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文章利用“流动人口的婚姻家庭调查研究”课题收集的数据,对流动女性的婚姻质量现状进行描述。在对中外关于流动人口和婚姻质量进行文献回顾的基础上,提出影响流动女性婚姻质量因素的假设,进而对实证资料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个人条件、流动经历、物质条件以及婚育状况等都是流动女性婚姻质量的影响因素。
关键词:流动女性;婚姻质量;影响因素
abstract:thearticleusedthedatacollectedbytheresearchgroupoffloatingpopulation’smarriageandfamily,desscribedmarriagequalitypresentsituationoftheflowingfemale.theoreticalhypothesesareproposedonthebasesoftheliteraturere-viewinandout,andthenitproposedmultipleintegrationanalysisontherealdiagnosismaterial.theresultshowedthatindi-vidualconditions,theflowingexperiences,thephysicalconditionsaswellasthemarriagesituationaretheinfluencingfactorsofflowingfemininemarriagequality.
keywords:floatingfemale;maritalquality;factors
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结构的调整、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从农村向城市流入的人口规模逐渐扩大,流动人口在城市中也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WWw.133229.Com占据总人口半数的女性人口在流动大潮中也占据了总流动人口的几乎半壁江山,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06年末全国总流动人口为13181万人[1],占全国总人口的10%,而其中女性流动人口数量达到6063万人。婚姻关系作为人与人之间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其稳定与和谐是社会稳定与和谐的一部分,婚姻质量则是婚姻稳定与和谐的重要预测指标,因而研究婚姻质量对促进婚姻稳定与社会和谐有着积极的意义。流动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后,生活方式以及生活环境等都发生了变化,其婚姻关系是否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其婚姻关系的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自己家庭的幸福与城市社会的稳定。同时从性别来说,婚姻的成功与失败对女性历来有着比男性更大的影响,因而研究流动女性婚姻稳定的重要预测指标婚姻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文献回顾
西方关于流动人口的研究可以说历史较长、也有较丰富的成果,形成了人口结构理论、结构同化理论、亚文化假说、社会地位分析、交换理论以及选择理论等理论流派。在中国关于流动人口以及农民工的研究近年来也成为热门话题,其研究的内容涵盖了农民工的概念和属性、群体状况、社会保障、职业流动、越轨犯罪等问题。相比之下关于流动人口的婚恋家庭方面的研究较少,且多集中在恋爱择偶以及婚育观念与行为方面,也形成再社会化、社会排斥、社会资本、社会政策等研究视角。
关于婚姻质量的研究,西方学者从上世纪20年代末对婚姻调适的讨论开始,到70年代进入学术探讨的繁荣时期,至今已有80年的发展史[2],其研究内容多集中在对婚姻质量的概念、统计度量以及影响因素的分析等方面。关于婚姻质量的概念,国外学者分为个人感觉学派和婚姻调适学派,个人感觉学派认为,婚姻质量是一个主观概念,指当事人对配偶及婚姻关系的态度和看法,是当事人对婚姻的主观感知质量。相反,调适学派则强调婚姻质量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夫妻之间关系的结构特征或这种特征的具体存在和统计表现,已婚者对婚姻关系的调适性质、方式、频率和效果构成了婚姻质量的基本理论内涵[3]。随着研究的深入与发展,调试学派在其概念中加入了主观因素,发展成为混合性的概念,认为婚姻质量应该是指一对已婚夫妇对他们婚姻关系主客观的描述与评估[4]。进而婚姻质量成为包含了婚姻互动、婚姻整合、婚姻沟通、婚姻角色关系紧张和冲突、婚姻幸福感、婚姻满意度等等的复合型概念。
与概念相对应,婚姻质量的测量也分为侧重客观指标与侧重主观指标两种方法的量表设计。关于婚姻质量的影响因素的分析,西方学者的解释框架又分为综合模型和控制模型两种类别,综合模型即在一定的理论思考和推敲的基础上把更多的影响因素吸收到模型中来,以提高整个模型对婚姻质量的解释能力,控制模型主要是通过对其他影响因素的统计控制来揭示和估计所感兴趣的某个决定因素对婚姻质量的影响性质和强度,它所关心的是研究某个特定的决定因素是否具有理论所假设的影响方向和解释能力[5]。
国内关于婚姻质量的研究起步较晚,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但国内学者通过对国外学者研究成果的浏览与梳理,乘着西方学者搭建的婚姻质量研究的学术阶梯,在西方学者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自己的研究。以1994年李银河为首的婚姻家庭研究会对北京市2000多名男女婚姻质量进行的调查与研究为开端[6],国内近年来形成了一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如张贵良等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的奥尔逊婚姻幸福量表中的12个因子中选取了3个因子对我国城市夫妻的幸福感进行测量,运用因子分析的方法分析与婚姻幸福相关的因素[7]。卢淑华等以1996年北京市的500份随机抽样数据为基础,对婚姻质量进行量化模型研究,试图在社会变迁理论的高度上,通过模型为婚姻质量研究提供一种新思路、新方法[8]。再如由上海社会科学院主持的婚姻质量调查,对上海、甘肃、广州、黑龙江四个省市的800对夫妻进行了问卷调查,形成了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婚姻质量研究》和《中国婚姻质量报告》等成果[9,10]。
总之,国内学者对婚姻质量的研究一开始就站在国外研究的基础上,规范化程度较高,实证对象也较多样化,但也存在一些缺陷,如理论研究的缺乏与本土化视角的不足等,为我们的进一步研究留下很大的提升空间。
二、资料来源与研究方法
本文所用数据来源于中国教育部资助的课题“流动人口的婚姻家庭调查研究”所收集的调查数据。该调查采用入户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对象分为全国各地的打工人口和农村从未外出打工的人口两组,共获得外出打工者数据样本483个,其中已婚男性样本135个,已婚女性样本84个;农村从未外出打工的数据样本254个,其中已婚男性90个,已婚女性72个。在本研究中主要分析对象为外出打工的84个已婚女性样本,外出打工的135个已婚男性样本和农村从未外出打工的72个已婚女性样本作为参照样本。
主要分析对象即外出打工的已婚女性样本的基本情况为:(1)年龄主要集中在25岁至35岁之间,多为青壮年人口;(2)受教育程度较低,主要集中在初中和高中,占到总样本的61.9%,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到9.6%,还有7.1%的文盲和半文盲;(3)关于流动时间,有将近一半的已婚女性在外打工时间超过5年,有27.8%的在2到5年,而1年以下的仅为11.4%。
关于研究方法,首先婚姻质量是一个复杂的、多方面的概念,综合以上学者对婚姻质量测量的指标体系,本文选取夫妻互动、性生活质量、婚姻生活自主权、婚姻满意度评价等4个指标对流动女性婚姻质量进行测量。其中夫妻互动指标包括与配偶的居住情况和亲昵行为2个问题,反映的是婚姻生活中两人的互动与交流现状;性生活质量包括性要求、性前拥吻和抚爱时间、性快感等4个问题,反映的是夫妻性生活的状况;婚姻生活自主权包括对购买个人高档生活用品、出外学习或打工、资助父母等的做主情况以及住房登记人和存款登记人的情况,反映的是婚姻生活中双方自己做主权力的多少;婚姻满意度的评价包括对感情生活的评价、性生活的评价、配偶的评价以及对婚姻失望的感觉状况等4个问题,反映的是婚姻生活自我感觉状态。夫妻互动、性生活质量以及婚姻生活自主权都属于客观方面的考察,婚姻满意度的评价则属主观方面的测量。其次,本文运用spss16.0软件,对流动女性的婚姻质量进行描述和比较分析,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对影响婚姻质量的因素进行解释,了解流动女性婚姻质量的现
状及其影响因素。
三、流动女性婚姻质量的现状分析1.夫妻互动,婚姻质量提高的前提
从表1可以看出,农村未流动女性与配偶同住的比例最高,其次为流动女性,最后为流动男性。流动女性与配偶同住的比例高出流动男性20个百分点,这与我们日常观察到的男性在外打工,妇女在家留守照顾老人和孩子的现象相符合。然而对于留守妇女来说,配偶在外打工长期分居对婚姻关系的维持是一种很大的挑战。表1中的亲昵行为是指除性生活以外日常中的牵手、接吻等行为,多数流动女性只是偶尔与配偶有亲昵行为,尽管从来没有过亲昵行为的流动女性占到调查女性的10.5%,但此比例依然低于流动男性的14.7%和农村未流动女性的27.0%。总体的流动人口与农村人口夫妻间的接触与互动情况不是很理想,但流动女性与配偶间的互动好于流动男性和农村未流动女性。
2.婚姻生活自主权,婚姻质量提高的基础表2婚姻生活自主权比较单位(%)
婚姻生活自主权是婚姻生活中两性地位的一个侧面,也是婚姻中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表现,是婚姻质量的基础。从表2可以看出,购买高档用品、出外学习或打工、资助父母方面,分别有67.0%、62.9%和70.5%的流动女性可以做主,低于男性的73.4%、80.8%和81.2%,但高于农村未流动女性的61.4%、38.2%和71.4%。超过70%的家庭住房登记人和存款登记人都为丈夫,但住房登记人和存款登记人为妻子的比例在流动女性中高于农村未流动女性。可见流动女性在婚姻中生活和财产的自主权尽管高于农村未流动女性,但却还远远低于流动男性。
3.性生活质量,婚姻质量的保证
性生活是婚姻生活中重要的一方面,性生活的和谐直接关系到婚姻生活的幸福,因而性生活质量就成为考察婚姻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流动女性经常主动向配偶提出性要求的比例仅为6.4%,比流动男性少了近35个百分点,同时从未主动向配偶提出性要求的比例比男性高15个百分点,这是中国几千年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性压抑以及性观念的束缚造成的。农村未流动女性经常主动向配偶提出性要求的比例高于流动女性,从未主动向配偶提出性要求的比例低于流动女性的现象值得我们思考,尽管大多数流动女性比农村未流动女性更积极主动争取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但对性生活的主动意识却没有提高。性交前的亲昵时间是性生活质量的保证,流动女性从未有过性交前亲昵的比例为8.3%,低于流动男性的9.6%和农村未流动女性的16.7%,而性交前亲昵行为在20分钟以上的流动女性的比例为10.7%,也高于流动男性的5.9%和农村未流动女性的1.4%。关于性快感体验,流动男性的比例高于流动女性,而前两者又高于农村未流动女性。可见流动女性性生活的主动意识不高,尽管注意到性交前的亲昵行为,但性快感的体验也不如流动男性。
4.婚姻生活满意度,婚姻质量的主观指标婚姻满意度的评价是当事人对婚姻质量评价的表4婚姻满意度的评价单位(分)
主观指标,与个人对婚姻的期望成反比,与客观的婚姻生活质量成正比,因而研究婚姻满意度能有效的测量婚姻质量。从表4可以看出,流动女性对感情生活的满意度、性生活的满意度和对配偶的满意度的评价都介于流动男性和农村未流动女性之间,同时,表5显示流动女性对婚姻失望的感觉高于未流动女性,而前两者又都高于流动男性,这一方面说明流动女性的婚姻质量高于农村未流动女性,另一方面又说明流动女性对婚姻生活的期望高于流动男性。
表5对婚姻失望的感觉单位(%)
综上所述,目前流动女性的婚姻质量可概括为以下几个特征:(1)流动女性与配偶之间的互动好于流动男性和农村未流动女性;(2)流动女性在婚姻中生活和财产的自主权尽管高于农村未流动女性,但却还远远低于流动男性;(3)流动女性性生活的主动意识不高,尽管注意到性交前的亲昵行为,但性快感的体验也不如流动男性;(4)流动女性的婚姻满意度高于农村未流动女性,对婚姻失望的感觉也低于农村未流动女性,但两者较流动男性都有一定差距。
三、流动女性婚姻质量影响因素分析1.理论假设在进行流动人口婚姻质量的影响因素分析时,我们根据已有研究与上面的描述统计资料,提出以下理论假设:(1)流动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融入流入地的生活,是一个再社会化的过程,而再社会化程度的如何与流动时间与流入地的情况有关,流动的时间越长越容易受流入地文化以及生活方式的影响,而流入地现代化程度越高,流入此地的人口也更容易学习较现代化的生活方式。我们假设流动女性的流动经历对婚姻质量的影响有积极作用,而流入地为城市的比为乡镇的流动女性婚姻质量更高。
(2)流动人口从农村流入城市几乎都是为了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而物质基础是婚姻生活的前提,因而普遍认为,在其他条件都相似的情况下,物质条件越好,婚姻质量越高。
(3)根据家庭生命周期理论,婚姻质量也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变动,许多研究表明这种变动随年龄的增加、孩子的出生等成“u”型曲线状态。因而我们假设年龄、生育孩子数目是婚姻质量的影响因素。
(4)交换理论认为,婚姻的缔结也是某种程度上的需求与交换,因而择偶时人们就会考虑到包括物质条件、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一些功利性因素,然而李银河早在1995年的研究中就指出,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婚姻注重浪漫爱的倾向也在发展[11],因而我们认为择偶时注重物质条件、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传统功利因素对婚姻质量有反面影响。
2.变量设置
根据以上理论假设,我们选取四大方面,即个人条件、流动经历、物质条件以及婚育状况作为自变量对婚姻质量进行检验。其中个人条件包括年龄和教育程度两个变量,都可以看作连续变量;流动经历分为流动时间和流入地两个变量,前者为连续变量,流入地为定类变量,我们做(0,1)分布的虚拟变量处理;我们通过个人收入和配偶收入来反映物质条件,均为连续变量;婚育状况我们选取了择偶时注重的因素、结婚年龄以及孩子数目,结婚年龄和孩子数目为连续变量,择偶时注重的因素在问卷中为多选题,我们选取其中的物质条件、家庭背景和社会关系三个答案作为我们的自变量,每一个变量都为二分变量,我们都赋以(0,1)作为虚拟变量。关于因变量我们均赋以从高到低的得分,做连续变量处理。
表6流动女性婚姻质量影响因素回归分析结果(beta值)
3.回归分析结果就个人条件来看,年龄对夫妻互动、个人高档用品做主、主动向对方表示性要求等变量都影响显著。
其中年龄对夫妻互动和个人高档用品做主的影响是正面的,即年龄越大,夫妻之间互动越顺畅,甚至亲密行为越多,对个人高档用品具有更大的自主权。
但年龄对主动向对方表示性要求有反作用,即年龄越大,越不倾向于主动提出性要求,这一方面是因为人生命周期的生理因素,另一方面也说明随着年龄的增大,夫妻在一起生活时间的加长,夫妻间相互了解程度逐步加深,因而言语和行为有很高的默契,一些事情不言自明,因而年龄对夫妻感情并没有显著影响,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大对婚姻失望感觉增大,调查统计数据也正说明了这一点。受教育程度对流动女性夫妻之间的互动和性快感体验有积极的作用,说明受教育程度越高越注重夫妻间的互动,性生活质量也越高。值得注意的是受教育程度与对婚姻满意度的评价成反比,受教育程度越高对婚姻满意度的评价越不理想,对婚姻失望的感觉越大,这与一些研究显示的教育程度对婚姻满意度的积极影响相反,我们认为是由于受教育程度越高,对流入地文化与环境的接受与适应也越快,因而对婚姻的期望值越高,对婚姻的满意度就相对降低。
就流动经历来看,总的来说对婚姻质量还是有积极影响的,打工时间越长,夫妻间的互动越频繁、婚姻生活自
主权越多、性生活质量也越高,尽管对婚姻满意度的评价存在一些负面影响,但影响并不是特别明显,这与流动人口流动方式有关,因为还存在一部分家庭一方流动一方留守或两方不在同一地区打工的情况。同时城市流动人口边缘化的现象存在,流动人口的城市再社会化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而流动时间对流动人口婚姻质量的影响也是循序渐进的过程。但不可否认的是,流入地为城市的流动女性婚姻质量高于流入地是乡镇等非城市的女性,这进一步说明城市生活的现代化对农村传统化影响的作用。
物质条件对流动女性婚姻生活自主权和性生活质量的影响较为明显,女性婚姻生活自主权与女性自己的收入成正比,与配偶的收入成反比,这和我们经常所观察到的家庭生活中的权力来自于经济相符合,传统家庭中往往是对家庭经济贡献更大的一方就拥有更多的决定权。物质条件对性生活质量的影响也是正面的,一方面物质条件为性生活提供了一定的环境基础;另一方面正如“需要层次论”所指出的那样,只有物质条件达到一定程度,人们也才有精力和心思去追求高质量的性生活。
就婚育状况来看,流动女性择偶时注重对方物质条件、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功利性条件对婚姻质量确实有一定的消极影响,特别是对婚姻生活的自主权、对婚姻失望的感觉等因素影响尤其显著。这也正是经济学中“资源说”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应用,即夫妻中拥有较多资源的一方对另一方具有较多的支配和控制权力。关于结婚年龄,结婚年龄越大,夫妻互动越顺畅、婚姻生活中的自主权越多、性生活更加和谐、对婚姻的失望程度越低,这主要是因为结婚年龄增大,进入婚姻的个人愈加成熟,进而会更加理性的解决婚姻中的问题。但对配偶满意度的评价与结婚年龄成反比,可以认为是结婚年龄大,特别是女性多数对配偶的期望都较高。孩子被许多研究者看成是维系婚姻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我们的调查来看孩子的数目对婚姻质量的很多方面都有消极影响,孩子数目越多,性生活质量越差,对婚姻满意度的评价越低,对婚姻失望的感觉程度越高,也许孩子真的对维系婚姻有积极作用,但孩子数目越多维系的婚姻质量越低,可见国家主张的计划生育以及晚婚晚育的政策对婚姻质量的提高有积极作用。
总的来看,每个模型的拟合度除感情满意度的评价外,其余都达到了25%以上,说明我们假设的影响因素确实解释了婚姻质量的一些原因,假设也基本得到验证。流动经历对女性的婚姻质量有一定的积极影响;物质条件的改善能提高女性的性生活质量以及对婚姻满意度的评价,但配偶收入的提高却对女性婚姻生活自主权的提高造成障碍;择偶时功利因素的考虑降低了婚姻质量,结婚年龄的推后对婚姻质量的提高有利,但孩子数目的增多对婚姻质量却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四、结论
总体上,和农村未流动女性相比,流动女性的婚姻生活有了一定的改善,婚姻质量也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与男性相比,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在婚姻生活的观念与态度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如性主动意识、婚姻生活的自主权等。流动确实对婚姻质量的提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流入地现代文化对留出地传统文化的改变是循序渐进的,因而城市文化与生活方式对流动女性的影响也是潜移默化和持久性的,随着社会变革的不断深入,城市只有完全的接纳流动人口,流动人口也只有完全的融入城市生活,城乡人民才能共同为社会的进步而努力,也才有利于两性婚姻质量的提高,甚至生活质量的提高。
女性进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是人类社会的进步,是社会平等意识的发展,同时走上工作岗位的女性为社会的发展也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特别是流动女性对流入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不可忽视,但流动女性在城市中却面临着非主人、边缘化等问题,其婚姻和家庭生活也存在两地分居、子女教育等这样那样的困扰,给她们自身带来麻烦的同时也给城市社会带来问题。要提高流动女性的婚姻质量,我们认为城市和流动女性都应该作出努力。流入城市应该从文化方面消除对流动女性的歧视,从政策方面对流动女性及其家庭进行照顾,为其提供基本的住房和受教育机会,真正接纳其融入城市生活。流动女性应该主动去学习文化知识和工作技能,积极去融入城市生活,而不是被城市现代化的“文化震惊”冲昏头脑,而不去珍惜自己的婚姻与家庭。只有城市地区和流动女性的共同努力,才能保证和保持流动女性高质量的婚姻生活。筝参考文献:[1]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eb/ol]./tjgb/nypcgb/qgnypcgb/t20080221_402463655.htm(国家统计局网站),2008-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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