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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新闻传播中的伦理道德观

2016-05-13 10:3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新闻传播与伦理道德


  (一)新闻传播的内涵


  新闻传播是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推动着人与社会的互动发展。作为个体,人通过新闻传播不断完成与他人、环境的交流,掌握社会语言和生存技能,了解人类世代积累的文明,从而演变为个人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角色。另一方面,新闻传播与社会的延续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任何个人、组织、团体都是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小组成部分,每个组成部分之间都按照特定的规则进行着思想、认识上的交流,实现了庞杂的社会系统中的新闻传播活动。正是这种新闻传播活动,使得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影响、共同进步,从而促进了社会的长远发展。同时,新闻传播也起到了协调组织之间以及组织与外部环境之间关系的重要作用。组织想要做出正确决策就需要充分了解外部环境信息,健康、有序的新闻传播能够给组织带来准确、高效的信息,但是当新闻传播活动变成了混乱而无序的,效果就会适得其反。


  (二)伦理道德的功能


  伦理道德是指依靠人们内心的信念、社会舆论等方式来维持的特定道德规范体系,包括个人和社会两方面的功能。对个人而言,能够提高自我修养、实现全面发展。对社会而言,道德调控是软调控,能够对社会群体起到批评监督作用,从而稳定社会秩序,是社会调控的特殊方式。


  二、新闻传播中的伦理道德


  (一)传播主体的伦理道德、新闻传播主体在信息采集、编辑和传播的过程中出现的新闻腐败、敲诈、歧视、侵权都属于失范行为。这些行为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第一,践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作为新闻工作者,无论是真善美还是假恶丑都应该如实报道,维护社会大众的知情权,提高社会媒体的公信力。第二,误导社会大众的正常生活。当新闻传播者不能确保新闻的真实性而随意传播信息时,社会大众的正常生活就得不到保障,甚至造成精神上的伤害和财产上的损失。第三,败坏社会风气,影响社会凝聚力。新闻传播主体在制造了大量假大空新闻后,不但没有履行其引导舆论、有效监督的职能,反而会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造成社会的信任危机。


  为了规范传播主体的伦理道德,应做到如下几点:第一,树立服务意识,尊重大众、保护其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新闻传播行业的发展的基石,能够提高其公信力,同时要提供能够满足大众需求的真实信息,勇于揭露、批评侵犯其权益的行为。第二,客观真实的报道。客观公正的报道要求新闻传播者要还原事情的真相,在传播过程中保持中立、不带任何偏见。第三,诚实正直善良,维护新闻传播工作的本质。诚信正直是任何行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法则,而新闻工作还要求传播主体充分考虑被报道者的感受,秉承善意,保护其隐私,避免其以后的生活受到不良影响。


  (二)传播媒介的伦理道德


  近年来,新闻传播媒介接二连三的失德事件深深的影响了其在大众心中的公信力,传播暴力、丧失人为关怀等行为不断上演。例如,三鹿奶粉于2008年被查出添加严重损害人体健康的三聚氰胺后,投放巨款与百度公司达成交易,在百度搜索中屏蔽一切相关信息,致使百度搜索中相关新闻只有十几条,而谷歌的报道却数以万篇。


  为了规范传播媒介的伦理道德,应做到如下几点:第一,要遵守社会伦理道德规范。新闻传播媒介是支撑起整个新闻活动的关键主体,要自觉维护社会正义、揭露假恶丑现象、保守国家机密,推动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第二,要为社会大众的利益服务。满足社会大众对新闻信息的需求,提供真实、客观、有价值的信息,是新闻传播媒体的安生立命的根本。第三,满足自身利益要求。新闻传播媒介是传播工具也是经济实体,只有满足了自身的利益才能更好的为大众服务,但是这并不代表能够歪曲新闻信息、制造空大假的新闻。


  (三)传播受众的伦理道德


  传播受众在对新闻信息的处理中,存在自身的需要和意志。受众的需要主要包括求真与求善两个方面,正当的需要能够提高人们的修养和文化水平。但也存在不正当的需要,会使人们产生消极的情绪,影响个人和社会的发展。受众的意志是一个选择和接受的过程,在如今鱼龙混杂的信息时代,受众需要有克服外界的干扰、辨别信息真伪的能力,选择并接受客观真实的新闻信息。


  为了规范传播受众的伦理道德,应做到如下几点:第一,受众对新闻信息的理解要符合伦理道德的要求。受众在解析新闻信息时,要怀有积极向上、健康正当的心态,正确理解新闻信息,这与受众的文化修养、道德观念是紧密相关的。第二,对新闻的解析要保持客观。受众是独立的个体,有自主选择权,且判断能力良莠不齐,所以他们往往根据自己的主观经验来解析新闻信息,这就要求受众不能任凭自身的经验歪曲、误读信息。第三,对受众进行伦理道德教育。对受众进行伦理道德教育有助于促进新闻传播健康发展,同时有助于实现新闻传播的目的,主要通过提高自身修养、组织社会教育来实现。


  结论


  新闻传播是一种有意识的社会行为,通过对信息的筛选,有目的性的传播观点、思想等意识形态,实现了信息的交流互动。作为重要的信息传播途径,新闻传播对社会有着不容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不仅要带给人们真实可靠的信息,还要注意信息传播中的伦理道德问题,这就需要新闻传播主体、媒介和受体的共同努力,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实现社会的发展、民族的强大、国家的和谐。


                                                              涂琳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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