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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人口生育观念的因素

2016-11-27 15:33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人口生育观念嬗变与社会发展生育是生物界最普遍的一种自然现象与过程,并且这一过程在漫长的生物进化的历史长河中历经了由简单到复杂的演变,即由无性生育到有性生育,由单细胞到多细胞直到有多器官的分化,由无意识的纯自然过程到有意识的社会控制。然而,正是由于生育过程的演变而推动了生物的进化,致使当今世界的生物繁荣昌盛、多姿多彩;同时,人口素质也由于人类社会伴随着生物的进化、发展得以提高,人口的生育观念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


所谓观念,在现代汉语词典中作了这样的解释,一是指思想意识,二是指客观事物在人们头脑里留下的概括性的形象。这就是说观念是人类支配行为的主观意识。观念的产生与所处的客观环境关系密切,正确的观念就是人的大脑对环境的形成的客观反映。人类的行为都是受行为执行者的观念所支配的,观念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行为的结果。因此要想行为正确,必先树立正确的观念,人们常说“物质未到,观念先行”就是这个道理。所谓生育观念就是指与生育有关的意识观念。具体而言,生育观念就是指人们对待生育行为的意愿态度和看法。生育观念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是人生观和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生育观念既然是意识形态,它便是社会存在的生育文化的反映,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有什么样的生育观念。生产方式的变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是生育观念变化的决定因素。此外,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生育观念还具有相对独立性,不会因为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而立即发生转变,因而可能在一段时间落后于社会存在。因此,中国在当今社会变革的时期,往往既存在着与一定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一致和起主导作用的生育观念,同时也存在着与一定社会经济发展要求不一致的生育观念。那么中国当今社会经济各项事业与过去相比有了较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然而,人口的生育观念究竟是怎样的,与过去的年份相比有没有发生嬗变,如果发生了嬗变其机理是怎样的。这就是本课题所要研究的内容所在。


要研究人口生育观念的嬗变与社会发展的关系,首先要明确生育观念包括的主要内容,这是研究生育观念嬗变与社会发展关系的前提,而后才能分析社会发展是从哪些方面进一步影响人口生育观念嬗变的,最终我们才能明确社会发展影响人口生育观念嬗变的人口社会学机理,才能有效地探寻到影响人口生育观念的因素,让中国人树立新型的适应人口发展、利于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现代人口生育观念。


一、生育观念的内容诠释


生育观念就是指人们对待生育行为的态度和看法。它包括人口对生育孩子的目的、生育孩子的数量和质量,性别要求以及生育的时间早晚、间隔大小等。生育观念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生育的目的


生育的目的,就是人们为什么要生育后代。关于这个问题在传统观念和现代观念上是有明显不同的。传统观念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生儿育女为的是传宗接代,光宗耀祖、养儿防老、养老送终,其目的都是从父母个人的得失、发展和老年生活保障和家族利益为出发点的。现代人的的生育观念尤其是现代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他们的生育观念与中国的传统生育观念有着明显的区别。现代生育观念的生育目的主要是,生儿育女的出发点是社会、国家,兼顾个人和家庭的发展,育龄夫妇在做生育决策时,在为自己考虑的同时,也为子代未来的生存与全面发展着想。因此,人们的生育数量由生育目的所影响,但二者也表现出不同。


(二)生育数量、质量和性别要求


在生育数量上是愿意多生还是少生;对质量的要求是高还是低,或者根本无任何要求;有没有性别偏好,是想生男孩还是生女孩。在这三个方面传统的生育观念与现代生育观念的明显区别是:传统的生育观念追求的是生育多个子女,多子多福,多子女有利于共同承担父母的养老义务,养老保险系数大;由于多生子女,而对于子女的质量问题也就无法顾及,关于数量与质量二者兼顾是不可能的,从而导致顾此失彼,自然是不讲质量的多生育子女;关于子女的性别问题上,重男轻女,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男儿才能继承父业,传宗接代,光宗耀祖等大男子主义。现代生育观念在生育子女数量、质量和性别上是与传统的生育观念有明显区别的:现代生育观念生育子女数量上追求的是少生、独生;质量上是优生、优育;生别上是生男生女一个样,女儿也是传后人。这也正是中国当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所要求的: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利国利民,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三)生育年龄与生育间隔的要求


在生育年龄上,是愿意早生还是晚生;在生育间隔上,是主张密育还是主张少育、稀育。在传统的生育观念中关于这一点都是与上述生育目的、生育数量有直接关系的,即为满足生育的目的,传宗接代、光宗耀祖、扩大家庭规模,多生子女,就要早婚早育;而现代生育观念正是因为人们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在为自己发展考虑的同时,注重为子代未来的生存与全面发展考虑,既不愿意早婚,也不愿意早育,更不会密育,主张晚婚、晚育、生育间隔大大拉长直到第一胎与第二胎间隔五岁之多。


(四)生育态度


就是人们如何看待生育,是以宿命论的观点看待生育,还是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生育。传统的生育观念很多都是以宗教的宿命论观点来看待生育问题,例如佛教、基督教等,将一切都看成是命中注定的,在看待生育问题上也是如此,在结婚生子上的时间、数量、性别等都需天算安排,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所以在生育上应顺其自然,不可自己安排、人为干预。而现代生育观念则是科学的,结婚自由,生育要进行计划生育,科学养育,优生优育。人类的生育行为是可以按人们的主观愿望进行调解,人们可以通过有效的节育措施主宰自己的生育行为。


(五)其他直接影响生育观念的观念


关于直接影响生育观念的观念主要是与生育目的有关的观念,主要有三种情况。最为直接的就是关于赡养老人的性别角色。传统的生育观念是,只要儿子养老,女儿不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就是女儿生活宽裕自愿与父母一起生活也不行,这将被视为丢面子或儿子不孝顺。现代观念则认为,在赡养老人的性别角色上,男女都一样,儿女都有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老人只要自己愿意,可以自由选择与女儿或儿子同居生活。其次,在养老方式上,传统的观念与现代的观念也不相同。传统的观念只接受家庭养老、儿子养老和居家养老,拒绝社会养老;见代观念则认为,养老方式可根据自身的需要与意愿自由选择,并且大多数人愿意、接受社会养老。再次,关于对家庭规模的看法,传统的观念是希望多世同堂,永远同居共炊、子孙绕膝永享天伦之乐;现代的观念则认为子女与父母分居单独生活,家庭关系外部化,但要保持父母与子女分而不离。这几种传统的观念势必要求人们多生子女、并且多生育儿子,不生儿子则为不孝的重男轻女的传统生育观念深入人心,不易改变。


此外,社会是极其复杂的,人的观念是多种多样的,且相互之间是相互影响的,生育观念作为意识形态无不受其或多或少的影响,它虽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生育观念还是具有其相对独立性的一面,并且不会因为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而立即发生转变,因而可能在一段时间中落后于社会存在。因此,在社会变革时期,往往既存在着反映一定社会经济要求的、起主导作用的生育观念,同时又存在着与一定社会经济要求不相一致的生育观念。总起来讲,人的观念取决于社会的存在,社会的存在反作用于人的意识观念。


二、社会经济的发展决定影响人口的生育观念


人类社会在不断变革中前进,变革源于发展的积累。当我们纵观人类社会时,我们就会很清晰地看到中国社会乃至整个世界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口的生育观念正是随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发展而在变化提升,由感性到理性,使人口的生育行为由自然到理性的控制,使人口的发展由无计划到有计划以至于与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相适应。


在原始社会,由于人类刚刚从动物界分离出来,生产力极度低下,人口群体的生活是一种以集体的联合力量来和大自然的灾害、凶猛的野兽作斗争的生活,其饥饿死亡率和疾病死亡率很高;当原始人进化到有了初始的语言和逻辑思维的能力时,他们就开始思索生命或生物的起源。生活在山洞中的史前人以狩猎为主,为了寻觅食物,他们杀死野兽,掠夺鸟巢,食肉寝皮,他们甚至同类相食。偶尔他们碰到鸟类在孵蛋,碰到一些刚生下来的幼兽,这会引起他们的思索。这些对自然生物的观察与他们了解的家养牲畜、人类的女人和孩子的情况相吻合,所以他们就得出结论说,万物象人类的男人和女人一样,都是按同样的方式产生出来的。其生育处于一种自发、盲目的状态,并进一步用宗教、迷信来解释生育行为,对生育的生理知识茫然无知,把生育和人口的增殖看成是神的意志,有的地区还形成了对女性和生殖的崇拜。在原始社会,人口的婚姻是“兽处群居”,“男女杂游”,“不媒不聘”因而人们只知道其母,不知其父,只能生活在一个以共同女祖为最高权威的,没有阶级、没有剥削的群体里,共同劳动,共同消费”没有性别歧视。在原始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逐渐有了剩余产品,因而少数有势力的首领人物占有他人劳动成果已成为可能。一些首领人物,凭借手中的权利和受人尊重的便利条件,可以要求较多的享受,把某些剩余产品据为己有。同时在生产工具不断改进的情况下,劳动力越多,生产的东西越多,并远远超出了个人的消费,使人们发现了“人”作为劳动力的价值。因而也就使有势力的首领人物认识到人口越多自己越能得到越多的生产剩余产品,剥削较多的“剩余劳动”而在原始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提高,农业、畜牧业经济也有了较高的发展,男子因与女性比较体强力壮,在生产中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自然男子开始受人尊崇,婚姻关系也逐渐向一夫一妻制过渡,子女们不仅可以确认自己的母亲,也可以确认自己的父亲,因而母系氏族公社逐渐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则重男轻女的思想开始产生,随社会形态的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过程而逐渐形成。正像恩格斯指出的那样,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庭中掌握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便成生孩子的简单工具了。这种多、男生育观念到了封建社会更加系统化,形成了我国延续几千年的传统生育观念。


在奴隶社会,奴隶主不仅占有社会的绝大多部分生产资料,一土地和生产工具,而且占有劳动者卿奴隶)本身,作为他们的私有财产。奴隶没有人身自由,没有自己的生产资料,生产的东西全部归奴隶主所有,然后奴隶主供给奴隶们可维持生存的极其低下的生活资料。奴隶们受着非人的待遇,甚至连生存的权利也掌握在奴隶主手里。奴隶的婚姻,全凭奴隶主的恩赐,连自然生育的权利也被剥夺,虽然多数奴隶都有配偶,但目的是为了给奴隶主繁衍劳动力。这就是奴隶制的生产关系给人口提供的增值条件,虽然奴隶社会也有一部分自由民,他们多数是奴隶主阶级的族人,可以拥有少量土地和生产资料,但同样受奴隶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只有奴隶主阶级的成员,才能过上优裕的生活,妻妾成群保持较高的增殖能力,实现自己的生育意愿。但奴隶主占其总人口的比重很低,对整个社会的人口增值不起决定作用。所以奴隶社会的人口增长极其缓慢。


在封建社会,地主阶级占有社会主要生产资料一土地的大部分,农民则很少有自己的土地。大多数农民靠租种地主的土地维持生存,使用的是自己的生产工具,但收获的大部分要奉献给地主去享用,而自己却过着衣食不足的贫困生活。这就是封建制的生产关系给人口提供的增值条件。而封建社会与奴隶社会不同的是,农民有人身自由,也有婚姻自由(当然不是现代意义的婚姻自由)他们可以建立家庭,并以家庭为生产单位,从事各种生产活动,劳动力得到了解放,推动了社会生产的发展,但由于长期传统文化的影响,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条件,落后的生产力水平,加上封建的等级制度,家长制度和长子继承制度,使得诸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多子多福”,“男尊女卑”等观念十分盛行,人们普遍早婚早育,并且重男轻女。因此关于对待生育人口性别的问题上,在古代,甚至在欧洲,一个刚生下来的婴儿,要给父亲看看,父亲决定是杀死他还是抚养他。被杀的主要是女婴,因为抚养女孩要向抚养男孩一样消费,一样麻烦,当女孩达到了能用劳动来报答父亲之恩时,却要嫁人去为势力更强的丈夫效力。因此兴起了一种向丈夫要补偿的风俗,这种风俗至今在许多非洲和亚洲部落里依然盛行。但父亲得到的这种报酬却使得生来自由的女儿成了丈夫的奴隶,丈夫可以随心所欲地驱使她这就使得女人没有了人的尊严、地位。在落后的生产力水平下,家庭经济的好坏和家庭劳动力(尤其是男劳力)的数量往往是成正比关系的,家庭劳动力越多,家庭经济状况越好,反之,则家庭经济状况越坏。所以在封建社会人们的生育率普遍较高,生育观念主要强调的是多子多福,重男轻女。具体的讲,在封建社会,生产力低下,经济落后,封建的、封闭的小农生产方式需要大量劳动力尤其是男性劳动力,就家庭来说,就是养儿防老,反映在观念上就是多生孩子,且重生男儿,轻生女孩,甚至劳动人民在经济上不允许养育过多子女时,多溺杀女婴的现象时常发生。


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生产高度社会化,小作坊的手工生产变成了工厂化的机器加工制造方式,解放出大量的劳动力。人口城市化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促使人们的价值观、人生观发生转变。子女养老作用降低,社会养老比重逐渐提高,使得人们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由封建的早婚早育、多子多福、重男轻女变成了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有的人甚至不生、不婚而独身,追求享乐,在子女性别上没有明显的偏好。由于生育观念的转变和资本主义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使资本主义国家的节育措施、避孕手段能够付诸实践,使少生、优生得以实现,另一方面使人口死亡率也大幅降低,因而,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


在社会主义中国,由于经历了漫长的几千年的封建和半封建的社会制度,使得占我国人口的绝大部分的农村人口的早生多生、传宗接代、一定要生男孩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再加上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了在旧中国低下的生产力制约下实现不了的早生多生、多子多福的思想观念,使得中国人口总和生育率在20世纪70年代初达到了6.0总人口由1949年建国时的54167万到1970年达到了84779万人短短的20年的时间总人口猛增了30612万人口,增长幅度为56.5%。在旧中国,生产力低下,经济不发达,加之战争、饥荒、疫病相连,人口死亡率高,使“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的传统文化在劳动人民那里并未真正起到促进人口增长的实际作用。新中国成立后,进行了和平时期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医学科技、文化教育、交通通讯等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相关的各项事业都有了较大发展,提高了人民的健康水平,婴幼儿人口死亡率大幅降低。但人口生育还没有计划,这样就使得人口的生育基本上接近自然的、生育意愿的生育状况,实现了在生产力不发达的生产方式下中国几千年来人们向往的“多子多福”的愿望。总之,新中国的社会发展、经济发展到20世纪70年代初只使得人口转变完成了第一阶段,即由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到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的转变。中国的人口转变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经过了30多年不平凡的艰苦卓绝的计划生育工作而迅速实现的。它使中国人口迅速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第三阶段的转变进入了第四个阶段,即从1999开始,人口再生产已进入了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新类型。在2002年中国人口出生时平均预期寿命已达到了72.88岁,人口自然增长率自1988年开始降到1%以下,进入21世纪后进一步降到0.7%以下。2004年已低于0.6%,总和生育率在1.8左右,是1970年的1/3这已赶上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经过百余年已实现的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过程。这些有力地说明在21世纪初中国人口的生育观念已开始发生改变。根据我们对人口生育意愿的调查研究发现,现在人们对孩子生育数量的要求是“一个孩子太少,两个孩子正好”,已经不是“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了;在生育性别上,对男孩的偏好依然主导着大部分国人的生育意愿。但是,城市化、接受高等教育依然是间接控制人口出生率、控制性别比失衡的有力因素。据对统计数据的分析表明,非农户口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群体比其他相应群体在实际的生育孩子数、理想生育孩子数方面都已降低。在生育性别偏好方面,也比其他相应群体表现出了较低程度的重男轻女现象。生育孩子的功利性目的减弱。传统社会中,人们生育孩子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增加劳动力、养儿防老等,生育孩子的功利性色彩十分浓厚。这也是多子多福、人多力量大等生育观念的主要理论基础。在我们所作的调查表明,尽管生育孩子的功利目的依然是人们尤其是农民等群体的考虑因素之一,但从总体上看,现代人们生育孩子的功利色彩已遭到较大程度的削弱,在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中,生育孩子的功利目的早已经不是重要的考虑因素。人们更看重的是养育孩子过程中的乐趣、强调的是孩子对于家庭的完整性、自我生命延续以及精神慰藉等非功利性目的。


三、人口生育观念嬗变的理论——“诱导性自发转变”和“政策性转变或超前性C超经济发展诱导转变”理论


生育观念与社会形态、社会生产方式、经济发展情况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以上所述,人口生育观念基本上是沿着这样一条线索而发生嬗变:由原始社会的无意识的自然生育,反映在人口再生产类型上就是高出生、高死亡、缓慢增长的高水平类型;到农业社会(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啲“早婚早育”、“多子多福”,反映在人口再生产类型上就是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的“高位静止状态”再到资本主义国家他包括现在中国的城市人口)的生育观念大都发生了变化,即要少生、优生、甚至不婚不育,反映在人口再生产类型上就是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工业社会的“低位静止”状态。生育观念之所以如此发生变化其中深含有两种科学的理论在起指导作用。关于这两种理论如同哲学上所讲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一样,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是社会意识的根源;社会意识是第二性的,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存在是社会意识的前提和基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内容和形式。有什么样的社会,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与之相适应。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决定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社会意识的发展变化归根到底都是同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相适应的,社会存在发生了变化,社会意识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从质的方面看,不同性质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起着不同性质的作用。从量的方面看,无论社会意识对社会发展起什么性质的作用,都有程度深浅、范围大小、时间久暂的不同。


(一)人口生育观念的诱导性自发转变理论。


关于人口生育观念的诱导性自发转变理论,这是生育观念转变理论的主流,或者说是一主要的理论。我们这里借用“诱导性生育率转变”理论来阐发“生育观念诱导性自发转变理论”,其原理与“诱导性生育率转变理论”是相同的。即概括地说就是“社会经济发展是人口生育观念转变的基础,社会经济发展因素诱导生育观念的改变,生育观念是生育行为改变的前提。家庭生育率转变属于生育主体自发自愿的生育控制”社会经济发展对于整个人口再生产过程都起着一种决定性作用,社会经济因素影响着该过程的各个环节,它首先决定着人们的生育观念。而社会经济因素中最为突出和重要的便是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一般地说,生产力落后,生产社会化程度低,人们则倾向于早育、多育;而生产力水平和生产社会化程度越高,人们则越倾向于晚育、少育。在封建社会,以手工劳动为基础的自然经济条件下,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家庭是人们进行生产的基本单位,家庭的经济收入、经济状况与家庭劳动力数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家庭劳动力数量多,则生产的规模比较大,生产成果的量也较多,从而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好。反之,家庭劳动力少,则家庭生产规模就小,生产产品的量也少,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同理,就养老问题也是这样。在经济落后的条件下,家庭是养老的主要承担者,子女对父母的养老价值很大,人们从养儿防老的角度出发,愿意多生子女,特别是愿意多生儿。子女越多,父母晚年得到的养老保障也越可靠。养儿可以防老,早生儿子早得济。这样把“养老”和“生子”联系起来,于是就产生了早婚、早育、多育的生育观念。


按照美国人口经济学教授•莱宾斯坦(Harnyiebensen边际孩子合理选择理论孩子的成本——效用分析)父母对新生儿的取舍,是多生还是少生的观念,通过对孩子生产的成本——效用分析的计算自然就会形成和决定在农业社会,生产是以家庭为单位,自家生产、自家销售、自家积累,养老基本上被限制在家庭和个人范围内。家庭这一生产单位的劳动力来源是靠家庭生育行为增加的人口,养育孩子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都非常低,且收效快,无需多少投资,孩子不用读书受教育,孩子很小就可以为家庭提供劳动力,照料弟妹、操持家务、干农活、学手艺、孩子对家庭贡献远远超过支出。生育子女能提高父母的经济收益,同时也能在父母年老或生病时提供生活保障,孩子给父母带来的是正效益,早生、多生在微观上来讲利益大,有利可图。生育儿女就成了一种投资小、收益大的投资方式,人们将多生孩子视为未来有效的养老储蓄,待年老时靠子女提供各方面的养老经济资源。这就是封建社会、农业社会的“早婚早育、多子多福”生育观念产生的理论基础。也正是这生育观念促使中国在刚建国不久、社会经济不太发展,属于农业国家的短短二十几年的时间内(1949—1970)增加了30612万人口。这主要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产生旧观念的经济基础和文化土壤还存在的缘故。


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以机器大工业生产为基础的现代经济,高科技产业,生产社会化程度很高,使得家庭不再是物质生产的基本单位,子女的生产作用降低,对父母的效用也降低,同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城市化,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变化,使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这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人口的要求已不再是数量,而是看重人口的质量。社会需要高科技人才,子女要受较高程度的教育,养育孩子的成本加大,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养老社会化,家庭和子女的养老效用逐渐降低或削弱。这些因素的改变自然就诱导人们生育观念发生改变,由传统的早生、早育、多育,转变为现代的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此外,随着经济的增长,人口的文化素质也随之提高,育龄妇女的文化素质的提高同时也带动了其职业结构的变化,这些变化对妇女的生育观念有很大的影响。一般来说,文化水平越高的人口,愈趋向于少育和优育,而文化水平低的人口愈趋向于早育和多育。而人的职业与文化水平有很大关系。科学文化水平高的妇女,受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较小,易于接受和掌握科学的避孕方法,并且对子女的价值有不同于传统的看法,要考虑生育孩子的成本和效用。这些都是导致文化水平高的人口生育率相对较低的原因。这就促使西方发达国家的人口再生产类型完成转变的机制。


到20世纪初,工业化和现代化已在西欧国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西欧人口伴随着现代化的进程,也慢慢地发生了转变。现代经济增长首先引起消费、生活方式的变化,进而影响生活水平;其次,现代经济增长,引起社会经济结构变化,进而家庭结构、功能变化,从而动摇了传统家庭生育观,最终诱导20世纪上半叶西欧各国人口生育观念的转变,继而陆续完成了人口转变,整个人口转变的过程如同其现代化一样自然而然地缓慢完成,历时百余年。其本质是社会经济发展,生产力高度进步人口生育观念发生了嬗变促进了人口转变。因此从西欧发达国家的人口转变总结出最具有代表性的口号“发展就是最好的避孕药。


(二)“政策性或超前性超经济发展诱导转变”理论


关于“政策性转变或超前性超经济发展诱导转变”理论是指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是超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完成;生育率转变发生在生育观念转变之前;家庭生育率的转变和生育观念的转变是生育主体在社会间接干预下,不得不接受的诱导性、被动性的转变或者说是超经济社会发展而转变的,不是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生育观念是随社会发展而自然而然地发生转变。中国的人口转变就属于人口生育观念的“政策性转变或超前性诱导转变”的情况下完成的,是一种“外生性转变”,即是外在因素导致的,是自上而下或上下结合人为干预的急剧变革过程。


中国的人口转变是经过人口的间接计划管理到人口的直接计划管理而完成的。它不同于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的人口计划管理属于间接计划管理。中国的人口转变是依靠中国人口控制的两个系统控制的结合而完成的,即人口控制的“直接控制系统”和“间接控制系统”中国人口控制的直接控制系统是,通过人口政策、法律和宣传教育等形式,对人口施行控制作用的系统。在这个控制系统中,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了“三为主”的经验,即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工作为主。通过这些工作以提高人们的教育文化和伦理道德水平,通过意识形态方面的诸因素来影响、改变人们的生育观念,由传统生育观念向现代人口生育观念转变。这使人口控制从“促动控制型”向“自觉控制型”转变。这个直接控制系统的作用就是让人们被动接受现代的生育观念,通过实行一定的人口政策和法律规范,从而影响人口的再生产过程。间接控制系统的控制机理如同“诱导性自发转变1机理一样,通过发展经济、社会和改造自然环境的形式,对人口施行控制作用的系统。在这个控制系统中,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了“三结合”的经验,即生产、生活、生育相结合,通过发展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来诱导生育观念的转变,从而降低人口生育率。当然,这“两个系统”和“两个经验”是同一个系统的两个子系统,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它们都相互联系、互为作用地多渠道、全方位地发挥着改变人口生育观念、全面控制人口的作用。正是人口控制的两个系统的作用特别是直接控制系统的作用更加快捷而显著。它用先进的生育文化观念武装人的头脑,占领人的思想阵地,从而支配影响人的生育行为,结果使中国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在短短的三十余年的时间内超经济的发展而迅速完成,不像西方国家那样在工业化、现代化之后顺理成章的自然而然的完成。然而,中国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有其不彻底性。这主要是因为,作为相对独立的、上千年在人们头脑里所形成的根深蒂固的生育观念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转变,旧观念转变和新观念的形成都需要足够长的时间;另外,中国人口控制的间接控制系统还要进一步的发挥作用,进一步提高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改良产生旧观念的经济基础和文化土壤。大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建立健全全民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人口的文化水平。只有这样,人口新的生育观念被诱导产生后才能在头脑中扎根蒂固。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人口生育观念这一影响人口转变的重要因素是随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而变化的生育观念又影响人口转变,进而促进了社会的发展。这是一个辩证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结论。由于世界各个国家的情况不同,社会发展的道路也各不相同,所以人口生育观念与社会发展的互动关系也不尽相同,其二者关系的内涵丰富,包含了三个命题:一是两种人口转变的道路;二是两种顺序的生育观念作用理论;三是两种人口控制系统对人口转变的作用。这三个命题是有一定逻辑关系的一个问题,是人口生育观念与社会发展关系三个层面的不同阐释,一个是说明生育观念转变的方式,是内生性还是外生性的转变;一个是说明生育观念转变是超社会经济发展之前还是滞后;一个是说明通过人口控制系统依靠控制人口的方针和策略人为的干预人口生育观念转变还是通过发展社会经济来诱导自发产生。纵观我们国家的人口转变、生育观念的转变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难看出,我国人口生育观念的转变是外生性的,是滞后于人口转变、超社会经济发展的。因此,我们应进一步强化人口控制系统的作用,让人口的生育观念适应人口的发展、社会的发展,进而稳定几十年来中国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陈岱云,武卫华(济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山东社会科学》主编,研究员;山东,济南,2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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