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生育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人口未来的规模和结构。生育模式的任何改变会对一个国家未来的人口年龄结构产生长期的影响。国外有些人口学家认为在21世纪影响大多数人口未来结构的主要是生育率而不是死亡率。人类再生产不仅受生物学因素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它受信仰、对性行为和生育的态度、家庭结构、计划生育以及经济和政治等社会因素的影响。
一、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口生育度量
(一)甘南藏族自治州妇女的生育率
1. —般生育率
一般生育率是在粗出生率的基础上发展产生出来的较高级的生育分析指标,是指一定时期内,每1000名育龄妇女所出生的小孩比率。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GFR为一般生育率;B为某一时期出生的活产婴儿总数;W14-49为同期育龄妇女人数。
据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计算,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的—般生育率为56.91V,比甘肃省平均水平的39.19%。高出17.71个千分点。从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分县情况看,一般生育率最高的是玛曲县,为83.50%,其次是碌曲县为79.68%,迭部县为65.15%>,合作市为42.38%>。由此可见,育龄妇女生育率最高的地区主要在纯牧区、半衣半牧区其次合作市最低。这和甘南州计划生育政策有关。根据《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实施〈甘肃省计划生育条例〉变通规定》甘南州实行“一、二、三”的生育政策即: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控制生育第三个子女。《变通规定》第四条规定:夫妻双方是国家干部、职工或者其他非衣业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可按计划予以批准:(一)夫妻一方是藏族的;(二)第一个子女经县以上医院确诊州、县、市病残儿鉴定组鉴定、复诊后确定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第五条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为衣牧民的要求生育第二、三个子女的可按计划予以批准:(一)夫妻双方或一方为衣牧民的提倡生育一个子女,允许生育二个子女;(二)牧业乡、林业乡的藏族提倡生育一个子女、允许生育二个子女,合理、安排第三个子女。
2. 年龄别生育率和总和生育率
年龄别生育率是按妇女不同年龄分别计算的生育率。年龄别生育率这一指标完全排除了人口性别和年龄构成对生育率水平的影响,它更确切地反映了妇女的生育水平。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ASFR(fx)为年龄别生育率;Bx为某一时期x岁组妇女出生的活产婴儿数;Wx为同期相应年龄组的妇女人数。
年龄别生育率表明某一时期(通常是一年内)育龄妇女中各年龄组平均每一千名妇女出生的活产婴儿数。同其他人口分析指标一样各年龄妇女通常划分为一岁组和五岁组两种形式进行计算。年龄别生育率是分析生育模式最重要的一项工具,但是由于年龄别生育率由多个年龄构成,在比较不同时期和地区的生育率水平时不够方便,因而在这一指标的基础上产生了另一项生育指标——总和生育率。总和生育率的定义如下:
式中TFR为总和生育率;fx为年龄别生育率。
总和生育率的计算方法很简单,它是某一时期(通常是一年内)各年龄组妇女生育率之和。总和生育率实际上是一种以一为标准人口结构的标化分析指标,它完全排除了人口性别、年龄构成和育龄妇女年龄结构对生育水平的影响,因此常用它来作比较分析。
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不同年龄的生育水平不尽相同。按年龄别的生育率与全省比较可清楚地看到具有以下特点: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分年龄组的生育率峰值比全省要高35.42个千分点。如果按年龄组的生育率看,甘肃省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峰值的年龄为20~24岁,峰值数为163.57%>。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峰值年龄也是20~24岁,峰值数为171.99%。从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分县情况看,舟曲、迭部、玛曲和碌曲县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在100%以上的年龄横跨了20~29岁10个年龄段。而全州育龄妇女生育率在100%以上的年龄为20~24岁5个年龄段,说明纯牧业区妇女中高年龄组生育现象仍很普遍,而其中多胎生育现象则较为严重。分各年龄组看,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中所有年龄组的生育率均高于甘肃省。各年龄组高出的千分点分别是:15~19岁为28.3,20~24岁为35.42,25~29岁为1.5,30~34岁为2.03,35~39岁为1.46,40~44岁为3.68,45~49岁为1.3。这说明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的生育水平高,早婚现象严重的特点。其中早婚现象最普遍的是夏河县,其次是碌曲和码曲县。
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2000年为1.67,甘肃省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为1.32,藏族高于全省0.35。即每个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生育的孩子个数比全省的平均水平多0.35。从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分县情况看,总和生育率最高的是碌曲县,为2.23,其次是玛曲县为2.2,卓尼县和迭部县为1.8,合作市为1.2。总体上说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生育是呈高水平的。
(二)甘南藏族自治州妇女的分孩次率
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多孩率偏高也是造成高生育水平的主要原因。甘肃省和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的一孩率分别为61.3%和51.8%,即一孩率占出生人数的一半。从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分县情况看,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迭部县、夏河县一孩率在50%以上。与甘肃省孩次率相比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二孩率为35.6%,高于甘肃平均数4.9个百分点;三孩率为10.5%,高出全省5.6个百分点;四孩率为1.7%,高出全省0.8个百分点。这说明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的孩次率三孩以上者较高。这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牧区的牧民允许生三孩的规定有关。而且四孩率也不低。这足以说明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多孩生育的问题已十分严重,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三)甘南藏族自治州15~50岁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和平均存活子女数
妇女生育的子女和存活子女的状况是影响人口发展的重要因素,存活率高,有利于人口发展;存活率低,则人口再生产无法向良性循环转化。
1. 平均活产子女数
甘南藏族自治州15~64岁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为1.64个,全省平均活产子女数为1.51个,高于全省0.13个。从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分县情况看,卓尼县最高为1.77个,合作市最低为1.35个。
2. 平均存活子女数和存活率
甘南藏族自治州15~50岁妇女中平均存活子女数为1.60个,存活率96.93%。而全省15~50岁妇女中平均存活子女数为1.49,存活率为98.04%,存活子女数甘南藏族自治州高于全省而存活率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从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分县情况看,平均存活子女数最多的是卓尼县,平均存活子女数为1.72人,最少的是合作市为1.32人;存活率高的是舟曲县存活率是98.66%,最低的是夏河县为94.10%。总体来说甘南藏族自治州的存活率都比较高,这也是医疗卫生水平提高和社会发展的标志。
(四)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口粗再生产率和净再生产率
人口再生产率是反映人口更替水平的指标,即反映女儿一代人数和母亲一代人数之比的人口代际规模的变化特征。据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按照甘南藏族自治州妇女当前的生育水平,计算出甘南藏族自治州妇女的粗再生产率为812.2053%。据当前的生育水平,人口中女儿一代要比母亲一代少18.8%。它标志着今后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口中女儿一代接替母亲生育职能的人数大大减少,蕴含着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口增长的趋势开始下降。如果考虑人口的死亡水平,扣除女儿一代中未能活到母亲生育她们时的年龄就已死去的那部分,那么就可求得人口净再生产率。如果净再生产率NRR=1即意味着能够接替生育职能的女儿一代人数恰好等于母亲一代的人数,也就是说每一代妇女生育的女孩在进入生育期时其人数正好补偿自己的母亲人口处于更替水平;如果NRR>1则说明进入生育期的女儿一代人数多于母亲一代人数人口,再生产规模趋于扩大;如果NRR<1则说明进入生育期的女儿一代人数少于母亲一代人数,人口再生产规模趋于缩小。由此看来净再生产率指标反映了在现有年龄别生育率水平和年龄别死亡率水平条件下,人口发展的长期趋势,并且说明由于净再生产率考虑了一代妇女从进入生育年龄到育龄期结束这一时期的死亡因素,因而它较粗再生产率具有更为确切地反映人口的再生产率水平。
甘南藏族自治州净再生产率为810.4544%,说明甘南藏族自治州妇女蕴藏着的生育潜力开始下降,其扩大人口再生产率的势头明显衰退。
(五)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口平均世代间隔和真正(内在)自然增长率
当净再生产率NRR=1即表明女儿一代人数正好补偿母亲一代人数不增不减。但是净再生产率指标只反映了每一代妇女人数比上一代妇女人数在其规模上增长的倍数,旨在说明世代之间的增长规模与程度而没有考虑世代更替的速度。实际上随着母女间隔时间(表现为年龄)的不同人口总数的增减变化会有很大不同。可见母女两代之间的间隔时间的长短从人口再生产率对人口问题规模的影响来看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反映母女两代间隔的时间长度在人口统计学中一般称为平均世代间隔。平均世代间隔(MeanLengthofGeneration)通常记为T。
每个妇女生育的女儿数多少不一,且每个女儿出生时间的早晚也不一样,为了综合反映母女两代的间隔需要使用一个平均数。所谓平均世代间隔就是母亲生育女儿时的平均年龄。因此用在各种年龄生育女儿的妇女人数加权计算的妇女平均生育年龄就是母女之间的平均间隔,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T就是母女年龄间隔;x为各年龄组下限值;n为年龄组组距,这里n=5;nfx为各个年龄组的生育率;nLx为各年龄组妇女的生存率。
根据表1的数据和平均世代间隔的计算公式,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口母女间的平均世代间隔为24.53544年。单就人口平均世代间隔这一指标来讲,甘南藏族自治州较长的原因主要是妇女生育水平高,多胎现象严重,从而延长了妇女的生育周期。一般说来,结婚和生育越早,平均世代间隔便越短。从甘南藏族自治州妇女目前的生育看,生育高峰期跨度大,持续时间长,23岁以后生育率曲线开始缓慢下降,这是造成延长世代平均间隔的原因之一。此外,由于甘肃省少数民族计划生育一、二、三胎政策和甘南藏族自治州高龄组妇女多胎生育居高不下的现实,又延长了妇女生育期,由此造成了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口的世代更替速度较慢,人口平均世代间隔长的特点。
当净再生产率NRR<1时,人口生育率已经降到不能维持简单再生产的水平。由于人口年龄构成的影响,在一段时间内人口出生数会继续超过死亡人数,总人口数仍然继续增长,这时观察到的实际自然增长率仍是正数。但从人口自身的内在发展来看却已呈现减少趋势,只是由于人口年龄构成的影响使这种趋势尚未在总人口数上表现出来。这种矛盾现象表明人口实际自然增长率已不能反映人口再生产过程的内在趋势。为了消除人口年龄结构的这种影响,人口统计学中使用了具有能够说明人口自然增长趋势的另一个指标:即人口真正(内在)自然增长率(IntrinsicRateofNaturalIncrease)也就是稳定人口的自然增长率通常记为r。
如果人口按照一定的年龄别生育率和年龄别死亡率不断地重复下去,就会形成一个稳定人口,这个稳定人口具有的固定的自然增长率r,就是人口真正自然增长率。在一个稳定人口中总人口数和男、女人口数都是按照一个固定的自然r增加或减少。就妇女而言母亲一代出生时的人数Bt为经过平均世代间隔T年后便增长为女儿一代的出生人数B,即
根据净再生产率为女儿一代与母亲一代的人数之比即:
我们发现真正(内在)自然增长率与净再生产率NRR之间的关系是:
过表1的数据和内在自然增长率的公式计算出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口真正(内在)自然增长率r=(1/T)lR0=(1/24.53544)xl0.8104544=-0.00857。说明该人口的再生产趋势趋于缩减,这是在消除了人口年龄构成影响后的自然增长率。
二、影响藏族人口生育状况的因素分析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藏区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藏族妇女的生育状况发生了明显变化,尤其是摆脱了历史上长期存在的高出生、低存活模式。但与其他民族相比藏族妇女的生育状况仍保留着明显的民族特征。一是自发型的生育模式胎次分布较均匀;二是带有明显的民族特征,如相当高的终生不育率。藏族妇女的生育特点反映了宗教、社会和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也与聚居区的自然条件有关。
(一)藏传佛教对妇女生育率的作用
15世纪初宗喀巴在噶当派教义的基础上创立了格鲁派(黄教),在清朝的扶持下势力逐渐强大取得压倒其他教派的优势。由于藏传佛教中的格鲁派规定:“不准僧人种菜和种庄稼”‘‘僧人一律不做买卖,不准僧人淫乱”。即格鲁派僧人不能参加物质资料和生活资料的再生产,抑制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不能娶妻生子、不能直接参加人口再生产,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前使得广泛流传藏传佛教的格鲁派地区的生育率很低,人口发展趋于停滞、甚至萎缩状态。同时藏传佛教也影响到藏族人口的生育意愿。佛教讲的人生有八苦,人的诞生或者生育就列为苦的首位,如说“生育即是烦恼’“生儿养女就是拉命债,儿女长大还是受苦,儿子长大了要宰牛杀羊、要踩踏虫蚁都要伤生造孽”。宗嗣观念淡薄即使无儿无女把家产尽数献给寺院正好为来世积德造福。
(二)生育观念
新中国成立前甘南藏族自治州是封建衣奴制社会、衣(牧)奴并无人身自由,不能自由婚配;广大劳动人民生活极端贫穷,对生育持消极的态度“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的思想较淡薄,因而影响甘南藏族自治州的人口出生率和人口再生产率。改革开放以来甘南藏族自治州的社会生产力得到解放,经济上得到国家大力帮助,人民生活水平有显著提高;与汉族文化、思想交流增多,藏族的生育观念逐渐发生转变。目前藏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多子多福”的思想,生育不再‘‘以女为喜”而是有一定程度‘‘重男轻女”的思想,这些思想的存在和形成的时间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是短暂的,其存在程度及广泛性仍不及汉族。但生育观念的改变无疑在西藏人口再生产上是一种推动力,它在西藏人口再生产上的作用越来越不能忽视。
(三)医疗卫生条件及计划生育工作
医疗卫生条件是影响人口出生率的另一重要原因。医疗卫生条件对出生率影响主要通过两个方面对出生率产生影响。医疗卫生条件一方面影响死亡率,通过死亡率影响出生率,另一方面通过计划生育工作影响出生率。计划生育工作与医疗卫生条件有紧密的联系,计划生育的宣传、计划措施(如结扎手术、避孕药具的使用等)的实施离不开一定的医疗卫生条件。
医疗卫生条件对出生率的影响无论通过死亡率对出生率的影响,还是通过计划生育工作对出生率的影响,都是医疗卫生条件好出生率低,医疗卫生条件差出生率高。甘肃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对少数民族的生育规定是较宽的,一、二、三的计划生育政策(即国家干部、城镇居民和汉族一对夫妇只生育一胎;少数民族一对夫妇可生育二胎;牧区的少数民族牧民一对夫妇可生育三胎)已被全省广大群众所接受。从现状来看,青海省居住在城市、衣村的藏族育龄妇女大都生育了二胎,牧业区的藏族育龄妇女普遍生育了三胎,这些都是甘肃省的计划生育条例所允许的。
(四)藏族传统的婚姻习俗促使了妇女的高生育
藏族传统的婚姻习俗受藏族游牧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制约,同时受藏族传统文化,尤其是藏传佛教的影响,形成了本民族婚姻习俗特点,而传统的婚姻习俗又直接影响藏族妇女生育水平及生育模式。藏族的婚姻习俗之一为婚姻有较大的自由度和广泛度,婚姻缔结较为自由,不受民族、地域限制。一般姑娘到十五六岁便举行‘‘戴天头”仪式。这是一种无配偶的单婚仪式,仪式过后,便为青年女性的性生活提供了合法身份。姑娘可自己选择朋友、丈夫结婚生孩子,过夫妻生活。青年女子婚前的性行为和未婚生育孩子的现象较为普遍,因而在藏族地区常见一些妇女没结婚而生儿育女、没有丈夫却有家庭的现象。
(五)妇女的社会地位
藏族地区居住地高寒气候条件差。新中国成立前生活贫困,卫生条件很差,妇女经常赤脚而且生育孩子后得不到很好的休息,繁重的家务使他们不得不很快的下地操劳,加上个人卫生习惯差等因素,导致患妇科病的几率长期居高不下。直接影响到藏族育龄妇女的生育率和人口增长率,使过去藏族人口发展缓慢。同时,社会性别分工建立在自然分工的基础上,把女性与生育、养育、家庭事务等紧密联系在一起,极大地限制了女性的社会交往和进一步的发展,大部分女性有非常严重的自卑心理。同时,由于长期长时间的劳动,妇女的健康状况很差。尤其在牧区,人们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医疗设施有限,许多妇科病得不到治疗,以至延误病情。还有些女性即使知道自己有病,也不愿去医院就诊,只去寺院求药。
(六)死亡率的影响
一般而言,在生产力水平比较落后的地区或国家,人口死亡率较高;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或国家,人口死亡率较低。经济的发达程度,决定着人们生活条件的好坏、生活质量的高低和社会医疗卫生的保障程度。婴儿死亡率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关系特别密切,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可以最先反映为婴儿死亡率的下降。许多综合性发展指标都选择婴儿死亡率作为一个组成部分。由于数据的缺乏,我们没有进一步估计婴儿死亡率的更加精确的数据,就是原始资料显示的数据也非常的高,与修正前的其他地区的数据相比,甘南州的婴儿死亡率是非常高的,生命表上计算的结果为80.17。2000年一2003年《甘南统计年鉴》中公布的婴儿死亡率的数据2000年为52.54,2001年为39.24,2002年为40.21,2003年为39.94。2004年之后的《甘南统计年鉴》中就不再有这一统计指标。
(七)发育迟缓生育年龄推迟
居住高山的儿童、少年受高山气候、生活条件等的影响发育、生长较平原地区迟缓,并由于营养条件的原因,少女月经‘‘初潮”推迟即实际生育年龄推迟。青藏高原地区平均初潮年龄17岁左右,较平原地区晚2岁左右[12。平均实际生育年龄推迟影响甘南藏族自治州生育率指标,影响总和生育率也影响人口再生产率,使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口再生产率有所减少。
三.结论
1. 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的一般生育率为56. 91%,总和生育率为1.67,总体上说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生育是呈高水平的。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二孩率为35.6%,三孩率为10.5%,四孩率为1.7%。这和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牧区的牧民允许生三孩的规定有关,而且四孩率也不低。这足以说明甘南藏族自治州育龄妇女多孩生育的问题已十分严重,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计划生育政策依然不能放松。
2. 存活子女数多而存活率低。需要进一步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和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
3. 粗再生产率为812.2053%,甘南藏族自治州净再生产率为810.4544%>,甘南藏族自治州妇女蕴藏着的生育潜力开始下降,其扩大人口再生产率的势头明显衰退。
4.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口母女间的平均世代间隔为24.53544年,人口真正(内在)自然增长率-0.00857。妇女生育水平高,多胎现象严重,从而延长了妇女的生育周期,但是人口的再生产趋势趋于缩减。
5. 藏族妇女的生育特点反映了宗教、社会和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也与聚居区的自然条件有关,影响甘南州妇女生育的主要有:藏传佛教、生育观念、医疗卫生条件及计划生育工作、藏族传统的婚姻习俗、妇女的社会地位、死亡率和发育迟缓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