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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视域中的高校党内民主探析

2015-10-30 10:0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一、学生党员视域中高校党内民主的内容

  早在1938年召开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曾指出,中国共产党的全体党员要高度地发挥积极性才能取得革命胜利。“所谓发挥积极性,必须具体地表现在领导机关、干部和党员的创造能力,负责精神,工作的活跃,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缺点,以及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没有这些,所谓积极性就是空的。而这些积极性的发挥,有赖于党内生活的民主化。” 1978年,邓小平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表明:“我们要创造民主的条件,……在党内和人民内部的政治生活中,只能采取民主手段,不能采取压制、打击的手段。宪法和党章规定的公民权利、党员权利、党委委员的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21世纪初召开的中共十六大仍然强调发扬党内民主这一优良传统的重要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内民主是以保证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作为重点,能够反应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制度,并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广泛凝聚全党意愿和主张,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中共十八大报告再次明确提出:“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高校党内民主是我党在高等教育中的党内民主实践。学生党组织是高校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党组织的党内民主建设是高校党内民主建设不可或缺的部分。高校学生精力充沛,思维活跃,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是祖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要加强大学生党建工作就必须在高校学生党组织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促进高校出好人才。高校培养出一大批懂得党内民主的青年党员,能够为各行各业党组织的长期性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从高校实际出发,学生党组织的党内民主建设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保障学生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学生党员民主权利,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完善学生党员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推进学生党组织党务公开并加强民主监督等。

  二、学生党员视域中高校党内民主存在的问题

  一方面,学生党员党内民主意识淡漠。由于学生党员主要是作为被教育和被管理的对象,因此高校党组织更多强调学生党员服从党组织的单向教育,缺乏对学生党员主体地位的尊重,学生党员主体素质不能适应发展党内民主的时代要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组织的多样化以及人们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为各种思潮的产生提供了机会。一些学生党员的生活态度和行为选择迅速发生转变:有的学生入党动机不纯,例如认为入党可以增加在评优竞争中的砝码,甚至把入党当成日后找工作的敲门砖;有的学生党员对于落实自己的权利比较关心,但对于民主的内涵以及民主与集中、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理解不完整;有的学生党员怕行使民主权利会得罪人,不敢说真心话,导致多用套话甚至假话。这些不正确的观念严重影响了学生党员党性素质的整体水平。此外,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背景下,大学生总数急剧扩张,学生党员的数量增长加快,但高校对学生党员的教育途径单一、教育方式呆板,其对学生党支部建设、组织生活的指导力度不够,学生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缺失,使得学生党员缺乏党性意识的锤炼与党内民主的素养,造成学生党员党内民主意识淡漠。

  另一方面,学生党员党内民主权利保障不充分。这主要是指学生党员知情权保障没有落实,不能够及时有效行使参与权,选举权某种程度上流于形式,缺乏党内民主管理的监督权等。大学生党员作为知识分子群体,具有很强的认知能力,也有着较强的民主意识。但从实践上来看,学生党员由于开展党组织的工作,发展新党员的工作量占了很大比重,因而没有花费过多精力行使党内民主的权利。部分学生党员即使参与了党内民主生活,也是为了应付党组织的任务。目前,大学生党员的民主选举权利尚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如党章规定党内选举一般应由党员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但一些高校学生党组织名为民主选举,实际上学生党员干部和代表选拔以上级党组织提名的居多,学生党员和群众提名的少,从少数学生党员中选取代表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甚至由教师直接内定被选举人。学生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的缺失,主要是因为当前高校党组织党务公开机制不成熟。部分高校党组织对党务公开在思想认识上有顾虑,有的认为学校以教育为主,搞好校务公开就行了,党务公开是多余的;有的认为推行党务公开可能会泄漏党组织的秘密,搞不好还会影响学校稳定;有的虽然制定了党务公开目录,但却难以把学生党员关心的所有问题都容纳进去,存在着公开程度不高的问题。此外,高校党组织在推行党务公开的过程中,虽然建立了监督检查制度,但是难以真正落实到位。大学生党员的监督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予以保障,其在思想上有顾虑、不敢监督;党内民主监督渠道不通畅,监督结果不公开,导致学生党员失去监督信心、不想监督。

  三、学生党员视域中深化高校党内民主的途径

  首先,加强学生党员的党内民主素养。目前,高校学生党员队伍迅速扩大,党支部的建设也逐步规范化,但党支部书记大多由政治辅导员担任,专业教师则游离在学生党建工作之外,参与学生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学生党员的素质不能从整体上提高。高校党组织应充分动员思想政治教育类教师中的党员,共同致力于学生党支部的建设,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在支部建设中的积极性,这样就可以加强学生党支部的思想理论建设,提高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还要利用高校人文社会学科的思想优势,以教学、讲座、座谈等各种方式,围绕民主问题开展交流,提升学生党员对民主的理论认识。高校学生党组织推进党内民主,特别需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教育:努力使学生党员通过理性思考,站在党的事业发展的高度,以党员意识自觉推进党内民主;努力使学生党员掌握求真务实的科学方法,形成尊重差异的习惯,拥有以理服人的能力;努力使学生党员不仅懂得勇于承担党员义务,并且懂得正确行使党员权利。总之,要牢固树立学生党员的主体意识,突出学生党员的主体地位,结合学生党员的实际,通过搭建党内民主的平台,增强其党员意识和党内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大学生党员服务社会、为党的事业多做贡献的素质和能力。   其次,完善学生党员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在高校中,学生党员流动性大,正式党员的比例不高。如何在学生党员权利的授予、运行、监督等环节上发挥好学生党员的作用,是高校党内民主机制建设的重大课题。从全党层面讲,要坚持从严治党,加大党内反腐败力度,发挥党的优良作风与加强党性锻炼相结合,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的能力。从高校小环境讲,要加强党务工作者的队伍建设,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养。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需要探索有效的载体。就高校学生党组织建设的角度来说,推进党内民主可以从探索学生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途径和有效载体入手。如在发展学生党员时完善票决制;在学生党支部成立时落实选举制;在二级学院党组织换届选举时充分保障学生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在学生党支部重大事项决策时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在民主评议时采用学生党员自我教育以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在学校、二级学院重大事项决策中确保学生党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只要载体选择适当,大学生党员将从中接受严格的党内组织生活教育,感受浓厚的党内民主氛围。

  再次,丰富学生党员党组织民主生活。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员党性修养行之有效的制度。如果学生党组织生活内容单调、形式单一,且不贴近实际,就会让学生党员感觉枯燥无味。现在学生党员组织生活大部分是讨论新党员的发展工作,其理论学习和其他党性修养活动时间相对较少,因此有必要增加学生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方式和深度。高校党组织应充分发挥师资力量和学术方面的优势,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精心组织具有时代气息和学术含量的党支部活动,这样不但可以克服传统支部活动的单调性,还可以在学生党员中营造学术氛围,提高学生的积极主动性。现在的大学生对手机和计算机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对于高校管理者来说是一种契机。微信、博客等方式已经在高校党组织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例如,高校党务工作者可以通过开设微信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党务工作发表见解并征询学生党员的意见,该平台的利用能够及时听取学生党员的心声。又如,高校党组织可以找一些专家学者关于时事政治、党和国家政策等讲座的链接,放在学校党委网站上,供学生党员参考学习并发表自己的评论。总之,在大学生党组织民主生活过程中,要采取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教育形式,吸引学生党员投身到党组织民主生活的建设中来,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积极主动性,提高高校学生党组织民主生活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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