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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民主集中制思想的来源探微

2015-10-30 10:0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2-0001-02

  民主集中制是我党根本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的根本的领导制度。邓小平曾在多次谈话中强调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仔细研读邓小平关于民主集中制的思想,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和进一步以党内民主引领人民民主,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向前发展。

  一、理论根源

  (一)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的相关学说的继承与发展

  1.马、恩并没有明确提出“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但对于如何实行“民主”和“集中”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为无产阶级政党后来提出“民主集中制”这一政党学说中的重要原则和制度奠定了基础。从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党组织原则和制度规定的相关著作中,我们不难发现,在《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国际工人协会的共同章程和组织条例》等著作中,民主集中制的思想已有了一定的体现。马、恩曾强调要“培养工人的独立自主精神”[1]559,“党的各级委员会应由民主选举产生”[2]251,“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3]26,“绝对保持党的纪律”[4]413。

  2.列宁结合俄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完善了马、恩的相关学说。列宁通过一系列的取证、分析、总结,于1906年3月,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提纲》一文中正式使用“民主的集中制”概念,并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四大”上将其写入了该党的党章。列宁曾表示,他主张的集中制是“民主制”的集中制,民主是对集中性质的说明和规定,即按多数人的意志决定的集中制。

  邓小平同志在长期的理论研究和革命、社会建设实践中,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说武装自己的头脑,汲取了其关于民主集中制思想的精华,更是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相关思想。

  (二)继承和丰富了毛泽东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相关思想

  1.关于民主与集中“辩证统一关系”的思想。毛泽东在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对民主与集中两者的关系进行了深刻的探讨。抗战初期,毛泽东在《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的,又是集中的,将民主和集中两个似乎相冲突的东西,在一定形式上统一起来”[5]383。1945年,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他又指出: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更加精辟透彻地论述了这个问题,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曾指出:“民主是对集中而言……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6]368

  邓小平坚持和发展了毛泽东的这一论述。在1962年的七千人大会上,他在阐述毛泽东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论述时说:“毛泽东同志把民主集中制提到很高的原则高度来讲,讲到要社会主义还是要资本主义、要无产阶级专政还是要资产阶级专政的问题。事实确实是这样,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而这个集中,总是要在民主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地正确地实现。”[7]304,后来他又说:“我们要发扬民主,但是同时需要集中。”[8]282由此可见,邓小平是从两者的辩证统一的角度来论述“民主”与“集中”的关系的。

  2.关于“集体领导原则”的思想。集体领导原则是我党民主集中制原则中一个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防止个人专断,克服官僚主义。

  关于集体领导,毛泽东在《关于健全党委制》一文中,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论述:一是要摆正书记与委员的关系。毛泽东曾把书记和委员的关系比作军队中班长与战士的关系,即在集体领导中,书记是班长。同时,他又着重提到“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这同班长和战士之间的关系是不一样的”[9]1340。二是健全党委的会议制度。毛泽东指出:“党委制是保证集体领导、防止个人包办的党的重要制度”[9]1340。三是要切实处理领导班子中集体领导与个人负责的关系。他指出:“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9]1341

  关于集体领导的思想,邓小平在毛泽东提出构想的基础上,进行了丰富和完善。更为可贵的是,将这一原则化为可操作的规范。主要体现为:(1)问题有重大和一般之分,应当明确哪些问题应由集体讨论,而哪些问题则应由个人具体负责。(2)重大的问题一定要由集体讨论决定,个人说了不算。(3)集体决定好了的事情,个人就要各司其职,依照相关规定执行好,决不能相互推诿。(4)要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做到权责分明。

  3.关于“党内自我监督”的思想。毛泽东曾多次在不同的场合提到,“党内监督是战胜腐败的有力武器”,“党要接受监督,党员要接受监督”,而党内监督又可以通过党纪、制度、机构、舆论等监督方式而实现。

  而邓小平同志在1956年中共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提出:“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使我们的同志沾染上官僚主义的习气,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无论是党内的监督还是党外的监督,其关键都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1957年4月,他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一文中指出:“我们党是执政的党……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7]270显而易见,邓小平关于党内监督思想与毛泽东的相关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此外,针对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邓小平提出了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思想,更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的学说,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深远的影响。   二、实践来源

  (一)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

  “实践出真知”。邓小平的民主集中制思想与其长期致力于中国革命和社会建设的伟大事业是紧密相连的。

  纵观中共党史,党成立初期的主要领导人,如“陈独秀、王明、张国焘等人都是搞家长制的。从遵义会议到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党内民主生活比较正常。”但,“民主集中制还没有成为严格的制度。”“从一九五八年批评反冒进、一九五九年‘反右倾’以来,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逐渐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类家长制现象,不断滋长。”[8]330

  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中,尤其在“文革”期间,林彪、“四人帮”等党内的“蛀虫”别有用心地制造个人崇拜,践踏党纪国法,使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破坏殆尽。鉴于此,邓小平指出:毛泽东“没有把过去良好的工作作风,比如说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很好地贯彻下去,没有制定也没有形成良好的制度……我们党的政治生活、国家的政治生活有些不正常了,家长制或家长作风发展起来了,颂扬个人的东西多了,整个政治生活不那么健康。”[8]345他还提道:“毛主席后期有些不健康的思想,就是说,有家长制这些封建主义性质的东西。”[8]347但是邓小平并没有因此而否定毛泽东,而是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毛泽东个人应负的责任予以说明。他同时还指出,“实行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没有形成良好的制度,这不仅是毛泽东同志本人的缺点,我们这些老一辈的革命家,包括我,也是有责任的。”[8]345

  在历经“文革”浩劫之后,邓小平深深地体会到建设社会主义要靠完备的法制和良好的制度运行机制,绝不能搞阶级斗争、搞政治运动。沿着毛泽东民主集中制思想的轨迹,吸取先人的经验,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流的大环境下,邓小平创立了富有时代特色、中国特色的民主集中制理论,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的民主集中制思想,使民主集中制思想成为新的历史时期指导党自身建设、领导改革开放和引领现代化建设的一面新旗帜。

  (二)20世纪末特定的国际国内背景

  纵观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的历程,如何从理论上弄清楚民主与集中的辩证关系,以更好地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这是一个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而又未完全解决的问题。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东欧剧变,苏联解体,西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蓬勃发展,加之中国共产党党内自身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出现了一定的问题……在这种复杂的而又特定的历史背景下,要求我们进一步完善关于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坚定了人们对社会主义民主集中制优越性的信念。为此,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等一系列谈话中,再一次重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把坚持、发展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作为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引领人民民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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