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引言
小城镇建设规划是综合的、全面的城镇建设方案,不仅涉及小城镇的用地,而且与小城镇的功能、经济、空间、形体和环境等有关,并侧重于长远性、指导性以及政策性。
城市设计以提高和改善空间环境质量为目标,满足居民心理和行为等方面的需求,追求舒适且有人情味的空间。在镇区建设规划阶段,城镇建设规划为城市设计提供指导和框架,城市设计为城镇建设规划创造空间和形象,使小城镇建设规划和城市设计统一于一个完整的规划过程中。小城镇建设规划是从整体上对小城镇的用地进行布局,因此,小城镇建设规划中的城市设计目的主要是关注小城镇整体方面的问题,从小城镇环境的整体性出发,使小城镇形成良好的整体空间特征。现仅从城镇整体物质形象的塑造、小城镇整体人文形象的塑造及小城镇整体结构关系的建构等方面来探讨小城镇建设规划中的城市设计问题,目的是有助于小城镇建设规划内容的进一步深化。
1小城镇整体物质形象空间的塑造
1.1小城镇的主要公共空间
传统的小城镇除街道空间外,往往缺乏良好的公共空间。小城镇建设规划中的城市设计要注重小城镇的重要公共建筑空间、街道空间、广场空间及河流绿地等公共性空间的营造。
1)城市设计要结合建筑的功能、用地的性质以及人流活动规律来形成不同功能和不同性质的小城镇公共活动空间,如居民公共活动空间、交通空间及自然风光地带等,从而满足小城镇居民多种活动方式的需要。居民的公共活动空间要结合主要的公建如活动中心和商业建筑等布置;交通空间要结合居民的出行方式、重要的交通场站和小城镇的布局特征进行布置;自然景观空间的塑造要结合河流、山体、林地等自然景观因素,同时考虑园林绿地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等对自然资源进行充分利用,建立小城镇良好的自然景观空间。
2)要丰富小城镇的空间层次,空间层次的丰富不仅要建立不同功能和性质的公共空间,而且要建立不同规模的相同性质的空间。如绿地的建设要分类别,按照服务不同地域范围来确定,按照镇区、片区来设定;如广场的建设要考虑不同功能组成,交通集散、休闲娱乐、集会、市政等不同内容。
1.2小城镇的实体
小城镇的实体是指城镇的各类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是小城镇整体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小城镇的实体,城市设计主要考虑公共建筑的组织,小城镇建设规划中城市设计主要重视小城镇公建的组织,目的是保护城镇景观,创造和谐与协调的城镇面貌,并控制建筑实体与空间的比例关系。城市设计首先要使公共建筑合理分布,形成小城镇的主要景观节点和次要景观节点,从而建立小城镇的实体景观系统;其次,要注重小城镇轮廓线的控制,城镇轮廓线组织的关键是合理控制建筑物高度、体量和体形等,使主要因素成为城镇轮廓线的主要控制,使次要因素处于从属地位,从而使城镇轮廓线具有一定的清晰性,丰富小城镇的总体空间。
2小城镇整体人文形象的塑造
21历史文化环境的表达
小城镇一般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历史遗产,在每一个特定地区,种族群体的文化传统及其演进对城镇空间的组织与发展产生影响,形成了城镇空间的文化特色。因此,城市设计要注重城镇历史文化形态的延续性。
城市设计:1)要充分尊重地方文化,强化地域文化特征,把历史文化因素融入到小城镇景观设计的总体构架之中,保护一切有价值的历史遗存如村落布局、居民生活方式和民俗民风等,使小城镇的人文特色得以延续,对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建筑,如文物古迹和文化遗产等要进行重点保护;2)要处理好特色保护和小城镇经济发展、城镇建设等的关系,使特色保护和各项用地布局、社会环境效益相结合;3)由于小城镇是一个动态发展的空间环境,历史文化特色的保护还要反映当代城镇生活,创造出既具有浓厚人情味,又具有时代感和个性特色的小城镇风格。
2.2意义性环境的表达
小城镇的意义性是由空间要素及实体要素所具有的内在文化涵义,主要是由历史传统、社会习俗、文化形态、思想观念及聚居方式等的影响所形成。小城镇的意义随着小城镇的发展和实践的推移而不断发生变化。小城镇的环境意义不仅能使环境具有强烈的可识别性、安全感和归属感等,而且和居民的生活融为一体,使得生活环境更加动人。因此,城市设计要加强环境的意义,在保护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充分注重社会习俗和思想观念等的影响,对小城镇形体和空间的造型、尺度及色彩等进行规定,从而使小城镇的整体环境具有一定的意义。
2.3社会环境的表达
小城镇的形成与发展是社会生活的需要和反映社会结构是空间结构形成与发展的重要的和深层次的因素。在小城镇物质形态背后潜藏着人与物、人与人的各种关系和社会网络。这种社会网络经过长期历史积累沉淀而成,能使人强烈地感受到它的无形组织,对于居民精神的依托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并给人们带来安全感、亲切感、邻里感、社会感、自我感和归属感。小城镇社会组织结构有血缘、地缘和宗教缘等,无视这种组织结构会使居民感到失落,不利于社会的安定。由于历史的积淀,小城镇的社会形态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是相对稳定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与环境之间的自然关系表现出相对稳定性。
这种社会形态不具有意识的组织就能形成,因此城市设计首先要保持原有社会网络,这样不但可以增加环境的舒适感,而且可以产生一种内聚作用,形成和谐的生活环境,成为社会安定的珍贵因素;其次要通过小城镇合理的用地布局赋予现代小城镇的社会组织以新的内容,适合居民当代的生活方式。
3小城镇的结构关系
结构是指事物内在要素的关系及其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形式。城镇结构是指城镇的形体和空间区位分布特征及其组合规律,是技术能力与功能要求在形体和空间上的具体表现。任何一个城镇经历了长时期的变迀,都将逐渐呈现出各自的结构形态和组织关系。镇区建设规划中的城市设计要注重小城镇公共空间和形体的关系,从而建立小城镇的整体结构关系。
一些小城镇结构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城镇基础设施、用地相容性、环境容量和建筑经济寿命等指标的影响,往往存在一种维持原有结构秩序化组成的趋向,使小城镇结构具有稳定性等特点。城市设计必须充分尊重小城镇原有的结构和原有城镇结构相协调,使小城镇的结构得到保护和延续。随着城镇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演变,城镇结构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如果城镇内部组织系统的变化滞后于发展变化,会导致城镇结构的衰退。
城市设计必须关注城镇的这种结构性衰退,使各组成要素和子系统按照新的方式重新排列组合,建立起一种新的动态平衡。小城镇结构的重整要延续和传承并发展原有的结构秩序,体现出小城镇整体结构的动态性。
作者简介:程俊虎(1974-),男,工程师,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西太原030001
齐君(196夕)男,高级工程师,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山西太原0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