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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化论文范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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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化论文范文资料

开展以“阵地标准化、管理科学化、维稳机制化、活动经常化、党建区域化”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五化一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内容如下:

1、支部建设标准化。

以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确保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

2、组织生活正常化。

严格按照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每半年至少一次的要求。

3、管理服务精细化。

围绕精细化服务,提升党组织服务水平。进一步明确服务事项,各级党组织要围绕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党组织服务事项清单,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4、工作制度体系化。

认真落实党的基本组织制度,健全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构建系统完备、严谨有序的制度体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谈心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发展党员制度、不合格党员处置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等党内基本制度。

5、阵地建设规范化。

按照“风格统一、功能齐全、美观实用、突出服务”的原则,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推进场所规范建设,丰富场所服务功能,做到场所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硬件配置齐全、场所功能完备,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较好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

扩展资料:

一、是健全学习机制。确立“学习日”制度,推行“日读一小时,月读一本书,一季一交流,半年一通报,每年一考核”的学习模式,建立学习培训、考勤、建档、通报等制度,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得到落实。

二、是完善保障机制。加强经费保障,把学习经费列入预算,提高党费在党员学习教育方面的支出比例。挖掘和整合各类资源,提高培训阵地、文化设施、学习场所硬件设施水平。

三、是强化激励机制。把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学、善于学、持续学。

四、是推行考评机制。建立述学、考学、督学、评学制度,完善考核细则。细化要素指标,建立党员素质、党组织作用、工作效能等方面考核评价体系,树立正确的学习导向。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坚持“五化”  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党建五化的内容是:

1、必须坚持常态化。抓基层党建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要常磨常新、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决不能打“突击战”、搞“一阵风”。

2、必须坚持制度化。通过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领办项目和公开承诺等工作制度,层层压实支部抓党建的主体责任。要建立完善考核体制机制,量化工作绩效,把作风扎实、苦干实干、干出成绩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切实将党建成果转化为发展成果。

3、必须坚持信息化。善于积极运用“互联网+党员教育”“智慧党建”等信息化手段,对“主题党日”“村务管理”等实行全流程记录、大数据分析,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信息化、精准化水平,解决组织生活和监督管理“限时、限地、限人”的成本高、效率低的难题,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

4、必须坚持实效化。要把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工作推进项目化,建立红色细胞责任网格,善于借助党的建设推动工作落实,做到党的建设与改革发展稳定同向发力、相互促进。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过硬,更好实现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5、必须坚持严肃化。要进一步健全村级党组织工作规则,理顺“两委”关系,明确树立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要完善基层党建巡察、第三方调查等监督制度,综合运用“反馈、通报、约谈、问责、函询、入档”等手段,切实加大基层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责力度。

扩展资料:

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要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贴基层实际,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党支部可遵照执行、上级党组织可考核监督的标准体系,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支部设置标准化:围绕组织设置合理、职能定位明晰、工作全面覆盖、班子素质优良的目标,突出发挥组织功能、组织优势、组织力量,优化党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扩大组织覆盖,实现应建尽建、全面覆盖;

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和班子,切实加强培训、管理、考核,按期做好换届工作,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着力解决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不强,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参考资料:

人民网-坚持“五化”抓好基层党建

开展以“阵地标准化、管理科学化、维稳机制化、活动经常化、党建区域化”和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五化一型”党组织创建活动,

党建五化是以“组织设置网格化、工作运行民主化、党员管理一体化、服务群众品牌化、保障机制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党建“五化”工作新模式!党建五化详细可理解为:一、构建网格化组织设置机制,提高社区党组织领导水平。二、推行民主化工作运行机制,增强社区党组织民意基础。三、建立一体化党员管理机制,增强社区党组织内聚力。四、创建品牌化服务群众机制,密切社区党组织与群众关系。五、完善标准化保障机制,夯实社区党组织工作基础。党建五化以创建和谐社区为主轴,以服务群众为重点,逐步形成党组织领导有力、党员作用发挥明显、社区资源整合有效、社会氛围文明祥和的良好局面。

关于五伦论文范文资料

上古时期没有婚姻制度,没有“夫妇”这个概念,因此,也就没有父子、兄弟以及各种亲戚关系。自从有了婚姻制度之后,才有了夫妇、父母、兄弟以及各种亲戚关系,人伦道德才得以出现,此证明,夫妇是人伦之起源。 夫妇在家庭中位于核心位置,上侍奉老人,下抚育子女。夫妇关系破裂,则老人得不到赡养,孩子得不到教育,家庭即刻解体;夫妻关系不睦,向上影响到与父母的关系,向下影响到与子女的关系,平行影响到兄弟姊妹之间的关系;夫妇关系出现问题,则家庭不和,进而影响到社会之和谐。因此,夫妇是人伦道德之核心。 “夫妇有别”就是教育人们正确处理好“五伦”中这最重要的一伦。 什么是“有别”?“有别”,就是有所分别。 为什么要有所分别?因为男人和女人完全不同,从生理到心理,从思维到习惯,从性格到行为,乃至肩上的责任等等,都有着很大的区别。 曾经有一段时间,媒体拼命地宣传: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了,男同志能办到的,女同志照样也能办得到。可是,在实际生活中人们看到的却并非这样,男人可以驾驶歼击机与敌人拼命,女人充其量只能驾运输机;男人看到战友倒下,是怒火中烧,舍生忘死地去冲杀,而女人看见流血就吓得闭上了眼睛;二百斤重的麻袋,男人扛起就走,女人却手无缚鸡之力。所以,在部队,女人只能做护士和通信兵;在社会上,重体力劳动、高危工作、野外勘查和施工,很少看到女人的身影…… 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并不仅仅表现在体能上面,在思维、性格乃至心理承受能力等诸多方面,也有着很大的差别。 “男怕选错行,女怕嫁错朗”。男人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自己的能力和事业上,他们一生最重要的事情是要具备谋生的能力,进而找一个好的行当、好的事业,他们拼命学习是为了将来能够成家立业;女人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男人身上,她们一生的第一要务是找一个好男人,第二要务是生一个好儿子,有了好男人和好儿子,其平生之愿足矣。她们中有的人也会拼命学习,但那或许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筹码,将来能找一个更好的老公。所以,男人把主要精力用在事业上,女人把主要精力用在家庭上。 男人把自己的不幸埋藏在心里,耻于向人吐露,他们喜欢用酒精来稀释自己心中的忧伤,不会因为忧伤而在人前落泪;女人把自己的忧伤涂在脸上,甚至把眼泪和嚎哭作为进攻以及猎取人们同情的武器。 男人总是不忘自己的责任,包括对配偶的责任,对父母兄弟的责任,因此,男人总是爱屋及乌,世界上很难找到不孝的女婿就是明证;女人却把爱集中在自己的丈夫和子女身上,不会分给婆婆一分,所以,不孝顺的媳妇满世界都是。 男人大大咧咧;女人斤斤计较。 男人喜欢刺激和挑战;女人喜欢依赖和撒娇。 男人喜欢展示自己的才能和智慧;女人喜欢展示自己的身材和脸蛋。 男人刚强,女人脆弱;男人大度,女人忌妒;男人粗心,女人细腻;男人爱沉默,女人爱唠叨;男人爱面子,女人爱实惠…… 男人与女人之间存在着的这众多的差异,决定了男女应当有别。男女有别了,夫妇当然也应当有别。 “夫妇有别”,首先是别在定位上。《易经》上说:“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女人在家中的位置是主内,男子则是主外,男女地位摆正了,才符合天地阴阳之大道。 《易经》上还说:“阴虽有美,含之以从王事,弗敢成也。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阴虽有美德才华,但要含蓄不露地为阳的事业服务,不敢使自己成名。这就是大地的道,这就是做妻子的道,这就是为人臣的道。阴阳五行是天地万物运行的大道,在家庭中,夫为阳,妻为阴,阴只能辅助阳,而不能压制阳而显露自己,否则即为逆天而行。 基于这种“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之别,男人应当是家里的顶梁柱,女人则应当是男人的贤内助。男人闯荡江湖,女人相夫教子;男人耕田,女人织布…… “夫妇有别”,还别各在自所应当遵循的伦理规范之不同。男人要遵循男人的伦理规范,做大丈夫,做君子,妻子要遵循妻子的伦理规范,做淑女,做贤妻良母;男人要有男人的阳刚之气,女人要有女人的温柔体贴…… “夫妇有别”,别在要有距离感。“距离产生美”,是当前一句很时髦的流行语,而实际上,我们的祖先早已经谙熟此道。人们耳熟能详的“举案齐眉”的故事就是指的在夫妇之间要有距离感。《后汉书•梁鸿传》中介绍汉代梁鸿和孟光的爱情故事时说:“为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梁鸿每天打工回来,妻子孟光都为梁鸿准备好了饭菜,跪在梁鸿面前,不敢仰视丈夫,双手举着盛有饭菜的托盘,举得与自己的眉一样高,请自己的老公吃饭。梁鸿呢,也是跪着将托盘接下来。梁鸿与孟光的爱情故事,其精髓就在于夫妻之间要相敬如宾,要有距离,距离产生美。太过亲昵,没有距离,反而会适得其反。南宋诗人陆游与其原配夫人唐婉尽管“伉俪相得”、“琴瑟甚和”,彼此相爱的不得了,但就因为他们二人不像梁鸿与孟光那样懂得“距离产生美”的道理,在大庭广众之下也旁若无人地亲昵,甚至陆游因沉迷于卿卿我我的爱情之中,连书也懒得读了,惹得陆母终于看不下去,在母亲的逼迫下,陆游不得不忍痛割爱,将爱妻唐婉休掉。现在有不少的年轻人,他们不分场合、毫不顾忌地在大庭广众之下亲昵,不知他们是否知道,他们赢来的并非是人们的羡慕,而是唾弃;不知他们是否知道,他们永远也不会达到梁鸿和孟光的爱情高度,而且我敢断言,这样的人,他们十有八九不会厮守一生,离婚率最高的人,往往就是这些曾经“爱”得如漆似胶的人。 “夫妇有别”之最大之别,还是别在礼节上。路遇他人互拜时,男“尚左手”,而“女拜尚右手”,男人互拜是左手抱右手,而女人则是右手抱左手。(《礼记•内则》)旧时的礼节对男女各有各的要求,你若做错了,会招来笑话和鄙视。 不难看出,我国古代正是由于“男女有别”才使得夫妻之间彬彬有礼,各司其责,家庭稳固,阖家幸福。 新文化运动将旧礼制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夫妇有别”变成了“夫妇有爱”。当前社会,世俗的观点将寻找配偶的标准定格在一个“爱”或曰“情”字上,“爱情”成了当今社会最时髦的理念。但究竟什么是“爱情”,太多的人并没有弄懂,只是盲目地崇拜和追求。 不要迷恋于“爱情”,脚踏实地地生活,才是我们所需要

“夫妇有别”,是说夫主外,妇主内,有不同的分工。

夫妇两个人结合成了一个家,这是家的核心,男主外,负责家庭经济生活;女主内,相夫教子。夫妇有别,各有各的任务。

出自战国孟轲《孟子·滕文公上》:“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译文:圣人又为此而担忧,派契做司徒,用人与人之间应有的伦常关系和道理来教育百姓——父子之间有骨肉之亲,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夫妻之间有内外之别,老少之间有尊卑之序,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

扩展资料

先秦儒家哲人重视维系人与人的和谐关系,保持各种不同人际关系的稳定,重视每个人在人伦关系中的地位、价值、权利与责任,重视不同社会角色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孟子继承前人的思想,就“人伦”作了界说,这是对人伦关系的权威性定论,确定了社会的五种人际关系和处理这些关系的五个原则。

春秋曾子的《大学》中也有与孟子相近的论:“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这里讲的国人的范围要大于朋友,而道德准则同是“信”。

(译文:身为国君,要尽力做到施行仁政;身为人臣就要尽力尊敬君王;身为子女,就要尽力孝顺父母;身为父亲,就要尽力对子女慈爱;与他人交往,就要尽力做到诚实。)

汉代以后所讲的人伦基本上是继承和绍述孟子的说法,以“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为社会的五种基本关系,后也称为“五伦”。

对于五伦关系中十种角色所应当遵循的基本道德准则,西汉戴圣《礼记·礼运》有“十义”说:“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

(译文:父母对子女慈爱,子女对父母孝顺。做兄长的要友善,做弟弟的要尊敬哥哥,做丈夫的要以和为贵,做妻子的要三从四德,做朋友要重情义,做伙伴要讲信用,做君王的要礼贤下士,做臣子的要忠心。)

这是规定五伦每一方各自应当遵守的准则,强调父与子、兄与弟、夫与妇、长与幼、君与臣之间的关系是相互的,并非像汉代以后那样要求一方绝对服从另一方。

先秦儒家基于等差之爱的思想所提出的“五伦”“十义”,确立了古代封建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关系和应当遵守的道德准则,并经过权威化、制度化而成为传统礼教的核心。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网--先秦哲学:中国古代睿智之光

“五伦”是中国传统社会基本的五种人伦关系,即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五种关系,是狭义的“人伦”。古人以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为“五伦”。伦,人伦,就是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孟子认为:父子之间有骨肉之亲,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老少之间有尊卑之序,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 《孟子·滕文公上》:“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人伦中的双方都是要遵守一定的“规矩”。为臣的,要忠于职守,为君的,要以礼给他们相应的待遇;为父的,要慈祥,为子的,要孝顺;为夫的,要主外,为妇的,要主内;为兄的,要照顾兄弟,为弟的,要敬重兄长;为友的,要讲信义。

中国文化 的五伦都是什么?

关于五四论文范文资料

五四精神是一种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今天,五四精神又有了新的内涵。它是踏实肯干与进取创新精神的统一,是独立自主与无私奉献精神的统一。我们要始终将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弘扬中华名族优秀传统文化,为中华民族崛起而不断奋斗。五四精神即“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伟大精神,是进步青年的基本价值观。作为新一代的知识青年,我们应继承五四精神的优秀思想精髓,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做好生活中的点滴小事,用实际行动将这一精神传播给更多的人五四运动拉开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序幕,五四爱国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青年。作为当代大学生,历史赋予我们新的使命,我们要始终牢记党的重托,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理性爱国,以积极的心态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去,肩负起历史使命,用青春谱写历史新篇。

纪念“五四”运动,就要弘扬爱国主义的主旋律。爱国主义历来是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在当代中国,爱国主义同社会主义有机地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是鼓舞全国人民实现民族振兴的强大动力。要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就要深入持久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帮助人们尤其是青少年认清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的真理,在全社会发扬自尊、自信、自强的民族精神。当代大学生是跨世纪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帮助他们增强爱国主义的忧患意识,鼓励他们把艰苦奋斗、讲求实干的精神贯穿到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去,激励他们把满腔的爱国热情落实到建设国家、振兴中华的实际行动中去。纪念“五四”运动,就要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能动作用。我们现在建设和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共产主义,应当在全社会提倡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积极引导人们尤其是青少年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以及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把先进性要求同广泛性要求结合起来,鼓励支持一切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道德,一切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追求真善美、抵制假恶丑、弘扬正气的思想道德,一切有利于履行公民权利与义务、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道德,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水准。纪念“五四”运动,就要切实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落后就要挨打”,我们一定要牢记这个历史的教训。在当今的世界,科学技术已成为代表一个民族水平的重要标志,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我们必须充分估量未来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技术发展对综合国力、社会经济结构和人民生活质量的巨大影响,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使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我们一定要通过优先发展教育,继承中华民族的文化精华,吸纳全人类共同创造的文化文明,从整体上把国民科技文化素质提高到一个崭新的水平。

五四精神指五四运动中的精神。五四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始,是一次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以下是我整理的2022弘扬五四精神800字 作文 _高分 范文 5篇,欢迎阅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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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五四精神800字作文1

现在的中国,繁荣昌盛,人民生活安居乐业,民族出现昌盛之景。但这一切,都是前人的努力拼搏才得以实现的......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919年1月,英,法,美,日,意等帝国主义国家在法国巴黎召开所谓的“和平会议”,中国在会议上要求德归还国土,但德国却把中国山东的一切权力转交给日本,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反抗,因此,“五四运动”爆发了。

五四运动的爆发就是历史前进的一大证明。“五四运动”是中国一次彻底反帝国主义和彻底反对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

“五四运动”,是一群意气风发,忠贞爱国的有志青年为了驱逐黑暗,为了祖国的独立和富强,用热血和生命谱写的一曲壮丽的青春之歌。如今,“五四运动”已作为光辉的一页载入中华民族的史册,五四运动为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五四精神永远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国青年不断前进,为国奉献。

因此,弘扬“五四精神”是十分有必要的,这次运动中,无产阶级登上政治的舞台,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青年学生发挥了先锋作用,这不正是青少年所应该具备的无私奉献的品质么?正是因为有那些为国奉献的有志青年,才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安稳的生活。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当代青少年便是祖国的未来,是政治斗争上的先锋是祖国寄托希望的火苗,是中国人的骄傲。

弘扬“五四”精神,争做时代先锋。

弘扬五四精神800字作文2

又是五月四日,_年前的今天,青年学生掀起了一场爱国主义运动——五四运动。为了彻底推翻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两座大山的统治,青年学生用沸腾的鲜血与敌人奋战,“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青年学生的革命由此展开。“五四青年”的称谓也随之诞生。此后陆续有青年学生英勇就义,鲁迅笔下的刘和珍便是其中之一,但是青年学生的鲜血没有白流,革命的胜利就是对他们最好的抚慰。如今,时代的脚步依然从未停止,时代的钟声一次次敲响,时代仍需要“五四青年”。

我们是“五四青年”,我们爱祖国。周总理立志“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鲁迅先生三改其志,每一次改变,都倾注了他对祖国所有的爱,邓小平同志被称作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总工程师,不少人风趣地说新中国一直在等(邓)小平。没错,邓小平同志的一生都奉献给了世界上最伟大的事业——社会主义建设。他们身上都散发出对国家的热爱,或许我们不能成为他们那样的人,但我们都是一棵茁壮成长的小树,不能参天,就带来一片阴凉;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就做一名爱国的“五四青年”。

我们是“五四青年”,我们爱人民。雷锋同志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去世时年仅22岁,但他乐于奉献,舍己为人,他的“钉子”精神是时代的骄傲,“一滴水能滋润一寸土地,一线阳光能照亮一份黑暗,一颗粮食也能哺育有用的生命”,这就是对“钉子”精神的高度诠释。他总是问别人还需要什么,自己却毫不贪,中国有如此青年,亦足矣!我们都是一颗钉子,每一次付出都是一次锤打,钉子陷得越深,我们与人民也就越亲。我们是无私奉献的“五四青年”!

我们是“五四青年”,我们有理想。理想是荒原,孕育着崛起,只要你肯开垦;理想是细流,孕育着深邃,只要你肯坚持;理想是土壤,孕育着收获,只要你肯耕耘。我们为了理想不断拼搏,跌倒了,就爬起来,不怕苦,不怕累。杨利伟有理想,他从小就梦想飞上外太空,一年年的磨炼,他的身体已饱受考验,但他从未停止,理想的风帆从未倒下,随着“神舟五号”的飞天,杨利伟的理想也一跃而起,在遥远的外太空开得那么闪,那么灿烂。杨利伟成了中国航天史上的“第一人”。我们有抱负,我们梦想有一天能成为医生,拯救百姓;我们梦想有一天能成为警察,保卫国家;我们梦想有一天能成为老师,捧红祖国的每一朵花!

我们是“五四青年”,我们自信。没有谁注定会成功,也没有谁注定会失败,我们不相信命运,我们只相信自己。张海迪在一次次被生命抛弃的情况下,仍然抱着“我能行”的信念,不能走就躺在床上学习,无数个日夜,造就了她不平凡的一生。她自学了多国语言,并翻译了多本外国名著。奇迹的发生,在于她自己的创造。相信自己,我们就是祖国的未来!

我们是五月的花海,用青春拥抱时代,

我们是初升的太阳,用生命点燃未来。

五四的火炬,唤起了民族的觉醒,

壮丽的事业,激励着我们继往开来!

我们用自信浇灌理想,心中怀着祖国和人民,向着祖国的未来走去。五四青年自强不息!

弘扬五四精神800字作文3

千古一人毛主席曾在20余岁写下《心之力》,至今仍为我辈参修勤学之勉励!他深刻的指出了当时青年人的现状,国难当头徘徊犹豫;却有新青年献身于理想之中,仍有有志之青年受命于危难之间。

不管过去多少年,他们的名字依然深深地烙在了人民群众的心中,他们是丰碑上永垂不朽的人民英雄。

时光流逝,在新时代面临新的挑战中,青年人又有了新的爱国使命和五四情操。

汶川,雅安,玉树……。

这一次次救助,一场场无硝烟的战场上涌现出了无数可歌可泣的英雄 事迹 。这些英雄用无畏的献身主义精神,掀起了新时代下的青年爱国主义浪潮。

正是因为这一场场“战役”让全世界的人们对中国、对中华民族有了新的认识和了解。

有这样的青年人,这样的国家、这样的民族是任何灾难无法战胜的。

我们为牺牲的烈士沉默,在沉默中奋起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催人泪下…生生不息;我们在沉默中低下了额头,但是我们扬起的却是人性的光辉;我们回降了五星红旗,但是我们再次升起来的却是华夏民族之魂魄。

这个时候让全世界都懂得了一件事,那就是随着岁月的变迁,我们没有忘记1919年5月4日国难当头青年爱国人士那种乐于献身和无私奉献的精神。随着时间推移这种精神被应用在新时期,并呈现出新一代青年人的爱国情操。

家、国、天下!

齐家、治国、平天下!

国家乃家庭之集合,如果当好自己的家,就是在为伟大的中国梦而努力。

我们共同的家——中煤杨涧。

企业兴亡,人人有责,当企业面临困境之际,正是我们青年人各显神通、齐放异彩的时候。

我们是企业的一分子,必须以坚决的态度齐心协力攻坚克难,维护和发展好共同的家园。

市场疲软,精神不能疲软;资源枯竭,奋进之心永不泯灭。通过这种精神,我们明白,即使是再大的困难除以1420,它都会变得不再艰难;再小的贡献乘以1420,就会变成丰功伟绩。

“人生本平等,职业无贵贱”。对企业的忠诚和奉献与我们在什么部门,什么职位没关系,在目前危难的时刻我们必须团结一致,发扬新时代“五四精神”。这种思想和行动契约在一起的强大动力定能冲破千难险阻,走向成功。

思路决定出路,相信我们的领导是有能力、也有魄力带领着我们格物致新、改变困境,为实现梦想而奋斗不息!

杨涧梦,一个让所有员工动起来所有职工家庭笑起来这么简单而朴实的梦想……。

从厂矿合一装车运行到选煤厂自主运营…再到探水队的外出打拼,自立更新。

杨涧的命运似乎和国家的命运很相似,久经考验却依然欣欣向荣。这种神采发扬了民族之魂魄,并融入企业领导思想之精华。

杨涧团队几经波折,学习鹰的重生,打造狼的团队,勇于开疆拓土。用不了多久,这支队伍将会是一支有实力、有能力、有魄力面对一切困难的威武之师!

无论杨涧的明天在哪里,这种敢于挑战困难,勇于探索的魂魄精神将源远流长,自强不息。

虽然企业被卷入煤炭经济的漩涡中十分被动,但领导北上南下夙夜忧叹…,为职工挖空心思寻找出路,尚有我等有志之青年甘为中流之砥柱。我们相信只要紧跟领导新思想,传承新时代五四青年精神,携手共进放飞梦想,星星之火必会点燃燎原之势。

弘扬五四精神800字作文4

1919年5月4日,爱国青年在我国面临危难之际,纷纷走上街头,高呼 口号 ;1_年后的今天,踏着和煦的春风,踏着美丽的五月,踏着激情的岁月,我们迎来了五四精神,传承五四精神。

这两年来,我国的“神七”、“嫦娥一号”成功升空,并且成功返回地面,实现了我国百年的飞天梦想;而且,通过无数运动员的不懈努力,在2008年奥运会中我国赢得了100块奖牌,实现了百年奥运梦想。

这一切的一切,让我们看见了科学技术的发展,看见了航天技术的提高,而且让我们感受到了中国是多么强大,生长在中国是多么幸福。

通过查阅资料,我知道了:以美国为首的北约对我国联盟馆的轰炸证明,美帝国主义仍如虎豹一般地时时刻刻地打着中国的主意。通过这件事,让我知道了中国之所以国富民强,是因为有五四那样无数个不畏强bao、每时每刻坚守岗位,保护祖国的钢铁卫士。这一切,仿佛让我看到了五四青年们坚强的意志,看到了他们豪迈的激情。

这1_年来,许多卫士为了保护国家,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经历了多少烈火考验,经历了多少个冰冷的寒冬。而这些人却一直站立着,一动不动地站立着,保卫祖国的边疆。我们不知道这些人的名字,也不知道他们的样子,但他们是那么默默无闻、不畏强bao,这正是五四精神的写照。难道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是的,中国人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这种为国献身而无悔的英雄气概,将激励我们奋勇前进!

弘扬五四精神800字作文5

今天,我们聚集在这里,既是为了欢庆五四 青年节 ,又是为了纪念五四运动。

在1_年前,一代热血青年为了爱国的目的走到了一起,发出了“救国家于危亡,拯人民于水火”的呐喊,并用自己的青春谱写出一幅中国历史上辉煌壮丽的篇章。也许历史已遗忘了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姓名,但五四先驱们所倡导的“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以及他们作为青年一代所坚守的“以社会为己任,敢为天下先”的优良传统却永远将为此后一代又一代的青年所传颂、继承、提升和发扬。1_年来的历史已经证明,“五四”已物化为不灭的火种,穿越时空,从20世纪的那一头传到了21世纪的这一头。而当这火种传到我们的手中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问一声“我们如何才能无愧于五四精神?如何才能无愧于新时代的要求?”

我们首先要树立起坚定的理想信念。现阶段,我们的共同理想是到新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信念是坚定不移地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这是我们的共同事业,我们的一切学习、工作和创造都与这一宏伟目标密不可分。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不会有坚忍不拔的奋斗精神,就不会有勇于进取的持久动力,最终也就难以成就我们的伟大事业。

我们还要发愤学习,用现代科学 文化 知识武装自己。现在已进入知识经济时代,学习已成为人生第一要义。在校园里,我们要学习课本和课堂上老师教授给我们的知识,当我们走出校园踏入社会后,我们还要学会自我 教育 ,活到老、学到老。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步伐,否则将被时代淘汰。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花样年华,忘我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为今后的奉献奠定坚实的基础,积累充足的资源。

我们继承五四传统还必须发扬创新精神。创新精神既是中国青年的光荣传统,又是新世纪对我们的要求。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前人所未经历的事业。就像“摸着石头过河”。因为没有以往的 经验 可供借鉴,所以一切都得靠我们大胆去探索;因为这是一个崭新的事业。所以就要求我们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而是应该发扬创新精神。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创新的希望和重任就落在我们的肩上,这也是我们光荣而神圣的历史使命。最后我们还要勇于实践,在假日和课余走出象牙塔,去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因为人民群众改造自然、改造社会的伟大实践,同样是我们成长的沃土和成才的课堂。我们要做到“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不经历大自然的风雨,小树不会成材;不接触社会、不进行实践,我们就不会长大。只有通过亲身实践,了解国情,经受锻炼,我们才能增长才干,运用我们学到的知识去开创新事业,为社会造福,为我们的宏伟事业加砖添瓦。

今天,我们在这里既要重温当年爱国先辈们的光辉历程,又要自警自励提醒自己不断奋发进取,勇于开拓,努力做一名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因为祖国的明天更是我们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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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月论文范文资料

5月是公历年中的第五个月,是大月,共有31天。“五月”也称“皋月”,在北半球,5月是春季的第三个月,这个月有两个节气:立夏、小满。5月的节日主要有: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青年节、母亲节。

英文5月名称May,大概是源自罗马神话中专门司管春天和生命的女神玛雅(拉丁文叫Maius),或来源于在5月庆祝节日的Bona Dea女神,或来自拉丁语词maiores(意为"较年长者")。

两个节气

1、立夏

在天文学上,立夏表示告别春天,是夏天的开始。按气候学的标准,日平均气温稳定升达22℃以上为夏季开始,“立夏”前后,中国只有福州到南岭一线以南地区真正进入夏季,而东北和西北的部分地区这时则刚刚进入春季,全国大部分地区平均气温在18--20℃上下。

2、小满

一般来说, 如果此时北方冷空气可以深入到我国较南的地区,南方暖湿气流也强盛的话,那么就很容易在华南一带造成暴雨或特大暴雨。

因此,小满节气的后期往往是这些地区防汛的紧张阶段。此外,小满节气期间江南地区往往也是江河湖满, 如果不满, 必是遇上干旱少雨年。“小满不满, 无水洗碗”、“小满不下, 犁耙高挂”,这里的“满”字, 不是指作物颗粒饱满, 而是雨水多的意思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五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满

五月是明显雨水季节,有五月成熟的桃子,五月花别样的火艳.

对西方音乐的鉴赏,教师要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热情,促使学生热爱高雅艺术。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西方音乐鉴赏论文,供大家参考。西方音乐鉴赏论文篇一 《关于西方音乐的鉴赏》 摘 要: 巴洛克时期以及巴洛克时期的 音乐欣赏 ;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鉴赏;结合当时历史背景,分析其音乐的发展过程。 关键词: 历史背景; 西方音乐史; 文艺复兴 在这音乐的长河中,一部分的经典之作都来自于西方,西方音乐的起源大致始于巴洛克时期以前,而这一部分又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①古希腊时期;②中世纪时期;③文艺复兴时期。而后又在巴洛克时期出现了伟大的歌剧,歌剧《优丽犹茜》就是流传下来最早的完整的歌剧,其作者是李努基尼和佩里,到了古典主义时期,主要是歌剧及器乐的发展。如:喜歌剧,格鲁克的歌剧改革、奏鸣曲、协奏曲…… “音乐是唯一真正生存的艺术,它的振颤律动,也就是生命的要素,任何有生命的地方也必然有快乐。”是著名钢琴家帕德莱夫斯基对音乐的认识,他的这一精湛见解揭示了音乐和人生的关系。 的确,当我们陶醉于优美的乐海时,那典雅抒情的小夜曲使你心旷神怡;那流畅轻盈的舞曲使你温文尔雅;那铿锵雄壮的进行曲使你精神振奋;那优美如梦的室内使你充满冥想;那史诗传奇般的交响乐使你情志高远;那刚劲有力的时代曲使你豪情满怀。这就是音乐的魅力,作为一种情感艺术,音乐能陶冶人的性情,提高人的道德素养,推动人们奋发向上,一般认为音乐的目的有三种:即道德 教育 ,消遣闲瑕和精神方面的享受。音乐中所含有的情感与理想,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风貌,在影响人们情感的同时,也在影响着人们的意志。中国历代流传下来的“一曲解围”“四面楚歌”的 成语 ,就是音乐战胜对方的例子。我们熟知的《马赛曲》,《义勇军进行曲》,《第三英雄交响曲》以及《列宁格勒交响曲》都极大的激发了人们对国家和民族的尊严,引导人们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生活。接下来,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西方音乐在这几个时期的发展历程。 古希腊的音程理论——悲剧——格里高利圣咏——奥尔加农——狄斯康特——克劳苏拉——孔杜克图斯——经文歌——游吟诗人——恋歌诗人——名歌手——新艺术——法国歌谣曲——意大利牧歌。 古希腊优秀的音乐 文化 持续了约650年,它对西方音乐文化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中世纪起止时间的上、下限在学术界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通常较公认的上、下限时间是公元476(西罗马帝国灭亡)至1460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按照西方音乐史研究的习惯,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专指从1430年前后至1600年前后这一历史时期的音乐。 古希腊音乐最基本的音乐理论是音程的理论,这归功于毕达哥拉斯。古希腊音乐是一种单音音乐,偶尔也出现支声复调,古希腊音乐在音乐创作与表演上有即兴的传统,音乐的即兴创作和即兴演奏在一种法则的控制下进行。古希腊人一开始使用希腊字母指示的简单记谱法,最早的记谱法大约是从公元前5世纪开始出现,是用希腊文的24个字母来标记的字母谱,分为声乐记谱法和器乐记谱法两类。在历史的记述中,曾提到希腊人所使用的各种乐器,其中最为重要的当属弦乐器乐里拉琴和基萨拉琴,阿夫罗斯管。发展到公元前5世纪达到黄金时期,出现了三位伟大的作家:埃斯库罗斯、索福克勒斯、欧里底得斯,他们创作的悲剧作品使古希腊悲剧这种音乐戏剧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古罗马帝国的世俗教育是帝国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继承了希腊文化的精华,又融入了本民族的特点,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教育模式。它的具体模式,它的具体表现、特点等与当时的社会状况相适应,反应了罗马帝国的社会文化情况以及罗马民族的特征。 有的学者把中世纪分为初期、中期和晚期三个阶段。总的说来,中世纪是欧洲(主要是西欧)历史上的一个经历了封建社会从兴起到繁荣,最后走向衰亡的时代。中世纪的音乐依照类型可以分为宗教类型的音乐与世俗音乐。宗教类型的音乐泛指的是格里高利圣咏,此为单音音乐的作品,后来也发展成为复音音乐,奥尔加农等等。这类音乐都是为了____教会的仪式所作、所有的演出都是在教堂里,依照教会的年历而举行不同的仪式,其音乐就是为了要配合诗歌的朗诵而作的。宗教类型的音乐一路发展下来就成了后来的弥撒曲、安魂曲,在古典时期许多伟大的音乐家都会有这样的创作作品产生,例如海顿的创世纪,莫扎特都有这样的作品留下来。中世纪的世俗音乐所包含的内容就更为广泛、大部分的作者都是一些没落的贵族阶级,其实内容大部分都是与宗教有关,但并不是在教堂里演出。 文艺复兴时期约为公元1450—1600年,在中世纪“新艺术”的基础上,更加追求人性的解放与对人的内心的情感的抒发与表达。这时的音乐家在人文主义思潮的推动下,对复调音乐进行了发展和变革,声乐与乐器逐渐分离而独立发展。这一时期 五线谱 已得到完善,印刷术也运用到 曲谱 上,这都使音乐的传播更加便利和广泛。这一时期有以下几个较有影响力的乐派:尼德兰乐派,主要音乐活动在尼德兰的一批音乐家,创作内容多为弥撒曲与经文歌等宗教音乐,也有世俗音乐,代表人物有迪费,若斯坎、班舒瓦、奥克冈等。乐派:在1530—1620年间的一个器乐乐派,其特点是音响气势宽广宏大,对比效果鲜明。创作内容有铜管乐与弦乐的重奏曲,管风琴的前奏曲,幻想曲与托卡塔等,代表人物有维拉尔特,加布里埃利等。 罗马乐派:此时期的一个专门制作服务于宗教作品的乐派,以无伴奏合唱的形式为主。代表人物有帕莱斯特里纳、纳尼诺索里亚诺。 通过对《西方音乐史》的学习,我对西方音乐的历史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并且对西方音乐长寿了浓厚的兴趣,在优美、激昂的旋律里感受到了温暖、坚强……,在1838年某个下雨的日子,一间漏雨的屋子成了浪漫主义作曲家肖邦灵感的来源,生病的他因被“困在”屋里感到了烦躁与惧怕,因而起身写下了《雨滴》,这道作品自始至终重复着一种单音调,其音色低沉,节奏稳定仿佛滴滴答答的雨声,而主旋律流畅舒适,轻柔变化的音色表现出了丰富的情感,在开始部分幽静的旋律恬谈而自然就像细细的雨滴正在渐渐落下,然而到中段部分,主旋律与伴奏的音色都明显降低,变得沉重低落,仿佛可以看见肖邦一个人静坐,看着窗外的 雨水 逐渐变大,屋里的漏水也变的一发不可收拾,情绪也跟着悲伤与惆怅。在音乐的最后部分,音调与节奏变得相对轻而缓踵而来,犹如细微的哀伤缠绕心头,给人一种“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哀愁,与《雨滴》不同,同为浪漫主义代表的舒曼所谱写的《梦幻曲》让人感觉简单而温暖。据记载《梦幻曲》是为 儿童 所创作的,但在成年人听来,同样能勾起他们对儿时的回忆。其节奏缓慢柔和,主题简单纯洁就像单纯美好的童年生活。在心情低落时,静静的聆听这首曲子,在略微变化的重复着主题的旋律里回到简单的童年,抛开世俗感受单纯的温暖。也可以听听格里格的《晨景》,感受双簧明朗清亮的音色里感受第一束阳光让海买你波光粼粼的炫目,并在太阳缓缓升离海面,照亮明眸时的喜悦以及普照大地时万物苏醒的希望。 西方的音乐就像是一部气势恢宏的史诗巨作,不仅仅是因为有贝多芬、亨德尔、肖邦、海顿这类的音乐巨匠,还有它从社会中散发出来的那种浓厚的艺术素养,都是其他地方所不具备的。这也恰恰是西方音乐发展如此蓬勃的原因了。高雅的意大利歌剧、完美的维也纳、塞维利亚等等,他们自内而外散发出的迷人魅力,无一不打动人的心灵。 最后,就以罗曼·罗兰的一句话为结束吧:“艺术正如生活那样,他是无穷无尽的。因此,也不可能有什么能使我们认为还有比本身就是时代的海洋的音乐更美好的东西”。 西方音乐鉴赏论文篇二 《论湘版高中音乐鉴赏教材的西方古典音乐教学》 摘要:西方古典音乐是世界音乐海洋中一颗璀璨的明珠。作为高中音乐鉴赏教学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学生最难接受的学习内容,湘版高中音乐鉴赏教材在第四单元音乐与时代中,以《音乐――从宗教走向世俗》等三个标题,展示出西方古典音乐的发展脉络,并选取各时期代表作曲家的经典作品,引领学生走进西方音乐殿堂。 关键词:高中 音乐鉴赏 西方古典音乐 湘版教材 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修养情操的提升及对美感的认识,离不开古典音乐的熏陶。如何能在高中生对古典音乐兴趣不高、音乐基础知识贫乏的学情下,让学生发自内心地喜欢和接受古典音乐,一直是教育工作者研究的重难点。湘版教材中,将西方古典音乐教学按巴洛克时期、古典主义时期、浪漫主义时期、现代主义时期的发展顺序结合作曲家及其代表作品设计教学内容。现笔者就实际的音乐课堂 教学 总结 出一些策略。 一、合理运用对比,把握时代风格 湘版教材中的标题很清晰地向学生阐述了西方古典音乐发展的历史脉络,并引导性地将两个时代的不同音乐风格进行比较。如在学习巴洛克音乐与维也纳古典音乐时,让学生从巴赫的《G弦上的咏叹调》和海顿的《时钟交响曲》进行比较,平稳而庄重的宗教色彩和充满生活情趣的艺术格调反映出宗教与世俗的时代背景,细听复调织体与主调音乐的不同音效,不易吟唱与歌唱性的旋律区分,固定规整节拍与灵活变化的节奏律动,通过音乐要素的不同呈现方式,学生在比较中对时代风格有了更深刻地体验和理解。同样是《月光》,贝多芬持续的三连音,微弱的音响勾画出忧郁、哀愁的月夜,在德彪西笔下,明亮的音程散落地跳动,月光时而点滴坠落,时而缓缓流淌,时而流水倾泻,思绪随着音符走走停停,飘渺如梦。贝多芬内心的表达与德彪西月光印象的景致变幻正透过《月光》,向我们诠释着古典的传统和声与印象的朦胧意境。 对比除用在纵向的时代风格比较上,也可用于同一首作品的不同片段上,帮助学生对音色、节奏、和声有更灵敏的感知。如欣赏《G弦上的咏叹调》弦乐重奏与人声合唱版的对比聆听,音色变更带来的不同感受,复调织体在人声的演唱中也更清晰。在《蓝色狂想曲》中主题音乐从乐首法国号与萨克斯稍显慵懒的奏出,到乐中庞大乐队以强有力地节奏雷鸣般奏响,再到乐尾钢琴以渐慢的速度陈述。截取这三个片段对比听赏,提高学生在变化中把握音乐原型的能力,音乐音色、速度、配器的转变带来三种风格各异的音乐形象,使学生进一步感受古典音乐的神奇。对比聆听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和《致爱丽丝》,气势磅礴的命运抗争与倾诉衷肠的爱意表达,学生便不难理解这位音乐家是连接古典与浪漫的音乐巨匠。 二、以熟知引入经典,由浅入深 总结学生熟悉的古典音乐如《哈利路亚》《命运交响曲》《蓝色多瑙河》等,我们会发现学生所熟知的都是极强旋律性,乐句短小,易记忆,易哼唱的开头片段,由于音乐篇幅过长,即使后面也有动人的音符,也因听觉疲劳失去了兴趣和音乐的记忆而中途放弃。 用熟知的片段作为导入引发学生的共鸣,再延伸至同类题材作品,同一作品的整曲欣赏或不同乐章。在这过程中,教师要将新作品较清晰易哼唱的旋律主题提取出来,片段性地让学生品味,可用钢琴或小提琴等器乐范奏及范唱方式,加入互动讨论、节奏律动等活动让每一次聆听有不一样的体验,在反复中加强音乐的记忆和感受,融入音乐的深层次赏析如动机展开、变化再现等手法,将这些有趣的音乐片段设计成听辨游戏和情境想象。当新作品多个主题旋律已熟悉后,让学生在整曲欣赏中找出新鲜出炉的音乐记忆和感受,学生便不会因陌生、听不懂而无法进行下去。选择多片段聆听,片段与整曲相结合的欣赏方式,将欣赏时长控制在5分钟左右,会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巧用流行乐和影视片段激发兴趣 充满时代气息、情感直白的流行乐一直是学生们的钟爱。选择运用古典音乐元素创编的歌曲如《不想长大》与莫扎特的《第四十交响曲》,《remember》与柴可夫斯基的《天鹅湖组曲》,五月天的《快乐很伟大》与贝多芬的《欢乐颂》,不同配器处理,加入歌词,增强节奏感和律动感的流行表达方式给古典音乐带来全新的听觉感受。这些曲目通过音乐方式的演变,让学生探求其中不同韵味,究其根源。在流行与古典的对话中,激发学生探求古典音乐的兴趣。 很多古典音乐也被运用到影视作品中,如《不能说的秘密里》,肖邦的《升c小调圆舞曲》,巴赫的《c大调前奏曲》,这些影视片段都能勾起学生对原作的好奇与欲望。同时,纪传影片如《一曲难忘――肖邦传》《贝多芬传》《莫扎特传》,在反映作曲家性格、情感、人生经历的影像中学生走进了作曲家的内心世界,就不难体会肖邦赤忱的爱国之心,贝多芬不屈的抗争,莫扎特超脱困境的乐观和激情。此外,为古典音乐创编的动画片也能帮助学生听赏篇幅较长的音乐,如《猫和老鼠》中的《匈牙利狂想曲》,动画格什温的《蓝色狂想曲》等。 四、关注音乐的形象性与抽象性 古典音乐的欣赏,不宜让学生一开始就把握作品的风格、形式体裁、价值和意蕴,音乐形象和情感才是学生易于体会的信息。湘版教材就此选取了大量形象鲜明的作品,如维瓦尔第的《四季――春》、海顿的《时钟交响曲》、瓦格纳的《飞行的女武神》等。在教学中,笔者会结合文学、建筑、绘画等综合艺术感受音乐形象。在《音乐――从宗教走向世俗》一课中,听赏《哈利路亚》时展示两幅不同风格的建筑图片,学生很快就将华丽洒脱的巴洛克音乐与富丽堂皇的巴洛克建筑结合在一起。此时,引入《四季――春》的主题旋律,让学生体会想象,小提琴明亮的断奏激情而蓬勃,鲜明富有动力性的节奏仿佛阳光灿烂的春之大地万物复苏。学生用“拉”随着音乐哼唱主题,用歌声表达欣喜,体会清新中的华丽。此曲鲜明的春景音乐形象是欣赏的亮点,我将作曲家为乐曲配以的简短文字配以BCD的字母标头,哼唱主题为A,随着春景的展示,回旋曲式被学生轻松的用字母罗列了出来。富有抽象性的作品如教材中的《夜曲――海妖》《远古孩子的声音》等,不需要学生去深究音乐形象是由什么音色、节奏、和声来塑造,你只用闭上双眼让双耳感受音响的意境,在脑海中绘图。 西方古典音乐的教学要抛开急功近利,以一种熏陶方式,通过学生有共鸣的乐曲互动参与,从短小精悍的作品入手,在轻松愉悦的积累和体验中,西方古典音乐将拥有更多的听众。 西方音乐鉴赏论文文献 [1]王慧敏.高中西方古典音乐欣赏教学模式初探[J].学科研究,2017,(07). [2]谭卉.浅谈高中音乐中的西方古典音乐欣赏的 教学 方法 [J].文学界,2012,(02). [3]王洁,戚珍珍.当代中国流行歌曲中西方古典音乐运用情况窥探[J].北方音乐,2011,(09). [4]石蓓,张璐.西方古典音乐欣赏方法研究[J].大舞台,2012,(10). [5]金亚文.高中音乐新课程教学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西方音乐鉴赏论文篇三 《初中音乐乐感及音乐鉴赏教学》 初中音乐乐感及音乐鉴赏教学是我国美育教学中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陶冶学生情操的手段之一,更是提高学生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本文从培养初中生音乐乐感以音乐鉴赏能力的教学原则出发,探讨了培养学生乐感以及音乐鉴赏力的具体教学 措施 ,旨在交流更多更好的教学方法,促进教育系统的整体进步。 音乐乐感 音乐鉴赏 教学导入 对比教学 初中音乐乐感及音乐鉴赏教学是我国美育教学中的重要一环。同时也是陶冶学生情操的手段之一,更是提高学生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方面。本文从培养初中生音乐乐感以音乐鉴赏能力的教学原则出发,探讨了培养学生乐感以及音乐鉴赏力的具体教学措施,旨在交流更多更好的教学方法,促进教育系统的整体进步。 一、培养学生乐感以及音乐鉴赏力的原则 音乐教学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与语言类学科相比,音乐学科更重视学生的个人兴趣。同时,它还需要学生投入更多的实践以及长久的训练。首先,音乐学科通过更加直白且明确的方法表达个人情感。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需要置身于不同音乐曲目所提供的场景之中,真实感受其所表达的感情。只有这样学生才可以更深刻的体会音乐的魅力。这种方式只是学生个人的感官感受,非专业音乐欣赏者亦可以做到。然而音乐教学则是通过理论教授学生怎样更好的体会音乐的美妙,以及怎样从一个专业的角度评价不同音乐。由此可见,理论教学在音乐教学中的重要性。与此同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可忽视的是学生的相关实践。音乐教学的实践性极强,学生只有通过实践才可以更深刻的体会相关情感。学生通过自主创作以及练习相关音乐技巧,从而可以更好的体会乐曲炫技之处。 二、培养学生乐感以及音乐鉴赏力的具体教学措施 1.合理导入教学 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而音乐教学在很大程度上对学生个人的投入度有着一定的要求,这就更突出了音乐教学中教学导入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发展,学生更加注重张扬个性,对于音乐、美术等学科的兴趣更大,然而理论教学毕竟存在一定的枯燥性。因而出现了众多学生对音乐非常感兴趣却不愿意上音乐课的现象。初中学生由于学业的压力等原因,在音乐课上的积极性远不及小学生来得浓厚。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师注重运用有吸引力的手段进行教学。因此,教师如何引导学生正确的上音乐课,以及在教学过程中保持学生的注意力都是十分重要的。合理导入教学就是指教师利用学生的兴趣点引导学生更快的进入教学情境之中。 首先,可以利用传统的教学导入方式,例如讲 故事 以及 成语 典故 等方式。故事有一定的曲折性,好的故事对学生有着重要的吸引力。学生可以跟随音乐故事的情节,走入故事中感受故事主人公的心情,从而更好地对相关音乐更加感兴趣。而成语典故则包含了一定的故事性以及相关 传说 等,更是传达了先人为人处世的道理等。向学生讲述 成语故事 对学生的长远发展也有着不可言喻的重要作用。同时,很多成语故事是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常见常听的,教师讲述其中的典故更加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其次,教师还可以运用游戏教学法导入引领学生更好地进入音乐课堂。初中生毕竟具有一半儿童爱玩的天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应该视之如猛虎,而应该正视它。只有这样才可以看到其本质,并进行合理利用。教师可以利用一些音乐小游戏培养学生的乐感,增加学生对音乐课的兴趣,这样学生就可以更加主动的进行音乐学习。同时教师更应该与时俱进,积极利用当前的先进技术进行导入教学。 2.运用对比教学 对比教学是教师培养学生音乐鉴赏力的一种重要手段。所谓对比教学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将两件事物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区分。这种方法很好的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以及表达个人见解的能力。音乐的对比教学法则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手法教授学生从各种对比因素分析音乐。不同音乐在音乐家的创作、演奏以及相关技巧方面也存在极大的不同。因此教师应该合理运用音乐对比教学法帮助学生全面提高音乐鉴赏能力。 首先,可以将同一音乐作品的不同演绎形式进行对比。尤其是经典作品常常会被后人进行改编或者运用不同的乐器予以演绎。然而,为什么要这样改编,改编之后的作品与前人的作品相比有什么有点与不足。教师可以引导学生从这些不同的方面以及各种角度进行分析判断,从而得出新的结论。 其次,教师还可以引导学生将不同的作品进行对比。不同主题不同类型的作品在演奏过程中的要求必然存在不同。一些炫技性的作品与注重情感宣泄的作品在表面看来是极为不一样的,但是其实质却有着本质的相同。而这些需要学生经过实际对比、思考才会真正总结出来的。《野蜂飞舞》与《春江花月夜》在很多方面有着不同。它们的主题、传达的情感已经以及演奏方式等都存在着极大的区别,然而就本质而言,它们都传达了作者内在的情绪。说到底,这两部作品在抒发作者情感这一作用上起到了殊途同归的效果。这种效果是怎样渲染出来的,学生必须通过自己的深刻思考才可以得出。不容置疑,学生这种对比性思维模式则需要教师的引导。 3.运用多媒体教学 随着计算机多媒体的不断发展, 网络技术 已经深入到人们社会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在教育界尤甚。音乐教师应该合理利用这一资源进行音乐教学,以便更好的帮助学生培养音乐乐感以及相关音乐鉴赏能力。互联网将世界联系成一个整体,从某一种程度上来说实现了世界资源的共享。这就很大程度上方便了教师对这些资源的收集利用以及创作型改编。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合理利用相关资源,利用创造性思维帮助学生,必然可以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 当教师进行教学前,应该教会学生演唱相关作品,只有熟悉了相关旋律之后,教师才可以更好的带领学生领会其中的乐感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鉴赏。学生通过亲生感受可以从感性上体会相关情感,把握其中的主题。随后,教师则通过理论知识加以分析,使学生从理性上更深刻的认识相关音乐主题。 三、总结 随着音乐的不断发展,音乐的教学方法更是多种多样。初中生的音乐乐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练就的而是需要教师耐心培养。而音乐鉴赏能力更是音乐学习过程中的一种高要求,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很好的鉴赏音乐的。这就要求我们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多下功夫,科学有效的帮助学生进行音乐学习。只有这样学生的综合能力才可以得以提升。 参考文献: [1]林南国.初中生音乐教学[M].上海:音乐出版社,2005. [2]王俊刚.音乐感受力以及鉴赏力的培养[J].四川:人民出版社,2009. [3]洪科.论培养学生音乐鉴赏力的基本方法[J].上海:音乐出版社,2008. 猜你喜欢: 1. 音乐鉴赏论文1500字 2. 西方古典音乐鉴赏论文 3. 大学音乐鉴赏论文1000字 4. 浅谈欧洲古典音乐论文 5. 大学音乐鉴赏论文2000字

“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撑起地球。” ——阿基米德 生命原本黯淡。 平凡的人们在苦海里挣扎,然而目所能及的尽是一片汪洋;他们在沙漠里艰难地行走,数不尽的黄沙预示着生的渺茫;他们在黑暗中摸索,一遍一遍地问自己,“敢问路在何方?”他们在烈火中忍受着煎熬,身和心要在顷刻间融化;他们…… 然而,即使是伟大的人们也不能逃脱生命沉重的负担:惠灵顿将军为祖国、为人民驰骋疆场,却不得不哀叹屡战屡败; *** 在文革中三起三落,仿佛被人高高抛起,又掉入无底的深渊;荷马似乎生来注定要受造物者的摧残,他的眼前没有斑斓的色彩;童第周面对小小的青蛙卵饱尝一次次的失败…… 难道生命就是如此? 不,生命将因拥有信念而灿烂! 信念是苦海中的一根圆木,人们坚信,有了它,就必能漂泊到彼岸;信念是沙漠中的一只苹果,它的力量足以使人们一步步接近绿洲;信念是黑暗中的一点豆大的星火,清晰地告诉你:“路就在脚下,前方就是终点。”;信念是烈火中的一剂催化剂,相信自己,必将成为涅槃的凤凰! 而结网的蜘蛛给将军传达了战争必胜的信念,使他重披盔甲,笑傲战场;“真理必将大放异彩”的信念在小平心中深深扎根,浩劫后的他依旧岿然不动;纵使眼前黑暗,我的心依然亮堂,我用我的笔书写同样壮美的人生,终于,一部波澜壮阔的《荷马史诗》让世人永远记住了这个盲人;“外国人不能做到的,中国人也能做到!”铿锵有力的话语包含了一个中国留学生的坚定信念,随着卵膜的剥开,童第周向世人证明了中国人的实力。 他们都成功了!站在生命的巅峰,他们说:给我一个信念的支点吧,我能撑起整个生命。 是的,生命原本黯淡,但因信念而灿烂,生命原本沉重,但只要有一个信念的支点,托起它,绝不是件难事。 人生的支点 阿基米德说过,如果给他一个支点,他可以扛起地球;如果我们以“珍惜”为支点,则可以有一个美好而充实的人生。 翻开历史,一切有所作为,有所成就的伟人,都是以珍惜的态度去生活的。他们或是为科学研究事业珍惜自己的分分秒秒;或是为文艺创作珍惜自己的每一种感觉,每一个灵感;或是珍惜自然与社会给予自己的每一次机会磨练自己,摔打自己……我们青少年渴望成功,同样也需要学会珍惜。 生命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只有一次,所以大家都深知生命的宝贵,可时间就是生命,而我们在无休止的斤斤计较中,在自我陶醉的幻想入非非中,在无所事事的发呆中,都不是庸庸碌碌地把时间拱手交出来吗?珍惜时间吧!我们敬仰爱因斯坦,但谁知道他在中学刻苦学习“其他一切统统抛弃”的情景;我们惊叹爱迪生一生数以千计的发明创造,可谁曾知道他“生命如此短促,我有许多是要做,必须争分夺秒”的警言。青少年时期是人生最宝贵的时期,我们不能因为来日方长而虚度光阴,而要在人生的运动会上做时间的胜利者。 在我们成长中经常遇到这样那样的事情。深夜,劳累了一天的母亲醒来为你掖好被角;学校老师拖着带病的身体为我们讲课;节日里,同学们赠送一张小小的贺卡……但对于这些,我们往往不察觉,不懂得怎么珍惜这种爱,更不知适时地走出爱的包围,自己去闯一闯,去试飞我们的幼稚双翼。 我们今天面对的是一个充满竞争意识的新世纪,这里不再仅需要“伯乐”,更多时候需要我们自己成为“毛遂”。苏轼很早就教导我们“情景一失永难摹”,告诉我们要学会珍惜机遇。我们有优越的生活条件,有宝贵的学习机会,我们珍惜了吗?躲在温暖的家;不敢向窗外凛冽的寒风抗争;望着长长的跑道,半途放弃不愿前进……我们失去了一次次锻炼体质和磨练意志的良机。对一道难题的放弃,失去了一次学习机会;像温室里的花朵不出来见见阳光,又使我们失去了一次社会实践的机会。竞争与机遇并存,机遇与挑战并存,挑战与奋斗并存,新世纪的青少年,珍惜了属于自己的机遇了吗? 人生中需要珍惜的东西太多了,美好充实的生活是属于懂得珍惜的人。珍惜是人生的支点。

人生如登山.每登高一步,都会领略到不同的风光.每经历一次险绝之后,都会增长一些历险的经验,增长一些迎战艰难的勇气和信心.登得越高,就越与成功接近.由此,人们总结出了“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书山有路勤为径”、“从善如登”等名言激励、警示后人.同时,也留下了“上山容易下山难”这句话供人思考. 上山时有险阻,一次登不上去,可以退下来再登,有时还可以绕过去,另觅他途.下山时就不一样了,一步走错就身临绝地,一脚踏空就命丧悬崖.这时,如有一把下山梯架在脚下,就能化险为夷.如果人们在上山时都想着下山时,提前准备好下山梯,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然而,实际上又有几人时刻准备着下山梯呢?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大有人在,有的身居高位,风光无限,就忘乎所以,一旦降职就心怀不平,颓唐低沉,无心工作.还有的在职时,以为自己不能混同于老百姓,高高凌架于老百姓头上,作威作福,终日以奉迎、应酬为能事,不为百姓办实事,百姓怨愤难言.一旦离职,受到百姓冷遇,就郁郁寡欢,自感无颜面对百姓,此时想想是否悔不当初.

【答案】C【答案解析】试题分析:本题考察学生对爱国诗人屈原的认识,根据所学知识,每年农历五月初五,又称端阳节、午日节、五月节等。端午节是中国汉族人民纪念屈原的传统节日,以围绕才华横溢、遗世独立的楚国大夫屈原而展开,传播至华夏各地,民俗文化共享,屈原之名人尽皆知,追怀华夏民族的高洁情怀。A项是春秋时期道家学派的创始人,B是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创始人,D是战国时期兵家学派的创始人,本题选C。考点:爱国诗人屈原点评:本题难度较小,考察学生对历史知识的识记能力,端午节有吃粽子,赛龙舟,挂菖蒲、蒿草、艾叶,薰苍术、白芷,喝雄黄酒的习俗。“端午节”为国家法定节假日之一,并被列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文化逐渐多元、资讯日益丰富的今天,端午节等中国传统节日面临着不少挑战。这迫切需要人们与时俱进,既要保持传统,又要适应当今人们需要。

开启记忆的长河,一件件令人魂牵梦萦的往事历历在目。蓦然回首,我突然发现成长的感觉是多么的美好! 小时候,我住在乡下的奶奶家,感到很快乐。春天,我放起艳丽的风筝,让童心在蓝天上遨游;夏天,我划起心爱的小船,喝一口河水,让甘甜的气息沁人心脾;秋天,我荡起轻盈的秋千,让云彩唤起我对天空的无限遐想;冬天,我漫步在银装素裹的世界中,踩出了一个个雪花的童话。 每一个清晨,小鸟把我唤醒,阳光把我照耀。在微风的吹拂下,我开始新的一天。每一个夜晚,我和几个小伙伴们在月亮姐姐和星星弟弟的陪伴下玩捉迷藏的游戏,在奶奶甜美的故事声中进入了梦乡。幼年时的我就这般天真可爱,这般自由快乐。 而今,我已经不再是一个黄毛丫头了。比起儿时的我,现在的我更懂事了。我学会了做家务,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第一次做的番茄炒鸡蛋,让爸妈胃口大开,赞不绝口;第一次把房间打扫得焕然一新,让爸妈刮目相看。 还有一次,我的数学测验只考了90分,爸爸见了试卷顿时大发雷霆,狠狠地数落了我一顿。可后来,他意识到自己的口气太重了,便耐心地教导我。我快乐,因为我有一个善解人意的好爸爸。 成长的梦幻就像天边一抹彩色的晚霞;成长的岁月就如心中一首首甜蜜的歌;成长是一支小夜曲,幽远,绵长;成长是一朵百合花,美丽,甜蜜,幸福……

为了探讨和掌握论文的写作规律和特点,需要对论文进行分类。由于论文字身的内容和性质不同,研究领域、物件、方法、表现方式不同,因此,论文就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内容性质和研究方法的不同可以把论文分为理论性论文、实验性论文、描述性论文和设计性论文。另外还有一种综合型的分类方法,即把论文分为专题型、论辩型、综述型和综合型四大类: 专题型 这是分析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直接论述的形式发表见解,从正面提出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一种论文。 论辩型 这是针对他人在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的见解,凭借充分的论据,着重揭露其不足或错误之处,通过论辩形式来发表见解的一种论文。 综述型 这是在归纳、总结前人或今人对某学科中某一学术问题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加以介绍或评论,从而发表自己见解的一种论文。 综合型 这是一种将综述型和论辩型两种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写成的一种论文。 学位申请者为申请学位而提出撰写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这种论文是考核申请者能否被授予学位的重要条件。学位申请者如果能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而论文的审查和答辩合格,那么就给予学位。如果说学位申请者的课程考试通过了,但论文在答辩时被评为不合格,那么就不会授予他学位。有资格申请学位并为申请学位所写的那篇毕业论文就称为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学士学位论文既是学位论文又是毕业论文。 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的知识和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用以提供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讨论;或在学术刊物上发表;或作其他用途的书面档案。在社会科学领域,人们通常把表达科研成果的论文称为学术论文。

古往今来,诗可以抒发一个人的情感,诗也可以描绘自然景色的幽美。诗可以揭露世间的美丑,可以向世人诉说一个别样的世界。但对于我这个初出茅庐的小子来说,虽然还不能用最优美的词汇来形容我对诗的热爱,但诗无处不在。 当我们独自站在高山之巅时,我不禁想起杜甫青年写的一首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青年时期的杜甫向世人表达了他那豪情与壮志。令我不禁对未来有着无限的畅想。然而,世事难料唐朝后期,爆发安史之乱,民不聊生,正值晚年的他,悲愤的写下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样一首悲情的诗向世人表达了统治者的昏庸,贪官污吏剥削人民,百姓饥寒交迫的黑暗社会,诗人悲愤却无力改变,只能以诗表达自己的心情,现如今21世纪又何尝没有****的社会现象,某某市长贪污,房爷房姐秀地产的现象还少吗?如今都21世纪了,科技在不断进步,难道我们人也不应该也跟着进步吗? “独怜幽草涧边生,上有黄鹂深树鸣。春潮带雨晚来急,野渡无人舟自横。”唐代诗人韦应物写的《滁州西涧》诗人以悠闲自在的心境向世人描写了一幅深幽的草地,水急舟横的美景。 诗是优美的代言人,他可以培养人的情操,提供一个人的修养。他也是世间的明镜,向世人映照世间的另一面。我想正是有了是的存在,才使人对生活,对社会有了新的观念,新的思考,新的动力,也许这就是诗的魅力吧。

1、挫折是人生的一笔财富 人们常常认为财富是金钱、名誉、权利。然而对人真正有的财富并不是那些物质,而是知识、经验……挫折虽是人人不愿得到的,但挫折却得使人获得真知,性格坚韧,有丰富的经验。挫折才是人生的一笔财富。 挫折使人获得真知。在我们的数学课本及科学课本中有很多的定律,你知道它们是怎样发现的吗?就拿《地日说》来讲,古代的人们科技不发达,提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这一错误观点。哥白尼不怕被宗教治罪,得出《日心说》这一虽不正确,但具有进步性的观点。在得到这一观点之前,他遇到了许多次失败,遇到许多挫折。正是这促使他得出真理。我们不得害怕挫折,其实挫折是人生的一笔财富。 挫折使人积累经验。挫折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事,一次次挫折来到你面前,你不应该退缩而是要想办法战胜它。只有在战胜挫折的过程中,你才会总结经验,这样经验才会越来越丰富。因此,你才会更容易的达到你的目标。正像鲁滨逊一样,他有了许多次出海的经验,虽然大多都以失败告终,但从中他学到了许多航海知识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以致他在孤岛上生活了28年,最终返回英国。是的,挫折是人生的一笔财富。 挫折使人性格坚韧。挫折人人都会遇到,遇到的挫折越多,那么战胜挫折的心理就越旺盛。因此,当遇到困难时,你不会退缩,你会勇于克服;当遇到失败时,你不会放弃,你会重头再来;当遇到苦难时,你不会抱怨,你会敢于战胜。挫折使你的性格坚韧,让你能够更顺利的走向成功。挫折的确是人生的一笔财富。 不要害怕挫折,面对挫折,积累挫折,让它成为你人生的财富。使你能够拥有一个充足的思想,成为一个真正充足的人。 2、生物链与狼 人、动物、与人文、自然的关系,是一个奇妙而复杂的关系。我常常思考这一问题。 不妨先从狼说起。 自古以来,狼在人们心中似乎是凶残、贪婪、自私的化身。《狼来了》,《小红帽》,《七只小羊》这一个个经久不衰的故事告诉我们,狼,是残无人性的,危害于民众,吃人、吃家畜,无恶不作。多年来,人们一直与狼作对,遇而诛之,几经周折,几乎被人一网打尽。而今,狼的数量越来越少,几乎濒临面绝使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这又引起了人类的警觉,人类下令保护狼。 虽然狼是可怕的,但生态的平衡又离不开狼。 例如森林里有鹿也有狼。人们为了保护鹿而消灭了狼。以为这样就把鹿保护住了。哪知适得其反,鹿没有了狼,睡了吃,吃了睡,过著没有危险的生活。久而久之,鹿越来越胖,脂肪肝、冠心病、高血压等等“富贵病”越来越多。鹿一代比一代死的早鹿群越来越少,直至走到灭种的边沿。怎么办呢?派医生给鹿治病,想来想去,最好的办法是把狼找回来,狼一来吃鹿,鹿为了生存就得跑。狼追,鹿跑,在这样的过程中,鹿得到了锻炼疾病就没有了。互相竞争,各自得到了提高。 由此可以看出,狼虽然是一种害物,然而它又是自然形态平衡不可缺少的一种动物。狼太多了,是大害,但绝种,也不行。所以,狼也列入保护动物之列。 世界是奇妙的,但统统是彼此相依、相辅相成的。凡事,有利则有弊,有弊则有利。如此充分利用其绝妙的利弊功害,大概应是我们认真考虑的问题吧! 3、青春自信 青春是一道美丽的彩虹,那绚丽的色彩,那妩媚的身姿。 青春是一朵含苞欲放的花,那空灵得似水,纯洁的如云。 青春是一首优美动听的歌曲,时久回荡在心中。 青春是一段五彩缤纷的生活,迈向美丽的世界,一切都充满了新鲜感。 青春是梦,美妙的梦。在这梦中梦到过太多的事情,忧伤与欢乐、微笑与哭泣,成熟与单纯,我们都梦到过,然而面对青春,不该是惧怕,不该是逃避。要用自信把一切压倒,迎接你的必定是美好的天空。我相信,每天的太阳都是新的,每天的花儿都是芳香馥郁的。 记得有一次,我数学没考好,老师把我找到办公室谈心。我一进门老师就严厉地批评我,他失望地对我说:“你这次没考好,是不是基础太差?”我点了点头。老师又对我说:“上课要认真听讲,课后要好好复习,下次可要注意了!”“我知道了。”走出办公室,我的心变的无比的沉重,但我并没有感到自卑,只是从容看待这件事。从此,我更加奋发了,每天我总是把时间安排得满满的。为了提高学习成绩,我不再贪玩了。我总是对自己说:咬咬牙,狠狠心,有什么办不到的事。我曾失败过,我也伤心过,但我不自卑。因为我坚信,失败是常有的事,失败并不可怕,痛苦并不可怜,只有怯懦才是可悲的。在失败面前我总是从容,在自信面前我从不低头。我坚信,功夫不负有心人。我想,经过了无数次失败,经过了无数次地努力,我得成绩总会进步。果然,没过多久,我的数学成绩提高了不少,老师也对我刮目相看了,我的数学名次一下子提前了十几名,我为我得成绩而感到自豪,但我并不骄傲。 是自信为我搭起了一个人生平台,使我从此主动积极的去对应生活中的各种问题,并使我能够从容地享受生活的乐趣。我坚信,有自信才能有成绩,有成绩就会更自信。如果说失败乃成功之母,那么自信就是成功之基。天并不都是蓝的,云并不都是白的,但自信的风采却是一束永恒的灿烂的恒久的光辉,这一束光辉将永远照着你的目标前进,不再迷茫。 青春需要自信,有自信的青春将会更美丽。 4、学习的乐趣 “学习”二字现在大多数莘莘学子眼中是枯燥无味的,因为为此要付出许多时间与艰辛。但如果你要是去细细的品味它,反复的琢磨它,你一定会挖掘出它内心深处所带给人的快乐! 例如:我在八岁时反复研究一道令我伤透脑筋的数学题,成功后才懂得了学习是快乐的! 记得那时我酷爱数学,尤其是数学奥林匹克。因为那里面的数学知识非常广泛,,为此父母特意为我报了奥林匹克班。有一次为了研究奥林匹克老师给我们留的一道思考题,我整整用了近一周的时间,反复琢磨,有时气得将笔一扔,便大声喊叫。妈妈这时便悄悄地走过来把笔拾起来,用慈祥的目光看着我,并用温和的口气对我说:“奥雷,你不要遇到难题就退缩,那样就不像我的儿子了,学习是一种快乐,不是一种负担,如果脑子实在太乱了,先休息一会儿,放松放松,然后再接着做。”我听了妈妈对我的一番教导,便安下心,重新做了起来。 大约又过了二十分钟,我便做完了,经检查结果正确。我这时激动地跳了起来,整个身体完全被一种喜悦和激动的心情所占领了。也就是说我八岁那年的某一天开始便体会到了学习的快乐。 我想:我懂得了妈妈说的话,我懂得了什么是学习,学习是一种享受,学习是一种快乐,当我们每次做题成功的时候便得到了快乐,每当老师我们听老师讲课的时候便是一种享受。不要总是想着别人可以自由的玩耍,而我们不可以,但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在享受学习时的快乐,是他们在玩耍时得不到的呢?人们啊!请记住:‘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句话。让我们一起去学习吧!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去汲取知识吧!去享受学习的快乐吧! 简评:该文章是孙奥雷同学期中考试在考场上完成的命题作文。文章思路清晰,有理有据,尤其是结尾非常精彩。 5、小超市是如何生存的 在日益繁忙的生活中,小超市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它之所以能在我们的生活中立于不败之地,必有其生存之道。 在如今,我们的身边,超市可以说是数不胜数。无论是大超市,还是小超市,包括大卖场都是应有尽有。但其中最方便又最贴近生活的莫过于小超市。如果一切OK,出门3分钟就能到,而那些大超市和卖场,10分钟也别想到。并且在结赢方面大超市是排队如长龙,但对小超市而言,却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以做到随到随结。这可大大方便了上班族,同时也方便了我。 记得这是期末考试的前一天,我急于复习,但考试用品是必不可少的,理所当然,我毫不忧郁选择去了小超市。虽然价格是偏高了一点(与大超市相比),但时间有限,再说“寸金难买寸光阴”,这点足以说明它的便利。再加上小超市的服务并非单一,而是五花八门,一条龙服务。 因为小超市小而精,数量又多,所以使其更有生存之力。 由此看来,小超市的生存方式既是独一无二,又是多种多样。但只有满足顾客,顾客思而想,以顾客而便利,才能更好的发展。

理想 议论文 什么是理想,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唱高调,其实那是虚伪…… 相传,苏格兰军队当年在西班牙与回教徒作战时,把故王布鲁斯的心抛在阵前,然后全军奋起抢夺,击败敌人。这就是前进的方法。掌握你的生命,高悬某种理想和信念,奋力以赴,使自己的生命能配合一个目标。有许多人庸庸碌,默默以终,这是因为他们认为人生自有天定,从没想到可以创造人生。 宇宙是无穷的,然而人生是有限的,以有限的生命涉足于无穷的宇宙中,人们怎么能满足呢?我们怎样才能决定取舍呢?于是,人生的目的、人生的价值,便成为人们水远争论的焦点,自然,也就有各种不同的答案,也就有各种人生观。有的人,感慨人生短暂,于是,拼命追求个人享受。这自然是一种生活态度,然而了些。有的人,感慨人生难以把握,于是自暴自弃,玩世不恭,无所作为。达也是一种生活态度,然而不免低阶了些不免消极了些。有的人,感到时间紧迫,于是发愤图强,追赶时间,超越生命.这种生活态度才是积极向上的 实现理想,需要的是勤奋学习、老老实实的好习惯,需更艰苦奋斗、脚踏实地的实干家,需要扎扎实实的真知识、真本领,而不要那种睡大觉做美梦的懒虫,不要说大话、说空话的吹牛家。让"睡着想.何如起来干"成为我们的座右铭吧,只有这样,你才能看到成功的曙光和希望,才能到达理想的彼岸。 实际上,我们每个人都曾有梦,很多情况下,完全有条件,有可能,也完全有必要 认认真真地去考虑它,好好地策划自己的人生,不要走一步算一步,得过且过,述迷糊糊地生活。有梦,不要轻易放弃,在奔向梦想的路上,即使遇到各种名利等等诱感,也要舍得放弃,否则你的梦想水远只是梦了。如果你还没有梦或者还没有一个人生目标,那么不妨从现在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给自己的人生定一个目标,然后不弃不舍,一步一步努力去实现它

“第一次”这一字眼儿,相信我们再熟悉不过了。任何事情都是从这“第一次”的尝试发展到后来的熟能生巧。“第一次走路”“第一次说话”在这“第一次”中,我们经历了人生的酸甜苦辣,困难挫折。 我认为,“第一次”不仅仅是一个经历,一个过程,更是人生的一个个转折点;我们从中学到的也不仅仅只是一个技巧,更包含了我们将来所要面对挫折时所必需的勇气。 记得那是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我又一次尝到了“第一次”的经历。面对那碧蓝碧蓝的池水,你一定可以猜到——我是第一次学游泳。 是的,站在不大的游泳池边,看着一池清澈的水,我却第一次感到了胆怯。池水不深,但想把我淹没绰绰有余,我一时间感到了犹豫。 这时候,表姐走了过来。她显然看出了我心中的胆怯,便走过来,手把手地教我游泳。 表姐告诉我,“要想学会游泳,首先要学会憋气,就像这样,把头部浸到水里,双手撑住杆子。说罢,便给我做了个示范。我照着她的话去做,可刚一把头浸进水里,就害怕地又钻了出来。表姐见了,微笑着鼓励我 “别害怕,有耐心,一步步地来,你肯定行!” 我一听表姐的话,便努力按她的话去做,又试了一次,别说,还真有点门道了。这样一来,有了经验,我不再害怕,心情越发轻松了。 对面,表姐正在招呼我“快,到这儿来。”她离我只有几步之遥,我变换叫着向她跑去。 突然间,一个水花在我面前闪过,可能是我跑得太快了,一下子便被水花卷了进去,沉到了水底,然后就眼前一片迷茫,什么也不知道了。 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已是一片明亮。一问才知道,是表姐把我拉了起来。 “还游吗?”表姐问我,望着她微笑的双眼,我坚定地点了点头。 皇天不负有心人,也许是我的执著感动了上天,也许是上天不忍再让我喝一口难喝的池水。总之,在经历过生死攸关的时刻之后,我一直没有忘记池水的苦涩味道。一直牢记那痛苦经历,将“苦涩”与“苦痛”化作动力,驱使我前进。 最后,我学会了游泳。“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难道不就是“化苦为力,苦尽甘来”么!我为这“第一次”画上了一个美好,圆满的句号。 人生中,各种各样的“第一次”都是一扇大门。你只有尝试了,经历了,才能够开启这一扇门。如若你迈不出这一步,也就永远无法看见大门后新奇、美丽的世界。 迈出第一步吧!尝试第一次吧!只有这样,才能看见美好,才能苦尽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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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问题问得真好!太多人,所谓的学者好象基本上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我也不想从网络上搬什么文字块来回答你。说说我自己的见解吧。所谓的证据真实性,应当指的是“在某个客观时间、某个客观地点、真真实实地、形成了某份证据”。比如,交通事故,碰撞后,车玻璃碎了,散在地上。那么,散在地上的车玻璃就是“在碰撞的时间、碰撞的地点,形成的物证证据,它是客观的”。如果,现在有个人,把玻璃扫掉了或者改变散落状况,此时,散落物就是“不真实的”——但仅针对交通事故而言,这个证据已经不具备真实性。同时,车玻璃的被改变后的状况,对于证明“有人伪照证据”这个事件,它又是真实的。一句话,所谓的真实性,它是“针对某个具体案件而言,它的形成时间、形成地点、形成时的人物”,它都是客观真实存在过的。再说一下,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怎么看呢?比如,某个证人的确在某个时间、某个地点、在可以表达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被调查并制作了一份笔录——这份证据就是真实的。然而,这个证人在陈述时作了虚假陈述——这并不改变证人证言作为证据的真实性,而是说,这个证人证言所反映的内容,必须与案件中其它证据进行证明力大小比较——假的就是假的,虚假的陈述将会被其他有力证据所弃。愿意与你探讨这样有意义的问题。

调解这一理念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追求和谐与调争息诉是中国传统学观的特质之一,它是我国数千年来的传统。直到它仍然在我国法律文化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国际上也有“东方经验”的美称。法院调解亦称诉讼调解,是指对民事案件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主持下,诉讼当事人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许可,以终结诉讼活动的一种结案方式。法院调解有两层含义,其一是说,法院调解是一种诉讼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组织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的活动;其二,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诉讼活动,行使审判权,审理结案的一种方式,具有特殊的司法救济价值①。但是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推进,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缺陷也日益显露,因此,应进一步改革完善调解制度,以建立现代化调解制度,进而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一、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发展及其现实意义法院调解作为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和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方式,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从案件性质上说,凡属于民事权利义务争议而引起的民事案件,都可适用调解方式解决;从诉讼程序上来说,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以及审判监督程序中,都可适用法院调解。因此,法院调解是法院运用最多的一种处理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调解在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早在抗日战争时期,马锡五审判方式就确立了“调解为主”的方针。新中国成立后,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有效方式更是受到高度重视。1956年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解调为主”的民事审判工作方针;1964年这一方针被发展为十六字方针,即“依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②。至此以后很长一段时间,调解成为我国民事诉讼中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政策导向,但在该政策的指导下,一些法院片面追求调解率,以至产生了相当数量的强迫调解。为此,我国在1979年起草《民事诉讼法》时,对“调解为主”这项原则进行了修改,把“调解为主”改为“着重调解”。这一原则的核心是要求法院立足于调解处理民事案件,但它仍然保持着调解为主、调解优先的基调,实践中仍有大量为盲目追求调解率而产生的强迫调解。因此,1991年4月9日我国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其中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理论界将其称为自愿合法调解原则。将调解规定在总则部分,避免了审判人员将调解误认为是开庭前的必经程序。自愿合法调解原则突出了自愿调解,从而使调解原则更加符合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本质。自1991年以来,审判实践中以调解方式结案始终是我国民事诉讼中审理案件的一个重要手段。但由于我国曾经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制度以及对法治的相对忽视,法院调解制度也不可避免地打上了计划经济的烙印,使其具有强烈的职权主义特点。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进行,调解制度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调解制度本身也遇到了一些难题。如有的法院提出“强化审判,弱化调解”的改革思路,片面强调快审快结和当庭宣判率,渐渐显露出重判轻调的倾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我国的民事权益之争虽然日趋复杂化、多样化,但是,以调解的方式妥善处理各类纠纷案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仍然具有判决结案方式所不可替代的优越性。因为民事案件,一般是人民内部矛盾,这种矛盾可以通过法制宣传教育,用民主协商的方法和思想疏导方法来解决,存在着进行调解的基础。当事人对发生争议的民事权益具有任意性,权利主体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行使和如何行使,可以自由处分,因而,民事案件存在着调解解决的可能性。从司法实践看,法院调解深受当事人欢迎,也是由人民法院的性质和职能决定的。为人民服务,替人民排难解忧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采用调解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解决纠纷,是保护人民利益,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的一种好的工作方法。实践证明,坚持和强调法院调解具有以下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彻底解决纠纷。法院调解的核心是通过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促使双方平等协商,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这样,纠纷解决得就比较彻底,也不存在上诉问题,调解协议也能够顺利履行。二是有利于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安定。民事纠纷虽属人民内部矛盾,但如果处理不当或处理不及时,也会影响当事人之间的团结,甚至使矛盾激化,影响社会安定。人民法院通过调解,采取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的方法,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和思想觉悟,平等协商,解决纠纷,能够不伤和气,增强团结,维护社会安定。三是有利于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守法观念,使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人民法院调解的过程,也是向当事人和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通过人民法院的调解工作,使当事人和周围群众受到很好的法律政策教育,可以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了解什么是法律所允许的,什么是法律所禁止的,起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从而可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③。二、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调解适用过于宽泛,有失法律严肃性。一方面,法院调解的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活动的重要原则,贯穿于民事审判活动的全过程。法院调解可以在诉讼终结前的任何阶段进行,在审判实践中大致可分为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等。另一方面,法院调解无审级的限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此条规定显示:只要当事人自愿,不管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任何审级和审判阶段都可以依法进行调解。从表面上看,这是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也是缓和当事人之间矛盾的方式,但实质上无审级和审判阶段限制的调解隐藏着许多弊端。法院设置二审、再审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纠正一审或已经生效判决的错误,而不是为了再给当事人一次调解的机会。如一些当事人当得知判决对双方都不利时,他们可能会合意通过调解的方式来规避不利的后果。当事人也可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合意推翻一审的判决。因此,只要一审或已生效判决实体正确、程序合法,二审或再审就应当驳回上诉或申请,这有利于维护法院判决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也是严肃执法和维护法制统一的必然要求。规定调解必须是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这与调解的目的和初衷不符,而且也与处分原则相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若照此来看,事实在未查清楚的情况下,即便是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也不能结案。但我国法律规定调解的目的,就是为了既解决民事纠纷又不伤当事人双方和气,即达到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而如果一味地强调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那么就会造成当事人被迫继续举证,法院被迫继续组织质证、认证。如果这样,调解的效率和效益也会大打折扣,难以实现运用调解迅速、高效地解决民事纠纷的目的。而且此条款规定也违背了民事权利合法自由处分的原则,不符合现代契约自由的精神。《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调解是当事人合意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也是处分自己权利的一种表现。由此,当事人在诉讼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是调解抑或是判决。即当事人在法院没有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情况下,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及不伤和气的心态,对事实不再调查,对责任不再追究,无论在何种程度上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都是当事人依法行使处分权的体现。因此,对案件事实的查明不能构成调解的前提,由法院分清是非也无助于调解协议的达成。3、自愿合法原则在调审合一模式中的异化。自愿合法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一项基本原则。自愿原则在实践中体现为程序上的自愿和实体上的自愿两层含义④。在程序上,这种自愿原则体现为当事人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或者同意人民法院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但我国现行的是调审结合的审判模式,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法官担任着调解人和裁决者的双重角色,而法官基于追求结案率或对错案追究责任等多方面的考虑,便会首当其冲地选择结案快、风险小、可规避法律问题以及省时省力的调解诉讼模式。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其身份和地位上的优势,往往会使以当事人合意为基础的调解,演变为在以法官主持引导下的强制性调解。虽然有些当事人当时不愿意调解,但一般最终还是会接受,毕竟现在的调解者就是将来的裁判者。在实体上,这种自愿原则应该体现为当事人双方在人民法院调解下达成的协议必须是自愿协商的结果。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经常会利用其特殊地位向当事人施压,促使调解成功,这就容易产生强制合意。在这种情况下达成的协议虽然也是当事人同意的,但决非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愿。合法原则是调解有效的前提条件,它也包括程序上的合法和实体上的合法。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调解贯穿于审判程序的全过程。这也就是说,调解可以在审判程序的任何一个阶段进行,那么程序上的合法也就无具体标准了。这也给法官提供了过大的任意空间,从而导致一些案件反复调解、久调不决、诉讼率低下;尤其是在调审合一的模式下,基于法官的双重身份,更容易造成人情案、关系案,甚至可能侵犯当事人的权利。4、“反悔权”应用的任意性造成调解协议生效时间的不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三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91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据此规定可知,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其并无约束力,只有当调解书被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才能生效,在调解书送达时,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以任何理由反悔拒绝签收,这就很容易让个别当事人将此做为一种手段不正当地予以利用。譬如,有个别当事人故意先达成调解协议,过后即反悔不签收调解书,以此试探对方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和底细,揣摩法官可能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此反反复复,把调解书当作谈判中讨价还价的筹码,造成当事人拖延诉讼的借口。我国法律规定,调解书需经当事人本人签收后才生效。因而不能用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即使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也存在诸多不便。而且按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最后一方当事人签收时间作为调解书的生效时间。当一方当事人先签收时,调解书有无效力以及何时生效都不确定,而后一方当事人在签收时就有更多的时间对调解书内容进行权衡利弊,造成了客观上的不公平。有很多案件,虽然当事人在法庭上达成了调解协议,但调解书很难快速送达到双方当事人本人,使调解协议的效力长期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民事法律文书“送达难”在我国已成为不争的事实。。5、法院调解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都未明确规定诉讼调解应采用的方式,在司法实践中用的最多的则是所谓“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即法官与当事人各自协商,在双方之间穿针引线,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实际上采用这种方式达成的协议大多数是双方当事人都不知道对方的真实意思下形成的,这样便很容易出现“和稀泥”的现象,也让一些徇私枉法者有机可乘,造成一些人情案、关系案,极易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对构建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模式的思考要想改革和完善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建立现代的法院调解机制,提高诉讼调解功效,使我们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在调解程序中要充分体现自愿则,弱化法官的主导地位,强化当事人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的主动权现行调解制度的本质是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调解程序的启动和调解的内容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所以就要赋予当事人以程序选择权。对一审普通程序而言,进入诉讼程序后,选择合意解决纠纷还是审判,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决定,并以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申请为条件,法官无权主动召集当事人调解。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也应由双方当事人提出,并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法官不能以自己的职权身份提出调解方案,法官只作为一个公正、中立和消极的第三方,可以提出建议,可以为双方调解创造条件,以促进案件调解的成功。一旦当事人不愿用此种方式解决纠纷,案件即转入审判程序。对当事人的“反悔权”应加以严格限制诉讼调解是一项严肃的司法行为,是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之间就权利义务关系达成调解协议,是当事人自由处分自己合法权利的一种体现⑤。如果允许当事人一再反悔,不仅损害了法院的权威,也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我国《民法通则》第57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而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双方为妥善解决纠纷,在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一种协议。所以只要双方当事人在达成的调解协议上签字,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样做不仅使调解协议有了明确的生效时间,而且还可以有效的利用现有的有限司法资源,加强法院对当事人调解的约束力,使当事人注重调解,明白达成调解协议的权利和责任,有效避免当事人滥用调解权和反悔权。3、缩减诉讼调解的范围诉讼调解在实际运用中的过度膨胀,是诉讼调解饱受指责和批评的原因。按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调解似乎可以运用于一切民事案件,而且在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都一律适用。笔者认为此范围过于宽泛。建议对于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民事纠纷,如婚姻、抚养、赡养、收养、监护等均能适用调解,但对于涉及社会公益的民事冲突,如人事、公害等诉讼则不适用调解。而且调解具有反程序性和流动性,应把它维持在一个适当的限度内,这样才能保持诉讼的平衡而不至于引起混乱,诉讼调解才会恰如其分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笔者认为,诉讼调解应仅限定在一审程序中适用。在二审尤其是再审程序中则不适用诉讼调解,因为再审程序一般是由指定的国家机关依法提起,是一种事后纠正程序,充分体现了国家的意志,有错必究,才能充分体现其程序价值,因此不应适用诉讼调解。4、规范调解的进行方式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重心在庭审上,调解工作作为活动的组成部分,也应当在庭上完成。当事人自愿同意调解的意思要表达在庭上,自愿解决纠纷的协议要达成在庭上,对于这“两头”之间的说服工作可以视情况灵活处置,能在庭上完成的尽量在庭上完成;难以在庭上达成协议的,则可以休庭,变换场所,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创造和谐的氛围,做深入细致的调和工作。这样既为当事人程序上的自愿和实体上的自愿提供了较严肃的氛围,又去掉了以往庭下“背对背”调解中存在的弊端。5、将调解程序与审判程序分离调审合二为一是造成违法调解、以判压调、强制调解的原因所在,直接影响到法院判决的公正性和稳定性,所以应将调解程序与审判程序分离,调解法官与审判法官分离,这样做不仅能提高办案效率,而且能防止案件承办法官不公正、不廉洁现象的发生,保证当事人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的主动权,确保调解功能的有效发挥。6、应将“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的条款在《民事诉讼法》中删去在诉讼调解中“事实清楚”毫无意义,怎样才能事实清楚?这只有等诉讼按法定程序进行完毕后才能得出清楚的结论,那么所有调解的案件也只有等到开庭之后方可进行。开了庭,查清了事实,一判即可结案,再进行调解还有多大价值呢?所以,既然自愿原则是调解的首要原则,也就没有必要非得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当事人想怎样处分自己的合法权利就怎样处分,这才是自愿的真正内涵,《民事诉讼法》中“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的条款已显多余。民事诉讼调解具有特殊的司法救济价值,长期以来,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以其固有的灵活性及高效率,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虽然民事诉讼调解存在一些弊端,但它仍将是与审判并立的另一种纠纷解决机制。要使法院民事诉讼调解制度适应市场经济要求,适应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对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调解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是十分必要的。注释:①沈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②邱星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③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④马原主编《中国民法教程》人民法院出版社1989年7。⑤《改革与完善诉讼调解制度的思考》人民法院报。参考文献:柴发邦主编《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邱星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释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江平主编《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版。沈伟主编《民事诉讼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马原主编《中国民法教程》人民法院出版社1989年版。《改革与完善诉讼调解制度的思考》人民法院报2002年5月13日。

一、法律真实性的内涵 事实的认定或者说“发现真实”是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关键环节,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司法实务上都是一个核心问题。我国司法传统中对于“事实”的理解,基本上移植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因此,“使认定的事实完全符合案件的客观真相”实际上是作为一种常识被接受的。[1]因此,事实、案件真相、客观真相、客观真实作为不同的表述,在这个层面上完全等同。 但是上述“常识”现在已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置疑——相信存在一个完整的客观真实,通过人们的认识活动可以发现这一真实,从而求得对案件的公正判决,被有关法学家称为“事实的乌托邦”[2]。区分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之间的差异,已逐渐成为一个共识。诸多学者认为,在民事诉讼中追求法律的真实还是客观的真实,体现了中西民事诉讼制度的分野。在民事诉讼中,所谓法律的真实也可以称为“形式真实”或“程序真实”,即按照法律的规定,在诉讼程序中根据所掌握的证据认定事实,这是经过程序操作而形成的真实。由于案件事实具有不可重现性,而人们认识能力又受制于客观条件,诸如时间、手段等局限,因此,对事实完全客观地把握实际上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另外,从经济成本分析的角度看,发现的案件事实越逼近“客观真实”,需要的投入也就越大,成本也就越高,这里同样也存在着“效率”问题。而效率和公正的取舍问题,正是现代司法关注的价值“两难”评判。 具体到实际案件中,有些学者指出,并非所有客观真实都能成为定案的案件事实,即并非所有定案的案件事实都是客观事实。其理由是:1,当事人承认的案件事实不一定都是客观事实;2,运用推定认定的案件事实不能完全等同于客观事实;3,审判结果不能完全避讳事实真伪不明的状态等。[3]当然,如果由此简单地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国民事诉讼应当从追求客观真实转移到法律真实,也缺乏必要的说服力。如果深究一下,其间的论证也同样存在着概念的混淆,即从事实状况的“是”推导出价值上的“应当”。因此,从逻辑学角度出发,上述论断缺乏逻辑学的基本常识。 从民事诉讼追求事实的意旨上来看,中西制度虽存在着如此的差异,但从实际运作层面上,或者说最后从诉讼得出的结论来看,差别却是不大。这可能由于人们对法律真实和客观真实的概念区分已经到了习焉不察的地步。以发现客观真实为宗旨的诉讼制度同以“法律真实”为追求目的的制度相比,从运作结果来看,案件都得到真实。这是一个假设的量度:假设有一个客观真实,诉讼获得的真实与该客观真实相比而言。前者未必就比后者高。反之,如果从一种制度得出的结果总是呈现与客观真实存在明显的疏离,那么,这种制度是很难存在下去的。当然,这并不抹杀二者的重大区别。从法院方面来看,是一个错案标准重新界定的问题。基于对“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的传统理解,如果判决与客观事实不符,则无疑是错案。但是,如果标准由客观真实转为法律真实,那么只要程序合法,具体而言,只要法官按法定的程序,在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辩论等基础上依法判决,即便嗣后证明与客观事实不符,也不能认为是错案,由此就可以把“实体错误”从错案追究制中剔除出来,法官(法院)仅仅对由于自身在诉讼活动中的错误(或违法)造成的错案负责。因此,衡量审判活动公正性的正义标准便从“实体正义”转变为“程序正义”(或形式正义),这正是西方诉讼制度中“正义先于真实”(Justice Before Truth)的涵义。 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由于举证责任、审限等规定,在司法机关没有出现程序错误的情况下,他们要自己承担判决“实体错误”的风险,这也是现代司法制度中“程序正义”的题中之意。这种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在于:参与诉讼的当事者接受了即使是自己不满的结果——因为他确信自己在诉讼中依法获得了充分的机会,陈述了自己的意见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法院公正地据此给予审理。在这种情况下“对结果的不满也就失去了客观的依据而只能接受。这种效果并不是来自判决内容的“正确”或“没有错误等实体性理由,而是从程序本身的公正性、合理性产生出来的。”但正是从这个角度,有的学者提出了习惯于重视实质正义的中国老百姓能不能接受的问题,并认为这一原则的改变将从本质上改变我国老百姓对我国司法和司法公正的一种预期,这无疑揭示了一个严峻问题,实际上也反映了“法制现代化”内在困境,即通过移植等方式实现制度层面的重构,容易忽视中西法律系统的历史差异性。这从某种程度而言是预设了“现代化”统一模式的理论前提,由此并做出的优劣对比或者应当如何的判断,至少从方法论来看是不够慎重的。 二、形式合理性的优越性 与我国传统诉讼制度比较来看,关注“程序正义”或“形式正义”是西方现代法律的一个显著特征。那么,这种特征,或者说对法律程序化、形式化的认同和接受是否与西方现代化法律存在某种内在的关联?甚至是否可以进一步认为,法律形式化的特征正是西方法律现代化的一个显著特征?马克斯·韦伯(Marx Weber)对现代西方法律的社会学思考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便捷的理解途径和观察视角。 在探讨法律现代性问题时,韦伯在方法论上坚持了“理想类型”(Ide-al Type)的运用。韦伯认为,社会活动变动不居,无法用确定的方法对之进行分类,也无法囊括,但是,可以通过深思熟虑构建的模型即“理想类型”作为出发点来理解具体的社会活动。[4]韦伯把历史上存在过的“合法性”(Legitimacy)统治形式分为三种纯粹的类型:合理的(Rational)、传统的(Traditional)和魅力的(Charismatic)三种类型。[5]这里的“合理性”,强调了统治者统治的依据以及被统治者接受、服从某种秩序的动机。而西方现代资本主义是建立在合理性基础上的,即第一种类型。也就是说,作为一种统治的被接受,是基于相信制度和程序等必须合乎法律的前提,而统治者也是在法律规制下才享有发布指令的权利,这就是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典型的法理型统治。 “合理性”(Rationality)是韦伯法学思想的核心,从属于社会学范畴,他把合理性析分为形式合理性(Formal rationality或工具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Substantial Rationality或价值合理性)。形式合理性指的是一种排除道德、宗教、政治等价值,形式的、客观的合理性,表现为整体、内在的逻辑关系以及目的上的可计算性。而实质合理性则是由理想信念(如道德、宗教、政治等)出发,从终极价值系统演绎出来的活动规则,表现为强调目的和结果符合基本价值原则。 基于对上述两种理性的分析,韦伯认为,西方现代法律的形态为形式合理的法律。而实质合理的法律在历史上没有对应的类型。“以形式合理”为特征的法律理想类型是这样一种类型:其法律表现为一种逻辑一致的抽象规则的结构。根据这种结构,能够认定案件和问题中的有效事实,并解决这些案件和问题,而且,韦伯进一步认为,这种形式合理性的法律作为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法律类型,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尤其是经济活动有内在的逻辑关系。[6]这种形式合理的法律摆脱了从追求目的结果价值的羁绊,提供了一种可以计算并预测结果的体系。从司法的角度上,司法的任务就在于把一般法律规定应用于特殊情况下的具体事实。同时韦伯还认为:司法形式主义使法律体系能象机器一样合理地运行,这就保证了个人和群体在这个体系内获得相对最大限度的自由,并极大地提高了预言他们行为法律后果的可能性。[7]从司法的角度而言,司法的任务就在于把一般法律规定应用于特殊情况下的具体事实。司法形式主义使法律体系能象机器一样运行,这就保证了个人和群体在这个体系内获得相对最大限度的自由。形式合理的法律为市场中经济活动合理预测、预算、合理计划提供了充分的保障措施。 前面谈的“法律真实”,其核心理念就是法律的形式合理。形式化的法律在司法中表现为严格的、形式的程序主义。这种程序本身不依赖于价值目标、道德信念等支撑,也不依赖于结果的实质正义。在程序中,“事实”被严格限定于法定程序中建立起来的事实,即法律真实,而经过程序操作也包括程序中技术性的剪裁而建构起来的事实,即法律真实才是法庭承认的事实。 现代西方法律表现出的形式化的特征,它的代价是可能牺牲个别具体案件的实质结果的正义。因此,如果从实质合理性的角度来看,就是非理性的,其结果将背离实质正义的目标。但是它却获得了一种价值中立的、可预测的系统,这正是市场经济中经济活动的客观要求,确切地说,这正体现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三、我国传统法律中形式合理性的缺憾 形式理性的法律在我国传统中没有出现。韦伯在他的著作中对传统的中国社会予以很大的关注。他认为,传统中国“追求的是实际公道,而不是形式的法律”,并且“法律的形式主义遭到拒斥”。[8]前述我国老百姓对“正义预期”的问题其实也正肇源于此。 韦伯通过比较研究,认为在中国传统形式主义的影响下,是不可能发展出资本主义经济行为,他还举了二个典型的案例以资说明。[9]“这种形式主义的法是可预计的,在中国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有一个人把房子卖给另一个人,过些时候又去找买主,请求收留他,因为他在这期间变穷了。倘若买主置中国古老的帮助兄弟的戒律于不顾,神灵就会陷入不安,因此,落魄变穷的卖主作为强行租户又搬到房子里去住,不付房租。应用这种法,资本主义是不可能有经济行为的;资本主义所需要的是一种类似于一台机器让人可以预计的法。应该说,韦伯对西方现代法律的形式理性的认识及其这种形式主义的法律与资本主义经济活动的互动以及中国传统法律不具备形式主义特征的把握,已经具备了深刻的洞见。但是,是不是非此即彼,即韦伯所称的另外一种类型,所罗门式的“卡地法”(Kadi-Justiz)呢?黄宗智等许多学者认为并非如此,它更接近韦伯理想类型中的另外一种合理性,即他认为在历史中没有存在过的“实质合理性”。确切地说,我国传统法律的核心是秩序。这里的传统法律指的是“儒家化”后的法律,这种秩序的核心理念是儒家的伦理和礼教。“定分止争”和“教化风俗”是我国传统法律的两项根本任务。具体地说,“在儒家心中的家族和社会身份是礼的核心,也是儒家所鼓吹的社会秩序的支柱。”[10]因此,我国传统法律完全为儒家伦理思想和礼教所支配。 形式主义的法律出发点在于解决纠纷,具体体现在法律程序中(诉讼等)当事人可以进行理性的选择,合理的计算以达到可预测的效果,其前提则是当事人可以对自己的权利进行处分。对权利的处分是合理选择、计算以及讨价还价(Bargain)的基础。因此,传统中国无法产生出形式合理的法律,在民事案件着眼点还是在于一种秩序。 建国前后,我国的民事审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以“马锡五”方式的广泛影响力特征,显然,这种模式有异于韦伯的“形式合理”的类型。从重视调解、不拘形式等方面来看,它实际上与传统的诉讼方式有更多的共通之处。因此,我国民事审判不重视程序、漠视程序价值、摈弃形式正义的传统实际上是延绵至建国之后。 尽管随着我国民事审判对“规范化”、程序化、形式化的要求不断提高,尤其在我国一些大城市更有所进步。但是,如果分析整体的状况,那么事情就很复杂了。因为我们还要把目光投向广袤的农村基层。无论从幅员还是人口方面来看,其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这是探讨法制改革不能忽略的重要环节。从民事审判来看,“送法下乡”、“炕上开庭”等现象,实际上构成我国独特的景观。在这种基层民事审判的实际运作中,国家法律以什么样的姿态实现与现代文明与市场经济接轨是一个严峻的问题。比如,韦伯所称民事诉讼中“形式理性”的成分,在我国基层审判中更为式微,这成为研究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问题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 四、对形式合理性的期待 我国在实现市场经济转向后,法律领域面临着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如何重构以回应这种转向的问题。而从韦伯的视角来看,市场经济与形式合理的内在关联,无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考察问题的新视角。本文不准备提供一个应然的论断,即我国法律是否也应实现一种形式合理的重构。具体到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问题,就是是否应该抛弃客观真实而追求法律真实,或形式正义是否就优于实质正义的问题,更深入地说,是否要以形式合理作为我们重构民事司法的制度的核心等。 从本质上讲,法律程序是为促进独立判决结果的程序价值而设计的,这些价值包括参与公平、保障个人人格尊严等。一项法律程序是否具有合理性,不能单纯依赖它是否能够产生正确的结果,而在于是否能够保护独立的内在价值,因此,“从旨在规范民事审判的法律规则,应当发挥其公平竞赛或公平游戏规则的作用。”[11]在民事审判过程中,程序参与与程序对等和法官中立等一系列程序规则导督下认定的事实是合乎正义的,也就是说,严格按照正当程序的审判结果被视为合乎正义的逻辑,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法律真实就其主流与程序真实的要求也是一致的,所以民事审判的本质属性就是程序真实,或者说形式的合理性。而建立在程序至上的民事审判,在我国也更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我国勃兴的对民事审判的形式合理性理论探讨,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对暗箱操作等不规范司法权异化现象难以杜绝的痛恨和恐怖,对程序公开、透明、公正和正义的渴盼和期待,以及人们对“法治是人类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的”共识。因此,形式的合理性在我国具有其产生和存在的现实必要性和客观可能性。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作为科学的认识是不可能建立在“神学”或“法定”的基础上的,更不能建立在法官的主观臆想上,而必须建立在对案件事实的客观把握的基础上,所以,以法律事实来排斥客观真实也是不足取的。因为事实如果不是裁判的基础,而对民事审判的价值选择就会与公平和正义的初衷相抵触,就会陷入“法律真实是主观真实的误区” 笔者认为,客观真实与形式合理所导致的法律真实之间应当共存在于民事审判的实践之中,二者是对立的统一。首先,二者是相互依存的和相互共容的。没有形式的合理性,就无法实现客观真实;没有客观真实,法律真实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形式的合理性就成为无源之水。二者在追求真理与实现人权的民事审判过程中具有共生性和互补性。其中,客观真实是根本,是起点,是归宿,是实体所关注的真实,也是形式合理性所追求的目标和发展方向;形式合理性是客观真实的实现手段。其次,他们的统一性主要表现在二者的相互转化上。当案件事实真相大白时,案件的客观真实就不再是抽象的,而转化为具体的、被人们所认识的程序真实,即形式的合理性也实现了其追求的最终价值,二者成为了统一的结合体。 但我们也应当看到,我国底蕴深厚的黄河文明中央集权之统治传统和社会本位价值的取向,是不可能使形式合理性观念原封不动地移植到我国,并强行推行地替代在客观真实的基础上调整民事关系的司法审判实践。我们应该对我国的民事审判与法律本土资源给予恰当的回应,毕竟“任何法律制度的根本目的都不应只是为了确立一种权威化的思想,而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调整社会关系,使人们比较协调,达到一种制度的正义。”[12] 因此,本文把视域集中于法社会学的范围,着重对法律真实、合法性等概念进行梳理,在韦伯的类型考察框架下,比较分析中西法律的差异,以及形式合理的法与市场经济的内在关联。应该说,理论上直观平面的比较和实践中不予深究的制度移植是不可取的。因此,将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置于特定的背景下而不是抽离出来,从不同视角,从深层次考察(如社会、历史、文化等)其运作状态以及与其他因素的关联,这是获取新知的有效途径。从这方面来说,韦伯的类型分析可以说为我国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提供一个很好的观察视角,或者说很好的研究工具。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程序较为简捷,解决矛盾快,曾被西方国家誉为“东方经验”而加以学习借鉴。然而,由于关于制约和监督这项制度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较为滞后,当前已经暴露出许多诸如因违反自愿、合法原则而导致调解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本文试想从促使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健康发展的角度就面临的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对策方面作些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面临的问题具有关资料不完全统计,湖北某中级法院全市2000年审结民事案件16500起,其中调解结案7920起,占48%;当事人后来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和申请再审的3168起,占调解结案的40%。由此看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比例较大,这就促使我们必须对民事诉讼调解结案质量和调解制度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探索。 该院通过随机抽样调查100名具有民事审判经历的法官、100名律师关于现行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意见,结果有55%的法官和62%的律师认为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还突出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因为调解的成功往往是以权利人作更多的让步为代价的。 2、不利于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因为客观上调解往往不需要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只要当事人能达成协议就行,由此造成部分是非不分甚至违法的调解案件。 3、不利于培育当事人法律观念和诚信观念。调解中往往是合法有理的当事人向违法无理的当事人让步,让步方会认为执法不严,老实人吃亏;没有让步或让步较少的一方往往认为投机取巧、不讲诚信可以蒙混过关,甚至可以获取更大的利益。 4、不利于当前倡导的对抗式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以上主要问题还是不自愿调解、违法调解现象比较突出,且难以被发现和受到追究。因为他们属于“隐形”违法,即除法官、当事人心知肚明以外,其他人或机关难以察觉。二、产生问题的原因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法官独立调解审判难,外界因素干扰作用较大,地方、部门保护主义作崇;二是法官素质不高,有很大一部分没有受过审判专业训练;三是关于监督制约法官和当事人遵守“自愿、合法和查明事实分清是非”调解原则的法律规定甚少,调解程序过于简单导致法官随意性很强,等等。但主要的客观原因还是现行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缺乏监督机制,也是本文想重点探讨的问题。其主要表现在: 1、再审条件过窄,如案外第三人、原审法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检察机关都无权提请再审。譬如甲诉乙离婚案件,甲、乙针对财产房屋分割等问题已达成调解协议,但有意或者无意侵犯了乙兄丙的房屋所有权或者居住权,丙事后诉至法院。从实体上看,法院应再审改判;但从程序上看,法律没有赋予案外第三人的申请再审权,从而无法启动纠错改判程序。 2、调解生效后,当事人既使反悔也无上诉权,缺乏上级法院的监督。 3、调解无审级限制,任何审判阶段都可以调解。当一审判决结果对当事人双方都不利时,当事人双方往往不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利益,合意推翻原判决,通过二审调解来修正弥补给他们带来的不利,从而致使调解不合法,损害了司法机关裁判的严肃性。 4、缺乏确保调解原则实现的具体监督措施。如调解原则规定调解必须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但调解书又不要求写明调解理由和适用的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5、对法官违法调解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以及他人合法权益达成调解协议缺乏监督制约的法律规定。 6、调解协议和调解书的内容重复且缺乏法律权威性。 主观原因是法官的素质不高,特别是由于法官的主观心理作崇,也直接影响调解案件质量,其主要表现在: 1、偏袒心理导致法官压服式的非自愿调解。偏袒一方当事人,利用审判职权采取压制、胁迫等办法迫使另一方当事人放弃部分权利,使双方当事人往往达成一个表面上自愿合法其实并不公正的调解协议,其实让步当事人是哑巴吃黄连,有苦在心里。 2、功利心理导致法官“和稀泥”式的无原则调解。调解结案快捷又安全,得不到上级法院的监督,导致部分法官不履行审查调解协议的职责,不管调解协议是否合法,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是否应该受到追究,只要能够调解结案,就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甚至有时将这些违规违法行为作为调解的筹码。这种“和稀泥”式调解,往往导致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包括第三人)反悔,协议不能履行,拖延了诉讼,同时也助长了违法犯罪,削弱了法律的惩戒功能。 3、趋利避害心里导致马拉松式的无限期调解。拿得准的案件,调不好就判,甚至不调就判,片面追求诉讼效率;拿不准的、难判的案件拖着不判,调解结案。民事诉讼法虽然规定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但没有限制调解期限。三、解决问题的对策调解的成功最终依赖于当事人双方同意,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法官必须遵循调解自愿原则。但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自始至终起着主导作用,当事人处于受支配地位。这种客观上的主从关系,决定了民事诉讼调解监督机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实践中,在如何正确处理既要充分遵循当事人处分权又要充分行使民事裁判权的关系方面,确实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措施。因此,笔者认为,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改革的方向应该是:第一阶段即近阶段应该在强化当事人“权利应受保护,义务应当履行”的观念上下功夫,完善关于确保调解原则实现的监督性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第二阶段逐渐形成一种有利于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主、审判干预为辅的诉讼和解审判机制;第三阶段通过严格调解监督程序,简化判决审理程序,从程序和实体上不断缩小调解和判决的距离,最终完成民事审判方式由传统的“调解型”向“ 判决型”的转变。近阶段完善民事诉讼调解监督的法律规定或司法解释应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一)明确调解范围 用排除方法明确民事诉讼调解范围,不适用调解的几类案件有: 1、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案件; 2、受害人未参与诉讼的案件; 3、有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案件; 4、调解协议违反法律法规的案件; 5、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 6、民事行为无效应当采取罚款、追缴或其它民事制裁的案件; 7、以当事人无处分权为标的的案件。 (二)补充完善能够确保“自愿”原则实现的规定。 当事人自愿调解是法院调解的本质要求。如果让步是自愿作出的,无论让步的幅度有多大,也不会与合法性发生冲突。但若让步并非出于权利人的自愿,而是在法官或者另一方当事人或明或暗的强制下不得已而作出的,则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就值得怀疑。因此,法院调解工作能否健康发展,调解功能能否真正有效发挥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够保证自愿原则实现的法律监督措施。 1、明确规定禁止当事人之间采取以强凌弱、威逼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达成所谓的调解协议;禁止法官采取强迫、威胁、施压、拖延等方法让当事人产生心理压力从而接受调解协议。将此作为司法解释让当事人知晓很重要。因为在调解无效即行判决时,当事人往往担心拒绝调解会招致法官作出不利于自己的判决,因此,最后只好违背意愿地迎合法官的调解意见。 2、规定调解书生效后,有充分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有欺诈、胁迫行为,直接影响一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调解书的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一方当事人可以提出反悔,要求法院判决。 3、规定受案时应告知当事人双方的申请调解权,并要求愿意接受调解的在法定时间内必须递交书面申请,有一方当事人不书面申请调解的迳行进入判决程序。这一规定主要是保障尊重原告的诉权,有效防止法官压服原告搞变相调解、行政和解和非自愿撤诉。 4、规定调解书必须简要写明调解的过程和当事人放弃让步的权益内容,以约束法官和当事人必须遵循自愿调解的原则,同时敦促当事人积极履行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 5、规定调解书必须写明若一方当事人迟迟不履行调解书所规定的义务,则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追加执行原在调解过程中已经让步放弃的合法权益部分。过去,合法权益受损失一方当事人为了尽快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对自己的合法权益作出较大的放弃,但对方当事人为了拖延时间作出虚假承诺,而达成所谓的调解协议。当调解生效,便拖着不履行,这就从根本上失去了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意义。根据现有的法律规定,受损当事人已无法申请执行原来因调解放弃的合法权益,而被申请执行人以合法的方式从而侵占了这部分不属于自己的利益。 6、规定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制度,确保他们真正自愿地和对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弱势群体在诉讼费用、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等方面都处于劣势地位,往往受对方当事人胁迫而妥协答应实际上不平等的调解协议。法院应该视其困难情况在诉讼费用和法律咨询等方面予以援助,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补充完善能够确保“合法”原则实现的法律规定。 1、规定调解书生效后,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出现违反法定程序或审判纪律,导致调解协议明显不公的,所附条件未成就或所附期限届满时义务人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包括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反悔,要求法院裁定调解无效,再行判决。 2、规定具有下列调解协议内容的调解书无效:当事人双方恶意串通,非法行使处分权,直接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且无法补救第三人损失的;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的;除当事人自愿行使处分权的以外,违反实体法规定的;违反公序良俗原则等强行性法律规范的。明确这些司法解释,让当事人知晓明白双方协商调解必须遵循合法原则,也可以引导当事人监督法官调解必须遵循合法原则。 3、规定调解期限。为了提高诉讼效率,避免法官和当事人无故拖延诉讼,无休止调解,在现有审限期内再限制规定调解期限和次数,超过法定调解期限不能达成协议的,迳行判决。离婚案件除外,因为离婚纠纷案件原因复杂,变数很大,如果法律不给予他们极其充足的调解和好的机会,那么就很有可能导致不该离的离了婚,从而影响社会稳定。 4、规定对恶意调解当事人的处罚条款 。有的案件当事人恶意串通,为逃避债务以诉讼调解方式转移财产,规避法律责任,损害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利益,如假离婚、假抵债、假清偿等。对这类调解案件,一旦发现不但裁定调解无效,而且视对其他债权人损害利益大小予以相应的民事处罚;属于其它部门主管的案件,应该依法移送,否则追究法官的审纪责任。如果对他们不予制裁,那么就会产生鼓励违法、自毁法制的负面效应。 (四)补充完善确保“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实现的法律规定。 “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有不少学者主张废弃,笔者不敢苟同,其理由是:该原则可限制法官“和稀泥”调解,确保调解合法、合情、合理;有利于当事人对自身利益的权衡,通过理性思考达成调解协议;有利于调解由谅解性调解向平等性调解的转变,由庭外调解向庭上调解的转变。在实践中遵循该原则查明的事实,应该是重点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对当事人双方没有争议的当然不须查明。过去没有规定调解书要写明调解理由和法律依据,考虑的是有利于当事人搁置争议,求同存异,提高法官工作效率。但现在某些法官调解不管是非曲直,只要当事人双方能达成协议就行,造成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反悔率越来越高,其中不乏有对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资源不丰富导致对自身权益合法程度不明的原因。如果我们强化落实这一原则的监督措施,就能促使法官在引导、指导这些信息资源较差的当事人深化理性思考,权衡利弊。现在明确规定调解书必须写明调解理由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解决以上问题。此举仅仅是给法官在认定事实、研究审查合法合情合理的调解协议方面增加了工作量,但笔者认为这是法官办理民事诉讼案件应有的题中之意。如果法官可以不弄清事实,不分清是非,那可真是糊涂官打糊涂百姓了。 (五)补充完善民事诉讼调解再审监督程序的规定。 就目前民事诉讼调解监督问题来看,主要是关于违反调解自愿、合法原则两种情况的再审监督,而这种监督又过于笼统。因此应该补充完善民事诉讼调解再审的有关规定。 1、补充完善民事诉讼调解申请再审的主体。案外第三人、检察机关、原审法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上级法院作为启动民事诉讼调解再审程序的主体。 2、补充完善民事诉讼调解再审的条件。当前全国法院正在贯彻落实审判监督会议精神,主要是从严掌握再审标准。这里有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是如何依法合理纠错?譬如说,调解生效后,当事人发现调解依据的其它判决书已被撤销,而原调解结果又确实损害了自己的部分利益,当时让步是因为有判例作依据,出于息事宁人。现在当事人申请再审,笔者认为应当再审,从本质上看原调解已违反了申请当事人的自愿。因为关于调解再审和判决再审的标准不可同日可语,因为前者的标准是是否遵守调解原则的问题。《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这个规定过于笼统,实践中不好掌握。以下几种情况在审判实践中确实存在,而又难以启动再审,应该将其列入现行的民事诉讼调解再审条件,因为它们都很有可能导致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不再审就不知道是否违反了自愿、合法原则。 一是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且有可能影响调解结果的。如非法剥夺当事人的代理权,公开审理案件未经法庭公开调查即对案件事实予以认定等。 二是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故意歪曲事实、曲解法律、颠倒是非等违法行为且有可能影响调解结果的。 三是调解依据的重要证据系一方当事人伪造或一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调解结果的。 四是作为调解依据的有关裁判、调解、公证文书及鉴定结论被撤销或被推翻且有可能影响调解结果的。 五是调解结果和已生效的裁判、调解结果相矛盾且有可能影响调解原则的。 3、补充完善民事诉讼调解再审的对象及程序。民事调解再审对象,原则上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针对原调解书涉及有关重大错误的方面,如发现原调解书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审理对象应是关于第三人利益的争议部分。再审管辖程序,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笔者认为,原则上应由再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法院承担,除出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维护司法公正由上级法院指定的以外。 (六)补充完善关于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格式要求的法律规定。 过去,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虽然达成协议签字了,但并没产生法律效力。按说这个签字协议应该是严肃而神圣的,然而等到法官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双方都收到且不反悔时才生效。往往双方收到调解书的时间差较大倒不说,遗憾的是往往一方当事人收到调解书后按照调解协议行事,而后收到的另一方当事人(包括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反悔,导致损害了一方当事人的权益,也损害了法院裁判文书的严肃性。如此结果,制作调解书、还有调解协议并要求当事人签字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笔者认为,应该废除调解协议签字制,建立调解书签字生效并开庭宣布制。即当事人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后,法官不再制作调解协议文书,直接制作调解书,开庭宣布,当事人双方当即在调解书上签字生效。若当事人在庭上反悔不签字,则当庭即行判决。调解生效后不构成法定反悔条件的不许反悔。如此调解程序和文书改革,不但克服了以上弊端,而且还具有以下优点:一是减少了恶意拖延诉讼当事人的反悔机率;二是维护了调解文书的严肃性;三是提高了民事调解诉讼效率。(编辑:王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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