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就难以实现科学发展,两者相互对应,紧密联系,构成了内在的统一。
[关键词] 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内在统一
******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科学发展,包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是它的核心;社会和谐则包括了社会内在系统、人与人关系以及人与自然关系之间的和谐。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两者相互对应、紧密联系,构成了内在的统一。正确理解这种内在统一的关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认识。
一、坚持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推进社会内在系统的和谐
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看来,社会作为一个有机系统,包含各种层次、要素,并且这些层次、要素相互连结、相互作用,构成一个动态发展的整体。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协调”发展理念,是以唯物史观的社会有机体理论作为根本依据。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中的和谐,包含着多重含义。就社会内在系统的和谐而言,它更多地是指内在系统的“多样的统一”与“关系的协调”。推进社会内部系统的和谐,则必须遵循其内在的规律,注重社会系统内在的“多样的统一”与“关系的协调”。这同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协调”发展理念是完全一致的。
首先,就多样的统一而言,任何系统都是多种不同要素的组合。和谐必定是要使不同要素处于协同互助状态,而不是简单的静态同一,也不是互不相关的一盘散沙。运用到社会发展领域,就是要实现社会各个部分、各个层面、各个要素的统一而全面发展,这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在社会发展进程中无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中哪一方面的缺失,都不可能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用科学发展观的全面发展观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使经济增长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协调一致全面发展,这也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识的新进展。
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高速经济增长,我们在享受发展成果的同时,也受到了区域发展不平衡、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以及贫富分化的严重困扰。这些问题都深深地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不能不引起各方面的警觉。从根源上说,是由于社会内在结构发展缺少统一性和全面性而引发的。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要大力发展经济,也要重视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同步发展;不仅要重视物质文明的发展,也要重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建设的同步发展,从而保持社会结构的整体协调稳定。当前,尤其要注重加强社会主义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包括促进社会的教育、文化、医疗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发展。这些社会事业同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质量息息相关,使广大群众在这些方面能够享受到平等的权利,既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又是衡量社会公平度的重要指标,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正如十七大报告中所指出的,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
其次,和谐也就是关系的协调。这种协调,要求比例恰当,结构合理,各得其所,协同运动,表现为高度的有序性。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中所提出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揭示了社会内部的结构,也阐明了各种社会要素之间相互依存、相互适应与相互作用的协调关系。由于社会系统中各种要素的协同作用,要素之间只有保持优化组合,才能够维持系统的动态平衡和良性互动,从而达到一种有序的稳定结构来推动社会的发展进步。因此,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不仅要求社会系统各个组成部分的全面发展,更要注重社会系统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协调发展。社会的协调发展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本条件,只有推进社会各个领域的协调发展,才有可能真正实现社会的和谐。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正面对并将长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社会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上存在的消极****现象、贫富分化现象以及各类严重犯罪活动等也给社会稳定与和谐带来了严重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用协调方法理顺各种关系,处理好各种矛盾的过程,这也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关键是要正视矛盾,找到化解矛盾的正确途径和有效方法,形成协调妥善处理矛盾的体制和机制。提高协调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和冲突的能力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机制,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否则和谐社会的建立也只能流于空谈。
坚持科学发展观协调发展的根本要求,就是要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根本的方法则是统筹兼顾。这就是“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中央和地方关系,统筹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上述各种关系,都是针对着当前我国发展中出现的各种不协调、不和谐问题而提出的,体现了社会发展中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之间协调发展与和谐发展的客观要求,涵盖了当前乃至今后很长时期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因而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二、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实现人与人社会关系的和谐
社会是以人为主体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和谐,是实现社会和谐重要的、也是基本的含义。科学发展观将以人为本作为其核心,为实现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和谐提供了根本的思想指导。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作为劳动者的广大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同时也是发展成果的享有者。无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都是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它的终极目的都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在社会发展中只重视物的尺度而忽视人的尺度,只重视经济增长而忽视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这种发展的结果只能导致同人的本质、人的价值的实现背道而驰,到头来与发展的初衷相背离。
因此,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分析、思考和解决一切问题时,既要坚持运用历史的尺度,也要确立并运用人的尺度。要将人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要注重人自身的发展,要关注人的共性与个性、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发展。一切发展都必须依靠人民,一切发展又都是为了人民,要使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发展先进生产力,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目的是不断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使全体人民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发展民主政治,建设高度政治文明,目的是不断满足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生活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发展先进文化,建设高度精神文明,目的是不断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解决社会发展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最终目的都是要不断地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实现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与人的和谐,必须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在创造和谐社会中的主体作用。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发展成果的享受者、消费者,更是社会发展的推动者、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不是被动地服从和接受恩赐的客体,它是社会的主人、自己的主人。以人为本就是对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这种主体作用和地位的充分肯定。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能动作用,就是要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注重人民群众的实践经验与创造精神,善于从人民群众的主体意志和实践指向中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契机,依托人民群众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能动作用,就是要把发展这个主题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支持发展、参与发展的积极性,这是社会主义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条宝贵经验,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条基本经验。
当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之后,对抗性的阶级关系被消灭了,为和谐社会的建立提供了必要的条件。然而,社会中依然会存在不同利益的矛盾,要真正实现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还需要协调解决好人民内部的矛盾。这就是要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防止利益过度分化的状况出现,这是创造人与人和谐关系的重要基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益差别的过度分化,尤其是当少数人利用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社会财富的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都将引起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在一定程度引发社会对立情绪,激发社会冲突,从而危及到社会的和谐发展。所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缩小利益差别,将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则为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利益协调机制提供了根本原则。这就是要坚持公平正义的社会原则,使所有公民都有参与社会发展的机会,共同分享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偏离社会主义的本质和党的根本宗旨。当前,我国人均GDP已经突破2000美元大关,我国的经济社会结构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一方面,原有利益群体内部发生分化,适应时代发展的新利益主体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在利益结构体系中占据了重要位置,另一方面,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在空间、地域上以及个人地位、财富上的流动性不断加大。这意味着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竞争的加剧,也预示着利益分化趋势的加大。这些新情况的出现,使我们所面对的利益主体情况更为复杂,增加了新时期利益整合的难度和不确定性。
面对社会利益结构的这些变化,需要我们党通过不断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和社会公平保障体系,特别是用政策调节和经济杠杆来化解利益矛盾。需要我们党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发展、完善自我的各种正当需要,从政策上体现和满足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合理利益需求。兼顾好、协调好、处理好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有效地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有机地统一起来,化解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冲突,防止利益过度分化的状况出现。需要我们党努力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打破影响正当竞争和合理流动的制度性障碍,保证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机会,特别是要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成员提供平等的就业和竞争的机会,促进社会阶层分化的趋势朝着有利于现代化建设的方向发展。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也是构建和谐的人与人关系的最重要的原则。******同志明确提出,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切实维护与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坚持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这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群众主人翁精神不断发挥和创造活力不断迸发的真正源泉,它从最真实、最普遍的意义上体现着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体现着社会主义的真正优越性。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
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是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社会,而且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科学发展观所提出的可持续发展观则为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提供了根本的理论指导。
自然作为人类生存的基本前提和条件,它为人类提供生存的衣食之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显得愈发重要,它是我们世世代代对和谐社会认识和追求的延伸。自然包括资源和环境两个方面,和谐社会不可能建立在资源枯竭和环境恶化的基础上。如果人与自然关系处于紧张状态,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恶化、资源能源供应高度紧张、经济发展与资源能源矛盾尖锐,那么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就难以实现。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和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国家来说更是如此。可持续发展思想的形成是人类对自身前途、未来命运与所赖以生存的环境之间关系的最深刻的一次警醒,它结束了长期以来把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对立起来的错误观念,明确指出它们是相互联系、互为因果的,要科学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经济、社会、生态三大效益的统一。它明示出,破坏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可持续发展通过阻止人类生态与自然生态的退化趋势,恢复人和自然的生态关系,重新调节社会的生产关系、生活方式、生态观念和生态秩序,促进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际和代际之间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作为重构人与自然相和谐关系的基础,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识的新拓展,对于从时代的高度重新认识和谐社会问题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
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在1994年正式提出的,这标志着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始制定和实施。科学发展观把可持续发展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就是要把自然生态纳入社会发展范畴,把它看作社会协调发展必不可少的因素,甚至看作衡量社会发展与进步的标志,同时把人类及其社会的未来发展纳入现实发展的视野,将后代人同当代人具有同样的发展权力作为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的又一崭新成果。当前,实施可持续发展,也是针对着我国人口、资源、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的现实,人与自然矛盾越来越突出的现状而提出的。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这是基本国情。特别是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我国许多重要资源人均占有量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在资源短缺的同时,破坏和浪费又非常突出,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根本扭转,面临的人口、资源、环境压力越来越大。这些问题都是由于过去我国在发展实践中不重视资源的节约和生态的保护而造成的后果。
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就是要切实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率的增长率方式,努力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因此,要引导全社会树立节约资源意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要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增强全民族的环境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与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控制人口、保护生态和环境、节约资源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生产力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生态、环境、资源相协调,实现发展的良性循环和可持续性增长。
坚持可持续发展,是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也是实现人与人关系和谐、人与社会关系和谐的现实途径。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否和谐,直接作用到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正如******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大量事实表明,人与自然的关系不和谐,往往会影响人与人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如果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人们的生产生活环境恶化,如果资源能源供应高度紧张、经济发展与资源能源矛盾尖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是难以实现的。”[1]因此,实施可持续发展,是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人与社会关系和谐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正是建立在实现三者和谐统一关系的基础之上。
注释:
[1]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中):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