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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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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研究论文

道德心理学来源于西方心理学,具有高度的经验性和综合性,是一门古老而又崭新的交叉学科。道德心理学的理论研究主要体现在道德认知的研究、道德情感的研究和道德行为理论的研究三方面。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道德心理学理论浅述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道德心理学理论综述》

[摘要]道德心理学的理论研究主要体现在道德认知的研究、道德情感的研究和道德行为理论的研究三方面。皮亚杰的道德认知发展三阶段理论和柯尔伯格的三阶段六水平理论为道德认知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艾森伯格从亲社会的独特视角研究了道德认知的发展;道德情感理论受到了心理学家的广泛关注,良知理论和移情理论是该领域的重要理论:道德行为理论的研究主要探讨道德的心理机制和道德行为的形成。

[关键词]道德心理理论;道德认知发展;道德情感;道德行为

[作者简介]刘亚娟,苏州大学教育学院2006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应用心理学,江苏苏州,215123;吴荣先,苏州大学教育学院心理学系副教授,江苏省心理学会常务理事,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应用心理学,江苏苏州,215123

道德心理是指人类道德言行的心理状态、心--理结构和心理过程,凡是涉及道德问题的心理现象都属于道德心理的范畴。人类对道德心理的研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国外最早可追溯到休谟和达尔文,国内最早可追溯到荀子和孟子。但是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道德心理学还是一门新兴学科。从皮亚杰和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算起,只有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历史。道德心理学理论发展到今天有很多理论出现。道德由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三成分组成。本文从这三个方面对道德心理学理论进行论述,旨在为道德心理理论的发展提供一个更好的争论的平台。

一、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道德认知的发展是道德心理结构中最重要的一部分,而心理学家、道德学家们对这方面的研究也很多,而且形成了很多有体系的理论,其中成就最大的当推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和美国心理学家柯尔伯格。

(一)皮亚杰的三阶段道德发展理论

皮亚杰认为儿童的道德认识发展经历三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是前道德阶段(0~5岁)。此时儿童的思维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其行为直接受行为结果所支配;对道德的概念还很模糊。第二阶段是他律道德阶段(5—8岁)。此阶段儿童对道德有了一定的认识和看法,但也只是认为道德即规范和规则,遵守规范和规则便是符合道德的,反之就是违反道德的,只重视行为后果,而不考虑行为动机,因此他又称此阶段是道德现实主义;此时的道德就是服从权威。第三阶段是自律道德阶段(8岁以后)。他们开始认识到道德规范的相对性,体验到了规范之外的东西,如责任、公正、动机等,因此皮亚杰又称之为道德相对主义,此阶段与前两个阶段的本质区别就是儿童逐渐形成了“良心”,对道德的认知和判断已经升华到一个比较高的境界。

皮亚杰是第一个提出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的人,也是第一个应用实证的方法对道德认知发展进行系统研究的人,这是其最大的贡献。但由于皮亚杰对儿童道德观念的研究是从属于他对一般人类认识发展问题的研究的,因而他不可能对儿童道德教育所涉及的所有问题进行全面的探讨。

(二)柯尔伯格的道德发展三水平六阶段模型理论

柯尔伯格在1980年提出了他最新的、最全面的道德发展阶段模型。他认为,道德发展经历三水平六阶段:水平一:前习俗水平。处于这一水平的儿童,对规则中的是非善恶观念十分敏感,依据行为的实际后果来判断行为是否道德。这一水平分两个阶段。阶段一:惩罚与服从的道德定向阶段。本阶段的人是自我中心的,所谓对就是绝对服从权威而避免惩罚的,他不考虑他人的动机和利益,把自己的观点和权威观点混淆。阶段二:相对的快乐主义道德定向阶段。所谓对就是满足自己或他人的需要、利益,他能把自己的、权威的、和别人的利益及观点区别开来。水平二:习俗水平。处于这一水平的个体认为规则是正确的,有维护秩序的内在愿望,行为价值是以遵循规则的秩序为依据的。阶段三:好孩子的道德定向阶段。本阶段的人采纳的是一种与他人维持良好关系的观点。阶段四:遵从权威与维护社会秩序的道德定向阶段。此时人把社会观点与人际关系或动机相区别,依据自身在社会制度中的地位来确定人际关系。水平三:后习俗水平。此时个体认为道德决策不仅取决于原则、利益、动机,还必须为社会所赞同,社会是按公平和仁慈来运作的。阶段五:民主地承认法律的道德定向阶段。本阶段人采纳的是一种超越的社会观点,理性的个体意识到权利和价值优于社会依附和契约的观点。阶段六:普遍原则的道德定向阶段。这一阶段人真正懂得了道德本质,将用于社会治理的普遍伦理内化为一种道德的崇高境界。

柯尔伯格在皮亚杰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对道德的发展做了系统的研究,其理论源于皮亚杰但又发展并超越了皮亚杰,他整合了传统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这在道德心理学的研究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另外他还进行追踪研究,不仅有对美国本土被试的追踪研究,还有对土耳其、以色列等国家的跨文化的追踪研究,这使得他的研究更具普遍性。

(三)艾森伯格的亲社会道德发展理论

艾森伯格对道德心理的研究是从亲社会道德情景方面开始的,她认为“一个人必须在满足自己的愿望、需要和价值与满足他人的愿望、需要和价值之间作出选择”,也就是说个人利益和需要帮助的人利益之间存在着矛盾冲突。艾森伯格认为儿童亲社会道德发展可分为五个阶段:阶段一:自我关注的享乐主义推理;阶段二:需要取向的推理;阶段三:赞许和人际赞许的定型取向推理;阶段四:包含有两个小阶段,即自我投射的移情推理阶段和过度阶段;阶段五:深度内化推理。

艾森伯格开辟了道德研究的一个新的通道,即从亲社会道德方面做了理论研究,弥补了前人单一研究的不足,特别是弥补了柯尔伯格从道德禁令方面研究的不足。但是她的研究多是通过对儿童的口头报告分析得到的,可靠性值得置疑。另外她的研究因为是在亲社会的情景下进行的,所以难以在一般情景下推广。

二、道德情感理论

道德情感是个体对社会道德现象是否符合自身的道德知识经验而产生的情绪体验,是主体有意识的评价性的心理反应。道德情感的形成和发展,是一种复杂的心理活动过程。一般来说,可表述为:心理激动—分析评价一形成定势。

(一)孟子的道德情感理论

孟子认为,凡人皆有四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四心”是人之为人的基本规定:“人之有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这里的“心”首先含有情感之义。恻隐之心,一般表现为同情心,羞恶之心表现为一种羞耻感与憎恨之情,辞让之心表现为一种宽容大度之情,是非之心更多表现为对善恶的情感认同与拒斥。有鉴于此,朱熹认为,孟子“所谓四端者,皆情也”。“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在善恶分析中,不仅有

理性的分辨,而且有情感的认同:好善恶恶已不单纯是理性判断,更是一种情感上的接受或拒斥。正是德性所蕴含的情感之维,从一个方面构成了向善的内在动因,并为知转化为行提供了一个过渡平台。

孟子对最基本的人性方面的研究可以说是对道德情感的朦胧的描述,这些侧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是道德情感中最基本的四种。人只有形成了这些情感,才会去做道德的事情。

(二)王阳明的理论

王阳明主张“无心则无身”,强调道德主体的情感品格;主张“心外无善”,注重道德行为的情感驱动;主张“致极良知”,开发道德自律的情感机制,由此形成了他系统的道德情感理论。王阳明注重内心体验,强调精神生活优越于知识性活动;强调直觉,而不是分析;强调人的情感本质。

王阳明在宋明理学繁盛时期提出的道德情感理论,是理论界的一朵奇葩,改变了中国当时理性研究独占鳌头的局面。他的“心外无善”是道德发展的高级阶段,即道德已经内化到人心中,做事只需随“心”。此心是道德化了的,它有自己的原则。“致极良知”是指在个体心中已形成了良知,道德情感具有“悲天悯人”的特点,具有一种彻底的人道主义的情怀。

(三)霍夫曼的移情理论

霍夫曼的道德情感理论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就是移情。他认为,移情在道德情感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他提出了移情的四种水平,即普遍移情、自我中心的移情、对另外个体的移情和超越情景的移情。霍夫曼还解释了内疚在移情性苦恼中的作用,并将它与惩罚的焦虑和弗洛伊德的内疚做了区分。另外还试图确定移情和道德原则的关系,认为移情情感的唤起可以激活道德原则。 霍夫曼的研究解释了移情的产生和发展,阐释了内疚和移情情感的关系以及移情与道德原则的关系。他第一次对道德情感理论进行了详细而全面的研究,然而,他没有解释儿童如何学会在对他人的关心和自私自利动机之间平衡。

三、道德行为理论

道德行为是在个体对他人和社会利益的自觉认识基础上,自由选择后而表现出来的行为。也就是说,道德行为包含两个基本含义:一是面对利益时的道德冲突;二是面对冲突时的道德选择。

有道德冲突才有道德行为的选择问题,道德冲突的大小同所选择的道德行为价值是成正比的,道德冲突越大,所选择的善的行为价值就越高。

道德行为过程一般分为发动、进行和终结三个基本阶段。与此相适应,道德行为的心理机制可分为道德心理的激活、道德心理持续和道德心理平衡三个过程。在道德境遇的外在诱因和道德情感的内在驱动下,道德行为被激活,而道德行为是一个持续的活动,道德意志和道德信念在行为的持续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道德行为完成以后,道德冲突解除,道德动机得到了实现,此时道德心理重新平衡,道德行为终结。因此也可以说,道德行为是解决个体内心冲突、维持心理平衡的一种方式。

班杜拉的社会学习理论中强调了道德行为成分,他认为道德行为是习得的,儿童的道德行为是观察学习和模仿的结果。社会学习理论用大量的事实证明了儿童会模仿社会榜样的亲社会行为和攻击行为,但是这种只强调模仿学习的理论,使得道德行为好似失去了主体的能动性。而道德行为是由个体内心的道德信念和道德意识发动的。不过社会学习理论对道德行为的形成提出了一个具体的操作过程,这点是道德行为理论研究的一大突破。

道德行为是道德心理中最为复杂的一部分,它不仅和道德认知有关,还和道德情感有着密切的联系,道德认知是道德行为的前提,道德情感在一定程度上能激发道德行为。另外道德行为还和环境因素、个人目标等外界因素有关。目前中外对道德行为的理论研究还仅停留在一些零散的观点水平上,很少有系统的理论体系出现,这是道德心理理论研究的空缺。

综观中外对道德心理的研究,道德心理学理论的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还不完善,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探索,特别是对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的研究。另外我们不应该仅停留在研究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水平上,还应该进一步对这三个维度细分,应该对这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目前对三者关系的研究仅仅是一些简单的阐述,还没有一个系统的理论模型。道德心理是很复杂的,它不仅与个体有关,还和社会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对道德心理的研究还要与社会环境相联系。总之,道德心理学理论研究还不完善,有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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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学与中国传统哲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玄学在中国传统哲学的发展历史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它对于中国传统哲学(乃至整个传统文化)的某些基本性格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在沟通当时作为外来文化的佛教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方面,也起了重要的桥梁作用。在这篇文章中,我不可能全面来评论玄学的历史作用和地位,而只想就两个题目来谈一谈玄学在形成中国传统哲学的某些基本性格方面的贡献。一是玄学的"自然合理"论,一是玄学的"忘言得意"论。前者,确立了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理论形态;而后者,则构成了中国传统哲学中最主要的思维方式之一。玄学的"自然合理"论玄学的理论体系以儒道融合为其基本特征,这在学术界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关于玄学究竟是以儒为主?还是以道为主?是儒表道里,还是道表儒里?则有各种不同的分析和结论。因此,在学术界中有的称玄学为"新道家",有的则称玄学为"新儒家"。这两种称呼,各自都有充分的史料作为根据,因而都是有道理的,也都可以成立。但是,我认为,玄学就是玄学,不必再冠以"新儒家"或"新道家"等称号,以至造成人们对玄学的某种先入为主的偏面之见。大家知道,自然与名教的关系问题是玄学讨论的中心题目之一。而这两者(名教、自然)分别是道家和儒家理论上的主题,也是两家矛盾、争议的焦点所在。玄学在理论上的任务,就是如何使自然与名教最和谐地统一起来。在这方面,玄学家们作出了特殊的理论贡献。王弼所谓圣人体无,故言必及有,老庄未免于有,故恒致归于无,已表明了他将儒道有无之说熔于一炉的理论特色。玄学发展到了郭象,高唱"内圣外王"之道,论证所谓"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庄子•逍遥游注》),则更是将儒道两家的理论主题--名教与自然,融合到了无法再分你我的极高明地步。这一点正是玄学在理论上的最根本特色,因此在南北朝时期即已玄儒并称,玄道同言了。如果一定再要把玄学加以分析,将其定性为"新儒家"或"新道家",那末反而会使玄学本身十分鲜明的特色失去光辉。玄学融合儒道的理论,以自然与名教为中心,深入地讨论了有无、本末、性命、物理、圣王等问题。对于这些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论证,玄学家们有同有异,从而形成了玄学内部的不同派别。对此本文不准备作详细讨论。我只是想指出,不管这些玄学家们在具体问题上有多少异同,然而他们都表现出一个共同的理论特点,即采用"自然"而"合理"的理论形态来论证上述各种具体问题。王弼玄学的主题是"以无为本",这里所谓"无"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指"顺自然"(《老子》三十七章"道常无为"句注)。他认为,"万物以自然为性"(同上二十九章注),因此"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天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而人食狗。无为于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则莫不赡矣"(同上五章注)。同样,与此相关的另一个主题,即"圣人体无",则是要求"圣人达自然之性,畅万物之情","因而不为,顺而不施"(同上二十九章注)。"辅万物之自然而不为始"(二十七章注)。总之,"天地之中,荡然任自然"(五章注)。这是宇宙、人生的根本法则,只有任其自然,才合万物之本性。万物是有理的,万物之自然本性也就是它的理。换句话说,万物的本性也就是自然而合理的。所以他在指出"物无妄然,必由其理"(《周易略例•明彖》)的同时,反复强调这样一点,即他认为,一切事物均"自然已足,益之则忧。故续凫之足,何异截鹤之胫?"(二十章注)又说:"自然之质,各定其分。短者不为不足,长者不为有余,损益将何加焉?"(《周易•损卦•彖传注》)玄学的另一位主要代表郭象,不讲"以无为本",而以"独化自足"为其学说的主旨。但是,郭象在论证其"独化自足"的主旨时,所采用的理论形态则同样是"自然"而"合理"论。郭象是明确宣布"造物无物"(《庄子序》)的,其结论自然是"物皆自然,无使物然"(《齐物论注》)。如果说,王弼在论证万物的自然发生和存在时,强调一个统一的必然的根据的话,那末郭象在论述万物的自然发生和存在时,则强调"物之自造"(《庄子序》),即事物各自的独立自得,而否定一个统一的根据。从郭象反复申述"物之生也,莫不块然而自生"(《齐物论注》),"掘然自得"(《大宗师注》),"忽然而自尔"(《知北游注》)等等来看,似乎郭象否定了事物发生和存在的必然之理。其实不然,他同样十分强调各个事物自然所得之性,并非自己可以决定或更改的。如所谓"天性所受,各有本分,不可逃,亦不可加"(《养生主注》)。又如说:"大物必自生于大处,大处亦必自生此大物,理固自然。"(《逍遥游注》)这也就是说,事物虽自生自得,而这种自生自得也是有其自然而必然之理的。所以,郭象不仅承认事事物物都有其必然之理(如说"物物有理,事事有宜。"《齐物论注》),同时也认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虽是"自然相生"的,但又是"不可一日而相无"的(《大宗师注》),这是一种"必至之势"(《胠箧注》)的体现。这就如同"君臣上下,手足内外,乃天理自然,岂真人之所为哉!"(《齐物论注》)由此,他又说:"顾自然之理,行则影从,言则响随。"而归根结蒂也是由于"物无妄然,皆天地之会,至理所趣。"(《德充符注》)就这方面来说,郭象与王弼的观点是一致的。至此,我想玄学"自然合理"论的理论形态已十分清楚了。这种"自然合理"论的理论特征是,通过顺物自然之性(王弼说),或自足其自得之性(郭象说),来论证事物各自地位的合理性,以及物与物之间关系的合理性。玄学家王弼和郭象都肯定"物无妄然",认为事物都有其"所以然之理",即一种必然性。而这种"所以然之理"的根本特性,在玄学理论中也就是"自然而然"。王弼说:"自然,其瑞兆不可得而见也,其意趣不可得而睹也。"(《老子》十七章注)郭象说:"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庄子•逍遥游注》)就这一点来说:"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子》二十一章注)。但是,此所以然之理又不是全然不可知的。所以王弼又说:"识物之动,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也。"(《周易》乾文言注)这是说,所以然之理体现在事事物物的性用之中,通过观察事物之性用,则其所以然之理也就可以把握了。由于玄学家们还不能完全正确解释事物的所以然之理,同时也由于他们所处时代的限制,在他们的理论中存在着严重的命定论内容。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他们把命归于"自然合理"之自性,而没有把命归之于造物主的决定,这在理论思维上是有重要意义的。就此而言,玄学的"自然合理"论是一种具有理性思辨形式的理论形态。正是这种理论形态,在改变两汉的神学目的论的理论形态,以及开创宋明理学的理论形态,以至确立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性格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与西方传统哲学和文化相比较,中国传统哲学和文化中宗教的色彩相对地比较淡薄,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表现为一种非宗教的特征。它在内容上表现为注重人事、注重现世,因而伦理的和政治的成分十分突出。而在理论形态上,则表现为强调自然本性的合理(或合于天理),注重理性的自觉。过去,人们在分析中国哲学或文化这一非宗教传统的特征时,往往追溯到先秦儒家的传统上去。经常引用《论语》中孔子的话,诸如"子不语怪力乱神"(《述而》),"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先进》),"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雍也》),等等作为证明。我们不能否认,孔子上述言论对中国传统哲学非宗教特征的形成,确实有一定的影响的。但是我认为,对于中国哲学或文化非宗教化发展起关键作用的,是由魏晋玄学所建立起来的"自然合理"论。从儒家孔孟思想中,我们确实可以看到人格化的上帝(神)已基本消失。但也不可否认其中仍保留了非人格的意志之天,天命观念相当严重。汉代的今文经学家可以说是着重地发挥了儒家的天命观。他们吸收阴阳五行,以及象数纬候等学说,炮制了一套相当精致的天人感应理论,把儒家的天命观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西汉著名的今文经学家董仲舒,是其中最重要的代表。 董仲舒举出孔子说的"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论语•尧曰》)一语,并且明确地定义说:"命者,天之令也"(《汉书•董仲舒传》),"王者,必受命而后王。"(《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因而,他认为,王者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承天意以从事","承天意以顺命"(《汉书•董仲舒传》)。他还认为,"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基义》),即人类社会一切最基本的政治制度、道德规范,都源于天。他声言,"天虽不言,其欲赡足之意可见也。"(同上《诸侯》)推而广之,人的一切行为,特别是人君的行为,都会引起天的反响(感应),或呈瑞祥,或降灾异,从而显示天意、天命。总之,在董仲舒眼中,天是"百神之大君"(同上《郊祭》),天除了无人格形象外,其至高无上的绝对地位和意志,比之殷周时期的上帝,诚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时,从董仲舒起,还开始了一个神化圣人(圣王)的"造神"运动。董仲舒说:"唯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也"(同上《重政》),"圣人能系心于微而致之著也"(同上《二瑞》)。这就是说,只有圣人能沟通天与万物和百姓之间的关系。他特别推尊孔子,认为"仲尼之作春秋也,上探正天端,王公之位,万物民之所欲,下明得失,起贤才,以待后圣"(同上《俞序》),把孔子打扮成一个为万世立法的教主。这种动向到了纬书和《白虎通》中更有进一步的发展。圣人不仅在智慧上不同凡人,而且在外貌上也与众不同。《白虎通•圣人》篇中不仅鼓吹"非圣不能受命",圣人"与天地合德,日月合明,四时合序,鬼神合吉凶"等等,而且还特别强调"圣人皆有异表"。诸如"尧眉八彩","禹耳三漏","皋陶鸟喙","文王四乳","周公背偻","孔子反宇"等等。而在某些纬书中,这些圣人的形象就更是神奇古怪了。如《孝经纬》中描述的孔子容貌是:"海口"、"牛唇"、"虎掌"、"龟脊"、"辅喉"、"骈齿"等等。按照这种描述,孔子已完全超出了凡人的范围,而升入了神的行列。于是,又出现了孔子为黑帝之子的神话。此外,东汉光武帝建武初(公元24年)召令尹敏、薛汉等校定图谶,至中元元年(公元56年)"宣布图谶于天下"。从此,谶纬被统一起来,作为东汉王朝官定的辅助儒家经典的文献,使儒家经典也神学化了。由此可见,从董仲舒,经谶纬,至《白虎通》,两汉今文经学制造了至高神(天)、经书(谶纬)、教主(圣人、孔子)等,走的是一条企图把儒家变为宗教(儒教)的道路。两汉时期的古文经学派,缺乏理论,在思想上的影响是无法与今文经学派相匹敌的。两汉之际的杨雄、桓谭,东汉的王充等,特别是王充的《论衡》一书,着重发挥了道家自然无为的思想,从理论上有力地批驳了今文经学的神学目的论,是有着重要历史意义的。但是由于王充这本书在当时社会环境下,没有能够广泛流传,其影响也不足以遏止今文经学把儒学宗教化的趋向。 玄学趁西汉经学之弊而起,接过王充自然无为的理论,但是作了重要的改造。王充的自然无为论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建立在气为天地万物之本的基础之上的,二是主要从宇宙万物生成方面来论述的,三是针对神学目的论,而强调自然无为的偶然性。玄学主要不从气化方面论天地万物之生成,而是主张"归一于无"或"独化自足"。因此,玄学所说的自然无为,不是指某一实体的特性,而主要是指一种普遍的、客观的、抽象的必然性,或者说是决定一种事物得以生成、存在,以及与他种事物之间构成某种关系的所以然之理。就这一点说,玄学在理论上克服了王充自然无为论中过分注重偶然性的缺陷。这样,玄学既以自然无为论否定了两汉今文经学的神学目的论,又以"物无妄然,必由其理",肯定了事物存在的客观规定性和必然性。玄学把自然无为推演为一种客观存在的、抽象的必然之"理",对于东晋以后的名教理论,以至于宋明理学的以理为本的哲学体系的确立,是有重要影响的。如东晋袁宏作《三国名臣赞》,在夏侯太初赞中就说道:"君亲自然,匪由名教"(《晋书•袁宏传》)。又如《宋书》《傅隆传》载其《议黄初妻罪》文中有云:"原夫礼律之典,盖本之自然,求之情理,非从天堕,非从地出。"总之,大都强调礼律名教出自人的自然性情,是自然合理者。理学创始人之一的程颢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二程外书》卷十二)但是,我们从他们对天理的解说来看,理学的天理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玄学的启发。这样说,大概不能说过分或牵强。如程门高弟谢良佐曾说:"所谓天理者,自然底道理","学者只须明天理是自然的道理,移易不得。"(《上蔡语录》卷上)这里明确地强调了天理即是自然的道理,与玄学所讲的"自然"而"合理"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理学家确认万物皆有理,一物有一物之理,而这些理都是自然的、必然的。关于这方面的论述,可以说俯拾皆是。如程颢说:"万物皆有理,顺之则易,逆之则难。各循其理,何劳于己力哉?"(《二程遗书》卷十一)这与王弼、郭象之说,何其相似!程颐则更是把自然之理推广到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中去。如说:"气有淳漓,自然之理。"(同上卷十五),"动极则阳生,自然之理也","生生之谓易,理自然如此。"(同上卷十八)"道二,仁与不仁而已,自然之理如此。"(同上卷十五)"质必有文,自然之理。"(《程氏易传》卷二贲卦彖传注)"自古治必因乱,乱则升治,理自然也。"(同上蛊卦卦辞注)"夫满则不受,虚则来物,理自然也。"(同上卷三益卦六二爻辞注)同样,理学之集大成者朱熹,也十分强调理的自然而必然。如他说:"天者,理而已矣。大之字小,小之事大,皆理之当然也。自然合理,故曰乐天。"(《孟子•梁惠王下》注)"愚谓,事物之理,莫非自然。顺而循之,则为大智,若用小智而凿之以自私,则害于性而反为不智。"(《孟子•离娄下》注)。在宋明理学时代,哲学中有气本、理本、心本等不同的学派,他们在哲学的基本问题上存在着重大的差别,有的甚至于对立。因而对于理的地位、作用等看法也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在理具有自然而必然性这一点上,各派基本一致。这以至于到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和以后的戴震那里,也仍然是这样的。当然,关于理的理论,宋明理学比之于玄学要丰富得多,深刻得多。如果说在玄学那里还只是一株小苗,而到理学那里则已长成一棵参天大树了。但是,关于理的基本性格,即作为事物之所以然,既是必然的,又是自然的;理即顺物自然,顺物自然即是合理等等则在玄学那里就已基本确定了。这正是玄学在中国传统哲学(以至文化)中所具有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玄学的"忘言得意"论忘言而得意,是玄学在认识方法上提出的一个主要观点,它与当时的言意之辨有密切的关系。汤用彤先生在《魏晋玄学论稿》的《言意之辨》一文中说:"夫具体之迹象,可道者也;抽象之本体,无名绝言而以意会者也。迹象本体之分,由于言意之辨。依言意之辨,普遍推广,而使之为一般论理之准量,则实为玄学家所发现之新眼光,新方法。"并认为,"玄学统系之建立,有赖于言意之辨。"汤先生的这一番分析是很重要的。在当时的言意之辨中,关于言意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认为言尽意,其主要代表为欧阳建。他认为,言与意的关系"犹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与为二矣。苟其不二,则言无不尽矣。"(《言尽意论》)他还说:"诚以理得于心,非言不畅;物定于彼,非名不辨。"也就是说,言能尽意,离言不能得意。二、认为言不尽意,以荀粲、张韩、郭象等为代表。如荀粲认为:"盖理之微者,非物象之所举也。今称立象以尽意,此非通于意外者也;系辞焉以尽言。此非言乎系表者也。斯则象外之意,系表之言,固蕴而不出矣。"(《三国志•魏志》卷十《荀彧传》注引何劭《荀粲传》)张韩则更主张不用舌。他说:"卷舌翕气,安得畅理?余以留意于言,不如留意于不言。"(《全晋文》卷一?七,《不用舌论》)郭象则说:"意尽形教,岂知我之独化于玄冥之境哉!"(《徐无鬼注》)"不能忘言而存意则不足","故求之于言意之表面后至焉。"(《则阳注》)此派对言象持根本否定态度,因而强调"意会"和"冥合"。三、认为言以出意,得意在忘象,以王弼为代表。如他明确说:"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他还认为,"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所以,此派对于言象的作用并不完全否定,而是认为言象只是出意的工具,如果停留在言象上,就不可能得其意,因此必须忘言忘象,"乃得意者也"。(以上均见《周易略例•明象》)其主旨在于强调通过言象去得意。上述二、三两种观点由于均为重意轻言象,以强调得意为主,因此常被混为一谈,而不作分别。我们这里所说的玄学"忘言得意"的方法,也是综合这两者的意思而言的。关于忘言得意的方法在当时学术思想界中所起的作用,汤用彤先生在上述一文中,从五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论述。即:一、用于经籍之解释;二、契合于玄学之宗旨;三、会通儒道两家之学;四、于名士之立身行事亦有影响;五、对佛教翻译、解经亦有重要影响。对于这些本文不准备重复,以下只想就玄学阐发的"忘言得意"论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主要思维方式之一,对于中国传统哲学和文化的影响,补充一些意见。忘言得意的方法,主要是从探求对于事物现象之本源、根据的认识中提出来的。玄学作为一种玄远之学,诚如汤用彤先生所分析的那样,"论天道则不拘于构成质料,而进探本体存在。论人事则轻忽有形之迹。而专期神理之妙用。"这一点,可以以王弼之说为证。如他说:"夫欲定物之本者,则虽近必自远以证其始。夫欲明物之所由者,则虽显而必自幽以叙其本。"(《老子指略》)这里所谓的"本"、"始"也就是他所谓的无形无象、无称无名的道。郭象也同样强调,欲求圣人之道,不应停留在有形之"迹"上,而应当进而把握其"无迹"之"所以迹"。因此,忘言得意的实质,也就是要求人们不要停留在事物的迹象上,而要深入到事物的内部去把握其根本。就这方面说,玄学的"得意"之论,反映了人们对于宇宙、社会认识的深化的要求,"忘言"("借言")以"得意",即是取得这种深化认识的玄学方法。"得意"之论,在王弼那里还是肯定要通过言象去获得的,这从他的"故可寻象以观意"(《周易略例•明象》),以及本文上引他所说的"识物之动,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也"等论述中都可以得到证明。但是,到了郭象那里则不仅仅讲"寄言以出意"了(《山木》注),而是更多地强调通过"超言绝象"的"冥合"去"得意"。他说:"夫物有自然,理有至极,循而直往,则冥然自合。"(《齐物论》注)又说:"至理之极,但当冥之,则得其枢要也。"(《徐无鬼》注)郭象的自然冥合论是一种通过主体修养,使主客体合而为一的自证、意会的方法,它带有神秘主义的色彩。 后人所解理的玄学"忘言得意"论,常常是合王弼、郭象两者的方法而言的。无论是因言象而得意,还是超言象而会意(冥合),其中的关键都在于强调要充分发挥认识主体的能动作用。没有认识主体的能动作用是不可能得意的,而得意之深浅,又与认识主体的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就此而言,这种认识方法包含了由外而内,由内而外,得之于外,证之于内,内外合一,主客通明的过程。这也正是中国传统哲学思维方法中的一些最重要的特点。我认为,著名理学家朱熹在论述"即物穷理"时所说的那一番话,即"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大学注》)正是对于王弼、郭象"得意"论思维方法的继承和进一步的发展。玄学的"忘言得意"论不仅在中国传统哲学的认识方法上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中国传统文学、艺术的创作论和欣赏论也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得意"是中国传统文学艺术的最主要特点之一。在中国古典文艺理论中,认为文学艺术的创作,最重要的是"立意"。这里所谓的"意",从字面上说是泛指文艺作品的思想内容。而进一步具体地讲,这种思想内容往往又是指带有某种一定倾向的、一个历史时期的最根本的政治、伦理之道。三国时吴郡著名文学家陆机(261-303)在其《文赋》一文中就说道:"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常常担心自己的意思(认识)不能符合事物的实际情况,而所写的文章又不能完全表达出这些思想内容。这里的"意"虽然还是比较笼统地指一般的思想内容,但也可以看出,他是把表达"意"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的。在梁刘勰的名著《文心雕龙》《原道篇》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说法:"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这里所说的道,既有"观天文以极变"的自然之道的含义,也有"察人文以成化"的社会政治、伦理之道。这句话的意思是,"道"通过圣人而流传于文章中,圣人借助文章来阐发"道"。这里已经表露出了文是用以明道的意思。沿此而进,到了北宋的周敦颐那里,就十分明确地提出了这样的命题,即"文所以载道也"。(《通书•文辞》)"达意"、"明道"、"载道",都是从文学、艺术思想内容方面来说的,而从文章、诗歌(特别是在一些形象性的艺术作品中,如绘画、书法、戏曲等)的技巧表现上来讲,则即是人们常说的贵在"传神"(晋代著名画家顾恺之就明确提出绘画应当"以形写神")。上述各点构成了中国古典文学艺术创作论上的最主要的理论和特点,而这些理论的形成又是与玄学"得意"论的影响分不开的。比起对文学艺术创作论的影响来说,玄学"忘言得意"论对于中国传统文学艺术的欣赏论的影响,更为巨大。对于文学艺术,中国传统的欣赏习惯,最注重于得意于言外(形外),喜欢那些"意犹未尽"、"回味无穷"的文学艺术作品。因而对于那种只能就眼前呈现的形象来评论文学艺术的人,则认为根本不够一个真正欣赏者的资格。如北宋文学家苏轼(东坡)在一首论画诗中写道:"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赋诗必此诗,定非知诗人。"(《书鄢陵主簿所画折枝二首》之一,见中华书局1982年版《苏轼诗集》卷29)不仅如此,人们在观赏中所得到的"真意"(包括对文艺作品的观赏和对自然风光的观赏),也往往不是语言所能表达的,而是超出言语之外,而靠自我去心领神会。如东晋著名诗人陶渊明(365-427),在他那首脍炙人口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一诗中,其最后两句就说明了这样的观赏特点。诗曰:"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这是说,他当时在十分轻松自在("悠然")的心情中所领略到的"南山"风光:"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其中的"真意",是无法用语言表述清楚的,而只有忘却语言,去自我体会、回味。 中国传统的文艺欣赏中,最喜欢谈"诗情画意","韵味"("气韵"、"神韵"等)、"境界"等等,都不是停留在表面言象上所能领略到的,也不是语言、形象所能明白表达的,真所谓"只可意会,不能言传"。中国传统文化中这种不拘泥于言象,而注重于得意的欣赏论,给文学艺术欣赏者带来了极大的自由性。同一作品,同一自然风光,不同的欣赏者从不同的角度去观赏,用不同的心情去体会,结果对于作品所包含之意,以及各人所得之意,往往相去甚远。而且,即使是同一人欣赏同一作品或自然风光,在不同的环境和心情下,也往往前后有极大不同的体会和所得。借用一句中国的老话来讲,即所谓"诗无达诂"。在这里,欣赏者可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以至可以完全离开创作者的原意,而体会出另一种新意来。在玄学"忘言得意"论影响下形成的这些中国传统文学艺术创作论、欣赏论上的特点,构成了中国古典文学艺术中以表现主义为主的鲜明特点和传统。玄学的"忘言得意"论,无论在认识的思维方法上,还是在文学艺术的欣赏习惯上,都表现出一定的主观随意性。这从一方面来说,反映了中国传统哲学思维方式中缺乏精确性的弱点、缺点,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却又反映了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中的主观能动性和灵活性,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起到解放思想的作用。如玄学本身,即是借用这种思维方式,把人们的思想从两汉今文经学的荒诞和古文经学的繁琐中解放出来。从而开创了一种简约而深邃的义理之学。宋明理学正是继承着这一方法而发展起来的。 玄学对于中国传统哲学(以至整个文化)发展的深远影响,远不止本文以上所列两点,本文只是希望起一抛砖引玉的作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玄学: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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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明理学论文模板

宋明理学亦称“道学”。指宋明(包括元及清)时代,占主导地位的儒家哲学思想体系。宋、明儒家的哲学思想。汉儒治经重名物训诂,至宋儒则以阐释义理、兼谈性命为主,因有此称。北宋初胡瑗、孙复、石介,称为“理学三先生”。然理学实际创始人为周敦颐、邵雍、张载、二程兄弟,至南宋朱熹而集大成。建立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提出“理”先于天地而存在,将上的地位。其为学主张“即物而穷理”。与朱熹对立的为陆九渊的主观唯心主义,提出“宇宙便是吾心”的命题。明代,王守仁进一步发展陆九渊的学说,认为“心外无物”、“心外无理”,断言心之“灵明”为宇宙万物的根源。为学主“明体心”、“致良知”。此外,北宋张载提出的气一元论,与二程截然不同。明代王廷相以及清初的王夫之、颜元等,对程朱、陆王皆持反对态度。至戴震著《孟子字义疏征》,得出“理存于欲”,指出“后儒以理杀人”,则更给予了“理学以有力的批判。 宋明理学,理学一名始称于南宋,朱子曾说“理学最难”,陆九渊也说“惟本朝理学,远过汉唐”。明代,理学成为专指宋以来形成的学术体系的概念。 理学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理学就是指宋明以来形成的占主导地位的儒家哲学思想体系,包括:(1)在宋代占统治地位的以洛学为主干的道学,至南宋朱熹达顶峰的以“理”为最高范畴的思想体系,后来习惯用“理学”指称其思想体系。(2)在宋代产生而在明代中后期占主导地位的以“心”为最高范畴的思想体系。以陆九渊、王守仁为代表的“心学”。狭义理学则专指程朱学派。 代表人物:北宋: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邵雍。即北宋五子;南宋:朱熹、陆九渊;明代:王阳明。就主导思潮而言,理学代表人物可概括为“程朱陆王”。 主要派别:按现代学术界的通常做法,可以把宋明理学体系区分为四派:气学(张载为代表)、数学(邵雍为代表)、“理学”(程朱为代表)、心学(陆王为代表)。 宋明理学所讨论的问题随不同时期、不同流派而有所不同。理学与唐以前儒学尊《五经》一个重要不同之处,《四书》成为尊信的主要经典。价值体系和功夫体系都在《四书》。《六经》为粗米,《四书》为熟饭。理学的主要根据和讨论的问题都与《论语》、《孟子》、《大学》、《中庸》紧密相关。理学讨论的主要问题大体是:理气、心性、格物、致知、主敬、主静、涵养、知行、已发未发、道心人心、天理人欲、天命之

“本源—本体”论的建构——论隋唐重玄学对道家思想的承续与建设摘要:本文主要在佛道交涉的视域中论述了隋唐重玄学对其道本论的建构,并且指出:作为道家思想的第三期发展,在历经了原始道家的本源说到魏晋玄学的本体论的嬗变、并同时导入了与道家的道本论相反的佛教中观以后,隋唐重玄学以其区别于前期道家的“本源-本体”论坚守住了道家“崇本论”的基本立场,而这一立场,恰恰是与佛教中观缘起性空的反本质主义背道而驰的。 关键词: 道家思想 佛教中观 崇本论 反本质主义 “本源—本体”论 作为道家思想自先秦道家和魏晋玄学之后的第三期发展,昌隆于隋唐时期的重玄学无疑代表了这一时期道家哲学的主流。在目前学界的共识中,隋唐重玄学以其借鉴于佛教中观学“非有非无”的双遣双非而迥异于先秦道家和魏晋玄学,那么在此我们需要追问的是:经历了道家学说从先秦原始道家的本源说到魏晋玄学本体论的转变、并同时导入了与道家学说的“崇本论”截然相反的反本质主义的佛教中观以后,隋唐重玄学最后的理论形态对于道家思想的发展来说究竟是一种理论建构上的全面颠覆还是一种终究未能偏离原旨的因循沿袭?如果隋唐重玄学并未能偏离道家思想的基本立场,那么它又将以何种面目承续道家学说? 一 如所周知,道家学说自先秦原始道家至魏晋玄学,有一条基本的理论脉络贯穿始终,这就是崇本论。虽然先秦道家的“本源”与魏晋玄学的“本体”在内涵上已不尽相同,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道家学说自《道德经》以来,从未放弃过对万物之“本”的探寻和追问,而这正是道家思想的特出之处。那么,在借鉴了与之相反的反本质主义的佛教中观以后,隋唐重玄学是否就此放弃了道家思想这一“崇本”的基本立场呢?在回答这一问题以前,或许我们应该首先回溯到原始道家的道论,以此作为探究这个问题的开始。 道论是道家得以立足之本,道家的一切理论都奠基于其道论之上,原始道家道论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一再强调道的无可规制性。据此,《道德经》以“无”释道: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1]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缴,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2] 然而正如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所指出的,这个“无”并非与俗常的“有”决然对立的空无一物的“无”,而是超越于具象的“有”、“无”等二元对立之上的无可确定性: 在道家以及中国的佛教徒看来,绝对的原则,一切事物的起源、最后者、最高者乃是“无”,并可以说,他们否认世界的存在。而这本来不过是说,统一在这里是完全无规定性的,是自在之有,因此表现在“无”的方式里。这种“无”并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无或无物,而是被认做远离一切观念、一切现象,——也就是单纯的、自身同一的、无规定性的、抽象的同一。因此这种“无”同时也是肯定的,这就是我们所叫的本质。[3] 虽然原始道家的道(“无”)并非如黑格尔所说已成为一种抽象的“本质”,毋宁说,它只是“本源”,而这一对“道”的进一步本质化是由魏晋玄学完成的。但在《道德经》对于“道无”的一再强调中至少可以见出:“道”的这种无可感知和视听的“无状之状”、“无象之象”是其最为显著的特征。然而自《庄子》以降,《道德经》中的这个“无”却一再被误读为具象的、与俗常的“有”相对的空无。据此,在《庄子》中,对“无”提出了质疑,《庄子·知北游》中说:光耀问乎无有曰:“夫子有乎?其无有乎?”光耀不得问,而孰视其状貌,窅然空然,终日视之而不见,听之而不闻,搏之而不得也。光耀曰:“至矣,其孰能至此乎?予能有无矣,而不能无无也。及为无有矣,何从至此哉!” 在《庄子》看来,所谓“无”只是与“有”相对的俗常的“无”,并未达到无为之最高境界,因而更以“无无”进一步否定“无”。而对于“无”的这一缺憾,在魏晋玄学中同样亦被发掘了出来,在何劭的《晋书·王弼传》中记载了王弼对《道德经》之“无”的置疑:时裴征为吏部郎,弼未弱冠往造焉。征一见而异之,问弼曰:“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也。然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无已者何?”弼曰:“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不说也。老子是有者也,故恒言其所不足。” 据此,王弼将其最高本体称之为“至无”,而这一似乎更高于“无”的“至无”,其实不过仍是为了表达“道”的无可规制性而已。于是从《庄子》中的“无无”到王弼的“至无”,道家思想一直试图沿着遣执去滞的理论进路推展道的这种无可确定性,在这一条似乎是漫漫无尽的遣执去滞的道路上,隋唐重玄学由于导入了佛学中的双遣双非而走得似乎更为彻底。初唐的重玄大家成玄英在其《道德经》疏中说:有欲之人,惟滞于有;无欲之士,又滞于无,故说一玄,以遣双执,又恐学者滞于此玄,今说又玄,更祛后病。既而,非但不滞,亦不滞于不滞,此则遣之又遣,故曰玄之又玄。[4] 从初唐的成玄英李荣到唐末五代的杜光庭,无不将这种双遣双非的双重否定运用得出神入化、炉火纯青,在这些重玄学的著作中,诸如“非……非……”“不……不……”等的语义模式所处可见。隋唐重玄学正是在运用了这种看似圆通的双遣双非、不落两边而使得其“道”更为无所滞碍,因为在隋唐重玄学的双遣双非中,“道”不但超越了有无,更超越于诸如阴阳、刚柔、因果、本迹、本末等等一切的二元对立: 道性者即真实空、非空,不空亦不不空,非法非非法,非物非非物,非人非非人,非因非非因,非果非非果,非始非非始,非终非非终,非本非末,而为一切根本。[5] 道之为物,非阴非阳,非柔非刚,泛然无系,能应众象,可左可右,无所偏名,故庄子曰“夫道未始有封。”[6] 是知道德为正体,非果非因,非本非迹。[7] 按照隋唐重玄学的解读,魏晋玄学的崇有说当然是滞于有了,而王弼等的贵无说虽然是对于“有”的否定,但是却同样落入了“无”的局障之中,那么这个“无”同样也要被坚决地否弃。在此需要指出的是:与《庄子》的“无无”说是对《道德经》“道无”论的误解相类似,隋唐重玄学的“非有非无”对王弼的“至无”说亦作出了历史重演式的误解。正是基于这种误读,隋唐重玄学方才得以用“非有非无”进一步否弃王弼等的“至无”。然而隋唐重玄学在这条否定的理论进路上似乎走得还有些意犹未尽,因为他们以为这种中道仍然是一种执着,因而连这“非有非无”的中道亦要遣去,于是就是“玄之又玄”的重玄。毋庸讳言,在对“道”的无规定性的铺展中,隋唐重玄学运用了“非有非无”的双遣法,而这一方法正是源于佛教的中观学。如所周知,佛教的中观是奠基于缘起性空的教义之上的,亦即:中观学意义上的“非有非无”指向的是万物的空无自性。正如印顺法师所说:“中观者的二谛中道观:缘起即是性空,因为诸法空无自性,所以是缘起法,要由众缘而现前,……中观则说无自性与缘起相即相成,彼此有深切的关系……然这里要郑重指出的,性空即缘起本相,不应作形而上的实体看,也不应作原理而为诸法的依托看;这是形上形下或理事差别者的拟想,而非缘起性空的实相。”[8]由此,我们需要追问的是:在导入了佛教反本质主义的中观学以后,隋唐重玄学的“道体”是否就此化约在这“非有非无”的双遣双非之中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隋唐重玄学中,无论道是“非有非无”还是“非古非今”,甚至是“非非有非无”,“非非古非今”等,这种有鉴于中观学的双遣双非所要导出的却绝非是“道”的空无自性,恰恰相反,它要成立的乃是作为万物最高之本体的“道”的真实存在,而所谓“双遣”的表述,正如我们在前文中所指出的,仅仅是为了彰显“道”的无有规定性,“双遣”本身决不是自反性地指向自身的。正如成玄英在《道德经》疏中所说:至道微妙,体非五色,不可以眼识求……故夷然平等也,无色无声无形……明至道虽言无色,不遂绝无,若绝无者,遂同太虚,即成断见。今明不色而色,不声而声,不形而形,故云希夷微也,所谓三一者也。[9] 道虽然无色无声无形,然而却并非象太虚一样地“绝无”,只不过因为道的微妙玄通,无法以常人的耳目感觉罢了,所以决不可将道视为虚无,否则将堕入断见。不但如此,隋唐重玄学还一再肯定了道作为超然物外的最高本体的存在:重玄之道,本自无名,从本降迹,称谓斯起。[10] 恍惚中有象,恍惚中有物。非有非无之真,极玄极奥之道,剖一元而开三象,和二气而生万物。[11] 道之为物,非阴非阳,非柔非刚,泛然无系,能应众象,可左可右,无所偏名,故庄子曰“夫道未始有封。”[12] 在隋唐重玄学中,佛教的中观之道显然已经失却了般若空观的原意,它不过是作为最高实有本体之道的修饰语而被使用着,而这种旨在指向“道”之无可规定性的双遣双非反而更证明了“道本”的实存——这一运思结果显然是与佛教中观的反本质主义背道而驰的。由此我们似乎可以得出结论:在借用了佛教中观的双遣法之后,隋唐重玄学并未偏离自先秦道家和魏晋玄学以来道家思想“崇本论”的基本立场。当然,与前代的道家思想有所不同的是:由于隋唐重玄学借用了佛教中观的双遣法而使得其理论构架变得更为精巧和圆融无碍。二如前所述,隋唐重玄学对于佛教中观的导入并非一场极具颠覆性的范式革命,恰恰相反的是,由于隋唐重玄学对于“道本”的无有规定性的进一步推展更为确凿地证明了“道本”的实存,因而这种变革在道家思想的发展中依然延循了其“崇本论”的基本理路。那么接下来使我们感兴趣的是:隋唐重玄学的所谓“道本”究竟成立于何种意义之上?或者说,在历经了自先秦的“本源”到魏晋玄学的“本体”的嬗变后,隋唐重玄学将以何种面目承续和建设道家的“道本论”?首先,继魏晋玄学将《道德经》中的“道”由本源说抽象为本体说后,隋唐重玄学将魏晋玄学的这一抽象本体进一步推展。在这一推进的过程中,隋唐重玄学不但借鉴了佛教中观的双遣法将其“道”的无可规制性进一步推进(而这一点我们在前文中已详细论及),而且径直将“道”等同于“理”。成玄英可谓隋唐重玄学家中言“理”最为频繁的一位。在他的著作中,道即是理、是“无为之妙理”、“自然之正理”、“玄理”、“真理”等的表述随处可见:道者,虚通之妙理,众生之正性也。[13] 至理无塞,恣物往来,同行万物,故曰道也。[14] 真理既绝于言象,至教亦超于声说,理既常道不可道,教亦可名非常名。[15] 紧跟其后的李荣也基于道的抽象本质将其等同于“理”:(道是)“虚极之理体,不可以有无分其象,不可以上下极其真。”[16]而后代的唐玄宗、杜光庭则无不是沿着这一“道理”说的思路继续前进的: 夫至理精微,玄宗隐奥,虽假言以诠理,终理契而忘言,故了悟者得理而忘言辩说也。[17] 穷极万物深妙之理,究尽生灵所禀之性,物理既穷,生性又尽,以至于一也。[18] 从以上引文可以见出,隋唐重玄学的这个等同于“道”的“理”的一大要义在于其虚通无碍、超绝言相的无有规定性,正如孟安排《道教义枢·道德义》中所说:“道者,理也。……言理者,理实虚无。”[19]而正由于“理”的这种无有规定性,使得它能够遍在于万物之中。正如成玄英所说:“理不逃于物,教亦普遍无偏矣。”[20]在隋唐重玄学的“道理”说中,道与物决不可能仅仅象先秦原始道家那样如母子般血肉相连,因为“理”将不再作为万物的最高生化本源而是一种抽象普遍的存在。不但如此,由于其导入了佛教的本迹说,因而道物之间的关系比起魏晋玄学来说显然更为精致圆融。因为在所谓本迹说中,本既高于迹又不离于迹,本在迹中,迹中现本,本迹不二。运用本迹说阐发作为“理”的道本与万物之间的关系,显然是最合适不过的。成玄英可谓重玄家中援用本迹说最多的:有名,迹也。重玄之道,本自无名,从本降迹,称谓斯起。[21] 无物者,妙本也。夫应机降迹,即可见可闻,复本归根,即无名无相。[22] 在《庄子疏·序》中,他甚至将《庄子》的内外篇分判为本迹之别:“《内》则谈于理本,《外》则语其事迹。”[23]而本迹说自成玄英的一再使用,似乎成为隋唐重玄学描述道物关系的固定用法了。如李荣在《道德真经注》中也说:“顺理则契于妙本,顺俗则同尘降迹。”[24]而唐玄宗则说:“摄迹归本,谓之深妙,若住斯妙,其迹复存,与彼异名等无差别,故寄又玄以遣玄,欲令不滞于玄,本迹两忘,是名无住,无住则了出矣。”[25] 在隋唐重玄学的理论识度中,“迹”是显而易见的,而将“迹”与“本”对举的意义就在于:由可识可见的万物之“迹”中更见出妙本理体的微妙难识,则当然隋唐重玄学的道理说比起魏晋玄学的本体说来是更为精致圆融了。隋唐重玄学将道等同于理并非毫无意义的语言游戏,其意义首先在于:理作为道的无可规制性和普适遍在性从道作为生化之本的本源性中剥离出来并成为了万物的最高本体,不但表明隋唐重玄学的“道本论”区别于原始道家的“本源论”,更意味着其在延循魏晋玄学的本体论时的确发生了某种程度上的理论转换。因为这个作为万物的最高本体的理将不会再象重玄学家们所指摘的魏晋玄学那样陷落于“有”或“无”的拘禁之中,正如成玄英所说:“理归无滞,既不滞有,亦不滞无。”[26]它将取代任何“有”或“无”的偏执而成为万物之最高本体。尽管如此,我们仍需要一再强调的是:隋唐重玄学的“理”虽然似乎超越了所谓“有”“无”的禁制,但是它仍然是作为万物的最高本体而存在的,虽然隋唐重玄学一再宣称破滞去碍,然而这种似乎颇具革命性的口号却并没有带来对最高本体(道或理)的全面颠覆,亦即:那个自先秦《道德经》以来所一直被道家思想所延循的道本说即使是在借用了佛教中观的双遣双非以后,也仍然在隋唐重玄学的理论建构中贯穿始终。隋唐重玄学将道等同于理的另一种意义在于:如果说隋唐重玄学以前的道教一直将修命作为成仙了道的唯一途径,那么在隋唐重玄学将“理”导入了其道本论以后,所谓的智慧解脱也随之成为了道教修仙论的重要内容。因为既然道就是理,那么修道不单只是命功那样简单,由悟理而契道必将也成为道教修道论的不可或缺的一种途径。如前所述,隋唐重玄学的“理”是沿着魏晋玄学的本质主义而向前推进的。与魏晋玄学将“道” 抽象本质化相区别的是,在先秦道家的《道德经》中,万物之“母”的最高本源——“道”是一种流动的、极富生命力的活象,这个作为万物生化之本源的“道”与万物有着母子般的血肉联系。而自魏晋玄学将道抽象本体化以来,这个作为万物之本的道却似乎在这种纯粹概念的形上标举中流于偏枯和空疏。那么,沿着魏晋玄学本质主义向前发展的隋唐重玄学是否也因其“玄之又玄”的遣滞去执而将其道论最终抽象为一个毫无生气的、干瘪空疏的理体呢?值得庆幸的是,由于道气论的引进,隋唐重玄学留给我们的是一个正好相反的回答。在《道德经》中早有“专气致柔”的表述,但是老子对此并未进一步发挥。而相比之下,《庄子》倒是对气要有兴趣得多。在《庄子》中,“气”不但是一般具象的物质,而且还有阴阳之别,如在《秋水》中他说:“自以此形于天地而受气于阴阳。”在《天运》中他说:“阴阳者,气之大也。”“受去气而养乎阴阳。”不但如此,《庄子》更有将气视为万物之本源的倾向:万物一也,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故曰,通天下一气耳,故圣人贵一。[27] 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28] 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29] 在《庄子》看来,万物包括人都是气之所化,人之生则气聚,人之死则气散。他甚至认为“通天下一气耳。”在《大宗师》中庄子称:“伏戏得之(道)以袭气母”,以气为母,则其中的本源意味不言自明。关于气与道的关系在《庄子》中尚未被揭橥出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而将气等同于道,却是自隋唐重玄学肇始的。如前所述,成玄英是隋唐重玄学家中对“道理”说推举最力的,但是即便是成玄英的道本论也未曾否弃过道气说。在注《老子》“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中他说:“专,精专也。炁,道也。致,得也。柔,和也。只为专精道,致得柔和之理,如婴儿之无欲。”[30]在这里,成玄英明确指出道即是炁;而在疏《老子》“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时他说: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物,中有物即是神,神妙物为名也,虽复非无非有,而有而无,故是妙也。中有象即是炁,虽复非象,非色而为色为象;故是炁也,言道种种变见(现),故不物而物,不象而象也。[31] 虽然成玄英的“道”非有非无,非象非色,但是道却决非一个空疏之“理”所能全部囊括,因为这个即使是被成玄英名之为“妙理”、“玄理”、“理境”的“道”中还是蕴含着万物之生化本源的炁的。唐玄宗在《御注道德经》中,更是径直将道气并称为万物之生化本源:“人既知身是道炁之子,从冲炁而生也,当守道清净,不染妄尘,爱炁养神,使不离散。”[32]其后的杜光庭则干脆说:“道者,虚无之炁也,混浊之宗,乾坤之祖,能有能无, 包罗天地。道本无形,莫之能名。无形之形,是谓真形;无象之象,是谓真象。先天地而不为老,无形而自彰,无象而自立,无为而自化,故曰大道。”[33]隋唐的重玄学不但基于元气作为万物质料的意义将其视为万物之本源,更将“气”等同于一种推动“大道”运行的动力或作用力。而这种“气”的意义在司马承祯的道气论中得到了最为充分的开展,在《服气精义论》中他说:夫气者,道之几微也。几而动之,微而用之,乃生一焉,故混元全乎太易。夫一者,道之冲凝也。冲而化之,凝而造之,乃生二焉,故天地分乎太极。是以形体立焉,万物与之同禀;精神着焉,万物与之齐受。[34] 司马承祯认为气是道的极微妙的内核与动力之所在,而当这个作为道的内核与动力的气运动起来,道也随之成了一种动态,这样道便在气的推动之下生出太极,然后生化天地和万物。而不论气是作为万物的质料还是生成万物的动力,在隋唐的重玄学中都几乎受到了相当的重视。正是基于此道气同位同体的理论识度,所以隋唐重玄学在将道“理”化的同时,也从来不曾否弃过这个至道妙本的生化之用,于是,这个在魏晋玄学纯粹概念的形上推举中曾被一度干瘪化和空疏化的“道”又在隋唐重玄学的道气论中被重新激活而流动起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不可不谓是对原始道家道论的一种回归: 恍惚中有象,恍惚中有物。非有非无之真,极玄极奥之道,剖一元而开三象,和二气而生万物。[35] 道本包于元炁,元炁分为二仪,二仪分为三才,三才分为五行,五行化生万物。[36]道动,出冲和之气,而用生成。有生成之道,曾不盈满。[37] 然而隋唐重玄学毕竟已不全同于原始道家,因为在原始道家那里,“道”作为生化之本源的意义是道的全部内容。而如前所述,隋唐重玄学是在历经了魏晋玄学的本体说以后再重新导入其道气论的。这就是说,在隋唐重玄学的道体论中,本源论和本体论是同时并存的。这样,隋唐重玄学就将必然遭遇到无论是先秦道家还是魏晋玄学都不曾有过的理论困境,这就是:这两种道本论究竟是谁更为至高无上?抑或两者同样重要?基于重玄学的立场,成玄英以本迹说解决了这一问题:至道妙本,体绝形名,从本降迹,肇生元气。又从元气变生阴阳,于是阳气清浮升而为天,阴气沉浊降而为地。二气升降,和气为人,有三才,次生万物。[38] 在成玄英看来,虽然道在生化万物时可等同于元气,但是这毕竟是有迹可寻的,因而相对于那个超言绝象的“理”化了的道本,这种生化功能只能是迹。在这个关于本和迹的分判中,道理说与道气论的高下之分已不言自明,而集重玄学之大成的杜光庭在他的《道德真经广圣义》中则更为明白地阐发了这一点:其一生化之域,二气之内,阴阳所陶之所也;其二妙有之域,在二气之外,妙无之间也;其三妙无之域,居妙有之外,氤氲始凝,将化于有也;其四妙无之外,谓之道域,非有非无,不穷不极也。[39] 虽然隋唐重玄学并不拒斥道气论,但是本着其遣滞去执的重玄立场,隋唐重玄学是很难将这一似乎落于“有”执的道气说升格为究竟之境的,于是运用本迹说或是四分法将道气说纳入其重玄体系而与道理说同时并存倒也不失为一种两全其美的方便法门,而这种基于重玄立场的圆融和会通使得隋唐重玄学的道本论在延循道家崇本论的基本理路后,最终成为了一种与先秦道家和魏晋玄学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崭新的“本源—本体”论。而在此我们需要再一次强调的是:从先秦道家的“本源说”到魏晋玄学的“本质说”,最后再到隋唐重玄学的“本源-本体”论 ,道家思想中崇本的基本立场是从来不曾被否弃的,而这种道家思想的基本立场无疑是与佛教、特别是中观思想的反本质主义的基本精神背道而驰的。注释:--------------------------------------------------------------------------------[1] 《老子·四十章》[2] 《老子·十四章》[3] 贺麟、王太庆译《哲学史讲演录·中国哲学》,第13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年。[4] 《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卷一引,《道藏》第十三册,第三六一页。[5] 63《本际经》卷四,《道性品》。[6] 《道德真经疏》卷四,《道藏》第十一册,第七七五页。[7] 《道藏》第十四册,第三三八页。[8] 印顺:《中观今论》199-200页,台北:正闻出版社,1992修订1版。[9]《道德真经玄德篡疏》卷四,《道藏》第十三册,第四零七页。[10]《道德真经玄德篡疏》卷一,《道藏》第十三册,第三六零页。[11]《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卷一二,《道藏》第十三册,第四五七页。[12]《道德真经疏》卷四,《道藏》第十一册,第七七五页。[13]《道德经义疏》卷下,蒙文通著《道书辑校十种》第五零二页,成都:巴蜀书社2001年。[14]《庄子·天地》疏,郭庆藩撰《庄子集释》第二册,第四零五页。[15]《道德经义疏》卷上,《道书集校十种》第三六七页。[16]《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卷三,《道藏》》第十三册,第三五八页。[17]《御疏道德经》卷八,《道藏》第十一册,第七九三页。[18]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一,《道藏》第十四册,第三一一页。 [19] 《道藏》第二十四册,第八零四页。[20] 《庄子·知北游》疏,郭庆藩撰《庄子集释》第三册,第七五一页。[21] 《道德经义疏》卷上,《道书辑校十种》第三七六页。[22] 《道德经义疏》卷上, 《道书辑校十种》第四零三页。[23] 郭庆藩撰《庄子集释》第一册,第六页。[24] 《道德真经注》,《道藏》的十四册,第三八零页。[25] 《御疏道德真经》卷一,《道藏》第十一册,第七五零页。[26] 《道德经义疏》卷上,《道书辑校十种》第三七七页。[27] 《庄子·知北游》。[28] 《庄子·至乐篇》。[29] 《庄子·知北游》。[30] 《道德经义疏》卷上,《道书辑校十种》第三九四页。[31] 《道德经义疏》卷上,《道书辑校十种》第四一八页。[32] 《御疏道德真经》卷七,《道藏》第十一册,第七八九页。[33] 《老子说常清静经》注,《道藏》第十七册,第一八三页。[34] 《道藏》第十八册,第四四七页。[35] 《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卷一二,《道藏》第十三册,第四五七页。[36] 《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注》,《道藏》第十七册,第一八四页。[37] 《御注道德真经》卷一,《道藏》第十一册,第七一七页。[38] 《道德真经玄德篡疏》卷一二,《道藏》第十三册,第四五七页。[39] 《道德真经广圣义》卷二一,《道藏》第十四册,第四一五页。

玄学与中国传统哲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玄学在中国传统哲学的发展历史中,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它对于中国传统哲学(乃至整个传统文化)的某些基本性格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在沟通当时作为外来文化的佛教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方面,也起了重要的桥梁作用。在这篇文章中,我不可能全面来评论玄学的历史作用和地位,而只想就两个题目来谈一谈玄学在形成中国传统哲学的某些基本性格方面的贡献。一是玄学的"自然合理"论,一是玄学的"忘言得意"论。前者,确立了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理论形态;而后者,则构成了中国传统哲学中最主要的思维方式之一。玄学的"自然合理"论玄学的理论体系以儒道融合为其基本特征,这在学术界的看法是一致的。但关于玄学究竟是以儒为主?还是以道为主?是儒表道里,还是道表儒里?则有各种不同的分析和结论。因此,在学术界中有的称玄学为"新道家",有的则称玄学为"新儒家"。这两种称呼,各自都有充分的史料作为根据,因而都是有道理的,也都可以成立。但是,我认为,玄学就是玄学,不必再冠以"新儒家"或"新道家"等称号,以至造成人们对玄学的某种先入为主的偏面之见。大家知道,自然与名教的关系问题是玄学讨论的中心题目之一。而这两者(名教、自然)分别是道家和儒家理论上的主题,也是两家矛盾、争议的焦点所在。玄学在理论上的任务,就是如何使自然与名教最和谐地统一起来。在这方面,玄学家们作出了特殊的理论贡献。王弼所谓圣人体无,故言必及有,老庄未免于有,故恒致归于无,已表明了他将儒道有无之说熔于一炉的理论特色。玄学发展到了郭象,高唱"内圣外王"之道,论证所谓"圣人虽在庙堂之上,然其心无异于山林之中"(《庄子•逍遥游注》),则更是将儒道两家的理论主题--名教与自然,融合到了无法再分你我的极高明地步。这一点正是玄学在理论上的最根本特色,因此在南北朝时期即已玄儒并称,玄道同言了。如果一定再要把玄学加以分析,将其定性为"新儒家"或"新道家",那末反而会使玄学本身十分鲜明的特色失去光辉。玄学融合儒道的理论,以自然与名教为中心,深入地讨论了有无、本末、性命、物理、圣王等问题。对于这些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论证,玄学家们有同有异,从而形成了玄学内部的不同派别。对此本文不准备作详细讨论。我只是想指出,不管这些玄学家们在具体问题上有多少异同,然而他们都表现出一个共同的理论特点,即采用"自然"而"合理"的理论形态来论证上述各种具体问题。王弼玄学的主题是"以无为本",这里所谓"无"的基本内容之一是指"顺自然"(《老子》三十七章"道常无为"句注)。他认为,"万物以自然为性"(同上二十九章注),因此"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天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而人食狗。无为于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则莫不赡矣"(同上五章注)。同样,与此相关的另一个主题,即"圣人体无",则是要求"圣人达自然之性,畅万物之情","因而不为,顺而不施"(同上二十九章注)。"辅万物之自然而不为始"(二十七章注)。总之,"天地之中,荡然任自然"(五章注)。这是宇宙、人生的根本法则,只有任其自然,才合万物之本性。万物是有理的,万物之自然本性也就是它的理。换句话说,万物的本性也就是自然而合理的。所以他在指出"物无妄然,必由其理"(《周易略例•明彖》)的同时,反复强调这样一点,即他认为,一切事物均"自然已足,益之则忧。故续凫之足,何异截鹤之胫?"(二十章注)又说:"自然之质,各定其分。短者不为不足,长者不为有余,损益将何加焉?"(《周易•损卦•彖传注》)玄学的另一位主要代表郭象,不讲"以无为本",而以"独化自足"为其学说的主旨。但是,郭象在论证其"独化自足"的主旨时,所采用的理论形态则同样是"自然"而"合理"论。郭象是明确宣布"造物无物"(《庄子序》)的,其结论自然是"物皆自然,无使物然"(《齐物论注》)。如果说,王弼在论证万物的自然发生和存在时,强调一个统一的必然的根据的话,那末郭象在论述万物的自然发生和存在时,则强调"物之自造"(《庄子序》),即事物各自的独立自得,而否定一个统一的根据。从郭象反复申述"物之生也,莫不块然而自生"(《齐物论注》),"掘然自得"(《大宗师注》),"忽然而自尔"(《知北游注》)等等来看,似乎郭象否定了事物发生和存在的必然之理。其实不然,他同样十分强调各个事物自然所得之性,并非自己可以决定或更改的。如所谓"天性所受,各有本分,不可逃,亦不可加"(《养生主注》)。又如说:"大物必自生于大处,大处亦必自生此大物,理固自然。"(《逍遥游注》)这也就是说,事物虽自生自得,而这种自生自得也是有其自然而必然之理的。所以,郭象不仅承认事事物物都有其必然之理(如说"物物有理,事事有宜。"《齐物论注》),同时也认为,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虽是"自然相生"的,但又是"不可一日而相无"的(《大宗师注》),这是一种"必至之势"(《胠箧注》)的体现。这就如同"君臣上下,手足内外,乃天理自然,岂真人之所为哉!"(《齐物论注》)由此,他又说:"顾自然之理,行则影从,言则响随。"而归根结蒂也是由于"物无妄然,皆天地之会,至理所趣。"(《德充符注》)就这方面来说,郭象与王弼的观点是一致的。至此,我想玄学"自然合理"论的理论形态已十分清楚了。这种"自然合理"论的理论特征是,通过顺物自然之性(王弼说),或自足其自得之性(郭象说),来论证事物各自地位的合理性,以及物与物之间关系的合理性。玄学家王弼和郭象都肯定"物无妄然",认为事物都有其"所以然之理",即一种必然性。而这种"所以然之理"的根本特性,在玄学理论中也就是"自然而然"。王弼说:"自然,其瑞兆不可得而见也,其意趣不可得而睹也。"(《老子》十七章注)郭象说:"自然者,不为而自然者也。"(《庄子•逍遥游注》)就这一点来说:"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老子》二十一章注)。但是,此所以然之理又不是全然不可知的。所以王弼又说:"识物之动,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也。"(《周易》乾文言注)这是说,所以然之理体现在事事物物的性用之中,通过观察事物之性用,则其所以然之理也就可以把握了。由于玄学家们还不能完全正确解释事物的所以然之理,同时也由于他们所处时代的限制,在他们的理论中存在着严重的命定论内容。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他们把命归于"自然合理"之自性,而没有把命归之于造物主的决定,这在理论思维上是有重要意义的。就此而言,玄学的"自然合理"论是一种具有理性思辨形式的理论形态。正是这种理论形态,在改变两汉的神学目的论的理论形态,以及开创宋明理学的理论形态,以至确立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性格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与西方传统哲学和文化相比较,中国传统哲学和文化中宗教的色彩相对地比较淡薄,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表现为一种非宗教的特征。它在内容上表现为注重人事、注重现世,因而伦理的和政治的成分十分突出。而在理论形态上,则表现为强调自然本性的合理(或合于天理),注重理性的自觉。过去,人们在分析中国哲学或文化这一非宗教传统的特征时,往往追溯到先秦儒家的传统上去。经常引用《论语》中孔子的话,诸如"子不语怪力乱神"(《述而》),"未知生,焉知死","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先进》),"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雍也》),等等作为证明。我们不能否认,孔子上述言论对中国传统哲学非宗教特征的形成,确实有一定的影响的。但是我认为,对于中国哲学或文化非宗教化发展起关键作用的,是由魏晋玄学所建立起来的"自然合理"论。从儒家孔孟思想中,我们确实可以看到人格化的上帝(神)已基本消失。但也不可否认其中仍保留了非人格的意志之天,天命观念相当严重。汉代的今文经学家可以说是着重地发挥了儒家的天命观。他们吸收阴阳五行,以及象数纬候等学说,炮制了一套相当精致的天人感应理论,把儒家的天命观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西汉著名的今文经学家董仲舒,是其中最重要的代表。 董仲舒举出孔子说的"不知命,无以为君子"(《论语•尧曰》)一语,并且明确地定义说:"命者,天之令也"(《汉书•董仲舒传》),"王者,必受命而后王。"(《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因而,他认为,王者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承天意以从事","承天意以顺命"(《汉书•董仲舒传》)。他还认为,"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春秋繁露•基义》),即人类社会一切最基本的政治制度、道德规范,都源于天。他声言,"天虽不言,其欲赡足之意可见也。"(同上《诸侯》)推而广之,人的一切行为,特别是人君的行为,都会引起天的反响(感应),或呈瑞祥,或降灾异,从而显示天意、天命。总之,在董仲舒眼中,天是"百神之大君"(同上《郊祭》),天除了无人格形象外,其至高无上的绝对地位和意志,比之殷周时期的上帝,诚有过之而无不及。同时,从董仲舒起,还开始了一个神化圣人(圣王)的"造神"运动。董仲舒说:"唯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也"(同上《重政》),"圣人能系心于微而致之著也"(同上《二瑞》)。这就是说,只有圣人能沟通天与万物和百姓之间的关系。他特别推尊孔子,认为"仲尼之作春秋也,上探正天端,王公之位,万物民之所欲,下明得失,起贤才,以待后圣"(同上《俞序》),把孔子打扮成一个为万世立法的教主。这种动向到了纬书和《白虎通》中更有进一步的发展。圣人不仅在智慧上不同凡人,而且在外貌上也与众不同。《白虎通•圣人》篇中不仅鼓吹"非圣不能受命",圣人"与天地合德,日月合明,四时合序,鬼神合吉凶"等等,而且还特别强调"圣人皆有异表"。诸如"尧眉八彩","禹耳三漏","皋陶鸟喙","文王四乳","周公背偻","孔子反宇"等等。而在某些纬书中,这些圣人的形象就更是神奇古怪了。如《孝经纬》中描述的孔子容貌是:"海口"、"牛唇"、"虎掌"、"龟脊"、"辅喉"、"骈齿"等等。按照这种描述,孔子已完全超出了凡人的范围,而升入了神的行列。于是,又出现了孔子为黑帝之子的神话。此外,东汉光武帝建武初(公元24年)召令尹敏、薛汉等校定图谶,至中元元年(公元56年)"宣布图谶于天下"。从此,谶纬被统一起来,作为东汉王朝官定的辅助儒家经典的文献,使儒家经典也神学化了。由此可见,从董仲舒,经谶纬,至《白虎通》,两汉今文经学制造了至高神(天)、经书(谶纬)、教主(圣人、孔子)等,走的是一条企图把儒家变为宗教(儒教)的道路。两汉时期的古文经学派,缺乏理论,在思想上的影响是无法与今文经学派相匹敌的。两汉之际的杨雄、桓谭,东汉的王充等,特别是王充的《论衡》一书,着重发挥了道家自然无为的思想,从理论上有力地批驳了今文经学的神学目的论,是有着重要历史意义的。但是由于王充这本书在当时社会环境下,没有能够广泛流传,其影响也不足以遏止今文经学把儒学宗教化的趋向。 玄学趁西汉经学之弊而起,接过王充自然无为的理论,但是作了重要的改造。王充的自然无为论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建立在气为天地万物之本的基础之上的,二是主要从宇宙万物生成方面来论述的,三是针对神学目的论,而强调自然无为的偶然性。玄学主要不从气化方面论天地万物之生成,而是主张"归一于无"或"独化自足"。因此,玄学所说的自然无为,不是指某一实体的特性,而主要是指一种普遍的、客观的、抽象的必然性,或者说是决定一种事物得以生成、存在,以及与他种事物之间构成某种关系的所以然之理。就这一点说,玄学在理论上克服了王充自然无为论中过分注重偶然性的缺陷。这样,玄学既以自然无为论否定了两汉今文经学的神学目的论,又以"物无妄然,必由其理",肯定了事物存在的客观规定性和必然性。玄学把自然无为推演为一种客观存在的、抽象的必然之"理",对于东晋以后的名教理论,以至于宋明理学的以理为本的哲学体系的确立,是有重要影响的。如东晋袁宏作《三国名臣赞》,在夏侯太初赞中就说道:"君亲自然,匪由名教"(《晋书•袁宏传》)。又如《宋书》《傅隆传》载其《议黄初妻罪》文中有云:"原夫礼律之典,盖本之自然,求之情理,非从天堕,非从地出。"总之,大都强调礼律名教出自人的自然性情,是自然合理者。理学创始人之一的程颢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二程外书》卷十二)但是,我们从他们对天理的解说来看,理学的天理思想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玄学的启发。这样说,大概不能说过分或牵强。如程门高弟谢良佐曾说:"所谓天理者,自然底道理","学者只须明天理是自然的道理,移易不得。"(《上蔡语录》卷上)这里明确地强调了天理即是自然的道理,与玄学所讲的"自然"而"合理"的思想是完全一致的。理学家确认万物皆有理,一物有一物之理,而这些理都是自然的、必然的。关于这方面的论述,可以说俯拾皆是。如程颢说:"万物皆有理,顺之则易,逆之则难。各循其理,何劳于己力哉?"(《二程遗书》卷十一)这与王弼、郭象之说,何其相似!程颐则更是把自然之理推广到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中去。如说:"气有淳漓,自然之理。"(同上卷十五),"动极则阳生,自然之理也","生生之谓易,理自然如此。"(同上卷十八)"道二,仁与不仁而已,自然之理如此。"(同上卷十五)"质必有文,自然之理。"(《程氏易传》卷二贲卦彖传注)"自古治必因乱,乱则升治,理自然也。"(同上蛊卦卦辞注)"夫满则不受,虚则来物,理自然也。"(同上卷三益卦六二爻辞注)同样,理学之集大成者朱熹,也十分强调理的自然而必然。如他说:"天者,理而已矣。大之字小,小之事大,皆理之当然也。自然合理,故曰乐天。"(《孟子•梁惠王下》注)"愚谓,事物之理,莫非自然。顺而循之,则为大智,若用小智而凿之以自私,则害于性而反为不智。"(《孟子•离娄下》注)。在宋明理学时代,哲学中有气本、理本、心本等不同的学派,他们在哲学的基本问题上存在着重大的差别,有的甚至于对立。因而对于理的地位、作用等看法也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在理具有自然而必然性这一点上,各派基本一致。这以至于到明末清初的王夫之和以后的戴震那里,也仍然是这样的。当然,关于理的理论,宋明理学比之于玄学要丰富得多,深刻得多。如果说在玄学那里还只是一株小苗,而到理学那里则已长成一棵参天大树了。但是,关于理的基本性格,即作为事物之所以然,既是必然的,又是自然的;理即顺物自然,顺物自然即是合理等等则在玄学那里就已基本确定了。这正是玄学在中国传统哲学(以至文化)中所具有的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玄学的"忘言得意"论忘言而得意,是玄学在认识方法上提出的一个主要观点,它与当时的言意之辨有密切的关系。汤用彤先生在《魏晋玄学论稿》的《言意之辨》一文中说:"夫具体之迹象,可道者也;抽象之本体,无名绝言而以意会者也。迹象本体之分,由于言意之辨。依言意之辨,普遍推广,而使之为一般论理之准量,则实为玄学家所发现之新眼光,新方法。"并认为,"玄学统系之建立,有赖于言意之辨。"汤先生的这一番分析是很重要的。在当时的言意之辨中,关于言意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一、认为言尽意,其主要代表为欧阳建。他认为,言与意的关系"犹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与为二矣。苟其不二,则言无不尽矣。"(《言尽意论》)他还说:"诚以理得于心,非言不畅;物定于彼,非名不辨。"也就是说,言能尽意,离言不能得意。二、认为言不尽意,以荀粲、张韩、郭象等为代表。如荀粲认为:"盖理之微者,非物象之所举也。今称立象以尽意,此非通于意外者也;系辞焉以尽言。此非言乎系表者也。斯则象外之意,系表之言,固蕴而不出矣。"(《三国志•魏志》卷十《荀彧传》注引何劭《荀粲传》)张韩则更主张不用舌。他说:"卷舌翕气,安得畅理?余以留意于言,不如留意于不言。"(《全晋文》卷一?七,《不用舌论》)郭象则说:"意尽形教,岂知我之独化于玄冥之境哉!"(《徐无鬼注》)"不能忘言而存意则不足","故求之于言意之表面后至焉。"(《则阳注》)此派对言象持根本否定态度,因而强调"意会"和"冥合"。三、认为言以出意,得意在忘象,以王弼为代表。如他明确说:"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他还认为,"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所以,此派对于言象的作用并不完全否定,而是认为言象只是出意的工具,如果停留在言象上,就不可能得其意,因此必须忘言忘象,"乃得意者也"。(以上均见《周易略例•明象》)其主旨在于强调通过言象去得意。上述二、三两种观点由于均为重意轻言象,以强调得意为主,因此常被混为一谈,而不作分别。我们这里所说的玄学"忘言得意"的方法,也是综合这两者的意思而言的。关于忘言得意的方法在当时学术思想界中所起的作用,汤用彤先生在上述一文中,从五个方面作了详细的论述。即:一、用于经籍之解释;二、契合于玄学之宗旨;三、会通儒道两家之学;四、于名士之立身行事亦有影响;五、对佛教翻译、解经亦有重要影响。对于这些本文不准备重复,以下只想就玄学阐发的"忘言得意"论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主要思维方式之一,对于中国传统哲学和文化的影响,补充一些意见。忘言得意的方法,主要是从探求对于事物现象之本源、根据的认识中提出来的。玄学作为一种玄远之学,诚如汤用彤先生所分析的那样,"论天道则不拘于构成质料,而进探本体存在。论人事则轻忽有形之迹。而专期神理之妙用。"这一点,可以以王弼之说为证。如他说:"夫欲定物之本者,则虽近必自远以证其始。夫欲明物之所由者,则虽显而必自幽以叙其本。"(《老子指略》)这里所谓的"本"、"始"也就是他所谓的无形无象、无称无名的道。郭象也同样强调,欲求圣人之道,不应停留在有形之"迹"上,而应当进而把握其"无迹"之"所以迹"。因此,忘言得意的实质,也就是要求人们不要停留在事物的迹象上,而要深入到事物的内部去把握其根本。就这方面说,玄学的"得意"之论,反映了人们对于宇宙、社会认识的深化的要求,"忘言"("借言")以"得意",即是取得这种深化认识的玄学方法。"得意"之论,在王弼那里还是肯定要通过言象去获得的,这从他的"故可寻象以观意"(《周易略例•明象》),以及本文上引他所说的"识物之动,则其所以然之理皆可知也"等论述中都可以得到证明。但是,到了郭象那里则不仅仅讲"寄言以出意"了(《山木》注),而是更多地强调通过"超言绝象"的"冥合"去"得意"。他说:"夫物有自然,理有至极,循而直往,则冥然自合。"(《齐物论》注)又说:"至理之极,但当冥之,则得其枢要也。"(《徐无鬼》注)郭象的自然冥合论是一种通过主体修养,使主客体合而为一的自证、意会的方法,它带有神秘主义的色彩。 后人所解理的玄学"忘言得意"论,常常是合王弼、郭象两者的方法而言的。无论是因言象而得意,还是超言象而会意(冥合),其中的关键都在于强调要充分发挥认识主体的能动作用。没有认识主体的能动作用是不可能得意的,而得意之深浅,又与认识主体的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就此而言,这种认识方法包含了由外而内,由内而外,得之于外,证之于内,内外合一,主客通明的过程。这也正是中国传统哲学思维方法中的一些最重要的特点。我认为,著名理学家朱熹在论述"即物穷理"时所说的那一番话,即"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大学注》)正是对于王弼、郭象"得意"论思维方法的继承和进一步的发展。玄学的"忘言得意"论不仅在中国传统哲学的认识方法上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对于中国传统文学、艺术的创作论和欣赏论也有着深远的影响。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得意"是中国传统文学艺术的最主要特点之一。在中国古典文艺理论中,认为文学艺术的创作,最重要的是"立意"。这里所谓的"意",从字面上说是泛指文艺作品的思想内容。而进一步具体地讲,这种思想内容往往又是指带有某种一定倾向的、一个历史时期的最根本的政治、伦理之道。三国时吴郡著名文学家陆机(261-303)在其《文赋》一文中就说道:"恒患意不称物,文不逮意。"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常常担心自己的意思(认识)不能符合事物的实际情况,而所写的文章又不能完全表达出这些思想内容。这里的"意"虽然还是比较笼统地指一般的思想内容,但也可以看出,他是把表达"意"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的。在梁刘勰的名著《文心雕龙》《原道篇》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说法:"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这里所说的道,既有"观天文以极变"的自然之道的含义,也有"察人文以成化"的社会政治、伦理之道。这句话的意思是,"道"通过圣人而流传于文章中,圣人借助文章来阐发"道"。这里已经表露出了文是用以明道的意思。沿此而进,到了北宋的周敦颐那里,就十分明确地提出了这样的命题,即"文所以载道也"。(《通书•文辞》)"达意"、"明道"、"载道",都是从文学、艺术思想内容方面来说的,而从文章、诗歌(特别是在一些形象性的艺术作品中,如绘画、书法、戏曲等)的技巧表现上来讲,则即是人们常说的贵在"传神"(晋代著名画家顾恺之就明确提出绘画应当"以形写神")。上述各点构成了中国古典文学艺术创作论上的最主要的理论和特点,而这些理论的形成又是与玄学"得意"论的影响分不开的。比起对文学艺术创作论的影响来说,玄学"忘言得意"论对于中国传统文学艺术的欣赏论的影响,更为巨大。对于文学艺术,中国传统的欣赏习惯,最注重于得意于言外(形外),喜欢那些"意犹未尽"、"回味无穷"的文学艺术作品。因而对于那种只能就眼前呈现的形象来评论文学艺术的人,则认为根本不够一个真正欣赏者的资格。如北宋文学家苏轼(东坡)在一首论画诗中写道:"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赋诗必此诗,定非知诗人。"(《书鄢陵主簿所画折枝二首》之一,见中华书局1982年版《苏轼诗集》卷29)不仅如此,人们在观赏中所得到的"真意"(包括对文艺作品的观赏和对自然风光的观赏),也往往不是语言所能表达的,而是超出言语之外,而靠自我去心领神会。如东晋著名诗人陶渊明(365-427),在他那首脍炙人口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一诗中,其最后两句就说明了这样的观赏特点。诗曰:"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这是说,他当时在十分轻松自在("悠然")的心情中所领略到的"南山"风光:"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其中的"真意",是无法用语言表述清楚的,而只有忘却语言,去自我体会、回味。 中国传统的文艺欣赏中,最喜欢谈"诗情画意","韵味"("气韵"、"神韵"等)、"境界"等等,都不是停留在表面言象上所能领略到的,也不是语言、形象所能明白表达的,真所谓"只可意会,不能言传"。中国传统文化中这种不拘泥于言象,而注重于得意的欣赏论,给文学艺术欣赏者带来了极大的自由性。同一作品,同一自然风光,不同的欣赏者从不同的角度去观赏,用不同的心情去体会,结果对于作品所包含之意,以及各人所得之意,往往相去甚远。而且,即使是同一人欣赏同一作品或自然风光,在不同的环境和心情下,也往往前后有极大不同的体会和所得。借用一句中国的老话来讲,即所谓"诗无达诂"。在这里,欣赏者可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以至可以完全离开创作者的原意,而体会出另一种新意来。在玄学"忘言得意"论影响下形成的这些中国传统文学艺术创作论、欣赏论上的特点,构成了中国古典文学艺术中以表现主义为主的鲜明特点和传统。玄学的"忘言得意"论,无论在认识的思维方法上,还是在文学艺术的欣赏习惯上,都表现出一定的主观随意性。这从一方面来说,反映了中国传统哲学思维方式中缺乏精确性的弱点、缺点,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却又反映了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中的主观能动性和灵活性,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起到解放思想的作用。如玄学本身,即是借用这种思维方式,把人们的思想从两汉今文经学的荒诞和古文经学的繁琐中解放出来。从而开创了一种简约而深邃的义理之学。宋明理学正是继承着这一方法而发展起来的。 玄学对于中国传统哲学(以至整个文化)发展的深远影响,远不止本文以上所列两点,本文只是希望起一抛砖引玉的作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玄学:道家:

宋明理学亦称“道学”,是一种既贯通宇宙自然(道教)和人生命运(佛教),又继承孔孟正宗(根本),并能治理国家(目的)的新儒学,是宋明时代占主导地位的儒家哲学思想体系。汉儒治经重名物训诂,至宋儒则以阐释义理、兼谈性命为主,因有此称。宋明理学大致分为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两个阶段:“程朱理学”的核心是“天理”说和“格物致知”论;“陆王心学”是理学发展的新阶段,其核心是“心即理”、“心外无物”,即便是“知行合一”说,也是强调知和行都产生于心。程朱理学在南宋以后成为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官方哲学,陆王心学在明中期以后得到广泛传播。宋明时期儒学的发展是儒、释、道三教长期争论和融合的果实,也是春秋战国和汉代这一历史时期所形成的儒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思想体系的完善过程。它以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的形态呈现出来,对中国社会政治、文化教育以及伦理道德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宋代研究论文

众的生活水平是一个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最直接反映。现有的反映宋代民众生活水平的论著多是写意式的,而且多是用阶级对立的方式进行阐述的;其把地主(传统观念下的剥削者)等同于统治者,把农民(传统观念下的小农即被剥削者)等同于被统治者;而且固有的逻辑是统治者高高在上,生活纸醉金迷、奢侈无度,被统治者特别是下层农民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而介于奢侈层和裹腹层之间的那最大多数人的群体却很少有人问津;而且这样的极端分层根本看不出历朝历代的比较特点。不管是先秦还是秦以后的情况,给人的感觉永远就是这样相似的极端模式,而且隐含着一种抑富扬贫的思想,似乎富裕都是靠剥夺取得的,而贫穷却都是被剥夺而招致;对人自身的才智优劣却不闻不问。其实对贫富而言,其制约因素都应包含社会制度和人自身才智因素两方面,只是不同制度每个人的致富的机会不同而已。尽管如此,人的致富机会和才智还是成正比的。只不过越是不合理的社会,这种比例系数越小罢了。鉴于此,笔者想通过考察宋代各时期的物价、官俸、军饷、劳务报酬以及普通大众的日常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尽可能生动地展现当时的生活。所谓的“生动”是指:通过笔者的研究成果能让读者对宋代的生活水平同现代相较有一个非常直观的印象。比如说宋代某一阶段的一贯钱在现代人心目中是个怎样的概念?某个阶段所谓的富是个怎样的现代概念?只有这样才能让血肉丰满的社会生活史呈现在读者的面前。

宋代社会生活主要特点一.人们的衣食住行衣:宋代服饰体现了等级性和不同的行业特点。衣料也有较大的变化,由麻布向棉布发展,麻布还是最主要的衣料。食:宋代食品种类很丰富。南北饮食交流普遍,但总的来说,北方以面食为主南方主要吃米饭。茶和酒是常用的饮料。住:城市居民住瓦房,农民住茅屋,官僚、地主和富商住园林式住宅。各种家具种类繁多,而且高脚家具广泛使用。行:宋人代步的工具分为水陆两大类,主要有轿、车、马、骡、驴、牛、驮。大海船还有指南针。二.城市文化生活1.瓦舍:城内设有多处供居民娱乐的场所。宋代全国各地的茶肆应该数不胜数,与之相关也产生了多种社会角色和行业。茶肆是随着饮茶在社会生活中日益普遍化而出现的一种专门行业,坊肆数量众多,人流杂处,往往体现出市民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特征,有很强的社会性和公众性。宋初灭熟时,后蜀宫中金银玉器书画全部都被宋军收藏,“太祖阅蜀宫画图,问其所用,曰,以奉人主尔。太祖曰,独揽孰若使众观邪?于是以赐东门外茶肆”。他认为把图画挂在茶社能与民众一起观赏,可见茶肆在社会生活中接触平民的广泛性。而蔡绦述及宋代“遇禁烟节,至清明日则赐新火”遇执政、侍从等杂学士以上之家,而那些所谓“快行家者,昧爽多就执政、侍从之门,茶肆民舍取火爇烛,执之以烧”,举“茶肆民舍”以指称社会中的市民阶层,亦可见茶肆在市民社会生活中的代表性。茶肆除了经营茶饮,或为其他行业提供场地和多收费的由头外,还会随着时节经营一些其他物品。如《东京梦华录》卷二记汴京潘楼东街巷的“茶坊每五更点灯博易买卖衣服图画领抹之类,至晓即散”。叶梦得《石林记》:“余绍圣间春官下第,归道录壁县,世以为出奇石。余时正病中,闻茶肆多有求售。”南宋杭州“自旧夕冬孟驾回,……天街茶肆渐已罗列灯球等求售,谓之灯市,自此以后,每夕皆然”。说明茶肆在元宵节前亦同时经营灯市。

确实不多,只有几篇我给你书名。1、《宋朝军事通信》发表于《国学》2、《由宋朝军事体制的弊端探寻宋朝外战弱势的根源》发表于《南方论刊》3、《透过更戍法看宋朝的军事法律制度缺失》发表于《法制与社会》4、《论张永德的军事才能及对宋朝建立的贡献》发表于《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5、《宋朝军事“积弱”因素浅析》发表于《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6、《略论宋朝军事法律思想》发表于《军事历史研究》7、《宋朝大名府军事地位研究》发表于《河北大学》

你可以参考王国维先生的《人间词话》,对你来说,它应该是有价值的。

宋词研究学术性论文

针对某一个(些)问题 现象进行深入分析 讨论并得到有意义结论的文章.研究性论文的基本原则:架构要清晰,表述要清楚,逻辑要合理,证据要客观,态度要严谨,尊重他人的贡献.设置研究标准,学术八股文,很明确的表达问题,研究方法要设置良好并很好的实施,

1、学术型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预测性上具有的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上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

学术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

2、应用型论文:是指以应用型为定位,具有的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总结。

主要特点

科学性

学术论文的科学性,要求作者在立论上不得带有个人好恶的偏见,不得主观臆造,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在论据上,应尽可能多地占有资料,以最充分的、确凿有力的论据作为立论的依据。在论证时,必须经过周密的思考,进行严谨的论证。

创造性

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创造性是科学研究的生命。学术论文的创造性在于作者要有自己独到的见解,能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

这是因为科学的本性就是“革命的和非正统的”,“科学方法主要是发现新现象、制定新理论的一种手段,旧的科学理论就必然会不断地为新理论推翻。”(斯蒂芬·梅森)因此,没有创造性,学术论文就没有科学价值。

理论性

学术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不能只是材料的罗列,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一般来说,学术论文具有论证色彩,或具有论辩色彩。论文的内容必须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和唯物辩证法,符合“实事求是”、“有的放矢”、“既分析又综合” 的科学研究方法。

平易性

指的是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科学道理,不仅要做到文从字顺,而且要准确、鲜明、和谐、力求生动。

专业性

是区别不同类型论文的主要标志,也是论文分类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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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描述“通说”,也称“学术综述”:这种学术论文大抵属于学术论文中的比较浅显的或学术价值比较...2.纠正“通说”:这种论文,大抵是作者针对众多“通说”的“谬误”,指出其误识、提出疑问、然后...3.补充“通说”:这是一种将“通说”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论证的学术论文形式。这种论文选题一般...4.补充“前说”:这是一种对自己已经提论过的(研究过的)学术问题进行补充论证的选题形式,其...

关于文学的学术论文篇二 中西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 摘要:翻译不仅是沟通世界不同民族文化的桥梁,翻译也为文化与文学影响的传播提供了不可缺少的媒介,而且翻译本身也是一种艺术,一种再创造,其“创造性的叛逆”及应用一向来都为国内外文学界所重视的课题。 比较文学的学者认为:能否超越原作的关键是翻译中的创造与叛逆性。由此,翻译中的创造性是译者通过个人的能力创造性地使译作回归原著作的实质内涵,相对而言,叛逆性则指译者未能如实体现和传达原著作的精髓,从而与原著作的理念相违背。但在翻译的实际过程中创造与叛逆是密不可分的。 中西文学翻译中译者经常思考究竟是按照源语规范直接翻译原文还是依照规范再创原文使其更能为读者所接受。事实上创造性本质蕴藏于任何文学翻译作品中。在某种程度上翻译作品不仅仅是源文本的再现而且与源文本相比是一种再创造。 基于这个原因,“创造性叛逆” 的术语被法国文学家罗伯特·埃斯卡皮首先提出,他认为“翻译总是一种创造性叛逆”,并提出“说翻译是叛逆,那是因为它把作品置于一个完全没有预料到的参照体系里,说翻译是创造性的,那是因为它赋予作品一个崭新的面貌,使之能与更广泛的读者进行一个崭新的文学交流,还因为它不仅延长了作品的生命,而且又赋予它第二次生命”。创造性叛逆是文学范畴的基本特征,它并不是单纯属于文学翻译。换而言之,创造性叛逆与文学的接受和传播息息相关,两者密不可分。在文学翻译的实践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创造性叛逆不同程度地体现在接受者、译者以及接受环境之中。 比较文学和翻译理论界都对翻译的创造性叛逆进行过系统的分析和阐释。翻译界泰斗谢天振先生认为译者的创造性叛逆一般划分为意识型和无意识型,并由以下几种类型构成:个性化翻译、误译与漏译、节译与编译、误译与漏译、转译与改编等。创造性叛逆中的无意识体现,如误译与漏译,是因受限于译者自身的文化知识背景和情趣修养等因素造成的误读和误译。据此而言,其并不能简单称为“创造性”。 译者的创造性叛逆分为有意识和无意识,其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个性化翻译。它表面是用自然、流畅的语言阐述原著的意图,但在深处却整合原著文化的问题。如果译作完全遵从原著文化,那语句会比较凌乱。 (2)节译与编译。节译与编译存在于《外国文学作品选》中有多种原因:为迎合读者或便于传播,为与接受地的风俗人情保持一致,或当地的道德、政治因素等,是有意识的叛逆。 (3)误译与漏译。例如:英译者把陶渊明《责子》中“阿舒已二八”翻译成了“阿舒十八岁”,他们认为“二八”是“一八”之误。误译,即对原著错误的翻译。它在文字和思想意义上背离了原文。在翻译中误译虽不可取但又客观存在,是无意识的叛逆。 (4)转译与改编。转译是是叛逆性最强的,是在翻译过程中无能为力情况下采取的方法。转译与改编体现在文学翻译上是创造性叛逆的特殊表现形式,其共性在于他们对于原作的两重更改。转译是一种语种转换。改编,节译和漏译各不相同。改编指改动整个内容情节,或体现对体裁的变动。节译是意识行为下对内容的大段改动。漏译则指无意识行为下改动少部分的情节。 对于中西方文学作品而言,译者永远不能全部表达原作者的真实想法,这在于两者不同的价值社会观和迥异的社会生活背景。译者自身的知识内涵和文化修养使其对译作实行了“创造性叛逆”的解读,而译者的主观判断性也由其个人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所制约。 1 文学翻译是创造性叛逆 (1)文学翻译的创造性。翻译的实质是把一种语言中蕴涵的内容通过媒介转移到另一种语言中。文学翻译是为让读者意会到不同的文化习俗和社会风貌,并不仅仅是浅层的转述表达。但就现在的大量翻译作品显示,其翻译的水平和要求与文学翻译所界定的标准依然存在相当的差异性。 (2)文学翻译的叛逆性。如果说文学翻译的创造性是译者依靠自身的能力创造性地表现原作品的实质内涵,那么其在翻译过程中所体现的叛逆性则是译者为实现主观愿望而对原作进行的客观背离。但在实际的文学翻译中,创造性与叛逆性是和谐共存的。 2 创造性叛逆的可接受性 创造性叛逆应遵循两重原则:充分原则与忠诚原则。文学翻译与其他形式的翻译一样,在很大程度上受目的地控制,而创造性叛逆是保证文学翻译的必不可少的手段。充分原则要求创造性叛逆应实现翻译目的,忠诚原则限制了目的文本的合理应用性,要求译者担当社会责任和道德规范,以此确保人们能够接受对文学翻译作品中所体现的创造性叛逆。 由于隐含的读者存在于一切中西文学作品中,因此作者把外界环境当作他在创作过程中的直接客体,其隐含的读者则是他的间接客体。但就译者来说,当其阅读原作品过程中,以前的间接客体此时变成为主体。原文虽然是阅读的直接对象,但原文作者心中或眼中的世界才是他通过阅读而理解的对象。所以,译者阅读和理解活动的间接对象是原文作者,这种主体间的交流就是话语对话的过程。翻译活动不是固定不变的语言转换,而是通过两种话语相互协商的产物。因为译者的不同的教育背景、人生经历和知识结构,所以翻译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作为一种综合性的社会化活动,文学翻译应该是以多元而综合化的评价体系形式存在于现代复杂社会中。 从接受者和译文接受环境来分析文学翻译的创造性和叛逆性:(1)接受者的创造性叛逆。所谓接受者特指阅读翻译作品的读者。由于不同文化背景的接受者有着不同思维方式和知识修养,因此不同的读者会在分析读本时形成自己特定的评定准则。即使身处相同的历史背景,接受者也会因为拥有不同的文化视野和结构,在文本的阅读中不可避免性地会主观性再创造,从而促使在翻译异质文学作品时的创造性叛逆的不断呈现。(2)译文接受环境的创造性叛逆。从译文的接受环境分析,迥异的文化习俗、时代背景以及语言环境使原著作不可避免地受到译文语言的影响和限定,从而接受并融合译语的文化内涵和特征。 纵观现今翻译研究的现状,中西文学翻译已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对源语文本与目的语文本的研究,而是将许多其他的因素也纳入其研究范围。评判译文好坏一直以“忠实”原则作为其评定的标准,但随着译者主体性研究的深入,文学翻译的重要显著特征之一是尤其注重创造性叛逆的应用。传统翻译研究否认创造性叛逆的作用和功效,而在比较文学范畴中则积极倡导其在文学作品翻译中的广泛应用。由德国功能派理论发展而来的目的论指出,翻译是一种基于源语文本的有目的的行为活动,决定任何翻译过程的最高准则是整个翻译行为的目的,这一理论无疑为研究这创造性叛逆提供了一个崭新而有效的视角。 参考文献 [1] 谢天振.译介学[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2] 钱利华.文学翻译与创造性叛逆[J].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2(1). [3] 乐黛云.文化差异与文化误读[A].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4] 宋洪英.浅析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J].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学报,2001(5). [5] 吕俊.跨越文化障碍—巴比塔的重建[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 看了“关于文学的学术论文”的人还看: 1. 文学类学术论文范文 2. 关于文化的外国人学术论文 3. 汉语言文学学术论文 4. 美国文化学术论文格式要求 5. 读学术论文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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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包含以下项目内容 1、论文封面 2、论文封面的英文翻译 3、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授权使用声明 4、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5、论文摘要及关键词 6、论文目录 7、论文正文 8、附录 9、参考文献 10、后记 11、论文书脊 以上1到10项请按顺序装订成论文。 二、论文各部分的要求 1、论文封面 封面包含的内容: (1)“XXXX届研究生硕(博)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为:“XXXX年度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论文”,专业学位者为:“XXXX年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 (2)学号(同等学力无); (3)学校代码(10269); (4)学校名称(华东师范大学); (5)院系名称(正式); (6)学位论文题目; (6)专业(二级学科名称)*; (7)研究方向; (8)研究生(同等学力为申请人)姓名; (9)指导教师(姓名、职称); (10)完成年月 *注:应按国家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办同意自主设置的专业的规范名称填写。专业学位写正式名称: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并可以加括号注明方向,如:教育硕士(语文),工程硕士(软件领域)。 论文封面用硬树纹纸制作。博士论文封面的颜色为深色,硕士论文的颜色为浅色。 2、论文封面的英语翻译 格式要求和封面要求相同。 3、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授权使用声明 (1)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声明由论文作者亲笔签名。 声明内容: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本人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我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据我所知,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其他个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说明并表示谢意。 作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授权使用声明 本声明由论文作者、导师亲笔签名。 声明内容: 本人完全了解华东师范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学校有权保留学位论文并向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送交论文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有权将学位论文用于非赢利目的的少量复制并允许论文进入学校图书馆被查阅。有权将学位论文的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有权将学位论文的标题和摘要汇编出版。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导师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这两个声明放置于一页上。 4、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以表格形式列出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单位、职称,并注明答辩委员会主席。 5、论文摘要及关键词 论文摘要分中文摘要和外文摘要。关键词也分中外文,置于摘要下方。中外文摘要及关键词分置两页。 6、论文目录 论文目录页排版只排到二级标题,即章和节,必须标明页码。论文目录含论文正文章节、附录、参考文献、后记等。 7、论文正文 论文统一按word格式A4纸(“页面设置”按word默认值)编排、打印、制作。正文内容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4号;字符间距为标准;行距为20磅。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采用篇末注,博士学位论文一般采用章末注。如所在学科有特殊需要,也可适当采用脚注。 引文要注明所引文字的页码。 论文正文部分必须有本论文课题的中外学术界的研究状况、研究史和文献综述。 文科专业硕士论文一般不少于3万字;博士论文一般不少于10万字。理科、工科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8、附录 附录是正文主体的补充。下列内容可以作为附录。 (1)由于篇幅过大,或取材于复制件不便编入正文的材料、数据。 (2)对本专业同行有参考价值,但对一般读者不必阅读的材料。 (3)论文中使用的符号意义、单位缩写、程序全文及有关说明书。 (4)附件:计算机程序清单、软磁盘、鉴定证书、获奖奖状或专利证书的复印件等。 (5)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含已录用,并有录用通知书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9、参考文献 (1)作者在正文中引用的文献要在此罗列出来,以一定的标准按序号排列。 (2)参考文献要列出文献编、著、撰、译者等文献责任者的姓名,出版地点,出版机构,出版时间,报刊还需列出年份、卷、期或版次。 (3)博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不得少于50篇(本),硕士学位论文参考文献不得少于30篇(本)。 (4)引用的文献必须有外文文献(不含中文译本),外语专业必须有本专业语种以外的外文文献。。 10、后记 后记主要叙述与学位论文写作工作有关的其他内容。包括致谢等。字体应和论文正文有所区别,篇幅以一页纸为限。后记可以不写。 11、论文书脊须写明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华东师范大学”及学位申请年份的字样。 论文须用线装或热胶装订,不能使用钉子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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