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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初中国人口的生育观念 ——基于对山东省

2016-04-12 10:4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生育观念对人们的生育行为具有决定性影响。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中国人的生育观念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转变生育观念也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30多年来中国实行的改革开放,在使社会经济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同时,也使传统生育观念存在的基础发生了动摇,并为现代生育观念的形成创造了有利环境。


  由于人口的生育观念具体体现在对生育孩子的数量、质量、性别偏好、生育目的及与其有关的问题的意愿上,所以对于人口生育观念的内容特征,可以具体转化为反映人口生育意愿的信息数据来认识。因此,我们在研究21世纪初中国人口生育观念的过程中,选择了中国人口的生育意愿进行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归纳出21世纪初中国人口生育观念的客观特征,并分析中国人向现代生育观念嬗变的因果机制。


  一、1世纪初中国人口生育观念的客观特征


  2006-2007年,我们通过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收集到了反映人口生育意愿的数据资料,并对此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问卷中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如下五个方面:(1)实际养育的孩子数量;(2)计划生育政策非限制下的理想生育意愿;(3)只养育一个孩子的人们是否觉得一个孩子太少;(4)生育性别偏好;(5)生育具体目的取向等。在相关自变量的设置上,主要考虑性别、户口、年龄组、教育程度、职业身份、婚姻状况等。其中年龄组主要分为六类:18岁一25岁、26岁一30岁、31岁一40岁、41岁一50岁、1岁一60岁、1岁及以上。这样划分主要是考虑到18岁一25岁间的群体是进入婚龄、育龄阶段的独生子女群体。其中,在参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做的中国各阶层分类标准的基础上,把职业身份类别分为无业人员、在校学生、农民、农民工、产业工人、商业服务人员、个体户、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者(包括公务员)。本次调查的抽样方法采取的是配额抽样,样本大小计划为5000。首先,根据婚姻状况进行配额,已婚、未婚计划各抽取一半。其次,按照性别、户口、受教育程度进行相应配额抽样。抽样总体为山东省东、中、西部约15个自然村、0个城市社区以及2所高校中的人员。问卷调查实施在2006年11月至2007年4月期间。实际有效样本为4661份,占计划样本大小的93.2%。通过调查研究得到的结果如下:


  1.总体平均生育孩子数1.38个本次调查中,共有2095个被调查者至少生育1个孩子,占样本总数的44.9%。在有生育的被调查者中,生育1个孩子的占73.7%;生育2个孩子的人数为381人,约占生育人数总量的18.2%;生育3个孩子的被调查者为118人,约占生育人数总量的5.6%;二项累计百分比达到97.5%,占本次调查样本总数的绝大部分;生育4个及其以上孩子的人数共有14人,约占生育人数总量的2.5%,其中最多生育数为7个孩子。


  2095个生育者中平均生育孩子数为1.38个,标准差为0.748。按照划分低生育率的标准,如果总和生育率低于2.1即为低生育率,即生育者平均生育孩子数低于2.1就为少生的话,那么,现在中国人口的生育已实现了少生。


  2.-个太少,两个正好本次调查中,有1545人养育了1个孩子。在这1545个目标对象中,有1095人觉得只养育一个孩子太少了,占70.9%;450人持相反答案,占29.1%。结合户口、受教育程度以及职业身份的分析表明,非农户口中73.8%的人、农业户口中58%的人认为生育一个孩子太少,说明非农人口中绝大多数有意愿要两个及以上的孩子。从教育程度来分析,学历越高的人群觉得只生一个孩子太少的比例越大,博士研究生甚至达到了81.5%的比例。而在职业类别中,专业技术人员觉得-个孩子太少所占的比例最高,达76.0%。


  可见,实际养育孩子较少的群体(包括非农业户口的人口、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口)中有更大比例的人觉得只生育一个孩子太少。这说明高学历的人、专业技术人员群体在计划生育中做出了牺牲,他们小家服从大家、个人服从团体,能够把个人利益、个人意愿与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统一起来。这是应当受到社会、政府奖励和赞扬的。


  3.计划生育政策非限制下的生育意愿当问到‘‘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限制的话,你愿意生多少个孩子”时,总样本4661人中有362人没有回答该问题,有效回答人数为4299人。有效回答的平均生育孩子的期望数为1.92个,标准差为0.682。


  在教育类别下,除了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员想要的孩子数最高为2.06人外,第二高的为博士研究生群体,平均生育意愿孩子数达到了2人。硕士研究生人员的生育意愿孩子数也不低于初中到大学本科教育之间的任一类。这说明受教育程度较高的群体普遍想要2个孩子。就职业类别而言,农民依然是生育意愿最高的群体,是2.14个;其他群体基本上都在1.70个到2.0个之间。此外,实际受到计划生育政策严格限制的年龄段(50岁以下)的人群,想要的孩子数都普遍高于实际生育的孩子数。


  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总体生育期望数比实际生育孩子数多出0.54个。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生育意愿平均人数也没有达到2人。根据本次调查结果,可以预期,如果将来计划生育政策适度进行放宽调整,基本应该不会出现我们所担心的普遍超过2个以上生育孩子数的现象。


  4.生育性别取向:不同群体存有差异4661个被调查者在被问到“只生一个孩子,你更想要男孩还是女孩”这个问题时,有49.9%(2325人)的被调查者偏向于想要男孩,有28.8%(1342人)的被调查者偏向于想要女孩,另有21.3%(994人)的被调查者持“无所谓”态度。可以看出,在生育性别取向上,近八成的被调查者对生育孩子的性别有明确的偏好。在3667人对性别有偏好的被调查者中,超过六成的被调查者偏好于男孩。


  被调查者的性别因素对生育孩子的性别取向没有太大的影响。2347个男性被调查者与2314个女性被调查者的生育性别取向的百分比分布几乎没有太大的差异。


  农业户口中近六成的被调查者趋向于选择男孩,而非农户口中对男孩的偏好降低了近二成。不论是农业户口还是非农户口的被调查者,选择男孩的比例都占各自内部生育性别偏好分布的最高比例。此数据表明,重男轻女现象并不仅仅体现在农村居民身上,只不过在农村居民群体中,这种现象表现得更为突出。


  26岁到40岁间的被调查者对生育性别取向的选择较为平均;而在41岁及以上的被调查者中,对男孩的偏好所占的比例都接近于五成,对女孩的偏好比例都接近于二成,持‘‘无所谓”态度的占三成多。除了18岁至25岁这一群体外,其他年龄段的群体,随着年龄的增大,重男轻女的现象也越重,这种现象符合人们的常识。值得注意的是,18岁至25岁的被调查者绝大部分处在未婚以及未生育状态,却表现出了强烈的性别偏好。其中66.6%的被调查者偏好于男孩,31.2%的被调查者偏好于女孩,只有2.2%的被调查者没有明确的生育性别取向。


  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三个群体内部生育性别取向的分布基本上趋于一致: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三个非大学学历的群体内部性别偏好都超过了七成,对男孩的偏好都集中在五成以上。大专学历群体对性别偏好的比例最高,达到了93.7%,对男孩的偏好也最高,达到了63.9%。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大专学历的1719人次被调查者中有1389人次处在18岁至25岁年龄段中,约占大专学历被调查总数的80.6%。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被调查对象内部对生育男女性别的选择较为均衡。尽管硕士学历、博士学历选择男孩的比重都比选择女孩的比重多6个百分点左右,但基本不存在明显的重男轻女现象;本科学历的被调查者反而选择女孩的比重略高于选择男孩的比重。排除掉大专学历群体,教育因素对于生育性别取向具有重要的影响,接受高等教育的群体在生育性别取向上没有明显的性别偏好,重男轻女等传统观念对高学历群体的影响十分有限。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者(包括公务员)这两大群体在生育男孩、女孩上十分均衡,不存在明显的重男轻女现象。农民、农民工、产业工人、商业服务人员以及个体户表现出了较为强烈的生育性别偏好,对男孩的偏好基本上都处在四成到六成之间,具有较严重的重男轻女现象。


  5.生育孩子的功利主义色彩在淡化在考察人们的生育目的方面,我们设置了‘‘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如果没有孩子,家庭就不完整’、“孩子能给生活带来许多乐趣’、“尽社会义务”等供选答案。要求被调查者选择第一主要目的。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出,“传宗接代”“养儿防老”两项具有直接功利倾向的选项累计百分比为22.9%;“如果没有孩子,家庭就不完整”、“孩子能给生活带来许多乐趣”两项共占68.7%。具有强烈功利主义色彩的生育目的所占的比重远远低于生育的非功利主义考虑。“养儿防老”只占本次调查总量的9.5%。年老后寄托于子女来照顾的人数占调查总量的20.8%,大多数被调查者选择年老后自己照顾自己,占样本总量的55.4%,还有16.8%的被调查者选择“老年公寓”。在“年老后你希望子女给你提供的最重要内容”方面,只有10.9%的人选择了“经济供养”17.1%的人选择了‘‘生活照料”,而70.6%的人选择了子女在自己年老后主要提供‘‘精神慰藉”的内容。这些数据说明,生育孩子的经济保障性功能已不是现在大多数人的首要考量,生育孩子所具有的精神方面的考虑成为最重要的目的。


  在‘‘年老后你希望主要由谁来照顾”方面,男女之间的各项数据分布差别不大。农业户口选择子女照顾自己的相对比重远远高于非农户口的相对比重。在选择子女照顾自己方面,相对比重随年龄的减少而呈现稳定的减少趋势,18岁至25岁阶段的人们选择子女的只有10.5%;该相对比例随着教育程度的提高呈现稳定的减少趋势。农民、农民工选择依靠子女养老的相对比重较高,分别占各自组中的百分比为54.5%,51.1%;管理者(公务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依靠子女养老预期的比重处在最低水平,分别占各自组中的百分比为20.4%、14.6%。


  在‘‘年老后希望子女提供帮助的主要内容”方面,调查显示,男女性别在各自的选择上几乎没有任何差异。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两项具有明显功利目的的数据分布中,农业户口与非农户口相比,前者的相对百分比都普遍高于后者。而非农业户口的被调查者有77.9%的人选择‘‘精神慰藉’农业户口的被调查者中相应有57.7%的人选择该项内容。这表明在‘‘年老后希望子女提供帮助的主要内容”方面,存在着比较明显的城乡差异。从年龄分组来看,“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两项内容随着年龄的减少都稳定地呈现递减态势,而“精神慰藉”方面,随着年龄的减少呈现明显的递增态势。教育程度越高的群体,对子女在‘‘年老后希望子女提供帮助的主要内容”方面越集中在‘‘精神慰藉”上,教育程度越低,选择“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的内容越高。从不同的职业群体来看,农民、农民工、商业服务人员、个体户对子女在自己年老后所提供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两项比例累计都超过了五成,而产业工人、管理者(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对子女在自己年老后所提供的“精神慰藉”方面的比例均超过了五成,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在“精神慰藉”方面的选择上所占的相对比例最高,达到了80.3%。


  选择男孩偏好的被调查者在被问到“选择男孩的最主要原因”时,“养儿防老’、“传宗接代”、“就是喜欢男孩”是被选择次数最多的二个原因,其所占百分比依次为32.9%,24.9%,17.2%。选择女孩偏好的被调查者共有1342人,女孩偏好原因最多的二个依次是“就是喜欢女孩’、“女孩孝顺”、‘‘女孩省事’所占百分比依次为52.4%,23.9%,13.7%。由此可以看出,具有男孩偏好的群体在生育方面具有更强的功利性目的,并受到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等传统思想的深刻影响。相比于选择女孩的群体而言,“就是喜欢男孩”而没有其他功利性考虑的被调查者在男孩偏好归因中只占了17.2%,远远低于选择女孩的群体中52.4%的相应比例。


  二、21世纪初中国人口生育观念嬗变的因果机制


  以上调查结果显示,到21世纪初,中国人口的生育观念已发生了显著变化,即出现了由传统生育观念逐渐向现代化生育观念的嬗变。其嬗变的因果机制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政府计划生育政策是中国人口生育观念转变的第一推动力量。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行动纲领明确指出,个体的生育权无节制的形式,必然会危害集体和国家的生存权、发展权,而国家、集体的生存权、发展权的进步,必然会对个体的生育权提供更为和谐有利的环境。?中国政府正是基于这种对生育的社会性需要的深刻认识,形成了生育的共同意志。毛泽东在1957年2月27日的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说“要提倡节育,要有计划地生育……人类对于生产人类自己就没有计划了,这是无政府主义,无组织无纪律。这样下去,我看人类是要提前毁掉的”。毛泽东还在1975年1月25日《关于一九七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对《关于计划生育的指示》中提出‘‘人口非控制不行”。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中指出:“为了争取在本世纪末把我国人口总数控制在12亿内,国务院已经向全国人民发出号召,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这是关系到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速度和前途,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健康和幸福,符合全国人民长远利益和当前利益的重大举措。中央要求所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特别是各级干部,用实际行动带头响应国务院的号召,并且积极负责地、耐心细致地向广大群众宣传教育。”由于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推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等逐渐内化成中国社会化的生育观念。


  第二,切实可行的计划生育措施是中国人口生育观念转变的重要保障。1980年代初,山东省荣成市总结提出了计划生育“三为主”的工作方法,该方法被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确定为计划生育工作方针在全国推广。“三为主”的具体内容是“计划生育工作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该方法之所以受到重视,主要是它揭示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在规律,能够解决计划生育工作中的难点,化解计划生育政策与群众传统婚育观念之间的矛盾。“宣传教育”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改变群众观念的重要手段;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方法。计划生育是一场移风易俗的革命,要彻底改变几千年来形成的“多子多福”、“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养儿防老”等传统观念,必须依靠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这一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普遍改变了人们传统的人口和婚育观念,为计划生育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扎实的思想基础。“避孕节育”是解决计划外怀孕、减少流引产的治本措施和关键环节。做好避孕节育工作,不引产、少流产,有益于育龄人群的身心健康,减少了人、钱、物的浪费和损失,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经常性工作”是通过建立完善的工作网络和工作制度,建立起适应形势发展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克服了因突击活动带来的种种弊端,减轻了工作压力和难度。


  第三,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极大地增加了人们养育孩子的成本,这为人们现代生育观念的自觉形成提供了有利的经济社会环境。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升,美国人口学家莱宾斯坦的‘‘生育的成本一效用理论”正在人们的潜意识中发挥着作用。生育心理的理性控制,表现为对生育效应的分析与权衡。生育无论是对社会、对家庭还是对个人生活都存在着正负两方面的效应,理性的生育心理正是要对生育的正效应和负效应作出正确的评判。在当今中国社会,生育孩子的成本已大大提高。有人曾做过估算,从直接经济成本看,0岁一16岁孩子的总成本将达25万元左右(即0岁一16岁子女2003年的人均支出相加之和),远高于以往同类研究的估算结果。如估算到子女上高等院校的家庭支出则高达48万,可以说养育子女的经济成本的增长速度惊人(未含亲朋好友/社会赠送/资助/学校免费等5万一6万费用)。如果再加上孕产期的支出以及从孩子孕育到成长过程中父母因孩子误工、减少流动、升迁等自身损失的间接经济成本就更可观了。鉴于养育孩子的高成本,使很多年轻人自然形成了少生孩子的观念,有的人甚至结婚不想生孩子。


  第四,生育心理的理性化是人们自觉进行生育调节的心理基础。从本次调查的结果可以看出,中国人的生育心理已达到了理性化。一方面是不同年龄组下生育的孩子数均比较少,18岁一40岁之间的女性平均生育1.15个孩子,41岁一60岁之间被调查者平均生育孩子数是1.62个,61岁以上被调查者平均生育孩子数是3.62个。即在18岁一60岁之间的被调查者中,平均生育的孩子数少于2.1个。这是中国人口生育心理理性化、个人生育意识与社会生育意识要求相统一的结果。61岁以上被调查者的生育阶段,处于中国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其时社会财产分配中存在着明显的平均主义倾向,家庭中的人口数量是有利于分配的影响因素,因此,社会控制生育的意识不强烈,导致人口的个人生育心理是不限制生育。另一方面是如果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限制,有效回答的平均生育孩子的期望数为1.92个,这属于现代生育观念的‘‘少生”范畴。这表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已被国人内化接受了,形成了生育心理的理性控制观念。


  第五,人口的生育行为是与社会经济发展对人口的需要相适应的。从1940年代末期一直持续到1980年代初,西方学者提出了一种在世界范围内引起热烈讨论的理论一“人口压力”论和增长极限论。该理论警示人们,世界人口增长突飞猛进势必给地球造成过重负担,地球上的有限资源无法维持逾百亿人口的生存,主张要控制人口增长。中国是一个资源高度稀缺的国家。在这种背景下,中国政府制定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育”的生育政策。经过短短30几年的时间,使中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完成了由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增长率到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增长率的现代人口再生产类型的转变。国家计生委“计划生育效益与投入研究课题组”的研究表明,1971一1998年的28年间,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中国共少生3.38亿人口,为家庭节约抚养费6.4万亿元,为国家节约社会抚养费1万亿元,两项合计为7.4万亿元,同时也为世界控制人口快速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


  二、结论性评价


  经过30多年的历程,中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十分积极的效果。计划生育政策一方面限制了中国人口大规模、超负荷的激增,另一方面也成为一种“理所当然”的制度建构着国人的主观世界,渗透到国人的生育意识中,并对人们的生育意愿产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也可以说,计划生育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被国人内化接受了。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中国在注重建设高度发达的物质社会的同时,也要加强高度文明的精神社会的建设,使人们的生育心理成为理性的,即生育是有计划的、按社会生育意识和社会规范(包括行为的、道德的、法律的、伦理的等等形成的生育文明的新思想、新观念)所要求的来进行。这种生育行为表现为生育的伦理文明、道德文明、责任文明。中国人的家庭观念、婚育观念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有区别,离婚率低,家庭稳固性高。中国的生育观念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文明的生育观念,是正向现代生育观念嬗变的生育观念。


  中国人口生育观念正在向现代化生育观念嬗变,这种转变过程的主要动力是中国政府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同时,由于中国的社会发展、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下,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社会经济条件还没有达到根本消除生育观念转变中的基本矛盾(个体生育意识与社会生育意识之间的矛盾)的要求,许多独生子女父母的生育意愿与社会和政府控制人口出生率的愿望还有一定的差距,独生子女主要是中国社会人口控制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结果,现代生育观念形成的物质基础还不很充分;再次,目前生育观念在中国存在着发展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城乡地域之间的不均衡、不同文化素质人口之间的不均衡。因此,中国社会人口生育观念的转变还有较大的空间,由此形成的人口转变是不稳定的、可逆的。调查结果显现出的在对人口的性别偏好问题的认识上,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不一样,文化素质高的人与文化素质低的人不一样,后者还存在较为严重的重男轻女偏见。现有的中国人口政策对人口生育要求与当今人们的生育意愿还存在一定差距。既然如此,中国人口的生育观念与人口问题的矛盾解决,以及当今中国的社会保障问题的解决,还需要人口政策继续发挥作用。人口政策要适应人口环境做出适当调整,进一步推动人口的生育观念向着与社会生育需要相统一的方向彻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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