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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的财政措施

2016-10-19 17:01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近年来,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山西省城镇化水平,强化财政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支持作用,本文从财税体制与产业结构、财政融资方式、财政支出结构、财政管理四个方面进行总结,提出了促进山西新型城镇建设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创新财税体制 调整产业结构

 

  ()完善地方税体系

 

  在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伴随着大量人口转移进城,教育、医疗等各方面都需要政府予以财政支持。此外,土地制度改革将带来土地收益重新分配,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因此,有必要通过财税体制改革来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1994年以来实行的分税制改革,导致了中央与地方财权与事权的不统一。未来,应当使得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相统一,从而增加地方政府收入。比如,可以将城市基础设施改善而得到的财产增值作为税收来源,同时事权也由地方政府承担,这样税收由地方财政收集和使用,有助于激励其自发改善公共基础设施。此外,还可以推进房产税、遗产税等财产税改革,为地方财政收入培育主体税种,满足城镇化建设的需求。

 

  ()产业结构调整

 

  山西省不少城市是从工矿区发展而来的,许多城市属于资源型城市。如何促进这些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发展,是城镇化进程中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具体来讲,一是采用先进科学技术改造传统采掘与加工行业,注入互联网+”的基因,搭建信息化平台,从而提高矿产加工能力,拓宽产业链条,逐步将城市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发展优势;二是要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业,不断扩大第三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例,优化城市的产业结构,增强城市的竞争力。

 

  二、财政资金融资体制

 

  ()创新融资机制

 

  中央城镇化会议明确提到,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这就为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提供了政策上的依据。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方面减轻了地方财政负担,另一方面为民间资本投资提供新的方式。地方政府可以通过投资部分资金,盘活存量民间资本,发展BOTBTO等多种融资方式。对于这些新的融资方法,政府应当简政放权,从政策和实践两方面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并给与引导、扶持与优惠,使得民间资本顺利进入公路建设、污水处理、大气处理、城市供气等公共设施领域,从而使政府和民间资本实现双赢。

 

  ()发展PPP模式

 

  PPP模式对于城镇化发展最大的优势是提高效率,对于与城镇化相关的公共事业项目,如果完全由政府自己投资然后运营,会导致很高的成本,且效率较为低下,而PPP模式运营起来可以以较高的效率向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PPP模式应用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也有助于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也能化解政府旧债。比如地铁项目的建设,如果引入私人股本,一部分政府资金就可以撤离出来,除了可以缓解一部分政府债务,还可以把这些资金用于与城镇化建设密切关联的民生、社保、基础设施等领域,从而进一步推动城镇化发展。

 

促进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的财政措施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发挥财政转移支付作用

 

  农民工市民化问题是城镇化进城中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手段补贴中低收入群体,例如建设保障性住房并分配给进城农民工或者贫困居民居住,这种方式可以加快促进非户籍城镇常住人口向市民化方向发展。对于非户籍常住人口规模较大、财政实力较为雄厚的城市,完全拥有足够的实力进行财政转移支付,从而加快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同时需要结合城市的资源环境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的承载能力,适当配合使用税收、价格等手段调控城市人口,积极推进相关配套制度的改革,促进城镇化发展进程。

 

  ()调整财政支出比重

 

  在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中要注重城乡统筹协调发展,首先要做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因此,比较理想的财政支出结构是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的合理配置有助于改善城镇化的水平,其一,财政投入应该较多比例倾向于教育、医疗、交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其二,财政支出要更多的投向农村,增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面积,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

 

  四、加强财政管理

 

  ()构建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

 

  城镇化发展需要财政资金的支持和引导,因此,从财政支出角度构建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绩效评价体系是实行城镇化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

 

  1.构建财政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指标体系。应当构建多因素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山西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选取与城镇化建设密切相关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领域构建指标体系。

 

  2.建立绩效评价分析模型。运用统计学、数理经济学等方法为从财政视角研究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科学的量化分析思路,为财政精细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绩效评价的反馈机制。及时反馈评价结果能够发挥绩效评价的指导作用,各有关部门可以对评价结果进行深入分析并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的调整对策,从而能够更好的服务于新型城镇化建设。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深入发展,现行社保体系不能适应城镇化发展的要求,应当从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障体系等多方面改革,以求更好地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求。

 

  1.要从国家层面进行顶层设计,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构建城乡医疗保障体系,适应城镇化进程导致的人口流通。这就需要逐步扩大城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推进城乡养老保险的并轨,并将目前尚未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居民纳入到城镇养老保险体系当中。

 

  2.增大财政资金对社保事业的投入力度,通过市场机制达到社保基金的保值与增值。具体来讲,其一,各级政府用于社保的支出比重应当逐年提高;其二,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保基金参与投资运营制度,使得部分社保基金可以在低风险水平下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和增值,为社会保障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作者简介:王跃龙(1988-),男,汉族,山西灵石人,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2013级财政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政理论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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