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加强司法部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第三条: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正式期刊,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期刊的名称、刊期、开本、篇幅、发行范围等主要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四条:已经批准登记的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创办期刊的程序向部宣传司重新申报,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其它项目的变动,由部宣传司审批。第五条:期刊需要出版增刊的,应向部宣传司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拟出增刊的文章编目(需注明发表日期)、增刊总字数、印数、印张、定价、出版日期、印刷单位等事项,经宣传司审核并报部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第六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出版与本系统、本行业业务有关的专业“年鉴”,可以作为期刊申报,申报程序同创办期刊程序相同。第七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创办非正式期刊,由部宣传司审批,报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备案。非正式期刊改变刊名、主办单位、文种,应按非正式期刊创办程序办理。第八条:部宣传司负责统一核发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记者证,并负责向国家新闻出版署统一备案。各期刊需要领取记者证的,应向宣传司提出申请,并填写《领取记者证人员情况表》和《期刊社领取记者证登记表》。丢失记者证的,可以在登报声明之日起半年后予以补发;持记者证人员脱离采编岗位的,应退交记者证。第九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主办的期刊,只能由经登记的主办单位办,不得以任何形式同其他单位搞协作、合作或委托出刊。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期刊承包给个人或集体。严禁出卖、转卖、出租、出借、转让“期刊登记证”。第十条:部宣传司负责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的年度核验工作。第十一条:各期刊出版后应及时向部宣传司送缴样本(三本)。第十二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期刊定期向部宣传司报告以下情况:1、每半年报送一次期刊宣传报道情况(6月25日、12月25日);2、每年12月25日报送正式期刊发行总数、非正式期刊的总数,以及期发行量、次年首期征订数、本年度与次年同期增减率等情况;3、每年度核验工作结束后5日内,报送期刊变更情况:包括期刊名称、主编、副主编、刊期、开本、定价、页码、发行范围、文种、刊社地址、电话、邮政编码等。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部机关及直属单位现有正式期刊及非正式期刊名录一、正式期刊:《司法行政》杂志部办公厅主办《人民调解》杂志部基层司主办《法律与生活》杂志法律出版社主办《中国律师》杂志全国律师协会主办《函授通讯》杂志全国律师函授中心主办《犯罪与改造研究》杂志预防犯罪与改造研究所主办《法医学杂志》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主办(上海)《政法论坛》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行政法学研究》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比较法研究》杂志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现代法学》杂志西南政法学院主办《法学》杂志华东政法学院主办《法律科学》杂志西北政法学院主办《中南政法学院学报》中南政法学院主办《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主办《劳改劳教理论研究》杂志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主办二、非正式期刊:《司法业务文选》部法规司主办《新生报通讯》部劳改局主办《函授教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研究生法学》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政法图书馆》中国政法大学主办《政法高等教育》中国政法大学主办
中南六省(区)2022律师论坛将于今年年底在广西南宁召开。本次论坛由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六省(区)律师协会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具体承办,论坛的主题是“机遇 发展 跨越”。
中南六省(区)2022律师论坛将于今年年底在广西南宁召开。本次论坛由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六省(区)律师协会共同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具体承办,论坛的主题是“机遇 发展 跨越”。现面向我市律师征集主题论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01论文主题(一)大数据时代与《民法典》适用(二)企业刑事合规与律师法律服务(三)RCEP与涉外法律服务02参考题目为便于律师撰写论文,论坛组委会围绕本次论坛主题及分论坛议题,拟定了部分论文题目供律师参考(附件2),律师也可自拟题目。03论文要求(一)撰写要求1.每篇论文字数控制在3000-6000字,摘要不超过200字,并注明作者姓名、执业机构。2.论文内容应紧扣主题,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脚注等。同时,论文还须结合律师实务工作,突出重点,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效性和指导性。3.律师应当自行撰写论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论文应当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文章。(二)排版格式要求1.标题:宋体,小二号,加粗,居中。2.标题下注明作者所在省份、律师事务所、作者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及手机号:宋体,四号字,居中。3.关键词:宋体,四号字,加粗。4.论文摘要、引言或序言、正文(含副标题)、结论:宋体,四号字。5.参考文献和注释:宋体,五号字。6.页边距:上、下均为,左、右均为,文档网格(均在页面设置调整)。有关一些典型案例的见解的刊物。
成立时间不同。1、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11月,是以公司和投融资业务为特色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系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省服务业重点企业。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93年12月,是深圳第一批获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经过逾18年的发展,华商律师所已成为深圳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服务机构之一。华商律师所聚集了大量优秀律师,是国内注册律师最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企业法律顾问》这本杂志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指南,也涉及到一些合同、劳动问题,员工也可参考。
1、《企业法律顾问》
是国内第一本面向企业高管的法律实务类内参,是企业家身边的法律顾问,为全国发行的双月刊杂志。《企业法律顾问》精析企业案例,解读最新法规政策,助企业依法经营,规避法律风险。从法律的角度,站在企业的立场,深刻解读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全年6期,单月25日出版,100页/期,全彩印刷。
2、法制日报是国家级报纸,也可以在当地找找其它法制类报纸。优点是通俗易懂,结合当地实际。
3、民法院报、中国律师,专业人士看得多。
《律师实务研究(第2卷)》(唐国华)电子书网盘下载免费在线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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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律师实务研究(第2卷)
作者:唐国华
出版社:浙江大学
出版年份:2007-11
页数:369
内容简介:《律师实务研究(第2卷)》编委会集体评议,选取了2007年度的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上的部分优秀论文并集结出版,论文归类为公司与证券专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民事专业、刑事专业、行政专业、知识产权专业六个律师实务专业和综合方面的文章;充分反映出广大律师的实务和理论成果。
《律师实务研究(第2卷)》论文均为律师工作实务理论文章,为第二卷。
主要有: 《法学家》: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每双月15日出版,主要栏目有“法学专论”、“法学争鸣”、“青年法苑”、“司法官谈法治”、“港澳台法律问题”、“外国法制”等。 《中国法学》: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法学会主办,每双月9日出版,主要栏目有“专题论坛”、“各科专论”、“立法研究”、“国外法制与法学”、“研究动态”、“司法改革与司法公正”等。 《法学评论》: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每单月13日出版,主要栏目有“司法改革纵横谈”、“评论·专论·争鸣”、“外国法制”、“古代法律问题研究”、“法律实务”等。 《政法论坛》: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政法大学主办,逢双月出版。 《现代法学》: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西南政法大学主办,每双月28日出版,主要栏目有“法学论坛”、“法苑新枝”、“法与争鸣”、“专论”、“立法建议”、“工作研究”、“法律史论”等。 《法律科学》: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西北政法学院主办,每单月10日出版,主要栏目有“法学论坛”、“立法研究”、“学术综述”、“司法实践”等。 《法学研究》: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主办,每单月23日出版,前身为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于1954年创办、1966年停刊的《政法研究》,1979年复刊改为现名。 《法商研究》: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南政法学院主办,每单月15日出版,主要栏目有“热点问题”、“法学争鸣”、“法学论坛”、“法学专论”、“立法建议”、“外国法学”等。 《政治与法律》: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每双月5日出版,主要栏目有“政治体制改革与法制建设”、“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司法实务研究”、“中外法律”等。 《比较法研究》:季刊,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主办,逢1、4、7、10月出版,主要栏目有“论文”、“专论”、“学人札记”、“书评”等。 《当代法学》:月刊,法学核心期刊,吉林省法学会主办,每月20日出版,主要栏目有“专论”、“理论研究”、“立法研究”、“比较法研究”、“国际法研究”、“司法实践”、“司法改革”等。 《中外法学》双月刊,法学类核心期刊,北京大学中外法学杂志社主办,逢双月出版,主要栏目有“论文”、“评论”、“判例与研究”、“新书简评”等。 《法学杂志》:双月刊,中文法律类核心期刊,每单月15日出版,主要栏目有“专论”、“新法研讨”、“青年论坛”、“司法实践”、“调查研究”、“军法纵横”、“外国法制”、“律师园地”等。 《法律适用》:月刊,国家法官学院主办,每月8日出版,主要栏目有“法学论坛”、“理论与实践”、“案例分析”、“问题探讨”、“热点聚焦”、“司法解释与适用”、“国外司法”等。中国知网上有这些期刊的材料。
2022年疫情对重庆律师事务所的影响有业务下沉。业务更难做了,大所将进一步业务下沉,新一轮的兼并潮来咯。不利用信息差制造恐慌,不从恐慌中牟利,用专业知识缓和恐慌中的矛盾,在等待疫情消失的时间里巩固专业知识。律师在疫情发展期间,只能为企业和单位提供避险建议和方法。
《法学研究》(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管、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法学研究编辑部编辑、法学研究杂志社出版的法学刊物。刊载有关中国法治建设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论文。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办刊方针,坚持学术性、理论性的办刊宗旨。
坚持高水平的用稿标准,以展现我国法学理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主要读者为法学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者,立法和司法工作者,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律师、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学理论爱好者。
《当代法学》(双月刊)创刊于1987年,由吉林大学主管、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是法律学术理论刊物。它的办刊宗旨是:繁荣法学学术研究,弘扬法治精神,推动社会法制进程,关注社会热点问题。
荟萃学术精品,为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环境法、军事法等部门法的法学专家、法学研究工作者搭建学术研究平台,提供对国内外进行学术交流的窗口,让高层次法律研究人才脱颖而出。杂志在办刊中,突出以各部门法学前沿、热点问题研究为重点的办刊定位,突出自己的特色。
《现代法学》原名为《西南政法学院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79年,是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西南政法大学主办的法学学术期刊。
1982年,更名为《法学季刊》,1988年,更为现名《现代法学》(双月刊)。办刊宗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法学繁荣发展。目前,本刊的主要栏目有:理论思考、观点回应、专题研究、评论。
《中国法学》(双月刊)创刊于1984年,是由中国法学会主管、主办的学术期刊。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关注重大现实问题,坚持刊物的学术性,追求学术创新,严守学术规范。
不断推出新人新作,成为我国培养造就法学研究学术带头人的摇篮。主要栏目:有走向法治之路、专题论坛、立法研究、司法改革与司法公证、立法研究、各科专论、讲座与争鸣、判例评析。
《法学论坛》本刊以“繁荣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为宗旨,遵循“传播新思想、探讨新问题、交流新成果、宣传新法律、介绍新知识”的办刊思路,立足科学前沿,关注法学基础理论为主,侧重法学应用理论和学术研究。
普及与提高,以创新为主,着重刊登法学研究的新成果,反映法学进度的新动态,介绍法学领域的新观点,积极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持和智力服务。
天津车辆报废去哪次阅读 华律网整理王庆1天内响应 好评率100% 帮助4635人咨询我导读:每一个地方都存在着车辆报废办理,所以我们车主朋友就要了解清楚自己所在地的车辆报废需要去哪里进行办理。那么,在天津车辆报废去哪里呢?这就是大家需要弄清楚的问题,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华律网一、什么是车辆报废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二、天津车辆报废去哪到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申报车辆报废。三、相关法律法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大家就要弄清楚其中的规定,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个问题大家就清楚了吧。在办理相关的车辆报废的时候就要知道其中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处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没有找到答案?推荐极速咨询专业律师华律极速咨询服务3分钟极速响应 专家律师分析指导咨询TA查看全部延伸阅读车辆报废补贴多长时间能拿到车辆报废给多少钱车辆报废补贴标准最新有问题问专业律师最快3分钟响应王庆律师 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一天内响应好评100%帮助4635人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房产纠纷拨打电话推荐在线咨询重要提示: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咨询助手当前在线继续咨询推荐本地律师花桥朱飞羽律师已帮助1304人 好评数155次擅长:公司法,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拨打电话在线咨询李维律师已帮助113人 好评数5次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婚姻家庭拨打电话在线咨询李雨秦律师已帮助81人 好评数9次擅长:破产清算,公司法,兼并收购,改制重组,公司解散拨打电话在线咨询梁泽勇律师已帮助937人 好评数41次擅长:公司法,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股权纠纷拨打电话在线咨询李博文律师已帮助518人 好评数7次擅长:公司法,娱乐法,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拨打电话在线咨询查看更多律师若问题紧急 推荐使用1对1专享咨询服务1对1专享咨询服务深度沟通 高效解决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1分钟提问 平均3分钟响应立即咨询当前3964位律师在线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30秒前重庆用户提交了行政诉讼等相关咨询81秒前四川-绵阳用户提交了债权债务等相关咨询32秒前山东-日照用户提交了医疗纠纷等相关咨询12秒前重庆用户提交了债权债务等相关咨询12秒前山东-日照用户提交了交通事故等相关咨询30秒前重庆用户提交了行政诉讼等相关咨询81秒前四川-绵阳用户提交了债权债务等相关咨询大家也在问已为4000万用户解决法律问题我公司销售出去的一批产品产生质量纠纷,第一次开庭我司败诉的,现第二次开庭(要追加执行股东,原因是实缴注册资金没有到位),但是我们在第一次开庭后,公司里把每个股东剩余的注册资金实缴到位了(对方不知道)。但是实缴的方式上:正常公司股东完成注册资金实缴是要股东打钱到公司帐户,再由公司打款出去买原料的,但是这次是由股东个人打款出去帮公司买的原料,付款凭证、原料开票到公司的发票凭证、股东会关于认可这个款项是丁力律师解答本次评价 分 · 深度交流 27次公司法人背着公司接私单违法吗刘侃律师解答本次评价 分 · 深度交流 22次公司即将破产,是否还能拿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汤旭杰律师解答本次评价 分 · 深度交流 67次你好!夫妻之间无偿转让股权,需要过户股权资金吗?李洲律师解答本次评价 分 · 深度交流 29次本人之前在湖南苹果装饰大连分公司上班,被公司安排做法人,经理,但不是股东。后面集团整个因为债务问题人去楼空,债务没有人处理,我因为是法人被连带限制高消费,公司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执照。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身上背负的限制高消费的处罚吗郭延强律师解答本次评价 分 · 深度交流 27次省会律师按问题找律师北京律师长春律师长沙律师成都律师重庆律师福州律师广州律师贵阳律师哈尔滨律师海口律师杭州律师合肥律师呼和浩特律师济南律师昆明律师兰州律师拉萨律师南昌律师南京律师南宁律师上海律师沈阳律师石家庄律师太原律师天津律师武汉律师乌鲁木齐律师西安律师西宁律师银川律师郑州律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律师机动车事故纠纷律师交通事故起诉律师交通事故辩护律师交通肇事罪辩护律师醉驾律师交通肇事辩护律师保险纠纷律师保险融资律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律师车辆保险律师交通事故调解谈判律师社会保险纠纷律师车祸赔偿律师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律师财产保险纠纷律师保险理赔法律咨询律师保险赔偿律师交通事故调解律师交通诉讼律师车祸律师养老保险纠纷律师危险驾驶罪律师交通事故诉讼律师华律网> 办事直通车> 车辆交通 > 车辆报废 正文登录注册下载APP首页问律师找律师学知识©2014-2021 蜀ICP备11014096号在线客服隐私协议重新定位有害信息举报当前39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立即问律师
1、2016年12月,北京举办第十三届中国企业发展论坛暨中企新金融高峰论坛上,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荣获“2016助力企业金融风险防范示范单位” 。
2、2017年11月25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在京举办《胜诉共赢》新书发布会。
3、2018年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为司法部《法律与生活》杂志社2018年度协办单位。
4、2018年7月上旬,由司法部主管、法律出版社主办的中央级法制新闻杂志《法律与生活》封面报道了“胜诉共赢”践行者,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5、2018年8月26日,司法部办公厅(新闻办)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联合主办的《律师来了》与北京冠领律所结为金牌合作伙伴。
6、2019年3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周旭亮主任、任战敏执行主任,在2018年-2019年度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律师来了》第二季公益法律服务中代理案件,双双荣获“优秀公益代理奖”。
7、2019年3月28日,在北京市律师协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社会与法频道《律师来了》栏目共同举办的北京律师行业“时代新人有律师”主题演讲活动中,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战敏律师荣获央视与北京律协联合颁发的“时代风采奖”。
8、2019年4月8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律师荣获北京广播电视台科教节目中心《第三调解室》栏目组暨北京市司法局《第三调解室》人民调解委员会颁发的“优秀贡献奖”。
9、2019年4月28日,北京冠领律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脱颖而出,在央视CCTV12《律师来了》栏目举办的“人气律师奖”颁奖典礼中,双双获得“人气律师”称号。
10、2019年8月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荣获北京市西城协会“同心共筑中国梦”诗歌朗诵“优秀组织奖”。
11、2020年8月1日,文化部主管刊物《中华英才》杂志刊登周旭亮律师专访文章,全方位、多维度地呈现了周旭亮律师与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取得的成就。
12、2020年7月6日,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执行主任任战敏接受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聘书,正式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实践导师。
13、2021年新年伊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和北京卫视科教频道《法治进行时》栏目组达成高度合作。
14、2021年3月下旬,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任战敏律师荣登中国法学会主管、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的国家级期刊《人民法治》杂志封底人物。
15、2021年5月,《法治日报》(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报)特聘请周旭亮、任战敏律师成为本报社律师专家库成员。
跟家案子情况具体可谈,没有一家说固定的,难易程度不同,费用也是不同的。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庄胜广场北翼15层,5层
2022年7月,周旭亮被聘请为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栏目法律专家库成员2022年6月,周旭亮被特邀为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约合作律师2022年6月24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被收养的“弃婴”》2022年5月20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我要报复“前男友”》2022年4月13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生父”找上门》2022年1月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绑架”自己的孕妇》2021年10月2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妻子助夫欺保姆》2021年,《法治日报》特聘请周旭亮律师成为本报社律师专家库成员2020年,中央级期刊《中华英才》杂志封底人物专访2020年,正式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实践导师2020年,当选2019年度法律创新影响力大会“公益普法优秀个人”2019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律师来了》第二季“优秀公益代理奖”2019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律师来了》第三季“人气律师”2019年,北京电视台BRTV《第三调解室》暨北京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贡献奖”2018年,荣获《法制晚报》年度优秀律师称号2017年,荣获《法制晚报》法律大讲堂2016年度魅力律师称号2017年,入选系列书籍“文化部《中国好律师》”封面首位律师2017年,入选系列书籍“文化部《向公正致敬》”唯一封面律师2016年,入选系列书籍“文化部《追梦中国——精英律师卷》”封面首位律师2016年,受聘为《法律与生活》“中国拆迁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2015年,受聘为《法制日报》“中国企业拆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CCTV-12《见证》法律专家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优秀青年律师司法部《法律与生活》“首席法律顾问”《法制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首席顾问”BRTV生活频道《生活广角》、青年频道《谁在说》专家团嘉宾律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际之声律师嘉宾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特邀演讲嘉宾经典案例被收录进《最高人民法院经典案例选编》庭审被全国各地(如广东省高院)政法系统观摩旁听、研究学习等。
《对话律师》刊物。2022年7月,《对话律师—中国优秀律师访谈录》由中国商务出版社出版。马相龙律师接受本刊物专访并入选封面人物。文中以”致力于打造中国一流诉讼律师团队”为标题,从坚定信仰、所向披靡;聚沙成塔、厚积薄发;踔厉奋发、等待花开等方面,全面报道马相龙在当事人发问权方面的探索以及法治追求。
当然可以!你是遇到了哪个类型的法律问题呢!每个律师的专注领域都是不一样的,行政诉讼官司的话,要找专注于行政诉讼的律师才会最大程度的帮助你!我推荐你可以了解比如董国女律师、路永强律师、孟雷律师这些都是在行政诉讼领域的资深律师了!咨询最多的问题就是关于“矿产压覆”怎么补偿的问题!当然矿产资源压覆是有补偿的,补偿的法律依据,首先《民法典》规定对于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权利受法律保护。这是在《民法典》第329条规定的。依法取得的探矿权和采矿权是一种用益物权。用益物权人对矿产资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所以,对探矿权相关的采矿权有补偿的权利。同时,《民法典》也规定因不动产被征收、征用的,用于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依据《民法典》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土地管理法》也规定,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征收、征用并给予补偿。对公路、铁路等占用土地的时候有涉及征收,征收过程当中就对土地矿产产生补偿。另外,对于采矿许可证、采矿权等,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因为采矿许可证它属于行政许可,那么已经获得的行政许可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机关本身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如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或者废止,或者依据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往往在这个过程当中会存在这种撤销采矿采矿许可证的这种情况。因公共利益的需要给公民、法人给矿业公司造成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免费的也可以咨询,但是要委托肯定要费用的,如果只是为了免费咨询,简单咨询每个律师都可以,想解决问题还是建议委托个优质律师
2022年7月,周旭亮被聘请为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栏目法律专家库成员
2022年6月,周旭亮被特邀为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约合作律师
2022年6月24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被收养的“弃婴”》
2022年5月20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我要报复“前男友”》
2022年4月13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生父”找上门》
2022年1月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绑架”自己的孕妇》
2021年10月28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周旭亮主讲)CCTV-12《法律讲堂》之《妻子助夫欺保姆》
2021年,《法治日报》特聘请周旭亮律师成为本报社律师专家库成员
2020年,中央级期刊《中华英才》杂志封底人物专访
2020年,正式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实践导师
2020年,当选2019年度法律创新影响力大会“公益普法优秀个人”
2019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律师来了》第二季“优秀公益代理奖”
2019年,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律师来了》第三季“人气律师”
2019年,北京电视台BRTV《第三调解室》暨北京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优秀贡献奖”
2018年,荣获《法制晚报》年度优秀律师称号
2017年,荣获《法制晚报》法律大讲堂2016年度魅力律师称号
2017年,入选系列书籍“文化部《中国好律师》”封面首位律师
2017年,入选系列书籍“文化部《向公正致敬》”唯一封面律师
2016年,入选系列书籍“文化部《追梦中国——精英律师卷》”封面首位律师
2016年,受聘为《法律与生活》“中国拆迁法律实务研究中心”主任
2015年,受聘为《法制日报》“中国企业拆迁法律研究中心”主任
CCTV-12《见证》法律专家
北京市西城区律师协会,优秀青年律师
司法部《法律与生活》“首席法律顾问”
《法制晚报》法律专家顾问团“首席顾问”
BRTV生活频道《生活广角》、青年频道《谁在说》专家团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际之声律师嘉宾
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特邀演讲嘉宾
经典案例被收录进《最高人民法院经典案例选编》
庭审被全国各地(如广东省高院)政法系统观摩旁听、研究学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