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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与实践

2015-08-13 09:4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对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对于我们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邓小平关于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主要有“三条道路”、“两个飞跃”和“中心课题”等重要内容。

  [关键词] 出路;必由之路;两个飞跃;中心课题
  在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曾强调指出:“我国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农民没有积极性,国家就发展不起来。”[1]他还强调说,对于我们这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来说,如果“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因此,邓小平对于我们国家的农村建设问题非常重视,对此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理论,并且在农村建设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邓小平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我们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与意义。
  一
  邓小平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理论与实践,可以概括为“三条道路”,即“走自己的路”,“走改革这条路”和走农村城镇化、工业化的“必由之路”。所谓“走自己的路”,也就是开辟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富裕、农业发展和农村现代化的道路。1984年10月26日,邓小平在同外宾谈到我国农村和城市的改革与发展取得初步成功,显着地加快了经济社会发展速度的经验时指出:“我们取得的成就,如果有一点经验的话,那就是这几年来重申了毛泽东同志倡导的实事求是的原则……中国农村就是根据这样的原则,走自己的路,取得成功的。”由此可见,邓小平确认,从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这是有效解决我国“三农”问题、成功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唯一正确的道路。
  邓小平之所以明确地强调指出,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必须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从国情出发,“走自己的路”,这是因为邓小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动者和“总设计师”,对于我们国家的“三农”问题和农村现代化建设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谋略,他首先从战略指导的高度上考察问题,把它们同思想路线直接联系了起来。而这又是因为在上个世纪的70年代末80年代初,邓小平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刻地认识到,我国农村在当时之所以那样贫困落后,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犯了农业合作化过早过快,否认个体经济和市场体制的积极作用,以及各级政府对农民的生产活动干涉过多等体制、政策和领导方法上所犯的一系列错误造成的。而这些错误都有着深层次的思想路线上的根源。这主要是由于在农村经济社会的变革和发展中,主观主义、教条主义猖獗,抛弃和违背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的缘故。因此,邓小平站在思想路线的高度上,在改革初期便多次明确地强调指出,要恢复和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早在1979年7月29日的一次讲话中,邓小平就告诫广大干部和群众:“不解放思想,不实事求是,不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践不相结合,不可能有现在的一套方针、政策,不可能把人民的积极性统统调动起来,也就不可能搞好现代化建设。”这就是说,农业生产、农民致富和农村建设必须从我们国家农村经济社会的实际情况出发,并要考虑广大农民的文化思想水平和素质。
  在过去的二十多年中,我们国家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已经雄辩地证明,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的确是指导广大干部和群众科学地看待和处理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得以不犯和少犯工作上的错误的重要保证。而“走自己的路”,正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和工作方法在农村建设中的基本要求。所以,邓小平把“走自己的路”作为我国农村改革与发展取得成功的最基本的经验。
  但是,我国的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和农村建设要真正走出一条“自己的路”,即合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实际情况的有中国特色的道路,从而得以成功地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必须进行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为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多次强调说:“我是主张改革的,不改革就没有出路。”这是因为“旧的那一套经过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过去我们搬用别国的模式,结果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在思想上导致僵化,妨碍人民和基层积极性的发挥”。这表明,在邓小平看来,必须以改革求发展,通过改革为新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扫除障碍,开辟新的“出路”。而这条新的“出路”就是走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
  我国农业发展、农村建设的实践已经表明,邓小平以改革求发展、以改革为农民谋出路的指导思想是完全正确的。对此,邓小平本人更是深有体会。1987年6月12日,邓小平在对外宾的谈话中感言:“坦率地说,在没有改革之前,大多数农民是处在非常贫困的状况,衣食住行都非常困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决定进行农村改革,给农民自主权,给基层自主权,这样一下子就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把基层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面貌就改变了。”“总之,农村改革见效非常快,非常显着。”上个世纪80年代初,我国农业、农村改革的效果之所以出乎人们意料的显着,邓小平在这里说得很清楚,是由于改革使亿万农民和农村基层组织从旧体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拥有了决策和经营自主权,从而极大地调动起他们的劳动积极性。正是基于这种深刻感悟,所以邓小平断言:“不改革就没有出路”,也就是说,邓小平认为,我国农民、农村的“出路”就是走改革之路。邓小平在1988年5月18日同外宾的谈话中强调说,即使改革有风险,会出现曲折,“但我们必须走改革这条道路,有问题要及时妥善解决,不能停滞,停滞是没有出路的”。总之,在邓小平看来,解决农业农民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走自己的路”,这就要求我们百折不挠地进行改革,“走改革这条路”,因为只有改革才能探索和开辟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化建设之路,也就是才能找到“自己的路”。在此基础之上,邓小平对于什么是“自己的路”,怎样走自己的路这个问题进行了不懈的探索。邓小平所说的“自己的路”,是指从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另辟蹊径,走一条与西方发达国家截然不同的现代化建设道路,也就是农村城镇化、工业化之路。而这条道路,是邓小平进行调查研究并且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发明”而提出来的。
  1987年8月29日,邓小平在同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的谈话中强调说:“我们真正的变化还是在农村,有些变化出乎我们的预料。农村实行承包责任制后,剩下的劳动力怎么办?我们原来没有想到很好的出路。”这条出路在哪里?邓小平接着指出:“十年的经验证明,只要调动基层和农民的积极性,发展多种经营,发展新型的乡镇企业,这个问题就能解决。乡镇企业容纳了百分之五十的农村剩余劳动力。”[10]在这里,邓小平把发展乡镇企业、实行农村工业化,作为解决农业家庭承包制后大量剩余劳动力再就业的“出路”。而农村工业化解决了剩余劳动力的“出路”,实际上也就找准了农民脱贫致富的“出路”和整个农村实现现代化的“路”。这是因为正如邓小平所分析的那样:长期以来,我们国家70%-80%的农村劳动力被束缚在土地上,农村每人只有一两亩土地,致使多数人连温饱都谈不上。所以,邓小平对于中国农民的重大发明“乡镇企业”,对于他们所探索和开创的“农村工业化”道路给予了高度评价。为此,他在这次讲话中接着强调说,“发展新型的乡镇企业”,“那不是我们领导出的主意,而是基层农业单位和农民自己创造的。把权力下放给基层和人民,在农村就是下放给农民,这就是最大的民主”。[11]邓小平在另外一次谈话中也强调说,改革之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但“这不是我们中央的功绩”[12],而是农民的创造。邓小平告诉人们:只要进行改革,下放权力,给广大农民以自主权,他们所具有的巨大创造力完全能够找到自己的致富之路、农村现代化建设之路。邓小平在这里实际上提出了一种解决中国农村建设之路的科学方法,这就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相信农民、依靠农民。
  而农村工业化必然带来农村城镇化。邓小平在1987年6月12日的一次谈话中,高度关注和肯定了农村城镇化这一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邓小平在这次谈话中指出:“乡镇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工业,还包括其他行业,解决了占农村剩余劳动力百分之五十的人的出路问题。农民不往城市跑,而是建设大批小型新型乡镇。”[13]邓小平在这里把在农村工业化、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基础上形成的一大批乡镇称之为“新型乡镇”。因为它们同传统的农村乡镇有着根本的区别,具有亦工亦农、亦城亦乡的特征,是现代化的乡镇。可见,在邓小平看来,中国农村的城市化主要是“建设大批小型新型乡镇”。由此可见,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现代化道路,所谓“走自己的路”,也就是走农村工业化、新型乡镇化之路。对此,邓小平说得很明确:在中国农村实行改革之后,“大量农业劳动力转到新兴的城镇和新兴的中小企业。这恐怕是必由之路。总不能老把农民束缚在小块土地上,那样有什么希望?”[14]在这里,邓小平把中国农村进行工业化、城镇化看作是具有经济必然性、合乎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必由之路”,从而是中国农民、农村脱贫致富、实现现代化的希望之路。
  邓小平提出中国农村现代化建设的这条“必由之路”快20年了。近20年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充分表明,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也就是新型乡镇化的确是中国农村向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必由之路”。中国广大农村,尤其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的乡镇企业已成为当地工业的主体或者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使数以亿计的农民洗脚上田,成为有中国特色的“农民工”;而以大批中小型乡镇企业为基础形成和改造过的新型乡镇则星罗棋布,成为广大农村的经济文化中心,成为广大农民的新的居住地,由此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亿万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总之,中国农村改革以来出现的工业化、城镇化热潮,使中国农民、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这一巨变为今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辟了新的道路,创造了经济社会文化条件。所以说,邓小平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与实践,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二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党和政府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沿着邓小平探索和指引的道路前进,也就是要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坚定不移地继续“走自己的路”,走改革之路和走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由之路”。对此,我们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否则,就有可能走弯路,不能很好地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
  但是,勿庸讳言,近些年我们有些地区的农村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邓小平指引的道路。这主要表现在没有严格地贯彻他的要“走自己的路”的思想,未能继续沿着农村工业化、新型乡镇化的“必由之路”前进。突出表现为有些人认为,中国农村的现代化就是城市化,因而提出农村农民城市化的设想。这些人之所以持这种观点,是由于他们无视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并且农民占总人口80%的这种特殊国情,试图照搬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的模式。同时,误把农村工业化等同于城市化,从而把农民、农村城市化视为普遍的规律,从而认定中国的农村也不能例外。由于这些年有些地区农村现代化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邓小平提出的要从中国农村的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的思想,偏离了他提出的实行农村工业化、新型乡镇化的“必由之路”,盲目照搬西方农村农民城市化的老路,大批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结果出现了新的问题,一方面由于农村18岁至40岁的青壮年劳动力80%以上跳出“农门”,尤其农民中有文化有头脑的“精英”们更是几近全部离开了农业与农村,致使我国的农业成了“老小农业”,农村成了老人、小孩与娘子军居住的地方,从而严重地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另一方面由于不顾大中城市有限的接纳外来人员的能力,大批农村劳动力盲目涌入城市,结果原来的“三农”问题没有解决好,又出现了新来的“三城”问题,即一是在城市里出现了“贫民窟”化的苗头,也就是城市居民贫困化的苗头;二是“三农”问题“城郊化”;三是城市环境劣质化。首先从我国城市化的“贫民窟”现象来看,已到了不容忽视的程度。据2006年1月15日发布的北京蓝皮书《2006年:首都经济发展报告》、《2006年:首都社会发展报告》在谈到对在京364.9万暂住人口的服务与管理欠佳时坦言:近些年,进京从业的外来人口日益增加,这些较低层次的流动人口多落脚在简易廉价的违章建筑中,这些流动人口又催生了一个次经济圈,由此形成了流动人口在饮食、零售、医疗、教育等方面自我供给、自我服务,在生活运转上自我维持的低层次生存圈,结果初步显现了在印度、巴西等一些国家多年来十分头疼的寄生于城市的“贫民窟”特征,或者说“贫民窟”化的苗头。但是,面对数量庞大的外来人口,政府现行管理体制与财力统筹功能不足,因而短时间内无法克服这种“贫民窟”现象。而北京所出现的贫民窟化的苗头,并不是个别现象,中国其他大中城市也都存在类似的现象,就是说这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再从“三农”问题“城郊化”这个方面来看,问题也同样比较严重。这里所说的“三农”问题城郊化,是指过去在农村中存在的“三农”问题,今天也同样存在属于城市范畴的郊区农村。北京蓝皮书也确认这一点,它认为,目前北京存在着特殊的“三农”问题,如2004年北京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比为2.5倍,其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导致郊区农村耕地被大量占用。由此使失地农民日益增加,而各类房地产公司等拿走了土地增值收益的大头,农民从中得到的极为有限。同样,城郊地区出现“三农”问题不仅仅是北京一地,其他城市也很严重。据有关材料显示,近些年,由于大中城市面积成倍扩大,占用农业用地日增,城郊农村失地农民人数已多达4000万至5000万之众,仅上海市就有100余万。这些失地农民由于文化程度低,又没有技术手艺,结果有相当一部分人生活陷于贫困境地。至于城市环境质量劣质化,或者说日益恶化则更为显着。一些城市由于外来人口过多,致使居民出现看病难、上学难的问题。由于人口剧增,公共设施不堪重负,迫使有些城市把敞开的城门又关起来了,或者对外来人员进城加以限制。从上面的分析不难看出,新的“三城”问题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三农”问题没有解决好的缘故。而这又是由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指导思想出了偏差,偏离了邓小平农村建设的思想和所指引的正确道路,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与方式不当的结果。因此,要解决新的“三城”问题,必须首先要解决好原有的“三农”问题。实践证明,这必须以邓小平农业发展、农民致富和农村建设的思想为指导,为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和把握邓小平关于农村建设理论和实践的基本思想和精神实质。而邓小平关于农村建设的基本思想是:从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实际情况来看,它们的问题,主要靠它们自己的力量去解决。邓小平把在农村地区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大批建设小型新型乡镇”看作是解决农业剩余劳动力、农民脱贫致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现代化的“出路”,这是他的基本思想。也正因为如此,所以他十分重视并高度评价了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和新型乡镇,并且把它们视为农民致富、农村发展的“必由之路”。总之,中国农民的脱贫致富、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只能在农村而不能在城市,只能主要靠农民自己而不能靠其他人来解决,这一点,邓小平看得十分清楚。也正因为如此,所以邓小平提出必须走改革之路,通过改革去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创造力,以便由他们解决好自身的问题。只有当我们真正领会并把握了邓小平关于中国农村发展建设的这一基本思想,才能使我们对这些年在农村建设问题上的偏差进行深刻的反思,从而提高我们在新时期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进行农村建设的自觉性,坚定地“走出一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合乎中国国情的道路”[15]。
  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十分丰富,除了上述三条道路之外,还有两点也很重要,一是“两个飞跃”,二是“中心课题”。
  所谓“两个飞跃”,这是邓小平根据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特殊规律提出来的。他认为,我国的农业改革与发展要经历“两个飞跃”。1990年3月3日,邓小平在谈论经济问题时说:“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与发展,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当然,这是很长的过程。”[16]他还接着强调说:“乡镇企业很重要,要发展,要提高。”[17]这些重要的讲话,既是对我国农业、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绩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我国在新的历史时期农业、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途径、办法的新的探索所作出的科学预见。当前,我国的农业、农村的改革与发展已进入“第二个飞跃”阶段。在这个发展阶段,根据邓小平“两个飞跃”的思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要是抓好下列几项工作:一是为了“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农业生产要实行“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农业和整个农村要在社会化生产、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上“发展集体经济”。在这里必须强调指出,在新的经济基础上发展集体经济很重要。邓小平在1980年5月30日的一次谈话中指出:“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18]可见,农业、农村经济由低水平的集体化到高水平的集体化,这是“两个飞跃”的重要内容;三是要“进一步发展乡镇企业”,继续走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这条“必由之路”。
  至于所谓“中心课题”,这是邓小平共同富裕理论与实践的一个重要设想。这个重要设想,是1990年12月24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人谈到沿海如何帮助内地时提出来的。在这次谈话中,邓小平强调说:“共同富裕,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19]邓小平之所以要把共同富裕作为一定时期的“中心课题”,这是由于在他看来,“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20]“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21]至于这里所说的“将来总有一天”具体是指什么时候,也就是大概在什么时候把共同富裕问题提升到我们党和国家“中心课题”的地位,邓小平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22]不言而喻,在今天,我们应当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我国一切工作,尤其是农村地区一切工作的“中心课题”,因为我们是建设社会主义性质的新农村,而且农民的贫困问题更是亟待解决。
  邓小平的“两个飞跃”、“中心课题”的预言和设想与他的三条道路的思想及其实践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和联系。邓小平提出的农业和整个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二个飞跃”,他所包括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和继续发展乡镇企业,不言而喻,这是继续走改革之路,“走自己的路”,走农村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而把共同富裕作为“中心课题”,则是开辟和坚持这三条道路的最终目的。邓小平曾经明确地指出,进行农村体制改革,目的就是为了把亿万农民从旧体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调动起他们的劳动积极性,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从而使亿万农民得以脱贫致富,也就是以改革求发展,以发展求富裕。而走农村工业化道路,也是因为“无工不富”,只有走上这条“必由之路”,才能使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可见,实际上“两个飞跃”、“中心课题”的预言和设想是三条道路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它的丰富和发展,与后者一起形成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完整理论。我们相信,有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我们一定能够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
  注释:
  [1][10][11][12][13][14][16][17][19][20][21][22]邓小平文选[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213,237,95,237,
  237-238,238,260,251,252,252,238,238,213-214,355,355,
  364,373,364,374.
  [15][18]邓小平文选[C].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191,36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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