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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识管理为主题的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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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识管理为主题的小论文

教育管理创新是教育管理对社会、教育管理理论自身发展的一种回应。教育管理创新对于促进社会和教育管理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教育管理类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有效实施创新知识管理的策略

1.明确核心目标,透彻了解知识管理的内涵

如果想有效地实施创新知识管理,那么首要条件就是明确自己的目标,深刻了解到底什么是知识管理。知识管理,就是把知识作为一个主要的资源,对一个群体或者组织来进行一种科学有效地管理。利用知识来提高效率,形成一种良性的竞争,并创造出更好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新维度。

2.与传统的教育管理理念相结合

虽然原有的研究生教育管理理念有很多不足之处,但是传统管理理念非常注重知识的积累和集中的管理。传统教育管理中的教学系统性比较强,管理严格规范;师生、生生之间有充分交流。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知识管理的创新发展,但同时也为创新积累了足够的可参考资料。而新的教育理念中更看重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管理方式也比较自由。正所谓有反思才会有创新,要把积累的知识合理地运用到创新中去,两者相结合,取长补短,方能达到一种理想的平衡。也就是说在系统性的教学管理思路中让学生自主学习,再由老师从中加以引导。

3.建立有效知识管理的安全架构和知识管理机构

我们需要在不损害原有研究生教育管理理念优点的基础上,合理构建一个安全有效的创新知识管理结构。同时,需要发展一种创新的知识管理模式,制定一种灵活的、参与性强的、安全有效的知识管理结构,以团队合作的概念,将相关人员集中起来进行有效的教育管理。这就需要建立一个专业的知识管理机构,而一个专业的知识管理机构需要对知识进行蒐集和加工,为研究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机制,提高研究生对知识的利用率。只有建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才可以更好地发挥知识管理的作用,并依靠这样的专业团队来指导知识管理机构随着时代变化而不断调整知识管理的方式方法。

二、结语

知识管理是一个提升各国核心竞争力和组织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我们也正处于一个高度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当前高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程度,直接取决于整个研究生教育管理阶层对于知识管理的认知和对知识管理创新的实践应用。只有不断地提高知识管理水平,才能有效地激发研究生的潜能,从而使各高校的•研究生们更好地学习与创新,更好地提升自我。把不同学科的知识不同的领域相互结合起来,从而创造出新的知识。

一、问题视角下的学生管理

问题视角,这种思维模式是以问题为核心,建立于对学生的被动理解上,对问题、差错给予过度的关注。

1.问题学生标签化,消解学生主体性和能动性

问题视角下的教育管理工作将学生问题化,而学生一旦贴上问题标签,便对学生具有“蚕食效应”,久而久之就会改变学生对自己的看法和周围环境对他们的看法。这些变化会影响学生的自我认同,在集体生活中变得越来越没有自信心。而教育管理在为学生服务过程中,老师处于主动权威的地位,学生被贴上“问题人”的标签,处于被动消极的地位。传统的问题视角把有问题的学生独立出来,在集体生活中产生了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学生的主动性与能动性被削减了,甚至有的学生出现一蹶不振、“破罐破摔”的现象。

2.干预方式单一化,忽视环境对学生的影响

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传统的开展工作的模式是:发现学生问题———找学生及学生家长谈话———探寻原因———找到帮助学生解决问题的方法———帮助学生走出困境。问题视角下的教育管理工作大多从问题视角入手,忽视了学生自身与环境互动的影响,并由此进行干预。在遇到问题时,往往会从学生自身去发掘原因,学生个人的特点、性格、行为等方面形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事实上,很多问题都是由于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家庭环境等方面遇到困惑或逆境而引发的,在寻找问题原因时往往忽视环境对学生的影响,显然很难真正解决学生的困扰,通常治标不治本,也很难实现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效性与针对性。

3.工作过程工具化,师生关系不对等

问题视角下的教育管理工作,老师常常以专家、家长身份出现,在教育过程里,老师与学生之间是一种明显的主客体关系。学生的独特性、个体性、价值被忽视,教育管理过程被定义为工具化的过程。导致老师与学生之间缺乏情感交流,教育管理工作中最为重视的“人文关怀”中人的因素被掏空了。在大学校园里,甚至还会出现叫家长这样的局面,很多学生不愿意被叫家长,这对学生的心理造成了负担,对老师的教诲不接纳。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工具化的工作模式,呈现出学生对老师教育的排斥现象,不利于师生关系的良好构建。

二、优势视角下教育管理工作的内涵

“优势视角”StrengthPerspective是一种关注人的内在力量和优势资源的视角。运用这一视角开展教育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优势视角对人性的假定上是种乐观的人性观,不再专注于问题,而是把眼光投向可能性。优势视角在评估学生问题和需要时强调将他们的优点包括进来,发掘和运用学生的优点和自身资源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它强调学生的能力、价值、兴趣、资源、成就和抱负在满足自己需要和解决问题中的作用。优势视角超越了传统的问题视角的理论正规化,其核心内容为以下方面。

1.优势视角强 *** 育过程中所关注的焦点

应该是学生与环境互动的资源与优势,而非问题本身。在具体工作中,教育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发掘学生优势,创造资源,开发学生潜能。优势视角强调每个人都有各自的优势,都有他们的天赋、知识、技能或才干,有的较明显地表现出来,有的则未被发现或调动起来,人与人是不完全相同的。在某种情境下,这种潜能是可以激发和调动出来的,通过个体自己的力量来解决问题。在操作层面上,教育管理工作的目标应逐步转移到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寻找可发掘的资源,开发学生潜能。

2.优势视角认为在教育过程中每个学生都应受到尊重

包括学生的尊严、主体地位与独特性。所以教育过程中应优先考虑学生的主体地位和对学生个体独特性的尊重。

3.优势视角相信学生是可以改变的

这种改变主要依靠学生自身的优势,个人的经验是一种优势资源。每个学生都拥有自己解决问题的力量与资源,并具备在逆境中生存下来的抗逆力。在具体工作中,优势视角要注重学生如何学习、生活、与他人交往,如何走出困境。

三、优势视角在教育管理工作上的构建和应用

1.承认问题的存在

在开展学生工作时,优势视角理念不能忽略学生所面临的问题。在处理学生遇到的问题时,可以让学生讲述遇到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可以宣泄情绪,有利于学生放下心理包袱。在讲述自己经历的过程中,学生会表现出哀伤、焦虑甚至愤怒的情绪,这有利于教育管理者更准确地了解学生的境况,了解他们经历的事情以及他们为改善自己的境况所做过的努力。在教育管理工作中,教育者要承认问题是存在的,通过问题来发掘学生身上的闪光点,改变传统教育方式,使学生从困境中获取动力。

2.构建平等合作的师生关系

优势视角下的教育管理强调老师与学生相互之间的双向理解沟通,追求多样性和个别性。优势视角下的教育管理工作是一个递进过程:交流———理解———解释———互助。这里的交流是一种师生之间平等真诚的有效交流,在这个互动过程中,使学生处于平等地位,充分尊重其主体地位,老师则扮演指引者、支持者、倾听者、促进者、合作者的角色,师生之间搭建起一种平等合作的平台,为学生营造一种安全、信任、自在的环境,和他们一块讨论并发现自己的优势与劣势,找到自己的价值和意义,协助学生从困境中走出来。

3.较少关注问题,关注焦点集中于挖掘学生的能力

问题视角关注如何解决“问题”,忽视对学生自身能力及资源的挖掘,贴标签的做法又放大了所谓的“问题”。从优势视角来进行教育管理工作,在实践上就要求老师较少地关注问题,而把眼光投向可能性,更多地关注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帮助学生发掘自身潜能,促使学生形成充满自信的自我认知,实现学生的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在我们学校的很多活动中,其实已经蕴含了这种做法。比如各种才艺大赛、歌唱比赛、校园之春等团队活动,都是旨在发现并放大学生的优势,促进学生的发展。

4.使用激发学生优势的语言

优势视角下的教育管理工作,需要老师使用激发学生优势的语言。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优势,然而当他们经受长期的困惑时,往往会忘记甚至隐藏自己的优势。使用能够激发学生优势的语言,并用这样的语言同学生交谈,传递给学生积极的心态。这种暗含的期待和赞美会增强学生进取心,使他们更加自尊、自爱、自信和自强,奋发向上,并会慢慢发现并承认自己的优势。在这个过程中,老师还要积极回应学生的成功,并帮助学生去发现自身更多的优势,有一颗真正关爱学生的心,并能在日常工作的开展中敏感体验,善于观察,善于捕捉学生思想、心理、心情、学习和生活的细节,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微笑面对,泰然处之,与学生在思想、心灵上的沟通与交流达到以心交心、以情动情,从而真正做到:用爱去感染学生,用心去感化学生,用情去感动学生。当大学生获得老师积极的关注和较多的赞赏时,就会产生一种优越感,自我认知水平就会提高。大学生在愉悦的体验中学习,会以积极的建设性的态度来应对逆境事件,相反,那些得不到老师关注的学生,由于自己的能力得不到老师的赏识,在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时也不会及时向老师求助,就会采取消极的方式应对。根据自身经验,老师的每一句鼓励、每一声赞许都会对每一个学生的心理产生积极的 *** 作用,激发学生向更高的目标努力。

5.重视环境因素,将个人和社会环境有机联络起来

优势视角下的教育管理工作,不仅强调发掘学生自身的潜能,也强调人与环境的互动,强调将个人和社会连线起来。教育管理工作的目标也由关注学生个体独特性的同时关注学生生活环境和社会资源的独特性,挖掘其中优势的资源和社会影响力量,从而更好地帮助学生。优势视角下的教育管理工作以帮助学生发掘环境中的优势资源和支援力量为工作取向,不仅有助于改善学生当下的问题,更可以形成一种持续的力量,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类似的问题,提高学生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增强教育管理工作的时效性。

6.让优势视角成为一种思维习惯

优势视角是一种理论,是一种看待事物,克服困难,解决问题的视角。优势视角不会自动带来积极效果,需要铭记于心,落实在日常工作中,形成一种思维模式。优势视角不只是为教育他人提供了指导,对于教育工作者自身而言,也会产生积极的效果。可以使生活更愉快,避免聚焦于问题,有好的人际关系。合理分配发挥自身优势和弥补缺陷的时间,实现高效发展。只有教育工作者自身相信并坚信优势视角是一种好的思维品质,而不只是当作一种教育管理工具,才会更好地利用这一视角来指导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教育知识管理与教师专业发展探讨论文

摘要: 学校是知识的发源地与动力源,是最为典型的可适用于知识管理的领域。本文将教育知识管理引入教师专业发展中,详细介绍了教育知识管理的概念,讨论了中国教师发展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教师专业发展中的知识管理途径与方法,对教师专业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 教育知识管理;教师专业发展;显性知识;隐性知识

一、教育知识管理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管理学领域首次提出了知识管理这一概念,其核心理念为对各类知识的分类与转化。1996年,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将知识分为四种类型,即事实的知识(Know-what)、自然原理和科学的知识(Know-why)、如何去做的知识(Know-how)、谁拥有自己所需要的知识(Know-who)。[1]其中,前两种知识属于“显性知识”,即可以看得见摸的着的知识;后两种知识属于“隐性知识”,即经过长期积累而得来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知识。[2]随着知识经济的蓬勃发展,知识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成功应用,逐渐引发了教育领域的重点关注。学校作为人类文明进程中知识的发源地与动力源,是最为典型的可适用于知识管理的领域。教育知识管理为一种教育知识管理视角,是以各类教育知识作为文化资源,以知识或知识活动作为教育组织的核心财富,对知识的获得和继承、知识的学习和使用、知识的发展和传播、知识互换和教育组织内部知识的分享结构、知识水平与能力的增加进行管理,以发挥个人、团体乃至整个教育组织的智慧,从而在知识创新过程中谋求生存和发展。[3]

二、教师专业发展

教师专业发展为动态过程,是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以自身的教育教学实践为基础,通过持续的学习、思考、探究模式,不断丰富和升华其专业知识和专业结构。目前,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内容分为四个,即基本知识素养、专业知识体系、教授知识及研究学习能力、积极上进的个人情感和高尚的品质。现代社会中,新一代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持续发展,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也不断拓展与深化,随之而来的是各类信息和知识在教学和研究过程中的'爆炸性增长。在此背景下,具有从大量信息中筛选出其中的知识精髓,从而促进自身专业发展的能力,对广大教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当代社会提出的复合型教师观,不仅要求教师从传播的角色向教育合作者积极转化,而且还要具有研究能力,具备对工作的反思和探索能力,从而成为一名合格的研究者。[4]中国的教育体系中,教师的成长一度具有“自然成熟”烙印,通过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实践环节完成新教师的自发成长过程。为了实现教师专业的科学发展,当前中国采用学历教育和专业技能训练为主,在职进修等方式为辅积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然而,目前教育培训一般以技术操作类为主要内容,片面地注重教学技能和技法的作用,忽视了实践在教学过程起到的不可或缺作用,使得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对教师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作用极其有限,在教师专业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负面作用。因此,在上述基础上,通过教育知识管理思想的引入,改善中国教师专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具有显著的创新性。

三、教师专业发展中的知识管理

第一,个人知识库建立。教师专业化发展过程中进行个人知识管理的第一步是根据教师个人的发展目标获取有价值的知识。在教学实践过程中,信息化教学对教师个体的各类知识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构建个人知识库以整理容纳在教师专业发展中汲取的有价值知识,是教师专业发展中的第一要务。在此过程中,教师既可以通过自主总结学习,又可以利用培训学习等途径完成知识库的建立。此外,利用互联网上的丰富资源来获得各类富有价值的信息数据也是有效途径之一。经过对个人知识进行整理和分类后,教师先建立知识地图,随后形成知识架构,进而完成个人知识库的建立。第二,个人知识共享与交流。个人知识的共享与交流在教师专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研究发现,在知识的共享和交流过程中,教师不但可以学习到更多的显性知识,从而充实个人知识库,完善自身知识结构;而且可以将自己的隐性知识转化为显性知识,通过与其他人员的积极分享,最终实现知识的外化。通过上述交流与分享,教师自身可以达成汲取新观点,获得新思路,感悟新知识,增加并丰富自己的知识库的目的。在此过程中,作为新兴的网络交互式技术,博客、虚拟学习社区等手段,可以实现教师个体间知识的共享与交流,并且创造了自由、开放的学习交流环境。第三,知识与教学实践相结合。教学实践是检验教师专业发展的主阵地,根据知识转化理论,通过教学实践完成知识应用,可以获得解决各类实际问题的经验,完成显性知识向隐性知识的积极转化,最终加速知识的内化进程。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自身经过观察、体验和反思,不但可以获得其他个人的隐性知识,还能够把自己的隐性知识传播给他人,从而通过上述双向过程,完成知识的社会化,并实现知识的价值特点。

参考文献:

[1]张红岩,张军辉,张新明.教育知识管理与教师专业化[J].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7(3):43-45.

[2]葛萱,张新明,王清.教育知识管理视域下的教师专业化发展[J].电脑知识与技术:学术交流,2006(35):227-228.

[3]王继新.教育知识管理与教师专业发展[J].软件导刊,2005(1):4-6.

[4]曹霞.教师专业化发展过程中的个人知识管理[J].软件导刊:教育技术,2008,(2):51-53.

【摘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已经深刻地认识到,只有经济才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基础。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强弱,源于该国经济的实际发展水平。然而,经济状况的好坏,主要体现在各行业内各个企业的经营状况。在知识经济到来的今天,知识已被企业提升到战略资源的位置,企业家们采用知识管理势在必行。本文开篇对知识、知识经济及知识管理的概念进行了阐述,接着分析了知识管理与信息管理的区别之所在;接下来,从外部环境的变化、知识管理的特征及其必要性、知识管理对企业发展的作用这三个方面回答了“为什么要实施知识管理”;然后,叙述了企业知识管理的风险及误区,最后从八个方面讲述了企业该如何实施知识管理。 【关键词】知识经济 知识 知识管理1 【Title】How do enterprises carry on knowledge management 【Abstract】 With the constant progress of the society, people have already realized deeply, only economy is the basic foundation of the social development. The power of a national overall national strength, come from the actual development level of this country's economy. However, the quality of the economic situation, reflect the management state of each enterprise in every profession and trade mainly. Today, the knowledge economy comes, knowledge has already been promoted to the position of the strategic resource by enterprises, the entrepreneurs adopt knowledge management imperatively. The introductory song of this text explains the concepts of knowledge, knowledge economy and knowledge management, then analyse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knowledge management and information management, and then, from three respects, the change from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 condition, knowledge management characteristic and necessity , its effects on enterprise, answer " why implement knowledge management? "Then, it narrates the risk of enterprise's knowledge management and mistaken ideas and tell from eight respects finally how enterprises should implement knowledge management. 【Key words】Knowledge economy;Knowledge;Knowledge management 【文献综述】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逐步取代传统的资源,成为企业竞争优势的核心资源,知识管理应运而生,在全世界掀起了一场新的“管理革命”。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说,知识生产力已成为竞争和经济发展的关键,这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所以,如果说百年前诞生在美国的“泰罗制”开启了企业的“现代管理”之门,从而引起了以“科学管理”取代“经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第一次革命”,那么为适应知识经济而来的经营环境的变化,全球的企业管理正迎来“第二次革命”,即以“知识管理”为代表的新时代。以知识为核心的智力资产日益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决定因素,只有那些能够持续创造新知识,将新知识共享于整个组织,并由此开发出新技术、新产品的企业才能够保持持续的竞争优势。 知识经济已经在我国开始发育成长,关于知识经济的研究和实践逐渐从宏观层次转向了微观领域,学术界开始研究知识经济的微观基础即智力资本和企业知识管理。企业界也在积极进行探索。2000年,国内学术界关于知识管理的研究掀起了一个高潮,并波及到企业界,引起了企业知识管理的高潮,知识管理也越来越受到企业界的重视。 一、本文的现实意义和选题目的 我们必须承认,知识管理是适应知识经济的一种新的企业管理模式。它之所以能够引起理论界与知识界的普遍关注,与它在理论上和实际中的作用是分不开的。这也是研究如何进行知识管理的现实意义之所在。 首先在理论上它丰富了企业管理理论。以知识为基础的企业理论,是在对传统管理理论的反叛中成长起来的一种新的企业观。众所周知,以波特的竞争战略理论为代表的传统管理理论认为,企业的竞争优势来自于行为结构和市场结构。随着时代发展,这种理论逐渐暴露其不足。因此,产生了资源学派,其认为企业的竞争优势来源于企业拥有或能支配的资源,如土地、人才、资金、设备、技术等。但逐渐人们又认识到,竞争优势和对企业具有普遍意义的资源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透过现象,我们可以看到是企业配置和利用资源的能力给企业带来了竞争优势。企业的这些能力来源于哪里,追根溯源来自于企业拥有的知识。因此拥有知识的多少及如何利用知识就成为了当今激烈竞争的市场中企业制胜的关键所在。但是知识具体如何对经济资源起作用的以及如何对知识进行管理,我们还未能充分理解,这也需要我们进一步去研究。 其次在实践中知识管理对当今企业管理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据调查,在美国,已有28%的企业在开展知识管理,其余的70%左右的企业也在1999年对企业的知识资源实行全面的知识管理。这也是势在必行的,因为知识管理在企业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是培养企业能力的基础性的工作;是企业在知识经济时代做出正确决策的基础。因为知识具有难计量、共享性等特点 ,这也就决定了知识管理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我们必须对如何实施知识管理加以研究。 综观国内外学者的研究可以看出,目前他们还侧重于对知识管理的定义、目标和内容、策略与原则以及能支持知识管理的信息技术进行讨论,而对于企业知识管理的具体方法与手段以及如何实施知识管理还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现在还不能给企业提供一套操作性强的知识管理实施方案。对于企业知识管理的激励机制、企业知识管理部门的职能定位和知识管理软件的系统分析还没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本文的目的就是为了进一步了解知识管理的涵义及进行知识管理的过程中所存在的风险及误区,并提供一套可供企业使用的知识管理实施方案。

以知识产权为主题的论文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1.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参考文献:[1]田晓菁: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策略[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2]黎 奔 刘路遥 卢鹏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1)[3]丁永刚 张海鹏: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5)其他相关文献:1.《知识产权与国际竞争》 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中国:直面国际经济摩擦》刘力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3.《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南振兴 中国书籍出版社4. 《以制度和秩序驾驭市场经济》 洪银兴著 人民出版社5.《WTO与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唐民皓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6.《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浩 《国际贸易问题》2005/11期7.《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式跨越》刘勇 《国际技术贸易》2005/3期8.《跨国集团在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吕文举 《国际技术贸易》2005/4期9.《知识产权保护的“西学中用”》 《国际技术贸易》2006/1期10.《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 郑成思 《新华文摘》2006/15期11.《知识产权-民营企业出口绕不过的壁垒》 夏瑞林《对外经贸实务》2004/612.《建立大类出口商品技术标准预警机制的建议》 江榕 《对外经贸实务》2003/913.《广州市大类出口商品技术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改进》 江榕等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4/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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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期立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以知识产权为主题的议论文

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摘要]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日益增大,作用更加显著,随着加入世贸组织,重视和加强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培育国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对于我国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关键词] 知识产权保护保护战略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根据我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在当今知识经济社会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但激励发明,创新知识,而且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加快配置技术创新资源,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本文从知识产权理论与国际贸易的关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了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国家和企业的战略高度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是以知识为基础的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根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只有物质资料生产才能产生剩余价值,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经济本身不产生剩余价值,只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产生价值。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压低物质部门的产品价格,而提高与知识相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从而在国际贸易中取得较为有利的地位。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国际上把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相提并论,其重要性可见一斑。1994年在关贸总协定乌拉圭第十回合谈判过程中,形成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简称《TRIPS》协议;1995年世贸组织成立,《TRIPS》协议同时生效,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TRIPS》协议也当然成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准则。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将产生重要的影响。1.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众所周知,对外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发动机。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商品和服务的知识含量和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商品占有较大的比重,且这个比重还在不断攀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之所以能够大量成功地引进外资和国外的先进技术,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国建立并实行了知识产权制度,为正常的国际贸易活动和投资活动奠定了基础性的保障制度。只有在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中,国际贸易和投资才能得到有效发展。2.知识产权保护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利影响在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中,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工业都将经历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创造新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第二阶段,国内市场饱和,向国外市场出口;第三阶段,对外投资,向外国市场提供产品;第四阶段,外国生产,向母国市场出口。从发达国家角度说,当处于产品周期的二、三阶段时,它会极力支持自由贸易;而当到了第四阶段时,国内市场的产品为进口产品所替代时,该国产品的市场地位开始衰落,其市场占有率受到挑战。此时,它会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在贸易政策中会极力与知识产权保护挂钩,通过强制性措施来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以设法减慢产品周期的步伐。这对在技术上处于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而言,无疑是有失公平的。这样知识产权的保护无疑扩大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贫富差距愈加严重。二、当前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随着世界步入经济全球化时代,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和制定了相关法律制度,取得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成绩。但从我国社会还正处在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制度还有待完善,在国际贸易中,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较薄弱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我国企业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几万个项目,而申请的专利数却不到10%,企业较为重视有形资产的保护,却忽视了其作为无形资产的保护,从而导致我国每年有很多知识产权被“抢注” 。所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已成为企业家的共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也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和“分水岭”。目前,我国缺乏一套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知识产权保护涉及很多方面,包括法律、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如山西老陈醋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发生;景泰蓝、宣纸等民族绝技的泄密,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此,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应加强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2.知识产权人才缺乏国内大多数企业尚未建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没有专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真正了解和懂得知识产权知识的人才不多。企业万一牵连到知识产权争端,要么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要么要支付高额费用聘请外部人员应诉。一些专业性很强的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产权谈判及分析工作,因为专业人才的缺乏而无人胜任。3.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亟待完善我国有些法律和TRIPS相关法律还有很多不同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的一种合法垄断。一些跨国公司企图利用知识产权中的非法限制和排斥竞争实现其垄断地位。针对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制定反垄断法进行制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这样,我国企业在遇到知识产权争端时就可能遭遇不利的被动状态,从而在国内市场上对其他企业的垄断行为束手无策、在国外市场上遇到严格的反垄断法控制而使自身陷入尴尬境地。三、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在国际贸易过程中,各国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保护制度,来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对我国而言,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涉及面较广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但真正从国民意识上重视知识产权问题还需一个过程。就目前看,应该做好以下方面工作:1.实施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政策倾斜,资金扶持。政策上要从笼统扶持转到重点支持专利项目上来,特别是那些高科技专利项目,建设拥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民族工业群体。同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专利制度各项奖酬的兑现,重奖一些重大发明专利技术。在资金上,面对“入世”后的新形势,各级政府都应建立专利基金,以财政、企业为主体,广开资金来源,多渠道、多形式筹集资金。重点支持那些有广泛的市场前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专利技术,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等各种科技和经济计划项目。(2)加强立法,完善法律。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以鼓励创新、优化环境为宗旨,进一步形成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抓紧修订和完善《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办法、保护遗传资源、传统知识等的立法。 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公正、高效地解决好知识产权纠纷。积极发挥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和区域协作执法机制的作用,打击和防范群体侵权、反复侵权行为。巩固知识产权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以及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对话机制。加强“奥运会”和“世博会”等各类展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我国农业技术、农用工具、农药化肥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认真落实知识产权司法解释,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3)重视人才,培养人才。科技以人为本,人才是国家的第一资源。国家间的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谁占有的人才越多,谁就能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取得胜利。近年来,跨国公司已经加大了对中国本土人才的争夺,中国企业如果还不加强对人才的重视,将会失掉企业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同时,企业还应该加快深化自身的人才制度和结构变革,培养自己的人才队伍。要多渠道、多层次地开展人才队伍培养工作,特别是加大知识产权工作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力度,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水平,造就一支包括各类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内的规模宏大的知识产权队伍。继续加强对各级政府领导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4)突出特色,借鉴经验。发展经济有特色,保护知识产权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要有符合本国和地区特色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重点和方向。近年来,美国将打击盗版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其中媒体盗版是重中之重。同时,它们根据现代标准改进美国知识产权法规——特别是刑事惩处手段,包括通过修订及更新美国签署的双向司法援助及引渡条约,让盗版者及伪冒者在美国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也应注重在寻求传统知识资源的联合保护。当发达国家对全球现代工业知识产权“圈地运动”基本完成后,我们的“传统知识”便成为新世纪圈地运动的新目标。中国应当积极运用现行知识产权法律机制,对传统知识资源进行保护的同时,积极寻求国际联合集团式的保护。2.实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1)树立品牌 ,增强意识。知识经济时代,品牌之“名”越来越在于产品的知识含量之高,企业应保持产品在知识含量上的优势来谋求产品的竞争优势,只有企业掌握了过硬的知识产权,才能在市场上推出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才能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有了自己叫得响的民族品牌,更应该树立品牌保护意识,洞悉跨国集团在我国运用的品牌战略,以品牌的国际化带动知识产权战略。不仅要利用国内的资源条件和市场,更要充分利用国外的资源与市场,进行跨国经营,使我们的品牌发展成为全球化品牌。由于我国的一些企业在早些年没有商标保护意识,大量的国内驰名商标被在国外抢注,例如“同仁堂”“青岛啤酒”等,使这些企业在国外的发展受到了重重阻力,因此我们要吸取这些教训,要时刻注意自己的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否则无异于在扼杀企业在国外的发展之路。(2)加强申请,促进保护。据报道,仅加入世贸以来我国企业因知识产权纠纷引发的经济赔偿累计超过10亿美元。因此我们应从多个角度、立体地实施专利保护战略。实施专利保护战略作为企业发展的护身符已是我国企业的当务之急。第一,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机构,建立专利信息中心收集信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网,通过专利信息中心,对与本企业产品相关的专利作分类管理。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统计表明,每年新技术发明创造的90%以上都会在专利文献中检索到,所以我们可以不断地更新我们的专利资料库,对相似技术进行排查并通过专业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侵权分析,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使企业的研发人员了解本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为创新项目提供方向,保持研究开发中的合法性。第二,提高专利申请率,设置专利网战略。对每一项创新方案都申请一项专利,并在基本专利的周围设置大量原理基本相同的不同权利,并且技术开发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升级的过程,因此当一个企业拥有自己的自主专利权时,应通过不断改进原有技术而获得网状的专利保护范围。(3)加大创新,提高效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必须加快建立企业技术创新体系, 增加知识产权的产出量,形成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在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确立知识产权的概念,充分利用知识产权文献,注意发现、申报和形成知识产权;二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使技术中心成为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载体,成为吸引、凝聚科技人才,调动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平台;三要加强产学研合作,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共同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建立研究所和实验室,共同培养技术人才。参考文献:[1]田晓菁: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摩擦及应对策略[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2]黎 奔 刘路遥 卢鹏论:WTO框架下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滥用问题[J].商场现代化,2007(1)[3]丁永刚 张海鹏:论国际贸易中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商场现代化,2007(5)其他相关文献:1.《知识产权与国际竞争》 中国科学技术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中国:直面国际经济摩擦》刘力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3.《知识产权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南振兴 中国书籍出版社4. 《以制度和秩序驾驭市场经济》 洪银兴著 人民出版社5.《WTO与地方行政管理制度研究》唐民皓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6.《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李浩 《国际贸易问题》2005/11期7.《知识产权保护:中国式跨越》刘勇 《国际技术贸易》2005/3期8.《跨国集团在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吕文举 《国际技术贸易》2005/4期9.《知识产权保护的“西学中用”》 《国际技术贸易》2006/1期10.《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 郑成思 《新华文摘》2006/15期11.《知识产权-民营企业出口绕不过的壁垒》 夏瑞林《对外经贸实务》2004/612.《建立大类出口商品技术标准预警机制的建议》 江榕 《对外经贸实务》2003/913.《广州市大类出口商品技术壁垒预警机制的建立及改进》 江榕等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2004/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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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技术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品的使用许可协议因其独占的特征而可能成为损害竞争的威胁。因此,司法实践中出现了针对技术所有者的反垄断诉讼。本文从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入手,分析了两者的立法宗旨及其共同协调发展的平衡原则。 关键字:反垄断法,知识产权法,利益冲突,平衡原则一、微软公司案件1 、关于Windows 系统的反垄断诉讼美国微软公司研发的Windows 操作系统在全球市场占90%以上的份额。1998年5 月18日,美国联邦政府司法部与20个州的总检察官对微软提出反垄断诉讼,控告微软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妨碍其他软件商与其进行正当竞争。2000年4 月3 日,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认定微软通过捆绑销售,将IE浏览器强加给用户,在Windows 操作系统中安装了源代码,排斥了竞争对手。[1]2 、第一屏条款的争论“第一屏条款”(the first screen provision)是微软公司同电脑设备生产商(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s)在许可合同中规定:要求已经安装Windows 操作系统的用户最初启动计算机时,屏幕上必须显示关于Windows 统一特征的(如图标、图标的设计风格和尺寸等)画面。原告称微软通过“第一屏条款”滥用了其对Windows 操作系统软件的独占权利而损害了设备生产商、消费者、其它软件生产者的利益。[2]在这两个不同的案件中,作为原告的生产者和消费者,都认为微软公司滥用了Windows 系统在计算机操作系统市场的优势地位,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和整个市场的长远利益。而微软公司则坚持自己的权利受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这反映了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独占性这两种法律价值的冲突,是否有一个更好的平衡方法呢,也就是说,在反垄断的视野中,如何能够体现知识产权的价值保护?二、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利益冲突1 、知识产权的立法宗旨- 给权利人以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特点可以概括为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实践性、可复制性五个方面。以本文关注的角度来看,对市场竞争最有影响的就是其专有性。“专有性揭示的是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和支配权所具有的垄断性或排他性。”[3]就微软案件来说,因为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版权的所有者微软公司就拥有了对Windows 操作系统使用的独占性的权利,这是从权利的来源说。在权利的行使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以推动社会进步的技术成果为保护对象,因此,大部分的权利人会通过使用许可协议来使其成果社会化。[4] 在这种技术利益最大化要求的驱使下,法律赋予权利所有者以特权,即通过合法交易成为独占者。这种“独占性权利”的行使所获得的价格和合同与在充满竞争的市场条件下的获得是不同的。知识产品一旦被知识产权制度所保护,就意味着排除他人同样的行为。因此,知识产权最终与“非通过竞争而获取的独占”地位联系起来。[5]所以,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可能会被权利人滥用,进而破坏技术的传播和创新。例如,利用知识产权形成经济联合,限制其他竞争者的进入;获取技术市场上的优势地位;或者在许可使用合同中不合理的对被许可人漫天要价,对到期合同之后的技术使用进行限制或者通过索取高价来变相延长合同的期限……这些行为无疑已经偏离了知识产权推动社会进步的本意,也正因为这样,处于相对方的其他竞争者只得借助反垄断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2 、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 保护市场竞争结构的稳定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最为重要的机制就是竞争机制,一旦竞争机制被扭曲,市场就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市场秩序和市场结构就会遭到破坏。源于自由竞争的垄断就是扭曲竞争机制的重要力量。但是,市场机制本身并不具有维护公平竞争的功能,因此,需要建立保护竞争机制的法律制度体系。制定反垄断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和促进交易公平,以实现充分、有效的竞争。对于建立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来说,反垄断法反对垄断,反对限制竞争,反对滥用市场优势地位,维护竞争性的市场结构。[6] 在法律层面上,垄断是行为和状态的规定性。垄断首先是一种行为的规定性,反垄断法关注的是市场主体的行为,只要该行为的目的是限制竞争,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垄断也是一种状态的规定性,它关注市场的集中度,垄断状态实质上是市场已达到或超过法律所界定的企业集中度的下限。因此,即使没有明显的垄断行为,政府有关部门也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变垄断行为为竞争状态,垄断状态本身成为国家强制力的介入点。[7]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反垄断法的“社会本位”使它成为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宪法”,承担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任。虽然大多数情况反垄断法和其相关政策是通过国家公权力实现,但反垄断法自身却是以自由竞争的最佳状态为实现目标。因此,市场经济离不开反垄断法。3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冲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问题:一、竞争政策关注短期效率分配或长期效率的程度。如果关注短期利益,则会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行为较为宽容,而如果是注重长远发展则会较为严格的限制其权利的行使;二、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是因为知识产权而取得。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知识产权权利必然受到反垄断法的规范;三、知识产权自身的经济特性(边际成本很低并容易被盗用)。这一点说明在用反垄断法来分析许可协议条款时,也要注意权利人行使权利的合理性;四、许可协议是否应该被认定为横向或纵向限制竞争的协议。[8]在本文列举的两类有关微软公司的案件中,原告无一例外的认为微软公司借助对Windows 操作系统许可使用权的独占,破坏了他们的“竞争权”,因此,应该由反垄断法对微软的行为加以制裁。其中最主要问题是:对于知识产权法特别是版权法中最为核心的商业性为- 许可他人使用被保护的作品究竟应该适用怎样的法律原则。诚然,在技术已经成为市场竞争力核心因素的今天,知识产品所有人独占权的保护范围已经越来越受到反垄断法的关注。如果在契约自由的理念下,完全保护个人的知识产权,就会更多的“微软”案件发生。而如果用反垄断的利刃劈开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对于技术所有人来说,就无疑陷入了一种“无法可依”的危机感,甚至丧失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导致加重社会发展成本。简而言之,一个是反对独占而另一个是授予独占。[9] 对于这样的问题,司法实践做出了不同的回答,理论中也没有定论。三、如何实现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法的协调发展1 、反垄断法的合理原则反垄断法的意义在于塑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结构,使竞争主体可以展开公平竞争,从而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出于对公共利益的尊重,它呈现出灵活性,不同时期对同一性质的行为态度不同,这是一国之内;而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保护本国的知识产权也就是保护本国的商业利益,这时反垄断法又会支持知识产品的独占性。总之,反垄断法背后的标准就是经济发展需要,从国内市场来说,是消费者利益和公共利益,在世界范围内,就是在和平发展的基础上实现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面对形形色色的竞争行为,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基本都确立了“合理原则”。[10]根据合理原则,反垄断法并不是禁止所有的经济联合,禁止的只是那些能够产生或者加强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合并。因此,将合理原则作为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可以使反垄断法更好地适应复杂的经济情况,避免机械的执法可能对正常经济活动造成的消极影响。[11]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规范中,“合理原则”也同样适用。因此,有几个基本的原则不容忽视:首先,不能认为是知识产权导致了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源于竞争制度而非知识产权制度。社会的进步和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本意,所以,并非知识产权的每一种制度都要适用反垄断法。其次,竞争政策应承认知识产权法体系下认可的权利;只有这样,才可以保护技术创新者的热情。最后,尽管存在一些限制竞争的协议,但如果这种协议比没有协议更能促进竞争,则它也是可以容忍的;在没有许可协议的情况下,很可能因为没有任何规定而导致效率的混乱,而且没有许可协议这种推广方式,技术成果的社会化也就成为空谈了。[12]这三个原则表明在处理此类问题时,承认知识产权的基本调整是基础,进而再与反垄断法衔接。2 、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观从上文的论述可以看出,因为知识产权的独占性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法律界的关注。实践中,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 之后,围绕知识产权的诉讼不断增多,在全球贸易一体化的今天,知识产权和国内国际经济发展相关联是法学研究无法回避的问题。特别是在技术许可中,随着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多和保护范围扩大,许多企业和研究机构陷入一种尴尬处境,本来可以自由使用的技术落入他人的专利保护范围,成为进一步开发研究和生产经营的障碍。甚至鼓励创新的专利制度成为某些人恶意设置“诉讼陷阱”的工具,阻碍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例如一台DVD ,从部件到零件,其有效专利达1500件之多。我国的生产商要想顺利的将产品打入国际市场,首先要获得外国专利权人的许可,并要支付相当的费用。面对这样的情况,世界各国逐渐认识到必须本着既有利于刺激知识产品的创造又有利于知识产品被公众接近、利用的原则做出具体的制度安排。平衡知识产权人的私权利益与公共利益是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基石。[13]因此,在知识产权自身的体系中,有很多针对性的规定来协调公共利益。如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专利权中的强制许可。最重要的是,知识财产的保护是有期限的,一旦到期,产品进入公有领域,就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所以,从根本上来说,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都着眼于社会的长远发展。3 、平衡原则- 协调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虽然从我国目前看来,把知识产权领域的问题纳入反垄断的案件并不多,相关司法实践也没有统一标准,但其实二者的冲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知识产权的过度保护会引起竞争的失衡进而被反垄断法所不容,其次,反垄断法事无巨细的前后审查又会破坏竞争主体意思自治和创新积极性。所以,要寻找一个恰当的标准,就是以竞争利益最大化来进行个案分析,在合同双方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寻找到平衡点。笔者认为这一标准并非可以通过法律明确具体的规定来确立,而基本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我评价和法官的个案认定。第一,首先明确知识产品的管理更多需要由合同法和知识产权法来规范,以保证个人意志和社会创新。“许可使用应该使版权所有者获益:这是设计版权法和合同法的部分原因。在市场上的成功并不能剥夺一个公司通过版权法和合同法的获益。”[14]因此,反垄断并不是反对大企业。大企业由于创新和技术进步形成的垄断不是真正的垄断,创业利润中包含的垄断盈利可以看作是成功者的奖金。这种具有“技术意义上的垄断”的企业由于一方面要同原有技术和产品的企业竞争,另一方面受到潜在竞争的威胁,因此实际上仍处于竞争之中。[15]这段话说明,垄断地位的形成并不一定是消除竞争,垄断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就要更加努力的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消费者将会最终受益。这一点从IT行业的发展就可以得到证明。另外,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反垄断法是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种矫正。这种矫正应该是发生在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例如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强加给另一方不合理的义务或价格,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超出了正常竞争可以接受的界限,这才是反垄断法发挥作用的空间。在微软与电脑设备生产商的“第一屏”条款中,微软公司并没有对“第一屏”的画面设置和显示做出过分不合理的约束,也没有限制制造商、消费者对“第一屏”之后画面重新设计。正如COPYRIGHT ,LICENSING , AND THE“FIRST SCREEN”一文中作者的观点,在合同自治的原则下,许可协议不可能仅仅保护许可人的利益。整体看来,许可使用合同是一个博弈的过程,因为双方的利益平衡必然会反映到合同的价格上。取得的权利越多,支付的价格也就越高。德国的瓦尔特?欧根说:契约自由“是不可缺少的,没有来自家庭和企业经济计划的个人的自由契约,就不可能有通过完全竞争来对日常经济过程的调节”。[16]而且,这种“第一屏”条款可以通过降低培训成本、进行质量控制、明确商标标识等方面的作用使消费者得到稳定、低廉的服务,最终通过降低交易成本实现社会利益的增加。在“合理原则”的基础上,可以认为“第一屏”条款并不是完全权利滥用的结果。如果一定要将反垄断的审查引入此条款,就会破坏合同的合意,破坏在竞争环境中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进而会付出损害社会技术进步的代价,这是反垄断法不得不思考的问题。因此,用经济学的方法具体分析合同条款,权衡多方利益,才能找到反垄断法的作用空间。第二,反垄断法不能完全退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只要这种“保护”成为破坏竞争的保护伞,反垄断法就应责无旁贷的对此加以规范,以确保竞争结构的健康发展。事实表明,契约自由有时不能保护市场供求双方的竞争,甚至可以用来消除竞争,卡特尔和其他垄断组织的建立就是例证。企业利用契约自由来建立垄断组织,垄断组织又用契约自由导致强制性的契约。“契约自由”常常成为垄断集团证明他们受到法律保护和享有相应权利的籍口。[17]正因为传统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对于意思自治的过分推崇,才使权利滥用有可能成为合法现象。在知识产权法中,法律赋予了权利人的特权,给知识产品的收益划定了一个闭合空间,只能由权利人独享,自然引发和社会其他利益主体的矛盾。正如本文开头的第一个案例,美国和欧洲的法院针对反垄断诉讼,分别认定微软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做出了不利于微软公司的判决。从这样的事实可以看出,反垄断法面对知识产权领域的独占现象,是完全有理由介入并进行规范的。这是因为反垄断的性质决定。因此,尽管有“排他性”的“私权”壁垒,又有合同自由的说辞,但从社会长远利益出发,还是应该承认反垄断法介入的合理性。第三,本文的结论是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不再单纯地将知识产权作为垄断豁免之列,而是在保护知识产权与防止权利人滥用权利方面寻求一个平衡点;对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限制竞争行为也应列入反垄断规制的范围中。在对一家公司进行反垄断时考虑的已不只是规模,更主要的是看它是否利用自身规模来限制竞争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18]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Dell公司案件中表达的看法:“客观的格式标准,通过公正的过程被认可,有一种‘实质上促进竞争的优点’。通过设定标准,可以提高产品的适用性,进而增加消费者的选择,还可以通过投入及经济指标的标准化来降低生产成本。使新的进入者可以根据当前标准生产产品,降低市场准入障碍……”????总体看来,知识产权和竞争政策都关注技术进步和消费者的最终利益。企业希望进行技术改造但至少要防止搭便车行为,所以知识产权保护是必不可少的。而市场主体只有在面对竞争时才有充分的动力进行改造,因此营造一个良性竞争的环境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所以要平衡不断加剧的竞争和进一步技术改造之间的利益。面对经济生活的复杂性,法律不同领域之间的交叉问题越来越普遍,这时就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不同部门法的立法深意,推进社会的整体利益发展。注释:[1]2000 年6 月微软公司提起上诉,上诉法院做出判决,基本确认了微软采用反竞争手段维持其在电脑操作系统软件上的垄断地位,但否定了初审法院试图将垄断地位扩展到浏览器软件领域的判决。11月6 日,微软与司法部和原告中的9 个州和解。由于和本文论述关系不大,故不作详细介绍。徐杰、时建中主编《经济法概论案例教程》第204 页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年9 月版。??? See Ronald A. Cass :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资料来源:美国社会科学研究网站 [2] 刘平周详《知识产权与物权比较研究》载于《知识产权》2003年第4 期[3] “In keeping with the basic approach of the copyright law ,copyright owners are given great freedom in deciding the terms on which to license their products. After all , the value of the copyright is the ability of the right owner to set terms expected to maximize the return from licensing.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 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4] 笔者并不否认,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有期限并且受合理使用的限制。因此,此处讨论的独占也是相对的而并没有过于偏激的意思。本文全文都是建立在已有的知识产权的制度基础之上,并不是对知识产权本身的质疑,而主要是从反垄断角度和整体社会发展的角度进行一些思考。同时,我也并不否认,知识产权取得的最初,也是在市场公平竞争的情况下权利人创造性的劳动的结果。[5] “有效竞争”是一种经济学意义上目标模式,在这种模式下,竞争被视为实现整体经济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提出这种模式是为了建立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市场结构。作为法律上可操作的目标模式,关键是如何确立一个标准,以评价市场上的竞争是有效竞争。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建立有效竞争的目标模式主要是从规范竞争性市场结构出发。按照德国康森巴赫的理论,优化的市场结构,市场上要有多个竞争者,他们的商品有适度的差异性,且市场的透明度高。王晓晔:《竞争法研究》出版社99年版第73-90页[6] 刘宁元司平平林燕萍:《国际反垄断法》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9 月版第7 -9 页[7] “To the extent there has been a perceived conflict , however,it seems to stem from four principal areas of uncertainty :(a ) the extent to which competitio policy is about short-run allocative efficiency or long-run dynamic efficiency,(b ) whether market power should be inferred from the existence of an IPR ,(c ) certain distinctive economic characteristics of IPRs , and(d ) whether a particular contract, license,or merger should be regarded as horizontal or vertical.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 DAFFE/DLP(98)18 [8] “Discussion of the overlap between antitrust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frequently observes that the former opposes monopoly , while the latter confers monopoly rights. ” See Ronald A. Cass :“COPYRIGHT,LICENSING, AND THE”FIRST SCREEN“[9] “合理原则”、“本身违法原则”是反垄断法的两个基本原则。“本身违法”适用于那些已经被确定为不合理地限制了贸易的行为,因而只看是否有行为的存在,无需对行为产生的原因和后果进行调查。一般适用于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竞争协议等。“合理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某些行为构成了对竞争的限制,但又不能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是否构成违法须在慎重考察企业行为的意图、行为方式以及行为后果之后,才能做出判断。[10]“Normal competition law, applied under a rule of reason standard,seems entirely adequate for distinguishing between”pro “and anticompetitive tying in cases where the requisite market power is conferred through IPR. “ See”competition policy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 OECD , committee on competition law and policy,DAFFE/DLP (98)18[12]冯晓青《利益平衡论: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载于《知识产权》[14]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5]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6]刘兵勇《试论反垄断的理论基础》载于《江苏社会科学》2002年第5 期[17]马洪雨《从“微软”案看反垄断法的发展趋势- 兼论给中国反垄断立法的几点启示》载于《兰州商学院学报》2001年第4 期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它有两类:一类是版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 版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文学作品享有的署名、发表、使用以及许可他人使用和获得报酬等的权利; 工业产权则是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货源名称或原产地名称等的独占权利。 按照内容组成, 知识产权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构成,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即为精神权利; 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一是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这种智力成果又不仅是思想,而是思想的表现。但它又与思想的载体不同。权利主体独占智力成果为排他的利用,在这一点,有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所以过去将之归入财产权。 二是知识产权的对象是人的智力的创造,属于“智力成果权”,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领域从事一切智力活动而创造的精神财富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其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这种智力成果属于一种无形财产或无体财产,但是它与那种属于物理的产物的无体财产(如电气)、与那种属于权利的无形财产(如抵押权、商标权)不同,它是人的智力活动(大脑的活动)的直接产物。 三是知识产权取得的利益既有经济性质的也有非经济性的。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因此,知识产权既与人格权亲属权不同,也与财产权(其利益主要是经济的)不同。 四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和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例如说著作权是著作人身权(或著作人格权、或精神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的结合,是不对的。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复杂(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利。因而,知识产权应该与人格权、财产权并立而自成一类。学历有限....只能给你点资料..........sorry

以自我意识为主题的小论文

大学生要想完善自我意识 ,首先要给自己有个明确的定位 ,把自己的学历技能及优点了解清楚 ,也为自己今后的发展方向定下基调 。

大学生如何完善自我意识?论文首先是世界观,然后是远的目标,最后是自己的想法,对于人生的认识

(一)正确认识自我正确地认识自我是培养健全的自我意识的基础。而人的自我认识可以分成两方面,一方面是自我定性,就是对自己的性格,特长,兴趣,爱好以及家庭对自己的影响,性格的弱点等等。如果一个人能够全面、正确地认识自我,客观、准确地评价自我,就能量力而行,为确立合适的理想自我,并会为实现理想自我而不懈努力。另一方面就是自我反思,这是一个终身的过程。经常进行自我反思才是进步的前提,才不会自以为是。如前所叙,认识自我主要有三条途径—经验法、比较法和反省法。除此之外,大学生还要尽力拓宽生活范围,增加生活阅历,扩展交往空间,积极参加活动,扩大社会实践,才能找到多种参考系,才能凭借这些参考系来多方面、多角度地认识自我。还要学会将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关于自我的信息进行分析、综合与比较,实事求是地全面评价自己。要学会用发展的眼光、辩证的方法看待自己和他人。比较的视野越广阔,方法越科学,自我定位就越恰当,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二)客观对待自我I.积极地接纳自我接纳自我就是愉快、满意地接受自己,即悦纳自我。悦纳自我是发展健全的自我意识的核心和关键,也是适应社会的前提。悦纳自我不决定于个人财富的多少、地位的高低、生活条件的好坏,而更多的是取决于自己的心理状态。一个悦纳自己的人,才能为他人接纳。这样的人是以积极的态度来接受自己的一切,他们对生活乐观、豁达,能理智地看待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冷静地对待得失,不夸大也不贬低自我,能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自己,不回避自身的现状,更不以哀怨、自责甚至厌恶来否定自己。这样才能培养自信、自立、自强、自主的心理品质和良好的自我意识,成为生活的强者。2.良好地控制自我自我控制是健全自我意识、完善自我的根本途径,是主动定向地改造自我的过程,也是个体对待自己的态度具体化的过程。因此,在改变现实自我向理想自我实现的过程中,大学生要面对现实,从实际出发,排除各种干扰,合理定位。并在这一连续的自我监控、自我呈现、自我修正的自我调适系统运行过程中,努力培养自己良好的意志品质,从而做到自我的有效控制,最终实现理想自我。(三)不断超越自我马克思说过:“人生有两大目标,一个是自我的完善,一个是创造人类的幸福。”这两大目标是统一的,前者属于自我追求自我价值,后者属于社会价值;一个伟大的人,两种价值缺一不可。自我成就,自我完善,最好的方式就体现在为社会服务当中,你为人类留下一点什么。一方面自我实现,一方面也为社会做出贡献。因此,完善自我是个体在认识自我、悦纳自我的基础上,自觉规划行为目标,主动调整自身行为,积极改造自己的个性,使个性全面发展以适应社会要求的过程,是个体自我同一的过程,也是其从个人“小我”走向社会“大我”的过程,在为他人和社会的服务中实现真正的自我价值的过程。这个过程是艰难而漫长的,是需要个体毕生不断完善的过程。它要求大学生根据社会的需要和自身的特点,本着科学的态度,辩证地看待社会,在社会实践当中,分析自我,把握自我,一步一个脚印开拓与发展,才能走向理想的自我、完善的自我。大学生自我意识的发展很不平衡,存在诸多不协调和矛盾,而健康的自我意识是形成身心和谐的基础和关键。因此,帮助大学生发挥自我意识中的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从多层次多角度地进行调控,不断地完善与改过,才能达到自我实现,形成健康的自我意识,从而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实现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使他们能够和谐、健康、全面地发展。

以知识产权为主题的论文题目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下面是我整理的法学专业毕业论文题目选题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加强诚信法律制度建设;

2、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

3、农村法治建设;

4、征地及移民安置法制建设;

5、完善征地的法制建设

6、外观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模式;

7、论科学技术与知识产权的互动关系;

8、商业秘密保护及其立法;

9、贸易中知识产权与物权冲突之解决原则;

10、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无过错责任原则之适用;

11、知识产权的间接侵权;

12、数字化图书馆时代知识产权问题;

13、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与知识产权请求权;

14、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立法完善;

15、TRIPS协议与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查制度;

16、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及其解决原则;

17、知识产权的私权性和权利让渡;

18、知识产权融资担保的方式;

19、企业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20、知识产权、技术创新与企业竞争力;

21、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禁令制度;

22、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平行进口;

23、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与 WTO(世界贸易组织)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的比较;

24、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及侵权界定;

25、知识产权犯罪问题;

26、我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出口检查制度;

27、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28、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平衡原则;

29、知识产权出资制度的完善;

30、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嗯,题目可以选择一些比较小,针对性比较强的题目,比如《制药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分析》。再通过有效检索搜集相关的数据,以便开展进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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