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理论界出现了“传统社会主义观”与“新社会主义观”的提法。“传统社会主义观”大体指的是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列宁早期的社会主义观、斯大林的社会主义观以及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新社会主义观”指的是列宁晚年的社会主义观及邓小平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列宁晚年形成了新的社会主义观”,“邓小平新社会主义观是对传统社会主义观的突破”是比较常见的提法。“传统社会主义观”与“新社会主义观”的提法,在有些人那里肯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继承与发展,在有些人那里却是内涵模糊不清、似是而非的,在有些人那里,二者则是对立的,认为“传统社会主义观”这个提法带有强烈的否定含义。鉴于“传统社会主义观”与“新社会主义观”的提法颇为流行,讲清楚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是否科学,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划分为“传统社会主义观”和“新社会主义观”是否科学,“新社会主义观”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以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在当今时代的意义,非常必要。本文试图对此作一探讨。
一、理於界的一些提法
近年来,理论界出现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说不清楚的看法。这些困惑反映在如何认识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上,出现了多样的认识。在此,我列举几种有代表性的观点。
观点一:马克思社会主义观的基本内容是关于生产资料社会所有制、计划经济体制和按劳分配的制度设计的论证。这些论证在学理上存在着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因此,总的说,它们不可能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付诸实施,更不可能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所依赖的理论资源。中国以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为前提的改革开放要得以顺利进行,必须探索新的社会主义观。
观点二:传统社会主义观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个问题的回答基本上是在“制度”、“生产关系”领域兜圈子,这是长期没有搞清楚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致使社会主义运动遭受重大挫折的主要原因之一。邓小平社会主义本质论是对传统社会主义观的根本突破。他没有再具体地去强调社会主义的具体经济政治制度,而是在目的和目标的层次上认识社会主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共同富裕”讲的都是社会主义制度所要达到的目的。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已经超越了制度的狭溢眼界。制度是手段,必须为社会主义的目标服务。作为手段,它必须围绕目标设计,为了实现最终目标,制度就不应该有固定不变的模式。
观点三:我国30年的改革开放始终是在马克思主义一社会主义的语境下进行,并且,出于意识形态传统和现实政治的考虑,改革不能不在这一语境下进行。但是,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与当今时代条件和中国国情距离遥远。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和社会主义既有实际经验很少能够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提供合理的说明,这一情形,促使改革的领导者不得不坚持不懈地致力于寻找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新解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社会主义观就是在这一矛盾运动中产生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社会主义观,除了个别观点能够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事业可资借鉴的理论资源外,其他大多数观点和论证主要说来只具有思想史上的学术价值,没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因此,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传统的前提下进行社会主义的改革事业,必须寻求对社会主义的新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问题也由此而生。
观点四: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十分强调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是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契机,以建设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为条件,以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邓小平围绕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问题,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观,树立了新社会主义观。传统的社会主义观虽没有对社会主义本质下过正式定义,但多年来形成了一种习惯的看法:决定社会主义制度的,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二是按劳分配,三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三者通常被看成是社会主义本质性的特点。这种观点有一个最大的弱点,就是忽视了生产力,忽视了共同富裕。就是说,它既忽视了社会主义的目的,又忽视了达到这一目的的物质基础
观点五: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上的困境,催生了中国的改革开放。为了迅速提髙人民生活水平,恢复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恢复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的信心,中国在20世纪70年代末走上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改革开放道路。改革开放的实践很快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然而在理论上却同传统的社会主义观发生了冲突,有些人开始怀疑改革开放的路线和政策是否符合社会主义。为了坚持改革,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求人们从思想上改变传统的社会主义观。
观点六:社会主义只能从实践中去体会,从字面上去争论社会主义是否应有一个标准的定义和定型的模式毫无意义。关于什么是社会主义不可能有一个终极的定义和模式。社会主义没有一个完备的定义和定型的模式,人们只能从实践出发不断丰富、完善、深化对社会主义的认识。社会主义不可能有一个完备的标准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定义和模式。社会主义存在于实践当中,而实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因而社会主义不可能是一成不变的。况且,由于历史条件和人的认知能力的限制,由于实践的具体形式和内容的制约,为社会主义规定一个一劳永逸的完备定义和定型模式同样是不可能的。
观点七:当马列本本与当代社会主义现实发生差异或者某些结论有所碰撞,我们必须尊重实践,勇于突破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束缚。一旦出现这类碰撞,我们既不能以现代眼光苛求于前人,也不能按传统社会主义的定论随意剪裁今天的现实。如果本本与现实发生矛盾,我们宁可以现实突破本本,而不能以本本剪裁现实。
观点八:在列宁的思想深处总有一种“纯社会主义”的先验观念在时隐时现地缠绕他。后来,列宁认识到所谓“纯社会主义”的形式是不存在的,这种观念是违背社会现实的。列宁的晚期思想是“社会主义改良思想”,列宁晚年关于社会主义改良思想的提出,表明他在经历了艰难的探索和沉痛的反思之后,终于从传统的“纯社会主义”观念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回归感性的物质生活,从而实现了思想上的一次伟大飞跃,达到新的理论升华“列宁晚年对社会主义的新认识,既不是从传统的固有观念出发,也不是囿于前人的‘本本’和‘原理’,而是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和实践的经验教训而不断变化、创新、发展。”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出,“传统社会主义观”与“新社会主义观”的提法,在一些人那里肯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继承与发展,在一些人那里却是内涵模糊不清、人云亦云的,在另一些人那里,则带有强烈的否定含义。有人认为“传统社会主义观”是马克思头脑中臆想的“设想”,并认为这种“设想”早巳被后来的社会主义实践证明是“空想”,认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解释不了现实中国的社会主义。一些人较多地使用“缺陷”、“错误”或“僵化”、“过时”之类的词汇评价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在这些人那里,“传统社会主义观”一词传达出浓厚的马克思主义过时论的味道。我认为,在把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划分为“传统社会主义观”与“新社会主义观”的提法中,有很多不妥当甚至错误的认识,随意使用这些词汇,不利于科学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而是“淡化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使人们模糊了现阶段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方向”。这些观点提出了这样一些问题: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是“僵化的本本”、“抽象的原则”、“过时的”吗?如何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它是完全不同于马克思主义“传统社会主义观”的“新社会主义观”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在何处呢?如何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理论界的纷乱认识显示出,当前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观的多种认识,涉及如何科学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问题,如何全面认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如何科学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与发展等,相关问题需要在理论上进行辨析和澄清。
二、成看“俜蜣社会主义观”
在一些人那里,“传统社会主义观”常常与这样一些词汇相联系:僵化的本本、固有观念、抽象的原则、狭隘的制度性、推测、具有不确定性、束缚、过时、落后、错误等等。那么,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是僵化的本本、抽象的原则吗?对现实社会主义来说,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具有不确定性,是束缚吗?列宁早期的社会主义观、斯大林的社会主义观和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都是传统的、过时的甚至错误的吗?这些问题关系到如何理解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的科学性,如何看待它对现实社会主义的指导作用,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历史等问题,这都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问题。
我的理解是,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是关于未来社会的总的根本的看法,而不是个别观点,它是指马克思科学揭示的关于未来社会的基本原则,反映了社会主义的一般规律,只要是搞社会主义,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必须坚持这些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有其确定的内涵,不能随意改动。“科学社会主义作为理论体系只有一个,在无产阶级全部完成其历史使命以前,这个理论都是现时的,不会‘过时’;更不能因革命阶段的变化把它分割成‘传统的’和‘新的’社会主义观。”
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奠定在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人考察基础之上,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的科学描述。马克思通过研究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创立了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制度在人类历史上的暂时性,得出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普遍真理。社会主义之所以必然胜利的根本原因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的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变成了生产力发展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具体来讲,这一矛盾反映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进程中就是: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与之相伴随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必然容纳不下它自身所创造的生产力,昔曰起推动作用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必然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同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得社会日益分化成为两个阶级,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这样,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仅创造了推翻自己的物质力量,而且还创造了自己的掘墓人--无产阶级。
马克思恩格斯科学预测了未来社会,提出了未来社会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最有决定意义的特征,为无产阶级指出了奋斗目标。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地断言,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将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实行计划经济,最终从按劳分配过渡到按需分配。他们非常重视未来社会发展生产力的问题。他们设想的未来社会就是以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为物质基础的。虽然他们对未来社会的认识还只是一种设想、预测,然而这是科学的设想和预测。正如恩格斯所说的:“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邓小平高度肯定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南作用:“马克思主义的另一个名词就是共产主义。我们多年奋斗就是为了共产主义,我们的信念理想就是要搞共产主义。在我们最困难的时期,共产主义的理想是我们的精神支柱,多少人牺牲就是为了实现这个理想。”用对建设社会主义实践进程中的阶段性认识取代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必然导致对马克思社会主义观的否定。事实上,马克思主义从未发展出否定生产资料公有制、承认商品生产、承认阶级差别的新社会主义观。在当前,一些人往往拿社会主义实践进程中某个阶段实际达到的社会经济状态,与马克思从彻底消灭资本主义这个高度来认识的社会主义作比较,把处于一定发展阶段的社会主义,例如把当前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
的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标准,用来检验马克思,这就导致把对发展进程中的社会主义的认识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混为一谈,这就不能不导致或多或少地否定马克思社会主义观的科学性,进而用所谓的“新社会主义观”取代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
在“传统社会主义观”这个提法中提出的一个问题是如何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和探索中出现的错误认识和曲折,对此,我赞同这样的认识:“应当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观点和基本原理同在社会主义实践中出现的某些错误认识、错误观点以及个别原理因历史条件变化而失效的现象,严格区别开来。因为前者是对社会本质的正确认识,是实践经验的正确总结,是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是经过长期历史考验而形成的科学理论。所谓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只能是指这方面的内容。至于在社会主义实践和探索中出现的错误认识和错误观点,比如有的是脱离实际的主观主义错误,有的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并附加到马克思主义身上的,有的是在新的客观条件下仍然习惯于沿用的旧观点、旧方法和旧经验的经验主义错误等等,既不是产生自马克思主义,也根本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当然不能把它们放进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中去。”十月革命胜利后,社会主义制度的创立者和继承者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都是依据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科学设想,即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等基本特征来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应该说,这种认识从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理论指南的意义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科学指南,而以其他的什么理论作指南,那就不是我们所说的社会主义了。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来讲,“传统社会主义观”万万不可丢弃。搞不清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与现实中的社会主义之间的一脉相承的关系,无助于说明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相反还会造成社会主义观的多元化和随意性,导致各讲各的社会主义。
三、我看“軒社会主义观”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关于建设社会主义的新见解、新思路和新策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提出了新的问题,如何认识这些新的理论探索,如何以马克思主义的话语体系解读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当前理论界面临的重要问题。讲清邓小平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的区别与联系,对于搞好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科学总结和借鉴社会主义建设历史的曲折都具有极大的意义。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是对现实社会主义的准确定位
邓小平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关于社会主义的新认识,就是科学考察了现实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讲清楚了马克思讲的社会主义与现实中的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科学判断了经济文化落后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后处于怎样的历史方位的问题。
马克思在1875年写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首次提出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将经历第一和高级两个阶段的学说。列宁把第一阶段称为社会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称为共产主义社会,并提出每一个发展阶段都有一个多级发展过程,即大阶段里有小阶段。社会主义国家在实践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失误,就是没有判断清楚所处的发展阶段,或者把社会主义社会看得很短暂,因而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或者即使认识到社会主义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但对本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估计偏高,从而做出一些超越阶段的行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深刻总结了国际国内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教训,重新审视了以往马克思主义者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认识,作出了中国是社会主义社会,但还处于不发达的初级阶段的论断,提出在我国这样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的马克思主义的新的科学论断。初级阶段的含义有两层:其一是就社会性质来说,我国巳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其二是从发展程度来说,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成熟程度还很低,还很不发达,我们必须从这个基本的客观实际出发搞改革和建设,而不能要求过高,操之过急,急于求成。这个科学论断的提出,把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从而避免了右的错误或者重蹈过去超越阶段的“左”的错误。
邓小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第一次准确判断了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后的历史方位,把理想社会主义与现实社会主义统一起来,克服了几十年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一直未能正确判定历史发展阶段的失误。马克思主义的最高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共产主义社会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的,是物质极大丰富的社会,因为物质极大丰富,才能实现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原则。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时期的任务很多,一个主要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使社会物质财富不断增长,人民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为进入共产主义创造条件。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中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应当解决工业化、生产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的任务,完成资本主义社会经过几百年发展完成的任务。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
有些人的“新社会主义观”往往与突破、独创性、经验社会主义观等词语相联系。我认为,不能用现实社会主义的多样性、民族特色抹杀马克思的社会主义。邓小平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与马克思主义在本质上是统一的,统一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统一于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绝非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否定。
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始终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在改革开放中提出一系列的新观点和新见解,为马克思主义赋予新的时代内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未离开过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轨道,它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我赞同一位学者的评价:“在近现代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上,邓小平创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于初级社会主义的经济观具有独创性和新颖性。其初级社会主义经济观及其制度公式=公有制主体+按劳分配主体+调控型市场经济。具体说来,就是在所有制结构层面,实行市场化的多种公有制并占主体,保持在质上和量上的优势,同时发展各类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所有制结构中的辅体。在分配结构层面,实行市场型的多种按劳分配并占主体,同时发展各类按资分配,成为分配结构中的辅体。在资源配置或调节机制层面,实行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制度,同时保持较强的国家调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坚持而不是抛弃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和无产阶级专政。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在人类社会早就存在了,人们如果仅仅从商品生产和市场关系角度来考量,并不能真正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质。马克思指出:“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是极不相同的生产方式都具有的现象,尽管它们在范围和作用方面各不相同。因此,只知道这些生产方式所共有的抽象的商品流通的范畴,还是根本不能了解这些生产方式的不同特征,也不能对这些生产方式作出判断”。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结合,是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措施,同时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也就是公有制经济在平等的市场竞争中不断发展壮大,从而保持主体地位的过程。邓小平多次宣布:“我是马克思主义者”,强调我们搞改革开放,把工作重点放在经济建设上,没有丢马克思,没有丢列宁,也没有丢毛泽东,老祖宗不能丢啊。苏东剧变表明,借口时代的变化而修正马克思主义,借口发展马克思主义而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是会把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引上邪路,最终葬送社会主义的。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是对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与具体建设方式的正确理解
社会主义制度必然有其基本原则和本质特征,也会有体现自己的原则和特征的具体体制和建设方式。这是两个不同的层次,前者是本质规定,是这个制度而不是别的制度所应当具备的特征,是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后者是特殊性,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具体运用。这方面的内容由于各国国情和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有所变化。
社会主义观应该讲的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本质特征,而不是具体体制和建设方式。然而,一些文章在使用“传统社会主义观”这个概念时,把这样两个不同层次的内容混为一谈,有的甚至是从否定第一层次内容的意义上使用,这对于人们正确把握社会主义的本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不利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是从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的角度讲的,是一种定性认识;邓小平讲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我们对社会主义“还没有完全搞清楚”等,是从现实的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应该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角度讲的。现在看来,计划和市场问题属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具体运行机制范畴,这曾经是长期存在争议的问题。马克思把商品经济和私有制联系在一起,认为未来社会在全社会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实行的是产品经济,商品和货币将退出历史舞台,这对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有着长期影响。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初,各国普遍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按计划经济模式搞建设。当前一些人往往以现实社会主义中存在市场经济为依据,否定马克思,说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是空想,因为他没有预料到社会主义仍然存在市场经济,这是站不住脚的。的确,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从来没有使用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个词语,在他们讲的未来社会中,也从来没有商品生产或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的地位。然而现实社会主义建立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与马克思所讲的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基础上产生的未来社会有着根本的不同。中国现在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不能用现实的社会主义来指责、批评马克思,说他的社会主义是空想。
社会主义建设的曲折证明,现实社会主义国家的条件决定了发展市场经济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有效途径。邓小平认识到,现实社会主义建设面临的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利地发展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邓小平提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在一起,是邓小平理论体系中极具创新意义的成果,既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又有效地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关于邓小平对市场经济的新探索,有人认为他突破了把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于是转而认为马克思讲的不对了,认为连马克思也没有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些人以马克思没有预见到现实社会主义还有多种经济成分,还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据,认为邓小平的“新社会主义观”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观的僵化、保守,传统社会主义观是过时的,甚至把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特征的预见归结为一种主观的设计。也有人攻击说中国不是搞社会主义而是搞资本主义,其根本的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行的这一系列举措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笔下的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抛弃了生产资料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等;二是有些社会政策中有一些资本主义的东西,如存在剥削、非公有制经济占很大比重等。从中可以看出,一些人之所以不能正确理解邓小平对马克思社会主义观的发展是同他们不能正确理解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与具体建设方式之间的区别相联系的。邓小平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在于开创了社会主义建设方式的新篇章。邓小平说:“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从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特征的角度讲,公有制、计划经济、没有阶级、没有国家、按劳分配等都是界定一个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还是非社会主义制度的定性判断。所谓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正是指这些基本原则,在这一方面,没有也不能有什么“传统的”和“新”的区别。因为它们反映的是一般规律和普遍原则,只要是搞社会主义,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它们都是必须坚持的这些原则。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角度讲,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就不能不利用多种经济成分和发展市场经济,不能不利用资本主义。从这样的角度理解,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不存在商品经济,与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现阶段仍然离不开商品经济,并不矛盾。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政治立场
有人认为邓小平开创的社会主义观的“新”在于不问政治,于是把“突出政治”与“突出经济”分别作为“传统社会主义观”与“新社会主义观”的标志,这种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观“突出经济”是“社会主义观的根本改变”的认识是不对的,也是不成立的。
邓小平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把党的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后来又提出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党的基本路线,因此决不能把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归结为“突出经济'在任何社会里,生产力总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中发展的,发展经济始终有一个在什么所有制基础上、依靠谁、为了什么目的而发展的问题,也就是说,始终有一个政治方向的问题。邓小平再三强调,到什么时候都要讲政治,他认为,只讲“四化”,不讲社会主义,就忘了事情的本质,也就离开了正确的发展道路。
邓小平注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性,他说他提出的包括改革开放、“三步走”发展战略等,都是从政治上思考的结果。他说:“在经济问题上,我是个外行,也讲了一些话,都是从政治角度讲的。比如说,中国的经济开放政策,这是我提出来的,但是如何搞开放,一些细节,一些需要考虑的具体问题,我就懂得不多了。”邓小平从一开始就说得很清楚,怕社会主义走邪路而不开放,就不可能发展社会主义;而看不到开放可能带来的消极因素,也就是“西化”、“分化”的后果并加以克服,就不是我们所说的改革开放。“历史经验教训说明,不开放不行。开放伤害不了我们。我们的同志就是怕引来坏的东西,最担心的是会不会变成资本主义。恐怕我们有些老同志有这个担心。搞了一辈子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忽然钻出个资本主义来,这个受不了,怕。影响不了的,影响不了的。肯定会带来一些消极因素,要意识到这一点,但不难克服,有办法克服。你不开放,再来个闭关自守,五十年要接近经济发达国家水平,肯定不可能。”有人把改革开放、解放思想归结为不问“姓社姓资”,这是对邓小平思想的严重歪曲。邓小平强调指出:“我多次解释,我们搞的四个现代化有个名字,就是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我们实行开放政策,吸收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有益的东西,是作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的一个补充。”正是坚持了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方向,才成功开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四、坚持科学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
当前理论界关于“传统社会主义观”与“新社会主义观”的多种认识,反映出存在这样一个难解的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独创性理论同以前的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是什么关系呢?我认为一位学者的阐释回答了这个难题:“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观及其公式-完全社会所有制+完全社会按劳分配+完全计划经济。那种认为列宁主张社会主义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看法是不精确的,因为列宁与马克思和恩格斯一样,强调在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B寸期,才存在商品货币关系。而斯大林和毛泽东降低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标准,其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观及其公式=两种公有制+货币型按劳分配+商品型计划经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进入社会主义起点标志的不同观点,属于三种科学社会主义及其经济制度观。由于划分标准的独特性,因而狭义的三种科学社会主义观都是可以成立的,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可以自由选择(越南实行‘定向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就选择了马、恩、列这种社会主义观),并不妨碍广义社会主义的建设和改革。不过,我们没有必要用其中的一种理论去有意贬低或否定另外两种理论,因为它们属于划分标准的分歧,而非社会发展本质和最终方向的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于初级社会主义经济观的真正贡献,在于共产党执政后不是急于消灭市场经济和私有制,而是有效地利用它们去为社会主义服务。”
1.制造“传统社会主义观”与‘‘新社会主义观”的对立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读
社会主义观是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认识。也就是说从根本上说明了社会主义这个事物,或者说从根本上区别了社会主义与其他社会形态的差别。如果社会主义的本质改变了,就不能称其为社会主义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是关于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是关于社会主义及其发展规律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观点,这样一些基本观点、基本原则,反映了社会主义的一般规律和普遍原则,只要是搞社会主义,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必须坚持这些基本原则,没有也不能有什么“传统的”和“新的”区分。如果“什么是社会主义”可以随各国的现实状况和需要随意定义的话,那样的社会主义是毫无意义的。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科学描述,应当是现实社会主义国家进行革命和建设的理论指南。由于当前世界上的社会主义国家并不具备实现这些特征的条件就篡改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的科学理论是错误的。如果各讲各的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必将落空,社会主义建设也会迷失方向。在社会主义观问题上似是而非甚至错误的认识必然导致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曲解、歪曲及否定,最终影响对于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坚持和捍卫。
2.“传统社会主义观"与“新社会主义观”的划分,反映了理论片面迎合现实的问题,片面的迎合会导致对马克思主义理解的混乱
一些人的“新社会主义观”,以现实社会主义进程中实际达到的社会经济状态来对比、检验马克思,把对一定发展阶段的社会主义的认识作为标准,用来检验、评判社会主义。有的人简单地把现实中的社会主义与马克思讲的社会主义作对比评判,以为既然我们已经是社会主义了,那么马克思所讲的社会主义就是空想。比如,一些论者认为新经济政策的实施表明列宁的社会主义观发生了根本改变,就是他们以现实社会主义来剪裁列宁的社会主义观。由于现实社会主义需要商品经济,有人就把列宁在新经济政策时发展商品货币关系的思想说成是改变了马克思的计划经济思想,从而认为列宁的社会主义观发生了改变。还有一些论者从中国今天的现实需要出发来谈论社会主义,凡是我们今天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或者仍然需要的,就认为是永远存在的,比如中国现阶段存在的多种经济成分和商品货币关系;凡是我们今天暂时不能完全实现的,就认为是社会主义不应该有的,比如公有制、计划经济。有研究者也注意到了这种现象,“人们往往根据现实生活来评判理论。拿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来贬低甚至否定马克思的科学理论,比如经常有人说马克思没有预料到社会主义还有多种经济成分和商品经济等等。这就是说,人们在实践中既不遵从马克思,然而出了问题又常常归罪于马克思。本来是科学的理论,却被一些人无端地斥为过时的教条;本来是科学巨匠,却遭受极端的不公。”在这样的评价标准下,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自然就被改变或否定了。我认为,这样的认识是错误的,混淆了现实社会主义与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导致人们越来越搞不清什么是社会主义了。我们要看到社会主义理想的实现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期间必然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现实社会主义正是在这样的发展过程中迈向理想社会主义的一个阶段,不能从社会主义发展过程的角度,用对现实社会主义的认识,混淆、取代甚至否定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
3.片面强调实践,会导致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意义的否定
有人认为,应当从现实实践出发,不应当从抽象原则出发去看待社会主义。这种说法貌似有理,但言下之意却是,坚持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就是从抽象原则出发,只能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出发来谈论社会主义,否则就会使社会主义变成空想。这种强调只有实践才能出真知,认为要根据现实的发展来判定社会主义的观点有其合理性,但也存在局限。如果说思想认识必须等实践完全证明才能称其为科学的合理的,那么,思想理论有什么作用?理论研究又有何用?社会主义是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而一种新制度从产生、发展到完成其历史任务通常要经历数百年的时间。在这漫长的现实发展过程中,作为马克思主义者,我们没有必要也不能苛求马克思为我们今天的现实社会设计详尽的具体方案。同时,如果把他们的理论当成现成的公式来剪裁现实,那么,结果也会使他们的理论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而单靠实践和现状来认识社会主义,必然会产生这样的问题:或者拔高现实社会主义,把现实社会主义往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上“靠”;或者从现实社会主义出发剪裁马克思,把马克思设想的未来社会解释成现实社会主义的样子。这两种做法都是错误的。这种单靠已有的实践和现状来认识社会主义(实践对其理论的验证有一个历史过程)的做法必然会导致说不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
4.在社会主义观问题上,不能以发展为名篡改甚至否定马克思主义
在如何认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问题上,有这样一种看法,就是认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产生于19世纪,而现在人类社会已经进入21世纪,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人的认识也是不断发展的,所以对社会主义的看法也应该是不断发展的,因此今天的人们不应该拘泥于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的设想,而应该与时倶进地发展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的确,社会主义在实践中必然会碰到许多新问题,马克思主义理论不应该是凝固不变的,而应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但是,它的发展是在遵循其基本原理基础上的自我丰富,自我更新,自我发展,是一个一脉相承的发展过程,而不是用所谓“新”马克思主义取代“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如果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看成是过时的、落后的,应当突破、抛弃,那样的发展将注定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也就是说,这种发展是以坚持马克思主义为前提的,是在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一脉相承的发展,而不是割断历史、另起炉灶的发展,它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是继承和发展的关系,而不是所谓“传统”和“新”的关系。可以看出,在社会主义观问题上,存在着以发展为名篡改或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应当反对那种认为社会主义的标准是动态的,对于一些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社会主义认识上不一致的地方,就统统称之为“发展”的做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当然需要发展,但是,真正的发展应该是在坚持的基础上发展,如果连坚持都谈不上又怎么能够称得上发展呢?
马克思恩格斯一再申明他们的理论是发展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同时,过头的发展也不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赞同的。回顾历史,苏联和中国都曾有过不顾生产力的现实状况而急于建成社会主义的失误,其结果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不到充分体现,社会主义事业经历了曲折坎坷,这是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的深刻教训,但是,用含混不清的“新社会主义观”取代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观,也会犯错误,从而有悖于社会主义方向的坚持,以致最终影响社会主义的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