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作为我国北方海洋渔业大省,辽宁省委和省政府在科技规划、财政投人、金融支持、教育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政策来促进海洋农业科技创新,科技兴渔取得了显著成就。本文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赋值,构建出一个反映辽宁省海洋农业科技创新政策支撑效果的评估指标体系,采用层次分析法对海洋农业科技创新政策支撑体系进行实证分析,根据实证结果,分别从完善渔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旨在进一步提升辽宁省海洋农业的竞争力和海洋资源的开发能力,促进辽宁省海洋农业的快速、稳定发展。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指标体系的设置原则
科技创新政策支撑体系是一个有机结合的系统,因此评价其效果的指标体系也是由多层次、复杂的若干指标组合而成。为了使建立的指标体系能够全面、准确、多角度地衡量科技创新政策带来的效果,在指标体系的设置上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系统性原则。指标体系的建立应以能够衡量海洋农业科技创新政策支撑体系的实施效果为核心,从辽宁省海洋农业科技创新的战略发展目标出发,实现整体性与阶段性的统一,建立能够从不同层次、角度进行衡量的基本框架,同时,各个指标之间相互联系又独立区别,全方位地衡量政策效果。
(2)科学性原则。指标的选取要符合海洋农业科技创新的特点,并能反映海洋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科学确立每一部分指标的权重,最终确立的指标要有很好的可靠性、代表性和独立性,避免指标之间包含信息重叠。
(3)重点性原则。由于海洋农业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周期较长、效果广泛,对政策效果进行全面效果评估是非常困难的。因此,本文在研究过程中重点选取与科技创新相关性高的、能突出科技创新政策促进科技创新能力的数据进行衡量,突出重点并具有针对性。
(4)可行性原则。为保证最后衡量结果的准确性,要充分利用统计部门已公开的统计数据,注意指标数据的量化和可操作性,设计的部分预选指标有可能当前相关部门还没有进行统计,无法搜集资料进行衡量。因此,在最后评估阶段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指标删减,使总体的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公平,同时提高结果的可信度。
(二)指标选取
为了能够客观综合地评价辽宁海洋农业科技创新政策的实施效果,建立一套可行的评价指标体系,要以先进的评价理论为指导,以科学的设计方法为手段,依据指标的设立原则,在参考多个相关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不断进行比较、筛选、调整和整合。本体系最终选取的指标体系由科技基础和科技投人、科技产出和科技转化、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个子系统组成,分别从教育人才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中介机构政策等几个方面评价其对辽宁省海洋农业发展产生的促进作用,共选取了7个准则层的39个指标。具体如下:
1.科技基础和科技投入
(1)教育人才政策。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支柱,培养优秀的科技人才是实现海洋农业科技创新的重中之重。教育人才政策是指通过科研机构、学校等层面不断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并对其进行激励,从人力资源角度进行投人,主要从数量和质量两个角度进行划分。
(2)财政政策。财政政策是指政府通过对财政资源的分配,不断完善科研基础设施,加大对海洋农业科研的资金投入,减少企业科技创新风险的财政支持措施,主要从政府财政拨款、科技公共基础设施投入、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等方面进行衡量。
(3)金融政策。金融政策是指政府利用政策的引导功能,通过金融服务市场,开发适合海洋农业发展的金融工具,扩大融资渠道,从而促进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主要从企业资金投人、银行信贷资助、海洋渔业担保机构投人等方面进行衡且里。
(4)中介机构政策。中介机构政策主要指为促进海洋农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而提供一系列服务支持的政策,主要从水产推广机构、渔民技术培训、渔业公共信息服务等方面进行衡量。
2.科技产出和科技转化
(1)科研成果产出。科技创新最重要的目的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使之真正应用在渔业的生产过程中,提高辽宁省的海洋农业科技创新水平,增强竞争力。科研成果的产出主要从科研作品及专利方面进行衡量。
(2)农业服务收人。农业服务收入是指通过科技创新获得的经济性增长,包括技术性收人和生产经营性收入两个方面。
3.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海洋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和转化,对海洋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经济发展指标的变化反映了科技成果转化带来的实际或潜在的效益,主要包括人均GDP、人均居民纯收入及增减幅度、渔业产值占农业产值的比重等。
(三)指标体系的构成
通过进一步对上述制定指标的相关信息和数据进行统计,并参考行业专家的观点,经过多次调查和调整,根据辽宁省海洋农业科技创新政策实施的实际情况,选出最能反映政策支撑体系促进海洋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指标要素,删除一些不能较好反映海洋农业科技政策或者暂时无数据统计资料的评价指标,最终保留了其中的31个指标,从而确保选取的指标满足系统性、科学性、重点性和可行性的原则⑴2°。具体见表1。
二、海洋农业科技创新政策支撑的实证分析
(_)模型建立--基于层次分析法
运用层次分析法,根据建立的指标评估体系,结合辽宁省海洋农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撑体系现状,对目前影响科技创新的因素进行了归纳和整理,考虑数据收集的客观性及可行性,本文选取了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因素进行层次分析。
通过计算可以看出,各层次因素的层次总排序具有较好的一致性,符合用层次分析法建立的模型分析。按照各因素对辽宁海洋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进行权重排序,结果如表2所示。
(二)结果分析
从上述层次分析权重的排序可以看出,在31个影响因素中,人均居民纯收入、技术性收人、渔业产值等经济性指标能够更直观地反映出政策支撑体系对海洋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水平的影响作用,这也是从定量角度较为准确地衡量政策对科技发展的促进作用。具体而言,在科技基础和科技投人、科技产出和科技转化及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三个层面上,各因素侧重不同,相互支持相互影响,具体结果如下。
1.科技基础和科技投入
在基础投入方面,资金对科技创新能力的影响仍然占据主要地位,政府的财政投入和市场上的金融支持共占62%,这间接表明海洋农业科技创新具有高投人、高风险的特性,需要大量的资金作为后盾,除了政府的直接财政拨款,银行贷款和其他海洋农业机构也是主要的融资渠道。在科技创新过程中,人力资源也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海洋农业科研机构的数量和质量从基础层面上制约着科技创新能力的发展。此外,在海洋农业科技推广方面,渔业公共信息服务占到41%的比重,也从侧面说明海洋农业科技的发展更需要渔业信息的普及和推广,真正使研究成果能够应用于实际,服务于渔民的生产作业及企业的经营发展,需要建立一条产、学、研相结合的渠道。渔民的技术培训和水产推广机构的经费同样作为支撑力量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和转化,只有投人到实际生产中的技术才能够不断得到改进和发展。
2.科技产出和科技转化
在科技成果的产出方面,权重系数为0.1890的学术水平指标较能准确地评价基础研究类的成果转化,其中,获奖的科技成果数及科技成果转化率最能检验学术水平的效果,约占47%的比例,专利的申请与授权和发表的论文和著作分别占据第二(36%)和第三(17%)的比重。
科技成果转化的直接效果是为海洋农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经济增长。其中,由于科技的创新进步及技术成果的转让而带来的收人占总体评价体系0.0851的权重,位列所有评价指标的第二位,生产经营性收入占总体0.0365的权重,这也说明目前科技产出方面更加依赖于技术成果转让过程中所带来的经济效益。
3.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在科技成果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层面,从渔业产值和经济总产值、人均GDP和居民纯收入三个角度进行衡量评价。从层次分析的结果来看,人均居民纯收入(权重为0.0903)最能反映渔业科技进步带来的直接效果;其次,渔业产值(按照经济学理论,渔业产值包括捕捞和养殖水产品及水产苗种的总货币收入)紧随其后,占0.0774的权重,位列所有指标的第三位。渔业经济总产值和人均GDP分别占0.0645和0.0688的权重比例,从社会整体和个人层面对科技带来的经济效益进行了比较和衡量。总体来看,经济类指标最能准确、客观地反映渔业科技创新政策支撑体系的效果,也验证了科技进步的现实意义是能够促进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的进步。
三、提高辽宁海洋农业竞争力的路径
1.完善海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海洋农业发展需要依赖科技创新体系的大力支持,辽宁省应建立一个从科研、开发、推广到进入市场的科技创新支持体系,联合政府、渔业企业、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以及教育机构等,积极开展科研协作,建立产、学、研全方位合作网络,提高科技的创新能力以及企业自主创新和吸收、运用新技术和新成果的能力。通过社会各方集中对海洋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w,加快推进辽宁省海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从而提高辽宁省海洋农业的竞争力,促进整个产业的协调发展。
2.加强海洋农业推广队伍建设,带动产业协调发展
海洋农业科技创新的发展,科技推广力量是最强有力的保障。从辽宁省目前的情况来看,海洋农业推广人员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首先,要在全省的范围内营造重视渔业科技推广的氛围,建立与科研机构和高等学府的长期合作,保证人力资源在数量上的供给;其次,由于现有的科技推广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不高,无论是学历程度还是技术职称均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渔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有效转化,因此有必要对科技推广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从而建立一支业务素质高、结构稳定的推广队伍,加快海洋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
1.加强渔民技术培训,促进渔业科技水平提高
《中长期渔业科技发展规划(2006-2020年)》指出,目前我国存在“水产技术推广体系薄弱,渔民科技文化素质不高”的状况。当前,辽宁省拥有4万多传统渔民,他们在知识水平和年龄结构上存在较大差异。在今后的发展中要继续加大渔业科技入户的力度和范围,增加培训次数和人数。在省内设立重点科技示范区,充分利用省内科研院所在技术和人才方面的优势,鼓励技术推广人员定期下乡开展渔民培训等活动,着重解决渔民在渔业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对科技成果的实用性进行及时检验。此外,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技术推广,较为复杂且新颖的技术可以视频化的方式供渔民反复观看,操作性较强的技术最好能有技术人员的现场操作示范,使得渔民培训学到的技术能够真正应用到实际生产中。
2.发挥产学研创新联盟的有效机制,增强海洋农业实力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的兴起及技术创新的迅速发展,仅依靠某个大学、科研院所或者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已经难以实现。产学研创新联盟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实现创新目标的一种有效手段。辽宁海洋农业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存在合作目标短浅、合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当前应根据海洋农业特点,设计完善的联盟运行机制,以保障联盟内技术创新活动和技术共享,通过加强宏观调控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加强产学研创新联盟建设,以海洋水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海洋农业企业为主体推进产学研结合,优化配置社会资源,实现产学研各方的互惠共利。
5.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明确税收优惠标准结合上文分析结果可以看出,辽宁省渔民目前的税收支出相对偏高,为了更好地刺激企业对海洋农业科技创新的投人和重视,对现有的税收政策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很有必要。由于目前税收政策的针对性不强,资格认定门檻较高,一些支持性政策中小企业根本享受不到,或者虽能享受到但是受益较少。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要不断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认定标准,特别是对渔业科技创新有贡献的企业及对高新技术企业可以适当提供税收优惠,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和创新结果的认定。在龙头企业的带领下,鼓励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对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充分的税收优惠信息,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同时,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效率,简化不必要的审核环节和手续。
鹿丽,郑朝阳,王忠文,周洁明
(大连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辽宁大连11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