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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公共领域对我国民主政治的形塑

2015-10-30 10:0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传播与民主一直是传播学领域热议的话题,而讨论的焦点往往落在如何有效利用传播来实现民主,最有代表性的研究理论莫过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互联网等新媒体为人们提供了一个更新颖的空间与交流平台。网民在互联网上搭构起了“网上公共领域”,那这一新型的公共领域与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有何不同?它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又有哪些影响呢?

  一、“网上公共领域”对原始“公共领域”局限的弥补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指国家和社会之间的一个公共空间,市民们假定可以在这个空间自由言论,不受国家干涉。哈贝马斯研究的是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该理论的提出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政治理想:建立一个民主的、平等参与的、自由讨论的整合社会。他当时针对的研究对象主要是18世纪资产阶级社会中出现的俱乐部、咖啡馆、沙龙、杂志和报纸。他研究的方向主要是政治公共领域和文化公共领域,其中政治公共领域相当于是一个私人领域(市民社会)和公共权利领域(国家)之间的桥梁,人们通过这一平台可以自由讨论政治,参与政治活动,并对政府的活动进行监督;而国家政府也可以通过这一领域增大政府工作的透明度,通过这种互动式交流使得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更能趋于民主化。

  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存在着一个显著的缺陷,那就是过分注重资产阶级,而忽略了对平民的关注。资产阶级的公共领域体系由一个政治经济特权集团组成,集团成员相遇在小规模的报纸、沙龙和咖啡馆里,人员严格控制在资产阶级内部,降低了理论的普适性。互联网的出现弥补了这一空缺,网上公共领域达到理论上所设想的理想环境。由于互联网的丰富性和庞杂性,使得社会不同地方、不同身份的人们都有平等机会进入这一领域,并参与到政治活动当中。网上公共领域更有代表性同时,使民主政治也更为真实。

  另外,哈贝马斯理论的另一局限性在于他强调“以阅读为中介,以交流为核心的公共交往”。其公共领域理论基于一种人与人的讨论,亲眼目睹而且必须亲身进入,这是哈贝马斯理论分析的基础所在。而互联网的虚拟性和便捷性又在这方面占了优势,网上公共领域是一个真正自由的平台,人们可以足不出户达到互相交流的效果。

  最后,哈的公共领域的媒介就是报纸和各种社交场所,但是这种公共的舆论要经过相对较长时间才会传到国家政府那里,并且在传输的过程中信息的质量很有可能变更。而网络传媒中的公共舆论具有透明化和直接性。由于是以最直接的方式获得,避免因经过多层过滤而使信息失真。网络的快速信息传递同时也使公众的信息反馈速度大大加快。顺畅通达的电子访问打破了种种限制,为平等自由的交流铺平道路。

  二、网上公共领域对我国民主政治的形塑

  网上公共领域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网上公共领域不但给予我们重要的信息,而且为人们表达自己的观点提供了一个重要走廊。而这种观点和看法汇聚而形成的公共舆论,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是不能忽视的重要力量。

  (一)通过网络媒体自设议程

  首先从议程设置的角度看,网上公共领域大大削弱了政府和媒体联合控制议程设置的可能。在互联网成为大众媒体之前,传统媒体大多是“传―受”的单向传播,这就使政府很容易操纵媒体,通过控制议程设置从而控制社会舆论的进程。在这种环境下,人们的群体意识被弱化,大众舆论不能自由并正确的表达,更谈不上民主政治了。但是互联网以其交互性、多向性和开放性,成为了人们表达政治观点、参与政治活动的有利工具。网上公共领域使大众舆论分散开来,难以控制和统一,从而削弱了政府操控舆论的可能。在网上公共领域普通公民甚至也可以自设政治议程,就他们感兴趣的问题进行辩论和互动,在一定范围内引导社会舆论。

  如2010年发生的“钟如九”事件,当时自焚事件发生之始,宜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宜黄县一拆迁对象泼洒汽油不慎烧伤”的事实情况》,称事件并非自焚,而是不慎将自己点燃。目前伤者仍在救治,事件还在调查处理中。如果没有网上公共领域平台,可能政府就会通过这一单向的政治议程蒙蔽了公众的眼睛。但是在网上公共领域的良好环境下,受害者自设了政治议程――并非不慎烧伤,而是钟如奎一家因拆迁矛盾与拆迁人员发生冲突,其中三人自焚以示抗议。这个体的发生在网络公众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在公众舆论的压力下事实也终归浮出水面。

  (二)公民决策参与度和政治素养的提升

  网上公共领域的出现调动了广大公众对政策和立法的参与性,促进了公民的民主意识和权利观念,进一步塑造了我国的民主政治进程。人们在通过网络参加国家政策方针讨论的过程中,政治意识也得到了加强,从而能更好的发挥监督作用。

  2007年3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就业促进法草案,第一次广泛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截至4月25日24时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各界群众共提出意见11020件。这些意见大多是从网上搜集而来,并且有很多有开拓性意义。这些意见代表了广大公民的相应看法,具有涵盖性、指向性和代表性,包括了不同利益群体对于立法问题形成的公共性的意见,影响着民主立法的过程。

  每年的两会,在官方网站上都专门设有“网民议事厅”,网民可以自由发表议题或对已有的议题进行讨论。人民网、新华社网站以及其他地方政府官方网站都设有网民自由讨论的板块,并且近几年的网络直播问政也在不断成熟。网络公共领域提供的平台使公众能广泛的参与到政治商讨与制定中,如两会完全公开透明,公民在讨论相关议题的同时对政治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提高了政治敏感度,同时公民的民主意识也相应得到了提高。

  (三)网上公共领域形塑民主监督机制

  网上公共领域形成的公共舆论是一种重要的监督力量,重新形塑了我国的民主监督制度,加强了民主政治的运行。而由于网上公共领域所具有的特点,使其更便于作为一种监督力量而存在,因为它本身是一种重要的开放式交流平台,使得相应性的信息能够自由传播,迅速成为具有代表性的公共舆论。而这种公共舆论能够更加直接反映不同群体对于民主政治的相应局限性看法,从而要求对于相应的民主政治制度进行改观。

  华南虎事件就是网络监督政府民主的典范,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公布发现华南虎,照片一公布引起了网民们的一片哗然。大家纷纷开帖开博,质疑照片的真实性。11月16日,一网友称“华南虎”的原型实为自家墙上年画。在第一张年画贴到网上之后,网民们启用了“人肉搜索”,利用年画虎左下角“8301”的编号等信息,找到了年画生产商浙江义乌威斯特公司,最后还找到了早在2005年就已上传网络的年画虎。整个过程,大约只用了两个小时。

  所传照片和年画惊人的相似,陕西省人民政府迫于舆论的压力,不得不对此事进行调查。2008年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致歉信说,“在缺乏实体证据的情况下,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反映出我厅存在着工作作风漂浮、工作纪律涣散等问题。”最终传假照的周正龙也得到了法律的审判。整个事件充分体现了网络在民主参与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网络公共领域能有效的监督政府的工作,使民主政治实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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