有的吸引力,农业和农村投资环境不容乐观,农业内部积累资金包括外来资金流向农业生产的资金转化率偏低,农民多年的农业生产积累起来的微薄积蓄与劳务经济流向农村的资金多数形成了新房、摩托车和婚嫁费用等消费型资金,而用于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则极为有限,由此形成了低收入→超前消费→低水平生产→低收入的恶性循环;三是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改革开放步伐缓慢,农村投资融资渠道不多,农业引进民间资本、省外资本、国际资本和吸纳地方财力投资服务“三农”的公益性、社会性和示范性的农业基础性设施建设有限,农业投资项目的影响小,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等力度弱、数量少,农产品出口创汇生产基地的规划建设与引导不够,湖北农产品的出口优势基本没有发挥出来,从而与农业生产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市场化发展需要的差距仍然较大。
2.2 农民素质不高,思想认识保守
改革开放以来,湖北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农业生产力水平稳步提高,但仍然只是一个农业大省而不是农业强省。由于湖北农业和农村非农产业的生产组织形式未有重大突破,特别是农民素质不高、思想认识保守、科技水平低、生产规模小和分散经营,导致农民收入增长一直在低位徘徊。通过表2、表3的分析表明,农民收入高低与农民文化素质、农业人口结构比例有着直接的关系。农民素质状况、户主文化程度与其家庭人均纯收入密切相关,计算其相互关系数为 0.7827 ,户主文化程度为高中的,其人平纯收入为 2 342 元;初中、小学及文盲的,其人平纯收入分别为 2 110元、2 035 元和 1 890 元。随着湖北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村经济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则主要依靠其知识、技术、信息和资本集约的结合,依靠农业和农村经济体制的创新,尤其要依靠一批思想开放的高素质农民与能够发挥其特长及知识技术价值的市场经济环境。
2.3 市场信息不灵,销售渠道不畅
信息和销售渠道是农产品走向市场、获得经济效益的桥梁与纽带,市场信息不灵、销售渠道不畅是湖北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农民要想提高收入,就要按照市场动态选择产品品种生产来满足市场需求,就务必有新的知识来源和灵敏的市场信息,具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市场调查,因地制宜地选择有经济效益的农产品新项目,减少盲目生产引起的农产品滞销等;二是为现有农产品寻找市场销售渠道。由于农村公益性、社会性的农业基础性设施建设普遍滞后,农村平均经济水平仅为城镇平均经济水平的 1/3 ,网络用户的普及和应用也主要在城市,城市普及率为农村普及率的 740 倍,农民用户仅只有0.3 %,因此农村经济市场信息化的装备水平普遍不能满足要求。即使是最低水平的农村经济市场信息化也至少要求在乡镇一级设置相关机构专门从事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这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较高,而在湖北农村很多地方则大多缺乏符合要求的当地信息化人才。所有这些因素,均加大了农村经济市场信息和农产品销售渠道的沟通难度。
2.4 农产品质量不高,加工增值率偏低
湖北农产品质量不高和加工增值率偏低,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农业生态环境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目前农村千家万户搞农业生产,为了提高产量和防止病虫鼠害,农药和化肥的施用量与日俱增,而施用的数量、结构、时间却很难把握,加之城镇生活垃圾、污水与工业“三废”乱倒乱排等,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了重大的负面影响。二是种子、种苗、种畜禽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农产品种子、种苗、种畜禽多、乱、杂的现象仍然未有大的改观;水果、茶叶、畜产品生长周期长、良种繁育滞后,品种质量不高,农业生产经营分散等,增加了优良品种的更新难度;水产品生产依然以四大家鱼为主,名、优、特、稀水产品生产、良种繁育与推广等严重滞后。三是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入世” 后,我国必须覆行《实施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协议》(简称SPS协议),国际上对农产品的无害化和安全的要求十分严格,而目前各地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仍以国标为主,与国际接轨的国际标准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四是加工转化增值能力弱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当前湖北农业初级原材料生产比重大,依靠农产品精深加工转化增值带来的经济、社会效益低,农产品附加值少,农业结构不合理,农产品加工严重滞后等,既影响了农业和农村经济效益的提高,又制约了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产业带的形成和农民收入的增长。
2.5 农业组织化程度低,生产经营规模小
一是农业合作组织法律地位不明确,内部管理不规范。当前湖北乃至全国均未出台与农业合作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成立、登记注册、解散和组织的性质、宗旨、服务均无法无规可依,合作组织内部缺乏具体的议事、监事、财务管理等制度,造成法人主体地位不明确,组织机构不健全,决策不民主,会(社)员的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从而影响了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稳定发展。二是农业合作组织的生产经营规模小,带动能力不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绝大多数自身经济实力不强,10人以内的生产经营规模占了相当大的比例,组织合作的服务功能偏弱,多数只是起到单一的生产合作作用,很难实现“产供销、农工贸、产学研”一体化的目的,更谈不上按照国家、国际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经营和运用WTO规则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具有较强的龙头带动能力。三是农业合作组织会(社)员的综合素质不高,专业人才缺乏。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民带头人中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不多,大多数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不强,综合素质不高,对现代农业生产新品种的种、养、加模式技术掌握有限,缺乏按市场经济规则组织生产经营和应用现代管理技术从事策划管理的能力。
2.6 农业土地细碎化,生产经营分散化
当前湖北农村基本与全国一样,除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外,单个的农户特别是边远地区农户仍处于农业生产的主体地位,普遍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土地资源一般按家庭人口、土地肥力、居地远近分配给农户。农户在履行协议即交足契约中暗示的租金后,可以卖掉剩余产品或留作家用。虽然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刺激了每片农地的利用,但耕地的分块也降低了农业生产效率,一家一户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商品量少、效益低下,促成了小而全自然经济的自发维持,其基本农业生产方式是目前农村小农经济存在的主要原因和现实基础。即使某个农户家庭规划实施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在土地面积足够的情况下,也会因为土地分散,其基础设施配置和生产经营管理上的困难而不能实现其专业化和规模化。所以要解决湖北的“三农”问题,就必须从解决农村家庭仍然是现时期农业生产主体———数量最大群体的生产经营方式问题入手,改变目前农业土地细碎化和生产经营分散化的不利局面,加大土地合理有效的流转速度,加快扩大适度规模的经营步伐。而且在政府的农政执法体系框架内将农户现有的责任田重组,属于农业资源内部的合理调整和配置,具有现实的可操作性和见效期短,投入小的特点,不象资本投入那样具有长期性和较大的风险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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