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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工业在近世中国乡村经济中的历史作用

2015-09-16 09:4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家庭手工业一直是小农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关于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村手工业的作用,理论界已有很多论述。农村手工业到了近代,有了不同于以往任何时候的发展,它所起的作用也应该与封建社会有所不同,本文的目的就在于探讨近代中国农村手工业的作用和意义。需要说明的是,近代中国农村中不仅有农民的家庭手工业,而且有了形形色色的家庭式作坊、作坊手工业和手工工场,有些家庭和工场中开始使用以人力为动力的机器,在一些乡镇甚至村庄中,还出现了使用动力机械的小工厂。对于这种种不同的生产组织形式,仅用手工业一词来表述已经不够准确,所以在本文中我们把“农村工业”一词与“农村手工业”并用。这样作还不仅是由于机器的使用,更重要的是,广义地说,手工业也是工业,或者说是工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工业与农业是社会经济的两大生产部门,但传统的农村手工业却常常被看作是农业的附庸,而本文正是要说明,近代农村工业已经不再完全附着于农业,有了自己的历史地位和作用。
对于农村工业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本文拟从其在农民家庭经济中的作用、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与农业之关系以及在农村近代化中的作用等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 农村工业在农民家庭经济中的作用
封建社会中的小农经济以农业和手工业的结合为特点,构成一个工农业生产的统一体,由于农业经营要受土地数量的限制,在一定的生产力水平上,小农家庭中的农业生产部分会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常量,而手工副业生产却有较大幅度的伸 缩性。 如果副业生产的原料不限于自家土地上的生产,还可以从市场上买到,副业生产扩大的可能性就会远远超过农业。在中国,大多数传统农村手工业部门在近代以前就已具备了这一条件 ── 尽管没有哪一个部门原料生产和手工业生产之间发生了彻底的分工。近代,随着国内外贸易的发展,农村工业产品的市场空前扩张,再加上人口增长对土地造成的巨大压力,使农村工业在农民家庭经济中的作用日渐增长,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在一些新兴的手工业区中,工业生产成为农民家庭的主业,更多的情况下,手工业已达到和农业并重的地位,即使一些手工业不够发展的地区,手工业生产也成为部分农民家庭中必不可少的经济来源之一。为使这一问题更加明了,不妨把农村手工业和农业的收益作一个比较。
近代中国最重要的农村工业是纺织业,尤以棉织业最为普遍。棉纺织业的收益在不同时期、不同地点差异很大,在河北省的高阳手织区,1915 ─ 1920年间,用铁轮织布机自织自卖,每匹可获利1 ─ 2元,如接受商人包买主的定货,一匹布可得工资0.5元, 以一年织布150匹计,全年收入在75元到300元之间。当时高阳农户平均占有土地不足15亩,平均每亩净收入1.47元,即农业收入每户每年不足30元,手工业收益为农业的2.5倍到10倍左右[1]。高阳织户雇工者相当多,工人的年工资在30年代初为40 ─ 60元不等,20年代布业兴盛时则可达60 ─ 80元之多,而同时期农业雇工中,男性长工的年工资平均在40 元上下,也就是说,从事织布业的农民,无论是完全占有生产资料的独立织户,还是只占有工具,不占有原料,受商业资本支配的家庭劳动者,亦或是完全不占有生产资料,出卖劳动力的工人,其收入都要高于农业劳动。
高阳织布区属于近代新兴的农村工业区,生产力水平较高,江南棉纺织区历史悠久,到本世纪初发展程度反不如高阳织布区,但棉织业收入仍相当可观。20年代前后,上海郊区一个农家妇女一年要织200多匹布,净收入40 ─ 60 余元。一些缺乏织本的农家妇女到别人家中做工织布,一天可得工资二角,一月也有五六元收入。 无论是高阳还是上海郊区,织布业都已经变成农民家庭的主业,而其他很多地方,织布业仍然是农家副业,由妇女儿童用老式木机工作,收益比高阳织户要低得多,我们所见记载中收益最低者是河北省的临城县,在30年代,一般农家妇女织布所得,除购买油盐外,一年尚可有三二十元积余,相当于四五亩地的总产值。
丝织业也是一项重要的农村工业,30年代初,山东省周村镇的个体织户,平均每年收益为420余元,按当时的物价水平,可购买小麦80余担,相当于50亩地的产量,而同时期山东全省平均每农户耕地只有18亩多,大部分小农实际占有土地面积还达不到这一水平。河北省高阳手织区的人造丝织业收益还要更高一些,20年代全盛期,每织一匹人造丝,独立织户可赢利5 ─ 6元,接受定货者可得工资4 ─ 5元,一张提花机一年可织150匹,收入在600到900元之间,雇工的年工资则在60 ─ 100元之间。 丝织业收入最低的是河南省南阳周围的柞丝绸业,南阳柞丝绸业直到30年代初,一直是使用大纩络丝,旧式木机织绸,生产效率低下,这里的织户多接受包买商的定货,织一机绸的工资为7 ─ 11元不等, 而一机绸的生产周期为40 ─ 45天,以此计算,织户平均日工资在0.16 ─ 0.28元之间, 若以一年工作300天论,收入在48到84元之间。与高阳和周村相比,可谓天壤之别, 但南阳柞丝绸产区位于大别山区,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风气闭塞,经济也不够发达,这样的收入水平与农业相比,应该说还是相当可观的。
纺织业中影响较大的还有针织业和麻纺织业。20年代浙江平湖、嘉兴、石门等地从事针织业的多为农村妇女,向商人雇主租赁针织机,领取原料,织成成品后得到计件工资,一个工人月工资在 5 元以上。麻纺织业中四川省的夏布收益较低,30年代绩麻女工月收入不过一元上下,织麻工月工资2.6 ─ 8 元之间。一个有一架织机的农户,每月净收入不足 14元,但这里扣除了工资支出,而只有一两架织机的农户通常是不雇外工的,这样的农户每月实际收入可以达到二三十元。江西、湖北等省的夏布业收益要比四川高一些。
粮食加工业遍布全国农村,酿酒、榨油和制粉丝粉皮等都属于作坊手工业,需要一定的设备和较多的资金,通常设在集镇上或由比较富裕的农户从事。其中制粉业应该说是获利较少的行业,很多时候正产品几乎无利可图,如河北定县1931年有3114 家农户制粉, 共赢利5064元,平均每户只1.44元。但该业的副产品用处却很大,制粉农户家家都要利用粉渣养猪,粉浆倒入猪圈沤肥,每圈全年出粪肥即可值70元,加上卖猪的收益,获利也不算少[10]。由于粉丝在近代成为一种重要出口商品,山东省以烟台为中心形成了一个出口生产基地,在这个基地的黄县,制粉农户获利最多者年可得洋1000元[11],在招远县,利润最高时,一户粉坊赢利可高达3000元[12]。
近代中国农村较重要的手工业还有草帽辫业,从事这一行业者全为农村妇女。20年代初,河北沧县、静海一带编草帽辫日收入铜元40枚上下,折合银元不过一角多[13],但如能长年生产,一人一年也有三四十元收入。而在河南省的南乐、清风和山东省的观城,妇女编织草帽辫收入日值 1 元,技术最好的妇女一天可挣1.5元,这种收入水平是农业劳动无论如何也无法达到的。在这一产区,据说有不少人靠草帽辫业而发家[14]。
花边、发网、刺绣等手工业在农村中影响也较大,这类行业从业劳动力均为女子,尤以十几岁的女孩为主。花边发网业在最兴盛时,日收入都高达 1 元, 花边业最低工资的记录是30年代初的山东省招远县,当时,招远花边女工中等技术水平者大约每日可收入0.1元[15]。发网业最低工资更低一些,山东省益都县30年代初发网女工日工资还不到0.08元[16]。尽管如此,若一年工作300天,也可以有二三十元的收入。 考虑到山东半岛当时男性农业长工的年工资也只不过30元上下,花边发网业的收入也就不算很低了。
一般说来,越是缺乏土地,农业收入低下的小农家庭,对手

   

工业生产的依赖性越强,如着名草帽辫产区南乐、清丰、观城一带,贫农和赤贫几乎完全依靠草帽辫业为生,该业收入相当于中农和富裕中农农产收入的一半,富农要部分依靠草帽辫业收入,地主妇女中也有不少人靠此得些零用[17]。在宝坻棉手织区,织布收入占佃农全年收入的80%,占自耕农全年收入的42%[18]。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地较多,生产条件较好的农民家庭较少从事农村工业生产,恰恰相反,如果从绝对数量观察,较富裕的农家通常可以得到更高的工业收入,只是由于他们的农业收入和其他方面的收入都较高,才使农村工业显得不那么重要。例如,1934年交通大学研究所调查了河北、河南和湖北的1690户农家,其中,从事农村家庭工业的比重为:自耕农18.4%,半自耕农5.8%,佃农12%。手工业平均每户收入分别为:自耕农40.7元,半自耕农34.5元,佃农28.48元[19]。1922年对河北遵化、唐县、邯郸、 冀县等此的调查也反映出同样的趋势,这些县接受调查的3532农户中,除无地户平均每户每年有2.7 元的手工业收入外,有地5亩以下的农户每年手工业收入为0.30元,25 ─ 50亩地的农户1.84元,50 亩以上的农户年平均手工业收入达11.59元[20]。1933年对广西郁林县的调查则表明, 自耕农家庭工业的收入无论是绝对值还是百分比都远远高出于其他各阶层农民[21]。至于丝织业、榨油业、造纸业等作坊手工业,由于占用资金较多,更是只有富裕农户才能从事。
农村工业生产不仅提高了从业农民家庭的收入,由于农村手工业中广泛存在雇工生产,
雇工的家庭收入也随之提高。诚然,在雇工生产中存在着程度不等的剥削,但另一方面也应该看到,雇工生产为一些既没有充足的土地,也没有足够资金独立从事农村工业的乡村失业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这些人作为手工业工人得到的工资对他们的家庭经济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此外,农村工业工人的工资通常都高出于同类型农业工人的工资 ── 当然,他们创造的剩余价值也更高。
二. 工业生产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
上面我们介绍了几种行业的收入水平,不过,这些数字只能说明农村工业在从事各个具体行业的小农家庭中的作用,农村工业在农村经济中的作用,还需要更为广泛的资料,为此,笔者统计了河北、山东和河南三省286个县的工农业生产状况, 表一即是这一统计所得结果之一。
表一 30年代华北三省286县农村工业基本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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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河南省 │山东省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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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县数 │ 129 │ 111 │ 46 │ 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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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数(千户)│ 4395.7│ 4607.2│ 3551.6│ 125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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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农业总产值(千元 )│555450.3│498536.7│393273.3│1447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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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户均农业产值(元)│ 126.36│ 108.21│ 110.73│ 1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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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农村工业总产值(千元)│ 72725.5│31466.3 │ 73058.0│ 177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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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从事农村工业户数 (千户)│ 560.9│ 1604.7│ 151.5│ 23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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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从事农村工业户占农户(%)│ 12.76│ 34.8│ 4.27│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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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户均工业产值(元)│ 129.66│ 19.61│ 482.23│ 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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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业生产总值 (千元)│628175.8│530003.0│466331.3│1624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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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产值占总产值 (%)│ 11.58│ 5.94│ 15.67│ 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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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每农户工业产值 (元)│ 16.54│ 6.83│ 20.57│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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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民国二十年河北省统计年鉴》;《中华民国统计提要》;《河北省实业统计》;《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河南统计月报》。计算过程比较繁复,这里不作详细介绍。
表一的数据显示出,在河北山东两省,在从事农村工业的农户中,工业收入平均都超过了农业收入,在河南省,农村工业收入水平较低,但也并非无足轻重。
尽管在有农村工业生产的农民家庭中,农村工业的重要性一般都很明显,从农村中总的情况看,它所处的地位似乎并不高。从表一中可以看到,30年代初,华北三省农村工业产值比重最高的山东省,从事农村工业的农户只有4.27%;从事农村工业农户比重最高的河南省,工业产值比重只有5.8%。而且,表一中的农业产值只计入了农田和果木的产值, 没有计入畜牧业,如果加入后者,农村工业产值所占比重还会下降。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农村工业产值基本上是商品生产,属于自给生产的一般没有计入,而农业总产值中却包括了全部商品和自给部分。如果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角度看,农村工业的经济意义要重要得多。以河北省为例,1931年河北省农业总产值约55545 万元,各县输出的农产品价值为6374万元,占总产值的11.5%;农村工业总产值7273万元,各县输出的乡村工业产品价值为5873万元,占总产值的80.8%。在输出的工农业产品总值中,工业产品占到了48.0%[22]。另外,我们在计算农业总产值时,没有计入畜牧业,但农产品输出中包括了鸡、猪等副业产品和一部分中药材,如果只计农作物和干鲜果品,农产品输出值及其比重还要更低一些。
再如山东省,1932年胶济铁路沿线46县区农业总产值39327万元, 输往外省及本省大城市的农产品价值7834万元,占总产值的19.9%;乡村工业总产值7306万元,输往外省及本省大城市的农村工业品价值3588万元,占总产值的49.1%。在输出的工农业产品总值中,乡村工业产品占到了31.4%[23]。
1930年建设委员会调查了浙江省的十几个县,表二根据已发表的九个县的资料而作,这九个县是:浙东的临海,浙西的寿昌、淳安、建德,浙西南的云和、松阳, 浙北的富阳和余姚。其中除余姚位于富庶的杭嘉湖平原外,其余各县均为山区或半山区,一般来说,山区交通不便,但林业资源丰富,林产的价值和商品率都应该较高,而表二却显示出这九县的农村工业总产值仅次于农业,商品输出值和商品率都高居首位,如果进一步计算农村工业在农村经济中所占比重,可以看到,手工业占总产值的百分比是 25.3, 手工业商品输出占全部商品输出的百分比则为 60.0。
表二 浙江九县1930年农村各业产值及商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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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产值 │ 商品输出 │ 商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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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 │ 55473.7 │ 7561.5 │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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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 │ 16750.0 │ 7370.0 │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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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水产│ 14293.2 │ 2870.0 │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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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业 │ 29239.3 │ 22654.4 │ 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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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5756.2 │ 40455.9 │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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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建设委员会调查浙江经济所统计课编:《浙江经济调查》1─9册, 1931年。
有一点要指出,上述各省的数字都是30年代初的统计,这正是近代中国农村经济的一个衰退时期,在这一时期中,农村工业的衰退又甚于农业。在20年代农村工业全盛时,手工业产品在远距离运销的商品中所占比重肯定要高得多。

三. 农村工业与农业发展之关系
在笔者统计过的华北三省280余县中,如果按照人口、土地、 农业生产水平和工业生产状况来分类,可粗分为四种类型。
笫一种,农业和农村工业发展水平都比较高,如河北省的高阳、香河、交河、吴桥、丰润、文安、赞皇、无极、新乐、定县、永年、广平、威县、新河、赵县、柏乡、高邑、庆云、唐县、平山;山东省的潍县、长山、福山、黄县、临淄、桓台、安丘、泰安、济阳;河南省的禹县、通许、汜水、永城、孟县、许昌、叶县等等都属于这一类。所谓农业发展水平较高,指的是这些县平均每亩地的农业产值高出于本省平均水平,除了一部分县人口过于稠密,人均耕地面积相当少,因而影响了平均每户的农业产值外,大部分县每户平均农业产值也都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笫二种,农村工业比较发达,农业相对发展不足。如河北省的宝坻、任丘、景县、迁安、玉田、清苑、蠡县、南乐、清丰(二县今属河南)、沙河、内丘、行唐、曲阳、曲周、邯郸;山东的昌邑、招远、莱阳、蓬莱、高密、莱芜、新泰;河南的广武、滑县、鄢陵、西华、光山、嵩山等等。这一类县的农业亩产值都比较低,其中大多数县人多地少,因而农民从土地上得到的收入一般来说也相当低。
笫三种,农业生产水平较高,农村工业的发展相对不足。三省都有相当大一批县属于这一类。这类县平均每户农业生产的产值都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其中一部分县平均每亩农田的产值比较高,这里既有人多地少的县,也有人少地多的县;另一部分县农田的亩产值并不高,只是由于人口密度较小,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较大,因而农户从农业中获得的收益也多。
笫四种,农业和农村工业水平都比较低。这一类的县有河北省的大兴、密云、平谷、沧县、怀柔、乐亭、临榆、阜平、灵寿、易县、涞水、涞源;河南省的陈留、柘城、辉县、修武、阳武、泌阳、淅川、沈丘、潢川、经扶和卢氏等,这些地方多半是贫瘠的山区。但还有一些地方如山东的即墨、牟平、海阳、荣城、文登、威海、掖县等地,由于近海,渔盐业收入较高,博山等县则由于矿业发达,农民农闲时多在矿山工作,农业和家庭工业均较薄弱。另外,河北的宛平和天津二县在大城市郊区,地少人多,居民或以商业为生,或在城市中的工厂及其他部门工作,农业和家庭工业的产值也比较低。
从这四种类型看,农村工业与农业之间的关系尽管复杂,大致说,却主要有两种。一是互补关系,如上述笫二类县,农业生产水平既低,农民占有耕地面积又小,手工业生产在这些地区的农村经济中起着举足较重的作用。而在笫三类地区中,或由于农业进行集约耕种,或由于每个劳动力负担的土地面积较大,或两种情况兼而有之,农业生产占用了较多的劳动力,也提供了较高的收益。这类地区既无多少剩余劳动力可投入农村工业,经济上也没有在农业之外寻求收入的迫切要求,因而农村工业不够发展。这两类地区看似相反,其实农村工业都是作为农业生产的补充,视农业生产的发展程度为转移,在劳动力方面也受农业生产的制约。
笫二种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在上述笫一种类型的地区中,有相当一部分县,人口密度并不很大,农田产量相当高,而农村工业也比较发达。农业和农村工业的相互促进,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发生作用:
首先,农业为农村工业提供了充足的原料,工业对原料的需求又反过来促进了农业商品生产。不过,由于近代华北农村大多数手工业部门都已与原料生产发生分工,不仅依靠外县、外省提供原料,有时尚要靠国外进口,所以这一方面表现得不很明显。
其次,农村工业和农业互相提供资金。近代农村工业有些行业无需多少资金,有些则需要相当多的资金。以棉纺织业为例,近代华北农村所用的铁轮织布机价格一般在50元上下,加上织布前必需储备的原料,一个小农家庭要有80 ─ 120 元的资金才能维持一架铁轮机的连续生产,若想有两架以上织布机,所需资金也要成倍增加。丝织业和榨油、制粉等部门所需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还要更多。可以设想,占有较多土地,农业生产有一定基础的农户从事这些行业会更容易一些。另一方面,较大规模的工业生产带来的收益也更高,使农民家庭有可能积累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 ── 包括农业再生产在内。他们可以购买更多的土地,或雇佣更多工人进行集约经营,或采用某些新农具、农药、化肥等,使农业生产力得到发展。就个别小农家庭看是如此,从更大一些的范围,如一县一省看,这种情形也可以成立。
笫三,某些农村工业的副产品为农业提供肥料和饲料,如榨油业的豆饼,制粉业所出粉浆、粉渣等等。在着名的龙口粉丝产地招远、蓬莱、黄县、栖霞一带,由于土地瘠薄,施肥对增产的效果特别明显,据说一亩地如施粉浆400斤,可增产粮食50斤, 以一户粉坊年产粉丝18000斤计,可得粉浆肥料30600斤,可施肥76.5亩,增产3825斤,这些地方从事制粉业的农户土地肥力明显提高[24]。
我们还可以举出一个县的实例来看农业和乡村工业如何互相促进。山东省的安丘县,是一个平均每亩产值、每农户农业产值和农村工业产值都比较高的县,该县农作物产量较大的是小麦、豆类、谷子、高粱和烟草,家庭手工业则以油酒二业为主。酒业用小麦作曲,以高粱为原料,本地产的高粱不敷应用,要从东北输入。油业原料花生和黄豆,本县所产亦不够用,需从外地运进。油业发达的原因之一是烟草种植需要大量的豆饼肥料[25]。在这里,烟草种植刺激了榨油业的发展,榨油业和造酒业又促进了小麦、高粱、豆类等农作物的商品化。以种植烟草等经济作物为主的农户要从市场上购买口粮,又会进一步增加粮食的市场需求。当这些需求不能依赖本地的生产得到满足时,就要从外地输入,从而促进邻县以至邻省的农业生产。由此可以推想,前述笫三类地区,即农业比较发达而农村工业相对不足的地区,农村工业虽然只是农业的补充,农业的发展却可能仍然受到外地农村工业发展的推动。
至于前述笫四类,农业和农村工业均不够发展的情形,我们可以把它视为相互促进关系的反面。当然,一个地区农村经济的发展与不发展,其因素是多方面的,但仅就农业与农村工业的关系看,可以认为,由于一方面,贫困的农业未能为农村工业提供原料,另一方面,农村工业未能对农业形成足够的刺激,二者之间更没能互相提供用于发展生产的资金,尽管这些地区可能存在充分的闲置劳动力,更有增加经济收入的迫切需求,却既没能发展起农村工业,也无法提高农业生产水平。

四. 农村工业在农村近代化中的作用
30年代以前,中国农业的近代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产技术的变革,包括化肥、农药的推广,新式农机具的引进,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和农作物品种的改良等等。要实现这些进步无一不需要资金,而无论清政府、北洋军阀政府还是******政府,在为农业提供资金方面都未起多大作用,农民主要自己筹措资金,部分工商资本家和社会团体也起了一些作用。在农民筹措资金的各种渠道中,农村工业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一种。如前所述,尽管农村工业的产值远低于农业产值,但其商品率却比农业高得多,农村工业在古代、近代、直到当代,都是农民取得货币收入的重要手段。二是发展农业的规模经营。这是

   

使用雇佣劳动、合理利用劳动力及其他资源,推广近代农机具,提高农产品商品率的重要条件。由于农村工业为小农家庭增加了收入,使一些贫困的小农家庭避免了破产,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小农经济的稳定,所以表面看,农村工业起了维护土地零细化,阻碍资本主义农业发展的作用。但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应该看到,在旧中国,有力量大批兼并土地的官僚地主、地方军阀以及一些大地主,主要采用出租经营,虽然佃农中也可能出现一些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佃富农,但数量很少,土地集中到出租地主手中,仍然是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没有任何进步性。至于有可能采用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的富裕农民和经营地主,农村工业恰恰是他们获得较多资金,扩大土地数量,实现规模经营的重要手段。此外,由于农民可以依靠农村工业致富,一部分农民家庭不再像传统社会的农民那样执着的追求土地,他们把农村工业所得的剩余,甚至农业所得的剩余投入农村工业,进行工业的扩大再生产,无形中减轻了土地市场的压力,也有利于土地的集中。
农村近代化的内容不止于农业的近代化,农村工业自身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也应该是一个重要内容。一些论点把农村工业看作阻碍社会进步的因素,认为近代农村仍然是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为主,就是以农村工业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方面的落后为依据的。然而,近代中国农村工业的生产力并非保守落后、一成不变,恰恰相反,由于近代农村工业是商品生产,它把农民引入了市场机制之中。逐渐习惯于商品货币关系,成为商品生产者的农民对于新工具、新技术以至新的商品品种都表现出了极大热情,在这一方面 , 农村工业比封建社会中的城市作坊手工业更具进步性。城市手工业中,有些受行会规章制约,不能任意招收徒弟、扩大生产、改变商品的品种规格;有些则是把生产技术保留在家庭内部,密不外传,造成中国历史上不少精湛的手工业技术和工艺失传。农村工业中很少这些限制。自本世纪初开始,农村工业生产中陆续从国外引进了一些效率较高的工具,如铁轮织布机、轧花机、弹花机,就其工作原理来说,已经可以说是用人工作动力的机器。这些机器使生产效率成倍以至成数倍地增长,如铁轮织布机的生产率是旧式木机的8.8倍, 轧花机的生产率是旧式轧车的5倍,弹花机的生产率是老式弹花吊弓的16倍以上。在丝织业中, 新式脚踏纩车比手摇纩车效率既高,质量又好,铁轮平纹织机的生产率是木机的 4 ─ 8 倍,而新式提花机在提花楼上安装有按照显花程序编制的打孔纸板,可以自动提综织出提花图案,与旧式提花织机相比,既免去了提花工,又可以减少提花差错,从而使劳动生产率和质量都得以提高。这些机器和工具最初都是为城市的作坊手工业引进的,但很快就在农村家庭工业中得到推广,特别是在一些新兴手工业区中,其普及之广,更新换代之快,即使用今天的眼光来看,也是令人吃惊的。例如棉纺织业中所用的铁轮织布机,在高阳、潍县等近代着名棉手织区都只用了十年左右的时间就全部淘汰了旧式木机。尤其是在高阳手织区,一些村庄中几于一户一机或一户数机,如高阳县城东15里的小王果庄,一共不过300户人家,1916年时, 普遍使用小提花机织布,比起旧式木机来已经进了一大步,1926年以后,人造丝织业兴起,人们争相购买,小提花机迅速淘汰,到1937年,全村有大提花机300多张,除家庭手工业外, 另有八家小工厂,农民进城买线售布,不再用木轮手推车或靠肩挑背驼,而改用自行车,全村有日本进口的“僧帽”牌自行车100多辆。高阳县城东12里的李果庄,1937年全村不到400户人家,拥有铁轮织布机700多张。高阳县城西南10里的于留佐村,100多户人家有200多台织机,还有 20余家小工厂。县南的延福村共200多户人家,1921年尚只有铁机20多张,1927 年改织大提花机,很快就发展到300多张[26]。江苏南通织布区,乡村织户原用拉梭机织布,1930年冬季,南通通华织布厂由上海购入了20台铁轮织布机,织工见机式更新,欲购者颇多,送机器来安装的机匠与当地一位木工合作,在南通建立了布机装配工场,到1932年 6 月, 乡村铁轮织布机已达万台之多[27]。江苏省的江阴县,1924年开始普及拉梭机,铁轮机的使用还要稍晚,到30年代中期,全县已有拉梭机3万余台,铁轮织布机近1.3万台[28]。如果说,上述机具还是农村手工业原有部门中工具的更新换代,那么,织毛巾机和针织机在农村家庭工业中的使用就使农村手工业增加了新的部门。我国传统纺织品中并无针织品,直到19世纪末,针织品才在城市中较时髦的喜爱西装的人群中流行,20世纪初,一些大城市中引进了针织机,到20年代,在浙江省的平湖、嘉善、嘉兴、石门和硖石一带的城镇和乡村中,已形成了一个针织手工业区,其中仅平湖一县,在1926年就有针织机一万架[29]。在全国各地农村中,织毛巾比织针织品还要普遍得多。诚然,所有这些以人工为动力的机器,在生产效率上都不如动力机器,以蒸汽为动力的机器需要比较大的生产规模,也无法用于农村家庭,但如果电力能够有较为充分的发展,家庭中是有可能使用动力机械的,这正是今天在很多农村家庭中发生的事情。
近代中国农村工业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一样,发生了质的变化。农村工业中的雇工生产相当普遍,虽然大部分农民家庭雇工只是为了补充家庭劳动力的不足,或改进家庭劳动力结构,但在一些较重要的商品生产部门,和较大的商品集中产区,确有一部分农村工业,无论是雇工规模还是生产工具,都达到了工场手工业的水平,如农村棉织业集中产区,拥有几架或十几架织机,雇佣十几个工人的小工厂颇不少见,丝织业产区中,有几十架织机的机坊也并不稀罕。还要指出的是,在商品集中产区中,农民家庭和小工厂的雇工已不限于本村、本县甚至本省,如河北高阳手织区的织布工来自附近十几个县以及河南和山东。这样,就加强了劳动力的流动,改变了千百年来农民“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
如果说,农民建立的小工厂能否称之为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还有一些疑问,那么,在近代农村工业各主要生产部门普遍存在的包买制,毫无疑问属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或许有人会说,商人支配生产不能够引起生产方式的变革,它是真正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障碍。的确,在农村手工业中,这种制度如马克思所说,使农民手工业者“按照他们原来的分散的方式继续劳动”[30]。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在近代中国的具体条件下,包买制所起的作用与欧洲历史上有所不同。包买制在近代中国农村中很多地方最初出现时,不仅是商人的赢利工具,它同时是政府、地方士绅和实业界人士推广新技术以发展实业的一种手段。如河北省高阳织布区在光绪末年引进和推广铁轮织布机时,采取的方式是由商会出面组织绅商筹办布机,购买国产机纱,令织户按斤领线,每集按斤交布,按市价给予手工,所收布匹由商会组织运销。这样作,“贫户不用资本而能织纺,各商收布不用担负而有售主”,一二年间土布畅兴。1908年统计,全县每月所出宽面洋布不过数千匹,1909年每月便出布数万匹[31]。不是采用包买制方式,这样迅速普及铁轮织布机和机纱是不可能的。此后,商会又联合各布庄从天津大批购买布机,凡熟悉新法织布而无资本的农户,均可托村中殷实住户作保,向布庄交一半机价,待布织出后,以应得之工资扣抵,贫民织布数十匹即可得到一架织机,积累工资稍多者更可由领纱织布变为购纱织布,由包买制支配下的家庭工人变为独立的手工业者[32]。 再如浙江省平湖一带的针织业,系由包买主置备针织机和原料, 出租给农村妇女,1912年以前,妇女除家事外,别无副业,自针织业兴起后,

   

由于采用包买制,妇女不需筹备资本,即能以余暇从事生产[33]。显然,包买制在近代农村手工业中是与新技术、新工具的推广,以至新的商品部门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它对于商品生产和生产力的进步都起了推动作用。另外,从包买主的身份看,除了城市商人外,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乡村中的富户,包括地主、经营地主、富农和依靠农村工业致富的农民。这些人成为近代农村中早期的企业家。
综上所述,近代中国的农村工业在农民家庭经济中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在一些新兴手工业区中,逐渐取代农业成为农民家庭的主业,并由此使农民收入大幅度的提高。在农村经济中,整体看,虽还未占主要地位,但农村工业的商品率远高于农业,在农村全部商品输出中亦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村工业与农业的关系多种多样,一般说来,农村工业的发展能够补充农业生产之不足,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商品化,在农村工业发展较好的地方,可以形成一种工农业彼此互利,共同发展的良性循环。在农村经济近代化方面,农村工业为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提供了资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营地主和富农经济的发展;农村工业自身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革则把农民引人资本主义关系之中,变自给自足的小农为商品生产者,并使农村中出现了最初的企业家。

[1] 吴知:《乡村织布工业的一个研究》笫6 ─ 7、16 ─ 17页。
吴知:《乡村织布工业的一个研究》笫133、142页。
徐新吾:《江南土布史》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242 ─ 244页。
天津《益世报》1936年3月23日。
《工商半月刊》笫 6 卷,9 期。
吴知:《乡村织布工业的一个研究》笫24 ─ 25、134页。
河南农工银行:《南阳之丝绸》笫4 ─ 5页。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笫三卷,笫 154 页。
重庆中国银行:《四川省之夏布》1936年6月,笫111 ─ 120页。
[10] 张世文:《定县农村工业调查》笫152 ─ 156页。
[11] 民国《黄县志》工业志。
[12] 千家驹编《中国农村经济论文集》。
[13] 《经济半月刊》笫 1 卷 2 期;2 卷 8 期。
[14] 《解放日报》1946年5月24日。
[15] 千家驹编《中国农村经济论文集》。
[16] 胶济铁路管理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分编,益都县。
[17] 《解放日报》1946年5月24日。
[18] 《政治经济学报》4 卷 2 期283页。
[19] 陈伯庄:《平汉沿线农村经济调查》附表。
[20] 李锡周:《中国农村经济实况》笫22 ─ 34、94 ─ 95页。
[21]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笫三卷,笫 781 页。
[22] 据《民国二十年河北省统计年鉴》“各县家庭工业调查表”、 “各县大宗产品产销统计表”;《河北省实业统计》“农业分类统计表”计算。
[23] 据《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总编、分编计算。
[24] 《山东省、华东各大中城市郊区农村调查》笫 103 ─ 104 页。
[25] 《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分编,安丘县。
[26] 河北文史资料笫19辑:《高阳织布业简史》笫37 ─ 45页。
[27] 林百举:《近代南通土布史》笫243 ─ 253页。
[28] 徐新吾:《江南土布史》笫473 ─ 474页。
[29]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笫 2 卷,377页;笫 3 卷,154 ─ 155。
[30] 马克思:《资本论》笫三卷,274页。
[31] 天津市档案馆等:《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 ─ 1911)》笫227页。
[32]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笫二卷,笫 412 页。
[33]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笫三卷,笫 154 ─ 1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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