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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学位论文知网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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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学位论文知网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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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学位论文授权

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授予学位时间安排通常如下:每年的6月和12月是学位授予的主要时间节点,研究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答辩和提交相关材料。在论文答辩结束后,学位审核委员会会对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包括学位论文的质量、学术水平、研究成果等方面。审核通过后,学校会发布学位授予通知书,颁发学位证书和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研究生名单。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时间安排可能会因为各种因素而有所调整,建议研究生在完成学位论文的同时,及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或研究生院的通知,以便及时了解最新的学位授予时间安排。

原告:田永,男,北京科技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94级学生。委托代理人:马怀德,北京市大通??正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孙雅申,北京市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法定代表人:杨天钧,校长。委托代理人:张锋,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委托代理人:李明英,北京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原告田永认为自己符合大学毕业生的法定条件,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拒绝给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是违法的,遂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原告诉称:我一直以在校生身份在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参加学习和学校组织的一切活动,完成了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并且学习成绩和毕业论文已经达到高等学校毕业生水平。然而在临近毕业时,被告才通知我所在的系,以我不具备学籍为由,拒绝给我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办理毕业派遣手续。被告的这种作法违背了法律规定。请求判令被告:一、为我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二、及时有效地为我办理毕业派遣手续;三、赔偿我经济损失3000元;四、在校报上公开向我赔礼道歉,为我恢复名誉;五、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辩称:原告田永违反本校《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068号通知)中的规定,在补考过程中夹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被监考教师发现,本校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通知校内有关部门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给田永本人的通知,也已经通过校内信箱送达到田永所在的学院。至此,田永的学籍已被取消。由于田永不配合办理有关手续,校内的一些部门工作不到位,再加上部分教职工不了解情况等原因,造成田永在退学后仍能继续留在学校学习的事实。但是,校内某些部门及部分教师默许田永继续留在校内学习的行为,不能代表本校意志,也不证明田永的学籍已经恢复。没有学籍就不具备高等院校大学生的毕业条件,本校不给田永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不办理毕业派遣手续,是正确的。法院应当依法驳回田永的诉讼请求。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068号通知”第三条第五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直接向田永宣布处分决定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田永继续在该校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加正常学习及学校组织的活动。1996年3月,原告田永的学生证丢失,未进行1995至1996学年第二学期的注册。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其后,北京科技大学每学年均收取田永交纳的教育费,并为田永进行注册、发放大学生补助津贴,还安排田永参加了大学生毕业实习设计,并由论文指导教师领取了学校发放的毕业设计结业费。田永还以该校大学生的名义参加考试,先后取得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应用水平测试BASIC语言成绩合格证书。田永在该校学习的4年中,成绩全部合格,通过了毕业实习、设计及论文答辩,获得优秀毕业论文及毕业总成绩全班第九名。北京科技大学对以上事实没有争议。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部分教师曾经为原告田永的学籍一事向原国家教委申诉,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于1998年5月18日致函北京科技大学,认为该校对田永违反考场纪律一事处理过重,建议复查。同年6月5日,北京科技大学复查后,仍然坚持原处理结论。1998年6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门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田永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认为,田永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永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送田永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时未给田永签字,准备等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永列入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此案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有:1、原告田永于1996年2月29日写下的书面检查和两位监考教师的书面证言,这些证据能够证明田永在考试中随身携带了写有与考试科目有关内容的纸条,但没有发现其偷看的事实;2、原国家教委《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校发(94)第068号《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原国家教委有关领导的讲话,这三份材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参照的规章范畴;3、北京科技大学教务处关于田永等三人考试过程中作弊按退学处理的请示、期末考试工作简报、学生学籍变动通知单,以上书证能够证明北京科技大学于1996年4月10日作出过对田永按退学处理的决定,但不能证明该决定已经直接送达给田永,也不能证明该决定已经实际执行;4、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函、北京科技大学对田永考试作弊一事复查结果的报告,这些书证能够证明北京科技大学部分教师、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对田永被处分一事的意见,以及北京科技大学在得知这两方面意见后的态度;5、北京科技大学的《关于给予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王斌勒令退学处分的决定》一份、《期末考试工作简报》7份,以上书证与本案没有必然联系,不能成为本案的证据。此外,北京科技大学在诉讼期间,未经法院同意自行调取了唐有兰等教师的证言、考试成绩单、1998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审批表、学生登记卡、学生档案登记单、学校保卫处户口办公室书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四联和第五联、无机94班人数统计单等书证交给法院,这些证明由于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关于“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的规定,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根据。原告田永提交的证据有:1、1996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的学生证(学号为9411026),能够证明北京科技大学不仅从1996年9月为田永补办了学生证,并且还逐学期为田永进行了学籍注册,使其具有北京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的事实;2、献血证、重修证、准考证、收据及收费票据、英语四级证书、计算机BASIC语言证书、田永同班同学的两份证言、实习单位书证、结业费发放书证,以上证据能够证明田永在北京科技大学的管理下,以该校大学生的资格学习、考试和生活的相关事实;3、学生成绩单,能够证明田永在该校四年的学习成绩;4、加盖北京科技大学主管部门印章的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能够证明北京科技大学已经承认田永具备应届毕业生的资格;5、北京科技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的证明,证实田永已经通过了全部考试及论文答辩,其掌握的知识和技能已具备了毕业生的资格,待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就为其在授予学位表上签字的事实。在庭审中,法庭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证据均进行了质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在我国目前情况下,某些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权。这些单位、团体与管理相对人之间不存在平等的民事关系,而是特殊的行政管理关系。他们之间因管理行为而发生的争议,不是民事诉讼,而是行政诉讼。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所指的被告是行政机关,但是为了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管理职权,将其列为行政诉讼的被告,适用行政诉讼法来解决它们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八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本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法人,原告田永诉请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正是由于其代表国家行使对受教育者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行政权力时引起的行政争议,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予以解决。原告田永没有得到被告北京科技大学颁发的毕业证、学位证,起因是北京科技大学认为田永已被按退学处理,没有了学籍。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中,第(四)项明文规定:“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由此可见学籍管理也是学校依法对受教育者实施的一项特殊的行政管理。因而,审查田永是否具有学籍,是本案的关键。原告田永经考试合格,由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录取后,即享有该校的学籍,取得了在该校学习的资格,同时也应当接受该校的管理。教育者在对受教育者实施管理中,虽然有相应的教育自主权,但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田永在补考时虽然携带写有与考试有关内容的纸条,但是没有证据证明其偷看过纸条,其行为尚未达到考试作弊的程度,应属于违反考场纪律。北京科技大学可以根据本校的规定对田永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但是这种处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精神,至少不得重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1990年1月20日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凡擅自缺考或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不准正常补考,如确实有悔改表现的,经教务部门批准,在毕业前可给一次补考机会。考试作弊的,应予以纪律处分。”第二十九条规定应予退学的十种情形中,没有不遵守考场纪律或者考试作弊应予退学的规定。北京科技大学的“068号通知”,不仅扩大了认定“考试作弊”的范围,而且对“考试作弊”的处理方法明显重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也与第二十九条规定的退学条件相抵触,应属无效。另一方面,按退学处理,涉及到被处理者的受教育权利,从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原则出发,作出处理决定的单位应当将该处理决定直接向被处理者本人宣布、送达,允许被处理者本人提出申辩意见。北京科技大学没有照此原则办理,忽视当事人的申辩权利,这样的行政管理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北京科技大学实际上从未给田永办理过注销学籍,迁移户籍、档案等手续。特别是田永丢失学生证以后,该校又在1996年9月为其补办了学生证并注册,这一事实应视为该校自动撤销了原对田永作出的按退学处理的决定。此后发生的田永在该校修满四年学业,还参加了该校安排的考核、实习、毕业设计,其论文答辩也获得通过等事实,均证明按退学处理的决定在法律上从未发生过应有的效力,田永仍具有北京科技大学的学籍。北京科技大学辩称,田永能够继续在校学习,是校内某些部门及部分教师的行为,不能代表本校意志。鉴于这些部门及部分教师的行为,都是北京科技大学的职务行为,北京科技大学应当对该职务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原告田永既然具有北京科技大学的学籍,在田永接受正规教育、学习结束并达到一定学历水平和要求时,北京科技大学作为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学校,应当依照教育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给田永颁发相应的学业证明,以承认其具有的相当学历。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原告田永是大学本科生,在其毕业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可以授予学士学位。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作为国家授权的学士学位授予机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程序,组织有关人员对田永的毕业成绩、毕业鉴定等材料进行审核,以决定是否授予其学士学位。关于高等院校毕业生派遣问题。《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毕业生调配的部门按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就业计划签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应当履行将毕业生的有关资料上报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以供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和颁发毕业派遣证。原告田永取得大学毕业资格后,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理应履行上述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只包括违法行政行为对受害人人身权或者财产权造成的实际侵害。目前,国家对大学生毕业分配实行双向选择的就业政策,并非学生毕业后就能找到工作,获得收入。因此,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证书的行为,只是使原告田永失去了与同学同期就业的机会,并未对田永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实际损害。故田永以北京科技大学未按时颁发毕业证书致使其既得利益受到损害为由提出的赔偿经济损失主张,不能成立。原告田永在考试中有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据此事实对田永作出的按退学处理的决定虽然不能成立,但是并未对田永的名誉权造成损害。因此,田永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北京科技大学在校报上向其赔礼道歉,为其恢复名誉,不予支持。综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4日判决:一、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原告田永颁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二、被告北京科技大学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召集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原告田永的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审核;三、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履行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报原告田永毕业派遣的有关手续的职责;四、驳回原告田永的其它诉讼请求。第一审宣判后,北京科技大学提出上诉。理由是:1、田永已被取消学籍,原判认定我校改变了对田永的处理决定,恢复了其学籍,是认定事实错误;2、我校依法制定的校规、校纪及依据该校规、校纪对所属学生作出处理,属于办学自主权范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3、我校向一审提交的从教学档案中提取的证据,不属于违法取证,法院应予采信。请求二审撤销原判,驳回田永的诉讼请求。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当维持。上诉人北京科技大学认为被上诉人田永已不具有该校学籍,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学校依照国家的授权,有权制定校规、校纪,并有权对在校学生进行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但是制定的校规、校纪和据此进行的教学管理和违纪处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必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北京科技大学对田永按退学处理,有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是无效的。北京科技大学在诉讼中提交的从教学档案中调取的证据,虽然不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被告不得在诉讼过程中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的情况,但是由于无法证明这些证据是在作出按退学处理的决定时形成的,故法院不予认定。据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于1999年4月26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行政违法 有6原则 1. 合法行政:2. 合理行政:3. 程序正当:4. 比例原则:5. 诚实守信:6. 权责一致 :7. 我都给你各举出一个例子 你要理论性知识 还是要 生活案例

这位朋友你好,行政违法行为一般都是在自己有一定的权利。然后呢进行渎职违反规定。

知网学位论文授权书

高校没跟知网合作。无论硕士还是博士,毕业论文里一般都会有一页授权书,要求论文作者授权高校使用论文。因此,如果知网没有从论文作者那里得到授权,而且高校本身和知网也没有合作,那么该校硕博学位论文就不会上传知网公开。有些高校有自己的学术论文数据库。比如万方数据库就是北京大学自己建的,那自然就很少上传论文到由清华控股的中国知网。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学位论文授权书是装订在封面上吗专门的授权书是单的没和论文一起不用放在论文封面学位论文授权书是装订在封面上吗专门的授权书是单的没和论文一起不用放在论文封面学位论文授权书是装订在封面上吗专门的授权书是单的没和论文一起不用放在论文封面学位论文授权书是装订在封面上吗专门的授权书是单的没和论文一起不用放在论文封面学位论文授权书是装订在封面上吗专门的授权书是单的没和论文一起不用放在论文封面

华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使用授权

华师自考申请学位证的条件

一.所需条件: 取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取得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考试及格)。专业主干专课平属均成绩在65分以上。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毕业论文成绩要良好(75分)以上。二.办理时需携带: (1 )省学位办颁发的“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原件;(2 )自考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 )《xx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复印件一份;(4 )二寸免冠照片一张;(5 )毕业论文原件;(6 )评审费。三.办理时间:取得本科毕业证(一般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为取得时间,上半年为6月30日,下半年为12月30日)的第二年的3 月1 日-10日,注意:只有一次机会,错过就不可以申请了。陕西省西安市最新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自考本科毕业,申请华南师范大学的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和流程是什么

申请手续

1. 2011年10月9日至10月23日,符合表1各项条件的毕业生自行上网填写申请资料。在我院网站(h t t p://c c c n d n)的“学士学位专栏”中点击“学士学位申报”,输入学号登录后,填写自己的基本申报资料并设定密码。在线填写的资料将作为下一步审核、办理学位证书的依据,所以请同学们在网上先阅读各项资料的填写说明,务必真实、准确地填写各项内容,绝对不能出错。

2. 自学考试毕业生除填写基本资料以外,还需完成以下流程:

①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上传学位证书相片电子版(要求为180×240像素的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JPG文件),并用此电子相片的底版洗晒大一寸的相片一张,用于办理学士学位证书(即送交的纸质相片必须与电子照片一致,见③的要求)。我们还会将送交的相片与学位外语统考准考证相片、本科毕业证书相片进行对照,以确保为同一人。

② 在学位申报系统中输入课程成绩。请按照毕业生登记表或网上查询到的课程成绩输入,非百分制的成绩(含毕业论文)按下表折算为百分制后输入。

华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绩点要求

平均就可以了,学生手册有

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申请学士学位需要什么条件

(1) 本科阶段的全部必修课程在70分以上,学位课程的平均分在75分以上 (2) 学位论文成绩良好及其以上或者80分以上 (3) 学位英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4)需参加主干课考试及格。

自考本科华南师范大学教育学专业,申请学士学位证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自考申请学位的条件是统一的,自考学位申请条件:平均各科成绩70分以上,论文成绩75分以上,英语三级。

自考广东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本科段,要拿到学士学位需要什么条件每科平均分要达到多少分

论文通过,总平均分70分,学位外语合格。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自考学士学位的申请的要求论文要达到什么程度,是中等以上含中等

自己看华南师大的文件: 华南师范大学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3/4/15 发布地区:达德教育 信息来源:dadee 一、递交材料申请办理学士学位时间 目前,我校成人教育学生、自学考试学生递交材料申请办理学士学位的时间是每年的10月份,具体的申报手续和所需材料会在每年9月、10月左右公布在我院网站的“成人学士学位专栏”中。 另,由于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学生毕业的月份各有不同,故根据学位授予条例,申请学位须按以下时间进行,过期不补: 1.自学考试本科生: 本科毕业时间为6月的自考生应在毕业当年10月份申请;本科毕业时间为12月的自考生应在毕业次年10月份申请。学士学位证书可在次年1月份领取。 2.成人教育本科生:应在第三学年第二学期的10月份申请学位,审批通过后,可以在次年1月份同时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二、申请条件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以及我省学位办的具体要求,我校制定了《华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原文见附件1)。 为方便同学们理解,特将工作细则中的有关申请条件整理成下表: 学生类型 具体要求 成人教育 (函授、夜大或业余) 自学考试 (含开放学院) 网络教育 (关于网络教育学生申请学位的详情,请咨询我校网络教育学院) 申请时间 (每年10月) 在第三学年第二学期的10月份提出申请。 毕业时间为6月份的在毕业当年10月份申请; 毕业时间为12月的在毕业次年10月份申请。 (请咨询我校网络教育学院) 思想政治 条件 无处分记录,无作弊记录。 课程成绩 条件 课程平均分达到75分 (计算方法说明) 课程平均分达到70分 (计算方法说明) (请咨询我校网络教育学院) 外语水平 条件 在读期间必须通过广东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详见本文第三条)。 (注:该表条例自2009年起用) 三、关于成人学士学位外语统考 由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报考对象为本科的在籍学生,每年3月份报考(届时网上会有通知),6月份考试。欲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本科生,必须在就读期间,递交学位申请材料之前通过该统考。(其它任何形式的证书、成绩均不能替代本统考) 考试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和法语。非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统考英语,外语类专业成人本科生统考其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二外语语种。各语种的考试大纲和样题,请在“成人学士学位专栏”中查阅。 考试成绩一般在8月或9月公布。(该成绩可一直保留至毕业,用以申请学士学位)

自考本科毕业,想申请一个华南师范大学的学士学位。不知道条件和流程是怎样的急~ 多谢啦 感激 我是广东

具体如下: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有科目平均分在65~70分以上,毕业论文答辩良好及以上并通过学位外语考试,毕业后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有的学校还要求通过学位加试,即本专业主干课加试。

成人学士学位的授予条件是由高校自主规定的,各高校的规定有所不同,常见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三个:

1、平时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0-75分;

2、毕业论文良或优;

3、非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学位英语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须参加第二外语考试)。

其中,成人高考学生申请学位必须在毕业前申请,而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含专升本)可在毕业后一年内申请。

流程一般是登陆学校官网申请,然后准备好成绩单、照片、报名表等现场确认,等待学校审核,之后就可以收到学位了。

(8)华南师范大学考学士学位的条件扩展阅读:

学士学位相关

1、统招与成人学历的不同

统招本科生毕业获得的学历为全日制第一学历,是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自考、成考、网络教育同属于继续教育系列,其学位是相同的,学位证书会注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属于第二学历。

2、电大学位

电大开放教育本科生,必修课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选修课70分及以上,通过学位英语考试,论文答辩成绩为良(或以上)可申请由国家开放大学授予的学士学位。

3、函授脱产

脱产、业余(函授)的成人教育本科生(包括成人专升本)毕业后符合条件者一般是在校表现良好、论文良好及以上、所有科目平均分70分以上、补考累计少于四门、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可以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4、远程教育

各大学的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本科(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后符合条件者也可申请成人学士学位。

本科自考华南师范大学怎样申请学位有什么要求

华南师范大学时自考办指定的主考院校,自考学位申请条件:平均各科成绩70分以上,论文成绩75分以上,英语三级。

华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是否上知网,不在于知网是否收录该校的学位论文,知网收录的学位论文与学校无关。因为知网对于国内所有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产生的学位论文都是愿意收录的,关键是学位论文作者本人是否愿意将论文提交给知网。我作为毕业于北京某985大学的博士,在我当年向学校图书馆提交博士论文时,就看见知网的工作人员在动员毕业的博士生和硕士生把论文提交知网并签授权协议。我的论文没有提交给知网,在知网上查不到,但不能说我就读学校的论文不上知网。

华中科技大学学位论文抽查

只评估了部分高校并对其排名了,并未对所有院校进行排名,但可作为参考报考学科,建议查看其师资力量、重点学科/实验室情况、博士点情况、高水平科研项目和论文、毕业生的口碑和质量等;还有一条:自己兴趣很重要

07-09年 最新

60分以上。华中科技大学对研究生毕业论文审核标准较低,60分以上就可以及格。华中科技大学,简称华中大、华科大,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

我是武昌分校07级的一员,也拿到了本部的学位证。该是一样的,学位证上面都是写着本部的名字而没有写武昌分校,号码什么的都是浮云,没人去考证的,而且我们07届听说是最后一届了。我觉得其实也没什么的,社会工作能力与学校颁发的任何证件都毫无关系。只是好像工作机会多了一点而已,记住了,是好像。很多的工作机会都是靠自己争取的。作为一个三本的学生,首先是对于这种事情是非常无奈的,本来这种东西又不是学生要求的,而且,多了一个本部的学位证又能如何,不提高自身的能力,就算去应聘的时候能蒙过别人,工作时间长了之后能力低下,人家自然而然地就会觉得只是一个假一本,一张本部学位证对于一个三本学生来说,基本上是破纸一张。所以本部的学生看到“学位门”事件之后固然可以有理由生气,但是希望你们也站在我们角度看一下问题,将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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