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典的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
社会形态理论是唯物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精髓。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形态理论的论述主要体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和《资本论》等著作中。“社会形态是关于社会运动的具体形式、发展阶段和不同质态的范畴,是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统一体。”
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被概括为经典的“三形态说”和“五形态说”。马克思在《1857―1858经济学手稿》中提出“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阶段。”这就是马克思提出的人类社会发展的三大形态理论。在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经过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考察,明确提出了“五形态说”:“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加之共产主义,马克思提炼出了人类社会大体分为五个阶段的这一演进脉络。
“三形态说”与“五形态说”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形态理论,它们在结构特征、划分标准等方面是有所不同的,但二者的本质都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表述。“三形态说”与“五形态说”相辅相成,都体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存在由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发展这一规律的。人的发展从依赖到自由而全面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从原始走向共产主义,都将是历史的必然。
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邓小平根据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明确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所处的历史阶段。“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可见,经过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实践,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
1984年,邓小平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太慢也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阶段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基于国际和国内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并经过反复的理论论证,到了1992年初,邓小平从对社会主义历史的动态的角度,科学地概括出社会主义的本质,即“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表述不是静止的,而是发展的、带有目标性质的。其原因在于我国社会主义建立在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贫瘠土壤上,只有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经历一个较长的发展时期,我国的经济和各方面的发展才能赶超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才能体现出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手段就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为市场经济相对于改革开放以前的计划经济,确实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不可逾越的经济形式。但要明确的是,我们所要发展的是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不同的、符合社会主义本质的市场经济。其原因在于,虽然资本主义国家也有着相应的社会福利制度,但资本主义国家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是承认剥削的必要和两极分化的事实的,与社会主义的本质追求相去甚远。剥削和两极分化都反应了私有制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异化关系。邓小平历史地直面了剥削和两极分化的客观存在,提出了消灭剥削和消灭两极分化的目标,并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但是,共同富裕这个目标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发展和完善,带动社会主义生产力不断发展和生产关系逐渐完善的最终结果。邓小平同志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精准表述,成为了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且不断改革开放的理论依据,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同时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重大发展。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形态演进的一般规律具有普遍性,同时社会形态更替还具有特殊性、多样性。正因为如此,我国采取革命的形式实现了由较低社会形态向较高社会形态转变,超越了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直接进入高一级的社会形态,是由我们国家和民族的特点以及历史环境等各方面因素所决定的。经历了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曲折,以邓小平同志为首的党中央指引了我国改革开放的方向,依据本国家和本民族的特点带领我国在新的社会形态下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建设,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发展模式。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又符合我国的最大实际,体现出其鲜明的中国特色。
科学地定位现实社会发展阶段并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虽然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并没有达到马克思主义经典的共产主义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但是我们选择了区别于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我们已经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也都说明我们现在已经具有社会主义社会形态的性质。正如胡锦涛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我们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其次,虽然我国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但在生产力等方面尚且不符合理想社会主义的要求。所以我们必须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样才能最大效率地促进我国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正如习近平提出的“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最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不断结合,理论和实践反复循环并上升,每一次的飞跃都为我国带来新的生机与活力。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改革方案逐渐落实到实践当中,我们要坚信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必然性,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不断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尽快实现科学发展、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