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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和构建基础

2015-08-24 15:4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关键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基本内涵 构建基础  
  [论文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新的课题。首先回顾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提出,从物质基础、和谐本质、发展趋势、全面性和统一性几个方面论述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探讨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并简要分析了社会和谐与和谐社会的不同,在理论上进一步明确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  
  十六大报告最早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六个目标之一。除了GDP翻两番这个总体目标,还有六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就是: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命题。《决定》指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战略任务的重要位置逐步提高,应经作为“四大建设”之一。作为一个理论体系,和谐社会是一个高层次的目标。  
  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根据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一、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基础上的,它具有坚实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基础。作为社会形态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是一个高级的目标,它有以下几方面的要求和特征。  
  第一,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建立在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的坚实物质基础之上的。和谐就是要调整矛盾,而在社会中,最大的矛盾就是利益冲突,特别是物质利益的冲突。利益冲突解决不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就无法实现最基本的和谐。在和谐社会中物质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关系极其合理,这不但是一个纯粹道义的范畴而是一个现实的经济范畴。先进的社会生产力是和谐社会的基础,社会生产不是盲目的生产,而是根据社会需要有计划的调节生产并进行合理分配的生产。它要求必须极大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增加生产力总量和财富总量,并且能正确处理在这个过程中所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在社会财富总量扩大的基础上正确出路社会分配问题。  
  第二,和谐社会的本质就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适应,其矛盾可以通过自身的调整来解决。这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因为在任何一个阶级社会里,无论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其阶级矛盾是不可调和的,统治阶级即使采取一系列的改良措施,也不过是为了为使自身的统治,并不是为了使自己的对立阶级获得发展来****自己的统治。私有制和和谐社会是根本对立的,所以在阶级社会是不可能有本质意义上的和谐社会的。在人类最后一个阶级社会中,无产阶级就要利用有利的条件和发挥本身的优势进行革命,****资产阶级的统治,消灭私有制,才能建立真正的和谐社会。  
  第三,和谐社会也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自有史以来,人类历史的发展总是在不断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再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是一个循环的过程,必然会逐步地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适应;同时在这个过程中生产出更多的社会财富以满足人的需要,逐步消除人与人之间的对立状态,最终达到和谐。社会和谐的表现形式就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个人,处理社会关系的关键也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为了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在和谐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状态消除,彼此都能实现自己的价值,是一个自由的人。  
  第四,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的和谐。这是指和谐是全面系统的和谐。和谐社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要求矛盾双方或多方能够在统一体中相互包容、协调运作、良性转化和融合,是最终使社会处在健康的、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状态之中”。全面的和谐社会包括人与人的和谐,即人际关系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即自然满足人的现实需求而人又不是以掠夺自然为代价,自然得到保护;人与社会的和谐,就是社会为人提供良好的自我价值实现的环境,人在社会系统中能自由发挥作用,实现社会价值;人、社会和自然的和谐,就是这三方面在统一体中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又相互协作发挥整体作用;人与自身的和谐,也就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物质、精神、文化,社会参与中实现个人价值。以人为本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主体,自然环境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重要的物质基础,因此,生态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石。 
  第五,和谐社会是在统一体中的和谐。它不仅是一种和谐的状态,还是一种对立统一的过程。一般意义上社会和谐是相对于社会冲突和社会斗争而存在的,在解决社会冲突和社会斗争的过程中而演进的。只有在消除了对抗性的矛盾之后,才能建设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就是在社会内部,不断克服和化解非对抗性的矛盾,并防止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这是一个在统一体中的不断发展的过程。  
    
  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  
  由此可见,和谐社会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范畴,是只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才能实现的,也就是只有在共产主义条件下才能建成真正意义的和谐社会。这是一个长远而伟大的目标,需要我们长期的努力。和谐社会需要制度方面的基本保证。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上。私有制是与和谐社会根本对立的。在任何私有制的社会,生产资料的占有者总是处于上层社会,依靠压迫和剥削不占有生产资料的人。在私有制的存在必然导致生产资料占有者和不占有者之间的直接对立和一种依附人身关系。在封建社会,土地是社会生产关系的纽带,土地占有者剥削农民,佃户的劳动,不劳而获。同样在资本主义社会也是一样,尽管资本家看起来要比地主开明得多,并不断进行自身的调整。但是资本主义的调整是为了在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范围内,发展生产力,其目的是为了维持阶级的统治,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和财富。改善工人阶级的状况也无非是为了更好地存进资本主义生产。“吃穿好一些,待遇高一些,特有财产多一些,不会消除奴隶的从属关系和对他们的剥削,同样,也不会消除雇佣工人的从属关系和对他们的剥削”。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即在公有制的基础上,我们才可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下有很多关于我国传统和谐文化的论述,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我们传统文化的主体是封建儒家文化。儒家思想提倡以和为贵,追求社会的安定有序。但是儒家文化是为封建统治者的服务的,所倡导的和平秩序也是在封建制度的体系内,在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基础上,对此来说,君臣之间的和谐就是君仁臣忠,父子之间的和谐就是父慈子孝,尽管如此,君父仍掌握有臣子的生杀予夺大权,所以和我们现在所讲的和谐是完全不同的。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生产力发展和物质财富的丰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物质保障,另外,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我们并不是仅仅满足于创造巨大的物质,更要注重创造精神财富来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在原始社会,尽管是在公有制的前提下,仍不可能实现和谐社会,因为原始社会的生产力极端低下,物质财富极度匮乏,人还没有完全动物的习性,只是为了生存而必须实行所谓公有制。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建立在阶级消亡的基础上。严格意义上来说,在我国现阶段,我们并不具备建立真正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条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级在一定的范围内还是存在的,但是当前主要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可以通过调整解决。当前国内的主要矛盾也主要是非对抗性的矛盾,解决这一切文的前提是发展,使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有效途径是改革,这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调整的有效手段。而阶级的存在必然导致社会结构的对立和斗争。在任何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是对立的,任何统治阶级都不可能损害自身的利益去实现被统治阶级的利益。在阶级社会里,阶级矛盾是不可调和的,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和前进的动力,在不可提阿赫的矛盾存在的社会,不可能构建和谐社会。而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维护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和先进性,如果离开了工人阶级的坚强领导,离开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中国的建设和改革都是不可能取得胜利的。如果没有工人阶级的团结,没有全社会统一的意志和价值观,全社会就不可能构建起和谐。我们所说的工人阶级是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队伍,不是以单一的阶层为基础,而是包含全体社会成员、融合多种成分,有着广大群众基础的集合体,同时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体。  
  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在人的全面发展和平等的基础上。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理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全新探索与超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是人的和谐,它包括三个层面的意思,一是人自身的和谐,即人的全面发展。人不仅要满足基本的物质需要,同时还需要一定的精神享受。二是人际关系的和谐,即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个人是社会的细胞,人际关系的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三是人与社会的和谐,即社会发展的以人为本,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人的发展。社会主义社会不仅要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方面有所建树,而且要在社会建设方面创造更加有利于经济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文化繁荣的环境,从而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的明确,为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指明了方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一个空想的目标,它是有现实理论和物质基础的。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也不能只是一句口号,所有问题的提出和解决方案的提出都是需要多方面的论证的,但是要想解决问题必须要靠实践。我们需要不断努力,落实正确的政策,化解矛盾,协调利益冲突,最终建设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红旗大参考编写组编写:《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大参考》,北京,红旗出版社,2005年。  
  肖景华 洪向华主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25个理论热点》,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杨丽坤;马建新:“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与社会主义的价值追求”,《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年,第12期。                        
     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编:《论和谐社会》,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  
  刘文:“维护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新重庆》,2005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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