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中国文化创意产业新一轮的大发展大繁荣,必然与科技发展进步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新兴业态已经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不断地推动科技创新,让科技创新成果快速转化并应用于文化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将成为增加文化消费的新引擎。
一、科技创新丰富文化产品的内容形式,促进文化消费数字化
一个社会的主体文化的形成、发展、创新都有自身规律,其每一个环节往往需要成百上千年的历史激荡。但是在主体文化下,文化却可以有不同的内容题材,也可以有不同的呈现形式。人类文明的生产、传播、消费已经进入到了数字化时代。在这个时代里,数字化产品已经成为文化信息的重要载体。由于其传播、消费对资源的耗费低,随着传输技术和消费终端的完善,数字化产品已经走进了我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多的文化产品都以数字化的形式进行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同时,越来越多的文化信息还不能不用数字化产品作为载体。比如,数字化的虚拟圆明园”项目,由于使用的是计算机重构技术,其就只能采用数字产品的形式存在。
科技创新给文化所带来的主要影响在于呈现形式上。由电脑广泛使用所带来的网络技术、多媒体技术、软件技术、舞台技术等等,使得文化呈现形式曰新月异。科技的发展,让文化信息从原来最普通原始的文字或画像呈现形式,一跃扩展到了图像、视频、声音等形式。文化形式的多样化,必然带来视觉、声觉,甚至是感觉上的改观。而相应地,呈现这些文化形式的设备也在不断推陈出新,很多的设备与文化产品必须配套才能使用。比如,3D电视必须收看3D频道才有效果,立体音响必须收听高品质的音乐才有效果。所以,科技创新不仅创新了数字设备,而且还带来了文化产品消费市场的繁荣。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文化表现效果的需求也日益提高。90年代流行的黑白电视机、手提录音机早已被淘汰。现在人们追求的是,文化产品具有高清晰、立体声、3D效果等数字化的、缤纷多彩的呈现形式。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显示,2010年国内数字出版产业总体收入规模达到1051.79亿元,比2009年增长了31.97%。这就是科技带来的数字化表现效果,刺激了人们消费热情的结果。舞台技术所引起的呈现形式变化,最集中地体现了人们追求数字化表现效果的消费心理。如果从最早的宫廷表演算起,几千年来的舞台形式几乎从没改变过。但是,至新世纪以来,现代化的舞台无不配备旋转灯、烟幕机、大屏幕等先进设备,而后台的控制系统更是融入了高科技的元素。由于数字化技术应用于舞台中,透过大屏幕所展现出来的虚拟与现实、视觉与听觉让人们得到了全新的体验。
科技创新也可能给文化同时带来内容和形式上的变化。任何一种文化都必须用一定的形式来表现。只有内容而没有形式的文化,迟早会被历史所遗忘;而没有文化内容的形式,纯属哗众取宠。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往往是同时出现,同时变化的。科技创新在改变文化呈现形式的同时,也给文化带来了更新颖的内容。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通过影像合成、计算机图形等数字技术,就能够制作出虚拟化的特效场景来。正是因为有了这种技术,电影业才可以制作很多的特技效果。最近几年出现的玄幻小说,正是在这种技术背景下应运而生的。而这种题材内容的小说流行起来之后,又推动了电脑特技技术在影视制作中的创新。玄幻小说的出现,正是数字技术在文化呈现形式上的创新,带动了文化题材内容的创新。不仅仅是电影行业,网络的兴起也带来了网络文学的发展。网络文学依靠互联网展示平台和传播媒介,完全摆脱了过去传统文学作品一贯使用的文字表现形式,而是综合了声音、图像,甚至是视频等表现手段。
数字化与网络化互相借力,给我们的文化生活带来的影响是复杂和全方位的。它迅速地、悄悄地改变着我们原来的感知方式、情感方式、表达方式和审美方式。文化产品只有迎合了人们感知、情感、表达和审美的变化,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才能激起人们的消费热情。
二、科技创新提升文化产品的传播模式,促进文化消费日常化
文化是一种主动性消费,但并非刚性需求。只有依靠增加文化产品的有效供给,才能激发人们的消费热情。中国文化产业新一轮的大发展大繁荣必须与科技相结合,数字化文化产品将成为主流。所以,为数字化产品提供全新的传播模式,将成为增加文化消费的关键环节。
(一)科技创新加快网络传输速度
文化产品的数字化程度越高、技术手段综合性越强,其所占的体积往往也越大。比如,一部采用高清晰制作技术制成的数字电影,可以达到好几千兆的体积;而-份高分辨率的PSD设计文件也有上百兆。数字化的文化产品,必须通过网络传播到消费终端。如果网络传输的速度不够快,那么观看电影、在线设计、在线游戏、软件下载等文化消费肯定无人问津。因为,在低网速的情况下,一些必须实时连接的消费将会出现卡机或假死的现象。人们不仅不会在消费中获取乐趣,而且还会产生厌烦心理。文化消费并非刚性需求,如果消费的时间成本、用电成本、电信成本远远大于消费带来的收获,人们往往会寻找另外的替代品。
我国网速太慢已经成为制约文化消费市场的主要原因。根賦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国互联网平均连接速度为100.9KB/s,也就是0.81Mbps,还不及世界平均网速的一半。然而,我国的网民数量却居世界第一,每个网民所占用的带宽十分有限。提升网络速度已经成了势在必行的事情。网络速度的提高,是一个接入技术创新的问题。纵观互联网的成长历史,每一次网络传输速度的提高,无不与传输控制技术、传输介质、传输控制标准息息相关。从2011年上半年开始,上海、北京、广东等地陆续传来了免费升级带宽的消息。主要方法就是将传输介质从原来的铜绞线换成了容量更大的光纤。传输介质的变化,必然会引起接入技术的升级。另外随着我国网民数量的增加,主干网的容量也在急剧增长。突破网络吞吐量的瓶颈,掌握核心技术,不断提高网络传输速度,就成为了网络技术的创新方向。当然,网络速度的提高不仅仅是接入的问题,而且是一系列的硬件、软件和技术问题。相信,随着我国240Gbit/s光纤传输技术的实现,互联网将带来文化消费市场的春天。
(二)科技创新融合信息传播渠道
由于过去信号传输技术相对独立,广播电视网、电信网和互联网各自采用不同的传输介质和传输方式。
三网融合”指的就是,将这三种信息网融合为一个可以互通信息的整体。其关键的技术问题就是,要解决不同传输介质下的接入问题。
“三网融合”将会降低文化消费的成本。传统的文化产业中,将会产生出一些新的文化业态。而这些新的文化传媒公司将相继成立,电视用户、网络用户、手机用户也会更直接地与有线、无线服务平台互动。视频点播、在线支付、互动游戏、网络教育等全新文化消费将成为主流。一个最直接的例子就是,随着基子三网融合”IPTV技术的应用,电视将变成一个互动平台。今后,电视用户不再是被动地接受信息,也能够对电视节目进行自主消费。传统的电视台也可以提供更多的文化节目服务。比如,上海IPTV现在已经能够提供视频点播、时移、回看、轮播等多种互动功能,在内容上也集聚电影大片、热门电视剧、游戏娱乐、时尚生活、财经体育、人文地理等海量精彩视频节目。在实现三网融合”之后,电话线、电视线以及网线将能具备同样的功能,只需要一条线路就可以把所有的服务囊括其中。电视用户可以使用互联网资源,手机用户可以观看电视。网络信息服务成本、获取成本都将会降低,从而刺激消费者的消费欲望。
“三网融合”还将会带来文化消费群体扩容的机遇。随着数字技术的飞速发展,文字、数字、语言、图片、影视等信息的保存和交换都将通过互联网来完成。数字技术的全面采用将使电话、数据和图像等信息,以数字方式通过信息网络进行传输、交换和分配。有线无线宽带接入技术的发展和广泛运用,为用户通过一个网络获取多种服务提供了可能。在未来的网络传送平台上,三网的业务边界日渐模糊。而原来三网的消费人群将被内容样式丰富多彩、便捷的文化产品所吸引,进而引发新一轮的文化消费高潮。
三、科技创新提供文化产品的消费终端,促进文化消费分众化
由于地域、兴趣、阅历等方面的差异,不同的人对文化消费的需求是不一样的。青年人更注重娱乐性的文化消费,老年人更喜欢传统性的文化消费。面对不同人的不同需求,如何实现分众化的服务,就是一个大难题。要解决这个难题,必须借助科技创新带来的消费终端,以提高文化产品的分众化服务能力。
(一)科技创新提供便捷式的数字消费终端
科技的发展,让电子元件越来越轻巧便携。80年代,一部使用干电池的电子管录音机是时髦的东西。现在的Mp3、Mp4无论是在首质,还是在能耗上都要先进很多。科技所带来的高新数字化消费终端,由于其整合度高,娱乐性强,不断刺激着人们的消费热情,尤其满足青年人对电子产品要求时尚化的消费心理。
数字化的文化产品必须有合适的传播渠道,很难说消费终端功能的提高与网络通信传播能力的提升无关。现代化的消费终端往往需要通过通信网络获取数字文化产品。信息传播技术与消费终端往往是同时得到升级,电信服务与电子产品间的界限早已被打破。数字式的消费终端加上大量数字化的文化产品,让人们可以自主地进行选择和消费。
通过手机登陆拇指图书馆”,根据自己的喜欢选择阅读电子书,这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但是据报道,2011年中国移动单月手机阅读访问用户数已逾5000万户,中国移动单月收入屡超1亿元,出版机构和作者至少切走4000万元[3]。不仅仅是智能手机,PSP、CMMB、iTV等等数字终端也成为了文化消费的生力军。其所消费的也不仅仅是电子图书,而是包括电视、电影、音乐、图像等等在内的所有数字化产品。正是因为提供的文化消费种类增加了,文化消费的分众服务能力得到了提升。正是因为先进的消费终端带来了分众化的服务,才带来了数字文化产品的流行,也带来了如此广大的潜在消费市场。
(二)科技创新提供交互式的网络消费终端
依托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交互技术的发展为现代人的文化消费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选择。点播节目、远程学习、休闲小游戏等等越来越多地被开发出来,并快速地应用到文化产品之中。很多产品甚至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
通过互动式的消费终端,用户在其中也可以通过虚拟的方式,建立起一个娱乐休闲的互动场景,所以,很能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比如,前两年在互联网上十分流行的农场游戏,很多人为升级、购买道具等支付了费用。据报道,2009年某农场游戏每月的道具收入就高达5000万[4]。这些收益,是游戏软件带来的结果,自然属于文化消费的范畴。从用户和收入的角度来说,这款软件无疑是成功的。其成功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游戏中的用户不仅能够与服务器进行交互,还能够与其他用户进行互动。
交互式的消费终端不仅仅应用在娱乐休闲游戏中,也能够应用于工作和学习之中。比如,远程教学、电视点播等就是通过用户的自主选择来进行消费的。集成了多个电视频道的播放软件,可以满足不同职业、兴趣用户的需要。但是,这种服务的背后,必须利用科学技术。从将电视节目进行数字化处理,再经由网络快速传播,最后再到消费终端进行接受处理。在这个交互过程中,需要涉及请求、应答、连接、收费等等网络技术,也需要涉及大容量、高速度的硬件设备。没有科技的创新再创新,肯定是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的。
有很多科技创新已经应用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已经成了司空见惯的东西。但是,在十年前,这些丰富、快速、便捷的数字产品却是难以想象的。十年来,由于科技创新所带来的文化消费量激增,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所以,只有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主动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才能发掘出更多的文化消费人群,才能在既有消费人群中增加消费总量。
作者简介:黄韫宏,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