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与国家的必然消亡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判断,以之为前提才能把自由完全实现出来,马克思正是立足于此而展开对资本主义的所有批判的。他这一立论所引起的质疑则在于如何理解社会主义中所出现的资本与国家现象。共产主义运动的阶段论是当下最有力、最合理的方案,亦即国家与资本的存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必需的、必要的,在进人高级阶段的途程中则渐行消失。那么厘清社会主义中的国家与资本关系显而易见是论证阶段论合理性的重要环节。
一、资本与社会主义关系
古典政治经济学认为商品、货币、资本是市场的各自独立因素,由供求机制链接在一起,可以产生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最大化相一致的效益。他们注意到资本的增殖性在市场中的作用,但对增殖性的源泉却语焉不详,对利润的性质缺乏科学裁定,究其缘由,在于没有将“劳动价值”概念建构起来,以至于混淆商品与物品的区别,教条地把货币仅理解为交换工具,武断地认定资本创造了利润,所以他们无法解释贫富分化现象。马克思“批判”政治经济学的目的就在于以澄清“资本”概念的方式找出资本主义的存在前提,划定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界限。
以马克思之见,资本利润来源于劳动价值,其增殖性是通过对劳动价值的占有和累积实现的。何谓劳动价值?亚当?斯密立足于自利人假设来演绎“劳动价值”,大卫?李嘉图从投人生产中的劳动成本来理解“劳动价值”,都不能在劳动和价值之间找到内在统一性,其起因就在于对“劳动”概念缺乏本体层面的解读。马克思把劳动理解为“实践”的一种方式,而实践是“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人在劳动中将其生命力量融进环境,在改变环境中实现自我改变,形成劳动产品。劳动产品发生交换行为意味人与人之间相互补偿各自所消耗的生命力,我的生命力对你、他有“价值”,我的“劳动”有所“值”。这种在交换中呈现的生命力的“价值”既是劳动价值,也是交换价值。物品之间能相互交换,除了它们应当具有“物”的使用价值外,还必须蕴含“人”的生命力。生命力有两种:一是生命体中的活生命力,二是凝结到劳动产品中的死生命力,生命力的相互交换产生了“价值”,形成了商品。前者在交换中成为了劳动力商品,后者形成了物质材料形态的商品。任何商品都具有劳动价值,商品交换必须要以劳动价值为根据和尺度才能实现。这种在商品交换中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劳动价值就是货币。劳动价值有两重内涵:一是人的生命力,二是相互交换生命力形成的交换关系。二者形成了内在张力:一方面,人只有提高劳动能力,增进投人到物质材料中的生命力,才能产生可用于交换的剩余产品,形成交换关系;另一方面,交换关系也推动人去提高生产力,创造更多可用于交换的剩余产品。劳动价值的内在张力驱动着生产力的进步。在血缘、宗法性社会关系中,剩余产品被统治阶级强占和消耗,交换关系被限制在非主导性的较低限度内。但在一些历史事件摧毁宗法性权力机制的情况下,交换关系获得伸展的机遇,劳动价值的内在张力开始扩张性地发力。进而,交换关系升为主导性社会关系,货币取得了对劳动者和劳动产品的支配权,货币权力就替代了宗法权力将活的生命力通约为商品(劳动力商品)投人生产中,创造以价值增殖为目的的剩余产品。此刻,货币就嬗变为具有增殖性的资本。不难看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商品、货币和资本是统一体,货币是特殊的商品,资本是特殊的货币,市场机制实质上就是以“商品--货币--资本”为核心的资本增殖机制。资本的增殖性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人从自然的束缚中获得历史性的解放。
马克思以资本批判的方式建构社会主义。实际上,《共产党宣言》所列出的“反动的社会主义”、“保守的社会主义”和“空想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都有所批判,如蒲鲁东在其主要著作中提出消灭财产私有制实现公平分配的主张,空想社会主义对资本家的所作所为展开的激烈批判,但他们都没有触及“资本”概念或者不愿碰触资本主义制度的灵魂。与其不同,马克思基于劳动价值论挖掘了资本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内在关联性。马克思定位“人”的落脚点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并以“感性的对象性活动”来处理这种关系,“自由”的内涵就在于人对于自然、人对于他人的独立,而人只有凭借“劳动”才能赢得独立,那么人的“自由”的实质就是“自由劳动”。人能否“自由劳动”受人的劳动能力与劳动产品分配方式两个因素决定。在人劳动能力较低、劳动产品相对短缺的情况下,交换就成为劳动产品的一种分配方式并形成“价值”,进而“劳动”就和“价值”相结合而出现了“劳动价值”现象。劳动价值是无数个别劳动通过交换而转化成的一般社会劳动,它在将个别劳动纳人交换的过程中形成了诸多原则,主要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私人占有原则,劳动产品私人占有是价值存在的基本前提,并以交换方式应用于社会化的生产活动;其次是相互交换原则,人与人之间必须相互交换各自的劳动产品才能建立价值关系;其三是平均量化原则,价值作为无差别的一般劳动能以平均数的形式将所有性质各异的“物”和“人”平均化为可计算的量值;其四是价值增殖原则,价值趋于将剩余劳动价值转化为资本,驱动价值无限度增殖。劳动价值的这些原则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打破了人统治人的社会关系,推动了人的自由劳动进程。但它同时将人与人的关系编织为经济系统,形成秩序性的市场交换制度,它设置的经济制度对人的存在状态进行价值化,也把人套进必然性的价值系统中,创制了物统治人的异化存在境遇。不难看出,在价值系统中人的“劳动”的确自由了,但它是受资本支配的自由,是相对的自由。马克思批判“资本”的用意在于揭露它在生产关系层面对“自由”的破坏。对此他首先从货币谈起:在……货币中,表现出异化的物对人的全面统治。过去表现为个人对个人的统治的东西,现在则是物对个人、产品对生产者的普遍统治。”这种统治体现为在人与人、人与物的直接关系中安置“货币”这一隔离物,通过对两端的支配,建立对人的垂直统治关系,实现对价值创造者的剥夺。对于资本,马克思说,“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获取剩余价值”,工人自身被异化为价值增殖的劳动工具,资本家的人生也是欲望化和财富化的人生,被界定在资本的增殖目的中。所以在资本统治下,人的自由只是自由买卖、自由竞争和自由放任等依存于货币的“自由”,“在自由竞争中自由的并不是个人,而是资本”。这样,马克思就顺理成章地提出一种去资本化的社会存在,亦即社会主义。
从“劳动价值”到“自由劳动”是人类发展的历史进程。劳动价值是对自由劳动的限制、破坏,“劳动”必定会在历史进程中与“价值”相脱离,摆脱价值系统而实现真正的自由,亦即马克思所建构的社会主义自由。他把社会主义解释为具有“自由个性”的人的联合体,在此社会存在状况下,“人就是人”,人与人之间“用爱来交换爱”,“用信任来交换信任”。对于“自由个性”,他是以譬喻方式描述的:“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社会主义就是生产力高度发达条件下实现去价值化的存在境遇,在此历史境遇下,人们不再为了存在而去劳动,而是在劳动中存在着,劳动也不再有“价值”,商品、货币及资本都自行消失,资本增殖机制不得不退场,人在自由劳动中获得了“自由个性”。可见,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是通过资本批判的路径建构的。
马克思把国家理解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对于亚当?斯密之见即个人对利益最大化的追逐能够产生普遍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国家的职责在于对利益最大化机制的守护,马克思给予了反驳:每个人都互相妨碍别人利益的实现,这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所造成的结果,不是普遍的肯定,而是普遍的否定”,必定会产生部分人获利、部分人失利的结果,尽管国家具有捍卫每个人利益的职责,但已获得利益、处于支配地位的阶级就会绑架国家,将国家制度和权力变异为守护自身利益、剥夺他者利益的特殊手段。至于黑格尔把国家理解为神圣精神的化身、代表普遍利益的论调,马克思分析道,在社会财富的分配环节中,除了每个人的特殊利益之外,还存在着人与人在交往关系中产生的共同利益,它是与个人利益相区别而社会全体成员又不得不依存于其中的利益,是人们共同创造的产物和相互交往关系得以展开的现实基础,它与个人利益的区别根源于分工和私有制。国家就是为了解决个人的特殊利益和人与人交往中的共同利益的矛盾而产生,作为共同利益的代表来协调二者的矛盾。当一部分人凭借某些能形成权力机制的“社会关系”,如血缘、宗法及资本,无偿占有另一部分人的特殊利益时,这种利益的无偿占有就造成了“阶级”,产生了不同社会形态的阶级关系。经济上占主导地位的阶级就会攫取共同利益,将国家把持为维护阶级利益的工具,实现阶级统治。正因为国家仅是工具,不具有黑格尔意义上的主体性,所以它的产生和消亡只是历史进程的一系列事件而不是整个人类历史。当生产力的高度发达消解了“利益”差别之后,国家就失去了阶级统治的功用而趋于消亡。所以对于黑格尔赋予国家以“善”、“自由”等普遍性,马克思则冷冷回应:“普遍的东西一般说来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在这些形式下进行着各个不同阶级间的真正的斗争”。马克思是不承认国家具有绝对普遍性的,国家只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社会主义存在着国家与资本并存的初级阶段。《共产党宣言》主张“无产阶级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而建立自己的统治”,建立以无产阶级为统治阶级的组织--国家,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资本,“把资本变为公共的、属于社会全体成员的财产”,逐渐消灭阶级差别,形成“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可见在社会主义初期,国家是必然存在的,只不过国家被翻转为无产阶级统治资产阶级的工具。如前所述,资本渊源于人的生命力,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交换生命力而衍生的增殖性力量,能不断将人的生命力积累、集聚起来形成扩张性的社会合力,“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资本的形成和增殖是资产阶级生存和统治的根本条件,在资本力量相当强势的区域或时代,无产阶级的暴力革命并未能推翻资产阶级的国家统治。相反,资本在制造巨量财富时也建构了强悍的扩张系统,取得垄断性支配地位,它以消解工人对抗性力量的方式将其吸纳在系统内,导致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式微。实际上,无产阶级是在资本主义发展水平很低、资本力量相当贫弱的局域及时代,凭借暴力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迈进社会主义的。正是由于受生产力发展水平限制,在社会主义初期资本增殖机制仍然是创造社会财富的必要手段。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必定经历国家与资本并存的初级阶段。
如何处理国家与资本关系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主题。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的历史时代列举出代表封建贵族利益的反动社会主义、代表资本家利益的保守社会主义以及空想社会主义等伪社会主义流派。在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成以后,对国家与资本关系的错误理解,同样会派生形形色色的“虚幻性”的社会主义。如在社会财富相对匮乏的情况下,若彻底地用国家力量来灭绝资本,则会毁坏生产力发展机制,与人的自由进程背道而驰,产生出贫弱的社会主义。再如国家与资本相结合就会形成专制政权与官僚资本,会生成独裁统治、官商勾结、鱼肉百姓、贪污腐败的政治,而且在资本增殖性的驱动下,国家还会倾向于对外发动侵略战争、对内镇压人民,导致独裁社会主义。它们实际上都违背了社会主义的性质。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家应当具有、也必须具有相对于资本的“独立性”,只有这样才能符合无产阶级的阶级属性,才能规避诸种虚假社会主义的方案。无产阶级革命通过打碎资本及其国家机器将国家“独立”出来,以国家的“独立性”替代资本的“独立性和个性”,这种“独立性”必定要求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不占有资本,始终保持“无产”的状况,避免重新遁人资本逻辑中。如马克思所说,国家是调和单个人的利益与共同利益矛盾的产物,如果共同利益被特定阶级所强占和私有化,那么国家就失去独立性而成为虚幻的形式,它也就无法保证单个人利益的合法性。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掌控共同利益与国家机器,无产阶级因受资本的盘剥而一无所有,导致“无产”。但在无产阶级专政下,“无产”的含义则翻转为不能将共同利益私有化及不能利用之来实现私人利益,避免重新转变为资产者。只有取得“独立性”的国家才能真正成为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矛盾的协调者,国家的“独立性”是个人获得独立性的根本保证。可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是维护共同利益全民所有以及保卫个人利益不受侵犯的双重工具。
国家具有相对于资本的“独立性”,就能够克服资本的异化效应与危机风险。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尚没有发展到让商品、货币及资本退场的程度,而且只有依靠资本的增殖机制,生产力才能不断发展及社会财富日益增进。与此同时,资本的否定性所引发的异化、危机隐患也会随之侵蚀社会肌体。国家的“独立性”就在于能独立地运用法律、行政等权力系统干预资本增殖机制,调控市场竞争行为,以规避危机的方式推动经济增长,如以立法措施限定资本剥削幅度、依据行政权力再分配资本利润,扼制恶性两极分化现象,通过对资本增殖机制的干预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再如资本会以无限度增殖为目的,趋向于裹挟国家及其“信用”,操纵纸币的发行量,破坏纸币所标示的劳动价值量与市场上真实的商品价值量、货币需求量的客观比例关系,致使货币失去“劳动价值”的本质规定性,产生货币的数量化操控与虚拟化运作现象。国家则能独立地管控货币发行量,调控资本增殖的纵欲性,以与市场机制相博弈的力量来规避危机,推动经济持续增长。还如,国家能独立地运用行政的“专政”权力强制性地将资本主导自然资源的主客对立关系,转换为对等性的生产要素关系,消解生态危机,守护人的永恒福祉。当然,国家与资本也存在相互博弈现象。资本总是试图裹挟国家和控制资源,满足其无限度增殖的本性,通过购买国家权力的方式,实现操纵国家的目的。钱权交易会导致国家的法律、行政失去独立性,沦落为服从资本的工具。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毋庸置疑会防范和回击资本的僭越企图,守护自身独立性。只有生产力高度发达,个人利益和共同利益趋于一致的时候,国家和资本则会在博弈中消亡。
沈广明
(同济大学人文学院,上海20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