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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近代中国农村手工业的兴衰问题

2015-08-19 14:0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在中国漫长的古代历史上,农村手工业一直是农村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却很少有人对其兴衰加以注意。近代以来,农村手工业和中国其他经济部门一样,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发展,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农村手工业曾一度相当兴盛,尤其是20年代,农村手工业的繁荣极为引人注目。然而,仅仅几年之后,在30年代初期却出现了急剧的衰退,这一现象在当时就引起了广泛的注意。有不少论着分析过一些部门的衰退原因,其中对农村手工棉纺织业和丝织业的研究尤为详细。如果说,当时的研究者较多关注具体的经济现象的话,当代学术界则更多的注重理论上的分析。不过,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学术界较普遍的看法是,农村手工业是一种落后的生产组织形式,带有浓重的自然经济色彩,它的性质决定了它在30年代的衰亡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对于近代农村手工业的性质和作用,笔者已有专文论述[1],本文主要是对30年代初期农村手工业衰退的原因作一些简要分析, 同时说明这一衰退只是暂时现象,并不意味着农村手工业的根本衰亡。
当时人和后来的研究者提出过多种造成30年代乡村手工业衰退的因素,有内因,也有外因,内因即属于生产过程自身的因素,也就是经济机制,其中最主要的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工具落后;以及生产中的偷工减料和粗制滥造等。而外因则包括自然环境以及当时的政治状况、经济环境等社会机制,这些外部因素通过影响生产过程、流通过程和市场需求而对农村手工业的兴衰发生作用。
笔者近年来一直从事近代华北农村手工业的研究,对于华北农村手工业中主要部门的生产、市场、进出口贸易、兴衰状况等方面都有所了解。这一区域面积庞大,人口众多,有平原,也有山区,有沿海,也有内陆。在近代中国,华北不是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也非贫困地区;人口密度既不是最大,也不是最小;境内有大城市,有港口,但都不是国内最大;有铁路、公路和通航河流,却也不是交通最方便的地方;农业生产条件不如南方,但比西北和西南都要好一些。总而言之,从各个方面看,这一地区都处于中间或中间偏上的地位,因而是有一定的代表性的。所以本文主要依据华北三省(河北、河南和山东)的具体情况,同时参照一些其他地区以及全国性的史料。
   一
 
在属于经济机制的因素中,首先引起注意的是农村手工业生产力水平低下, 生产工具落后。人们普遍认为小农经济的致命弱点是个体农户生产规模狭小,缺乏社会分工,无法容纳先进的生产力。这也正是某些学者论证乡村手工业必然衰亡的主要依据之一,在他们看来,因为生产力落后和停滞致使手工业无法与机器大工业竞争,除非个体手工业能够发展成为作坊手工业,进而成为手工工场,并最终成为机器工厂,否则,就只有走向衰亡。(然而,在30年代的具体条件下,由个体手工业沿着作坊 ─工场 ─机器工厂的道路发展,对于农村手工业来说,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在这一方面表现最明显的似乎是纺织业,特别是棉纺织业 ──对农村手工业和近代机器工业来说都是最重要的生产部门之一 ──在这一行业中,手工纺织与机器工厂生产效率相差悬殊,产品质量也无法比拟。加之纺织品染整工序,除少数工厂使用机器和近代工艺外,大多数还是手工作坊,土法染轧,效率既低,质量又差, 由此而造成土布的生产成本远远大于机织布。
然而,事实上这二者之间的差距并不像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大。就织布业而论,首先,机织业和手织业之间的劳动生产率差距并不很大,严中平先生在研究近代农村家庭棉纺织业存在的条件时曾指出,当时,机纺业中一个工人的生产效率80倍于手纺业,而机织业一个工人的生产效率仅 4 倍于手织业。这还只是理论上的推算,是按照在机器工厂中每个工人可以看四台布机计算的,实际上,据1929年的调查,在一些民族资本的织布厂中,一个织工只能看两台织布机,到1933、1934年,每人看机数尚不足两台。既使是在条件较好的日资布厂中,一个工人也不过看三台左右的织机而已。换言之, 动力织机的劳动生产率仅是铁轮织布机的2 ─3倍,至于动力丝织机的效率则只有铁轮织机的一倍多,再加上机器、厂房、燃料等等的消耗,机器工厂的成本未见得能比农村家庭手工业低多少。其次,农民家庭手工业的生产组织形式不同于近代工厂,成本核算方面另有自己的特点,小农家庭是一个集生产、消费和人口再生产于一体的经济单位,所有的家庭成员都隶属于这个单位,无论工作与否,家庭都要维持他们的生存,全体成员的生活消费都构成这个经济单位再生产的成本,而且是固定成本,工厂效益不好时可以解雇工人,家庭却无法“解雇”家庭成员,这有点儿像是工厂中的机器或厂房,一进入这个工厂,无论开工与否,就构成企业的固定资产,农民家庭中劳动力的闲置,在经济意义上等同于工厂中机器的闲置,甚至于比机器闲置损失更大,机器闲置时只需要保养,而不必消耗能源,劳动力闲置时却仍要吃饭穿衣。这种情况下,农民家庭从事手工业生产时,只需要考虑工具和原料的成本,除非雇工生产,劳动力的价格是不必考虑在内的。所以,按照近代企业的核算方式,手织业的成本高于机织业,但对于从事手工业的农民家庭来说,成本并没有那么高。这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手织业可与机织业并存的一个主要原因。当然,这种情况不会长久持续下去,当机器工厂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与手工业之间在劳动生产率方面的差距继续拉大,机器大工业各方面的优越性充分展开时,手工业会越来越难以与机器工业竞争。但这种条件在三十年代初期并没有出现。此外,有很多种农村手工业部门中并不存在机器大工业的竞争,如在近代华北农村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发网业、草帽辫业等,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它们在华北农村得以发展的条件正是农村中存在的大量廉价劳动力,当时,无论国内还是国外,这些行业中都不存在机器生产。另有一些行业如花边业,当时的情形和现在一样,在国际市场上,手工制品比机器制品价格更高。换句话说,生产力水平低下并不是乡村手工业衰退的根本原因。
尽管如此,农村手工业生产力水平低下总是事实,对于这一点,人们常常认为这是由小农经济的性质所决定,个体小农家庭生产规模狭小,保守落后,无法接受也无法容纳先进的生产力。然而,近代华北农村家庭手工业的发展却表明情况并非如此,自本世纪初开始,手工业生产中陆续从国外引进了一些效率较高的工具,如铁轮织布机、轧花机、弹花机,就其工作原理来说,已经可以认为是用人工作动力的机器。这些机器使生产效率成倍以至成数倍地增长,如铁轮织布机的生产率是旧式木机的8.8倍,轧花机的生产率是旧式轧车的 5 倍,弹花机的生产率是老式弹花吊弓的16倍以上。在丝织业中,新式脚踏纩车比手摇纩车效率既高,质量又好,铁轮平纹织机的生产率是木机的 4─ 8 倍, 而新式提花机在提花楼上安装有按照显花程序编制的打孔纸板,可以自动提综织出提花图案,与旧式提花织机相比,既免去了提花工,又可以减少提花差错,从而使劳动生产率和质量都得以提高。这些机器和工具最初都是为城市的作坊手工业引进的,但很快就在农村家庭手工业中得到推广,特别是在一些新兴手工业区中,其普及之广,更新换代之快,即使用今天的眼光来看,也是令人吃惊的。例如棉纺织业中所用的铁轮织布机,在高阳、潍县等近代着名棉手织区都只用了十年左右的时间就全部淘汰了旧式木机。尤其是在高阳手织区,一些村庄中几于一户一机或一户数机,如高阳县城东15里的小王果庄,一共不过300户人家,1916年时, 普遍使用小提花机织布,比起旧式木机来已经进了一大步,1926年以后,人造丝织业兴起,人们争相购买,小提花机迅速淘汰,到1937年,全村有大提花机300多张,除家庭手工业外,另有八家小工厂, 农民进城买线售布,不再用木轮手推车或靠肩挑背驼,而改用自行车,全村有日本进口的“僧帽”牌自行车100多辆。高阳县城东12里的李果庄,1937年全村不到400户人家,拥有铁轮织布机700多张。高阳县城西南10里的于留佐村,100多户人家有200多台织机,还有20余家小工厂。县南的延福村共200多户人家,1921年尚只有铁机20多张,1927年改织大提花机, 很快就发展到300多张。华北之外的其他地区,这类机器和工具的推广也表现出相同的趋势,如江苏南通织布区,乡村织户原用拉梭机织布,1930年冬季,南通通华织布厂由上海购入了20台铁轮织布机,织工见机式更新,欲购者颇多,送机器来安装的机匠与当地一位木工合作,在南通建立了布机装配工场,当地农民在通华织布厂学会三五个品种,即退出工厂自购织机,自己织布出售,到1932年 6 月,乡村铁轮织布机已达万台之多。江苏省的江阴县,1924年开始普及拉梭机,铁轮机的使用还要稍晚,到30年代中期,全县已有拉梭机3万余台, 铁轮织布机近1.3万台。如果说,上述机具还是农村手工业原有部门中工具的更新换代,那么,织毛巾机和针织机在农村家庭手工业中的使用就使农村手工业增加了新的部门。我国传统纺织品中并无针织品,直到19世纪末,针织品才在城市中较时髦的喜爱西装的人群中流行,20世纪初,一些大城市中引进了针织机,到20年代,在浙江省的平湖、嘉善、嘉兴、石门和硖石一带的城镇和乡村中,已形成了一个针织手工业区,其中仅平湖一县,在1926年就有针织机一万架。在全国各地农村中,织毛巾比织针织品还要普遍得多。这些事实说明, 小农家庭在接受新技术、采用新工具方面,并不象通常所想象的那样目光短浅,保守落后,个体经济容纳先进生产力的能力也不那么狭隘。诚然,所有这些以人工为动力的机器,在生产效率上都不如动力机器,以蒸汽为动力的机器需要比较大的生产规模,也无法用于农村家庭,但如果电力能够有较为充分的发展,家庭中是有可能使用动力机械的,这正是今天在很多农村家庭中发生的事情。
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弄虚作假等行为在当时也曾引起过广泛的注意,论者多认为这是出于小生产者的急功近利,目光短浅,并把这种现象也作为农村手工业必然衰亡的依据之一。这种论断并不公正。这类行为多出在纺织业中,如高阳白布应该八斤重一匹的,有时只有七斤或七斤数两不等,最轻的甚至不足七斤。应该百二十尺一匹的,也许只有一百零几尺甚或不足百尺。宝坻织户常以油料、肥皂、白粉、食盐等渗入棉纱以增加布匹重量, 或减少经纱道数,往往布匹未经售出即已腐烂,据说一次运布至山西,在运输途中发酵霉变,酿成诉讼。平纹柞丝绸也可以用减少经纱道数,布面放稀, 然后上浆增重的方法偷工减料。山东柞丝绸在出口早期,就曾因掺粉,硫磺薰白造成的质量问题引起市场缩小。但是,这些行为并不是多么普遍,它们一般都出现在资本主义包买主控制生产的情形下,而且,只发生在白布和平纹柞丝绸的生产中,因为提花布、格子布、斜纹布和提花丝绸的经纬纱都有一定的数目,无法偷工减料,同时,这几种纺织品也不以重量作标准。发生这种情况,通常是由于市场萎缩时,包买商采用压低工资的方式以保持利润,小生产者迫不得已而反抗,但独立织户则不能这样做,因为这种时候商人对布匹质量十分挑剔,不要说粗制滥造,即使稍有瑕疵都会拒绝收购。类似情形只在高阳、宝坻等资本主义家庭劳动盛行的地区出现,已可说明它不是30年代农村手工业衰退的主要原因,即使在上述地区,与其说这类行为引起了农村手工业的衰退,倒不如说它们是衰退的结果。在市场畅旺时,商人付给织户的工资往往比较高,织户既能得到较高收入,又希望能与商人保持长久关系,一般都比较注重产品质量。当然,这种时候,商人对商品质量要求比较宽松,部分织户可能为图快而放松质量,但不会有意识地弄虚作假。30年代初,土布业进入衰退后,商人包买主日益压低工资,并在收布时百般挑剔,有时会将工资压低80 ─ 90%,甚至完全不付工资[10],织户为求生存,只能设法偷工减料以节省一点儿原料自己织布卖。至于纺织业之外的其他农村手工业,例如造纸业、榨油业或者制粉业,能否节省原料,降低成本,主要依靠技术水平,粗制滥造反而会浪费原料。因而,这一因素也不是造成农村手工业衰退的根本原因。
根据上面的论述不难看出,在30年代,农村手工业内部的经济机制,包括它自身所具有的一切不利因素都不足以造成农村手工业的全面衰退,那么,外界因素是否能够起到这种作用呢?
    二
外界因素中首先是自然灾害。自然灾害从两个方面影响农村手工业,一方面,农业减产造成手工业原料价格上涨,近代大部分农村手工业是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如榨油业和制粉业以花生和豆类为原料;造酒业以粮食为原料;植物枝条编织业以芦苇、麦杆、高粱秸之类为原料;气候也会影响蚕茧产量从而影响缫丝业和织绸业;棉纺织业中尚有一部分地区依靠本地所产棉花进行生产,既使是使用机纱的地区,机纱价格和国内棉花产量及价格之间也并非全无关系。另一方面,自然灾害会造成人民购买力,特别是农村购买力的下降。近代中国农村手工业的产品如土布、人造丝织品、苇席、粉条、粉丝以及榨油业的副产品各类籽饼等,国内市场都以农村为主,砖瓦业的开工与否更与当地农业丰欠密切相关。20年代末30年代初,中国自然灾害频繁,1928年到1930年,西北的陕西、甘肃、山西等省份发生连续三年的大旱灾,尤以陕西为最重,赤地千里,十室九空,人民以草根树皮为生,彼时彼刻,穿衣问题变成了极为次要的事情,而这几个省份一直是华北棉布的主要销售地之一。另外,尽管华北棉纺织业一直以东北,西北和内外蒙古为主要市场,但从20年代起,也逐渐开辟了南方市场,因而,1931年长江流域发生60年未遇的大水灾,也使华北棉纺织业和丝织业受到了很大影响。至于原以南方各省为主要市场的江南棉纺织业和丝织业受水灾的影响就更大了。没有发生这些自然灾害的地区,农村手工业尚且受到巨大的损害,可以设想,在直接受灾的地区,农村手工业肯定会受到同样的以至更大的损害。但是,30年代中期以后,全国范围内没有继续发生新的大规模自然灾害,各地农业生产均有所恢复,而且,在一般情况下,自然灾害是不应该被视为造成某种经济活动全面衰退的根本原因的。
其次是社会经济因素。社会经济因素的影响主要通过市场需求的变化表现出来。近代中国农村手工业中有不少产品属于生活必需品,随着人口的增长,这类产品的市场需求也在逐渐扩大,虽然有些行业中出现了机器工业的竞争,但一方面,近代中国机器工业的发展尚不足以覆盖市场,另一方面,由于农村手工业和机器工业产品之间存在的各种差异,它们有时候可以分别满足不同层次消费者或同一层次消费者的不同层次的需求,因而,抛开机器大工业与农村手工业在生产力上的差距不谈(这一问题前文已经论及),机器工业与农村手工业在这一时期是各自有自己的市场范围的,尽管双方的市场范围可能会有一些重叠。此外,有些人把农村手工业各种产品之间的替代也看成竞争,看成手工业的衰退原因,如认为仿洋布和改良土布在市场上排挤了土布,毛巾代替了土布手巾,针织品取代了部分棉纺织品,从而造成土布业的衰退[11],单就传统的土布业来说,这的确是事实,但如站在整体的角度看,这种情形恰好说明农村手工业的进步和发展。
农村手工业中还有相当多的品种用于出口,国际市场上需求的变动必不可免地对农村手工业产生影响。国际市场的变化虽然很复杂,但促进了30年代初中国农村手工业衰退的主要原因则是1929 ── 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危机期间和危机过后的一两年中,中国几乎所有出口手工业品的出口量都曾急剧下降,从而对生产造成沉重打击。如江南土布大量向南洋、新加坡、印度、爪哇等地出口,经济危机期间,南洋各地橡胶园失败,工人失业,致使江南土布出口急剧下降[12]。国际市场的影响还不止于此,危机期间,中国农产品出口大幅度缩减,与此同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又向中国市场大量倾销生产过剩的农产品,致使中国农产品价格下跌,农民收入减少,造成农村购买力锐减。当发生自然灾害时,粮价上涨,但此时农民无粮可卖;丰收时,又受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影响,农产品价格下降,30年代初的中国农村陷入了谷贱伤农,谷贵亦伤农的境地,农民收入下降,意味着工业品市场 ──包括农村手工业 ──的缩小,市场缩小,又使农村手工业收益降低, 农民的收入进一步下降,形成一种恶性循环。这是30年代农村手工业衰退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这种恶性循环是可以打破的,1934年以后,随着29 ─ 33大危机的结束,中国农产品的出口逐渐恢复,农产品价格递年上升,全国经济形势有所好转。以华北为例,1937年上半年,华北农产品批发物价指数上升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这种情况下,华北各地农村手工业逐渐复苏。如河北省高阳县的织布业,在萧条时期,资本较大的工商业乘物价下跌之际大力收购原料、定制成品、扩充销路,并根据西南各省人民“习尚华美”的风俗翻新花样、提高质量,开辟了西南市场。萧条过后,不但以前停工的织布机都开动起来,并且还有增添,自1934到1937年芦沟桥事变前,工商户屡有增加,形成高阳织布业的笫三次勃兴[13]。
有些人把收益少、工资低,从而引起劳动力流动视为农村手工业衰退的原因之一,并且认为收入过低是农村手工业生产力水平低,竞争不过机器工业所造成,并由此得出农村手工业衰退必然性的结论。首先,农村手工业的经济效益并不低,特别是与农业相比,如棉纺织业中,在河北省的高阳手织区,1915 ─ 1920年间,用铁轮织布机自织自卖,每匹可获利 1─ 2元,如接受商人包买主的定货,一匹布可得工资0.5元,以一年织布150匹计,全年收入在75元到300元之间。当时高阳户均占有土地不足15亩,平均每亩净收入1.47元, 即农业收入每户每年不足30元,手工业收益为农业的2.5倍到10倍左右[14]。高阳织户雇工者相当多,工人的年工资在30年代初为40 ─ 60元不等,20年代布业兴盛时则可达60 ─ 80元之多,而同时期农业雇工中,男性长工的年工资平均在40 元上下[15],也就是说, 从事织布业的农民,无论是完全占有生产资料的独立织户,还是只占有工具,不占有原料,受商业资本支配的家庭劳动者,亦或是完全不占有生产资料,出卖劳动力的工人,其收入都要高于农业劳动。高阳织布区属于近代新兴的农村工业区,生产力水平较高,江南棉纺织区历史悠久,到本世纪初发展程度反不如高阳织布区,但棉织业收入仍相当可观。20年代前后,上海郊区一个农家妇女一年要织200多匹布,净收入40 ─ 60 余元。一些缺乏织本的农家妇女到别人家中做工织布,一天可得工资二角,一月也有五六元收入[16]。丝织业的收益各地相差悬殊,高者如30年代初,山东省周村镇的个体织户,平均每年收益为420余元[17],按当时的物价水平,可购买小麦80余担,相当于50亩地的产量,而同时期山东全省平均每农户耕地只有18亩多,大部分小农实际占有土地面积还达不到这一水平。低者如河南省南阳周围的柞丝绸业,这里的织户多接受包买商的定货,织一机绸的工资为7 ─ 11元不等,而一机绸的生产周期为 40─ 45天[18],以此计算,织户平均日工资在0.16 ─ 0.28元之间,若以一年工作300天论,收入在48到84元之间。与高阳和周村相比,可谓天壤之别,但南阳柞丝绸产区位于大别山区,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风气闭塞,经济也不够发达,这样的收入水平与农业相比,应该说还是相当可观的。纺织业中影响较大的还有针织业和麻纺织业。20年代浙江平湖、嘉兴、石门等地从事针织业的多为农村妇女,向商人雇主租赁针织机,领取原料,织成成品后得到计件工资,一个工人月工资在 5 元以上[19]。麻纺织业中四川省的夏布收益较低,30 年代绩麻女工月收入不过一元上下,织麻工月工资2.6 ─ 8 元之间。 一个有一架织机的农户,每月净收入不足14元,但这里扣除了工资支出,而只有一两架织机的农户通常是不雇外工的,这样的农户每月实际收入可以达到二三十元[20]。江西、湖北等省的夏布业收益要比四川高一些。其次,假如农村手工业中的劳动力是回到了农业中,或流入城市,或进入了机器大工业,劳动力流动造成农村手工业衰退这种论断当然可以成立。不可否认,在近代中国,这种类型的劳动力流动确实存在,如华北的冀鲁二省,每年都有许多农民到东北去垦荒种地;上海等工业城市周围则有大批农民进入机器工厂做工。可是几乎所有谈到劳动力流动的史料,涉及的都是一些具体的手工业部门,劳动力流动的去向除了外地、城市、工厂之外,还包括了其他农村手工业。如上海四郊乡镇和郊县,刺绣、织花边、针织、绒线编结等多种手工业收入都比织布略高,使大量原从事织布的劳动力转入这些副业[14]。山东省的花边业和草帽辫业也曾吸引不少纺纱女工改行。劳动力在不同部门之间的这种流动,正如前文所说不同产品之间的替代一样,标志着农村手工业的发展,体现了农民副业生产的机会增多。还要说明的是,近代中国比较大的移民趋势是华北农民出关到东北垦荒,而这一劳动力的大规模流动,其结果并非农村手工业的衰退,恰恰相反,却造成了东北市场的扩大,从而成为促进农村手工业发展的因素之一。
最后看一看政治因素。二三十年代的政局动荡对农村手工业的发展也曾产生过相当大的影响。如20年代初外蒙古独立时,曾发生过没收中国商人在外蒙古的财产之事,在内蒙古和张家口一带,则由于当地流通货币 ──旧沙俄卢布的贬值,造成商人赔累收歇[15]。 但外蒙古地处内陆,生产以游牧为主,没有工业,亦无外贸,所需棉纺织品主要依靠华北,外蒙宣告独立后,当时并未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虽与苏联关系较密切,但苏联的远东部分当时也全无工业可言。欧洲和日本的纺织品若要输往外蒙古,都要经由中国的港口和陆路,华北棉布拥有外蒙市场,正是占了地利之便,外蒙独立并没有使华北失去这一有利条件。所以,20年代中期开始,华北与外蒙古之间的商业往来又有所发展。至于蒙古民族喜爱的丝织品更是全靠中国生产。
相比之下,军阀割据和军阀混战带来的不利影响更为严重: 其一,战区工农业生产遭到破坏导致人民收入减少,而地方军阀滥发纸币和苛捐杂税,更加重了人民负担,致使对手工业产品的有效需求大大缩减;其二,战区内部、战区之间、战区与非战区之间的交通受阻,直接威胁了商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影响了商品的运输;其三,军阀割据,各地军阀自立税卡,自行征税,任意发行货币,干扰了商品的流通。如在1924年的“齐卢战争”(齐燮元和卢永祥)期间,上海郊区南翔镇上的布庄大部分被抢劫一空,因此而关店的约有10 家,其余十来家布店虽可勉强维持,收布数量亦比以前减少一半以上[16]。不过,自1930年蒋冯阎大战以冯阎联军失败告终后,******新军阀之间的混战基本停止,国内政局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可见这一因素也并未长久起作用。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日本侵占东北。清初华北棉纺织业发展伊始,东北地区就是华北棉布的主要市场之一,历史更为悠久的江南棉纺织手工业区亦以东北为重要市场。19世纪末,日本纺织工业产品侵入中国,即把主要目标放在东北市场,尽管到1931年以前,在东北市场上,日货已占到国外进口棉纱的100%,进口棉布的80─90%, 但在从国内外运往东北的全部纺织品中,国产棉纱仍占棉纱总量的一半以上,国产棉布占棉布总量的42%以上[17]。“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了全东北,劫夺海关,改定税则,一方面对日本输往东北的棉纺织品全部免税,另一方面又对内地棉布征收重税,如1933年伪满洲国对宝坻棉布征收的进口税,每包(34 ─ 40匹)17.55元,到宽城县后每包又加征印花税 4 元,合计每匹布增加费用6角左右[18]。在这样的条件下,华北土布自然无法与日货竞争, 东北市场丧失殆尽。1933年,日军又侵占热河,占据长城各口,设置关卡,层层收税,华北土布又失去了热河市场,华北棉纺织业再一次受到重创。日军对江南棉布征收的关税更重,1931年以前,上海土布运往东北,每包纳税银 7 两,“九一八”后,骤增至27两以上,1931年以后, 东北销路告绝[19]。与此同时,日本又在华北市场上用走私的方式倾销棉纱,造成纱价日跌。纱价下降本应对织布业有利,但土布价格与棉纱价格之间存在一定的比例关系,纱价下降过快时,往往商人散出棉纱尚未收回布匹,布价已随着纱价一起大幅度下降,使商人毫无利润可言。高阳织布区受日纱走私危害最深,华北其他各织布区除潍县外,大都受到了日纱走私的影响。
华北另一重要农村手工业是柞丝绸业,柞丝绸是近代中国最重要的出口商品之一。日军侵占东北对柞丝绸业的打击也是灾难性的。华北柞丝绸主要产在山东省的山东半岛上,在近代柞丝绸出口蓬勃发展的刺激下,与山东半岛一海之隔的辽东半岛上迅速发展起柞蚕养殖业,成为山东柞丝绸业的一个原料生产基地。最初,辽东半岛上的柞茧都是运往山东半岛上缫丝,一时间,烟台市及烟台附近的农村缫丝业勃勃兴起,但隔海运输柞茧总不如运丝更方便,一些商人开始在辽东半岛设厂制丝,山东省的柞丝制造业受到了打击。不过,辽东半岛的柞丝仍然要运到山东,或供出口,或供山东省的柞丝绸业作原料,因而对山东省的柞丝绸业利大于弊。“九一八”之后,日本控制了东北,将辽东半岛的柞茧和柞丝直接运往日本加工,并在欧美市场上与中国柞丝绸产品展开竞争,华北柞丝绸业内失原料,外失市场,到30年代中叶终至一蹶不振。
华北的苇席业亦以东北为主要市场,在“九一八”之前,河北丰润县的苇席有60%运销东北,事变后,伪满洲国征以重税,运销关外的数量大减,仅占总产量的20%。玉田县事变前每年运销东北苇席六七十万领,事变后亦因关税繁重,销量减少,以至全县产额由20年代的80余万领下降到不足20万领[20]。日本对东北资源的掠夺还使华北一些以粮食作物及油料作物为原料的手工业如榨油业、制粉丝粉条业等受到了程度不等的打击。
日本侵占东北对农村手工业的打击尚不限于此,最主要的是,日军对东北的蹂躏造成东北人民购买力下降,加以此前由关内出关种地的农民纷纷返回原籍,使各地农村多种手工业的市场萎缩。东北与内地之间的交通运输以及商业也同时受到战争的破坏,严重影响了商品流通。华北农村手工业生产虽于1929年世界性经济危机开始时即有所下降,但急剧衰退却始于1932年,这不能不说是日军侵占东北并进一步占领热河等地的结果。此外,1932年日本侵略军进攻上海的淞沪战争期间,上海四郊部分布机被毁,致使农村手工织布业遭到严重破坏[21]。
但是,尽管如此,自1936年开始,随着世界经济危机的结束和全国经济形势的好转,农村手工业凭借着顽强的生命力,渐次恢复和发展,到1936年下半年和1937年上半年,近代华北农村中多种手工业都出现了新的高潮。棉纺织业中除前述高阳织布区外,其他织布区也都有所恢复,潍县织布区据说在“七七”事变前兴盛到了极点[22],香河县的土布业也于1934年未1935年初渐趋畅旺[23]。草帽辫业出口量有所减少,但国际市场上的价格居高不下,所以出口值呈上升趋势,我们认为这是由于国内市场上的需求逐渐扩大的结果。柞丝绸业虽不能与20年代相比,其出口量和出口值比1933、1934年还是有所上升的,同时,人造丝织业作为一种新兴的农村手工业也在迅速发展着。华北植物油的出口,根据青岛、龙口、威海三港口的油类出口统计,1932 ── 1934年间有过较大幅度的下降,1935年以后,出口量和出口值都迅速回升,到1937年,二者都已接近于历史最高水平 [24]。不仅华北地区, 全国各地的手工业生产,包括农村手工业在内,都呈现出了同样的趋势,如江苏南通的关庄布(因专销关东而得名)于1932年以后陷于停顿,当地织户遂改用铁木机织造大机布,出产日增,到抗战前夕,亦形成了一个新的高潮[25]。据彭泽益先生《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记载,以1936、1937年与1932 ── 1934年相比,全国67种重要手工业产品中有46种的出口值明显回升[26]。
上述分析表明,在30年代,外界因素无论是自然环境还是社会机制都与经济机制同样,既不能,亦没有造成农村手工业的衰亡。
那么,为什么近代农村手工业会给人留下一种趋于衰亡的印象呢? 就华北的情形来讲,一个最基本的原因是日本侵华战争的扩大,的的确确造成了农村手工业的全面衰退。1937年芦沟桥事变之后,日军很快占领了整个华北,对农村手工业造成的危害超过了此前一切政治因素所起的作用。譬如,同为战争,军阀混战对人民生命造成的损害主要发生在战场上,军纪败坏的士兵抢劫固然也会伤害百姓,而日本侵略军则对平民百姓直接杀戮;军阀战争对农村手工业生产力的破坏除直接作战区域之外,主要表现在征发人力物力方面,日本侵略的破坏则是多种多样,既有对人力物力的掠夺,又有直接的毁坏,还有对原料及产品的控制;地方军阀发行货币只是造成币制混乱,日伪发行伪币的同时还禁止中国货币的使用,既干扰流通过程,又起到了掠夺人民财产的作用。所以,自1937年下半年起,华北各个手工业部门逐渐开始了衰退过程。首当其冲的是棉纺织业,如七.七事变后,日军占领高阳县城,高阳 14家机器染轧厂的机器,除少数由老板运往天津外,均被日军抢走后加以破坏,致使高阳染轧厂全部倒闭。日军的频繁扫荡,烧杀抢掠,使大批纺织机和织布用具遭劫掠毁坏。日军又对棉花、棉纱和棉布严格控制,棉花统制收购,以充军用,棉纱只配给参加了伪新民会织业分会的织户,棉布亦统一回收,在日伪统治的 8 年期间,高阳布业濒临灭亡[27]。 潍县织布区也由于事变后治安紊乱、经济机构遭破坏而于1938年开始陷于停顿,据1942年日本人的调查,潍县的织布机已由战前的10万部下降到5000部[28]。而高阳和潍县的织布业还是由于侵华日军想要加以利用方得苟延残喘,华北其他地方的棉纺织商品生产更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其他行业的状况也并不比棉纺织业好多少。花边业或许是一个例外,抗日战争的爆发并没有立刻影响到花边业,据说1936 ──1940年为山东花边业出口最兴盛时期, 但这是由于中国花边主要出口欧洲和美国,战争初期英美在中国尚有相当势力,因而花边业还能保持战前状态,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英美在华的经济及政治力量均受到沉重打击,加以海上交通断绝,花边生产也和其他手工业一样陷于停顿[29]。至于全国各地的农村手工业,凡属于日军占领地区的,大都与华北农村手工业同一命运。
  以上事实说明,在本世纪30年代,无论是农村手工业自身的生产力和社会分工水平,近代工业的发展程度,还是整体的社会经济环境,都不足以使农村手工业全面衰亡,30年代农村手工业衰退的根本原因是日本对中国的侵略战争。不过,我们今天研究这个问题,并不仅仅是要揭露战争的危害(虽然这一方面的历史教训值得我们永久记取),更重要的是揭示农村经济的发展规律,为今天的社会主义四化建设,为今天的农村经济改革提供借鉴。


30年代曾出现过一批质量很高的农村经济调查报告,其中对农村棉纺织业,特别是对华北农村棉纺织业的调查最为出色。但这些调查研究大多数作于1935年以前,1936和1937上半年农村手工业短暂的东山再起,由于当时华北政治局势的动荡险恶而变得不引人注目。这就给人们留下一种印象,似乎自30年代初以来,农村手工业一直在走下坡路,抗日战争的爆发只是加剧了衰退过程,并使这一过程最后完成而已。即使有人注意到了1936和1937年的兴盛,也往往视之为昙花一现、回光返照。从这一观点出发,就会把农村手工业30年代的衰退看作是它生命的结束。
其实,无论是抗日战争还是解放战争时期,各革命根据地里农村手工业都是有所发展的,如河北省高阳县,1945年一解放,党和政府就积极采取措施恢复纺织业,各种印染工厂、作坊如雨后春笋一般。高阳棉布品种很快恢复到二三十种,运往北平、天津、保定、石家庄及冀中、冀南各解放区,均能销售。解放战争期间,高阳棉布供军用,为战争做出过很大贡献[30]。华北着名草帽辫产区南(南乐)清(清丰)观(观城)的草帽辫生产也在1946年得到恢复,民主政府并出面组织天津的商人到南清观产区来收购草帽辫[31]。建国初期,政府在农村中也曾鼓励过手工业生产。
当时的研究者身处具体的历史环境中,无法预见到此后的发展,产生前述看法是很自然的。而且,与机器大工业相比,农村手工业确实有其落后的一面,很多手工业部门也必将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发展而消亡,但这并不能说明农村手工业就无法进步,更不能说明30年代农村手工业已经走到了尽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改革浪潮汹涌,农业中的生产责任制已经充分说明了个体经济的顽强生命力,而农村工业的发展更是令人耳目一新。既有现代化程度堪与城市工业比美的大企业,又有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中小乡镇企业,其中对提高农民收入发挥了极大作用的却是众多的农村家庭工业。这些家庭工业基本上属于个体生产,保持了农业与工业结合的形式,以农户住宅为厂房,以农民家庭成员为工人,但却使用机器进行生产,用电力作为动力。这种农村家庭工业往往具有很强的历史延续性,如30年代着名的棉织手工业区高阳县,尽管其棉纺织手工业在50年代是由于竞争不过机器工业而消亡,今天的农村家庭工业却仍以棉织业为主,再加上一些印染业。农民在自己家中安上一两架电动织机,作为一家之主的男人负责原料购买和产品销售,还要承担责任田的耕种,织布工作则由妻女担任,劳动力不足时雇用一两个邻家的女孩儿。这种家庭工业的产品,在质量方面并不比机器工厂差多少,而由于生产规模小,转产较容易,在随时改变花色品种方面比城市中的大工厂更有优势。今天,高阳县的棉纺织品不但可以摆在北京王府井的大商店中,而且时有出口。各地农村中纯粹使用手工劳动的家庭副业也相当可观,现在农村中很多地方的手工业固然有生产力水平落后,缺乏资金,只有依靠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一面,但农村手工业却并非全靠廉价劳动力来与机器工业竞争。目前农村中手工业最发达的部门,往往是根本没有机器生产的部门,或虽有机器生产,市场上却认为手工生产的产品档次更高。譬如机器绣花整齐美观,电脑绣花图案繁复多变,而在市场上,手工绣花的价格却最高。
把现实和历史联系起来,可以更清楚的看到,农村手工业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它可以以各种不同的形式存在,无论是家庭、作坊、还是手工工场;它可以保持手工业状况,也可以发展成为机器工厂;可以是个体生产、集体生产,也可以是股份制企业或合资企业。如果我们不把农村手工业简单地看作农业的附庸,而是把它看作工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工业本来就是从手工业发展而来的,广义的工业也应该包括手工业在内),理解这种现象并不困难。农村手工业和其他生产组织形式一样,自然环境和社会机制能够影响其兴衰,但只要它自身的活力没有丧失,它的经济机制还能够容纳生产力的发展,就不会轻易消亡。即使在外界环境极为不利的条件下,也只是一时停顿,一旦外界环境许可,随时可以重新兴盛,并得到新的发展。

[1] 参看拙着 《关于近代中国农村工业的几个问题 》, 载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走向近代世界的中国》。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笫267页。
严中平:《中国棉纺织史稿》笫224 ─ 225页 。
河北文史资料笫19辑:《高阳织布业简史》笫37 ─ 45页。
林百举:《近代南通土布史》笫243 ─ 253页。
徐新吾:《江南土布史》笫473 ─ 474页。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笫 2 卷,377页;笫 3 卷,154 ─ 155,180页。
吴知:《乡村织布工业的一个研究》笫267页。
《政治经济学报》笫 4 卷,2 期,315页。
[10] 《中国农村》笫 1 卷笫 3 期。
[11] 徐新吾:《江南土布史》笫301 ─ 302页。
[12] 徐新吾:《江南土布史》笫298 ─ 299页。
[13]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笫 3 卷,453 ─ 454 页。
[14] 吴知:《乡村织布工业的一个研究》笫6─7、16─17页。
[15] 吴知:《乡村织布工业的一个研究》笫133、142页。
[16] 徐新吾:《江南土布史》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242─244页。
[17] 《工商半月刊》笫 6 卷,9 期。
[18] 河南农工银行:《南阳之丝绸》笫4─5页。
[19]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笫三卷,笫 154 页。
[20] 重庆中国银行:《四川省之夏布》1936年6月,笫111─120页。
[14] 徐新吾:《江南土布史》笫302 ─ 303页。
[15] 吴知:《乡村织布工业的一个研究》笫 19 页。
[16] 徐新吾:《江南土布史》笫297 ─ 298页。
[17] 《纺织周刊》笫 2 卷,23 期,1932年6月17日。
[18] 《政治经济学报》笫 4 卷,2 期,313页。
[19] 徐新吾:《江南土布史》笫297页。
[20] 《北宁铁路沿线经济调查报告》,笫965 ─ 967、1330 ─ 1331、1387页。
[21] 徐新吾:《江南土布史》笫298页。
[22]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笫 4 卷,11 页。
[23] 天津《益世报》1935年4月16日。
[24] 交通部烟台港务管理局:《近代山东沿海通商口岸贸易统计资料》表76 ─ 78。
[25] 林百举:《近代南通土布史》笫198、254页。
[26]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笫 3 卷,附录。
[27] 河北文史资料笫19辑:《高阳织布业简史》笫10 ─ 11页。
[28]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笫 4 卷,30 页。
[29]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笫 4 卷,126 ─ 127页。
[30] 河北文史资料笫19辑:《高阳织布业简史》笫158页。
[31] 《解放日报》194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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