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关于中国农村社会结合问题的讨论总是直接关系着对该时代农村社会性质等基本问题的认识。本稿通过对近世以来华北农民日常社会结合行为的探讨来参与上述讨论。对沙井村形成过程的个案研究表明,华北农村的社会结合具有地域特征。对近世华北农村的“锄社” 、“合具”等农耕结合习惯与近代的“搭套”在组织规模、劳动范围、持续时间等方面的相互比较证明本世纪30-40年代华北农村的社会结合已经变质。
关键词:社会结合、共同体理论、近世的与近代的、搭套(合具)。 村落社会中的农民在生产劳动、自治防卫、精神活动、日常生活等诸多方面需要结成各种协同、合作关系,并以共同的行动和行为表现出来。对于近代中国农村的上述种种社会结合(出于学术上的见解或禁忌,有些学者称之为“共同体关系”,有些学者则称之为“协同关系”或“共同关系”)的性格,诸如内聚性、封闭性、紧密程度、合作程度等等的议论在30-40年代关于旧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中便被提出来,并在日本学者中间发展为一场引人注目的村落共同体理论之争。论争的一方以平野义太郎为代表,注重旧中国农村村落社会的对外封闭性、村落成员间的紧密结合与集团性的一面,另一方的代表人物戒能通孝则强调旧中国农村村落社会相对开放、内部成员结合松散和自私自利的一面,双方由此形成了完全截然对立的中国农村社会认识论。这一论争经过二战之后的一度偃旗息鼓之后,又不断地以类似的形式被美、日等国学者提出来。例如,70年代初在关于东南亚农村共同体社会性质与农民学理论方面曾出现詹姆斯•斯科特(James C. Scott)与萨缪尔•波普金(Samuel L. Popkin)之间的“道义的小农”与“合理的小农”的理论对立,这里便展现出同当年的村落共同体理论论争如出一辙的图式;80年代初日本的中国学者中有人重拾“共同体”说而引起质疑,随后中国村落中“共同关系”的侧面再次得到学者的关注,这些学者的问题意识也明显地源自于当年平野—戒能间的论争 [1]。 在中国国内,类似的问题并未引起真正的学术讨论,不过关于中国农民是利他的、集团主义的,还是算计的、利己主义的一直是学者及政治家们关注的话题。在本世纪初,梁启超、孙中山的中国农民“有家族而无国族”论和“一盘散沙”论影响至深 。在一般学者中间,1940年代费孝通提出的“自我中心主义”说较具有代表性;在中国共产党人当中,刘少奇早在1938年对华北红枪会等农民组织的分析中曾尖锐地指出了农民自私自利的一面 。但是,如果说世人对中国农村社会的“私”以及“自我中心主义”的认识已经固定化下来还为时尚早。50-70年代集体化、人民公社化的反反复复、阶级斗争学说的风风雨雨都反映出当时的人们已经迷失了对中国农村社会性质与社会结合认识的基本立脚点。可以看出,有关中国农村社会结合问题的讨论总是直接关系着对该时代农村社会的性质等基本问题的认识和评价,由此产生的理论对立虽然不断地陷入胶着状态,但还将会不断地延续下去。在这场关于中国近代农村社会性质及农民学理论的讨论中,由于对旧中国农村社会中村民间的各种社会结合的实态考证仍很不充分而留下不少空白。多数论者偏重于农民的政治的、经济的行为研究,诸如宗族、祭祀、信仰、自治、防卫、水管理等表露在外的场面吸引了学者们的注意力,而很少有人从小农的日常行为的实态、指导原理以及在近代社会的演变等方面去说明问题。小稿试图通过对近代华北农民普通的日常的社会行为——农民在农耕生产上的种种相互结合(以下简称为农耕结合)——的探讨来参与上述课题,并试图通过顺义县沙井村500年村落形成、村落生活变迁的实例证明,中国农村社会中社会结合的性质有一个从“近世”跨向“近代”的变质过程;对所谓“共同体”、“共同关系”等问题的讨论应该放在一定的历史阶段的、地域的环境中去讨论。 一、 近世华北村落的再编 1.沙井村外观1994年8月和1996年3月,笔者先后两次去顺义县沙井村从事村落的历史与村民结合等方面的调查。顺义县隶属于北京市,县中心部位于北京东北30公里处,四周仍保留着纯然的农村风情。乘车驱至县的最北端时,远处蜿蜒起伏的燕山余脉才第一次把视线遮挡住,而县内1000平方公里的地域中有96 %是一片平原坦途,与华北大平原的任何之处都没有什么不同。从车窗望去,一排排高大挺拔的白杨在广袤的大地间不时地交错伸展,这是京郊农村特有的风景。在夏季里,不论你怎么驱车奔跑,映入眼帘的除了玉米地还是玉米地,自然景观的变化很少。顺义县城的街面比华北的其他地方显得井然有序,已很难看到往昔的残影。不过,从市街中心向北走不远便会看到,街心的圆形台基上一个通体由汉白玉制成的八角形柱式仿古建筑峨然伫立,在午刻的阳光下格外耀眼夺目。这个被称作白幢的建筑自明清时代以来一直是顺义旧城的象征、并且作为“顺义八景”之一而远近闻名。往昔这里还曾是极为热闹的短工市场。沙井村位于白幢西南二、三公里处的县内公路旁边,虽然早在200多年前的县志中便有了该村的记录,但乍眼看去仍不过是个普通的北方村落。尽管如此,一个偶然的原因致使该村名声在外,近50年来沙井这一村名不时见诸中外学术书籍之中。这是由于抗日战争期间满铁调查员曾多次到该村从事调查,在调查中获得的资料以后被整理出版 ,引起中外学者的关注。近10年来去该村从事访问、调查的外国学者先后便有五批之多。2.村的形成,传说与考证关于沙井村的由来,在1933年(民国22年)杨德馨编纂的《顺义县志》(以后简称作《杨志》)卷一、疆域志•井泉部中,有“沙井,在沙井村,水常溢,村名以此。”的记载,当年满铁调查员从村民们那里也得到了同样的说明,这眼沙井的照片还收入《惯行调查》卷一的封页上。在顺义县,象沙井村这样以自然、人文景观(井、泉、河、树、桥、寺、庙等)取名的村庄为数不少,人们也许很容易地据此推测:该村在形成当初村落成员之间地缘的结合较为显着,而来自宗族的血缘的结合较为薄弱。进一步探寻沙井村乃至华北农村形成的历史是农村社会研究的基本出发点,但由于文献资料的不足,这又是一项困难的作业。当年“满铁调查”的参加者和《惯行调查》的编纂者们似乎放弃了这种努力,他们断言:“沙井村在历史上是个无名的村落”,认为“(在沙井村)流传着明代初期从山西洪洞县过来的移民开辟此村的传说,而在村民所有地中存在着各种旗地,这些情况在河北省平原地带随处可见,没有什么值得特别一提的地方”(《惯行调查》,卷一,〈河北省顺义县沙井村概况〉)。但是根据地方文献,可以知道沙井村至少有278年的历史。康熙59年(1720年)黄成章编纂的《顺义县志》(以后简称作《黄志》)卷一、疆域志•乡村部中,登录了201个村庄,其中沙井村的村名与邻村石门、网圈(现村名为望泉寺)、南法信等已被明确地列入该县所属“新南路”项下。据此再往上追溯40年,康熙13年(1674年)由韩淑文编纂的《顺义县志》(以后简称作《韩志》,这也是现存最早的顺义县地方志)上、城池志•村镇部中,登录了106个村庄,却看不到沙井村的踪影。不过稍加留意的话便会发现,这106个村庄分布于八个方位,除了县城东部的村庄之外,其他都距县城5里之外。在该志村镇部的篇首有这样一段文字:“村镇,共八面。■(?一字削除)京卫良牧署庄■(?一字削除)村界连县境,不隶所辖”。这说明,确有不少毗邻县城的村庄未被该志登录。再看《韩志》上、形胜志•顺义境图,会发现图中县城西部有一处标为“良牧署”的地方,领辖地域也似乎非常广阔。这个良牧署是怎么回事?据《明史》职官,良牧署始建于永乐5年(1407年),隶属于上林苑监。其职掌是监督、指挥领地(称作“苑地”)内的“养户”,饲养牛、羊、猪等家畜,供宫廷祭祀、飨宴之用 。又据《黄志》形胜•古迹及《杨志》建置志•公廨称,良牧署的治所在今日的衙门村(在县城及沙井村西北3、4公里处),以衙门村为中心,管辖有旧安乐县一带的广袤地域。《杨志》中另有记载说,“署即皇庄,不隶京府,……永乐二年移山东西民填之,有恒产无恒赋,但以之畜为赋” 。康熙年间在顺义县西方的衙门村里保有一碑曰“良牧署碑”。关于此碑的由来和内容,在《黄志》中有如下记录良牧署旧廨在县西北五里许。周环缭以城垣,内建大堂二堂各三间,有匾曰政宜忠恕,康熙辛未署丞赵赞极立。后堂五间,大门三间。堂前古碑一,系明嘉靖间翰林李蒙撰记。字半剥,难卒读。因间即其意而隐括之。大都谓署为上林苑监设也,其地远接居庸、近邻京鄙,为边警告急往来所必经之处。往岁嘉靖庚戌虏犯边庭,郡邑胥被其残害,人民多所杀伤。抢掠荼毒,害有不可胜言。辛天威震叠,庙算渊长,固以夺丑虏之魂而褫其魄矣。但居安思危,虏患预防又所难免。因给赀约三十余两,复蒙都宪高公捐助七十余两。遂命署丞董其事,始于壬子之秋,终于癸丑之夏,而堡垣乃成,爰建厅舍。庶民有倚托之藉,而官无斥堠之虞,亦可资之以为保障云。于是乎记。 综合以上诸文献及《韩志》、《黄志》中乡村、人物记载可以看出,良牧署作为明清两朝的官庄源远流长,从明代初期至清初持续经营近300年;其领地遍及顺义县西部的广大地域,紧邻县城;明代初期政府曾大量迁徙远方人民至此,构成了该地住民的重要部分;经长期开发,域内人民生息繁衍,村落遍布 ,又不归地方管辖。良牧署在1553年(嘉靖32年癸丑)前后曾大兴土木工程,据此可以推断其经营规模于此时达于历史上的极盛,形成后日之格局。清朝入关后仍承袭明制,良牧署至1691年(康熙30年辛未)尚保留其建置,而在1720年修撰《黄志》时便不复存在,其堂屋厅舍此时已被称作“旧廨”,而归入形胜•古迹之列。根据其他几种资料推测,良牧署属地及人民于1699年(康熙38年)前后渐次纳入顺义县地方行政,一任民间自由认租开垦 。那么,在良牧署的统辖之内是否有沙井村呢?在《黄志》卷二、形胜•井泉部中,笔者发现了这样一段重要的记载:沙井,在良牧署。 在所有关系沙井村历史源流的文献记录中,这一段简短文字有可能将该村的形成追溯至遥远的明代。可以据此确定:①“沙井”在良牧署的管辖范围之内;通观《黄志》和《杨志》的相关记述,此“沙井”系指今日沙井村内之井,并且至少在清朝初期作为名胜而远近驰名,与顺义县境内其他着名“景致”、“古迹”、“冢墓”、“集镇”载入县志内。②以此井为中心形成的农业聚落(是否称作“沙井村”尚不得而知)在康熙末年由良牧署编入顺义县的行政支配并以“沙井村”之名首次载入当地县志以前便早已存在。③仅根据历史文献,沙井村的形成至少可以追溯至300年以前;联系到明初的良牧署创立时大量移民进入该地的史实以及靠近县城的自然条件,沙井村极有可能于15世纪初叶便已形成 ——至今已走过近600年的沧桑岁月。1940年前后满铁调查员向沙井村民询问该村的历史时,很多村内识者认为,沙井村在300年前的明代就已存在;村庙南的水井是“本村最古老之物”;该井虽然已不知年代几何,但“极为古老,传说在村子出现时就已有了,即‘先有井,后有庄’” [10]。关于村名的由来,村民们回答说,“因为无论哪个井都有沙子。其他村的水井有含沙子的,也有没沙子的” [11]。来自这些村民的口碑传承与前面笔者根据文献记载所做的推论是一致的。关于沙井村和华北农村的早期历史,还有以下几类历史资料值得参考:其一,元代天历2年(1330年)顺州知州梁宜在所题《顺州公廨记》中描述到,顺义县城四周尽被“平田”包围。在梁宜的另一篇题记《顺州庙学记》中,有“村墅若鳞比、若栉密”之句 [12]。其二,据明代弘治4年(1419年)的顺义县户口统计,有人丁数12960人;而清朝初期(1670年前后)由于“逃亡故绝”的原因激减至2175人,仅为历史高峰期的六分之一[13]。其三,在清初,顺义县也经历了大规模的圈地过程,形成“屯庄遍置,旗民杂处”[14]的局面。由于“节年圈投去地”, 清朝初期(1670年前后)顺义县实在存剩地亩1270顷余,仅为明朝末期的地亩数3180余顷的40% [15]。对于明至清初的官方人口与地亩统计应持审慎的态度。上述各项统计数字悬殊之大也多少让人产生疑问。不过,仍可以据此作出以下推测,在600年前的元代,沙井村及附近地区并不是不毛荒野,而是得到相当开发的农业地域。而明末清初的战乱给当地带来巨大的破坏。可以想定在这以后,当地又迎来了一个新的入殖、开垦期,大量外地移民在此时进入无人管理的官地及民间荒废土地。这一大多数华北农村都曾经历过的社会变动以及同时期皇庄、旗庄和旗民的大量涌入必然对当地村落的再编以及村落内部的村民构成产生重大影响。沙井村的老人们曾给笔者讲述过该村先民“穷八家”的故事。这八家的姓氏在《惯行调查》第二卷中也有记述,即张、孙、赵、马(或许为孟之误。村西有大片墓地叫孟家坟)、郭、乔、王、经八家。这八家不知是元代还是明代从远方牵来,定住于此,成为沙井村的最早居民。现在,八家中只留下张、孙两族,其他诸姓或迁移他处或死绝无后,目前村内张和孙以外的各姓都是清代顺治(1644-1661年)年间进入该村的 [16]。根据笔者入手的沙井村杨姓家系图(沙井村村民杨庆忠提供),杨姓一族的初代祖先杨凤祥为清朝东北地方的将军,至今已传十代。沙井村的杨姓村民常常自豪地讲,他们这一族是在清朝初期移入此地,那时本村尚没有其他居住者 [17]。上述村民的诸种传说进一步印证了前面的推测,沙井村及许多华北农村经历了明和清初两次大规模的入殖、开垦时期。大批移民的进入不仅促成了华北农村村落的形成还决定了村落内部的构成。在沙井村,不论是先民“穷八家”还是后来的移住者都属于多个不同的姓氏,没有形成主体家族的村落。对沙井村历史形成的考察并非只具有个案研究的意义,该村的历史变迁表现出许多华北农村所具有的共同性,从中多少能窥见华北农村杂姓聚居村落的地域性特征。同时通过对华北农村村落形成史的考察也将有助于对该地域村落社会结合的理解和把握。二、 近世华北农村的村落生活与农耕结合
1.锄社、庆场、耕获以力相助旗田巍认为,后世的村落变得日益不安和穷困化,与此相对照,曾经有过一个“村落生活安定的时代”[18]。笔者从直感上对这一说法抱有怀疑,但手中收集到的历史文献资料却几乎都在支持旗田的立场。这些文献资料所描绘的近世(这里指中世与近代之间的一段历史时期。在中国史上从明代至清中期与之相当)华北农村的村落正象是所谓“共同社会”(Gemeinschsft)的典型:村落的成员相互间以情绪的理解和共同感受进行交往和交流,他们之间存在着的是一种温情的全人格的结合关系;同时,村民生活中那种余裕和从容不迫也为近现代农村所少见。这一切都很容易让人们接受上述旗田的假说。以下是一些关于农耕生活的粗描,从中多少可以窥出近世华北农村村落生活的风景片段。锄社,是元代着名农学者王祯的《农书》中所介绍的农耕互助组织。在《农书》锄治篇里有以下记载:其北方村落之间,多结为锄社。以十家为率,先锄一家之田,本家供其饮食,其余次之。旬日之间,各家田皆锄治。自相率领,乐事趋功,无有偷惰。间有病患之家,共力助之。故田无荒秽,岁皆丰熟。秋成之后,豚蹄盂酒,递相犒劳。名为锄社,甚可效也 [19]。 对于《农书》锄治篇的这段记载,清水盛光的如下解说值得借用。文中的北方村落具体系指何处地方并不明了,但据说王祯是山东东平县人,因此可以认为锄社出现的地方是山东省或者与之邻接的河北省一带乡村。这些地方的农民以十家为单位结成一个锄社,依顺序互相帮助耕作,接受援助的家庭负责饮食之招待。此外,在秋收之后,村民备上豚蹄和盂酒,相互犒劳 [20]。 在漫长的中国历史中,村落社会的农耕结合及其有关记载可以追溯至上古时代,锄社当然不是最古老的农耕结合组织。但是以上锄社的记载为我们提供了近世发端之期有关华北农村农耕结合的较详细的记录。笔者从中得到的印象是,在600年前的华北农村,农民在农业生产上的相互结合极为发达,其组织程度和规模等方面都远远超过了近代;也似乎应该相信那是一个“村落生活安定的时代”。从锄社的时代至清代初期历经300余年的社会变迁,华北农村的“近世的”特征没有甚大的改变。我们从清代初期的文献记录中可以看到,当时的村落生活仍保持着安定的状态,村民之间感情厚笃,各地保留着前世传习下来的农耕互助习惯。在《康熙宣化县志》里,记录了华北北部宣化县一带农村中“耕获以力相助”、“庆场”的风俗。农家村居,情甚亲昵。有无相通,老少相爱。耕获以力相助。有上世遗风焉。……菽麦稻禾熟则作食馈亲友。纳稼毕,又酿酒设席待亲友之来劳者。曰庆场 [21]。 以上数语描述了近世村落社会中村民生活的全景:在这个村落社会里,村民之间感情极为亲密;大家不分亲疏你我都相互敬爱而有礼,有不备之物必相互融通;而在耕作和收获的农忙季节,大家必倾力出来相助;这些良风美俗非一朝一代所成,而是源远流长,世代相习;一到作物收获季节各个农家便准备食物招待前来相助的亲族和友人;待粮食收入谷仓之后又备酒设宴招待那些相助者,共享丰收之喜悦;这一作法在当地俨然已约定俗成,名为庆场。这一派 “太平盛世”的景象与旗田所说的“没有看青之必要的时代”相吻合、但不知有多少属于夸张的成分。那时的地方志作者的确总爱以“上世遗风”来粉饰现实,不过据此仍可以谨慎地推测:时至清初,华北的农村社会上承前世,较为安定、富足,没有发生剧烈的中断和变动;以耕种和收获时的互助为主要内容的村民农耕结合盛行于乡间。2.合具、搭套、伴工近世华北农村的农耕结合并不只限于锄社和庆场之类,还有其他多种形式。其中有的像锄社和庆场那样到了近代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但是还有很多农耕结合习惯历经演化一直延续到近代。令人遗憾的是,昔时的地方志等文献资料对村落社会的生活很少记述,这使我们很难了解近世农耕生活与近代的关联。作为一个例外,山东省北部登州府的历代府志为我们留下了一些关于农耕结合的连续记录。在《顺治登州府志》中,有以下记述:耕用牛四,谓之一具。穷民有至三、四家合一具者 [22]。接着,在200年后问世的《光绪登州府志》里,也有“耕用牛四,谓之一具。贫者数家合一具”这样与前代府志类似的记述。这里不仅介绍了当地耕种时的役畜使用习惯,还描述了一种在贫穷农民中间使用的农耕结合方法。这说明,在400年前的登州府一带农村,农家从事耕种时一般是使用四头牛,使之组合在一起进行作业。此耕种方法应是2牛在前牵引犁、耧或耠子等翻土农具作条(有的地方叫做耠沟),1牛在后拖着“砘子”(各地称呼不一)将撒在条内的种子和粪压实,并将两旁的土填入条内,其后又1牛拉着“盖”和碌辘等农具将播种后的土地进一步摩平、压实。这种将4头牛组合在一起的耕种方法不仅达到了较高效率的连贯作业,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华北干旱气候下容易出现的土壤结块和水分蒸发,保证作物根部在土壤里扎实、发育,为古来华北旱作农业的一般农法 [23]。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有两点,其一,不具备拥有4头牛条件的贫苦农民采取数家结合起来的办法,解决各自的役畜不足的问题。可以推定,在实际耕种作业时不会只是各家役畜的结合,还应当有农家相互间劳动力的提供或支援等人的结合。因此,这应是一个不同于锄社、且被华北农民普遍使用的农耕结合方法。只是,作为一种农耕结合的习惯,其名称尚不得而知。其二,“具”的概念在这时已经出现。当时的农民把耕种作业时最低限度必要的一组役畜称之为“具”、“一具”。此外,数家贫苦农民们将各自的役畜凑合在一起,结为一具,共同进行耕种作业的农耕结合方法被府志的编撰者称作“合一具”。近世登州府农村流行的上述这种农耕结合习惯在近代华北农村各地几乎都有发现:在山东省西部农村称之为“合具”,在河北省中部、南部称作“搭伙具”,在华北北部,例如沙井村则多称作“搭套”或“搭具”。从其内容和称呼上的一致性来看,近代华北农村各地流行的合具、搭套等等类似的农耕习惯的本源至少可以追溯到400年以前。这样,《顺治登州府志》中的片段记载也许是有关合具、搭套这一农耕结合习惯的最早记录 [24]。《光绪登州府志》还记述了一种叫做“伴工”的农耕结合方式:田多人少,彼此相助,曰伴工 [25]。 根据大量地方志文献中的记载,伴工与人们所熟悉的近现代农村的换工基本相同,在明清两代的数百年间,伴工作为一种农家在农耕生产时相互间交换劳动力(或曰提供劳动力支援)的农耕结合习惯,普遍流行于从华北的山东到江南的江苏、浙江等广大地区。在川陕及华中、华南等其他地区,同样流行着与伴工名称相异、但内容相同的习惯。伴工这一农耕结合习惯显露出如下一些特征:与古代的上百家、锄社时代的10家为单位的大规模农耕结合方式不同,伴工可在小范围的农家间进行,在形式上简单方便,因而成为近世乃至当代最为常见的、普遍采用的农耕结合方式。同时由于伴工的对象变得固定而明确,农家们很可能相互以对方的劳动力支援作为参加伴工的(暗默的)前提条件,一种交换的、计算的意识很容易从中产生。因此,伴工包含了许多近代农耕结合的要素。 伴工一词至迟在明代的万历年间便已出现,在浙江的一些农村甚至沿用至今,但在近代华北农村已无法寻觅,似乎被与之相类似的换工、帮工等说法取而代之 [26]。三、 近代华北农村社会结合的变质
从元代的“锄社”到清代初期的“耕获以力相助”、“庆场”、“合具”等农耕结合习惯与近代顺义县沙井村的搭套习惯相比较是极为有趣的。由于篇幅的关系,有关后者具体的形式、内容等的讨论只能让给别稿(参见注[24])。在此仅简要指出,前者表现出与近代浑然不同的“近世的”特征,而后者则明显地显示出农村社会结合的变质。首先,元代至清中期以前各种农耕结合的组织规模较大,共同劳动的范围也较广。村落成员热中于大家共同参加的农业劳动,并且乐于相互支援,不计利害得失。对于近代的华北农民来说,10户以上的农家组织在一起共同从事包括锄地在内的农耕劳动是不可想象的;数户农家凑成4头牛进行耕种的方法也是过于奢华。近代华北农村的搭套或合具一般是由2户农家组成,至多3户,普通只能动员两头役畜,劳动范围仅限于农繁期的耕作和收获。究其原因,可能是近代华北的农民没有象他们祖先那么多的土地,更可能是他们早厌倦了大规模的共同劳动所容易产生的利益不均和自身束缚。其次,近世的农耕结合具有组织化、稳定性和社会保障的特征。“社”这一名称本身便显示出当时的这种农耕结合并非是松散的临时的组合,此外社内没有劳动能力的农家可以得到他人的支援的保证。这说明近世的农耕结合不会受各个农家家庭经济地位的升降变动所左右,而能持久地存在下去。相反,近代的搭套则不同:由于各个农家的经济状况变得愈加不稳定,一方农家的经济条件一旦发生变化搭套便会终止;即便是双方的经济状况没有变化,而来年是否继续进行搭套也需要重新确认;在实际当中搭套的持续时间一般维持在2、3年左右。最后,近世的农耕结合表现出较强的娱乐性。村民们在共同劳动中不乏欢乐气氛。轮到在自己家的土地上劳动时要准备饮食饭菜招待大家,收获之后又要相互设宴犒劳,共享欢乐。在其他一些地方,还能看到大家共同劳动时击鼓、燃炮、唱歌、戏笑等场面 [27]。似乎近世的华北农民参加农耕结合的理由不仅仅是畜力和劳力等物质上的必要,还出于某种精神上的需要。他们更有可能与我们现代人的常识相反,是为了与他村民交流感情、为了年终那次欢饮和交相作乐才参加农耕结合的。在近代华北农村的农耕结合当中,聚餐和丰收后的祝宴几乎消失,中国古代乃至近世北方农村的农耕结合和共同劳动中所伴随着的燃爆竹、舞秧歌、唱田歌、击鼓敲锣、戏讽娱乐等等提高劳动效率、消除疲劳、加深共同体成员间相互亲密感情的风俗更不见踪影。这令人感到近代华北农村的农民们比起古代及近世农村社会的先民们来,甚至比起同时代东亚各地村落社会的同行们来显得更加忙碌、更加穷迫,少了些余裕和从容。笔者近年访问沙井村,询问村民当年搭套当中有无会餐及娱乐时,得到的回答是“只是搭套”。这里透露出来的不仅仅是近代华北农村社会里村民结合关系的寡淡与凄凉,搭套这一农耕结合的“****”的特征标示出的恰恰是该社会历史的、地域的性格。不容否认,近世史料中对当时的村落社会以及农耕结合的描绘常带有一些夸张的色彩,有些内容可能只是作者心目中的理想乡。但是,10户农家结为一锄社,3、4户农家结为一具,将收获后的酒席招待叫做庆场等具体的记载还是值得相信的。与此相对照,近现代农耕结合的狭小规模和枯燥乏味也是无争的事实。自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的100多年间,可以看作是从近世迈向近代的重要转换时期。在这一时期的华北农村社会,伴随着人口的急剧增加、由田多人少转变为田少人多。华北的农民们渐渐地感觉到自己拥挤于狭小的土地之上,往日村落生活中的那种余裕和从容不迫在慢慢地消失,彼此不得不展开生存竞争,不得不更多一些利益的计较,不得不想办法减少共同体的约束。同时,土地所有的两极分化及村民间的贫富分化也在这一时期逐渐加深,而越来越呈露出穷困凋落之相。村民间的各种社会结合关系在这一时期必然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越来越显露出“非近世的”、也即“近代的”特征。前述宣化县的近邻有万全县、怀安县和怀来县(同为直隶省宣化府所属),在《乾隆万全县志》、《乾隆怀安县志》、《光绪怀来县志》中也都有“农家村居,情甚亲昵,老幼相爱。耕获以力相助” [28]的记载。这些县志在行文用字上显然是踏习了《康熙宣化县志》,但偏不见了“有无相通”、“有上世遗风焉”的惯用粉饰以及“庆场”风俗的记述。如果不是偶然遗漏的话,应把它看作是那时的地方志作者对时代交替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