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郫县民营经济加速发展,巳成为县域经济发展主体,但也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我们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这为我们紧扣民营经济发展中亟需破解的瓶颈,强化协商民主工作,促进县域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一、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对经济运行环境的需求
虽然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绝对数和在GDP中的比重都在不断增长,但从发展趋势分析上看,民营经济发展速度逐渐下降且发展方式遭遇瓶颈,急需转型升级。
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核心是转变增长“类型”,把“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和低产出、低质量、低效益”转变为“低投人、低消耗、低污染和高产出、高质量、高效益”,这一转型过程企业涉及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信息化与产业的融合、兼并重组等大量的经济活动。为破解遭遇的瓶颈,很多民营企业都在自发探索转型升级的路径,有的通过强化技术创新,不断研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来占领新的细分市场;有的围绕产业链延伸,着力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有的用信息化手段改造传统产业,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这对相应的经济运行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涵盖了市场准人、要素供应、行业管理、产业布局、社会服务、税收等多方面制度、机制的完善和提升。在调研中不少民营企业也提出,希望地方政府结合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进一步优化经济运行环境。反映较普遍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区域规划,包括城市规划、产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二是产业政策,包括招商引资政策、产业扶持政策、人才引进奖励政策等等。三是行政管理和审批,包括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建立和应用、行业管理、标准管理、税收制度等。
要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需要及时开启和布局相应的行政审批、产业布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建立和持续优化等一系列改革进程。这些改革涉及到大量利益格局的调整、管理思路的转换和创新,牵动着县域数万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一个地区能否把握时代赋予的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采取何种方式来协调各方、达成共识?如何保证改革具有充分的针对性与合理性?这些问题的解决将决定改革的成效。我们认为,构建多方参与、广泛多层的协商民主制度,将是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和有力保证。
二、构建广泛多层的协商民主制度,推动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一)总体思路。
紧扣民营经济发展亟需破解的瓶颈,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着力构建广泛多层的协商民主制度,通过商量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助推郫县民营经济转型升级。
(二)协商层次。
探索构建多个层次且各层次协商内容各有侧重的协商层次体系。一是政治协商会议协商,主要针对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民主协商。二是工商联(总商会)协商,组织总商会会员围绕促进县域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进行研讨,收集意见建议,就解决问题进行协调、呼吁。三是行业协会协商,重点就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和行业自律水平提升专题讨论。四是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协商,依托已经建立的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制度,会同相关县领导和县级部门(镇),组织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收集意见建议,研讨民营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根源,提出解决办法、建议。五是建立县级部门和镇级协商会议,主要针对县级部门和镇职责范围内与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交换意见。六是民营企业内部协商,主要针对企业发展、员工管理和工资福利等进行协商,发动职工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促进劳资和谐,增强企业凝聚力。
(三)主要措施。
1.强化重要政策制定前的协商。一是依托县政治协商会议’就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思路、政策、措施与包括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民营经济领域专家在内的各阶层人士进行广泛协商,寻求最大公约数。二是农业、工业、服务业主管部门牵头起草各产业项目人驻投资强度、建设强度、税收贡献等准人控制指标和产业布烏、产业扶持政策时召开协商会议,邀请一定数量且具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征求意见,吸纳合理意见修改后再提交县委、县政府审定。三是国土、规划部门和各镇在制定与较大数量和规模民营企业相关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道路规划时,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征求规划区域内民营企业的意见。四是能源保障部门制定水、电、气管道设施建设规划和方案,召集相关专家和部门进行论证时,邀请区域范围内的民营企业代表参加;能源使用高峰期采取应急措施时,与受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事先沟通、交换意见。
2.深化调査研究,为科学决策提供高质量建议。一是依托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制度,围绕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建立和持续优化等,组织民主党派、党外知识分子、非公经济代表人士深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二是依托工商联和各产业协会,就促进民营企业从资本、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创新型转型,选择一些具体领域、行业,在深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专题讨论,形成提案建议。三是行业标准主管部门会同行业协会,挖掘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标准、行业标准,组织专家和行业企业进行调查、论证、完善,推动企业标准、行业标准上升为地方标准、国家标准或更高层面的行业标准。
3.完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实施协商制度。一是相关职能部门在制定与民营经济发展有密切关系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具体实施办法(材料报送、工作流程、尺度把握等)时,采取适当方式与民营企业进行沟通,交换意见。二是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具体事项的处理中,多沟通、多商量,对不合法或难以实现的要求多解释,减少分歧和误会。三是以协商促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对反映较多的问题,由职能部门召开专题协商会议,听取相关企业意见,共同商议提高效率的办法,亦可向参会企业解释推进缓慢的原因,争取理解。
4.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工作领域的协商。一是制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政策时,组织专家论证期间,邀请部分民营企业代表参加,深人听取意见,充分发挥政策在撬动企业科技创新投人方面的作用。二是依托总商会和各产业商会、行业协会组织的座谈会、沙龙等活动,选择一些细分产业(行业),就整合资源,搭建科技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进行协商,提升细分产业创新驱动发展能力0三是在县级部门组织的企业家培训会、座谈会等活动中,邀请专家和具有成功案例的企业家参加,交流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5.建立协商民主人力资源库。由工商联牵头,整合县域高校专家、民主党派、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等资源,分产业(行业)、区域建立协商民主人力资源库,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级部门(镇)需要就民营经济发展相关事项进行协商时,根据协商事项和工作需要,从协商民主人力资源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相关行业(领域)、区域的代表人士参加协商,增强协商民主的的代表性和科学性。如协商事项仅涉及特定区域和行业且数量较少的民营企业,参加协商人员可不从协商民主人力资源库中产生。
作者简介:陈谊,郫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