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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2015-11-26 10:4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4)05-0010-04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深层的文化基因和价值源泉。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转换和创新发展,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涵养化育功能,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性工程。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互关系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族根基

  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民族、群体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用以判断是非、指导行为的基本价值准则,它建立在本民族传统文化、历史积淀和心理结构的基础上,体现了该民族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根基则是源远流长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中华文化源远流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1]五千年的中华民族史告诉我们:中华民族之所以能战胜各种自然灾害、外敌侵略、民族分裂,促进生产发展、科技进步、社会繁荣,巍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一个重要原因是得益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滋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是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又是每个中国人的安身立命之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只有扎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道德传统和价值理念,才能接地气,得到民众的认同、支持、拥护,才能动员广大群众自觉投身到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活动中。与此同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还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赋予浓郁的民族色彩,使之成为区别其他价值观的显著标志。为什么中国人追求的独立自由不同于西方人追求的独立自由,根本原因在于中西方文化传统不同:西方人受卢梭天赋人权理论的影响,其价值取向主要追求个人的独立自由,如财产独立、人身自由;而中国人受儒家文化影响,其价值取向主要是追求道德完善,把个体的气节情操、人格尊严置于生命、财产、自由之上,所谓“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也。”[2]265(《孟子?告子上》)可以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深厚的民族根基,如果抛弃这个根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没有生命力、凝聚力、向心力,无法与西方价值观相抗衡。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超越升华

  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民族根基,并不意味着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同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理论来源、思想内容、时代高度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远远超越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理论来源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马克思主义社会意识形态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经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其他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由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吸取了各方面的理论文化成果,所以蕴含着极为丰富的思想内容:既有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反映全国各族人民普遍愿望的国家层面价值目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又有顺应世界发展潮流和吸取西方现代文明的社会层面价值取向(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还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个人层面价值准则(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时代高度,实现了“三个统一”:传统与现代的统一,继承与超越的统一,民族性与时代性的统一。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简单继承,而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超越升华。它是当代共产党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引下,根据时代的发展变化,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1]的方针,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注入新的时代内涵,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重新焕发生机活力,为“中国梦”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

  (一)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前提是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那些符合中华民族历史文化心理、体现中国人价值观念和顺应世界发展潮流、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思想精华,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爱国主义的光荣传统。热爱故土、保家卫国是人类最普遍、最深刻的情感,中华民族也不例外。“故土难离”、“叶落归根”,反映了中华儿女对故国家园的深深依恋;“位卑未敢忘忧国”、“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体现了中华儿女对国家民族的社会责任感;“青山处处埋忠骨,何必马革裹尸还”,表现了中华儿女与侵略者血战到底的英勇气概。这种爱国主义精神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应该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一个民族只有百折不挠、自强不息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古今中外莫不如此。中华民族在历史上饱经忧患,经历了数不胜数的天灾人祸,但仍傲然屹立于世界东方,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中华民族具有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3]2(《周易?乾卦》),“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种百折不挠的意志和自强不息的精神,是我们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动力,应该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仁民爱物的博大情怀。仁爱是中华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它源于家庭血缘关系又超越家庭血缘关系,是一种广泛延伸到人类社会乃至宇宙自然的普遍之爱,体现了中国人“民胞物与”的博大胸襟,完全可以与西方的平等博爱精神相媲美。孔子不仅主张仁者爱人,人与人之间相亲相爱,而且主张换位思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4]2(《论语?颜渊》)孟子更是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2]16(《孟子?梁惠王上》)这种仁民爱物的价值观,对我们构建文明和谐社会和自由平等的人际关系具有重要的启迪,应该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诚实守信的做人准则。追求真善美、摒弃假恶丑、诚实做人、反对欺诈是人类的普遍美德,也是中国传统道德的基本准则。中国人把诚实守信视为安身立命之本,“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4]21(《论语?为政》),“民无信不立”[4]126(《论语?颜渊》),要求人们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诚实待人,踏实做事。践行诚实守信的做人准则,有利于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形成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消除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的社会风气,应该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5.和而不同的理念。在中国人看来,世界不是单一的,而是多元的。史伯认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万事万物只有和谐共生,才能保持生机活力;如果强求一律,将扼杀事物的发展。和而不同要求人们:在处理人际关系时,应做到人与人之间相互包容;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应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思考问题时,应照顾到事物的方方面面。这种和而不同的理念,应成为现代人处理各种关系的准则,它有利于我们形成海纳百川的气度、兼收并蓄的胸怀,倡导自由、民主、平等、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合理扬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虽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诸多相通之处,可以为我们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多方面的思想资源。但也应该看到:中国传统文化毕竟产生于封建社会,宗法血缘的社会基础、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君王至上的皇权政治,使中国传统文化打上了浓厚的封建烙印,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必须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合理扬弃,批判其陈腐、僵化、封闭、保守的封建性因素。如儒家的“忠孝”思想就是精华与糟粕并存,它要求人们“在家尽孝,为国尽忠”,孝敬父母,忠于国家。“忠孝”观念对中华民族产生了深远影响:一方面培育了中华民族的爱国传统和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另一方面又演变为维护封建统治的思想工具。由于中国古代是封建社会,君王是国家的化身,因此,“为国尽忠”实际上就是忠君,“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薄后名”,士大夫把维护封建统治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在家尽孝”则演变为纲常名教,要求子女对父母绝对服从,孝道成为束缚人们个性、桎梏人们心灵的精神枷锁。道家的“知足常乐”也是如此。老子指出:“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恒足矣。”[5](《老子?第四十六章》)老子把贪欲视为万恶之源,认为克制自己的贪欲可以消灾避祸,获得精神上的安宁幸福。确实,道家的“知足常乐”思想对于人们正确处理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关系,从物质欲望的无限追求中解脱出来,平息人们的躁动心理具有深刻的启迪,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中国人的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使人们形成了得过且过的消极心理。可见,只有合理扬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才能把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范畴。

  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键是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途径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现代改造,赋予其新的时代价值和丰富内涵。

  (一)提炼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基因,只要我们深入挖掘阐发,就不难提炼其时代价值。中国传统文化具有浓厚的仁爱精神,如孔子主张“仁者爱人”,孟子要求统治者施行仁政,墨子强调人与人之间应该“兼相爱,交相利”。无论是儒家的“仁爱”,还是墨家的“兼爱”,都体现了深厚的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的人文情怀。这种深厚的人文情怀,与我们今天提倡和谐友善的道德理念息息相通。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这种团结友爱、助人为乐的精神,有利于消除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状态,形成互帮互助的社会氛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华民族是一个热爱和平、崇尚理想的民族,把实现“大同社会”作为自己梦寐以求的社会理想,“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3]726(《礼记?礼运篇》)这种“天下为公”的思想境界,“选贤与能”的政治模式,“讲信修睦”的道德情操,“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各得其所,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的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是相通的,实现大同社会在历史上曾激励一代又一代华夏儿女为之奋斗,今天同样是鼓舞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大同社会与“中国梦”可谓异曲同工。

  (二)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现代改造

  由于时代的发展变化,现代人的价值观与古人会产生一定的时代隔阂。但这种隔阂不是绝对的,由于相同的历史传统、文化基因和民族心理,价值观又具有一定的传承性,特别是在某些涉及人类共性和共同利益的价值观上,现代人完全可能与古代先民产生共鸣。价值观的这种传承性和共同性是我们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依据。只要我们根据时代发展变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现代改造,某些传统价值观是完全可以“旧瓶装新酒”,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的,如中国古代的生态价值观。中国古代的生态价值观主要表现在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儒家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归结为“天人关系”,认为人与大自然存在一种相互依存、相互适应、相互制约的关系。如果天人和谐,则万物兴盛;反之天人相逆,则人要受到天的惩罚。儒家还认为“天地有好生之德”,因此人在对待自然时,要尊重其他物种的生命,做到“万物并生而不相害”。如果我们抛弃“天”的人格神含义,把“天”还原为自然之天,那么“天人合一”就完全可以改造为现代生态文明思想,即人们要破除人类中心主义,做到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道家则提出“道法自然”、万物平等的观点。老子认为“道法自然”,主张人顺应自然,不能过多干预自然,向自然索取,否则会破坏生态平衡。庄子指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6](《庄子?齐物论》)既然“万物与我为一”,不同的物种皆有生存的权力,因此人与万物是平等的,人不能以主人自居,扼杀其他物种的生存。道家的生态价值观对于克服现代人的人类中心主义、保护环境、养成绿色的生活方式,难道没有积极的启示意义吗?

  (三)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的时代内涵

  有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由于反映了人类社会的共同规律,具有普遍意义和超越古今的时代价值,与我们今天的社会生活仍息息相通,因此可以直接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具有丰富的民本思想,最著名的是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2]328(《孟子?梁惠王上》);荀子的“水则载舟,水则覆舟”[7](《荀子?王制》)。孟子指出,在百姓、社稷、君王三者中,最重要的不是君王社稷,而是百姓。因为百姓是国家的根本,只有老百姓安居乐业,国家才能稳定,社稷才能巩固。荀子把“水”比喻为民众,“舟”比喻为统治者,统治者只有得到民众拥护,才能维持自己的统治,否则就会丧失自己的统治地位。如果赋予民本思想新的时代内涵,就是我们党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把听取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利益、实现群众幸福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当前,重点是做好两项工作:一是大力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进一步密切群众联系;二是持之不懈开展反腐败,既打“老虎”,又打“苍蝇”,将腐败分子清除出党,纯洁党的队伍,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总之,始终保持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获得群众发自内心的支持拥护,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保证。   四、发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涵养化育功能

  (一)广泛普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塑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浇灌。因此,如何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走出书斋,走向民间,普及群众,遂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首先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通俗解读。由于时代的变化,大多数人对传统文化已经相当陌生,不要说读《论语》、《孟子》、《老子》、《庄子》等古代经典,就是一些简单的传统启蒙读物,如《三字经》、《千字文》、《弟子规》等,也似懂非懂。造成这种状况的重要原因是很多人不懂古文,没有中国历史文化的基本知识。要弥补这个缺陷,必须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优秀传统文化的通俗读物,力求在文字上通俗易懂,形式上图文并茂,使群众喜闻乐见,看得懂,记得住;同时降低成本,价格实惠,让群众买得起。其次将优秀传统文化贯穿在国民教育中。当前我国教育存在一个很大弊端,就是重视外语教育而忽视母语教育,学生把大量时间精力花在外语上,而汉语基础却没有打好,以致汉字生疏、读写能力差、国学知识贫乏。必须改变这种状况,教育部应制定统一规划,在大学设立国文专业,在中小学开设传统文化课,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书本、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在国民教育中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不仅让青少年从小接受优秀传统文化熏陶,树立文化自信与价值自觉,而且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薪火相传、人才辈出。

  (二)创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载体形式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离不开一定的载体形式,那些适应群众趣味、满足群众需要的载体形式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近年来,各地在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方面探索出一些新的载体形式。如很多高校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利用开学典礼、文艺汇演、毕业晚会等场合,组织师生朗诵传统经典名句名篇;有些高校开设国学经典欣赏课,邀请国学名师给学生作中国传统文化讲座;很多城市挖掘本地历史文化特色,铸造本地历史文化名人雕像,建设历史文化公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中央电视台创办了道德论坛、百家讲坛、历史大观园等品牌栏目。这些活动不仅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而且有利于滋养人们心灵、陶冶道德情操。此外,历史博物馆、纪念馆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也是进行优秀传统文化熏陶教育的好地方。要充分利用这些博物馆、纪念馆和教育基地的馆藏资料,对前来参观游览的观众游客免费讲解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可以极大地增强他们对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自豪感,并潜移默化为爱国敬业、崇德向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是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条重要渠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在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指出:“重视民族传统节日的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丰富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培育特色鲜明、气氛浓郁的节日文化”。清明节是中国传统祭奠祖先的节日。中国人认为:清明节祭拜祖先具有双重意义,既可以“慎终追远”,追忆祖先的创业功绩;又可以“民德归厚”,培育后代的孝道和感恩意识。我们可以因势利导,扩大清明节的内涵,在保留其祭祖意义的同时,扩大到祭奠所有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而英勇牺牲的革命先烈,通过缅怀先烈,增强国人的爱国情感,振奋我们的民族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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