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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网络伦理道德的现状及改善途径

2016-11-27 11:47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当今社会,正逐步从工业化向信息化迈进,为适应这种变化,各发达国家都已相继建成了国家级的信息计算机网络,并相互连成覆盖全球的国家性学术计算机网络。这是一场跨越时空的新的信息网络革命,它对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带来的冲击将比历史上的任何一次技术革命更为巨大,它将改变我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工作和学习方式。


当然,这种变化也带来了许多诸如政治、法律、伦理道德和社会问题,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世界各界人士普遍重视的前沿性课题。基于网络的社会,作为一种虚拟社会,它是网络伦理道德的社会基础,与现实社会相比,虚拟社会有其自身的特点:全球性、开放性、自由性、虚拟性、非人性化等。与虚拟社会相适应,网络道德具有世界性、多元性、自主性、自律性等特性。经济学、社会学以及法学等学科的学者分别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对网络伦理道德问题进行研究。


一、网络伦理道德问题的表现形式


网络伦理道德是人们通过电子信息网络进行社会交往时而表现出来的道德关系。它主要探讨人与网络之间的关系,以及在网络社会(虚拟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电子信息网络实现的是人类信息交流方式的全球化和全面化,由于信息交流本身对人类存在的本质意义和网络对社会生活各方面的重要和影响,使得它成为从具有技术创新意义扩展到具有全面社会意义的新事物。信息的全球化既给人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性,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许多的伦理道德问题。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布或传播虚假信息,这既包括虚假承诺,也包括在网站上的以讹传讹。


2.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这包括营销企业在网站或电子刊物上未经允许便采用他人制作的网页背景图案,图片,外观设计,程序代码,转载其他媒体泡括书籍)上的信息资料等。


3.违背他人意愿强行发布商业信息。这类行为最典型的事例是发布垃圾邮件(SPAM)主要包括不请自来的商业邮件(UCE)和不请自来的群发邮件(UBE)滋扰邮件接收者。


4.不分对象地发布或传播受限制的信息。涉及暴利、色情、迷信和违反通常道德法则的信息,一旦被缺乏鉴别能力的未成年人阅读,会对他们的身心造成损害,也要避免未成年人涉足富有赌博性质的网络游戏。


5.为了商业目的无节制地占用免费或廉价的网络资源。互联网上有许多免费资源供公众利用,例如共享软件交流区,BBS讨论区,新闻组以及免费登录的搜索引擎等,但大部分营销企业却滥用这些免费资源。


6.滥用跟踪和信息记录技术。现在网站广泛采用的客户跟踪和信息记录技术(如C〇kie)吏访问者的隐私受到了威胁。


7.出卖、转让或泄漏网民个人资料,这些资料可能包括网民的通讯地址、电子信箱地址、电话号码等私人信息。


8.单方面随意或频繁变更承诺过的交易条件,利用用户的转移成本盘剥用户。例如,将原本免费提供给用户的电子信箱更改为收费信箱,更改信箱容量的大小,改变交货时间或者忽然让用户承担货物的运输费用等。


9.通过恶意编码违背他人意愿在他人的计算机上安装程序或篡改他人计算机上的设置,这包括有意或无意地向网民传播计算机病毒,也包括强行更改用户浏览器的起始页面浏览器图标栏上公司信息。


10.侵犯知识产权。这主要包括著作权和专利权。主要表现为3种形式:(1)网络主体对网络外社会中知识产权的侵犯;(2)网络主体对网络主体知识产权的侵犯;(3)土会对网络主体知识产权的侵犯。


11.网上恋情、网上交友在年轻网民中十分流行和时髦。可是在其网络交往中搀杂了很多欺骗和隐瞒事实的行为,在其心理上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伤害,甚至也给他们的学习和家庭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12.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和网络主体的难以确定性进行商业犯罪、商业欺诈,给许多网民带来了财产的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例如,有人在网络上利用计算机技术盗用他人的银行卡信息,盗取他人财物,进行网络犯罪。


二、网络伦理道德问题的形成根源


网络技术在给人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伦理伤害。但我们不能因此而逃避,不能因网络伦理道德问题的出现而远离和拒绝网络文化,而应该积极探究其产生的根源,以及有效的解决办法。网络伦理道德问题的形成根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网络自身特点弱化了传统伦理道德的约束力。互联网络上无中心、无限制、无最终的管理者,人们在网络空间中较之现实空间思想和行为享有更大的自由:自由地进出网络;自由地选择信息;自由地发布信息。于是道德的无政府主义在这里就找到了市场,此外,网络世界的虚拟性质也造成了传统伦理约束力的弱化。


2.网络空间的道德冲突容易使网民陷入道德相对主义。在互联网络这个全球信息高速公路上,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各个地区的交往频繁,在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价值观念和道德意识上发生了相互的交流、碰撞,由于地域性、民族性及意识形态的差异和对立,对同一伦理道德行为会有各种不同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评判和选择标准。


3.网络法律和道德建设的相对滞后使网络伦理道德问题的出现有了可乘之机。网络对于我国来说是一个新兴的东西,对于世界来说,也是时间不长。迄今为止,因特网上尚无全球统一的网络规范,有的只是一些地区性、行业性法规。在我国网络管理方面的法律,伦理道德,社会制约等方面法规的研究都存在滞后现象,这就使网民在网络空间上陷入到无法可依、无规范可循的茫然不知所措的状态。另一方面,现实社会中,转型时期所存在的一系列伦理道德的滑坡现象,甚至党政干部中的腐败堕落现象,使网路伦理道德问题的存在有了现实的根据。


4.网民自我宣泄和自我表现的心理要求促使了网络伦理道德问题的形成。现代社会是一个生活和工作节奏快速紧张的社会,现实社会的竞争和压力,使人们产生强烈的压抑感。长期处于这样一种紧张状态和压抑状态下的人们,需要寻找一个宣泄自我、释放自我的机会和空间,而网络空间正满足了他们的需求。


三、解决网络伦理道德问题的有效途径


遏制网络中不道德行为的方案有很多,可以从技术方面、法律方面、教育方面、网络管理和自律方面来建立有效的解决途径。


1.在技术方面。加强网络技术监控和网络场所的管理。尽快研制出低成本、易普及的网络技术监控系统,通过这种系统及时发现、制止和清除不规范、不道德的网络行为。同时还要加强对网络场所的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商业性服务的网络管理。可以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设置网络警察。对网络犯罪行为进行及时的监控和跟踪,尽可能对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进行制止,使破坏和损失降至最低。而对已成事实的网络犯罪行为主体进行追捕并追究其应负的法律责任。


(2)软件自身的安全。对于进行网络安全监控的软件,其自身的安全也是很重要的方面。提高网络监控软件的安全性能,是网络安全的基础,可以更加有效地发挥其监控职能。


(3)编制破解恶意程序的软件。对于已经造成破坏和损失的网络不道德行为,通过编制的破解软件对不道德行为进行终止,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对已造成的损失进行最大程度的恢复。


2.在法律方面。法律的出台往往滞后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法律出现真空,才会有了一系列的网络伦理道德问题。因此,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不道德行为,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是当务之急。网络法制建设要遵循网络立法原则:继承性原则;尊重性原则;前瞻性原则;接近性原则;有利性原则;兼顾型原则;国家性原则;国际性原则。主要的措施有:


(1)建立网络行为道德标准和法律规定,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


(2)且建网络管理组织,提高网络执法队伍的管理、执法水平。电子信息网络将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电子空间的有序性和道德水平将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文明程度。因此,组建精干的网络管理组织,提高网络执法队伍的管理、执法水平是非常必要的。


(3)加强国际合作。为维护网络安全,可建立国际性的反黑客组织,抵御和消灭电脑黑客行动。网际网络是国际性的网络,是“电子联合国”、“电子地球村”,管理好、用好它是各国共同的责任。


(4)继续加强网络法律的研究,完善网络行业法规制度。


3.在教育方面


(1)培养网民的网络道德自律意识,坚持遵守网络道德的基本原则,即无害原则、平等原则、尊重原则、公正原则、参与原则、允许原则、创新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自组织和他组织相统一的原则。


(2)必须引导网民对各种信息采取辩证的扬弃态度。虽说网络无国界、无民族、无阶级,但网民则是有国籍,有民族性,隶属于一定阶级和社会中的,因而他们的网络行为就不应该是中性的、可以任意妄为的。


(3)要强化网民的网络整体观念和群体意识。尽管网民在网络终端始终是一个人,但他在网上的行为却是一种社会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因此,他必须对自已在网上的言行负责。


4.在网络管理方面


(1)组建网络行业协会。由行业内最有影响力、最有号召力的企业带头组建网络行业协会,协会会员单位的义务和权利通过协会章程明确的加以规定,章程的义务条款中明确规定协会成员不允许出现不道德的网络行为,协会受理网络消费者投诉,一旦发现成员单位有违反规定的不道德的网络行为,则立即将其开除出会,这样该协会确立的行业行为规范就会在行业中树起一面旗峴,协会也会因此成为网络伦理中不道德行为斗争的堡垒。


(2)加强各个网站管理者的责任意识。各个网站的管理者有责任维护好其管辖网站的网络环境,对不道德的网络行为及时的发现并进行清理,以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向上。


5.在自律方面。网络伦理道德的自律主要从三方面着手:树立网民的道德意识;建立网络道德规章制度;严格实施道德规章制度。


在自律的同时加以有效的舆论监督和行业协会的管理则会更有效的整顿网络伦理道德问题。


在以上五种有效的解决途径中,自律是最为重要也是最有效的措施。首先,技术是短期内无法立刻实现的,受到时间和技术水平的限制;法律应用于具有虚拟性的网络环境中,也就使得网络的法律主体难以确定,对于触犯法律的网民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程度难以明确;教育只具有单方面的主动性,还存在一个网民是否愿意接受的问题。因此,通过网民的自律来维护网络环境是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解决途径,以达到自组织和他组织的统一。


网络伦理道德作为网络快速发展出现的重要问题,它的建设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我们相信,在我国精神文明建设方针的指导下,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定能把网络伦理道德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作者:徐文萍,王益锋(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 生导师,陕西西安71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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