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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研究

2015-11-27 11:1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69(2014)02-0092-05

  党的十八大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民主形式、民主制度与民主文化的统一体。随着理论和实践的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文化层面的问题得到日益多的关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就提出,要深化协商民主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协商文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有关思想和传统、行为和过程、制度和理论等要素的总和。深入研究其主要成分、核心理念和鲜明特质,对于弄清说透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为我党民主政治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最新成果,构建协商民主的中国话语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文化,进一步提升爱国统一战线文化软实力,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为实现中国梦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心聚力,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的主要成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产生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生动实践,广泛分布于党派、政协、国家、基层、社会等各领域,具有丰富多样的形态构成。

  (一)政党政治协商文化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坚持顺应人民意愿,积极探索适应中国国情和民主政治发展潮流的新型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作出的关于协商的最初表述,就是党派之间的“互商”[1]。从国共两党合作到各民主党派热烈响应中共中央发布的“五一口号”,从“八字方针”到“十六字方针”,从发表《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到党的十八大指出“加强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长期的共同奋斗中形成了亲密的友党关系。党就重要文件、宪法和重要法律的修改建议、国家领导人的建议人选、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决定等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事务,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通过民主协商会、座谈会等形式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在这个过程中,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得到各民主党派的高度认同和自觉遵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成为中国各政党的共同目标。这个过程也积淀了政党政治协商的组织原则、合作约定、历史传统、先辈风范等宝贵精神财富。这些因素共同融合凝聚成的政党政治协商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极具代表性的文化形态。

  (二)政协界别协商文化

  政协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2]。政协由34个界别组成,包括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青、妇、工商、经济、科、教、文、卫、民族、宗教、港、澳、台、侨等各界代表人士。党的十八大提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充分运用政协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协商方式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协商平台,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等开展视察、参与调查和检查、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政协在整合文化资源、深化协商文化研究、发展政协制度等方面具有特殊优势。政协的性质和职能尤其是界别特色塑造了独特的协商文化,也决定了政协界别协商文化的价值追求。政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产生和集散的重要场所,政协界别协商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的独特成分。

  (三)国家治理协商文化

  中国共产党历来注重把党内民主、党内协商的优良传统贯彻到政权建设、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之中。抗战时期根据地的“三三制”政权、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新政协及中央人民政府的组建和运行都在一定程度上践行着协商文化。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重视和支持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权中发挥参政作用,越来越多的党外人士进入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政府参事、文史馆馆员、特约人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强调,在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方面进行党外人事安排,并对安排使用的主要领域、比例数量、重点部门、工作保障和机制进行了明确,为加强国家政权领域的协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协商文化氛围提供了重要机遇。中国共产党与党外人士在国家政权中加强沟通和协商,“共同商量问题与决定问题,共同遵守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民主集中制”[3],实现团结合作,完成共同目标,推动国家建设,由此形成和发展的国家治理协商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四)基层自治协商文化

  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协商民主是基层群众自治的主要方式之一。在这种环境和文化氛围中,基层协商民主形态和手段得到了大量创新。比如,产生了居民论坛、村民评议会、社区理事会、听证报告会、工资集体协商、旁听等基层协商民主形式。上世纪90年代末,浙江省温岭市创建推行的民主恳谈成为相关研究广泛引用、各地学习推广的典型案例。同时,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用中普遍推行的公推直选方式,充分体现了协商民主精神和文化,极大地提升了群众的协商民主意识和水平。显而易见,基层群众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和协商文化发展的最广泛实践,也为自下而上倒逼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奠定了广泛的思想文化基础。按照党的十八大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加强议事协商,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发挥基层各类组织协商作用,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4],将对进一步形成系统的基层民主协商文化产生强大推动作用。   (五)社会系统协商文化

  我国已经进入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社会阶层、体系系统、群体组织之间的资源配置、利益分割、情感碰撞越来越广泛,矛盾纠纷越来越多。他们自发、自觉、自主地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经常性协商沟通,分化融合、相互妥协、各得其所。这种协商往往不是发生于一时一事,而是涉及资源、利益、情感等整个系统构架。在信息化快速发展条件下,论坛、微博成为公众发表意见和讨论交流的重要阵地。一些阶层、行业和领域的代表性人物顺势转化成为网络精英和意见人士,掌握着话语权,对普通网民展示出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和引领聚合能力。网络协商作为社会系统协商的重要渠道和全新形式,促进了各阶层、行业和领域之间的协商,客观上推动了政府与公众的直接对话,扩大了协商实践场域,加速了协商文化传播。社会系统协商文化具有较强的理性、参与性和务实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拓宽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社会协商[5],为培育社会协商精神和文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政策支持。

  我国协商文化的各个主要成分相互交流、相互融合、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多姿多彩、有机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的核心理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随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体、内容、过程及目标的变化拓展,逐步确立了别具一格的思想内涵、精神追求和核心理念。

  (一)包容共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的发展根基

  差异、偏好和矛盾是协商产生的首要前提。协商民主涵盖党派、民族、宗教、阶层以及海内外等各领域。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协商文化具有包容共存的精神内涵。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一致性基础上的多样性更加复杂,多层社会结构、多元思想文化、多种利益追求必然带来越来越多的不同,必然带来越来越多的冲突,必然要求越来越多的对话。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为这种对话提供了一个极具包容性、开放性的空间和桥梁。一旦没有包容共存这个牢固基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将失去存在的认同根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也将丧失精神灵魂。

  (二)责任共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的价值取向

  广泛、多层、制度化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发展方向。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体已经从各类精英、高层次代表人士拓展到各个层次的普通民众。这带来了协商议题和范围逐步从政治、政策等上层建筑领域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生产生活、就业医疗、教育发展等切身利益问题靠近。随着协商主体、内容和范围的广泛、多层发展,高层次的协商将越来越发挥出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而大众化的协商将越来越常态化、长效化。各类协商主体共同担当协商责任将产生重大的积极的影响。正如邓小平指出的:“对于我们党来说,更加需要听取来自各方面包括各民主党派的不同意见,需要接受各个方面的批评和监督,以利于集思广益,取长补短,克服缺点,减少错误。我们热诚地希望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都以主人翁的态度,关心国家大事,热心社会事业,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和各方面的工作,勇敢地、负责任地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批评,做我们党的诤友,共同把国家的事情办好。”[6]

  (三)平等共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的行为准则

  平等、讨论、共识是协商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协商文化必须始终遵循着平等相待、自由讨论、寻求共识的行为尺度。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中的协商民主实践体现了平等共议的理念。江泽民指出:“统一战线在长期实践中创造了一套学习、教育的好形式,要实行‘三自’:自己提出问题,自己分析问题,自己解决问题;坚持‘三不’: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这样做,有利于敞开思想,推动学习深入。”[7]保持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是多党合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对党外朋友必须坦诚相待、不打官腔、虚心求教、热情关怀。作为协商主体之一的各民主党派,享有政治自由、组织独立、法律平等。特别是在政协渠道中,各界别没有大小强弱之分、多数少数之别、主导被主导之异。中国共产党也是以一个政党的资格参加政协,所有界别都有具体的、真实的平等地位,不允许任何一方居高临下、以势压人,都能通过自由、平等的讨论和协商,最终达成共识。

  (四)合作共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的内生动力

  合作、和谐、共赢是协商的终极目标。协商要从大局和实际出发,实现合作、和谐、共赢。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的目标追求和动力之源。对此,我党有深刻的认识。胡锦涛指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政协要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作出新的贡献[8]。习近平在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时指出,要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不移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9]。他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系统阐述中国梦时强调,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最大限度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10]。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的这些核心理念体现了自身独特的风格和气派,既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丰富拓展,也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话语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集中体现。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的鲜明特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在发展历程中积淀形成了一些鲜明特质,使之在本质上区别于西方协商民主文化。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具有突出的科学进步性

  协商民主文化的科学性来源于指导思想的科学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以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统一战线理论和人民民主理论为基础,具有突出的科学进步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成果,是人类政治文明和世界政治发展的独特成果,既凝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践的探索结晶,又为世界其他国家发展民主政治提供了思想借鉴。   (二)贯穿党的辉煌奋进历程,具有伟大的实践创造性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是在党带领全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革命大潮中点滴孕育,在推进社会主义建设、改革开放征程中不断生长,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进程中蓬勃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与党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重大胜利的接续努力紧密相连,是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追求和实践探索的智慧结晶。

  (三)契合政治体制改革安排,具有权威的政策规范性

  中国共产党总结社会主义民主正反两方面经验,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坚持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的两轮驱动,既突出选举民主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根本性作用,也重视协商民主在民主政治运转中的基础性地位。协商民主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项基本制度设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伴随着我国协商民主制度的发展而日益发展起来。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为培育协商精神、繁荣协商文化搭建了坚实的制度平台,进一步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的政策性、制度性、规范性等重要特质。

  (四)汲取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具有厚重的历史传承性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是中华儿女的精神家园和心灵原点,为协商文化储备了丰富的思想养料和文化资源。“和合”理念坚持和而不同,“中庸”思想倡导公允相待,“仁爱”观点力求自由尊严,“民本”政治推崇民心民力,处处包含着协商因子,时时体现着协商精神。禅让、共和、谏官、朝议等制度在某种程度上都为协商文化播下了种子。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根植于几千年积淀的民族文化土壤,深蕴于千百年来孜孜以求并遵循的民族价值精神,始终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地脉相连、文脉相通、血脉相融。

  (五)吸收西方先进思想理念,具有持续的动态开放性

  人类一切优秀文化成果都是可以为我所用的宝贵财富。西方启蒙运动关于民主、人权的思想对中国近代批判和破除封建专制、发展民主共和产生了巨大影响。20世纪80年代,协商民主理论作为反思西方选举民主缺陷的社会思潮和理论范式产生并兴起。21世纪初期,协商民主理论传入我国并得到广泛关注和深入研究。这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提供了重要理论借鉴。

  综上所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是适应中国基本国情和政治发展实际的独特政治文化形态,是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成果。党和国家要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自觉自信,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创新创造,切实把培育、发展和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文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协商文化的导向功能,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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