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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法学毕业论文环境

法律是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也越来越重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本科法学 毕业 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近代中国私立法律 教育 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其从无到有,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中,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

【关键词】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现代化

中国传统教育向来是官学和私学并存,及至近代中国的大学教育仍承袭了这一传统。但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清末一度是被官办学校所垄断的,后因立宪形势紧迫才开通禁令。就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而言,其经历了由严禁到准允的转变。私立法律教育从无到有,再到大量涌现,并很快遍布全国。虽打破了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在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是对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种补充,为这一时期法律教育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但毋庸讳言,由于其发展中呈现出泛滥成灾的趋势,也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本篇拟以办学理念为视角,探索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并 总结 其正反两方面的历史 经验 和教训。

一、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

近代中国的新式法律教育是伴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发展起来的。写作论文在清末法制改革中,为适应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清政府不得不把法律人才的培养和法制变革紧密结合起来,开始以西方资产阶级法学教育的思想、 方法 来培育法律人才。但在其起始阶段,私立法律教育并未纳入清廷政策的许可范围。1904年的《学务纲要》明令规定:“私学堂禁专习政治法律”。直到1910年清廷才明令准办并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此后,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就遍布全国,并在适应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理念。

第一,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清末,由官治走向自治,在时人看来,“所有议员自治职员审判官吏,非有法政之素养不足以趋赴事机,需才既众,自宜广加培成以资任使,若专恃官立学堂为途未免稍狭”,需要另辟办学 渠道 、扩大办学规模,进而培养大批具有法学专门知识的人才,进入立法、司法、执法和行政部门。也就是在这一背景之下,1910年学部奏议复浙江巡抚折,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同年,为进一步适应立宪形势发展的需要,学部在改订法政学堂章程的立学总义中.将此前的“以造已仕人员,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足资应用为宗旨”,[2]改定为“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足资应用为宗旨”。[3]这一培养宗旨的调整,不仅突破了先前“以造已仕人员”的局限,将招生对象扩大了,而且用“以养成专门法政学识”置换“研精中外法律各具政治知识”,很显然较之前更强调法政学堂教育的应用性。

第二,取法日本法学教育模式,与官办法政学堂整齐戈哇一。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虽明言“参考各国学制,拟具改订法政学堂章程三十一条”,但无论是其课程体系设置,还是其课程所反映的教学内容大多都蹈袭日本,这一局面及至民初也没有大的改变。为整肃私立法政教育,不仅在此前颁布的《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致折》中规定,“各科课程、学生入学程度均按照官立法政学堂本科章程办理”,而且在《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又申令,此后京外新开的私立法政学堂,均按照此改定章程办理。

第三,适应时势变化的客观需要,因时制宜调整办学层次和规模。在《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中,为防范“趋于简易,以滋速成之弊”,明令私立法政学堂“附设别科,惟不得专设别科”。但时隔半年之久,面对当时中学毕业生人数过少,各处法政学堂的正科难以正常开办的实际困境,为应一时之需,学部认为“自应量予变通,准其先设别科,以应急需,俟将来中学堂毕业生渐多,再将别科章程废止,¨做了应时变通的调整。及至民国二年,“各处法政专门学校纷纷添设别科,入学新生,动辄数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无专门之实。”学部为遏止流弊的发生,则严令“不得再招考别科新生”。同年,教育部又通咨各省,严令“所有省外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非属繁盛商埠、经费充裕、办理合法、不滋流弊者,应请贵民政长酌量情形,饬令停办或改为法政讲习所可也。”通过强化监督管理,关闭了一些条件不合格的私立法政学校。

第四,适当放宽办学地点,使用统编的审定教材。1910年,清廷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之始,为便于监督,参照日本的做法,将私立法政专门学堂的办学地点限于省会。但时隔不到半年,鉴于“按照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奏定逐年筹备清单,省城及商埠地方等处各级审判厅须于第三年内一律成立。则通商口岸须用司法人材实与省城同关紧要,自应将私立法政学堂限于省会一节,酌量推广”,规定“凡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经费充裕课程完备者,一律准于呈请设立法政学堂,以广造就。”[7]与此同时,学部基于“各国法政之学派别不同,各有系统,必折衷于一是,始可以杜歧趋而崇政体”的判断,拟取京师法政学堂和京师法律学堂的各科讲义,“慎选妥员审定刊行,以资研究而端趋向,庶于制宜通变之中,仍寓划一整齐之意。”[8]在解禁私立法政学堂的同时,设想以颁发统一教材的办法来加以调控。

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办学理念集中体现了社会转型对新式法律人才的需求,而由于私立法律教育本身是在转型社会矛盾运动中发展起来的,所以在其发展的不同时期,其办学理念自然不可避免地包含着某些它自己无法彻底解决的矛盾,清末民初私立法政教育的畸形繁荣就是其外在的表现。

二、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

任何时代的特定社会的教育,都是这一时代和特定社会的产物。写作毕业论文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也不例外。其办学理念所体现的就是尽可能满足和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可以说,它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构成。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产生和发展不仅仅表现在新式法律教育量的增加和扩展,更体现于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中。具体而言,其办学理念的时代意义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二是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教学内容及形式的改善。

在1904年《学务纲要》中,清政府出于对濒危政治统治自救的目的,一方面,肯定了学习外国法律的重要意义,反对那种认为学堂没立政法一科将启自由民权之渐的观点;另一方面,又“害怕学生们可能会反对它而闹事,会蔑视皇帝的权威和不分轻重地一味坚持他们的权利”,极力诋毁人们谈论民权自由,严令“除京师大学堂、各省城官设之高等学堂外,余均宜注重普通实业两途。其私设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应由学务大臣咨行各省切实考察禁止”,、法律教育完全官方垄断而排除私人加入。[10]

但在新政浪潮的推动下,法律教育变革的风帆已经高高扬起,没有任何势力能阻止其前进的步伐,转型社会的历史推动着清政府不由自主地进行变革。1907年10月,清廷谕令在中央设资政院不久,又令各省在省会设咨议局,并预筹各府州县议事会。接着,1908年7月22日颁布《咨议局章程》62条和《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l15条,限令各省于一年内成立咨议局。新政的迅猛发展,要求打破官办法律教育的专制垄断体制,开禁民间法律教育.从而满足社会变革对新式法律人才的广泛需求。为此,1909年浙江巡抚增韫上奏清廷,要求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1910年,学部奏准“各省私立学堂专习法政,以广教育而重宪政。”[11]自此,近代中国法政教育官方一统的垄断局面彻底被打破,办学主体走向多元化。

清政府由严禁私立学堂专习政治法律,到明令准办并私立法政学堂的设置,这不仅在办学主体上增加了一种新形式,带来了办学主体观念的转变,而且更重要的是办学主体观念一定程度的转变也促进了教育体制的完备,法律教育的布局、层次和结构日趋复杂多样。在私立法政学堂开禁之初,虽规定开办地点应局限于省会,但此后不久,这一规定即被突破,私立法政学堂扩展到包括繁盛商埠及交通便利之地,官办和私立法政学堂迅速地遍布全国。在1913年,仅江苏一省就兴办了15所官办、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学生数为4742人。其中,私立法政大学和法政专门学校有13所。[12]

为配合法政教育的发展,1910年,学部参考各国学制,拟定了改订法政学堂章程,出台了一整套法政教育的具体规划。分设正科和别科,正科分法律、政治和经济三门,均四年毕业。别科不分门,三年毕业。如因学生过少,正别两科不能同时许设的,准其先办一科。正科学生须在中学堂得有毕业文凭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别科学生以已仕人员及举、贡、生、监,年在二十五岁以上、品行端正,中学具有根底者,经考试录取后始准入学。每年级学生名额,按照各地方情形酌定,但每级至少在百名左右。[13]列官办法政教育与私立法政教育并重政策的制订,一定程度上扭转了以往法政教育偏狭的局面,推进了法律教育的大发展。

教育体制的完备要求教学内容的相应改善,其努力方向是进一步规范专业教学的课程设置,提升办学层次。自清束至民国,学部(教育部)都与时俱进改革原有课程,增设新课,对于法律门(科)的应设课程作了详细规定。在1910年的《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中,其明确规定:“从前所定法政学堂章程,其应修改者,约有三端:一日课程。当订章之际,各种新律均未颁布,故除大清会典、大清律例之外,更无本国法令可供教授。今则宪法大纲、法院编制法、地方自治章程等,均经先后颁行,新刑律亦不日议决,奏请钦定施行,此后法政学堂此项功课,自当以中国法律为主,此应改者一。”在其法律门课程表下又特附注:“民法、商法、诉讼等法,现暂就外国法律比较教授,俟本国法律编订奏行后,即统照本国法律教授。”及至民国,教育部在1912年公布的《专门学校令》中,又首次提出“专门学校以教授高等学术、养成专门人才”的教育宗旨,规定“专门学校学生入学之资格,须在中学校毕业或经试验有同等学力者”,将法政专门学校完全定位为高等学校层次。与此同时,在同年教育部颁布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十条中,又把法律科的必修课目定为:宪法、行政法、罗马法、刑法、民法、商法、破产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外国语;把法律科的选修课目定为:刑事政策、法制史、比较法制史、财政学和法理学。此时,法律教育虽仍处于模仿引进阶段,但较之以前课程设计明显趋于成熟。

三、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历史 反思

在我国传统法律教育向现代法律教育的转型中,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一波三折的发展历程形成了一些可以辨识的价值和特点,启示着我们进一步认识法律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若干基本矛盾和基本问题。具体而言有:

第一,法律教育不应是政治的简单附庸,不应是服务于短期政治目标的实用工具。教育既有别于政治,写作硕士论文又从属于政治。可以说,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教育制度,都不可能游离于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发展史不仅反映了近代中国法律命运的变迁史,而且也折射出了近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新政”之初,在清廷统治者看来,“盖科学皆有实艺,政法易涉空谈,崇实戒虚,最为防患正俗要领”,因而私立法政学堂“概不准讲习政治法律专科,以防空谈妄论之流弊。”一直至1910年,才因立宪政治对新式法律人才的急需而有限开禁。很显然,新式法律教育在近代中国的发展,不单单是教育事业自身发展的结果,政治因素的影响也至为明显。清政府在法律教育发展之初就已把兴办法律教育与政治稳定联系在一起,且服从于政治发展的需要,对法律教育本身的价值和特点重视不够,忽视了其发展的独立性。这就导致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从一开始就染上了政治至上的病毒,并一直隐藏于其肌体中起着不同程度的破坏性作用,严重制约了法政教育的健康发展,使得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产生的阶段就是个先天不足的畸型儿。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之所以表现出贫困和幼稚,这可以说是病根之一。

第二,时代落差造成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现代化变革,其形式上的模仿并不等于已认识到了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真正内涵。由于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并非是传统社会的自我演进,而是在西方法 文化 与中国传统法文化的冲撞交融中整合而成的,从已经凝固的文化心理、情感和观念出发,中国传统法文化必然对西方法文化产生某种抗阻。在新式法律教育中,往往是封建思想的束缚依然故我,“新式法律教育”培养的只是“本领要新,思想要旧”的“新人才”。以《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政折》为例,清廷学部就明言:“学术之所宗,必求与政治相应”,“盖君主立宪政体之国,一切法制必择其与国体相宜者然后施行,无杆格之弊,此则讲求法政学者所必应共喻者也。”[15]很显然,中国新教育的主持者并未真正领悟西方近代法律教育的精髓,不过是为消解内忧外患的交相煎迫,运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推证,极力模仿西方法律教育制度而已。这就使得在磨难中产生的近代中国法律教育陷入既丰富多样又肤浅粗糙的困境,最终难以形成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严密的法律教育体系。

第三,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价值目标和高昂的教育理想,法律教育发展就会丧失意义和迷失方向。清末民初,为适应国家由专制而走向立宪、进而创共和的形势需要,私立法政学堂从无到有到大量涌现,很快遍布全国,出现了举国学法政的繁荣景象。但其数量的增长和质量的提高并未同步实现。据1913年教育部经过调查后发现,数量众多的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多为迎合人们寻找新的入仕之阶而设,“考其内容,大率有专门之名,而无专门之实。创办者视为营业之市场,就学者藉作猎官之途径,弊端百出,殊堪殷忧”,[16]一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办学已完全背离了教育部制订的法政专门学校规程,沦为失去灵魂、见利不见人的“教育工厂”。

第四,私立法政专门学校的畸形繁荣,导致教育设置的结构性失调。私立法政专门学堂自清末设立并推广后,进入民国即在数量上高居不下,写作医学有泛滥成灾之势。黄炎培在《读中华民国最近教育统计》一文中径言:“盖当民国初元,国家乍脱专制而创共和,社会对于政治兴味非常亢进;一时法政学校遍于全国,有以一省城而多至八九校者,其获列于政府统计,仅其一部分耳。”据其在民国二年的调查统计,在江宁、苏州、上海、镇江、清江等五处,即办有13所私立法政专门学校。对此,他大声疾呼:“诸学校之学生,与法政学校之学生较,其数乃不足十之一。”[17]这种私立法政专门学校过度兴旺的发展态势,自然阻碍了此时整个教育体系中门类的协调和均衡的发展,带来法政人才的相对过剩。与此同时,这种畸形的比例又掩盖了另一种不合理的现象。据(1916年8月一l9l7年7月全国专门学校统计表》统计,吉林、黑龙江、安徽、陕西、甘肃和察哈尔等省份,名义上虽已遵照新学制办起了高等教育,但实际上仅仅办了一所法政专门学校,造成地区分布上的严重失衡。这种教育结构发展不合理的现状,必然会对一些地区社会文化的综合发展产生消极的影响,长期以往,将会造成一种恶性循环,带来长久的社会不稳定因素。超级秘书网

第五,在谋求现代化急速发展的后进国家,法律教育必须协调好发展规模与综合国力的关系。清末民初,为满足政治制度由封建帝制到民主共和的人才需求,私立法律教育一哄而上。但此时因综合国力太弱,造成师资、生源、经费、设备和校舍等配套条件都无法跟上。私立法律教育的实际情况是,“大致以各校无基本金,仅恃学费收入,支给校用”,“教员资格不合,学生程度甚差,规则违背部章,教授毫无成绩,学额任意填报,学生来去无常,教习常有缺席,实属办理敷衍”,[18]教育质量毫无保证。1913年,教育部虽通咨各省酌量停办私立法政学校或改办讲习科,但并未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以一个法治健全社会的标准衡量,这种局面是极为危险的,因为法学的失误可能导致灾难性的结果”。[19]

平心而论,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对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发展,既有适应和促进的一面,又有制约和滞后的一面。而在此双重效应中,适应大于制约是毋庸置疑的。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中产生的问题,比之官办法律教育的一统局面,总是一大进步。关于这一点,可以从近代中国新式法律教育在社会极其动荡的环境下仍有较大发展的事实中得到证明。可以说,近代中国波涌浪击、多元并争的法律教育浪潮,拓展了中国教育界的视野,促进了中国新式教育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近代中国私立法律教育的产生和发展昭示我们:法律教育制度要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其现代化是一个长期且艰难的历史进程。

参考文献

[1][8][I1][15]学部奏议复浙抚奏变通部章准予私立学堂专习法敢折[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0,491,490,491.

[2]外务部右侍郎伍刑部左侍郎沈奏请设立法学学堂折(附章程)[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71.

[3][4][13]学部奏改定法政学堂章程折[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3,492,493.

[5]教育部限制法政学校招考别科生令[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13.

[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615.

[7]学部附奏推广私立法政学堂片[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2辑下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3:491—492.

[9]费正清,刘广京.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442.

[10][14]张百熙,荣庆,张之洞.学务纲要[A].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上册)[C].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206,206.

[12][17]黄炎培.教育前途危险之现象[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56,656.

[16]教育部通咨各省私立法政专门学校酌量停办或改为讲习科[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15.

[18]1913年教育部派员察视私立法政之结果[A].朱有璃.中国近代学制史料(第3辑上册)[C].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647.

[19]杨振山.中国法学教育沿革之研究[J].政法论坛.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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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适用条件过于笼统,难于操作。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期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缓刑。”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希望能帮到你哦,更多内容请浏览()。

题目: 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目 录

一、我国缓刑制度的现状 ………………………………………………1

(一)适用缓刑较多的几种罪名……………………………………2

(二)适用缓刑与罚金刑挂钩………………………………………2

(三)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较普遍……………………………2

二、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 …………………………………………3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问题…………………………………………3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问题…………………………………………4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问题…………………………………………5

三、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6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完善 ………………………………………6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完善 ………………………………………9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完善 ………………………………………12

四、结束语………………………………………………………………13

参考文献 ………………………………………………………………15

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内容摘要】 本文着重论述我国实施缓刑制度的现状及在适用上、考察监督上存在的种种具体问题和弊端,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针对我国缓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从缓刑的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和考察监督制度等方面提出规范完善的建议,有效地抑制对缓刑的滥用,使缓刑的意义充分发挥出来。

【关键词】 缓刑制度 现状 适用条件 适用程序 考察监督

近年来,我国推行刑事轻刑化的司法理念,作为在判刑的同时暂不执行刑罚的缓刑,无疑成为我国现行刑罚制度的宠儿。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它的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执行刑罚的可能性。我国现行缓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一方面确实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推动我们刑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在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缓刑的具体实施及如何去实施、如何监督等等方面还存在着种种具体问题,往往使该适用缓刑的却未适用,不该适用却适用,导致缓刑的目的无法实现,甚至有些法官、有些地方使缓刑成为有钱、有权人的避难所,大大破坏了罚当其罪的立法原则,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正性,因此有必要完善缓刑制度。

一、我国缓刑制度的现状

缓刑制度是我国一项特殊的刑罚制度,也是一项重要的人权制度,它体现了我国刑法惩罚与宽大相结合、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我国刑法实施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国法院对公诉案件判决时适用缓刑的比例逐年增加,据某市法院统计:xx年缓刑适用人数与判决人数的比例为8%, xx年则为15%,xx年为31%,这样快速提高比例,未免有滥用之嫌。、

(一)适用缓刑较多的几种罪名

1、职务犯罪。据统计,恩平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宣判上,90%以上案件适用了缓刑。

2、交通肇事罪。交通肇罪犯罪属于过失犯罪,大部分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小,且犯罪后又能及时报案、积极抢救被害人和赔偿其经济损失,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有利于维护被害人亲属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稳定,判决后群众认同度高,占缓刑案件总数的25%。

3、故意伤害罪,缓刑适用率也很高,法院在进行宣判时,同民事赔偿挂钩,并决定着是否去适用缓刑。

4、其它的侵犯财产罪,像犯盗窃罪等侵犯财产犯罪的被告人,盗得的数额没有达到巨大时,法院也经常会有宣判缓刑的。

(二)适用缓刑与罚金刑挂钩

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审判人员将罚金的数额大小及其到位率作为决定适用缓刑的条件。有时也会误导一些不懂法的人认为违法犯罪不要紧,只要交钱就不用坐牢,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主要是地方财政差,法院依靠罚金上缴后返还使用来弥补经费不足。

(三)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犯罪较普遍

xx年上半年,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的案件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70%,比往年未成年犯罪案件适用缓刑大大地上升了。未成年人犯罪是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司法实践中减轻处罚的较多,如果再有自首、从犯等从轻情节,法院一般都会判处缓刑。在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犯罪中,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但由于具有法定减轻情节而适用缓刑的,也有一定比例。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相信以后对未成年犯适用缓刑的判决会继续上升。

总之,缓刑是我国重要的刑罚制度之一,正确适用缓刑制度,不仅能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减少社会矛盾,而且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如果滥用这项制度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从我国目前缓刑制度适用和执行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着问题和缺陷,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二、我国缓刑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问题

缓刑适用条件过于笼统,难于操作。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期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缓刑。”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缓刑的适用条件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2)不是累犯。(3)根据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刑法的这一规定,对缓刑适用的具体情节、罪犯的悔罪表现、是否不致再危害社会等等方面,均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特别是什么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实践中不好掌握,在一定程序上影响缓刑的适用。有使司法机关在适用缓刑的问题上实际是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很可能会致使法官在考虑是否对犯罪人适用缓刑时陷入无所适从的状况,同时又容易误导法官过度滥用刑罚的自由裁量权,而且也极有可能为一些徇私枉法者提供了借口,这不符合量刑标准的统一和公开、公正,容易导致对一些本不该适用缓刑的罪犯适用缓刑,对一些应当适用缓刑的罪犯却没有适用缓刑。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问题

程序公正是做到实体公正最有力的保障。程序公正可以排除在选择和适用法律过程中的不当意向,而且还能保障法律的准确适用。我国虽然有一些司法解释对缓刑适用的程序性内容有所提及,但我国缓刑制度上没有设置程序性规范,极大地影响了缓刑裁量的公正性,从而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不少问题。

1、缺少透明度。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犯罪分子是否判缓刑,须通过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讨论评议,讨论犯罪人是否符合缓刑适用的三个条件,随后才作出适用缓刑的判决,但其合议庭和审委会的讨论决定过程是秘密进行的,而且,谁也不知作出“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标准是如何预测的,这点使人难以信服,同时使社会也难以理解。以至于形成了“暗箱操作”。

2、缺少有效的监督。缓刑适用的取决权只在法院,它是法院审判权的一个方面。但任何权力都应当受到有效的监督,若则必然导致贪腐。检察机关虽然可提起抗诉,但检察机关对缓刑的适用认识比较模糊,极少就那种可与不可适用缓刑的案件提起抗诉,故这种抗诉权对缓刑的适用并不是有效监督。

3、缺少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发言权和社会的参与权。在司法实践中,判适用缓刑前缺少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发言权和社会的参与权、监督权,只是单纯的就案办案,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判缓刑,对一些无经济来源闲散人员、平时表现不够好的被告人也判缓刑,社会效果不好,不利于对缓刑犯的监管改造。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问题

对缓刑犯的考察,1997年《刑法》规定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这种考察和管理机制,在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

1、监督考察的组织不健全。我国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但实际上,由于公安机关的人员不足,工作任务繁重,目前尚未建立缓刑考察机构,对缓刑考察无暇顾及。往往由法院代行公安职能对缓刑犯进行走访考察。另外,缓刑犯所在的单位及基层组织力量薄弱,它们并不清楚自己有协助执行的义务,甚至对罪犯的判刑情况和需要考验也不清楚,还认为罪犯被无罪释放,使得缓刑考察几乎成为空白地带。

2、交付监管脱节。法院在缓刑判决后,只送达执行通知书给公安机关,而不负责将执行落实到位;有的作出判决后,让缓刑犯自行到所在地派出所报到;有的在判决生效后迟迟不交付监管文书送达执行机关;还有的缓刑犯有意或无意不去报到,而外出打工,造成缓刑犯事实上的脱管。由于监管手续未能很好的衔接,在实践中基层派出所未能全面及时掌握本辖区缓刑犯的情况,影响了监管和考察工作的开展。

3、现行的考察方法不适应新形势。现在流动人员犯罪日渐突出,原来以户籍、粮籍、工作单位为手段的社会控制机制已经无法有效地实现对缓刑犯管理、考察、帮教等职能。

三、我国缓刑制度的完善

(一)缓刑适用条件的完善

1、缓刑适用条件要详细、明确、具体。缓刑适用条件,即具备哪些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这在判处刑罚时对是否适用缓刑起着决定作用。目前我国刑法规定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于再危害社会是我国缓刑适用条件。

犯罪情节是指在犯罪过程中体现出来的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和对他人的攻击性,以及由于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客观危害和损失,因而在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时应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实际情况。如果犯罪人的主观恶性较深而且造成了较大的客观危害,仍然对其适用缓刑,则可能丧失法律的公正性。故在决定是否适用缓刑时,考察犯罪情节的主要内容是犯罪人主观恶性以及犯罪所造成的客观危害程度。基于这一标准,成为对犯罪人是否适用缓刑时的考察对象有:(1)能够理解和宽容的犯罪动机。犯罪动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比如,因经济困难而盗窃的犯罪人主观恶性要小于出于贪图享乐和敛财为动机的犯罪人。对于前者可以更多地去考虑适用缓刑,但对后者考虑适用缓刑时,则须慎重考虑适用缓刑可能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后果。(2)过失犯罪。过失犯其实其主观上并不想犯罪,其并不支持危害结果的出现。因此可以相信即使不对其实际执行刑罚,其也不会再去实施犯罪行为,对此类犯罪同样可以更多地去考虑适用缓刑。(3)因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而造成的犯罪。因防卫过当或避险过当而构成犯罪的,其行为人本身主观恶性较小,适用缓刑一般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4)犯罪中止、犯罪预备和某些犯罪未遂。中止犯虽然是在故意心态的支配下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他在犯罪过程中,心态已经发生转变。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表明犯罪造成的客观危害不严重,同样可以考虑去适用缓刑。

悔罪表现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行为后所表现出来的对自己行为的主观心态的外在反映。犯罪行为是已经客观存在的事实,犯罪行为人对这些事实持何种态度,这是刑事审判活动中定罪量刑的一项重要依据。只有犯罪行为人真正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并有消除这种危害性的愿望和表现,才能够说明犯罪行为人已经从中汲取了教训。悔罪可以表现为以下几类:(1)以积极的行为减少因其犯罪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如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危害积极进行协助抢救、退赃、消除影响、恢复原状、积极赔偿等等;(2)愿意接受处理、积极配合侦查工作。这包括主动投案自首、揭发同案犯、提供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等情形。

在考察了犯罪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后,还应考虑到若对其适用缓刑,将来是否会危害社会。社会危害性是判定罪与非罪的标准,将影响到犯罪行为人应负何种刑事责任和刑罚执行方式,对犯罪分子人身危险性的预测结果关系到缓刑的适用。所以,应建立起一套完整的缓刑预测制度,内容应包括:(1)犯罪历史。(2)个人经历。(3)生活环境。(4)对犯罪人适用缓刑可以期待到的效果。如果是真正想通过得到缓刑机会来痛改前非,这种犯罪人一般都会十分珍惜缓刑这样的机会,约束好自己的行为,改过自新,努力去证明自已可以洗心革面,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故可以期待对这类犯罪人适用缓刑能取得较好的效果。(5)一贯品行。(6)犯罪人身体和精神条件。像患病或残疾而丧失犯罪能力的犯罪人,可以多考虑适用缓刑。相反,那些心理变态、情绪难以自我控制,以及具有某方面瘾癖的犯罪人,则容易在不正常心理和情绪的驱使下,或者在某方面瘾癖(如吸毒、酗酒)的控制下再次犯罪。

2、明文规定应当适用缓刑和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以便有法可依。我国刑法应当作出适用缓刑和不得适用缓刑的规定,以便法官在考虑是否适用缓刑时做到有法可依,笔者认为,对我国刑法“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改为“应当适用缓刑”的情形,详细表述如下:“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初犯,若真诚悔罪,对其适用缓刑不危及社会秩序的,应当适用缓刑。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初罪,若其真诚悔罪,且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其适用缓刑不会危及社会的,应当宣告缓刑:(1)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人;(2)属于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而造成犯罪的;(3)犯罪中止的;(4)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5)被胁迫、被诱参加犯罪的;(6)丧失危害社会能力的聋哑人、盲人及其他病残者。不得适用缓刑的情形:(1)累犯;(2)缓刑或假释期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3)同时犯数罪的;(4)惯犯、教唆犯及团伙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和屡教不改者;(5)犯罪性质严重或影响极为恶劣的。(6)犯罪后拒不认罪的。

3、支持、鼓励法官依法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一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标准,实际上是由法官根据各方面因素作出的主观判断。作出宣告缓刑的法官,极有可能要面对被判处缓刑的人以后再次犯罪,若因此就归咎于法官的判断失误,就可能会影响到法官对犯罪人宣告缓刑的积极性,从而阻碍了缓刑功能的发挥。因此,鉴于这方面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应当支持、鼓励法官有足够的事实依据令其相信对犯罪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使被判处缓刑人在缓刑考验期间因再次犯罪而被撤销缓刑,也不必追究原判法官判断失误的责任。另一方面还应规定,法官若不按照刑法规定的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人进行审查,在犯罪人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情况下宣告缓刑,致使被判处缓刑的人在缓刑期间再次危害社会的,就应当追究原判法官玩忽职守或者滥用权力的责任。这样可以监督法官滥用缓刑,增强法官的责任感,另一方面又可以鼓励法官依法大胆地去适用缓刑。

(二)缓刑适用程序的完善

我国刑法有必要增设缓刑适用程序的规定,把人民法院的缓刑裁量权、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发言权、社会的参与权都置于阳光之下,现笔者提一些粗浅的建议:

1、提高缓刑适用的透明度。凡判决缓刑的案件,审判人员应从犯罪情节、犯罪危害、社会影响、主观性等在判决书中全方位依据客观事实进行综合论证,结合公安机关、公诉机关及受害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在法律的准绳下将证据列举分析论证适用缓刑的理由,杜绝暗箱操作。

2、采取有效监督制约机制。法院各级领导要重视缓刑案件的审判工作,制定有关适用缓刑案件的监督办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既要加强对个案审理的监督、指导

和把关,确保个案质量,也要强化宏观管理,切实控制好缓刑案件的总量和质量。不但要接受检察院的监督,同时还要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发挥本院审判监督庭的职能,对缓刑案件定期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增设缓刑听证制度。经开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可适用缓刑的,应举行缓刑听证会。引入缓刑听证制度,使与案件有关的被害人、公诉人、侦查人员及被告人单位、学校、社区管理人员、村民居委会等参与人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因为他们与被告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对被告人平时的表现甚至犯罪的基本情况都比较了解,对被告人能否适用缓刑的意见也比较客观,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作为缓刑适用的参考,能提高缓刑适用的客观性和依据性。缓刑听证参加人来自被告人辖区的不同地方,是各种不同意见的代表者,他们可以在对法律负责的前提下,按照自己意愿如实发表意见,这样可能做到有理当面讲,极大地保证程序上的公平公正,进而可以保证实体上的公平公正,使法官作出的裁判更加客观公正,也更能体现民意。再次,尊重了公民的知情权,有利于对缓刑犯的考察。一方面,通过缓刑听证,使被告人所在辖区的公民知道了被告人适用缓刑与否的原因,极大程度地尊重了公民知情权;另一方面,有利于激发被告人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的积极性,使之自觉地参与到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之中,从而改变过去对缓刑考察不好执行的窘况,是对缓刑制度的有益完善。对缓刑听证程序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参加人员。包括合议庭组成人员、案件的公诉人、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的民警、受害人及其家属、被告人及其家属、被告人所在单位代表、被告人单位、学校、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等有关人员。上述人员除公诉人外,并非法定参加人,他们是否愿意接受法院的邀请参与听证没有法律上的保证,是否参加听证会应当由其自行决定,因为对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提供证据并非其法定义务。笔者认为,听证人员不需要固定模式全部参加,可以根据案件的需要,案件的关键人员能够到场即可,如伤害案件的被害人、被告人的单位和住所地的管理人员等,公诉人到庭时可以征求其意见,侦查人员和其他有关的人员,如果不能到场,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意见。听证方式可以灵活掌握。但听证人员必须是与被告人“相关”的人。

(2)听证内容。应当围绕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个人情况、家庭情况、社区改造环境、缓刑考察期间的义务能否得到切实履行等进行核实,并确认对犯罪分子缓刑考察期间的监督责任能否落实。

(3)听证的程序。首先,由法官支持适用缓刑;其次,由各方发表同意或者反对的意见,并可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必要时法官可以主动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在法庭上公开;再次,由被告人作陈述,表明对自己适用缓刑的态度和在缓刑考察期间的义务如何去落实等。

(4)听证结束。听证后,合议庭应根据各方的意见综合考虑,作出适用或不适用缓刑的判决。

(三)缓刑考察制度的完善

为了充分发挥缓刑在感化挽救犯罪人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高缓刑适用的社会效果,现行刑法关于缓刑考察制度的规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完善。

1、设立监督考察组织。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设立专门的缓刑监督组织和专职从事缓刑监管工作,制定规范的考察管理制度,具体负责对缓刑犯的监督考察工作,并通过立法加以规定。对具体缓刑的考察,可由县级考察机构直接委派考察人员,专职负责考察工作,并加强与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的联系,积极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对缓刑犯进行多形式多渠道的考察、教育和管理,如定期向罪犯原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了解其表现情况,联合组织对辖区内的缓刑犯进行法制教育等。另外,还定期向法院提交缓刑犯的考察报告。

2、加强对缓刑执行的监督。缓刑犯交付工作之所以脱节,主要是缺乏监督所致,因此,应尽快完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检察机关对缓刑犯监管工作的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自身要对缓刑执行的监督高度重视,对公安机关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将此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列入对监所部门的考核范围。

3、完善交付执行的衔接机制。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在交付执行前对在押的缓刑犯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以确保交付执行前对缓刑犯进行有效的监管。同时,建立执行回折制度,在法院送达的执行文书上附加执行回折,此回折不是为了证明执行文书是否送达,而是让执行机关将缓刑执行是否落实的情况及时以回折的形式回复给法院,法院收到此回折,确定执行已经落实后完成执行交付手续。另外,应制定制式协助执行通知书,缓刑犯有工作单位的,发到缓刑犯工作单位请其协助执行,没有工作单位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发到缓刑犯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请其协助执行,以便在更大的范围内加强对缓刑犯的考察和帮教。

4、在缓刑犯所在地进行公示。将缓刑犯的罪行、判决结果、悔罪表现在被告人的工作单位、居住地进行公示,说明缓刑犯应当遵守的监督管理规定,发动当地群众协助对缓刑犯的监督和帮教。并在缓刑犯工作单位、居住地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便于随时了解群众意见。

5、建立考察联动机制。对经过批准外出的缓刑犯,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目的地的公安机关予以继续考察,以确保缓刑考察的连续性。另外,采取户籍网络登记,即将缓刑犯的基本信息登记在公安系统的人口信息网络,全国共享,对其进行联网监督。

四、结束语

通过对我国缓刑制度适用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后,发现目前司法实践中缓刑适用的盲目性大,有些司法人员对犯罪人适用缓刑的原因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与法治的要求相差太远。另一方面,有些司法人员对缓刑适用的冷淡态度令人忧心。因此,本文主要针对缓刑适用以及缓刑考察方面进行谈论,对我国缓刑制度提出完善见解,细化缓刑适用条件,规范缓刑适用程序,设置专门的监督考察机构,建立健全缓刑考察制度,充分体现缓刑制度的功能,使公、检、法都 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对社会的和谐稳定,更好地发挥缓刑的真实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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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风格流派的色彩体现 【摘要】 本文主要是通过各种室内装饰风格的流派来体现色彩的应用和搭配,采用案例分析和理论相结合的方式来阐述,案例将采用成都市内一现代风格家装为主要分析平台,再结合其他普通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和阐述。同时也要把色彩的属性和他在各个风格内的作用进行更加细腻的立体解析。研究色彩首先要立体的系统的了解色彩的作用和属性。只有了解了他的属性和作用才能更加好的利用他的特点来达到更好的装饰效果。 在各种装饰风格中,比较典型的风格种类有古典欧式风格,日本风格,个性风格,现在风格,后现代风格,混合形式风格和简约风格以及中式风格等。 【关键词】 风格 流派 色彩 体现 The interior decoration style school's color manifests 【Abstract】: This article is mainly through a variety of school-style interior decoration to reflect the color with the application and use of case studies and theory on the way, the case will be in Chengdu in a modern style decoration for the main analysis platform, and then in combination with other general case to conduct in-depth analysis and on. At the same time, the properties will have to color in every style and his role in a more detailed three-dimensional analysis. Study on three-dimensional color system, we must first understand the role of color and attributes. Only by understanding the role of his attributes and he can better use the features to achieve a better decorative effect. In a variety of decorative style, the style of a typical European style of classical type, the Japanese style, personality style, the style now, post-modern style, mixed-form style and simple style and Chinese style. 【Key Words】: Style Schools Color Reflected 引言: 经过科学家的分析宇宙里存在的大约有1900万种颜色,一个正常人可以辨别大约680种的色彩,能感受到的主要是环境色彩和固有色。英国物理学家牛顿是第一个发现太阳的七色光谱,从而是人类科学的认识地认识了色彩。在室内装饰中每一个地方和物体都是有他的色彩的,主要包括吊顶,墙地面,家具,织物色彩等。随着时间,文化,区域,制度,科技等等的发展和变化使人们对建筑的功能和要求也有不同的追求,从而出现了很多的流派和风格。 在我看来色彩对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离不开的,色彩是对我们今天的社会非常重要的。对于建筑室内装饰也是一样,从人类认识色彩的那一刻起人类就对每一种色彩的认识有了一个基本的概念,随时间的发展和各个区域对人类对每种色彩的不同爱好,在加上每个民族区域的风俗习惯和地理环境的不同是每一个区域的建筑也有很大的区别,从而使每一个不同的建筑风格有他相对统一的色彩。 室内的色彩包括吊顶,墙地面,家具织物色彩的设计和选择。科学的用色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除了视觉产生影响外,还直接影响人的情趣和心理,要充分利用色彩的多种变化,既符合功能要求又要能获得更美的效果,室内空间不论的吊顶的处理还是家具的款式,大小,形状和色彩等,都不能脱离它所处的实体空间环境,色彩和形态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有时候甚至色彩比形态更重要。 室内装饰风格流派的色彩体现 1.色彩的搭配的价值和重要性 (1)论述色彩的属性 谈到色彩我们都知道它有三大属性:明度、色相、饱和度 所谓明度就是表示色所具有的亮度和暗度被称为明度。色彩可以分为有彩色和无彩色,但后者仍然存在着明度。 作为色相,指的是这些不同波长的色的情况。在色相环上排列的色是纯度高的色,被称为纯色。在色相环上,与环中心对称,并在180度的位置两端的色被称为互补色。 用数值表示色的鲜艳或鲜明的程度称之为彩度。 有彩色的各种色都具有彩度值,无彩色的色的彩度值为0,对于有彩色的色的彩度(纯度)的高低,区别方法是根据这种色中含灰色的程度来计算的。彩度由于色相的不同而不同,而且即使是相同的色相,因为明度的不同,彩度也会随之变化的。 (2)论述如何更好的搭配色彩 在室内的装修中色彩的搭配是有很重要的讲究的,如何能利用色彩的合理搭配创造出更好的居住空间,要从自己对色彩的喜爱程度,色彩对个人的心理属性以及自己对空间的心理需求来确定的。不同的颜色进入人的视野,刺激了大脑,使人产生冷,热,深,浅,明,暗的感觉,也产生了安静,兴奋,紧张,轻松的情绪效应。一般小型化结构的住宅以单色为宜,采用较明亮的色彩,如浅黄、奶黄,以增加住宅的开阔感,利用住宅色彩衬托您的家具使住宅或显朴素大方或显庄重高雅。一般来说每种风格居住空间的色彩搭配都有他自己的原则。具有‘阳光味’的黄色调会给人的心灵带来暖意;如果不想要统一的色调在整体中带点新的变化,采用活泼的色彩组成,粉红色配玫瑰白,搭配同样色系组成的沙发,窗帘,靠垫委婉而多情;冷灰色常给人粗糙,生硬的印象。但在宽敞的明亮的空间,大胆选用淡灰色,反而使你的白色床具和窗棱更为肃静高雅。不过也要穿插一些讨自己喜欢的鲜艳色彩;蓝色有镇定情绪的作用,非常适合有理智感的选择。 2.各种装饰风格的色彩搭配体现和分析 (1)古典欧式风格 欧式风格的底色大多采用白色、淡色为主,家具则是白色或深色都可以,但是要成系列,风格统一为上。在古典欧式风格只能中主要分为巴洛克式,洛可可式等类型。起主要构成手法有三种,第一类的室内构件要素,如柱式和楼梯等;第二类是家具要素,如床,桌椅和几柜等,常以兽腿,花及螺钿雕刻来装饰;第三类是装饰要素,如墙纸,窗帘,地毯,灯具和壁画等 巴洛克式,产生于公元17世纪,它的主要特点是在造型上以椭圆形,曲线和曲面为主要形式,强调变化和动感;将建筑空间设计与绘画和雕塑结合营造出富丽堂皇的室内效果;室内色彩以红,黄等纯色为主,并大量饰以金箔,宝石和青铜等材料进行装饰,表现奢华的效果。室内和家具的豪华,富丽的特点,充满了强烈的动感效果。 洛可可式产生与公元17-18世纪,他在设计上追求华丽,精致和繁复的艺术效果,主要特点是室内装饰呈平面化,注重曲线的使用,室内色彩以鲜艳的颜色为主,比较明快,如靛蓝,嫩绿和玫瑰红等;线脚多用金色,还采用大量中国式装饰和陈设,喜欢闪烁的光泽,大量镶嵌镜子,悬挂晶体玻璃的吊灯,墙面多用磨光大大理石,喜欢在镜前安装烛台,造成摇摆的迷离的效果。 (2) 现代风格 现代风格它是比较流行的风格,追求时尚和潮流,以造型简洁新颖,实用为目的,注重室内空间的布局合理与使用功能的完美结合。没有过多的复杂造型和装饰,也不追求豪华,高档和绝对的个性,重视家居的选用及色彩的搭配,追求‘少就是多’的观点。现代设计派大师赖特提倡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协调一致,不仅满足现代生活需求,而且强调艺术性,具有当今时代感的建筑形象和室内环境。如一间现代风格的居室,利用不规则墙面形成壁面家具,同时这一墙面也起到美化居室的作用。地面、天花板均朴素、淡雅,无一多余饰物,显得简洁、舒适、大方,令人赏心悦目。 (3)后现代风格 它是由对现代主义纯理性的逆反而出现的一种设计风格,反对现代主义‘少就是多’的观点,强调建筑的复杂性和矛盾性,使得室内设计繁多复杂。 ① 强调室内设计应具有历史的延续性,崇尚隐喻与象征手法,提倡多样化与多元化。它通过传统建筑原件以新的手法加以组合来实现。 ② 多用夸张,变形,断裂,折叠,二元并列等装饰主义的设计手法,在表现上具有刺激性,使人有舞台美术的视觉感受,达到了雅俗共赏的目的。 (4) 混合形式风格 混合形式风格是指把不同时代,不同风格,统一时代不同风格和不同民族,各不相同的东西糅合在一起,把同一民族和新旧各不相同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也就是说把不同国家,不同风格元素结合在一个室内空间里,呈现多元化的风格特征。 用非传统的元素结合传统构件,给人以现代传统室内装饰的种种联想。但并不是将各种形式任意拼凑,互不协调,缺乏整体感,而是把传统文化脉络与现代设计观念和方法相结合,是多样丰富的设计语言。例如贝聿铭先生在北京香山饭店的设计中,以中国的影壁,牌楼,粉墙,灰砖,天井,方圆母题,民间磨砖对缝的工艺,以及云南的石头,东北和山东的卵石作为传统的设计元素。 兼容并蓄,推陈出新,反映时代性,民族性与地方性。在室内设计中,采用传统,民族,地域或自然等元素并加以简化,提炼,在用新的手法组织这些简练了形式,构成具有新意义的形式。既趋于现代实用,又吸收传统的象征,融古今中西与一体。 (5) 简约风格 简约风格 现代主义建筑和室内的主流风格之一,是一种符合审美规律的艺术简化,追求的是由发杂趋于简单的视觉效果。装饰要素有金属灯罩、玻璃灯,高纯度色彩,线条简洁的家具。它主张设计中突出功能,强调自然,形式简洁,在设计时奉行删繁就简的原则,减少不必要的装饰,色彩的凝练和造型的力度也是“少就是多”更高层的体现。简洁要克服现代主义的单调乏味,缺少人情味的缺点,追求丰富,多层次和多方位的表现,但丰富的表现并不是无意义的堆砌,而是经过提炼后符合时代精神的简洁形象。简洁与丰富是并存的,简洁的设计形式是现代社会的特点和发展趋向,具有丰富的包含性,丰富的词汇融合在简洁之中。在简约室内设计中空间简约了色彩就要跳跃出来。苹果绿、深蓝、大红、纯黄等高纯度色彩要大量运用,大胆而灵活,不单是对简约风格的遵循,也是个性的展示。 (6) 中式风格 中式风格 中国室内设计的传统风格比较讲究端庄气质和丰富的文化内涵,从家具的陈列到陈列品的布置,常采用对称的手法来达到稳健,庄重的效果。装饰要素有红木灯、羊皮灯+咖啡色、适当的金色+中式家具,在色彩方面很多人都感觉中式的室内色彩略显呆板,其实只要是搭配好都很漂亮,中式家具或配饰一般颜色较深,而适当的金色则会让中式更有味道。因为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金色是权利和地位的象征。金色的小面积点缀和运用,可以与深色家具形成鲜明对比,使色彩变化更丰富。主要用色有红,黄,紫色,金色等,装饰品及黑、红为主的装饰色彩上。室内多采用对称式的布局方式,格调高雅,造型简朴优美,色彩浓重而成熟。新中式家具偏重暖色调,表面大都作亚光处理。避免繁复的“雕梁画栋”造型,简简单单更能体现典雅大方。 (7) 地中海风格 地中海风格地中海周边国家众多,民风也各有不同,但独特的气候特征还是让他们出现了一些相同的特点,他们的设计元素主要是白灰泥墙,连续的拱廊与拱门,陶砖,海蓝色的屋瓦和门窗。这种风格的灵魂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就是''蔚蓝色的浪漫情怀,海天一色,艳阳高照的纯美自然’。他的主要色彩搭配有蓝与白,这是比较典型的地中海颜色搭配,希腊的白色村庄与沙滩和碧海,蓝天连成一片,甚至门框,窗户,椅面都是蓝与白的配色,加上混着贝壳,细沙的墙面,小鹅卵石石地,拼贴马赛克,将蓝与白不同程度的对比与组合发挥到机制。 黄,蓝紫和绿,南意大利的向日葵,南法的薰衣草花田,金黄与蓝紫的花卉与绿叶相映,形成一种别有情调的色彩组合,十分具有自然的美感。 土黄及红褐,这是北非特有的沙漠,岩石,泥,沙等天然景观颜色,再辅以北非土生植物的深红,靛蓝,在加上黄铜,带来一种大地般的浩瀚感觉。 3.案例分析 案例来自成都一个普通白领阶层的装修方案,由于是年轻人,不喜欢太过复杂的装饰,采用了现代的装饰风格。住宅是一个100平方左右的住房,主人暂时没有孩子,把原有的老人房改为书房。 主人在色彩方面喜欢大面积的暖色,特别是乳黄色所以在设计的时候客厅和餐厅的背景墙上实用了大面积的淡淡乳黄色,看上去比白色稍黄一点,即达到了主人的意思,也更好的使空间不完全被同一种色所包括。电视墙是用黄色的硅藻泥材料做成,使主人刚刚进门的感觉给人一种温馨家庭的感觉,同时在家居方面特别是沙发点缀了一点是冷颜色,因为如果在大面积的黄色背景下没有一点冷色,会使人的心情变的急躁,长时间会有抑郁的趋向,所以在家居的选用上我们选用的了冷一点色彩。在地面的色彩选用上,地砖还是采用了淡黄色的地砖,但是在客厅的中沙发的地毯我们选用了黑色的地毯,一方面是考虑在整个空间里没有重颜色的沉稳,还有就是搭配一点黑色能使空间看着更加的舒服。再在空间配置一点绿色的植物,使主人进门的感觉即温暖又清新。 总结 我对室内装饰风格色彩体现的主要认识是,由于时代的进步,精神,物质等诸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室内装修色彩的方面也同样如此,很多的现代人把原来固定风格的装饰色彩给打破,注入新的血液。在我看来不管是原来某种风格内的主要传统用色还是现在的新色彩都能接受,因为色彩搭配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或者是底线就是色彩没有绝对的对和错,只有合理的和不合理的区别。所以在室内装饰色彩的搭配上,利用每种风格的传统用色和客户自己的喜爱色彩,最后在根据设计师的统一调和处理。总之不管怎么搭配都是为了室内色彩的效果更好的体现出来。 参考文献: 1. 《建筑与室内设计的风格与流派》文健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 2. 《风格的特征》(法)罗伯特杜歇著 北京三联书店 2003 3. 《风格与流派》庄裕光 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 2005 4. 《室内设计与应用》黄凯 杨林著 合肥-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 2004 5. 《国内当代建筑与设计 张汽 矫苏平著 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 2005 6. 《色彩构成》 李鹏程 王炜著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 2006 7.《外国美术史》 中国美术学院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5满意请采纳

环境科学本科毕业论文选题

资源环境科学毕业论文写的时候挺纠结的,志文网里有一些资源环境的题目,寝室的那个就找他们弄好的,格式都不用管了,资源环境科学毕业论文资料可以瞄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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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环境艺术论文 人的一生有2/3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建筑设计大师、室内设计大师梁思成说过:“建筑是凝固的音乐,音乐是流动的建筑。”建筑物不仅仅给人以舒适的享受,而且像音乐一样更给人以美好的感受。就环境保护而言,人们提出了“绿色建筑”,它包括美观舒适,采光通风,环境污染,噪音隔声,保温隔热,道路交通,绿化美化等等。这都是室内设计师带给人们以美的享受。 室内环境是为人们室内活动提供的场所,它随着人们的生活而拓展扩大,并逐渐发展成为互相渗透不可分割的环境整体,人们通过自身的感觉效应,在生存活动中不断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人们对室内空间环境的感觉效应实际上是对空间的一种体验,在不同的体验、不同的人群对空间的理解、对空间的感受也是不一样的。这其中主要包括了人们自身行为以及心理与环境空间相聚合的秩序。这些实例不胜枚举,如莱特的考夫曼别墅、米斯一凡德罗的范斯澳斯住宅、勒·柯布西埃所强调“阳光、空气和绿地”、格罗皮斯对住宅的日照、层高、间距等关系的研究等等,把人与环境的关系处理的非常和谐,使人、环境、风格、形式融为一体,充分表现了一种对人的关怀;一种环境的气氛;一种完整的、自由的个人空间。 在人类社会即将迈向21世纪的今天,人与环境的关系问题已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同样,从人与环境关系的高度来认识环境的发展与创造,也是近年来环境艺术学认识上的一大进步。由于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以及信息交流有了飞速的发展,人类生存和行为在范围上已经大大扩大,内容上也大大丰富与加深,环境问题已不仅仅是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存要求;而是要解决人类生存与行为的全面要求与提高生活的质量;充分地满足人们置身环境中的生理与心理需要。因此,人们对其自身环境生存与行为质量认识程度,以及环境的美化、科学化、合理化和完善化的程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21世纪的即将到来,使人们环境心理的变化也越来越丰富。现代的室内环境设计更需要对环境进行人性化的处理和意义的赋予,把人们的主观感受渗透到环境中去,使其成为个性和时代性的环境模式。成为能反映新时代精神和物质技术发展的新的历史。 这使得环境创造的要求,对室内设计发展有了新的影响: 第一,从环境的创造要求来看,人们对室内环境的要求,不仅要创造一个对身体健康有益的和工作、生活合适的环境;而且还要求创造性一个文雅、舒适、美观的环境,以美化生活。因此,现代的室内环境设计的必须要考虑人们的社会风俗、文化氛围、生活习惯和个性特点等因素,并在室内设计的创作中体现出来。在这世纪之交的年代,人们盼望着环境与人关系和谐,并与之相适应的现代环境模式,人们基于对生存质量的深刻认识与反省以及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所带来的“异化”现象中,努力寻求情感上的平衡。而室内设计也正向着更丰富的环境设计理念发展,其环境理念包含了室内环境与文化;室内环境的表现层次与表现系统;室内环境艺术与审美信息传播;室内环境与人的心理作为;室内环境与形态构成学;室内环境与社会学;室内环境与民俗学等等。这些理念发展与研究必将开阔室内设计师的眼界,使我国的室内设计的创作进入一个崭新的高度。 第二,从环境的创造要求来看,室内设计成为了一个综合性的设计学科。在创作中体现了在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它可以更广泛、更直接、更生动地传递各种信息。即将到来的21世纪正是处在新的边缘学科与综合性学科不断出现的时代,许多新的学科既是分化的产物又是综合的产物。作为室内设计的发展也正是处于分化与综合的辩证过程。它借助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研究手段去探讨室内环境设计的发展规律,从“室内环境学”的角度来研究和预测其发展前景,从而调节、控制以达到利用、改造室内环境的目的。 第三,从环境的创造要求来看,室内设计的研究方法更加深入。它已不再仅仅是对环境空间的美学要素或是主观情感的某一方面分析,而是在识别室内环境的各种构成要素时,不只是去分析情感的本身,而是在分析产生情感的复杂的刺激物,这样,人们就可以研究环境空间的目的是为了解释环境对人产生的影响及环境与人的关系,是把人的情感和环境实体空间放在一起研究。室内设计师在进行环境空间的创造时,把客观对象的性质与人的心理因素结合在一起描述,并加以综合分析,形成主客观相结合及交叉的研究方法。 第四,从环境的创造要求来看,对现在以及未来的室内设计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一,从室内设计在现代环境艺术中所占的比重和重要位置来看,室内设计师应具有更高的素质、修养、知识、技能和文化心理结构。应具有丰富的室内环境的工程设计的经验。其二,从室内设计师的审美心理结构来看,室内设计师应对环境空间有着敏锐的感知能力;它是丰富人们内在情感的重要手段,也是室内设计师捕捉创作灵感的重要手段。室内设计师应对环境空间有着直觉的理解能力;其作用是在整体把握感受的基础上,抓住审美信息所传递的特有意味,进行多层次、多方面的思维。其三,室内设计师应对环境空间有着丰富的想象能力;室内设计师在进行室内环境设计时,除了培养自身的情感效应外,更重要的是培养自身的知觉注意,从对环境的细致观察、细致分析入手,大力的扩展想象的空间。 随着社会的发展,室内设计也会出现以下几种趋势: 室内设计需回归自然化: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增长,人们向往自然,喝天然饮料,用自然材料,渴望住在天然绿色环境中。高度民族化,只强调高度现代化,人们虽然提高了生活质量,却又感到失去了传统、失去了过去。因此,现代室内设计的发展趋势就是即讲现代化,又讲传统。 室内设计需整体艺术化: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丰富,人们要求从“屋的堆积”中解放出来,求各种物件之间存在统一整体之美。 室内设计需高度现代化: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室内设计师要学会采用一切现代科技手段,使室内设计达到最佳声、光、色、形的匹配效果,实现高速度、高效率、高功能、创造出理想的值得人们赞叹的空间环境来。 室内设计要高技术、高情理化:国际上工业先进国家的室内设计正在向高技术、高情感化方向发展。所以室内设计师既需重视科技,又强调人情味,这样才能达到高技术与高情感相结合。 室内设计讲求个性化:大工业化生产给社会留下了千篇一律的同一化问题。为了打破同一化,人们追求个性化。 服务方便化:城市人口集中,为了高效、方便,国外十分重视发展现代服务设施。室内设计师在设计的过程当中要更强调“人”这个主体,以让消费者满意、方便为目的。 新型材料广泛应用:随着新型建筑材料、室内装饰材料的快速发展,未来的家居将变得妙不可言。空间格局自由划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住房的面积会呈大型化,原有小空间住房将逐步得到改造和重新装修。 对室内设计发展前景的展望纵上所述,我们认识到,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室内设计面临的课题越来越多因素化与复杂化,现代的室内设计给予未来的室内设计师是一种能力;一种创造精神;一种把握环境空间的观念和方法。我们看到,对室内环境本质的研究就是室内环境如何体现人对环境的把握,如何创造人性化的空间。如何处理好人与环境的最佳关系。室内环境氛围的完善程度决定了人们生存空间的理想化程度。这也是21世纪赋予我们设计师的责任。为了创造人们心中理想的而又美好的室内环境,需要室内设计师与人们心灵的沟通;需要室内设计师的艰苦创造。设计以人为本,21世纪的环境设计、环境氛围必将更有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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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教育 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统筹人居环境、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中学环境教育教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谈中学生物教学中的环境教育

摘要:因人口增长过快、环境污染严重、资源滥开乱采等系列人类不合理生存行为方式,当今世界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环境问题,不得不引起了世界范围的广泛关注。而生物作为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必备因素之一,直接影响着环境的变化发展。而对生物教学来讲,教师言传身教传播环境教育必然对学生建立环境保护意识起着一定的关键作用。本文就此浅谈中学生物教学中如何进行环境教育。

关键词:中学生物 生物教学 环境教育 环保

2009年12月召开的哥本哈根联合国会议签订了关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相关行动新协议。而联合国会议的前身是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地球峰会,那次峰会的目的同样是协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需要采取的相关行动计划。生物科学是21世纪的领先学科之一,当今世界在人类物质快速发展的环境下,出现了一系列如人口增长速度过快、生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矿产资源开采不合理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这些都与生物科学有着最直接最密切的关系。所以,在生物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势在必行,这也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培养最广泛的环保意识的重要手段与途径。下面,笔者就如何在中学生物教学中进行环境教育谈谈几点自己的看法。

一、结合相应的生物课堂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环境教育

生物课堂教学必不可少要向学生传授相关的生物基础知识及基本技能。课堂教学也是学校对学生进行各种教育最主要的途径与手段。在中学的各类学科中,生物课程无疑是一门与环境保护相关内容联系比较密切的学科。所以,生物老师应该充分利用生物课堂教学这一重要 渠道 ,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课程标准与教学要求,仔细钻研并充分挖掘创新教学内容,在平时的备课与教学 经验 中找出与环境教育内容相结合的知识点,结合一系列的生物基础知识与相关的基本技能有计划有目的地把相对应的可能涉及到的环境内容渗透进去,进行有意识有目的的环境教育内容讲解。比如,在讲到植物的光合作用时,可以对对植物光合作用后产生的一系列环境变化与植物对气候调节、净化空气、消声降噪、防风固沙等方面的作用,结合不同地区的气候现象、城市空气污染、土地荒漠化等问题,将“退耕还林”与“退耕还牧”引导进学生的意识之中。在环境知识的参透过程中,要注意三点:一是要把握住知识结合点,适时将内容进行延伸拓宽,而并不是一味按图索骥的牵强附会;二是要按教学内容与课程要求把握好环境教育渗透进生物课程的“份量”,也就是要把握好环境教育内容在生物教学内容中的比重与渗透程度,避免因过分强调环境教育而出现教学内容或教学重点本末倒置的现象;三是在生物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内容时要注意 方法 的灵活运用,提倡进行启发式教育,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的 创新思维 能力与自觉意识,而不是教师强制性灌输,学生被动式接受。

1.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课外环保等兴趣小组活动

生物老师在课后可让学生参加学校生物园的建设,并组织成立环保兴趣小姐等实践组织或小团体,一方面,让学生培植各类植物与 饲养 小动物,经常进行一些生物小实验,培养学生的学习与探索兴趣,巩固并开拓课堂知识;另一方面,在实践的过程当中,教师要注意进行适时的引导,将活动的某些内容与环境教育进行有机结合引导讲解。比如,当学生在观察池塘中鱼的生活方式以及研究鱼的生理构造时,可以适当穿插某些生活环保问题,如往池塘里随意倒垃圾会对鱼的生活方式产生什么影响,会对鱼的生理特征产生何种危害等。这样一来以生活实例激发了学生主动学生的兴趣,二来开拓丰富了学生的视野,三来也刺激了学生环保意识的觉醒。这种以实例方式来进行环境教育的方式以其强烈真实的现实冲击可以有效激发学生对环保的危机感与责任感,为他们以后形成良好的环境素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2.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社会环保实践活动

实践性教学也是环境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教师可组织带领学生参观市区动物园、植物园,或带学生到乡村田野去感受大自然。以广阔的大自然为课堂背景,充分调动学生的感官去聆听、触摸、嗅闻、感受大自然,积极发挥个体主观能动性对大自然进行探索,逐渐培养学生与大自然的感情,提高他们自觉改善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另外,教师也可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深入到当地的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及环境污染区等地进行实地考察探访。通过不同地方的不同环境景象对比,让他们深刻认识到人与大自然中气候、空气、水土等是密切相关的,破坏环境就等于自毁美好家园,从而提高学生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

3.利用环保节日或各环保法规,定期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

每年的环保节日并不匮乏,比如 世界地球日 、 世界环境日 、世界人口日、世界土地日、中国 植树节 、中国爱鸟周等相关节日。我国已经颁布的相关环保法规则包括:《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利法》等。学校可组织学生定期学习这些节日与相关的法规,不定期举行相关主题的环保知识讲座,组织学生进行环保主题演讲或征文比赛;还可利用主题 黑板报 与宣传栏进行全校宣传展览等方式普及与提高学生的环保参与意识。

三、结语

保护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具备的基本公德意识,公民环保意识的自觉培养提高是遏制当今世界环境日益恶化形势的需要。在中学生物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将环境保护与相关生态知识有机结合,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环保活动,培养学生自觉环保的意识。从青少年开始抓起,广泛树立“保护环境,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的观念。让学生树立环保信念,自觉养成环保习惯,让“关爱地球,珍爱生命”成为全社会共同执行的目标。

参考文献:

[1]胡朝霞,刘学山,黄树军.浅谈生物教学中的环境教育[J].环境教育,2002,(1).

[2]贺莉萍.浅谈中学生物教学中的环境教育[J].基础教育研究,2006,(10).

[3]王淑芳.浅谈生物教学中进行环境教育的必要性[J].学周刊,2010,(12).

[4]颜开华.浅谈生物教学与环境教育[N].宁德师专学报,2002,(3).

[5]何玮.浅谈环境教育在生物教学中的渗透[N].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08,(1).

农村中学地理教学中环境教育现状调查 报告

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农村中学地理教学中环境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指出了问题。同时, 文章 还指出了农村中学环境教育应该走的方向,即建立自己的环境教育校本课程。

关键词:农村中学;地理教学;环境教育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1-1297(2008)10-046-01

从2007年9月份,笔者就开始对甘肃省静宁县仁大中学地理教学中环境教育现象进行研究。即通过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对相关教师进行访谈,再加上笔者的平时观察,了解到静宁县仁大中学在地理教育中实施环境的有关基本情况。

一、 教师方面

通过对高喜燕、赵安国、郑建明三位地理教师的访谈了解,加上笔者本人对自己的客观评价(笔者也是静宁县仁大中学的地理教师)得知:

(一)教师在环境方面的专业水平不高

在本校,高中地理教师有四位,四人无一人是地理专业 毕业 。其中,高喜燕老师的专业背景是文秘专业,赵安国老师的专业背景是中文专业,郑建明老师的专业背景是政治专业,只有笔者是环境科学专业。在对教师访谈之后了解到他们对环境知识很缺乏,他们都是文科背景,对许多环境方面的问题不太明白,对有些学生提出的环境问题不能够很准确地进行回答,在环境教育方面也只是将课本上的知识进行概括和综合,其实自己对许多问题还是很困惑的。

(二)对环境教育的认识不到位

静宁县是甘肃省有名的教育大县,近几年来本科上线人数都在千人以上,在教育上可谓硕果累累。然而,在这里,无论是学校还是社会,对于学生的升学非常关注,教师的工作压力很大,也正是这个缘故,教师的教学目的也就转移到学生的升学上面,所以教学工作的重点就转移到应试上了,素质教育自然而然地就放在了次要的位置。

环境教育本来更多的是关心学生素质的提高,而认识上的这种不到位或者说是偏离,使得环境教育在这里不被重视。在访谈中不难发现,本来教师在环境专业知识上很缺乏,然而,他们为了完成教学任务,为了学生考试成绩的提高,他们的教学重点在地理课程上,对环境教育很少涉及,只是对课本中出现的,非讲授不可的内容进行了讲授,但在这些课程上对学生很少留作业。他们感觉环境教育不太重要,涉及较少,即使遇上环境教育的课题,也就只是做了简单教授。

二、学生方面

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学生在环境知识和环境意识上都存在很多缺陷,具体表现如下:

(一) 环境知识掌握不够完整系统

学生的环境知识不全面不系统,表现在:1、概念掌握模糊。调查问卷中涉及到的环境知识方面的名词,没有一个是全部学生都了解的。2、知识不全面。如环境教育中常提到的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人均占有水资源的量、我国的森林面积都不知道(不过多数学生还是知道我国和世界的人口数的),表现出知识方面有很大的漏洞。

(二) 环境问题关注不够全面具体

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对全国和全球环境问题认识不全面,另一方面忽视自己家乡的具体环境问题及 措施 ,以及自己生活中的周围环境问题。如同样是我国面临的重大环境问题,学生对水体污染的认识比土地荒漠化的认识差,对我国保护生物多样性形势和水土流失的认识相对更差。学生认识到我国的环境污染很严重,但不知道是那方面严重,更不知道运行在自己身边的环保措施。很少有学生注意到校园或社区这些自己生活的环境中有什么环境问题。

(三)环保态度不够积极明朗

面对自己也认为严重的环境问题,不是想办法去解决,而是找借口,或听之任之,或浅尝辄止。面对有悖环保的行为,不是坚决制止,则是自认为“清白”而满足,或者只是管好自己的事,或者也是听之任之。比如,面对白色污染时,70%的人有借口仍使用塑料袋;面对废旧电池的危害,有76%的置之不理;面对成山堆积的垃圾,除了“无所谓”和“不支持,太麻烦”的人外,还有22%的人“垃圾没分类过,但废旧物尝试过利用”;面对实验室、微机室抽屉满仓的垃圾,有15%和47%的人只不过“难以忍受”和“我不会在那儿留下任何垃圾”罢了,只有7%的人“自己不这样做也要制止别人”;在集体活动期间15%的人只愿带走自己的垃圾,不管别人留下的;对实验室、微机室抽屉、地面上的废纸,51%的人只表示自己不会在那儿留下任何垃圾。

(四)环保责任感缺乏

学生环保的责任感只停留在口头程度。有82%的人认为环境保护人均有份的同时,只有8%和13%的人“非常愿意”和“愿意”把自己的一部分零花钱用于环保。更不用说还有人是自己的钱和家长的钱都不愿多一分用于环境保护。

(五) 环保行为上欠自律

很少有学生表现出积极主动的环保行为。调查为避免造纸对环境的巨大压力而节约用纸的行动时,除了“不了解”和“不想了解”的人外,还有75%的人要人提醒才会节约用纸。为环保而减少电池的使用情况,也有44%的人需要老师要求。47%的人维护校园、教室、实验室、微机室的卫生要纪律约束。不管是调查结果还是平时对学生的观察结果,都证明学生环保自律行为缺乏,这说明学生与环境和平相处的能力还有待开发与提高。

三、结论和建议

综上所述,环境教育在农村中学还没有真正开展开来,其原因主要是农村学校教育目标的扭曲,导致教师教学目标的扭曲,最终结果就是教师的不重视。学生的环境意识差,其原因是教师的教育做的不够,还有就是农村环境的特殊性导致了学生对环境问题不够敏感。从而环境教育不能积极开展开来。

另外,农村不像城市,各地又有其特殊的环境问题,对于当地特殊的环境问题,教科书里没有,学生就没有在学校学到相关的知识。由此可以看出,只有国家课程,没有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是农村环境教育的又一大缺陷。所以各地区和各农村中学建构自己的环境教育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也是很有必要的。

参考文献

[1]杨振强主编.环境意识教育[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1.

[2]黄天美.浅谈中学地理教育中的环境教育[J].贵州教育,2006,(9).

在中学化学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

摘 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类的生活环境面临日益严重的污染,化学学科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在化学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是非常必要的和可行的。

关键词: 中学化学教学 环境化学 渗透方法

一、中学化学渗透环境化学知识教育的必要性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越来越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给人类带来了许多灾难,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安全,保护环境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事业。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蒸蒸日上的同时,环境污染也日趋严重,严峻的环境危机使我们认识到:加强环境教育,提高人的环保意识。中学阶段是一个人成长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结合学科特点,在中学化学教学中加强对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

新版教材中很多章节涉及环境保护内容,并且比较详细地介绍了这些污染的成因、危害,特别指出大气污染、水污染等全球性环境问题,正在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保护自然环境已成为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把环境教育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写进教材,融入教学中,可以培养学生们的环境意识,使之了解环境状况,自觉参加环境保护活动。化学课堂上环保教育的渗透,既能拓宽学生知识面,又能使学生认识环境污染的严重性,增强环保意识。

二、中学化学渗透环境化学知识教育的可行性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它与社会、环境联系十分密切,教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在教学中渗透环境教育。

1.在化学实验中进行环境教育。

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实验教学既是化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影响学生环境意识的重要手段。保护环境,从教室、实验室做起,从自己做起。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中,都存在着“废气、废液、废渣”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处理过程是培养学生良好的环保行为习惯的好机会。从某种意义上讲,学校的环境污染主要来源于化学实验,近年来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实验次数增多,药品用量加大,化学实验要力求在不影响实验结果的前提下,让学生讨论、改进实验,尽量减少实验过程对人及环境的污染。某些废弃物经过简单处理后可以 变废为宝 ,利用高锰酸钾制取氧气的残留物可以用做氯酸钾分解制取氧气的催化剂,最终残余物还可以用做钾的颜色反应或作为花草树木的优质肥料,使学生在化学实验中养成保护环境,造福人类的优良品质。微型实验是当前国际化学实验教学改革的重要趋势,其操作技术是用尽可能少的试剂来获得较明显的反应结果和准确的化学信息的一种实验方法。在微型实验中,由于实验过程中反应物和生成物的量都很少,产生的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可降到最低程度。微型实验充分体现了绿色化学中的减量原则,即减少药品用量、减少“三废”排放量)。因此,组织学生进行微型实验仪器的制作、环保实验、实验的无害化研究等活动,是非常有意义的。改进有污染的实验,可进一步深化学生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培养学生实验探究的能力,同时注意培养学生观察演示有污染物排放实验的规范性。

2.通过多媒体和形象化教学,树立环保意识。

在学习《环境保护》这一节时,采用多媒体教学。播放画面: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到江河中,水色发黑,河面布满死鱼,赤潮现象,人喝了被污染的水而染上严重的皮肤病……今天,人们疯狂地砍伐森林,肆意采掘地下矿藏,滥施化肥和农药,倾倒有害的工业废水,地球表面已千疮百孔、伤痕累累。乱开、乱采、森林消失,使水土流失严重、土地沙漠化、沙尘暴施威……学生直观地看到了污染危及人类的生存,而且直接威胁到整个生物圈的生态平衡。再播放一组画面:政府投入资金,通过化学、生物等方法治理后的五岛公园,河水清澈,景色怡人。这时学生们又会在感受美好自然的同时,意识到优美的环境与自己的学习息息相关,愿意认真学习化学知识,将来走出学校利用化学知识多做环保工作。通过以上方式的教学,学生不仅掌握了环保的有关概念,更重要的是环保意识已根植于学生的脑海中,并加强了对环境污染治理重要性的认识。

3.用研究性课题,激发自觉参与意识。

将环保知识渗与课内,寓于课外,从学科课堂教学渗透走向具有更多开放性、问题性、综合性、社会性、实践性和层次性特征的研究性学习,这是有效开展环境教育的更为理想的策略。在教学中适当布置研究性课题,可使学生对某些问题进行思考和综合分析,加深理解,激发学生的自我参与意识。如探究本地区的水资源问题,学生写出了《水资源的污染浪费情况》,其中收集了大量资料,调查了许多数据,而且走访了环保部门,探究使学生深刻体会到保护环境是何等重要。研究性课题已不再是一种负担,强烈的求知欲和社会责任感始终贯穿于整个研究过程,每一步的进展都使学生感到兴奋,从而激发了他们在保护环境中的自觉参与意识。

4.举办环保专题,丰富环保知识。

环保专题讲座不仅能增长学生环保知识,而且是进行环保法制教育的重要途径,化学教学中,应注重定期举办“环境与化学”的知识讲座。环保专题讲座内容联系课本,如结合空气的成分,向学生介绍有关臭氧层的形成、臭氧层所起的作用及破坏臭氧层后的危害,从大气质量、饮水质量、工厂排污情况等进行介绍,对本地的一些工厂造成环境污染而进行处罚的案例进行分析。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展出环境化学科普常识。对于这样的专题讲座,学生都会乐意去听,容易接受。

5.加强化学课外活动。

学生的环保意识和环保观念的提高,还可通过组织学生开展化学课外实践活动和环保知识竞赛、制作化学与环境的知识板报等,让学生直接参与环境保护、环境监测等活动,有效地提高学生的环保意识,增强环保责任感和使命感。

总之,中学化学中的环境教学应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知识水平、实际接受能力和当地环境问题的具体特点,来确定教学内容和 教学方法 ,使学生初步具备判断和处理污染的能力,对环境保护具有主人翁意识,对主要的环境要素有所了解,具备初步认识和评价环境的能力,为我国的环保教育事业作贡献。

参考文献:

[1]戴树桂.环境化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

[2]夏适怡.从学科渗透走向研究性学习[J].环境教育,2003,36(1):11-12.

[3]张玲.爱护环境系列教育活动从身边小事入手[J].环境教育,2003,36(1)41.

[4]张智峰.浅谈化学研究性学习[J].中学化学教学参考,2003,235(3):20-21.

[5]吴星.化学教师必读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6]刘江田.新课程教学问题解决实践研究―初中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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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是一门新兴的建立在现代环境科学研究基础上的边缘学科,也是一门尚在发展中的学科。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毕业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浅谈环境艺术设计

摘要:环境艺术设计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是二战后在欧美逐渐受到重视的,它是二十世纪工业与商品经济高度发展中,科学、经济和艺术结合的产物。它一步到位地把实用功能和审美功能作为有机的整体统一起来。

关键词:环境艺术设计

一、概述

“环境艺术”是一个大的范畴,综合性很强,大致是指环境艺术工程的空间规划,艺术构想方案的综合计划,其中包括了环境与设施计划、空间与装饰计划、造型与构造计划、材料与色彩计划、采光与布光计划、使用功能与审美功能的计划等,其表现手法也是多种多样的。著名的环境艺术理论家多伯解释道:环境设计“作为一种艺术,它比建筑更巨大,比规划更广泛,比工程更富有感情。这是一种爱管闲事的艺术,无所不包的艺术,早已被传统所瞩目的艺术,环境艺术的实践与影响环境的能力,赋予环境视觉上秩序的能力,以及提高、装饰人存在领域的能力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

现代风格是比较流行的一种风格,追求时尚与潮流,非常注重居室空间的布局与使用功能的完美结合。这种技术美学的思想是本世纪室内装饰最大的革命。现代主义也称功能主义,是工业社会的产物,起源于1919年包豪斯学派,提倡突破传统,创造革新,重视功能和空间组织,注重发挥结构构成本身的形式美,造型简洁,反对多余装饰,崇尚合理的构成工艺;尊重材料的特性,讲究材料自身的质地和色彩的配置效果;强调设计与工业生产的联系。

二、环境艺术设计之室内设计

室内设计,包括居家环境和非居家环境,非居家环境设计又被分为商业环境、办公环境、零售、展览、饭店、酒店及文教卫生等,每一个方面又都包括人体工程学、特殊环境设计、设计处理过程(设计任务策划、设计构思、设计评估、空间组织、家具布置及选择、特殊用途设计、细节设计(色彩、材料、灯光、家具设备及纺织品)。从构成世界之三大要素的自然――人――社会这三个坐标体系出发,现代设计已从产品设计拓展到环境设计,由“生存意识”进展到“环境意识”,正如加拿大建筑师阿瑟・埃利克森所说的:“环境意识就是一种现代意识”。西方国家建筑师们认为:21世纪重要发展并不是这个主义或者那个运动,而是对环境设计和景观设计的普遍认同。

记者在采访我国当代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开拓者和学术带头人,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张绮曼教授,请她对室内设计的发展新趋势进行分析。张教授认为现代室内设计大致可归纳为;环境艺术设计,它包括了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园林广场设计、雕塑与壁画等环境艺术品设计以及室内设计。室内设计是为了满足人们生活、工作的物质要求和精神要求所进行的理想的内容环境设计,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以至于迅速发展成为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十分实用的新兴边缘科学。

三、环境艺术的内涵

设计师们认为艺术设计是艺术和技术完美结合的创造性活动。正因为这一特性,使设计师在长期的设计工作中,培养了对技术发展前沿的关注,以及对探索和创造的兴趣。无论是建筑设计师、工程师、雕塑家、画家、音乐家、灯光师、园艺家、工艺匠师等,都可把环境艺术视为己任,并且基于各自的专长,从不同角度理解“环境艺术”。

大自然是天然环境,即第一环境;城乡建筑及其建筑的室内空间是人造环境,即第二环境;园林、农场、水库之类是利用自然,略施人工的第三环境。一般意义上的环境艺术是指人造环境。

“环境艺术”中的“艺术”,是以美术为骨架的。造型、光色、尺度、比例、体重、质地等形式美,是环境艺术的基本语汇。功能、空气、声音、温度、气味等因素,也须综合考虑。因而所谓“艺术”既有视觉的,也有听觉的和嗅觉的,既是静态的,也是动态的,它是一项非合作不可的综合创造。

三、 建筑是环境艺术的主要载体和体现者。

对环境而言,建筑侧重处理自身 与第一环境的关系。(切不可理解为艺术只是建筑完成后的添加和补缀)这一特性决定了建筑师和艺术家各自的分工,也暴露了各自的才智缺憾。只有把建筑师侧重的功能和艺术家侧重的审美完整地、有机地统一起来,环境艺术才能成功。新一代的环境艺术人才,应具有综合才智,避免建筑师多注重单体,规划师不顾及细节,艺术家漠视实用与技术的通病。

环境艺术的精神是“景”与“情”的统一。“景”是指自然景观的选择和人文景观的营造,使环境融入风物,成为民族传统的缩影或现代文明的集锦。鉴于环境艺术的巨大体量,包涵的丰富信息,存在时限的相对长久性,它不啻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最直观的表征。在环境艺术的设计与创造中,设计师们总会不失时机地输入情感,体现人情味,把造境上升至造意境,追求环境中的情调,烘托民族的风格,抑或也体现设计者的个性。

环境艺术的最高原则是人与自然的和谐融处。“人是自然之子”这句话,揭示了人与自然须臾不可分离的关系。另方面,一切建筑又都是以使人与自然相对分离和隔绝来保护人,避免人“风餐露宿”、“星月披肩”的。但凡人造环境,都意味着对自然环境的改造和破坏。环境艺术正是要在这种改善与破坏中,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以人为主、物以人用”。建筑造址更益于人的身心健康。型、色、声、光、气的处理均为使人愉悦;道路、楼梯、门窗要方便人的出入。家具、商场、车库、垃圾站等配套设施,也得考虑人的行为习惯。

结语

对室内设计发展前景的展望纵上所述,我们认识到,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室内设计面临的课题越来越多因素化与复杂化,现代的室内设计给予未来的室内设计师是一种能力;一种创造精神;一种把握环境空间的观念和方法。

我们看到,对室内环境本质的研究就是室内环境如何体现人对环境的把握,如何创造人性化的空间。如何处理好人与环境的最佳关系。室内环境氛围的完善程度决定了人们生存空间的理想化程度。这也是21世纪赋予我们设计师的责任。为了创造人们心中理想的而又美好的室内环境,需要室内设计师与人们心灵的沟通;需要室内设计师的艰苦创造。设计以人为本,21世纪的环境设计、环境氛围必将更有诗意。

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概述

摘要:“环境艺术设计”是指通过艺术设计的方式对室内外环境进行规划、设计的一门实用艺术。环境艺术不像其他的艺术形式,并不仅仅提供艺术欣赏,而且更是一种集生活、技术与艺术为一体的艺术形式。是一门创造人类生活环境的综合的艺术和科学。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环境艺术设计是艺术设计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环境艺术设计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人类创造更加合理、更加符合人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生活空间。

关键词:环境艺术 设计

引言: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社会需求越来越丰富,这也使得环境艺术设计不能仅仅停留在实用上,在使用的基础上,还用更加重视环境艺术的艺术性、科学性以及功能性,只有兼顾这方面的要求,才能为创造出满足人们需要的环境艺术设计提供可能。

一、 环境艺术设计的本质

环境艺术设计作为人在生活世界中构造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生活方式的设计实践,它与人类其它的主动创造性行为一样,它不是单纯某个设计师个人行为,而是人类的共同体的行为。设计是规划未来,是规划未来的生活方式,规划人性的发展变化。环境艺术设计的本质就是要将科技与人文恰当的融合,设计规划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生活环境与方式。 环境艺术设计行业的发展应当吸收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新成果,积极致力于将新技术、新成果运用于将低碳环保生活理念转入现实生活环境的方方面面,转变原有的发展方式和思维方式,构建集约永续的资源利用体系。以人和自然共赢为本,构建生态友好的宜居环境体系。如在景观设计中加强雨水的收集与综合利用,采用渗水路面技术,利用雨水涵养地表水源;结合建筑、绿化和沿河湿地建设雨水收集净化设施,作为绿化用水和景观补充用水。这些都结合了环境景观建设和节水的要求,选择本地适生植物类型,使得规划绿地系统建成后,除满足城市景观、休憩功能以及隔音降噪等功能外,可产生氧气,吸收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形成滞尘带,调温当地小气候环境,并结合各项生态环保管理措施的实施,大幅度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水平。

二、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的理念

现代社会及人类对客观环境设计行为的理性认识和感性思维意识的一种观念。同时也是对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活动的决策性引导和科学认识。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程中,观念和设计的认识具有着渐变性的升华。古代社会,设计活动主要为神而存在。在漫长的中世纪,设计则是以为宗教和帝王皇族们服务为其主要目的。到了近代以来,人类经历了工业革命和发展工业化大生产的历程实践。由现代文明所造成的对自然资源掠夺性索取,大量有害物质的排放,人口恶性增长,城市社区的极限扩张,生活垃圾污染等,给绿色的自然环境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为此只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构建符合社会健康发展的现代环境艺术设计理念,才能不断改善现状提高生存质量,创造出物质和精神充实亦具有文化品味价值的社会生活环境。可以说这是现代科技信息化时代的今天,人类对环境艺术设计的理念和使命。后现代工业化电子信息时代的今天,人类对环境艺术设计的真正使命和作用寄托希望和期盼。环境艺术设计作为连接物质文明与精神文化的重要纽带,在改善和创造人类生活空间环境,科学处理可持续发展的难解问题,建设理想的生存环境将肩负历史的重托。因而,设计与需求、价值与观念、物质与文明、现代与未来等因素都与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毋庸置疑,合理设计规划空间环境、再造设计文明,提升人类生存质量和品位,已经成为现代人类社会文化活动的重点。

三、色彩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的作用

在环境艺术设计中,一个成功的色彩设计,可以很好地体现建筑的功能,凸显设计的个性和特色,并能成功地被人们识别和记住。例如,世界著名的澳大利亚的悉尼歌剧院,独特而优美的建筑造型运用了洁白的色彩,在蓝天和碧水的映衬下,酷似乘风破浪的帆影矗立着,以一种强大的视觉冲击力让所有见过的人都过目不忘,充分体现了环境设计中的色彩之美。

色彩本身具有一定的象征作用,特别是环境艺术设计中的色彩。人们通常通过色彩来象征一个民族的社会制度、宗教信仰以及风俗习惯。在现代环境设计中,色彩通常用来装饰,通过色彩的变换和应用对空间起到调节的作用、表达审美感受,甚至达到改善建筑物功能的目的。

色彩能够表达一定的情感,这是众所周知的。人们在看到色彩的时候,除了能够直接受到色彩的视觉冲击外,也可能在思维方面产生对环境事物和生活经验的联想,从而影响人们的心理情绪,这就是色彩的心理感觉,而这种感觉就是色彩的情感性。在进行环境设计的时候,可以巧妙地运用色彩的情感性来改变环境空间的气氛

四、中国传统装饰艺术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的体现

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因地域的不同,会展示这一地域的文化特色,山东给予世人的是温文儒雅,鲁文化的发源地,那么在城市建设和规划的过程中,环境艺术设计给予对自身文化的展现,运用现代的技术,把对地域文化的展示注入了城市的每个角落,作为省会城市,济南依托泉水的自然条件,结合自身所处的盆地的地理位置,在环境设计中,添加一些具有代表性的传统艺术,趵突泉,大明湖,黑虎泉,在每个景观处都可以看到具有现代气息的发电设备和卫生设施,但是在从建筑和整体的风格上,不论是原来的建筑的修复上,还是现在植入的各种商店和名人画仿,都有着传统的气息,最为显著的是名人故居的修复和重现,形象生动的展现了名人的生活现状,在喧闹和快节奏的生活中找到一份安宁。将中国的传统元素融合贯通,同时运用现代的艺术设计思路,互相结合,使得中国馆呈献给世界的是中国人的品质是热情而不张扬,沉稳而不狂野,让世界真正的了解中国,接受一个正在强大的中国与世界的友好的理念,中国与世界共谋发展与和平。

五、水体景观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的体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灰色混凝土建筑感到疲倦,对现代景观越来越多的关注。现代景观设计的水景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水景的基本功能是人们观看,所以它必须能带来美丽,供人们美观,使所有旨在满足审美价值。景观水设计增加了人们的亲水性和休闲性。

在休闲的成人和儿童的喜悦是相同的享受。世界水溅水形式的人民公园的不同部分,是作为一个社会建设,人民充分享受冲厕,冲浪,滑水,游泳及所有水上运动。在城市中心的一条小溪,银像水柱,舞蹈和音乐喷泉,使城市人民幸福心理和精神的飞越自由。

六、自然在现代环境艺术设计中的体现

现在的环境设计越来越重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而自然中最原始最神秘的美学存在却需要我们去深究和利用。当我在众多书籍中寻找有关大自然创造的精髓时,我发现大自然最原始最纯粹的美是曲线。自然界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曲线形式是自然规律作用下的结果,也是美的最原始形态。

自然中的曲线不仅仅是为视觉享受而存在的,它涉及到数学、植物学、动物学、天文学、建筑学、艺术诸多学科。从某种角度来说,曲线作为自然之美能用科学的方法来总结美的规律是遵循事物的客观性,而我们的设计也是客观的反应出人和社会,更多是整个生态环境的客观存在,其中的"美”必然有共同之处。

总结:现代环境艺术设计改变并重构着人类的活动方式以及思想模式。一般地理解,环境艺术设计是对人类的生活空间进行设计。其设计需要满足人们的生理空及心理方面的感受,需要综合地处理人与人、人与环境等多方面的关系,需要在为人服务的前提下,综合解决使用功能、经济效益、舒适美观、环境氛围等种种要求。

参考文献

[1] 邬琦姝. 谈谈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教学和发展. 宁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3(4) G4.

[2] 吴国盛.《让科学回归人文》.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6(3):278.

[3] 李乐山.《设计调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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