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镇化转型,要拓宽对城镇建设与发展规划研究范围,着力协同好乡镇地区城镇化建设与城市规划建设格局的融合问题,突出对乡镇地区活力的延续与保护,立足现行城镇规划体系,做好城镇规划与建设转型,从规划理念上、规划实践上实现多级化、综合性发展。
构建新型城镇化规划与建设体系,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要求,也是破解城乡社会转型矛盾的重要内容。自《城乡规划法》实施以来,对于城乡城市化建设工作,应该立足城镇化实际,明确城乡规划转型中的地位,科学推进乡镇规划建设工作的科学、有序发展。
一、城镇化建设与城乡协同发展
城镇化建设在我国的发展,过去主要以城市为中心,忽视城乡规划与建设差异性,导致环境、资源、利益冲突等一系列问题,不仅影响了社会城镇化进程的和谐发展,也对乡镇文化带来破坏。从社会学发展来看,城镇化并非是对城乡关系完全一体化,而是要尊重城乡差异性,促进城乡非均衡性空间与经济的协同发展。作为社会生态的重要部分,城与乡要兼顾协同发展上,来保护乡村的发展活力,要注重对城镇化生命力的保护。城镇化不同于城市化,城市与乡镇之间要保持两种社会形态的差异性和长期性。在城镇化早期阶段,对城乡差异性发展认识不足,过分考虑城市化进程,使得乡镇文化受到破坏。在城镇化趋于稳定的新阶段,针对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城镇建设与规划问题,要立足乡镇自身实际,重新认识其主体地位。乡镇地区是城镇化建设的基础,也是传承地域文化的重要载体。乡镇地区在历经多年的历史沉淀中,已经构成中华文明的重要源流。千百年传承而来的乡镇传统文化,在崇尚自然、推进人居和谐关系上最具地域文化特色,也是城镇化规划与建设中需要着重保护的历史财富和重要资源。
二、乡镇规划的特点及特殊性
乡镇规划在城镇规划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针对乡镇规划与城镇规划的界定,要从各地区乡镇规划建设实际来区别对待。乡镇规划具有自身特点,乡镇地区与城市地区在空间形态与结构上存在差异,乡镇空间相对分散、密度低,人与土地之间的联系较为紧密,乡镇在整个乡村文化及经济生活中作为重要的基本单元和综合体。乡镇地区在社会组织结构上具有相对稳定性,不同于城市流动性大,而具有较强的社会归属感。乡镇地区具有内生型生长机制特点,多以自我管理、自我修复来强调自组织模式。在乡镇地区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性,特别是乡镇地域传统文化差异性大,也是构成传统文化、地域文化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开展乡镇规划工作中,要围绕乡镇空间形态、资源结构来区别对待,突出乡镇规划的差异性。城镇化鼓励乡镇人口向城镇的流动,推进城镇在经济活动中的中心地位,突出集聚效应,而乡镇规划要从自身内生增长机制上,突出乡镇规划的自我特殊性。在乡镇规划内容上,不能过于考虑空间增长,而是要立足空间实际来关注乡镇空间与社会发展的协同问题,从乡镇规划文化内涵上实现长远规划。在乡镇规划方法上,要从乡镇自治主体上,尊重乡镇规划村民意愿,体现地方特色。在乡镇规划主体与管理机制建设上,要强调因地制宜,引导村民自治、改善乡镇生活、生产条件,转变乡镇规划理念。
三、乡镇规划向城镇规划的多级转变
乡镇规划体系建设要突出乡镇的自身特点,要强调对乡镇区域规划特殊性,尊重乡镇规划差异性,明确乡镇规划在城镇规划发展中的多级性地位。一要从规划体系上,结合乡镇规划内容,从政策性指导和乡镇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上加以引导,分阶段的推进乡镇规划工作的实施。如乡镇区域规划、乡集镇规划、乡域乡村规划、存在规划、村域规划等。
(一)构建差异化乡镇规划框架体系。
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针对乡镇规划建设要突出地域差异性,要根据不同地区人口、规模、文化特色,构建多级乡镇规划内容体系。如根据自然环境来规划,有平原地区、水网地区、山区等差异性;根据人口密度来优化;根据区域空间方位来规划,如近郊区、远郊区等;根据经济发展水平来规划,如贫困地区、发达地区等。在规划内容上,可以分为综合性乡镇规划,立足长远规划需求,引入政策指导,推进乡镇规划科学性,如构建历史文化区域保护,推进特定乡镇建设。
(二)构建双向发展的城乡规划转型体系。
城镇化作为现代城市社会发展的抽象描述,要从城镇化内涵深化上,构建城乡双向规划与发展体系。如对于乡镇地区在城镇化建设中的支撑地位和作用,要从“推”与“拉”模型构建上,发挥城市、乡镇之间的合力,推进城市助力乡镇发展,发挥乡镇对城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化解城乡发展矛盾。我国城镇化建设要借鉴西方规划理论,在适应城乡转型发展中,摒弃传统的单一的城镇建设规划格局,立足乡镇发展实际,尊重和拓宽乡镇规划在整个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特殊性、地域性,实现乡镇规划、城镇规划的互补与平衡。
作者:宋新叶 来源:人间 2016年2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