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福建城镇化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但目前城镇化建设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亟需研究和探索开创城镇化建设新局面问题与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城镇化水平有了大幅提高。但目前在推进城镇化建设中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区域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制约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新形势下推进城镇化建设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作用,亟需研究和探索开创城镇化建设新局面的对策。
一、开创福建城镇化建设新局面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区域城镇化发展不平衡。福建区域间城镇化发展存在不平衡状况,根据《福建统计年鉴2013》数据分析,在福州、泉州、漳州24县市城镇化率排行中,共有8个县市城镇化率超过50%,其中泉州占了6个,泉州的石狮市、晋江市城镇化率已达到75.9%、61.5%,福州的永泰县、闽清县仅有36%、35%,区域间城镇化水平参差不齐,影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省城市数量偏少、规模偏小,城镇的整体实力比较薄弱,城镇空间的分布不均衡,4个人口100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都在沿海地区,分别是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莆田市。近年来,闽东南沿海地区已形成城镇密集区,2011年初建制镇达到346个,闽西、北内地山区的城镇密度较低,2011年初建制镇只有249个,东南沿海地区与西、北内地山区之间城镇化发展差距较大。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难度大。改革开放后,福建农村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996年全社会从业人员达到1594.36万人,其中第一产业786.86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49.36%,比1978年下降了25.75个百分点。但是,近几年在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扩散的影响下,福建经济发展也遇到许多不利因素,非农产业发展受到极大影响,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压力增大,制约了城镇化发展进程。加上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行政管理、财税金融等制度,固化着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开创福建城镇化建设新局面亟需采取的措施与对策
(一)推进城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福建各地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科学制定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的政策,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以身份证管理为核心的人口流动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动二元经济结构的转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不仅要解决好统一城乡户口问题,而且要逐步实现城乡居民社会福利和各种社会权利的统一,根本改变以户籍制度为基础衍生的各项政策,改革城乡不同的公共产品供给体制,推动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创新,解决妨碍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问题,为广大农民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逐步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动人口管理模式由户籍管理向实有人口管理转变。落实已通过住建部部际联席会议审查的《福建省城镇体系规划
(2010—2030)》,2020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400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278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69.5%左右,到2030年全省总人口控制在420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315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75%左右。在深化城乡二元经济体制改革中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户籍常住人口与非户籍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二)有序引导农村人口合理流动。福建各地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积极引导农村人口和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中心村集聚、山区人口向沿海地区有序转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社会管理机制创新,优化提升就业、治安、流动人口等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卫生、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设施等公共资源。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积极探索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在福建省城乡居民之间的融合衔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落实税费减免和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优惠措施。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形成城乡居民有序流动、安居乐业的制度环境。到2020年,城镇化水平和质量要稳步提升,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更加优化,城镇规模结构更加合理,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发展,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开创城镇化建设新局面。
作者:徐安勇 来源:企业导报 2016年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