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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军队民主制度建设的历史与启示

2016-05-10 14:3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人民军队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历程中,逐步形成了以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为核心的一整套具有鲜明特色的民主制度。新形势下继续推进军队民主制度建设,是“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的迫切需要。


  一、人民军队民主制度建设的历史回顾


  (一)在北伐战争时期孕育萌芽。一方面,共产党帮助孙中山创建了黄埔军校和国民革命军,并在黄埔军校、国民革命军中仿照苏联红军建立了政治工作制度,即党代表制度和政治部制度,成为国民革命军区别于一切旧军队的重要标志。随着革命的政治工作在国民革命军中的建立和发展,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民主主义思想得到了广泛传播,军队内部的民主制度开始萌芽。另一方面,共产党在自己直接领导的部分革命武装中建立了民主制度的雏形。1924年11月成立的建国陆海军大元帅府铁甲车队,不仅在编制上设有党代表和政治教官,成立了党小组,还形成了初步的经济民主生活,伙食费、办公费与杂支费开支账目每月公布一次。这些都为后来在工农红军中建立民主制度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共产党当时处在幼年阶段,尚未认识到武装斗争是中国革命的主要斗争形式,并受国共合作这一特定历史条件的限制,党在军队中的组织工作还非常薄弱,政治工作也未能真正深入到士兵中去,也就不可能在军队中彻底地实行民主制度。


  (二)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初步形成。早在建军之初,共产党就对如何建立一支与雇佣军完全不同的新型人民军队,进行了有益探索。1927年9至10月间,毛泽东领导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部队进行了三湾改编。改编中,除了确立支部建在连上的根本制度外,还在军队内部建立了士兵委员会这一群众组织。井冈山斗争时期,民主制度在红军部队相继确立。1928年11月,《红军第四军第六次党代表大会决议案》明确规定了士兵委员会的职能:代表士兵利益,参加军队管理,维持军队秩序,厉行士兵政治教育及对外作群众运动。1929年12月28日,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在上杭县古田召开,大会一致通过《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即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决议规定:红军中,官兵之间只有职务的分别,没有阶级的分别;坚决废止肉刑、废止辱骂;让士兵有说话的权利,反对打击报复;克服极端民主化,保证民主生活的正常开展;军官必须关心战士、照顾伤病兵,并将其“定为一种制度”。1930年9月25日,红一方面军总政治部正式颁布《红军士兵会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士兵会的宗旨和任务。至此,民主制度在红军各部队中普遍建立。


  (三)在抗日战争时期丰富发展。一是进一步健全军队内部的民主集中制。为了坚决反对张国焘的分裂主义和军阀主义,党对正确处理军队内部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给予高度重视,强调在军队实行民主集中制,把军队党的民主与军队一般的民主生活紧密结合起来。二是持续开展反对军阀主义的斗争。1942年冬到1944年春,在陕甘宁边区部队及全军范围内开展了以反对军阀主义和教条主义为中心的整风运动。通过检查官兵关系,纠正军阀主义倾向,使军队内部的民主生活有了进一步发展。三是开展尊干爱兵运动。陕甘宁晋绥联防军普遍召开连队民主大会,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式检讨了官兵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尊重干部、爱护士兵”的口号,制定了尊干爱兵公约。四是兴起群众性练兵运动。1944年6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整训部队的指示》,提出打破老一套的练兵方法,“从士兵中发现能手(练兵英雄),教育士兵群众,官长不如士兵者先向练兵英雄学习,然后教育士兵”。这次群众练兵运动是推动军事民主的重要创举。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相比,抗日战争时期人民军队民主制度建设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领域进一步拓展。


  (四)在解放战争时期走向成熟。一是全面概括军队民主制度的基本内容。1948年1月30日,毛泽东为中央军委起草了《军队内部的民主运动》的党内指示,第一次把军队内部民主的内容概括为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并明确提出了开展军队内部的民主运动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方法。二是深入开展新式整军运动,促进三大民主。1947年冬至1948年夏,利用作战间隙,普遍开展了诉苦运动以及结合整党而进行的查阶级、查工作、查斗争和整顿组织、整顿思想、整顿作风的活动。在政治民主方面,创造出评党员、推荐干部、讨论部队建设等多种民主例-54-会的经验。在经济民主方面,规定由战士选出的代表组成经济委员会,协助连队首长管理连队给养和伙食。在军事民主方面,通过战前召开“诸葛亮会”,战中发动群众研究处置新情况、克服障碍,战后开展评指挥、评战术、评技术、评作风的全面战评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有效提高了部队战斗力。三是重建士兵委员会组织。1948年2月,总政治部发出了《关于在连队中成立士兵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各部队在连队普遍成立士兵委员会,并将连队党的支部完全公开,使之与士兵委员会之民主生活结合起来。四是恢复和健全党委制。1947年7月28日,总政治部颁布了人民军队历史上第一个党委会条例,强调党委会是部队领导与团结的核心,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1948年9月,毛泽东为中央起草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促使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得以健全,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军队民主制度建设的深入发展。


  (五)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时期巩固加强。一是在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军队建设中传承。1953年12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召开全国军事系统党的高级干部会议,特别强调了在部队加强党委制、加强政治工作和实行民主制度的重要性。1954年颁布的《政治工作条例》,首次设置了革命军人代表会议条例,以发扬民主传统。然而,1960年的军委扩大会议决议规定,将“大字报经常化,作为部队民主生活的重要形式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对军队民主制度建设造成了负面冲击。二是在部队管理教育中加强。1957年6月4日,谭政在《关于当前部队官兵关系和军民关系的考察报告》中,提出了改善官兵关系的12项措施。包括:建立士兵代表大会制度;连队实行干部同士兵一起劳作的制度;等等。1961年11月,总政治部颁发了《中国人民解放军连队革命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军人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在集中领导下开展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和军事民主。三是在作战和训练实践中发展。抗美援朝战争和中印边境自卫反击作战中,三大民主制度尤其是军事民主制度得到发展。官兵不但围绕作战方案展开战术技术的讨论、学习,而且还对武器弹药的准备、工事的构筑和政治工作等进行查评。1963年底,全军开展的学习“郭兴福教学法”活动,是新中国成立后军事民主传统的一次大普及、大发扬。为了更好地推广郭兴福教学方法,1964年5月7日,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颁发了《连队基础训练方法二十条(草案)》,进一步促进训练中的军事民主法规化、制度化。


  (六)在“文化大革命”时期遭受挫折。1966年8月10日,林彪召集军队负责干部,提出军级机关、军区、军兵种机关和总部机关及各院校,要搞“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大民主”。10月5日,中央军委和总政治部联名发出《关于军队院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紧急指示》,要求军队院校的“文化大革命”运动,“必须把那些束缚群众运动的框框统统取消”。此后,军队院校和一些机关中的造反派到处“踢开党委闹革命”,致使党组织陷于瘫痪,军队民主活动处于无组织无纪律状态。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在中央军委领导下,各级部队开展了党组织整顿工作,坚持和恢复了定期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党内民主制度。但“四人帮”又利用1974年初开始的“批林批孔”运动,制造舆论,攻击军队“多次运动,盖子没有揭开”,煽动军队搞“四大”。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中央军委于1978年6月颁发《关于加强军队政治工作的决议》,对“坚持官兵一致的原则,发扬三大民主”作了新的更具体的规定,标志着人民解放军民主制度建设从“文化大革命”阴影中走了出来。


  (七)在改革开放时期创新发展。1982年7月20日,中央军委批准印发《连队管理教育工作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把“官兵一致,紧密团结”、“集中统一,发扬民主”等内容作为连队管理教育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并提出了尊干爱兵“双七条”。1987年2月15日,经中共中央批准颁发的《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决定》,把实行三大民主列入军队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的内容,要求健全和发展部队的民主生活。1990年1月,中央军委批准颁发的《军队基层建设纲要》明确规定:基层民主建设的基本要求是,在保障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的前提下,活跃民主生活,激发官兵的主人翁责任感,调动士兵参与基层管理的积极性,形成生动活泼、民主团结的局面。1991年、1995年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均把民主制度建设列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主要内容和各级政治机关的重要职责,有力推动了改革开放条件下的军队民主制度建设。


  (八)在新世纪新阶段健全完善。中共十六大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理念,积极适应时代新特点和官兵新情况,制定颁发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深入有效地推进民主制度建设。2008年,解放军四总部联合修订颁发了《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强调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尤其是在战士入党、考学、当骨干、学技术、选改士官等敏感问题上,切实做到选拔指标、条件、程序、对象、结果“五公开”。2009年,四总部重新修订《军队基层建设纲要》,要求“在士兵入党、考学、保送入学、选取士官、技术培训等实行名额、标准、条件和结果公开,公正处理”。2010年6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规定,军官、文职干部对士兵应当做到:尊重士兵意见,维护士兵民主权利,不压制民主,不打击报复;士兵对军官和文职干部应当做到:不当面顶撞,不背后议论,不搞极端民主化。2010年10月经中共中央批准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对军队民主制度建设的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并对军人代表会议和军人委员会的职责、任务、人员、分组及工作制度等,作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为军队加强新形势下民主制度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人民军队民主制度建设的历史启示


  人民军队在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实践中取得了伟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经验,同时也有很多深刻的教训。


  (一)从战略全局的高度认识民主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是加强新形势下军队民主制度建设的思想基础。毛泽东在人民军队建立之初曾指出:“中国不但人民需要民主主义,军队也需要民主主义”,“红军的物质生活如此菲薄,战斗如此频繁,仍能维持不敝,除党的作用外,就是靠实行军队内的民主主义”。民主是人民军队区别于其他一切旧军队的重要标志;官兵一致是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重要原则,是激发官兵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重要源泉。历史充分表明,哪个时期民主制度坚持不好,军队建设就受到严重削弱;哪个时期民主制度得以加强,军队战斗力就得到大幅提升。面对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和官兵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军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加强和推进新形势下军队民主制度建设,作为保持人民军队性质不变质的防火墙,作为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的助推器,作为提高以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能力为核心的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的倍增器,作为贯彻以人为本要求、促进官兵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紧抓不放,常抓不懈。


  (二)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加强新形势下军队民主制度建设的组织保证。人民军队的民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军队中自觉建立起来的,是党的性质、纲领和人民军队性质、宗旨在军队中的具体体现。其目的在于维护和加强党的正确领导,增强军队的团结和统一,调动官兵的积极性,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完成党赋予的政治任务。离开了党的领导,军队的民主制度要么就不可能存在,要么就改变性质、迷失方向。因此,加强军队民主制度建设,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军队民主。军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民主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确保官兵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一致,确保民主制度建设科学、扎实、有序推进。同时,要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自觉弘扬民主传统和作风。


  (三)正确处理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是加强新形势下军队民主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军队的任务、性质和特定环境,决定了军人享有的民主权利必须以不危害正确的集中和纪律为前提。早在古田会议期间,毛泽东就针对事无大小都要交群众讨论、反对必要集中的极端民主化倾向和在实物分配、伤病员照顾上搞绝对平均主义等不良倾向进行了严肃批评,强调要“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克服农民和小资产阶级的自由散漫性”,指出“军队应实行一定限度的民主化”。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进一步指出:


  “军队党组织的民主应少于地方党组织的民主。无论在军队或在地方,党内民主都应是为着巩固纪律和增强战斗力,而不是削弱这种纪律和战斗力。”历史表明:能否按照“巩固纪律和增强战斗力”的基本原则,正确处理民主和集中、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是影响民主制度建设成效的重要因素。加强新形势下军队民主制度建设,必须着力提高官兵的民主素质,坚决反对和防止无组织、无纪律和极端民主化的倾向,使军队民主制度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


  (四)坚持与时俱进建立健全新的民主制度和机制,是加强新形势军队民主制度建设的根本保证。经过80多年的丰富发展,人民军队民主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民主制度体系。包括:军人代表大会制度,评议党员、干部制度,民主推荐入党、入团和考学对象制度,民主推荐士官制度,民主评议奖励、记功对象制度,民主参与决策、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连队军人委员会制度,民主生活形势分析制度,等等。军队民主建设逐步走上了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但是,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环境的变化,形势任务的发展,军队使命的拓展,都将对官兵的民主权利、民主诉求带来新的影响,从而对军队民主制度建设提出新的要求。这就迫切需要军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更新理念,开拓创新,不断建立健全发扬三大民主的新的制度机制,完善相互衔接、配套成龙的民主制度体系,推动军队民主制度建设跃上新台阶。


作者:袁文莉,王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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