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建设呼唤传统伦理道德
近年来,我国经济和社会论文联盟http://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应该构建什么样的社会资本以促进国家的发展,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从社会资本理论的起源、发展,归纳了不同学者对社会资本概念的阐释,并分析我国现阶段社会资本的新变化,提出建设和发展我国社会资本的方法及注意问题。
一、社会资本概念和社会资本理论的发展
1980年,皮埃尔·布迪厄在题为《社会资本随笔》的短文中,提出了“社会资本”这一概念。他认为:“社会资本就是实际和虚拟资源的总和,个人或者群体通过拥有或多或少制度化了的相互熟悉和认可关系的优势而逐渐增加这种资源”。从他的社会资本的概念可以看出社会资本有两个特征:第一,它是与群体成员身份资格和社会网络联系起来的资源:第二,它是基于相互认识和认可的基础上的。
1988年,社会学家詹姆斯科尔曼在题为《社会资本在人力资本创造中的作用》一文中,也提出了社会资本的定义。他认为,“社会资本和其他形式的资本一样,也是生产性的,能够使某些目的的实现成为可能。与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一样,社会资本也不是某些活动的完全替代物,而只是与某些活动联系在一起的”。
罗伯特帕特南在其成名作《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公民传统》中,将社会资本概念的应用扩大到民主治理中。他认为,社会资本主要是由与公民信任、互惠和合作有关系的一系列态度和价值观构成的,其关键是使人倾向于相互合作、信任、理解、同情的世界观所具有的特征;社会资本的主要特征体现在那些将朋友、家庭、社区、工作以及人物联系起来的人格网络。wWW.133229.CoM
二、我国现阶段社会资本的建设
1.我国现阶段社会资本的现状
我国社会资本的核心是家庭,大部分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血缘关系的延伸和扩展,社会资本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可继承性。中国社会资本的主要载体是家庭、单位、学校、家乡等,其中家庭、家乡所体现的血缘、地缘关系是中国人作为个人所拥有的最主要的社会资本。
中国人对于家庭的强烈认同感,表现为充分信任家族成员,绝对服从家族群体。个人为了家族及各个家庭成员的利益总是担负着一种说不明的义务。在各种小集团中这种义务就无限扩大了。像“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关系群之内,原则上每个人都要彼此相互照顾。
但是这样形成的社会资本相对封闭、延展半径很小,并且多为纵向,难以形成相互之间最大程度的认同和接纳,整合为整体性的社会资本。同时,不同集团之间往往有强烈的隔阂和生疏感,或者存在利益冲突。
同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资本、劳动力都需要自由流动,这就使得我国社会的各个集团,尤其是凭借地缘、血缘的社会关系脉络被冲淡了。如此大的人员流动性,身边的熟人少了,地方性的小集团也少了,家庭成员、宗族关系疏远了,维持稳定的传统社会资本减少,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生疏感大大增强。
2.建设社会资本的途径及注意问题
在我国,究竟是什么能使国民团结起来,一经感召便共同进退、齐心协力呢?只有中华传统道德。我国面积广大,地方上也有诸多差异,可是各地自古以来接受儒道文化的教化是相同的。提起“以和为贵”、“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都会在心中引起强烈的共识。传统道德是能使整个国民联系在一起的最有效的纽带。
建设道德文化就要一方面从传统文化中探寻我国社会资本的主要特点,另一方面在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的前提下,重新认识和改造传统的社会资本。为此要处理好以下几点:
首先,构建一个在维护社会和谐基础上的更为发达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公民意识、公民精神,倡导公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意识。一种关注国家、社会倾向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文化传统,在国家、社会发生危机时,社会成员可能表现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和“舍生取义、杀身成仁”等优良品质;但在社会稳定时,公民的权利落到实处,形成了权利意识,公民将会自然而然地尊重他人的权利,对他人的辛苦感同身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公民因而也不会做出无视、践踏他人权利的行为,这种“人同我心,心同此感”的情谊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序是很有益处的。另一方面,只有倚重社会公共意识,公民个人的自我意识、理性、能力才会团结起来,生发出群体力量进而推进社会发展进步。
其次,是在建设道德规范过程中,要规范政治权力的使用范围,严格限制权力对社会人际关系渗透。亲权力化是我国社会资本的特性,人们往往强调社会资本的人际关系层面,而人际关系隐含着使用权力来获取既得利益。因此,社会成员的亲权力性,会激励权力的支配人利用权力来建设自己的社会资本。同时,以权力为依托的社会资本与其他通过正常方式建立的社会资本相比,最大的缺陷是会随着权力的丧失而大幅消减,甚至完全消亡。由于这种特性,使得掌握这种社会资本的个人或组织有可能不顾后果的过度使用它。权力滥用容易导致个人或组织对待公民有失公平、公正,显然,反作用于公民,公民对于社会、政府的信任难免大打折扣。作为社会润滑剂的信任减少,社会资本建设就背离了它的根本目标。因此,权力运作过程中的规范与监督是很重要的。
再次,是认识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性。社会资本应该成为法治的弥补,要以社会的制度化为基础。中国古代社会强调“德主刑辅”,一直以道德作为社会主要的行为规范,不重视法治。而缺少制度化支持的道德是软弱的,必须转换成法治。“法”由国家制定并保证实施,凭借国家强制力介入到家庭、单位和各种场合中,赋予人们,无论是陌生人还是熟人,同样的“契约性”关系,构成一国之内发生普遍效力,并由全体公民统一遵守的行为规范。只有“法”能够保障个体之间的平等和独立,保障现代社会联系最基本的稳定,保障人们对促进社会发展的信心。因此,随着人们之间社会关系范围的扩大,以法律制度的形式来调节社会生活,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法律调节社会生活的功能也不是万能的,必须配合道德的力量,逐步地使社会成员积极地遵从各种社会的规范。
所以说,当今社会只有处理好道德建设与公民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国家公权力的使用、法治的关系,才可能在提高道德水平、建设社会资本方面取得丰硕的成果,在现代民主、文明、富强的国家之路上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