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技伦理的基础问题
(一)科学技术的含义
科学是人们对于客观自然界的认识和说明,这种认识与说明是建立在实践活动之上的,是人类认识能力的外在表现和理性形式。而技术的本性是指人们在现实的生产劳动过程中所能获得的生产力水平的一种标志,是在科学活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各种工具和手段。科学作为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理性形式,技术则是科学知识向实践转化的各种方法和技能,是理论与实践的中介。
(二)科学技术的本质
科学技术具有属人性的一面,马克思曾经指出了科学技术其本质是人的力量的物化形式。德国哲学家卡普认为,技术是人的创造物,工具和武器是各种不同器官的投射。不错,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科学技术的发展才真正的体现出了人之所以为人的特征,才是人类区别于其他物种的关键之处。科学技术是人的创造物,是人体器官的延伸和强化,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物化形式,是人类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有力杠杆。爱因斯坦也揭示了科学技术与人的关系,认为科学技术追求知识和真理的过程,也是追求着人类自身的进步与发展的过程,科学技术不仅要力求还原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更重要的是依据发现的客观规律去实现人的需要的属人的存在,这也正是科学技术的本质所在。
(三)科学技术的作用
弗兰西斯?培根说:善的定义就是有利于人类。”“科学的真正的、合法的目标”就在于“把新的发现和新的力量惠赠给人类生活”。科学技术作为一种向着人类生存和发展方向演化的产物,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科学技术在将人类从繁重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中解放的同时也为人类创造了更多的物质生活,提高了社会的经济水平,减轻了人类的痛苦与灾难,这些无不体现着科学技术的善的作用。
二、科技伦理的分析视角和维度
(一)从科技与伦理的关系角度分析
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但是也随之而带来了一系列道德和伦理难题。科技与伦理二者是什么关系呢?事实上,科技与伦理是性质不同的。广西民族学院高剑平坚持认为,科学讲究实证,追求的是“真”,发现的是客观已经存在的规律,解决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我们求证的方式一般是科学实验,或者观察,或者论证。伦理是要阐明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要怎么样相处,它是规范性的,追求的是“善”。而科学之所以频频向伦理提出挑战,是因为科学总是在创新,而创新总会引起人类生活与交往手段的改变。这样,在时间层面上,科学技术面向未来,而伦理则面向过去,以此获得其稳定性,如此,技术上的“真”与伦理上的“善”出现了断裂。在空间层面上,科学技术以其开放性和前瞻性来获取利润支持;伦理则具有封闭性和保守性,以获取本体论意义上的家园感和安全感。要弥合科学技术与伦理之间的断裂模式,最佳的方式是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模式。从时间伦理的角度来定位科技伦理,抓住科技发展给伦理带来的机遇,充分利用高科技对伦理推陈出新的促进作用,建构实践伦理意义上的新科技伦理。
(二)科技伦理的价值维度
科学技术的伦理价值有两个方面:科学技术的伦理价值和科学技术应用中的伦理价值。科学技术的伦理价值指其本身所赋有的伦理道德意义,即科学活动的精神和规范是伦理内容的组成部分。而科学技术应用中的价值有正反两个方面,正的方面指的是其积极的一面,即表现为一是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和发展,给人类带来了物质的繁荣和生活的便利;二是提高了人类对自然和自我的认识水平,破除了对世界之外所谓神灵的迷信和崇拜,使人获得了在认识必然性基础的自由,直接表现为科学技术的进步改变了传统的伦理价值观念。科学技术的反的方面指的是科技的不当应用和任意的扩张,从而造成了人类的被动,影响了人类的生活与进步。
(三)科技伦理在其发展过程中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
第人道原则。人道主义是一种伦理价值观,世界观,
认为人本身是最高的价值,是一切事物的价值尺度,把人确立为价值原点。纵观近几十年科技的发展并没有实现其人道主义的初衷。当我们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的时候,我们并没有注意到对科技的过分信任和任意应用是人道的异化。因此,现在的科技发展必需从两个向度来努力:一是不断发掘科技的人道价值;二是实现科技的人道化回归,并使之发扬光大。
第二,生态原则。展望21世纪,由于科技的发展,能源大量的消耗,水资源、植被等被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急剧恶化,人类不禁开始反思。在肯定人类对自然的权力和利益的同时,要求人类对自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生态价值观反对不加区别地适用一切技术。生态价值观对技术有明确的价值选择,要求科学技术以生态价值观为核心,实施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科学技术作为整个生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其价值不仅体现在满足人类的需要,而且也在于增进整个系统的协调平衡。
第三,可持续发展原则。科学技术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革命力量,使人类从原始的农业文明走向现代工业文明,从现代工业文明走向未来的信息文明,科学技术对人类的物质文明的促进作用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过去发挥科学技术的功能时,人类也有失之偏颇的地方,那就是过于计较科学技术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作用,过于注重科学技术的经济价值,而忽视了其生态、伦理、审美等价值。因此,科学技术必需转变发展模式,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从而体现人道原则与生态原则的统实现对人类的系统、全面、整体的关怀。
三、目前学术界对科技伦理的争论焦点
(一)科技的人性化
科技人性化这一概念主要是针对科技异化提出的,它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复归科技的人性特征。科技是人超越其他动物的一种产物与象征,是人的一种高级活动的体现,它展示了人的力量。人类通过智慧的活动创造了大自然中原本不存在的事物,形成了不可思议的人工自然与工业文明。一切的科技活动都以人类为目的,主要是为了满足人类生产生活的需要,从古代到近代,科技的强大威力足以见之,人类发展科技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改善人的生存条件,因此从科技满足人类需要的属性看,科技是人性化的。
第二,限定科技的非人性的范围。科技不仅具有人性的特征,也包含非人性的属性。科技是以探求真理为直接任务,在追求真理的过程中,客观规律、法则等是独立于人的,不以人的目的和需要为准则,不能解决人生的意义和价值等重大的人生问题,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属于人的精神世界,它及其丰富而复杂,只能通过人类自己去感悟、体验和整个生命来诠释,从这一点来看科技具有非人性特征,也正是因为科技的这种客观性,才要从伦理的角度去限定科技的非人性的范围,以至于使科技更好的去适合人类生活。
第三,赋予科技以人性关怀。人性与非人性是科技固有的双重属性,可是,近代以来,科技的人性逐渐被人遗忘和丢失,而更多的张扬了其非人性的属性。工具理性的片面强化和扩张极大的增强了科技的威力,确立了人类对科技的至高崇尚的地位,也深深的改变着人与自然的面貌。同时,随着科技向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的渗透,科技的非人属性正在被扩张和推广,所以给予科技人性关怀十分必要。另一方面,外在地赋予科技以人性关怀,不仅可以激活科技固有的人性,还可以弥补科技的非人性特征在科技应用中带来的人性欠缺。
然而,怎样去赋予科技以人性关怀?这是否可行?科技作为一种社会建制已经成为人类生活的一个现实,它是社会机体的一个重要因素,其发展有其内在逻辑,但是,科技自身难以自我规定和调适其发展方向与目标,其发展会受到社会的影响,如社会的总体价值观念、社会的需求、政治、经济、文化等都会以各种形式对科技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和规范,这种状况在现代社会特别突出。社会对科技的强大支配力是科技异化的原因,同时也是我们实现科技的人性化的可利用的优势。从社会的角度真正地关心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将有利于科技的健康发展。
(二)科技伦理的责任困惑
科技伦理的责任问题的提出主要出于科技时代。责任是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权力作为对他人的影响力,在行使的过程中,必然会对他人的利益造成影响,权力行使必需对这种影响负责。科技的负面影响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想寻找责任,到底是谁的责任?是科学家的责任吗?这就是责任的困惑所在,长江大学的张黎夫对此进行了剖析,他认为科技行为主体的复杂性和多元化,使责任主体悬置。现代科技活动不仅是一种职业活动,往往还是一种集体活动,并且总是与实际应用相结合。其主体包括科技工作者,也包括企业、政府等,因此行为主体多元化,责任主体被悬置,形成了谁都有责任,却又谁都不负责任的可悲格局。其次,科技后果难以预测使科技伦理的责任受挫。科技伦理的责任事实上是一种前瞻性伦理,它不仅要求以行为为后果转向,而且还要求以它为基础,但科技后果的难预测性使这种基础不牢靠。科学发现越基础,它所包括的直接与间接后果的数量很可能越多,即使我们能偶尔地预测到了它在将来的好效果,但是我们不能担保在将来的未来它不会变成坏效果。因此,科技伦理的责任所展望的那种“积极指导”总是在不断地受挫折。最后,科技伦理的责任不但不相信良知,而且排斥法律,这使得它失去了可靠的责任主管和相应的制裁机制,从而难以发挥实际作用。因此,科技伦理很难负担起自己的责任。
(三)科学技术研究有无禁区
科学技术的禁区是相对于科学研究自由而言的。公民应该享有科学研究的自由,但是这里要讨论科学技术研究的禁区,首先应该将科学与技术分开。科学作为一种知识体系,科学不存在禁区问题;而当科学作为一种活动,科学必需受到某种形式的社会制约。科学研究的自由也只能局限在研究领域和研究对象的设定上。从长远来讲,研究对象、领域的设定是自由的,不应该有禁区,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不可以出于伦理需要在某一个时期对某一个对象、领域的研究进行适当的节制。当然,这可能需要科学家与政策制定者、民众进行充分交流后才能确定。
科学技术发展到今天给人类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飞跃,虽然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伦理问题和困惑,但在接下来的研究中,这些问题将会被慢慢的解决。
陈玉新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东广州51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