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术论文知识库

首页 学术论文知识库 问题

野性的呼唤主题分析论文

发布时间:

野性的呼唤主题分析论文

《野性的呼唤》讲述的是一条叫“巴克”的养尊处优的家狗,被偷卖到北方荒野之中,而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生活中,他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作者杰克·伦敦,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生于旧金山。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24岁开始写作,去世时年仅40岁。从1900年起,他连续发表和出版了许多小说,讲述美国下层人民的生活故事,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他的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和个人主义色彩。他的作品在全世界都广为流传,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他一生著述颇丰,16年中留下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以及大量文学报告集,还写了3个剧本以及相当多的随笔和论文。最著名的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海狼》、《铁蹄》等小说。这些作品共同为读者展示了一个陌生又异常广阔的世界:那荒凉空旷又蕴藏宝藏的阿拉斯加,波涛汹涌岛屿星罗棋布的太平洋,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线,形形色色的鲜活人物,人与自然的严酷搏斗,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他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早的商业作家之一,因此被誉为商业作家的先锋。

打开《荒野的呼唤》,我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巴克是条颇有王者风范的狗,被阴险的管家贱卖,到了条件艰苦、环境恶劣的北方坐雪橇狗,凭借自身超乎寻常的适应能力和祖先遗留下来的强健、敏感,在雪橇狗中称雄,最终几经坎坷,回归原始,加入狼群。 基本上是从一条正常的狗,经过一个不正常的过渡时期,蜕变为一匹正常的狼的过程。杰克·伦敦的语言和那些语言给我的感觉让我无法形容。太神奇了。巴克是最优秀的。起初,作为一条狗,他忠诚、自尊、闲庭信步,有一种无法形容的从骨子里产生的王者风范。在蜕变的过程中,他迅速适应了环境、掌握了生存的方法和想要活下去就必需的遵守的荒野中的生存原则。残酷、原始的环境激发了他沉睡多年的本能,使他放下了文明世界的浸润所产生的“善”,更好地适应了新的环境。残忍、有心计,兼以他与生俱来的统帅能力,他在同类中出类拔萃、称霸一方;这时,它是失去“文明”的狗。而当他躲过劫难,与约翰·桑顿平等相处时,他以绝对的对于朋友的忠诚、勇敢、信任和爱,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和敬畏;这时,他是一匹懂得爱的狼。桑顿死了——在小说的情节发展中他必须死——他的死换得了巴克没有丝毫遗憾或自责的自由,巴克高贵的精神、杰出的能力使他最终融入了他原始、自由的家园。 整个故事中,大概每一条提到名字的雪橇狗都是值得歌颂的。斯匹次或许狡猾,或许残忍,但那是出于生存的本性的,他不受欢迎只是因为他更善于生存;戴夫是一种精神,一种为理想的牺牲的精神,或许,他的结局是圆满的;比利、派克、杜布、乔……他们或许不够勇敢、不够有能力,但他们是不坏的,从那样的冰天雪地中回来的每一个都是值得赞扬的,尽管他们死得那样不幸、那样无足轻重。 我很喜欢巴克作为一条残忍的狗的那一段。他残忍,却理直气壮——为了生存,“善良”就意味着“死”。在他逐渐适应环境的过程中,作者运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了他蜕变的状态,他对于工作的自豪、对于权力的欲望、对于追捕猎物的迷狂、对于杀戮的快感,都出自他被原始环境所激发出来的本能和欲望、对于自身生命的狂热。他的精神中充满了原始族群的野性,荒野的磨难唤醒了他体内沉睡多年的原始而高贵的精神,对于生存的向往、对于主宰生命的渴望,使他灵魂离开了忍辱负重、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的躯体,在荒野中升腾,回归自由,回归狂野而高傲的祖先。 荒野的呼唤,对于本能的呼唤,对于生存和生命的,对于自由的、不羁的灵魂的呼唤。巴克的灵魂是高傲、善良而又残忍的,是属于原始部族的高贵种群的。他不再只是一条狗,也不只是一匹狼,而是一种高于一切生命个体的精神,一种狂野、不羁的原始自由。

生命很重要,但是,内在的灵魂更加重要。引申到我们人类,我们不能在大千世界中被同化,要留住独属自己的个性。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作文了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我整理的野性的呼唤优秀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四年前,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不到两个月,你虚弱的四肢甚至无法支撑起身体。也就是那个时候,我便把你当成了朋友。

慢慢的,你变强了,你的四肢有了力量,开始学会了奔跑。海岸线上,你的步伐,在我的身后紧紧地追逐着,越来越近。夕阳在你的身上投下了一道长长的影子,与大海连在了一起。直到我再也赶不上你的速度时,我才发现,你长大了。

你始终是充满了激情,心潮就像大海一样澎湃。但是,你总是感觉,城里的楼隙中容纳不了你的激情,因为你生性自由,你不甘被困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一颗火热的心在你的胸膛里搏动。终于你挣脱了城市的束缚,狂野的脚步奔向了无垠的原野,奔向了自己的生活。

别人为你惋惜,说你本应安分的活着,本应毫无自我却平平安安的活下去,但他们所不知,这不是你想要的,野性终将把你唤回自然,这才是你所追求的。

你不会彷徨,因为有自然;山林里。小河边,到处都有你的气息。

你不会孤单,因为有我。我永远的朋友。

在美丽的云南西双版纳,不仅有茂密的森林,憨憨的野象,就连这里的家禽也过着“五星级”生活……

鸡无窝,猪无圈,牛无栏,马无厩,狗的脖子上也没有链条。原本圈养的家禽活的逍遥自在,白天可以随心所欲到处去玩,肚子饿了回到主人院子大呼小叫讨食吃,肚皮塞饱后,又山野田坝寻找自己的快活去了。

到了夜晚,鸡飞到竹楼上,像鸟一般在茅草屋脊上栖息;狗趴在门槛上,进出门都要小心被踩着狗尾巴;牛和马挤在竹楼底层,随时可以在房柱上摩擦蹭痒;最无赖的要属猪了,霸占竹楼十二格楼梯,就像睡高低床一样,一层一层横躺在狭窄的楼梯上,任你将楼板踩的咚咚响,它们照样呼噜呼噜睡的香……

也许,你会认为这种生活只在动物的梦里出现,可是我想说,这才是真正的动物!在伺养厂,动物被抽去了生命的精髓,成了标准的行尸走肉!成了人类获取营养的机器!

人类作为杂食性灵长类动物,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吃鸡蛋喝牛奶,人类作为本质上好逸恶劳的动物,免不了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可是,我们完全可以在吃他们和奴役它们的同时,表现得宽容仁慈些,在他们被宰杀之前,在它们大汗淋漓的为我们干完一天苦役后,善待他们,关怀他们,让他们享受些许生活情趣,还他们一丁点生命的天赋能力。

这不是虚伪,是人类文明的标签,是让它们能有些许自由恢复些许野性的小小要求。

在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这本《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了一只狗的世界中。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混血儿。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但一天,它被人拐卖到了一个穿红绒线衫的人那儿。它挨了一顿大棒猛打,被打得一次又一次地昏死过去。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恢复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不久,巴克再次被人买走。它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变成了一只雪橇犬。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巴克。起先,对于斯匹茨的种种挑衅,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冲突。但它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扯豺狼式的啃咬啮撕在它身上活跃起来,最终,他把把斯匹茨斗倒了。

之后,他又换过几个主人,最后,当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时,一个叫索顿的人救了他。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并且与索顿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他两次不顾生命危险救了索顿的命,不幸的是,在一次外出时,索顿被印第安人给杀死了。愤怒的巴克咬死了好几个印第安人,为主人报了仇。但这时主人已死,他对人类社会已无所留恋。所以,它进入了森林,从此以后与狼为伍,过上了原始动物的生活。但他不忘旧谊,仍然常到主人的葬身之处去凭吊。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在成长道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一定会遇到挫折、困难。但要是一这样就一蹶不振,怎么行呢?我们要坚强,正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连巴克遇到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更何况我们人呢?

《野性的呼唤》,曾经在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同寝室的朋友推荐给我,并且绘声绘色地向我描述过巴克的传奇一生。后来与这个朋友渐渐淡了友谊,如今早已不知去向。然而巴克的故事却经常萦绕在脑际,所以,在去年暑假,我买下了这本书。今年暑假,阅读了这本书。

也曾在大学的时候,暗暗喜欢过一个性格不羁的男孩子。至今仍记得他在大一的时候就写过一首诗,赞美的是狼,是它身上的那种原始的野性,那种宁愿饿死亦不向人摇尾乞怜的高傲。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对狼这种生物有了一种特殊的情感的吧。

《野性的呼唤》与《白獠牙》,讲述的都是人与狗,或者是人与狼之间的故事的。巴克由一只驯服的狗,听从了丛林深处那野性的呼唤,在最后一个主人遇难后,变成了真正的狼;而白獠牙却是从一只在荒野中诞生的真正的狼,慢慢驯服成为了一只真正的狗。然而,相比较而言,我更喜欢前者。而与此同时,我更是读到了动物的真诚与单纯,人类的虚伪与复杂。人类总是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可以任意地处置鞭打狗狗,哪怕对方是怎样的忠诚。雪橇狗们被戴上挽具,在茫茫雪野上奔跑,把此视为自己的一生的职责所在,即使即将要死去之时,也把死在挽具上视为自己的荣耀;而人们呢,或许仅仅只是把狗们作为自己达到目的的一个工具而已吧,稍有懈怠就长鞭相向。奔跑奔跑再奔跑,没有喘息的机会。此外,那个将巴克将出来的佣工,那个用棍棒让巴克驯服的红衫人,那三个不知雪原规则的急于赶路探险的人们……那白獠牙的第一个主人,可以三次出卖自己的狗,为的只是一瓶酒;那懦弱邪恶的美人史密斯嘲笑激怒白獠牙,无视白獠牙的`痛苦与生命,令它与别的狗、狼乃至山猫相斗,只为了赚取赌金。那些所谓的“神”啊,丑陋而自私,只知道用火枪用棍棒去统治别的生灵。当然,亦有一些“神”是例外的,比如约翰桑顿,比如威顿司考特,他们用的则不是棍棒与火枪,用的心与真挚的爱,所以巴克与白獠牙汇报他们的不仅是敬畏、不仅是忠诚,更是它们的全部灵魂。

巴克与白獠牙是何等的聪慧,他们其实只属于那无边无际的荒野,属于那自由自在、没有束缚的奔跑,哪怕挨饿,哪怕孤寂。只有在那里,他们才能成为一头真正的狼。巴克,听从了野性的呼唤,它回去了。白獠牙,它何曾没有听见?只是它仍有为之付出灵魂的“神”,所以它留下了。

其实,不管是狼,还是狗,它们都将是最出色的。汗颜的只是人类。

当过报童,讲述了一群狗原本过着安逸自由的生活,同时,它陪伴了我一个寒假,折射出人类世界的美与丑、善与恶,巴克是这本书的“主人狗”。

这本书是由作者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编写的,发人深省,他以童年的独特视角。

还有充沛的情感表达,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描写景色的句子也很美妙,寓意深刻,此外,平等的对待每一个生命,我认为这本书能够很好的提高人们保护动物的意识,总之童年很是艰辛。

这本书由七个章节组成,展现动物之间的爱恨情仇、悲观离合,最后凭借它们顽强的意志和不屈不挠的精神逃离了人类的折磨,这本书通过动物这面镜子,也有描写动物们鲜为人知的丰富情感世界。

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野性的呼唤》,去完成那些看似不可能完成的梦想,在罐头厂、发电厂、麻纺厂当过童工,用朴素无华的文笔,深深的吸引住读者的眼球,为我们提供了非常优秀的作品,我一提笔写作文就会想起口袋作文,所以转发了这篇文章;若你为写作文发愁,从小开始开始劳动,变成了雪橇狗。

寒假期间,他出生于1876年在旧金山一个破产农民家庭,这群狗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之后被坏人囚禁殴打,尊重动物们的生命。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古老荒野的欲望在升腾,挣脱习俗的束缚;再一次从她冬日的长眠中唤醒不驯的旋律……"的确,从这一刻起,野性与理性的征战就已经开始了。沾满鲜血的命运就已经沾满了象征着野性的巴克的每一缕鬃毛上,向着野性的呼唤驶去。读完了整本书,我很久没有说话。

因为我在想一个问题,一个困扰人类已久的问题,这个问题已经在整本书中淋漓尽致的体现出来了——是服从于后创的文明,还是服从于世界上最老的法则——野性。我困扰住了,不知该不该回答这个问题。当今的社会是一个文明的社会,所有的经济发展及社会进步都是由文明向前推进的,而一旦终止文明无异于自取灭亡。而过于文明也露出了它的弊端,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是有十分强健的体能的,而随着进化,这些体能就逐渐的消退,而转变成了智能。

向我们的某些身体部位,随着进化,渐渐的成了废用的器官;人的抵抗力也随之减少,有些必须要用药物来维持,这些即使进化的征兆也同时是退化的表现。更可怕的是,这不仅体现在人类身上,还体现在自然身上。比如说近两年野生动物的踪迹越来越少,而大部分野生动物都已被驯化,捕食与猎食的功能也就逐渐地消退。又比如说野的山参,近两年售价也是居高不下,从一棵一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而养殖的人身却只有二三十元一斤的价格,这就足以体现出野生的价值。说到这里还得提一点,这种野性的法则也是世界构成的重要元素。

在自然界中无时无刻不在上演这种弱肉强食的游戏,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一切都在獠牙与大棒的法则中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出来,更也无时无刻的包容到一切里。从飞鸟到游鱼,从昆虫到野兽,在这自然界最古老也最有威慑力的法则中存活了上亿年。而这些正好从巴克那充满忧虑的眼神里流淌了出来,震撼了我的心。最终我没法给出你一个准确的答案,但我最终还是呼吁理性与野性要共同存在。

它似乎沉睡了,双目不在炯炯有神,几颗钝了的牙在哈欠中昏黄暗淡。慵懒的爪子搭在肚皮下面的庸肉上,那张鲜亮的皮也错杂的趴着。

一个大围栏,一片荒草地,几处富有诗意的小亭子,几块投在墙根的阴凉地,成了它全部的家当。

高高的墙头,围着一群人,指着里头评头论足。几个小孩子踩上了几层围栏,睁大眼睛,抻长脖子,免不了一声惊叹:好威猛哦!

威猛?它有意地抬抬眼皮,用爪子挠挠耳腮,用四条短粗的腿靠住墙,让肚皮的肉在人眼中晃动起来。它沿着墙根走,迟迟不肯走出那片阴凉地,人群一片欢呼。

它想用技巧来向人们展示它优美的身躯;它想用速度引起人们的喝彩;它想用声音来博得人们的欢呼;它想用拼杀让人们对它充满欣赏······只可惜,它一样也不具备。

它似乎厌倦了罢,他转身走进了张着大口的安适的窝。

多好,它想。有阴凉地可以打盹,不用见血就可以填饱肚子,还有人为它惊呼。它只要保持健康,什么事也不用做。

那驰骋在大草原上的同类啊!那在雨中拼杀的伙伴啊!那挣扎在或深或浅的河水中的亲友啊!那在阳光下奔跑的朋友们啊!不要为生存而苦恼了,一头扎进这里吧,一头扎进这片草地里吧,一头扎进这片阴凉地吧。一切烦恼都不用左右你,就这么温顺的闭眼好了!

一只庞然大物奔来,口中闪着唾液的光,目中散发着野性的热烈,健壮的身姿飞跃墙头······它一甩头,把这幻想抛在了脑后,趴下继续做它的清梦。

今天我看见野性的非洲狮了!太威猛了!威猛?朋友,那只是野性的躯壳罢了!

他是一只狗,也许要在人类鄙夷的目光中度过一生的狗。

他叫巴克。

这也是人类取的名字。然而它记不住那些走近他又离开的一个个陌生面孔。唯一让他铭刻在心的,是大棒和利齿的法则——那个他一生都不曾忘记的残酷规则。

初始的记忆模糊而又血腥,他却在这记忆中成为了北方原野上的雪橇犬,用痛苦的经历在这冷漠的冰天雪地中伤痕累累,存活下来,向世界宣告他的存在,向信仰证明它存在的价值。然而他不会忘记黑暗中的岁月,在那个不成熟的时段,与这飘零而死寂的世界初次相遇时,那份恐惧与憎恨。

那时的他憎恨着这个失去爱与和平的世界。

然而他释然了,原谅了,接受了。

他不愿成为无情斗争中的惨败者,他选择了追寻力量,他不愿成为被一切踩在脚底的牺牲品,他选择了追寻自由。

他用心底的信念支配这幅身躯,他要实现,他下过决心:“绝不倒下,永不倒下”!他用一个不容扭曲的事实兑现了他对自己许下的诺言。“我说过,绝不倒下!”在胜利的那一刻,他的眼睛分明在这样说着。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他注定了可以走向那巅峰,成为最后的胜者,因为他的心灵充满了野性,他的灵魂向往着自由。

他从不遗忘,这份如此珍贵的东西。

我也不曾遗忘。

我们敬畏着权利与金钱,但每个人,都隐藏着那份勇气,勇于追求,追求梦想,追求自由,追求令万物敬畏的自然。

这也许并非美德,但却是不可缺少的力量,是人类心中潜藏着的力量。

也许它悄悄地少去,然而它并没有消失,世界不允许它消失!它是渴求梦想是的执着追寻,是面对无情世界的毫无畏惧,是陷入痛苦时的镇定自若。与那冰封原野上的不羁一样,他们都是信念和勇气的象征。

眼前的一切都不是障碍,因为,我将要超越!

这是永不消逝的箴言,在亘古不变的荒凉之中。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 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的古老渴望;寒冬萧索,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诗行。”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

《野心的呼唤》的主人公巴克再踏上阿拉斯加的土地时惊呆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向前,再向前,绝对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争服……或许这就是人生与生命的意义。

然而,野性带来野蛮的同时,也带来古老的友谊——纯真与忠贞的友谊,这是文明与古老的结晶。当巴克的主人死去时,它昂望蓝天,发出长长的嗥叫。这嗥叫是伤感的,这皞叫是忠诚的,这皞叫是震撼人心的,这皞叫包含巴克对主人深刻的爱,这爱是野性的友情体现。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生命也因此而精彩,因此而灿烂,因此生生不息……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暑假的一天,我无意间在书架上发现了一本书,名字叫《野性的呼唤》,正好家里的其他书都看过一遍了,拿来看看。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以一条狗的经历来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狗主人的逼迫下回到原始状态的小说。写的虽是狗却反映了人的世界。巴克原来是南方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狗,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后来被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部,成为了一条雪橇犬。在极为恶劣的环境下,巴克领教了棍棒和犬牙法则,迅速地适应了极地环境,并练就了吃苦的本领。最后巴克响应了野性力量的召唤,回归了自然,成为了狼群的领导者。

读了这本书后我被主人公巴克深深地吸引住了。他适应能力极强,被卖到极为寒冷的北方后,不但没有被恶劣的环境摧毁,反而还迅速掌握了生存法则,表现出了超常的机制与勇敢,这不能不得益于其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他努力、认真。最初开始拉雪橇的时候,他完全没有经验,但是他会慢慢摸索规律。而且,同样的错误,他会牢牢地记住,不会再犯第二次。

他勇敢而又机智。面对棍棒和犬牙法则,他非常懂得保护和隐藏自己。面对丝毛犬的挑衅,他不莽撞地硬碰硬,而是等自己的力量积蓄到一定程度时才进行致命地反击。

他渴望尊重与爱。当他遇到约翰·桑顿后,他才真正知道什么是尊重和爱。而以往那些建立在不平等关系上的“友谊”只是一种附庸。所以,他回馈以最真诚、炽热的爱。

读完这本书我感叹于作品结构上的精美。他将巴克从驯化向野性转变的这一过程写的天衣无缝,环环相扣,合情合理,顺理成章地烘托了小说的主题思想。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小狗巴克,它生长在南方的庄园里,过惯了悠然.舒适的生活,养成了温顺.文雅的性格.然而有一天,巴克被园丁拐卖给了狗贩子,带到了遥远的北方.在那里,它成了一只雪橇狗,勤勤恳恳的雪橇狗,稍犯些错误,鞭子就抽打在巴克身上.在残酷的环境中,为了活命,它咬死了狗群的首领,取而代之。

巴克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它来说很简单.它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可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第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它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巴克那坚强不屈的意志力,即使皮开肉绽,也不愿意屈服。我们作为人类,一定要做得更加好。

野性呼唤毕业论文

1,谦虚,不要和老师争论。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只管微笑着点头。2,让没事的朋友在电脑旁边等着,等老师问你问题后,会让你出来准备,你有搞不定的问题可以短信你朋友,立刻百度一下。当然,提前去图书馆借些相关书籍更是应该的。3,回答问题要简练,说到点子上,不要废话,语态要好,手上不要有多余动作,坐姿要正。实在搞不定的问题可以说,这个问题我目前还缺乏研究,等下去后会查找资料认真研究。但与其相关的某某问题/方面目前是什么情况。4,如果是硕士博士的话最后有一个答谢导师环节,不要太动情说太多话,说三四句即可。祝你成功。跟你的论文相关的,要阐述下你写这个论文的思路,想法,为什么选这个题目.老师会根据你的叙述跟论文问相关问题1.直接向指导老师求助---答辩一定程度与指导老师捆绑,指导老师有职责和相应的面子风险;2.把“自己”的论文赶紧熟悉起来,自己都不知道写点啥肯定一问三不知;3.也别太怕所谓的答辩---其实老师一看文章基本心里就知道文章的所下的功夫,提问只是进一步了解而已。本科以下的答辩尺度把握不会太严。4.吸取教训,别临时抱佛脚了。今后的工作必须要认真、踏实,不然做不好事情成不了大事的!最后,祝毕业顺昨,每天都在进步!正式答辩开始,下面是我的部分发言: 尊敬的评委老师以及在座的各位同学:大家早上好。我是X级XX专业的XX,很高兴在这里论文答辩,希望今天能为我20年的学生生涯画上一个完满的句号。(这句可是我琢磨了半天的经典啊) 下面,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ppt 论文答辩技巧,就我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因,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论等问题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之所以选择这样一个论文题目,主要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以上是我毕业论文的一些基本情况,欢迎各位老师批评指正(这句话挨了一顿批,答辩主席先给我个下马威。这句可是我上网时看到的,以示谦卑,没想到犯了本本主义错误。答辩之前最好是多答辩评委老师的性格爱好都有个底,尤其是答辩委员会的主席,他可是一把手),谢谢。 在答辩中有一些小体会,这里与大家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答辩分为三个阶段:陈述期(20-25分钟)、提问期、回答期,三个阶段大致一个多小时左右一个人。 在陈述期的20分钟,有的学院要答辩者做PPT,有的则不用;有的陈述时要脱稿,有的则可以看稿子。在这个阶段,一般情况下没有老师在听你讲什么,他们都在低头看你给他们发的论文和论文简介,因为这么厚的论文是没有老师有时间看的,他们也都是临阵摸枪,看个大概。所以在这一阶段,你的任务就是磨时间,注意语气要平缓,要稳,发言时尽量不要太专业化,没有人听你讲晦涩的理论,当然,更不能拉家常,说一些你们邻居家怎们怎么的事情,这显得你太没专业素养和水准。总之,这个度要拿捏好。注意观察老师和同学的表情,察言观色才是硬道理。 在提问期这个阶段,聆听是你的主要任务。老师会为你磨时间。有本校的老师,一般都会先评价下你的论文,当然是说很多好话的,这都是讲给答辩委员会主席听的。接下来就是提问,老师提问的时候你要记好他的问题,理解他的意思。在记得时候要注意把你回答的要点关键字一起写上,因为老师问完了你就要回答的,如果你反应比较快,你可以把老师的问题分类做个概述,然后按类作答,这样更显得你这孩子不错。 回答之前要对老师的评价和建议表示感谢,接下来回答老师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先念一下题目,然后作答。作答时忌讳一盲目自大,得意洋洋,一副欠抽的样子,忌讳二信心不足,慌里慌张,没有底气,一副心虚的样子。要知道论文是你写的,你看的相关东西比他们多,所以你可以大胆的说,只要自圆其说即可。在这一阶段回答时要言简意赅,一语中的,废话少说,言多语失,能说就说,不能说的就说自己在这方面写论文的时候也考虑过,但考虑的不充分。忌讳的是不知道了就不说话,大家都不说话,气氛就凝固了,在论文答辩中如果没人说话,那就不好了,所以一定要说,哪怕你说不会,也比不说好。 值得一提的是,老师提问的问题有大有小。有对理论的,所以你要对你论文的理论了如指掌,尤其是一些相近的名词,尤其是长的差不多的词,比如这次我们同学的社会资源、社会资本、社会关系这三个词就让老师给缠了半天;有对方法的,所以你要对你做的调查细节注意再注意,不要有闪失。应付的东西老师都能看出来,人家干了这么多年,眼睛都很毒的;有对细节感兴趣的,所以你要对你的论文的逻辑结构、句子通顺与否、措词、错别字、标点尤其是摘要部分注意注意再注意注意,在这些方面出问题显得你不够认真仔细,所以校对时要下功夫,可以和同学交换校对,因为我们对自己写的东西,挑错别字是很困难的。摘要就那么点字,又在论文开头,这可是门面啊,还有最好有个后记,感谢之类的话,虽然老套,但咱们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也应该感谢一下老师,必须的嘛。 答辩通过基本上是十拿九稳的,但是咱们也不能弄的太难看。自己丢人无所谓,给导师丢人就是罪过了。为了导师,为了自己,也要好好表现。好了,基本上就说这么多吧,各个专业各个学校的情况不一样,我说的只是一家之言,仅供参考而已,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快要硕士论文答辩了,PPT还没有做,在网上搜索了一通,大概知道了做论文答辩PPT的要点。也给需要答辩的同学一个参考。 哇卡卡!一、要对论文的内容进行概括性的整合,将论文分为引言和试验设计的目的意义、材料和方法、结果、讨论、结论、致谢几部分。二、在每部分内容的presentation中,原则是:图的效果好于表的效果,表的效果好于文字叙述的效果。最忌满屏幕都是长篇大论,让评委心烦。能引用图表的地方尽量引用图表,的确需要文字的地方,要将文字内容高度概括,简洁明了化,用编号标明。三、1 文字版面的基本要求 幻灯片的数目: 学士答辩10min 10~20张硕士答辩20min 20~35张 博士答辩30min 30~50张2 字号字数行数:标题44号(40) 正文32号(不小于24号字) 每行字数在20~25个 每张PPT 6~7行 (忌满字) 中文用宋体(可以加粗),英文用 Time New Romans 对于PPT中的副标题要加粗 3 PPT中的字体颜色不要超过3种(字体颜色要与背景颜色反差大) 建议新手配色:(1)白底,黑、红、篮字 (2)蓝底,白、黄字(浅黄或橘黄也可) 4 添加图片格式:好的质量图片TIF格式,GIF图片格式最小 图片外周加阴影或外框效果比较好PPT总体效果:图片比表格好,表格比文字好;动的比静的好,无声比有声好。四、(注意)幻灯片的内容和基调。背景适合用深色调的,例如深蓝色,字体用白色或黄色的黑体字,显得很庄重。值得强调的是,无论用哪种颜色,一定要使字体和背景显成明显反差。 注意:要点!用一个流畅的逻辑打动评委。字要大:在昏暗房间里小字会看不清,最终结果是没人听你的介绍。不要用PPT自带模板:自带模板那些评委们都见过,且与论文内容无关,要自己做,简单没关系,纯色没关系,但是要自己做! 时间不要太长:20分钟的汇报,30页内容足够,主要是你讲,PPT是辅助性的。 记得最后感谢母校,系和老师,弄得煽情点 ^_^ 。

深色木纹的书桌,一盏淡淡的清茶。懒洋洋的阳光与茶香交融,一切都凝结在摊开的白纸黑字之上。那里有舒适的火塘,也有寒冷的雪原;有暖暖的人与狗之情,也有挥鞭抽打的哗哗声;有人性,也有冷峻的野性之魂。这,就是杰克·伦敦的小说,深深震撼了每一位拜读者灵魂的,《野性的呼唤》。

开始阅读每一本书之前,我总会带来一杯茶。茶能保持读者的思维冷静,心静,从而更认真的去理解文章,品味文章,体会文章,这次也不列外。 当第一眼看到标题时,我就立刻给自己提了一个问题:野性,究竟是什么?随后,开始了野性之旅。 巴克原来是一头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 ,养尊处优的贵族犬 ,受着米勒法官的宠爱。可是不幸降临了,人们在北方发现了一种贵重的黄色金属——黄金,一拨又一拨的人涌向寒冷的北方淘金,他们需要大量的狗来拉雪橇。园丁的助手曼纽尔为了得到钱来养活家人,偷偷地把巴克卖了出去。一开始,一个红衣人在巴克挣扎时用大棒来“教育”它,而与弗朗索瓦在冰天雪地里的野外生存体验让它明白了“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为活而活,无论是偷盗还是强抢;与对手互相斗争绝不留情,否则死的就是自己。它有一个死对头名叫斯皮茨,它总是找它的麻烦。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

终于,怒火爆发了,巴克在战斗中杀死了斯皮茨,完成了野性回归的第二步。经过一段时间,巴克已经彻地完成了蜕变,已经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它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法则,融入了充满兽性的弱肉强食的世界。它开始挑衅,为当上领头犬,并把狗群压制性管理得井井有条。主人不断的变化,但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真正关心巴克的约翰·桑顿。这是一段都么美好的日子!人与狗朋友般和谐相处。可同时,巴克也和林子里的狼交上了朋友,几次想奔到丛林里的巴克都被与约翰的情感所束缚。一次回家,巴克惊讶的发现约翰与他的朋友全部被耶哈兹人杀害了。愤怒的它再次激发了被压制的野性,撕裂了所有凶手的脖颈。再无牵挂的巴克奔入了令他魂牵梦萦的丛林,找到了狼朋友,凭借强横的实力当上了自由自在的狼王。不过它每年都回去约翰丧生的地方默哀。 不知谁说过,写动物小说最忌讳的莫过于把人类的感情强加于动物身上。在这一点上,我认为杰克·伦敦做得很好。紧凑的情节,生动的描写,成功刻画了巴克这一形象。他或许就是每一个生活在这个社会的人,虽然没有人类的思维,但他成长的经历却与我们形成了共鸣。一开始的舒适生活,就是我们还很小时。那是有爸爸妈妈宠爱着我们,就像米勒法官一样。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一切都会远去。我们长大了,我们需要到社会上去学习,在实践中获取阅历。社会就像巴克所处的冰天雪地,冷峻的望着生灵之间的斗争,在必要时还会施加一定的压力。我们被强行带离了父母,来到了工作岗位之上。一开始还有许多留恋,在一次次失败的鞭打中怀念着以往舒适的生活。但我们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生活,抛弃了对往昔的回忆。我们遇到了一些同事——那些与巴克一起拉雪橇的狗们,与他们一起工作。在一天又一天的工作生涯中,我们明白了自然界所谓“大棒与獠牙的法则”:明白了别惹上司——弗朗索瓦等主人,否则会挨“大棒”的打;为了生存,一定要露出你的獠牙去奋斗,否则会死。

我们一次次的与“同事”交锋,产生摩擦,明争暗斗,想尽办法剔除自己得到最大权力——领头犬的所有阻碍。很明显,巴克是所有人中的佼佼者。他拥有胆识,格斗技巧,以及面对对手的狡猾。面对他最终抛开了一切束缚,获得了自由、野性的归宿这一结局我十分羡慕,因为不知有多少人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丧生,留下来的又有多少还在机械的工作,静静的等待死亡的降临呢?有多少人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归宿呢?它是这个社会上的强者,也是胜者,因为它活出了真实的自我。

对于内容,我比较欣赏巴克与斯皮茨搏斗的的那一段。“他们转着圈,吼叫着,耳朵向后倒竖着,敏锐的寻找着可趁之机。”“巴克努力地想用牙齿咬住那只大白狗的脖子。却总是不能成功。每当他的利齿朝对方那柔软的肌肉咬去时,都有斯皮茨的利齿在反抗。”······这些精彩的语句生动的再现了巴克与斯皮茨那场惊心动魄的搏斗,与它们当时的心情、感受,仿佛是一次决斗的主持人激情澎湃的解说词,使读者身临其境,野性在心中翻腾。“随后巴克改变了战术,他佯攻对方的喉咙,却突然掉头,从侧面迂回,用肩头向斯皮茨的肩头撞去,想把他撞翻在地。”“斯皮茨是个身经百战的老将,从斯匹次卑尔根闯过北极,横跨加拿大及北部荒寂地区,他对付过各种各样的狗,交战中,斯皮茨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从这些描写可以看出巴克的狡猾,斯皮茨的老练。

经过一番血腥而激烈的厮杀,最终,巴克“胜利了,是强悍的原始兽性支配着他杀死了自己的强敌,并且感觉好极了。”读到这,读者才长嘘一口气,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不得不佩服巴克的智慧与作者高超的写作技法。 野性,究竟是什么? 有人说,野性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了了友情。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亦然是。

有人说,野性,可能是一种残忍的东西,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东西。它可以让一条文明狗享受杀戮的快乐;也可以让一条血腥的狗,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我说,我已经在书中找到了答案。野性,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它充满了矛盾,它是来自荒野的欲望,与习俗的束缚抗争着,它或许是竞争,或许是自由。但因为有了它,我们的生活才有了活力,生机,它带来了真实的生命。

布克原来住在位于圣克拉拉山谷的一个漂亮的庄园里,他是米勒法官家的一条狼犬。他的父亲是一条体格魁梧圣伯纳狗,母亲是苏格兰牧羊犬,只有一百四十磅的体重,但她又受父亲的影响,仪表堂堂。他这种优良的血统和矫健的体格以及庄园里普遍的尊重而产生的威严,使他具有了贵族的气质。他不免有些自命不凡,常常得意洋洋的把整个庄园都放在他的管辖范围内。

布克在法官家时,有时和法官的儿子们一起扎进游泳池里陪他们一块游泳,或出去打猎;有时以白马王子的身份陪伴着法官的女儿散步;有时就像老朋友一样,伏在布克脚边,陪着法官看书。。。

然而幸福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由于柯勒大克发现金矿,冰天雪地的北极成为人们向往之地,法官庄园里的园丁助手莫纽尔借此机会把布克带走了,从此他离开了自己安静富贵的生活。

布克在红色衬衫男人那儿第一次尝到棒子的滋味,他明白面对拿着棒子的人,他是根本没有胜利的机会的。布克学到这个教训后,一生都没有忘记,也不敢忘记。终于他重新有了主人巴罗特和法兰夏,有了新的朋友笑里藏刀,虚伪阴险的史皮兹,气质忧郁,乖僻,喜欢独来独往的德夫。当他亲眼见到和他一路的朋友柯利被爱斯基摩犬撕咬直至剩下一堆碎片,他领悟到了这里的世界就是这样,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当柯利的死亡还笼罩着不布克时,另一个重大的打击又降临了。他被像马一样赶去干活,他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打击,他明白现在还不是反抗的时候,他以惊人的速度去学习,了解现在的工作,生活,很快,他便适应了这里的一切。后来法兰夏又带来两条狗,一个叫比利,另一个叫乔依。比利温柔善良,乔依乖离又暴躁,再后来,又加入一条叫索洛克司的狗,他身体瘦长,面容憔悴,脸上布满战斗的伤痕,只剩下了一只眼睛,他很冷酷很无情。

渐渐的,布克内心涌泄出一种原始野兽的统治欲望,以布克孤傲的性格,使他不甘心在奸诈无理的史皮兹的领导之下。终于,一场恶战爆发了,起因是史皮兹占领了布克的窝。一群饿昏的爱斯基摩犬突然来袭,混乱的场面连法兰夏和巴罗特都控制不了,布克也加入到战争中,曾经亲眼见到柯利死亡的布克尽管身上有多处伤痕,仍旧奋战不止,史皮兹也乘机偷袭布克,狗队就这样被冲散了,知道黎明才被全部找回,这段时间是他们度过的最艰险的日子,他们个个遍体鳞伤,还要度过一条宽达三十公里的河,河水的许多地方还未结冰,这给他们的行程增加了更大的困难,他们未到达道生就出现了混乱,一场生死搏斗,布克VS史皮兹,战胜了史皮兹的布克取代他当上了这支队伍的首领。

不久,不幸的事又发生了,法兰夏被降职了,他们沦为给淘金者送信函的人,信函很多,他们必须马不停蹄的跑才能准时到达目的地。为了不耽误行程,又加入了两个同伴迪克和库纳。在新首领的带领下,他们又开始了新的旅程。这是一场持久战,这些拖雪橇的狗,因为长时间过度劳累又得不到休息,一个个变得脾气时分暴戾,乖僻,德夫倒下了,他是被累死的,布克也从一百五十斤降到一百斤。终于他们有了三天的喘息机会,布克也没想到他们已经到了微不足道的地步,第四天听到讨价还价的声音,他才明白,原来他们都已经被淘汰了。

那两个美国人就是布克的新主人,一个查里斯,一个哈尔。还有一个叫梅塞思的女人,她是哈尔的姐姐,查里斯的太太。他们三个人都不懂驾驭狗的技术,套上绳索都要好久,他们根本不懂得怎样去疼惜布克,他们让狗队去拉很重的东西,却不给他们很好的休息,先后有很多狗都因为受不了离开了。要过那条三十多公里的河时,布克深知冰已经化了,不可能顺利通过,因此无论他们怎样责打他,他就是趴在地上死活不走,就在他们打他时,桑顿不忍心,把他救了下来,桑顿因为脚受伤了,他的朋友们为他修建了一个木屋,让他养伤。天气一点一点转暖,他的脚也一点一点复原,他心疼布克,于是救下了他,从此,布克跟他的新主人开始新的生活。

桑顿原来就有两条狗,他们都很友好的对待布克,桑顿对布克像孩子一样,布克也在桑顿那儿体味到了爱,这是他在法官家,在以前的旅途中未体会到的。日子一天天过去,布克的伤一天天好起来。布克怕桑顿离开他,从他来到北方后,他的主人换过一个又一个,这种匆匆的离去让让布克觉得任何一个主人都是不长久的,对此他很担心。他怕有一天桑顿也会离他而去,从他的生活中消失。有一天,两个身材魁梧的男人来到他们的营地,他们带着桑顿和他的三只狗,一起离开白河口走向道生。很快到了道生。那年秋天,桑顿和他的两个朋友驾着条独木窄船,准备越过一处很艰险湍急的河流,突然船陷入激流中,桑顿掉入水中,在生死攸关的时刻,布克奋不顾身的跳进河里去,在一片惊涛骇浪中追上桑顿,但河流很湍急,他们很快又被冲散了,布克被拍到岸边,虽然他已经精疲力竭,但他还是又跳入河中,在桑顿两朋友的'帮助下他们两个终于被就上了案。

在道生的那年冬天,桑顿和别人说布克能拉动一千磅的东西,布克凭着对桑顿伟大的爱,他终于拖动一千磅的东西走了一百码,帮桑顿赚了一笔,并还清了债务。桑顿有了钱之后,抵挡不住传说的诱惑,决定东东部探个究竟。一年春夏秋冬他们走过了无数不知名的河流,又是一年的春天,他们意外地发现河床中有金子,于是就在那里定居了下来,每天淘金。布克也每天无所事事,终于有一天,布克遇到一匹野狼,他们变成了好朋友,布克和野狼走了好远,突然想到桑顿,他头也不回地往回赶,任凭野狼怎样劝说,在他心里,桑顿仍是他的全部,虽然他很渴望和野狼的生活,可是他放不下桑顿。

日子又过了许久,布克又出去寻找野狼,可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他在外面两天一夜,他心里觉得恐慌,当他回去时,悲剧还是发生了,桑顿和他的两个朋友被杀死了,两个伙伴也很痛苦的死了。被一群当地的印第安人给杀害了。布克看到这一幕惊呆了,他也气愤到极点,他的凶猛,残忍,对付了一群印第安人,战胜了高级的动物——人类。

布克心里没有牵挂了,他跟从自己内心的呼唤去到了狼群中,但他每年仍会回来看望桑顿,在原来那个地方发出低鸣。

从此他带领狼群奔行于山野之间。

人只有经历苦难才会成长,只有面对困难,才会勇进,只有收到威胁,才会发现潜能,才会坚强。所以说,困境可以磨练人的意志,在困境中,我们才会取得成功。

大棒与利齿的法则,在北极蛮荒下回荡,任何一只外来的狗,都随时可能受到生命危险。对于一只在南方养尊处优多年的狗来说,真是太可怕了。然而,想要生存,这是唯一的法则,一旦倒下,便只有死亡。

恶劣的环境唤起了它坚强的意志,也唤醒了它骨子里的,千百年绵绵长存的狼的野性!巴克的祖先是狼,它的身上流淌着狼的血液,在极为严酷的生存斗争中,它的野性被一点一点的诱发出来,并越来越清晰和强烈。原始先祖的影像在它的脑际里不时地晃动,还有狼的嗥叫,来自森林深处的召唤之声。在切断了和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之后,它决定响应那召唤之声,加入狼群,回归自然。

在它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野性的呼唤是世界上所有生灵对自由的呼唤,在荒野里奔跑,在高山上嚎叫,不受任何束缚。当太阳升起时,前方是通往自由的大道,巴克获得了自由,它将永远不再是一条狗,而是狼!也许就是那个可怕的晚上,改变了它的一生吧。

我们人人都渴望自由,不受任何约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不受外界的控制,正如我写这篇读后感一样,并不完全是有感而发,只是不得不写,所以才有读,后又有了感。我追求原始人一样的生活,在茫茫的大地上奔跑,为生存而奋斗,创造出更美好的环境,而不是在高楼大厦中穿梭,规规矩矩地走路,做事和学习。我们再也不能回到那样的时代了,但我们的精神是自由的,自由地想像,自由地书写,自由地歌唱,感受生命中最后一丝美好的原始气息,做一个文明的自由者。

对于巴克来说,野狼之王才是它生命与灵魂的最后归宿。让我们瞭望无边的天际,为自己在茫茫的苍穹宇宙中寻找心灵的归宿吧。

我抛砖~希望能帮你引出玉哈哈^_^他们都从动物与人的关系谈到动物性与人性的关系,野性的呼唤将从狗类的性格透视人类的性格,狼图腾是从狼族的性格透视蒙古民族的性格但是我觉得狼图腾的文化底蕴要比野性的呼唤深厚的多,狼~毕竟是作者用几十年的亲临现场的调研积淀出来的,无论从层面涉及的广度和深度都远远高于野~野~好像是一部感人的励志小说,事后想到更多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狼~好像是一部文化史,或者纪实,用探险小说那种惊心动魄的情节和语言,讲述了一个民族的性格渊源与狼族性格个关系与联系,很立体,很完整地让人了解了一种文化和民族性格,而野~留给人回味的不过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从文化的底蕴上讲,显得单薄多了,可读性趣味性方面狼也更细腻些~~我觉得可以从作品的写作背景,文化底蕴方面比较,然后从内容涉及面的广度和深度,以及两个作品分别折射出的问题本质比较,最后从语言情节等形式上的东西这些方面比较一下异同

野性的呼唤论文文献综述

行整理和代叙,建议你先把有关人性特点的研究的内容扯扯,就是比如“第一章 西方文学作品中的人性主题”,把这个有关人性的描述的代际给写写,可以弄弄其中人性内容主题的变化啦,发展状况,然后把你要写的这篇所属的那一部分详细写写。然后在第二章里在把野性的呼唤反应的人性、阐述背景扯扯。接着第三章把同期的或者是同种类型的作品的描述技巧与此篇的同异扯扯。你写着写着就会发现,几千字已经码上了,文献综述一般是对已有研究的整理,但是仅此工作量也很大的。如果需要相关资料的话可以百度hi我,把邮箱地址给我可以发一些给你。······································ 说行天下:小说网站上千个,总有一个适合您。 说行天下 最给力.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何不写一篇读书心得记录下呢?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心得吗?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叫《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礼貌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我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终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礼貌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可是巴克明白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仅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必须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齐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最终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当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我幸福欢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利用寒假的时间,我读了一些名著,那下头就说一下《野性的呼唤》吧。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

主要资料是:淘金时代,一条狗的命运是可悲的,但如果是一条绝顶聪明的狗呢?这本书就是围绕这样一条狗——巴克的生活展开的。离开温暖舒适的家,一顿痛打教会了他第一课:狗永远赢可是大头棒;拉雪橇的生活教会了他第二课:仅有适者才能生存;与印地安人的决斗教会了他第三课: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他在短时间内脱颖而出,打败斯皮茨,取而代之成为雪橇队的首领,远近驰名:他为挽救被困水中的主人桑顿,几次下水,不顾一切。他向往着祖先充满野性的生活,可是又对主人充满着深深的眷恋,该何去何从?这时主人惨遭横祸,野狼的呼唤又在远方响起。最终,他成了野狼的首领,带领狼群歌唱富有生命力的歌。

看了这本书,最明显的感受是向往自由,向往自我喜欢的生活。像书中的主人公巴克,很眷恋充满野性的生活,但又舍不得主人桑顿,只好白天去森林里,晚上再回到主人身边。很多人也像巴克那样,向往着这边,又眷恋着那边,实在是不明白要选择哪个,要放弃哪个。此刻的很多家长都严格要求自我的孩子,都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很少给孩子自由活动时间。孩子此刻还小,需要的是一片自由的天空。

同样,让我们给别人自由,也要爱护动物。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不得不说,它作为一条狗,活出如此风采,当真是霸气了得。

充沛的阳光,精美的食物,并没有懒惰它的气魄。被辗转带到冰天雪地的遭遇,也没有拖垮它的身体。适应力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在它的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为真心疼爱它的主人赢得一千六百美元的赌金,是它懂得感恩的赤诚之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棒的结局!它就像一位尖子生交给教师的答卷,完美,无一丝瑕疵。

我一向以为,因为杰克?伦敦的过于崇拜达尔文等人的学说,所以在作品中,也会体现出来,而这如果用在人类的活动上,就显得有些粗暴和过简了,可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上,便是完美的契合。我想他肯定也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那么悲惨,而巴克却获得了美满的成功。

可是,巴克也应当承受这些,为了这些,它付出的也太多,适应,说着简单,可是要做起来,却是有着天大的困难,其他雪橇狗的杯具,就能够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们为了适应食物的短缺,消化本事增强,“将吸收来的每一丝营养运输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吸收”的时候,心中不由心酸,想想自我有的时候晚饭没吃饱,半夜从睡梦中惊醒时肚子如被千万只虫子撕咬般的感觉,敬佩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在其中,狗儿们刚长途奔涉后又被几个愚蠢的人买去强迫继续奔波时,巴克不就是因为被桑顿发现并护住了才免逃一死吗?可是细想,为什么会被护住呢?不还是因为巴克以前的功劳吗和它那强健的身躯吗?有果必有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外国名著中最让我着迷的一本,一抱起就舍不得放下,情节精彩而又含义深刻,不像别的名著要慢慢地感受,是少见的能让人一看就爱不释手的书。

假期看了《三字经》这本书,很喜欢。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美国小说家,其杰出作品有《野性的呼唤》。《墨西哥人》 。《热爱生命》等。但我最喜欢这本书,因为他让我进入了一只狗的世界,巴克——,知道什么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主要讲巴克是条大狗;它的主人是住在加利福尼亚的米勒先生。之后被曼纽尔卖到镇上拉黄金。在这段时间里,巴克接受了很多大师,但在最后一位大师身上,巴克第一次感受到了人类的爱。他的主人是桑顿,后来渐渐成了“朋友”。

历经千辛万苦,桑顿和巴克决定去东方寻找新世界。巴克听到一声令他心跳加速的呼唤,从森林里走了出来。

在这本书里,我可以深刻理解巴克的活力和勇气。他坚忍不拔,勇往直前,敢于挑战,聪明灵活。看完这本书,我觉得遇到困难就退缩,没有任何勇气和力量。我记得当我有时间的时候,我被一个小数学题难倒了。真的不对。我相信很多同学和我一样!那就让我们一起改正,像小巴克一样坚持不懈,永不退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只好狗逐渐回归野外和荒野的过程。作者通过这种方式反映了“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也让我明白了只有坚持,坚强,勇敢,才能成功。

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己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我看完了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感受颇深。这本书重点讲述了动物与人类之间发生的故事。

其中有一段内容深深打动了我的心:当白牙——这只强壮凶猛的狗被史密斯买来后,白牙吃尽了苦头,因为它而史密斯却利用它来赚钱——和别的狗进行打架,赚取钱财。而每次白牙都能获得胜利,以此给史密斯带来了巨大的财富。可这个残暴的贪财鬼,每天却用鞭子抽打这条可怜的狗……看到这而我的心向被什么扎了一样,我们人类为什么会这样的残忍?可看了下面的内容又让我有了一个心的想法:当白牙与一条狗打架时,这只狗咬伤了白牙的脖子,就在那生死攸关的一刻,斯各特救了它,而后白牙对新主人十分的忠诚,他们成了好朋友……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也有感情,不是吗?我还曾看到这样一个故事:……山羊妈妈流着眼泪站起来,叉开腿,任这只小羊羔上来吃它的奶。可是它不回头嗅它的尾巴,因为它知道,那不是它的孩子……动物心中也有爱,但不会说话的它们只能用摇尾巴,低头摩擦主人的腿和舔来向我们表达。我们人类应该将心比心,如果受苦的是我们自己,我们会怎样呢?人类已经错的够多了,难道人类还要对动物冷漠无情吗?难道还要接着错下去吗?

请善待我们的朋友,让我们的生活有了它们的存在而更加快乐。

这几天看了一本叫《野性的呼唤》的书。它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在阿拉斯加的荒野中与狗搏斗,最终成为他的祖先狼的故事。

这个故事读起来引人入胜,适合不同审美的人。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确实是给狗买的,因为大部分孩子对动物都有偏爱,尤其是狗。而且小学生喜欢我们,特别是男生,特别喜欢动物小说,但是我买的时候吸引我的不是动物,而是对人性的描写。当丹巴赫在法官家时,巴克每天都和孩子们或其他狗一起玩耍,他每天都很开心。后来法官家的园丁天天赌博,欠了很多钱,就把巴克卖了。当巴克走向那个穿红衣服的人时,他明白了棍子和牙齿的力量。当丹巴赫去当雪橇犬时,巴克明白了北方的生活规则。丹巴赫造反,杀死了领头的狗斯佩斯。当巴克成为领头狗后,他的狼的烙印越来越深.

巴克的一生有很多不幸,但每一次不幸都让他越来越强大。当丹巴赫变成了一只狼,回顾他的一生,他会感谢那些虐待他的人,因为他们,他让自己成为了一个全新的自己。虽然我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但我已经确认我想再读一遍。我想明白我第一次没明白的事。如果再读一遍,会不会有新的感觉,审美会不会提高,会不会明白这本书的真正奥秘.有了这些问题,书再读一遍就会越来越薄.

这本书是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只高贵的狗。有一天,他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卖了。他成了一只雪橇犬,努力工作。有一天,他觉得自己足够强大,可以成为领袖,可以和斯皮策一较高下。最后巴克赢了,成了领袖,他们回到了镇上。他和他的团队跟随其他人拉信件。他们筋疲力尽,被一对傻子夫妇和他们的傻子哥哥买走了。他们的主人对他们很不好。最后他的团队一个个死了,只剩下几个。之后,除了巴克,所有的狗和它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所以他一直跟着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他找到了自己的家,加入了狼群。

题目里有“野性”二字,“野性”在文中处处体现,我先从“野性”说起。在我看来,“野性”其实就是野心勃勃,杀人如麻。有人常说,森林里充满杀气。你想过为什么吗?因为森林里到处都是杀气,到处都是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此诞生。为什么森林里的动物叫野生动物?这是因为他们必须不断磨练和学习才能生存。巴克其实是这样的。他原本是一只高贵的狗,内心充满善良,却不知道为了生存接受了多少棍棒;不仅被骂过很多次;不知道被别的狗咬过多少次。他在痛苦中活下来,不断磨练自己,变得越来越强大。最后,他充满野性!回归自然!

《野性的呼唤》说,“生命的开始,自然是美好的。”人性其实是善良的,但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父母双亡、受他人压迫、家里缺钱、心中有恨等一些原因,才成为坏人,但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意味着给他们一片蓝天。在这篇论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自然,所以我们的成长是不断磨练的,不断经历一些挫折、痛苦和快乐,我们会慢慢改变。

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努力,努力成为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多积累知识,多积累技能,好好学习,才能在社会立足。我会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俗话说的好,弱肉强食,只有当我成为强者才能被这个时代认可!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适者生存。

今年寒假里,妈妈在多看阅读中帮我下载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狗巴克从人类文明社会到狼群生活的过程。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我们人类现在也是在你追我赶的激烈竞争中,就说平时的学习,很紧张。目的为了以后更好地生存,所以我们要面对现实,勇敢接受,努力学习。

不得不说,作为一条狗,活出这样的风采真的是霸气。

阳光充足,美食精致,不偷懒。被带到冰天雪地里并没有使它的身体倒下。适应性和顽强的生存欲望可以说是淋漓尽致的体现在其中。他懂得感恩,为真正爱他的主人赢得1600美元赌钱,就是那颗真诚的心。最终化身为狼是它最好的结局!就像一个尖子生给老师的答题卡一样。它完美无缺。

我一直以为杰克伦敦那种过分崇拜达尔文等人的理论会在他的作品中体现出来。如果用在人类活动中,会有点粗糙和简单化,但如果用在动物小说中,那就再合适不过了。我想他一定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海狼》的结局是那么悲惨,而巴克却是一个幸福的成功。

然而,巴克应该承担这些事情,他为此付出了太多。很容易适应,但是很难做到。其他雪橇犬的悲剧可以说明这一点。当我看到狗为了适应食物短缺,消化能力增强,“每一点吸收的营养,看完野呼后,都被600字运送到最远的角落,让每一个细胞都可以吸收”的时候,我心里不禁感到难过。我以为有时候晚饭吃的不够,半夜从睡梦中醒来,肚子就像被千万只虫子咬了一样。我在赞叹的同时,也生出了一丝同情。

当然也有运气的成分。当狗被买来,长途跋涉后被迫继续奔跑时,巴克不是因为桑顿发现并保护了他而逃脱了死亡吗?但是你想想,为什么要保护呢?难道不是因为巴克以前的优点和他强壮的身体吗?水果是有原因的。

《野性的呼唤》是国外最迷人的书之一。我捡的时候不忍心放下。剧情精彩深刻。不像其他名著,需要慢慢感受。这是一本难得的书,读起来能让人爱不释手。

暑假里,我看了《在甲板的.天逢底下》这本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

当时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人们争相到北极淘金。所以拉雪橇需要大量强壮的狗。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他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巴克第一次到达北极时,他目睹了他的同伴被当地的狗袭击和杀害。它也第一次感受到了棍子的残酷,从此就信奉了“棍子”和“利齿”的规律。几次换主人后,巴克陷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去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要和他们闹僵的时候,一个叫桑顿的人救了他。于是,巴克渐渐喜欢上了他,冒着生命危险三次把桑顿从死亡边缘拉回来。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疯狂地咬着印第安人的喉咙,为的是支付他的主人。终于回归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表现为一个坚强的人。它的英雄业绩,它的强势姿态,不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如果我们想在这个社会立足,就必须学会像巴克一样拥有顽强的生存意志、顽强的生存能力和机敏的生存方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个社会生存。

在书的最后,作者写道:“它张开喉咙,唱着一首原来年轻世界的歌,一首狼的歌。”这种说法多么雄壮豪迈啊!

这就是狗的传说—— Buck!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异常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并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我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先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礼貌的教化,一向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终,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梦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十分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今天早起,我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它的每一个细节,都促使我忍不住接着往下读,可能是读的太融入,而导致我连早饭也忘了吃。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壮健聪明的狗——巴克,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的争斗,随后她身上狼祖先的野性逐渐恢复,最后终于逃进了原始森林,变成了狼。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荒无人烟的雪野里,在饥饿和野狼的威胁下,一个伤痛缠身、孤独一人的淘金者,和死亡作着殊死的搏斗。仗着求生的愿望,他不畏艰辛,拼死抗争,终于以坚强的毅力战胜死亡,奏响了一曲对人类精神和生命的赞歌。

告别了这一件件触目惊心的事件,我渐渐觉得,巴克是一只勇敢的“狗”,坚强的“狗”,还是一个能为了生命的永存而与死神殊死拼搏的一只神圣而伟大的狼。而促使他和死神斗争的是它那渴望让生命永远沸腾的激情火热的心!

最近,我读了升级版“书虫”的一系列图书。其中有一本让我受益匪浅,这本书就是《野性的呼唤》。

书中讲述了一只名叫巴克的狗被园丁卖到了遥远的北方,结识了许多和他命运相同的狗。有的狗善解人意,有的却脾气暴躁,狂妄。经过一番周折,巴克拥有了一个称职的好主人——桑顿。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巴克身上的野性也慢慢展现出来。巴克渐渐地爱上了它的主人,什么事情都为他着想。一天,巴克碰到了一头狼,于是没能保护好桑顿。结果,一群印第安人将桑顿以及他的朋友全都杀害。愤怒的把科技那个在场的所有印第安人都杀死了······最后,巴克身上的野性越来越浓,蜕变成了一只狼。

这本书体现了世界上伟大的爱。巴克的前几位主人对它都不怎么样,巴克也是对他们冷眼相对。可是桑顿却很会为巴克着想,渐渐地,她们就建立起了一种很纯洁的感情。以至于巴克宁愿去为桑顿牺牲一切。

爱是交替进行的,你去爱别人,别人就会去爱你。一只狗都可以这样,更何况人呢?

杰克·伦敦(1876-1916),美国著名现实主义作家。出生于美国加利福尼亚旧金山的一个破产农民家庭。他从小参加体力劳动,受尽生活折磨。后来,他做过童工、工人和水手,也当过劫取牡蛎的“蚝贼”。1893年由于美国发生严重经济危机,杰克·伦敦以无业游民罪被捕。1897年他到阿拉斯加淘金,结果一粒金子也没淘到却得了坏血病。从此,他开始了文学创作生涯,并于1900年发表统称为“北方故事”的系列小说。他从1900年起连续发表的许多中短篇小说,因其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色彩,因此有人认为他是宣扬社会主义的作家,但也有人认为他是表现个人主义与民众哲学的自然主义作家。40岁时,他以自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在自己16年的创作生涯中留下了50部著作,其中长篇小说19部。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为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代表作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短篇小说)、《白牙》(又译作《雪虎》)等。

《野性的呼唤》讲述的是一条叫“巴克”的养尊处优的家狗,被偷卖到北方荒野之中,而不得不面对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极其恶劣的现实生活中,他显示出了强烈的生存欲望,并由这种欲望主宰,设法克服一切难以想象的困难,成为一只适应荒野生存规律和竞争规律的雪橇狗,最终还响应荒野的召唤,回归了自然。作者杰克·伦敦,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生于旧金山。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24岁开始写作,去世时年仅40岁。从1900年起,他连续发表和出版了许多小说,讲述美国下层人民的生活故事,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他的作品大都带有浓厚的社会主义和个人主义色彩。他的作品在全世界都广为流传,是最受中国读者欢迎的外国作家之一。他一生著述颇丰,16年中留下了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以及大量文学报告集,还写了3个剧本以及相当多的随笔和论文。最著名的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白牙》、《热爱生命》、《海狼》、《铁蹄》等小说。这些作品共同为读者展示了一个陌生又异常广阔的世界:那荒凉空旷又蕴藏宝藏的阿拉斯加,波涛汹涌岛屿星罗棋布的太平洋,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线,形形色色的鲜活人物,人与自然的严酷搏斗,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他是世界文学史上最早的商业作家之一,因此被誉为商业作家的先锋。

荒野的呼唤毕业论文

简介 杰克·伦敦(Jack London,1876年1月12日~1916年11月22日)原名为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贫困不堪的底层阶级”。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被称为“美国无产阶级文学之父”。他的作品不仅在美国本土广泛流传,而且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欢迎。著有《马丁·伊登》《野性的呼唤》等50多本书。 杰克·伦敦24岁开写作,去世时年仅40岁。十六年中他共写成长篇小说19部,短篇小说150多篇,还写了3个剧本以及相当多的随笔和论文。这些作品共同为我们展示了一个陌生又异常广阔的世界:那荒凉空旷又蕴藏宝藏的阿拉斯加,波涛汹涌岛屿星罗棋布的太平洋,横贯美洲大陆的铁路线,形形色色的鲜活人物,人与自然的严酷搏斗,人与人之间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 杰克·伦敦的创作,笔力刚劲,语言质朴,情节富于戏剧性。他常常将笔下人物置于极端严酷,生死攸关的环境之下,以此展露人性中最深刻、最真实的品格。杰克·伦敦赞美勇敢、坚毅和爱这些人类的高贵的品质,他笔下那“严酷的真实”常常使读者受到强烈的心灵震撼。写作风格 他的作品独树一帜,充满筋肉暴突的生活和阳刚之气,最受男子汉的欢迎。有人说在他之前的美国小说大都是为姑娘们写的,而他的作品则属于全体读者,不但普通读者欢迎,就是大家闺秀们也喜欢放下窗帘关上大门偷偷去品味他那精力旺盛、气势逼人的作品。火一样的性格 杰克·伦敦就是这样的性格。他血管里有火,生气勃勃,一身丈夫气,喜欢粗犷强烈的生活,他喜欢叱咤风云,每每参加斗争常要斗争到极限。他把冒险里的困难当做享受,把拓荒中的遭遇当作欢乐。我们在《海狼》里看见了许多的令人荡气回肠的经历,尽管这些已经经过了艺术的折射。 就是在他富裕的日子里,他的生活也是充满冒险的。他买地产,办牧场,种树木,修建豪华的新居,宴请宾客,过着沸腾的生活。[编辑本段]杰克·伦敦的一生 杰克·伦敦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他一生共创作了约50卷作品,其中最为著名的有《荒野的呼唤》《海狼》《白牙》《马丁·伊登》和一系列优秀短篇小说《老头子同盟》《北方的奥德赛》《马普希的房子》等。 杰克·伦敦自幼当童工,漂泊在海上,跋涉在雪原,而后通过半工半读最终取得巨大成就的作家。他一生充满传奇色彩,生活经验之丰富在世界作家之中是不多见的。他作品中的现实主义风格和多格化的题材,以及强烈显示出来的作家的独特个性,多少年来一直深深吸引着不同时代、不同经历的读者。年少时光 穷苦和缺少欢乐的童年使 杰克·伦敦 早早地成熟了。杰克·伦敦从10岁起就不得不半工半读,只要有可能,他就会把时间都用在读书上。不满9岁时,杰克·伦敦就已经熟读了华盛顿·欧文写的西班牙旅行记《阿尔汗伯拉》。他还读了一些从雇工那儿借来的一毛钱一本的小说,他抓到什么就读什么。杰克·伦敦11岁离开牧场来到奥克兰,在免费的公共图书馆里如饥似渴地读着能借到的第一本书。到16岁之前,他一直是做工——读书,读书——做工。因为贫困杰克·伦敦小学毕业后便去工作,十岁左右就开始做报童和罐头工人,在街头斗殴中练就了一身本领,成了小流氓头。他最喜欢的活动是驾驶船只。十三岁时他曾经只身驾驶小船穿过暴风雨中的旧金山湾,别人几乎难以相信,可那是事实。后来他攒了一点钱,买了一只小船,原来是为了好玩,不久之后却结识了蚝贼,便也跟他们一样做起不要本钱的买卖。他纠集了一伙同伴,驾船去偷旧金山湾养殖户的蚝,甚至烧毁别人的船只。他打架酗酒,大笑狂欢,在几百英里的海路上自由闯荡。不久他结识了海湾巡警,又反过来做巡警去追捕追捕蚝贼。 十七岁时他上了一捕猎船做水手,经过朝鲜、日本,到白令海一带去猎海豹。途中他经过了严寒、风暴、最沉重的苦役的锻炼,参加了狩猎海豹的种种活动。因为从小在海湾里玩船,他驾船很有一套,在船上年纪虽小却深得船主和同行们的赞许。又因为从小饱经摔打,能够参加水手们最野蛮的活动,所以他交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有趣的和可怕的故事。这些都成了他的海洋小说的宝贵素材。《海狼》描写的猎海豹船的丰富生活便是一个精彩的例子。 惊涛骇流中的海洋生活是艰苦的,但他没有忘记读书,在返航驶入旧金山湾时,他已经读完 了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和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第一次写作获奖 远航归来他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一篇散文《日本海口的台风》,参加了《呼声》杂志的写作竞赛,荣获了第一名,得到奖金二十元(第二、三名都是大学生)。只受过小学教育的杰克·伦敦第一次显露出他的创作才能,这要归功于他平时的勤奋学习——他认真阅读文学大师们的优秀作品,并且养成了作笔记的习惯。也许他便是受此鼓励,走上文学之路的。教训·醒悟 这时杰克·伦敦已经从早期的蒙昧里醒悟过来。他立志掌握当时最先进的技术:电气,便到奥克兰电车公司去求职。他对经理说他为了掌握技术什么苦都肯吃。经理让他一天干活十三个小时,没有星期天,把他累的死去活来。后来他才知道实际上有两个工人被他顶去了工作,那两人每月各四十元,共是八十元,而他一个月才拿三十元。而且一个被他顶去了工作的人因为有一妻三子要养活,却又无法为生,自杀了。这对于杰克·伦敦是一次极其深刻的教训,他愤然抛下了手里的煤铲。 这次苦役让他懂得了一个可怕的真理:无论自己如何身强力壮,十年、二十年之后总会有更年轻力壮的人来接替他,把他扔到垃圾堆里去。 那时正是美国大萧条的一九八四年,他参加了从旧金山到华盛顿去请愿的失业者队伍,向东海岸进发。他途中因故脱离了队伍,便偷乘火车在北美大陆流浪,跟车警、乘务员捉迷藏,周游全国,以此为乐。他曾经被捕,发作了三十天苦役,亲眼见到了美国监狱里骇人听闻的现实。出狱后他偷乘西去的列车到了加拿大西海岸,再从那做水手南下,回到旧金山。这次特别形式的旅游给了他丰富的人生体验,尤其是贫困的流浪汉的体验。他明白了一个道理:最能够关心穷苦人的往往是穷苦人。步入共产主义之门 他对读书一直就有兴趣,就连在做蚝贼时也在他的小艇上读过许多书。流浪归来他开始大量阅读。他读过圣西门、傅立叶、蒲鲁东的作品,明白了私有财产的罪恶;他甚至读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宣言》,大体懂得了共产主义是怎么回事。 为了读书他十九岁时进了奥克兰中学,准备考大学,同时加入了社会党。他参加工人集会,发表激烈的演说,主张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并曾经因此被捕。 在奥克兰中学读书时他在学校的报纸上发表了小说《小笠原群岛》,连载了两个月,这样,他从事文学的兴趣更浓厚了。淘金之旅 他曾经希望靠劳动为生,继续读书,却发现那几乎是个幻想。他在一家洗衣作坊工作,累得半死,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读书。在他的读书梦濒于破灭时,阿拉斯加发现金矿的消息传来,给他带来了新的希望。一八九七年三月杰克·伦敦踏上了淘金之旅。 他求得了一点支持,和三个同伴筹备了八千磅物资准备在克朗克过冬。他们在寒冬到来之前克服了重重困难,经历了千辛万苦来到了靠近北极的育空河,在那儿度过了冬天。 在到育空河流域去的路上,伦敦的巧妙的驾船技术得到一次精彩的表演机会。他们自己砍伐木料,造了两艘船,沿育空河往下游航行。途中他们遇见了一段湍急凶险的河道,许多人都曾试图通过而失败,说那段河是无法穿越的天险,但是杰克·伦敦却说他有把握通过。他果然和两个同伴驾了船在围观者的一片欢呼中安然度过了急流,再回来驾驶第二只船。这件事引起了许多进退两难的淘金人的注意,他们陆陆续续来请求杰克他们帮助把船只驶过急流。杰克·伦敦向每只船索要二十五元报酬,他掌舵,和伙伴们一起把一艘又一艘散的木船驶过了险区。他们为此挣了三千元之多。他们原可以再赚五千的,但是已经没有时间了,他们还得在严冬到来之前赶到下游去。 他在育空河的冬季营地里读了许多书,如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斯宾塞的《首要原理》、马克思的《资本论》,还有弥尔顿的《失乐园》和布朗宁的诗。这些我们在《海狼》里见到海狼拉尔森读过,也和范·魏登、布露斯特讨论过。 可惜他们并没有新鲜水果和蔬菜,杰克·伦敦得了坏血病,只好回家。他和伙伴们驾了一只船,用十九天走完了一千九百英里的航程,来到白令海峡,从那里回到了加利福利亚。在这一段时间里他已经勾勒出了一些小说的轮廓,后来写了出来,为自己赢得了不休的名声,也让克朗代克的一些人和狗的故事广泛流传,其中便有《野性的呼唤》里巴克那只狗和其他一些人。 从育空河回来以后他大约有了一点钱,便又读了许多书。他读的很辛苦,每天工作十九个小时。他读经济学,读历史学和历史著作,读生物学、人类学和哲学,也读了大量的文学作品。在他的长篇小说《马丁·伊甸》的主人公马丁·伊甸身上我们看见了对这段极其艰苦的读书生活的细致刻画。 杰克·伦敦的父亲去世后,为了负担家庭生活,他又开始打零工。在找工作的时候,杰克·伦敦写成了《顺流而下》,可是稿子给退回来了。在等待退稿的日子里,他又写了一篇两万神出鬼没的连载小说,不料也给退回来了。尽管稿子次次都被退回,杰克·伦敦却仍然挤出时间来写作,继续写新的题材。最后《大陆月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小说——《为赶路的人干杯》,稿费只给了5元钱。不久,《黑猫》杂志又出40元要他写一篇小说,这样,总算有了转机。名声大震 一九零零年杰克·伦敦的第一本小说集《狼的儿子》出版,立即为他获得了巨大的声誉和相当优厚的收入。在美国作家中,杰克·伦敦可谓是多产的,在前后十六年的创作生涯中,他出版的作品达五十余部,其中中长篇小说二十一部,短篇小说集二十部,剧作三部,政论、随笔、特写等文集多部,留下了丰富的文学遗产,杰克·伦敦以自己的创作实力在美国文坛赢得了声望。值得一提的是,杰克·伦敦只间接的接受过一些正规的教育,作为一位世界知名的作家,他是通过自学而获得成功的。记者生涯 他原可以在成功与安定的环境里继续写作,但他不是个安分人,他的血管里燃烧着火焰,总是渴望着新的沸腾的生活,于是他开始了记者生涯。 应美国新闻社的委派,他去非洲采访波尔战争,到了伦敦,新闻社中途改变了计划,来电不要他去了。这时他却以美国水手的身份到伦敦贫民窟中住了三个多月,深入那里的生活,作了详细得调查,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回国后出版了报告文学《深渊里的人们》。这本书让他在美国社会主义者中名声大振。 一九零四年他接受了赫斯特报系的聘请,去远东采访日俄战争的消息。他来到日本,看出了日本政府故意留难各国记者的打算,便起、悄悄一个人去了长崎,想搭上一艘开往朝鲜的船到前线去,却被日本警察当作俄国间谍抓了起来。释放后他又搭了一艘小汽艇到了朝鲜的釜山。汽艇上没有百人的食物,也无法遮风避雨,只能在严寒的露天甲板上睡觉。到了釜山他弄到了一条无篷的船,雇了三个不会说英语的朝鲜人帮忙,靠自己的驾船本领驶进了黄海,沿着海岸行驶,在零下四十度的严寒和风涛里航行了六天六夜,终于到达仁川。这时他已经遍体鳞伤,脚、手指和耳朵都冻坏了,但是他稍事休整之后便又出发。这回他是骑马旅行的,连续几个星期的马背急行军把他带到了平壤,那已经是当时一切战地记者所能够到达的最北点。他在那里第二次被日本人投入监狱。出狱后他来到距离战线只有四十英里的地方,从那里发出了一篇又一篇的报道和许多照片,完成了其他记者没有完成的任务。他又因故再度受到被捕的威胁,知道引起了美国总统的干预,才得以脱身。在这次完成采访任务的履行里,杰克多次在严寒之中驾驶者无篷船航行,对那样严酷的生活有很切身的体会。《海狼》里有对这样生活的引人入胜的生动描述。未实现的浪漫计划 这时杰克·伦敦已经誉满全国,有了丰厚的经济收入,但他仍不满足于平静的生活。一九零六年,他决定建造一艘船,自己驾着去环游世界。他预计旅行七年,绕地球一周,可他并不是一个好理财家,造船活动几乎成了个笑话。那船原计划花七千元,实际上让他花了好几万元,而且毛病很多。他不能能够在等待,仗着自己驾船的本领就出发了,可他勉强把船驾到了夏威夷,便不得不开始修理,修好后有很吃力地开到了澳大利亚。那船已经无法在前进,他便只好把它以三千元的低价卖掉,结束这次虽然浪漫却失败的航行。 但是,他在那次航行里仍然粗昂造了惊人的成绩。他曾经驾驶那艘蹩脚至极的船从夏威夷直航马克萨斯。当时的《太平洋航运指南》指出,由于赤道海流和贸易风的影响,那一带海流异常复杂,从来没有人胜利驾船通过,但是杰克·伦敦却驾驶了吗艘勉强修复的船经过九死一生闯了过去。他在途中染上了一身怪病。在《海狼》里我们读到的对于热带海洋和贸易风的很富诗意的描写,其素生活素材大约便是从这里获得的。杰克·伦敦的信仰—社会主义! 杰克·伦敦成名之后做过几次演讲旅行。在那时的美国,社会主义思想是很犯忌的但是社会主义者杰克·伦敦却总直言不讳地提出自己的观点。他在加州大学大讲其社会主义革命,受到强烈反对,却得到主张言论自由的校长的保护。他到商人俱乐部大力宣传其社会主义革命,并把一九零五年俄国革命中杀死过几个沙皇官员的革命者称作自己的弟兄,引起轩然大波,报纸攻击他,说他把杀人犯当作自己的弟兄。他在耶鲁大学发表题为《革命》的演说时,用经济的解剖刀对资本主义剖析了一个小时,最后宣称:“工人阶级的七百万人说:他们就是要是全体工人联合起来,夺取政权。”他的报告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尽管听众里真正相信他的理论的人寥寥无几。 因为他的社会主义信仰,他曾经被提名做社会党奥克兰市市长候选人,甚至还做过社会党美国总统候选人。杰克·伦敦之死 杰克·伦敦之死至今是个谜。一九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星期二,杰克·伦敦计划第二天去纽约,而且打算中途绕道去看看芝加哥赛牲会,买一些良种牛,但是那天晚上他却服用了过量的吗啡死去了。他桌上有个本子,上面写了些计算药量的数字。那时他害者尿毒症,但医生认为把尿毒症看做他的死因时不能叫人信服的。那么只有两种解释:自杀,或是计算药量错误。从他白天的安排来看,不像是自杀;但那么重要的药量计算竟也会出错也叫人难以接受。 不过,如若说他时自杀也不是毫无道理的。那几年的生活越来越令他烦恼。他和妻子离了婚,却发现新的妻子跟原来的妻子具有同样的毛病,而他钟爱的女儿却爱着母亲,和他疏远。朋友们因为财富而背叛他。他新修的别墅“狼舍”突然被火烧掉了,给他带来了大笔债务。他种植的四十万株树苗全部死去;他牧场的良种马和猪牛羊也陆续死光了。他心力交瘁,引发了疾病,其中最困扰他的是尿毒症。心理上的极端孤立,生理上的巨大痛苦使他借酒浇愁,越来越沉湎在酒精里,难以自拔。也许他那天晚上感到太疲倦,太需要解脱,于是饮下了过量的吗啡,悄然脱离苦海,谁知道!关于杰克·伦敦之死的思考 1916年11月22日,杰克·伦敦在他的豪华牧场里服用过量吗啡自杀。他的死,为作家自杀现象提供了一个重要实例。我们可以列出一长串自杀作家的名单:莫泊桑、弗吉尼娅·伍尔夫、海明威、川端康成、芥川龙之介、三岛由纪夫、叶赛宁、马雅可夫斯基、茨维塔耶娃、海子、顾城等。人们在谈论作家自杀现象时,总是企图从作家的痛苦、孤独与绝望中体会出某种哲学蕴含,这种过度阐释有可能将作家自杀这一复杂现象简单的诗化了。 当然,人类毕竟处于向死而生的境地中,生命的有限性使人类无法放弃对死的思考,而作家更加专注于人的内心世界,对自我理想的追求和对生命意义的追问更加强烈,对现实世界更加敏感和苛刻,所以,作家的自杀在很大程度上的确是一个精神事件、心灵事件。 在他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中,主人公是一个饥寒交迫的淘金者,他在荒原上与一匹病狼遭遇,淘金者最终用强大的生命意志赢得了这场搏斗,放射出生命的光芒。杰克·伦敦没有赋予这位淘金者一个具体的名字,“他”是一个脆弱而又坚韧的抗争者。杰克·伦敦描述这段生命奇迹的意图并不在于塑造一个“强人”,而是着力表现人在绝境中所爆发出来的生命能量。在小说开篇,杰克·伦敦写下了这样一首诗:“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我一定要达到目的。一切都有希望。我要成功。我就靠一种力量的感觉提起了勇气,抛下嘈杂的地狱,走上甲板去,甲板上的雾气在夜色中像鬼影般飘过,空气很是甜美,纯洁,宁静。”这是杰克·伦敦在《海浪》中写下的一段话。在杰克·伦敦看来,生活的目的是在粉碎障碍、战胜挫折中实现的。 杰克·伦敦这样写道:“当生活变得又痛苦又让人厌倦的时候,死亡就会前来哄你睡去,一睡不醒。”杰克·伦敦用作品和自己的人生经历揭示了这样一重悲剧,即一个人在困境的时候,可以靠梦想坚持下去,而一旦走出困顿获得成功,生命的意义便成为一个问题。苦难可以使人的内心很强大,而成功却能够毁灭一切。 成名之后的杰克·伦敦陷入了金钱的泥沼,写作粗制滥造,批量复制了一些低劣之作。他的生活也充满了堕落气息,在购置游船、建造豪华别墅中,打发着内心的无聊。而这无聊增长到极限,死亡便成了唯一的选择。杰克·伦敦用自杀的方式结束了他40岁的生命。这一结局,不仅仅是生命的终结,也是对空虚生活的一种否定,更是对人生意义的一种永远被悬置的发问。杰克·伦敦用死亡的方式背叛了他的成功。他可以忍受痛苦和磨难,却不能面对快乐和舒适。 怎样走完自己的一生,这真的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杰克·伦敦的学习方法 凡是到过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家中的人都觉得很奇怪:窗帘上、衣架上、柜厨上、床头上、镜子上、墙上……到处贴满了形形色色的小纸条,初到他的房间里的人还以为那是什么特殊的装饰品呢。实际上,这些小纸条并不是空白的。上边写满了各种各样他搜集来的材料:有美妙的词汇,有生动的比喻,有五花八门的资料。杰克·伦敦没有机会系统地学习,为了掌握文化知识,实践写作,他争分夺秒地勤奋学习。他把生字写在一张一张的纸片上,插在梳妆台的镜缝里,以便在早晨修脸和穿衣时背诵;他把一串串的字用扣针悬在晒衣绳上,以便他向上看或者走过房间时可以看见这些新字;他每个衣袋中都装有写着一行行字的纸片,当他到图书馆或出外访问的途中便加以朗读,甚至在吃饭或睡觉时,也默诵着它们。他随身带着笔记本,记下了劳动时的所见所闻:景物的描绘、人物的速写、精采的语言、谈话的片断、动人的故事……他还对他所读到的一切都作了卡片索引。日积月累,他不仅学到了文化,而且积累了大量的词汇,建立了储存写作素材的“参考阅览室”,这些 材料直到他逝世时都没有用完。关于杰克·伦敦的名言 1青年总是年青的,只有老年才会变老。 2得到智慧的惟一办法,就是用青春去买。 3丢给狗一块骨头算不上慈善。和狗同样饥饿,又能和狗分享一块骨头,才是慈善。 4爱情待在高山之巅,在理智的谷地之上。爱情是生活的升华人生的绝顶,它难得出现。 5世界上是先有爱情,才有表达爱情的语言的,在爱情刚到世界上来的青春时期中,它学会了一套方法,往后可始终没有忘掉过。 6凡是使生命扩大而又使心灵健全的一切便是善良的;凡是使生命缩减而又加以危害和压榨的一切便是坏的。

杰克·伦敦(Jack London)

出生日期:1876-1-12(美国加州洛杉矶)

星座:摩羯座

原名约翰·格利菲斯·伦敦(John Griffith London),美国现实主义作家。他一共写过19部长篇小说,150多篇短篇小说和故事,3部剧本等。主要作品有:小说集《狼的儿子》,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热爱生命》、《白牙》,长篇小说《海狼》、《铁蹄》和《马丁·伊登》等。

早年坎坷的生活经历为他后来从事创作提供了丰富的源泉,他的创作思想较为复杂,受到过马克思、斯宾塞、尼采等多人影响,在他青年时代的作品中,跳动着向资本主义社会挑战的脉搏,成名后逐渐陷入极端个人主义和空虚中。

扩展资料:

杰克·伦敦于1876年1月12日出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个破产的农民家庭。童年时的他就已饱尝了贫穷困苦的滋味。8岁的时候,为了谋生,他不得不到一个畜牧场当牧童。10岁以后,他开始在旧金山附近的奥克兰市当报童、码头小工、帆船水手、麻织厂工人等。

这期间,杰克·伦敦开始阅读大量的小说和其他读物。16岁时,他失业了,不得不在美国东部和加拿大各地流浪,住在大都市的贫民窟里,并曾以“无业游荡罪”而被捕入狱,几个月以后才重获自由。

杰克·伦敦没有机会系统地学习,为了掌握文化知识,实践写作,他争分夺秒地勤奋学习。他把生字写在一张一张的纸片上,插在梳妆台的镜缝里,以便在早晨修脸和穿衣时背诵;他把一串串的字用扣针悬在晒衣绳上,以便他向上看或者走过房间时可以看见这些新字。

他每个衣袋中都装有写着一行行字的纸片,当他到图书馆或出外访问的途中便加以朗读,甚至在吃饭或睡觉时,也默诵着它们。他随身带着笔记本,记下了劳动时的所见所闻:景物的描绘、人物的速写、精采的语言、谈话的片断、动人的故事……他还对他所读到的一切都作了卡片索引。

日积月累,他不仅学到了文化,而且积累了大量的词汇,建立了储存写作素材的“参考阅览室”,这些材料直到他逝世时都没有用完。

标志着杰克·伦敦现实主义倾向的作品是他的报告文学《深渊中的人们》。这部作品是他以报社记者的身份访问英国首都伦敦后写成的。1905年,杰克·伦敦以社会党党员的身份参加了工人运动。这期间,他的创作达到了高峰,出现了大量以反抗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社会斗争为主题的作品和政论文。除短篇小说外,还有长篇小说《铁蹄》和《马丁·伊登》,论文集《阶级间的战争和革命》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杰克·伦敦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1876年1月12日 美国作家杰克·伦敦诞辰

哈哈 写这方面的论文要以小见大,不可把题目写得太大,写就像题目 :论中国文化 ,我们要写的东西太多了,那样就不可能写好,总是泛泛而谈! 所以你要以小见大,从英美社会的一个角度来洞悉他们社会的文化氛围和生活思想!其实一个社会的文化从一些小的事件或是现象就可见一斑,关键在于你的分析和联系,我们要从它的历史,发展,还有社会变革等各个方面来分析联系,那样你要做的的准备就会很多了,看好多资料,分析记录。。。。 所要阐述的观点也会深刻,写起来就是文思泉涌!所以在题目的确定上你要从你的论文表达的思想观点来提炼,反映你所要最终表达的思想! 别人是不好随意给你下题目的,当然如果你要写的是交任务的东西那就逃简单了!哈哈! 英美同属西方有许多共同点,其实不同的地方还是很多的,英国是是一个有由几个主要民族组成的有历史的白人岛国,看看《勇敢的心》就会有感想的,思想比较保守,各民族归属感比较强,他们的足球队都是分各地区参加世界比赛的,如英格兰 苏格兰 威尔斯等,而美国是多人种多 民族国家,所以更加的开放,思想追求自由 个人,以自我为中心,所以他们不同的地方还是很多的!一时半刻难说完啊,打得累了!自己去研究吧! 就我自己而言,比较喜欢英国生活方式一点! 自己定吧 ,有疑问再问 哈哈!

1,谦虚,不要和老师争论。老师说什么就是什么,只管微笑着点头。2,让没事的朋友在电脑旁边等着,等老师问你问题后,会让你出来准备,你有搞不定的问题可以短信你朋友,立刻百度一下。当然,提前去图书馆借些相关书籍更是应该的。3,回答问题要简练,说到点子上,不要废话,语态要好,手上不要有多余动作,坐姿要正。实在搞不定的问题可以说,这个问题我目前还缺乏研究,等下去后会查找资料认真研究。但与其相关的某某问题/方面目前是什么情况。4,如果是硕士博士的话最后有一个答谢导师环节,不要太动情说太多话,说三四句即可。祝你成功。跟你的论文相关的,要阐述下你写这个论文的思路,想法,为什么选这个题目.老师会根据你的叙述跟论文问相关问题1.直接向指导老师求助---答辩一定程度与指导老师捆绑,指导老师有职责和相应的面子风险;2.把“自己”的论文赶紧熟悉起来,自己都不知道写点啥肯定一问三不知;3.也别太怕所谓的答辩---其实老师一看文章基本心里就知道文章的所下的功夫,提问只是进一步了解而已。本科以下的答辩尺度把握不会太严。4.吸取教训,别临时抱佛脚了。今后的工作必须要认真、踏实,不然做不好事情成不了大事的!最后,祝毕业顺昨,每天都在进步!正式答辩开始,下面是我的部分发言: 尊敬的评委老师以及在座的各位同学:大家早上好。我是X级XX专业的XX,很高兴在这里论文答辩,希望今天能为我20年的学生生涯画上一个完满的句号。(这句可是我琢磨了半天的经典啊) 下面,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ppt 论文答辩技巧,就我毕业论文的选题原因,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研究结论等问题向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汇报。 之所以选择这样一个论文题目,主要是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 以上是我毕业论文的一些基本情况,欢迎各位老师批评指正(这句话挨了一顿批,答辩主席先给我个下马威。这句可是我上网时看到的,以示谦卑,没想到犯了本本主义错误。答辩之前最好是多答辩评委老师的性格爱好都有个底,尤其是答辩委员会的主席,他可是一把手),谢谢。 在答辩中有一些小体会,这里与大家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答辩分为三个阶段:陈述期(20-25分钟)、提问期、回答期,三个阶段大致一个多小时左右一个人。 在陈述期的20分钟,有的学院要答辩者做PPT,有的则不用;有的陈述时要脱稿,有的则可以看稿子。在这个阶段,一般情况下没有老师在听你讲什么,他们都在低头看你给他们发的论文和论文简介,因为这么厚的论文是没有老师有时间看的,他们也都是临阵摸枪,看个大概。所以在这一阶段,你的任务就是磨时间,注意语气要平缓,要稳,发言时尽量不要太专业化,没有人听你讲晦涩的理论,当然,更不能拉家常,说一些你们邻居家怎们怎么的事情,这显得你太没专业素养和水准。总之,这个度要拿捏好。注意观察老师和同学的表情,察言观色才是硬道理。 在提问期这个阶段,聆听是你的主要任务。老师会为你磨时间。有本校的老师,一般都会先评价下你的论文,当然是说很多好话的,这都是讲给答辩委员会主席听的。接下来就是提问,老师提问的时候你要记好他的问题,理解他的意思。在记得时候要注意把你回答的要点关键字一起写上,因为老师问完了你就要回答的,如果你反应比较快,你可以把老师的问题分类做个概述,然后按类作答,这样更显得你这孩子不错。 回答之前要对老师的评价和建议表示感谢,接下来回答老师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先念一下题目,然后作答。作答时忌讳一盲目自大,得意洋洋,一副欠抽的样子,忌讳二信心不足,慌里慌张,没有底气,一副心虚的样子。要知道论文是你写的,你看的相关东西比他们多,所以你可以大胆的说,只要自圆其说即可。在这一阶段回答时要言简意赅,一语中的,废话少说,言多语失,能说就说,不能说的就说自己在这方面写论文的时候也考虑过,但考虑的不充分。忌讳的是不知道了就不说话,大家都不说话,气氛就凝固了,在论文答辩中如果没人说话,那就不好了,所以一定要说,哪怕你说不会,也比不说好。 值得一提的是,老师提问的问题有大有小。有对理论的,所以你要对你论文的理论了如指掌,尤其是一些相近的名词,尤其是长的差不多的词,比如这次我们同学的社会资源、社会资本、社会关系这三个词就让老师给缠了半天;有对方法的,所以你要对你做的调查细节注意再注意,不要有闪失。应付的东西老师都能看出来,人家干了这么多年,眼睛都很毒的;有对细节感兴趣的,所以你要对你的论文的逻辑结构、句子通顺与否、措词、错别字、标点尤其是摘要部分注意注意再注意注意,在这些方面出问题显得你不够认真仔细,所以校对时要下功夫,可以和同学交换校对,因为我们对自己写的东西,挑错别字是很困难的。摘要就那么点字,又在论文开头,这可是门面啊,还有最好有个后记,感谢之类的话,虽然老套,但咱们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也应该感谢一下老师,必须的嘛。 答辩通过基本上是十拿九稳的,但是咱们也不能弄的太难看。自己丢人无所谓,给导师丢人就是罪过了。为了导师,为了自己,也要好好表现。好了,基本上就说这么多吧,各个专业各个学校的情况不一样,我说的只是一家之言,仅供参考而已,希望对大家有些帮助。快要硕士论文答辩了,PPT还没有做,在网上搜索了一通,大概知道了做论文答辩PPT的要点。也给需要答辩的同学一个参考。 哇卡卡!一、要对论文的内容进行概括性的整合,将论文分为引言和试验设计的目的意义、材料和方法、结果、讨论、结论、致谢几部分。二、在每部分内容的presentation中,原则是:图的效果好于表的效果,表的效果好于文字叙述的效果。最忌满屏幕都是长篇大论,让评委心烦。能引用图表的地方尽量引用图表,的确需要文字的地方,要将文字内容高度概括,简洁明了化,用编号标明。三、1 文字版面的基本要求 幻灯片的数目: 学士答辩10min 10~20张硕士答辩20min 20~35张 博士答辩30min 30~50张2 字号字数行数:标题44号(40) 正文32号(不小于24号字) 每行字数在20~25个 每张PPT 6~7行 (忌满字) 中文用宋体(可以加粗),英文用 Time New Romans 对于PPT中的副标题要加粗 3 PPT中的字体颜色不要超过3种(字体颜色要与背景颜色反差大) 建议新手配色:(1)白底,黑、红、篮字 (2)蓝底,白、黄字(浅黄或橘黄也可) 4 添加图片格式:好的质量图片TIF格式,GIF图片格式最小 图片外周加阴影或外框效果比较好PPT总体效果:图片比表格好,表格比文字好;动的比静的好,无声比有声好。四、(注意)幻灯片的内容和基调。背景适合用深色调的,例如深蓝色,字体用白色或黄色的黑体字,显得很庄重。值得强调的是,无论用哪种颜色,一定要使字体和背景显成明显反差。 注意:要点!用一个流畅的逻辑打动评委。字要大:在昏暗房间里小字会看不清,最终结果是没人听你的介绍。不要用PPT自带模板:自带模板那些评委们都见过,且与论文内容无关,要自己做,简单没关系,纯色没关系,但是要自己做! 时间不要太长:20分钟的汇报,30页内容足够,主要是你讲,PPT是辅助性的。 记得最后感谢母校,系和老师,弄得煽情点 ^_^ 。

文学毕业论文有关野性的呼唤

选择英语文学的毕业论文选题可以从三个方向进行:国别文学研究、文学批评理论研究和比较文学研究。 在进行国别文学研究选题时,一般选取英国文学或美国文学中的某一经典作家(如海明威),某一经典作品(如《双城记》),某一写作手法(如象征手法的运用)或某一文学思潮(如浪漫主义运动)作深入研究。但在选择作家或作品时最好选择在文学史上作为经典的作家或作品。有个别流行作家或作品极富盛名,容易引起学生的兴趣,如《飘》或《荆棘鸟》,学生有强烈愿望选择它们作为研究对象。在不可避免上述情况时,应该尽可能地挖掘作品内在的深刻含义,不能流于肤浅的分析。 文学批评理论的选题一般不太适合英语专业本科生,因为该理论知识的学习在英语专业研究生阶段,本科生一般不具备文学批评理论的知识结构。这个方向的选题可以有关某一文学批评理论,一文学批评术语的阐释或某两种或以上的文学批评理论的比较。 比较文学研究就是将两个以上的作家或作品进行比较。这两个作品或作家可以是同一国别的(如“雪莱与拜伦的诗歌比较”),也可以是不同国别的(如《牡丹亭》与《罗密欧与朱丽叶》) 提供一些英语专业论文文学方向的选题,供写作参考。Study on the Child Image of the Catcher in the Rye From Linguistic Perspective 从语言的角度分析《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儿童形象 A CHILD OF NATURE: ON EMILY DICKINSON'S NATURE COMPLEX璞玉无暇,浑然天成:论艾米莉.狄金森的自然情结 A POLYPHONIC ANALYSIS OF THE SOUNF AND FURY “对位法”分析《喧哗与骚动》 The Use of Zero Article Before Class Nouns 类名词前的零冠词用法解析 An Analysis of Factors of Martin Eden's Suicide 导致马丁.伊登自杀因素的分析 Factors Affecting Marriage in Pride and Prejudice <<傲慢与偏见〉〉中影响婚姻的因素 A Probe into Anti-slavery of Mark Twai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Jim in The Adventures of Huckleberry Finn 探讨马克吐温的反奴隶制--对《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中吉姆的分析 Individual Factos Contributing to Gatsby's Tragedy 导致盖茨比悲剧产生的个人因素 On Social Factora to the Failure of the Americam Dream——A Contrast between Gatsby and Willy Loman 论美国梦破灭的社会因素——盖茨比和威力洛曼的比较 On the Psychological Development of Tom in The Grapes of Wrath论《愤怒的葡萄》中汤姆的心理变化 A Research of Rhetoric in Jane Eyre 关于《简爱》中修辞的研究 On the Causes of Tess's Tragedy 论苔丝悲剧的原因 On Symbolism and Portraiture in The Great Gatsby 论《了不起的盖茨比》中的象征主义和人物描写 Multianalysis of "the Lost Generation" in The Sun Also Rises 透视《太阳照样升起》中的“迷惘的一代” On Robinson Crusoe's Character 鲁滨逊人物分析 The Use of Symbolism in Scarlet Letter 论《红字》中象征手法的运用 On the Writing Features Of The Cal l of the Wild 论《野性的呼唤》的写作手法 Character Analysis of Santiago in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老人与海》主人公——桑提亚哥形象分析

文学作为人学,是 文化 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作为一种整体而存在的。文学作品不只是作家主体意识的凝结物,更是社会中诸种因素的集合。下文是我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现当代文学的论文范本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现当代文学的论文范本篇1 我国现当代文学的发展 一、我国现当代文学 从时间上来划分,我国现当代文学是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开始的,它的源头便是著名的五四文学运动。五四新文学是中国文学史上的文学革命,它是与传统文学迥异的现代文学,它不仅仅是艺术形式的不一致,思想上也更为新潮,更为突出。随着新中国的逐步建立,他推动新文学运动走向了一个新的阶段,标志着我国当代文学的伟大开端。从文学发展的多样性、主题的走向以及与中国社会的关系,中国现当代文学大致可以分为五个阶段:文化整体批判时期、政治分野与文化批判时期、政治分野与文化 反思 时期、政治与文学一体化时期和政治变革与文化转型时期。 二、我国现当代文学的具体发展变化 1文学内容涉及的生活范围更广泛 五四文学运动之后,中国文学进入了现代文学史的开端。中国的作家创作出来的作品,有了明显变化。 文学创作者笔下融入了更多的平民形象和普通生活。其中以普通农民生活为题材的作品尤为突出,作品涉及的内容以及生活范围有所丰富和增加。这些作品从普通群众视角出发,通过对普通人生活中的幸福与痛苦的描写,侧面上反衬出社会的安稳与动荡,并根据当时的生活环境,描绘了一幅幅民主历史时期的社会形态。随着中国人从压迫中解脱后,中国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革,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使得文学反映生活的领域明显扩大,为文艺创作开辟了宽阔的道路。文学创作者的视野开拓到农村、工厂、部队、学校,等等。尤其是过去文学作品中很难见到的工业、科技题材,少数民族生活题材等都有了新的开拓和创造,极大地填补了文学创作题材上的欠缺部分。中国现当代文学中涉及的内容更为广泛,上天入地,无所不及。这标志着我国现当代文学的不断解放、突破与创新。 2人物形象的塑造有了新的进展 “艺术源于生活更高于生活”应用在文学方面,意思就是说文学的创作源泉是源自于实际生活的。因此文学创作者在具体生活的基础上对人物写实和艺术深化推动历史推动文明的发展,这也是文艺工作者的使命和重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当代文学人物塑造题材类型作品中,成功刻画了一批典型的人物形象。这批形象包括走在时代前列的先进人物,阻碍社会发展的反派形象,以及多种历史人物形象。从中不难发现,曾经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在作品中的地位有了前所未有的改变,过去贫穷困苦受欺凌、受压迫的形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普通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逐渐成为文学创作喜欢的描写对象,他们在文学作品中一跃成为主人公,成为英雄人物。这些人物形象凝聚了劳动人民的优秀品质,成为人们仿效的榜样,填补了当代文学在人物形象塑造上的空白,具有开创的意义。现当代文学中呈现的人物形象有血有肉,绝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也不是高不可攀的完人,也与那些为数不少的平庸浮浅的人物形象不同,它具有生活本身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人物个性鲜明,优点缺点皆有,但是他却更让人印象深刻。他比完人更可敬,比平庸更真实,它是时代精神的单纯的传声简。文学作品主人公新形象的诞生,标志着中国现当代文学水平有了新的突破和提高,全新的文学表现手法的应用,使得中国现当代文学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3艺术风格和艺术形式有所突破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批文学创作者若想达到成熟,那么首先要形成其独特的艺术风格。丰富的艺术风格是民族文学、时代文学的兴盛的标志。新中国成立之后,十年“”对中国文学的发展有很大的负面影响,短暂又漫长的十年里,中国现当代文学的艺术风格、艺术形式发展受到了极大的限制[3],但广大文学创作者依然不断深入生活,坚持写作理念。特别是早在五四运动到来之前,写作风格就已经别具一格的文学创作者在文化运动新潮中,随着思想艺术水平的提高,创作个性又有了全新的进展和突破。有些作家则是在新中国成立、人们得到解放之后通过不断的艺术实践,逐渐形成了独特的艺术风格。特别是“”之后,社会主义现代化工业文明取得了迅猛发展,文艺创作者们纷纷探索新的艺术形式,适应时代需求,这种精神十分可贵。值得肯定的是这种探索和创造还建立在民族化、群众化的基础之上,这样的文学作品不仅仅具有群众基础,其拥有的艺术价值也是值得赞许的。不可否认的是,同一时代背景下的文学创作者尽管各有各的风格,也一定有时代精神的标签。一个作家风格的形成,肯定包括生活环境、人生际遇等因素的影响,时代和社会是最容易也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在当代文学史上,曾经出在了一批倾向相似、风格相近的作家群,它是融汇了个人艺术创造的时代的产物,是值得认真研究和 总结 的一种文学现象。 4少数民族文学有了新的生命力 我国的少数民族,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史上也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他们创造了大量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作品,也是中国文坛不可或缺的瑰宝。在旧社会,少数民族文学不仅得不到发展,甚至已经到了濒临消失的边缘。五四运动的掀起也让少数民族文学重获新生,有才华的作家一批一批不断涌现,创作了许多优秀的原创作品。这些作品中描绘的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民俗面貌、文化传统等让我们对少数民族的风俗以及生活环境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同时作品中深刻地反映了少数民族苦难的昨天和幸福的今天。少数民族文学取得这样重大的成就,也应该是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史上新的历史篇章。 5成就经受严峻考验的优秀文艺大军 早在二十世纪初中期,周树人先生就中国能够出现一批个性鲜明的文学创作家怀抱着巨大的希望,期盼他们能用他们的神笔创造新的时代文学,打破中国文学界的沉寂。20世纪三十年代培养了一大批青年作家,共同的目标共同的时代责任感让他们团结在一起,共同奋战在血与火的斗争中。在热火朝天的新文化运动中出现了一批非常杰出的文学创作家,比如说周树人、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丁玲、曹禺等。 新中国成立至今,中国共产党近百年来经过不断努力,创建了一支优秀的富有战斗力的文艺队伍。这支队伍主要包括五个部分,他们分别产生于现当代文学发展的五个阶段。第一批是高举新文化旗帜的五四运动时期的前辈作家,他们是新文化浪潮的时代思想产物,他们为新文学的推进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建国以后,他们继续高举新文化新思想旗帜,在当代文学历史中通过他们的先进思想和勤劳双手也写下了光辉史篇;在中国民主革命的各个阶段中也涌现了许许多多为文学事业无私奉献的文学创作者,中国的民主革命经历了一段漫长而艰难的时期,它包括了艰苦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也包括了腥风血雨的大革命,文学创作者们没有因为社会环境的艰苦而磨灭了他们的创作意志,更可贵的是在烽火中在苦难中崛起,他们肩负起对中国现当代文学继承发扬的历史重任,为社会主义文学事业做出巨大贡献;新中国诞生后也有一批优秀的文学家崭露头角,他们大多是沐浴着新中国的阳光,在新中国的雨露滋润下成长起来,此外在工人和农民中也出现了一股新兴力量,他们创作的具有浓郁生活气息的作品走进了当代文坛;在新时期涌现的青年作者大都成长在大好时代,相对而言他们还有些许稚嫩,些许不足,但是他们是新文化的新鲜力量,新的生命活力,是生气勃勃的富有生命力的文学中坚力量。这支优秀的社会主义文艺队伍,在党的思想指导和文化浪潮的培育下,经受了历史的严峻考验,而今已经锻炼得更为坚强和成熟。 在探讨国内文学在现当代的成就时,应该是内陆人民和港澳台同胞文学作品的总和,不得不说港澳台的同胞们也不乏有相当多的进步文学作品出现。港澳台作为祖国的一部分,港澳台的中国人和内陆人民也是紧密相联的,他们是中华民族的骨肉同胞。近百年来,台湾的进步思潮在时代的发展和推动下也有所成就。近几年来,各大出版社出版的港澳台的优秀文学作品被内陆文学家、文艺工作者所熟知,在欣赏优秀作品,开拓文学视野的同时,也从作品中得到了某些借鉴。因此,不断加强研究台湾、港澳文学的工作,对了解各地区文学以及加强祖国统一团结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在中国现当代社会环境中发展起来的中国文学,取得了巨大的创新和成就。中国现当代文学发展的历史说明,中国文学的发展绝对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结论 总而言之, 五四运动的爆发,标志着我国现当代文学史的开端。一百多年来我国现当代文学走过了一条光辉而又艰难的道路,但是取得的突破与成就也是不可估量的。文学工作者应该加强对中国现当代文学的研究,对中国文学分发展规律和特点进行不断研究和总结,促进文学艺术事业的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现当代文学的论文范本篇2 浅析现代文学中狼形象的复魅 摘要:每个历史时期都有自己的文化,在反思的同时我们不可能不审视文化中的向标。本文主要通过对“狼形象”的梳理来探视现代文学中的复魅现象。借此来探讨文学与人类精神世界的关系。 关键词:文学;狼形象;复魅 1、狼形象的恶化 随着文明的演进和发展,狼形象经过了一段漫长的“恶魔化”历程。从神话和图腾崇拜中半人半神的狼,逐渐演变为半人半兽的狼,直至到了后期被定性为单纯象征了兽性和野性的一种动物符号。人类远古神话阶段笼罩在狼身上的神性光环消失不见了,自然界中的一个真实物种被简化成了“恶”的代名词。 西方中世纪兴起过捕狼的热潮。“10世纪英国国王埃德加(Edgar Le Pacifiqu)统治时期,下令全国灭狼,有捕捉300只狼以上者给予奖金,因此在欧洲大陆相继形成了一个捕狼高潮。”风靡一时的猎狼运动使欧洲大陆的野狼数量急剧减少,但并没有给野生的狼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对狼来说,真正的灾难发生在____诞生后。基督____将神性赋予自然界,开始了对自然的祛神秘化,人成了自然界中的独白者。正如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汤因比(Arnold Toynbee)所说:“人与剥去了昔日神性光环的自然环境分离,人获准掠夺不再神圣的环境的权利。人类曾经怀着敬畏之情看自然,而这种情感遭到了犹太一神教的排斥,犹太教、基督____斯兰教都是如此。”野性和兽性是与宗教推崇的光辉人性截然相反的,对人性的颂扬把狼从神圣的祭坛赶了下来,它们不再是人们的文化英雄、救世主。 人类进入农耕与畜牧社会后,人与狼之间的竞争变得更加激烈。野狼在丧失了自己的狩猎地后,为了求得生存有时会捕捉放牧在草场上的牛羊。这种天生的狩猎本能并不能为人所谅解,狼成了人类私人财产的竞争者。这个形象被固定化,人们的仇狼情结也逐渐积淀下来。 文学艺术,是作为唯一符号动物的人的情感体验载体之一。对于人类的艺术活动来说,“在艺术里,感性的东西是经过心灵化了,而心灵的东西也借感性化而显现出来了。”对狼的种种情结通过各种艺术形式传承下去,人们的仇狼情结表现得尤为明显,在文学中随处可见: 秦国之俗,贪狼强力,寡义而趋利。——《淮南子》 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栗,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白居易: 《杜陵叟》 汉人乃步卒,吾人则骑士。驹犊群岂能抗拒豺狼。 ——勒尼·格鲁塞《草原帝国》 虐人害物的暴政、残暴无序的统治等等都可以以“豺狼”喻之,汉民族对狼的仇恨从这些诗句中可见一斑。十九世纪以来的西方文学中,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左拉的《人兽》,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卡拉玛佐夫兄弟》、《地下室手记》等,都有关于狼的描写。作品中的狼形象被抽象为“兽性”的代名词,它们和人性相融合,狼性(兽性)已经成为人物性格的一部分,人的面具下涌动着野兽的气息。狼,作为一种程式化的象征,在这段漫长的历史时期作为恶的象征流传下来。狼形象从自然中实体的狼走向了人的内心深处,楔入了文化与人格的互动关系中。这一固定化的程式在二十世纪有了新的改变。 2、现代性中的复魅 “复魅”(又叫“返魅”reenchantment),是对“祛魅”(disenchantment)的反拨。魅,在这里是指自然所具有的神秘性、主体性,以及人对自然应有的敬畏之心。古人认为自然具有主观性和创造性的力量,与之对应,古希腊的有机论即是一种“附魅”的自然观。“祛魅”这一概念最早由马克思·韦伯提出,他否认自然具有任何主体性、 经验 和感觉。人在科技光环的笼罩下,把自己看成了具有神性的无畏“上帝”,世界上只有大写的人(Man)具有统治权,自然由此被科技祛魅。 “在祛魅的自然中,关于自然的现代科学导致了自然本身的祛魅。关于自然的机械论的,祛魅的哲学最终导致了整个世界的祛魅。”现代科技的进步,世界的祛魅和世俗化消解了传统、历史。在一个近乎科技万能的社会里,人却面临着全球性的生存危机。这些迫使人们反思自身的所为,重新审视自然与人的关系以及人类中心主义学说的弊端。 复魅的自然观就在此背景下产生。“复魅”这一概念最早由大卫·格里芬提出,作为后现代的哲学家,他认为自然应被看做一个有机整体,不再是机械论中“自然失去了所有使人类精神可以感受到的亲情的任何特性和可遵循的任何规范”。在科学复魅,自然复魅的过程中,人认识到了“单靠科学,即使我们的科学比现在再发达一百倍,我们也不能生活得更美好。”恢复了人和人、人和物之间的和谐关系,人们才能向“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poetically man dwells on this earth)靠近。 3、中西新变:狼形象的现代表征 进入二十世纪以来,现代性以理性和技术的名义征服了世界,人类陷入各种工具理性的控制中。人却发现自己在创造性的扩张中失落了的恰恰是人的本性,现代人渐渐走向了精神的荒野。有人说,“人究竟应当转移到荒原上,还是迁徙到原始森林中。如果有人可以首先选择,那么,宁可选择精神的原始森林,而不是精神的荒原。”在对抗人的异化过程中,西方兴起了一些新的文化思潮。 六、七十年代以来首先在英、美兴起了新时代运动,这股运动以对文化的反思、“朝后看”为特征,是对理性统治的回拨。与之相随的是一系列回归:发现自我、重归原始、原始思维等等。在这样的文化语境下,狼形象有了一定程度的回归。杰克·伦敦的系列小说,如:《野性的呼唤》、《白牙》、等彰显的是对野性的呼唤;法利·莫厄特的纪实性作品《与狼共度》(Never Cry Wolf)中对一个狼家庭的描绘,让我们重新认识了狼性中有悖于传统观念的一些品质,如团结、忠诚、友爱等;贾平凹从《废都》开始就尝试着寻找狼性,到了他世纪末的实验小说《怀念狼》,狼身上洋溢的旺盛生命强力成了他追寻的主角,并且更强烈地呼唤英雄的重构。 文学作为人学,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作为一种整体而存在的。文学作品不只是作家主体意识的凝结物,更是社会中诸种因素的集合。生态文化的发展使人们重新认识人类、认识自然,不再以自己的利益为标准来衡量划定动物的善恶。这些都促使人们对狼进行再认识,狼的形象不再是单一的,它重新走向了多元化。猜你喜欢: 1. 有关现当代文学论文范文 2. 现当代文学毕业论文参考 3. 现当代文学论文提纲 4. 现当代文学论文 5. 浅谈现代文学研究本科论文范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杰克伦敦在文章《野性的呼唤》中给我们讲述了巴克的故事:巴克是一只狗,从小在南方过着富足体面的生活,但这一切都因为人类在北方发现金矿而改变了。几经转卖,终于去北方滑雪了。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它努力适应陌生的环境,不断从同伴中摸索生存之道。慢慢地,在一次又一次的挣扎中,巴克心中原本的凶猛和野性被激活了,他最终成为了狗的首领。巴克和最后一个主人约翰?桑顿感情很深,独居。不幸的是,桑顿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巴克一怒之下,杀了那些印第安人,为他的主人报仇。从那以后,巴克的气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对人类社会完全绝望了。它嗜血成性,最终走进了荒野,成为了狼王。

看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巴克从一只好狗到狗王,最后到狼王的转变,看似不可思议,但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中,只有有毅力和卓越的能力才能生存。人类社会也是如此。只有凭借顽强的意志、非凡的能力和旺盛的斗志,笑傲江湖才能最终成为王者!

我觉得:每个人心里都有一点野性。它会让我们坚强,不会向命运低头。它会陪着我们去嘲笑生活中的任何艰辛和挑战!

当我第一次知道这是一个狗变成狼的故事时,我渴望阅读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狼。我知道这是一种精神动物。他们像狐狸一样聪明,但比狐狸勇敢。它们像老虎一样凶猛,但比老虎更敏感。狼有许多动物的优点,所以狼是令人钦佩的动物。但是狼很可怕。他们经历了太多的生死,眼神里充满了警觉。(我是说奇怪的事情)

一只狗怎么会变成一只野性的狼?那只叫巴克的狗为什么放弃南方温暖的家而选择了深林。等等的疑问,迫使我读完了这本书。

巴克是可悲的,但也是幸运的。可悲的是它被无情地抛出了文明世界,它本可以受到宠爱,但蛮荒世界教会它必须坚强,必须强势,不能倒下,一但倒下就意味着死亡。而幸运的是,巴克在荒地中释放了血液中的野性,释放了它可能一辈子也无法释放的能力和领导才能。

巴克的退化或者说是原始化,毋庸置疑是人类造成的。人类的愚蠢没有让自己获得多大的利益,却为自己又树立了一个强大的敌人。巴克曾得到过爱。桑顿的爱让巴克感到温暖,感受到人类的关怀,使得它也以更加炽烈和狂热的爱回报桑顿。然而人类的战争让巴克失去了唯一的关怀,它的野性被全部唤醒,它明白它同人类在没有任何联系也就不再留恋。它奔向自己的生活,奔向只为自己战斗的生活!

这部书很真实很血性,也映出作者的渴望,他渴望自由,他希望自己更强大,不屈服于自己的命运。面对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不得不告诉自己,只有自己强,才能不被别人比下去,才能在社会中立足。这同巴克置身的血腥的荒地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这一切对我来说太陌生了。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野性的呼唤》读后感500字。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野性的呼唤》这篇文章讲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故事。巴克是一只法官养的狗,被贩卖到遥远的阿拉斯加。在那里,所有的问题都靠武力和利齿解决,那是弱肉强食的地方,没有爱和温暖。巴克一开始并不适应这种寒冷和残酷的生活。自从看到自己的同伴被活活咬死后,巴克才彻底醒悟了。

在北极,巴克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勇气,打败了领头狗斯比茨,成了这群狗的队长,创造出雪野速度记录后,巴克和大部队永远的分别了,在极地三异其主,直到一位叫约翰的好心人收养它。

在约翰那里,巴克真正感受到了爱,并对这种爱报以炽热的回报。巴克曾五次救主,在河水中、在与强盗的殴打中、在极度危险地悬崖上。。。。。。但在一次寻矿中,巴克与约翰失去了联系,回来后看到约翰被人杀死。约翰死了,巴克与人类的最后一根纽带也断了。巴克来到了山野中,凭着强大的攻击力成了野狼之王。

巴克其实就是杰克。伦敦的真实写照。杰克伦敦从小穷苦,没上过学,当过印刷工、泥瓦匠,还坐过牢,但杰克从未向命运屈服,最后,他成为美国伟大的作家。因此,文中的巴克用的是“他”,而不是“它”。

生活对于每个人,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我们在困难面前,应该向杰克。伦敦学习,不屈不挠,用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把握命运的齿轮。林肯说过:“当人生之路陡峭时,要保持沉着。”历史上,有多少人像杰克。伦敦一样,勇敢地与命运作斗争。左丘明双眼失明作《左传》,孙膑剜膝书《兵法》,司马迁受腐刑写《史记》,贝多芬耳聋却谱写了多少美 丽的华章?

坚强、不屈、勇于向命运作斗争,这便是文中主人公巴克的精神,是每一位前进者的灵魂。

《野性的呼唤》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每读一遍,我都会有新的感受,但最为深刻的`感受,莫过于为自由的生命喝彩。

文章主要写了这样一件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它成为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在艰辛的拉雪橇的途中,主人几经调换,最后一位主人和巴克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最后,它在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成为狼族之首。

读着,读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地涌上眼眶,巴克和它主人之间的友谊让我感动,而最让我震惊的却是文中巴克那从未停歇的对自由,对野性的追寻,也正是他寻找自由,张扬最原始的生命力的勇气与信心,使它成了狼群之首,也正是这股力量,把它拉出了黑暗的阴影,使它走向光明的大道。

巴克做为一只狗,在人类的文明规则中无法选择自己的生活,而做为一个人,也会有同样的无奈。只是我们应该相信,所有生命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选择服从,选择叛逆,选择骄傲地生存,选择主平的地方,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和自由,不要管你选择的是对是错,只要你在这条路上勇敢地走下去,面对生活和现实,不惧怕,不退缩,总会创造出生命的奇迹。

狼在中国人眼里是邪恶的象征,我对狼多少也会有几分仇视,憎恶的感情。但是,自从我读了《白牙》这本书后,我对狼的态度也有了一些转变。

白牙是一只有着四分之一狗的血统的灰狼。小说讲述了白牙的成长过程白牙从小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战斗,他虽然在动物面前战无不胜,但面对人类,它却只能屈服。白牙对于真正爱它的第三个主人产生了感情,并救了他的家人。最终与主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白牙的第三个主人家中进了杀人犯,白牙与他作战。杀人犯死了,白牙也中了枪弹,有了刀伤,虽保住了性命,却失去了走路的能力。令人感动! 我体会到了白牙对主人的忠诚,主人的爱是它与敌人作战的动力。主人爱白牙,白牙也爱主人。有了主人才有了白牙的幸福;有了白牙,主人的家人与庄园才有了安全的保障。主人的言行举止已成为白牙思想的源泉,白牙为了主人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难能可贵;这种人与动物之间的爱让我感动!

人与动物之间只有和平相处,以爱相助,真心相对,才能成友。我们的家园也会为此多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一只小狗,巴克,原是主人的爱犬,却被不幸的命运曲卷到了雪地做雪橇狗,那儿的同伴很是残忍,争而不择手段。有一次,他差点被同伴咬死,躲过了关的方法是--野蛮。它是一只文明狗,最后却变成一只流氓狗。在狼群的呼唤下,它回到了大自然。

实在出乎意料之外,一只文明狗,就变成了。其实的生活离不开野蛮。“野蛮”二字,看似不雅,却蕴含着的意义。是很惊讶?感觉的生活总是文明的?你错了!举例说明如何:

假如你在丛林里忘带了食物,你不去捕捉猎物,这野蛮,它可以让你生存下来;当你被别人压在地上群打时,你不反抗,野蛮可以你的人格尊严。

生命是的,它有时对,有时错;它的道理,却又千奇百怪。人的生命离不开任何,更离不开可以在危急时刻保护你的,或是你最讨厌的--野蛮。《野性的呼唤》一书,它有恐怖画面,也有血腥画面,总的来说,它是野蛮的替身,是道理的替身。

人的生命离不开野蛮,野蛮,它使简单朴素的世界陷入一片;正是野蛮,人生滔滔不绝,生生不息。

“文明的狗重回原始野性的生活,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自由而美好地绽放,野性的呼唤》读后感600字。”一本书的封面上的这句话吸引了我,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写了一条叫做巴克的长毛大狗,从温暖文明的南方被诱拐到冰天雪地的北极荒原,从一只养尊处优、孤芳自赏、目空一切的贵族犬,到备受折磨不得不顺应环境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的雪橇犬,最后成为被伊哈特人称为魔鬼的狼群领头狗。在它转变的过程中,巴克身上的野性也被渐渐唤醒。虽然它在人类文明与道德规范的束缚下,在人类的棍棒与皮鞭下也享受着人类认为的幸福和苦难,但是巴克知道手特棍棒的人就是主宰,它不能反抗,只有服从。如果不能顺应环境它一定会迅速地走向死亡。这时它把对自由和野性的渴望压在心灵的最深处。

就象书中写的:“巴克身上被唤醒的原始野性活跃着沸腾着,犹如潮汐和季节一样强有力地在他心头波动。”“野性同幽灵一样不断呼唤着他、诱惑着他、要与他一起去嗅风的气味,一道去听森林的音响,支配他的情绪,指导他的行动,让他超越自身。这种召唤使他的心与人类及人类对他权力越离越远。”巴克终于在它的最爱的主人――桑顿被害后,背离了人类世界,回到荒原。因为巴克的牵挂断了“人类及人类所拥有的权力再也束缚不了他,他与他的野性兄弟肩并肩地一边奔跑一边嗥叫……”巴克在野性回归以后成了狼群的头领。

与其说这本书写的是狗的故事,还不如说写的是向往自由的故事,就象书的封面写的:“所有的生命都应该在蔚蓝的天空下自由行动,在张扬的生命里,寻求自由,让自己幸福快乐!”

我真的很喜欢《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因为从这本书是杰克伦敦先生对自由和本能的由衷呼唤,是对原始生命的尊重和赞美!

这个暑假,我过得累但却充实,因为我阅读了一本非常有意义的书。书名是《野性的呼唤》。

这本书讲了一只叫巴克的宠物狗被送到阿拉斯拉这个冰天雪地里做一只雪撬犬,而它更是做了矿群里的领头犬,而结局更是出乎人们的意料,巴克居然成了狼王。杰克·伦敦表面上说的是狗,实际上也反映了人的世界。

人类社会存在着竞争和人类具有的向上的精神就是一种古老的野性的体现吧。野性,它带来了征服万物的欲望与野蛮。在当今竞争激烈的社会,胜负就在一刹那间,导致人类不能有半点喘息和犹豫,面对危机只看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

记得有一次,我在做奥数作业,碰到了一道难题,我思索了半天,也没想出来,在我想放弃时,想到了杰克。伦敦说:“面对危机只能勇敢接受并最终征服。”想到这里,我又做了起来,一小时后,我终于把这道题解决了。

所以我想说,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让世界充满生机的是它,同时把世界推入地狱的也是它——野性。它有狡猾,也有忠诚,它带来野蛮,也带来了友情。这便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

《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代表作。我怀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便立即被主人公巴克那种做命运的主宰者,做生活强者的精神所感动。

巴克是一条狗。本书讲述了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巴克被人从南方主人家里偷出并卖到了南极,变成了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从此,巴克便进入了弱肉强食的世界中。面对恶劣的环境,为了生存下去,巴克的野性开始慢慢复苏。在巴克奄奄一息即将死亡的时候,是桑顿收留了它,而桑顿被害后,巴克在野性的召唤下回归了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我的生活并没有书中巴克那样充满了惊险、挫折和跌宕起伏,但我也有自己的目标。我的目标就是上清华大学。清华是中国一流学府,是当今学子梦寐以求的地方。考分之高,学途之难,就像“金字塔”虽炫丽,但充满艰辛的追梦之旅。目标已定,心中就充满了力量。经过小学六年坚固的基础知识学习,再经过中学刻苦地攻读,我相信会登上雄伟而壮丽的“金字塔”顶端。

我在为巴克感慨之时,又何尝不被它的精神所震撼,所感动;它又何尝不是我学习的好榜样呢。

在暑假里,我读了《野性的呼唤》一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著作。

当时的美国还处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初始阶段,人们为了得到黄金,都纷纷赶往北极寻找。因而需要很多壮实的狗去拉雪橇。

这本书描述了主人公巴克,也是被卖到北极的狗之一。当刚刚到北极的时候,巴克就亲眼目睹了自我同伴遭受当地狗的攻击而惨死。而它也第一次感受到大棒的残酷,从此便信奉了‘大棒’和‘利齿’的法则。经过几次跟换主人,巴克落入了三个根本不适合在北极探险的男女。就在巴克即将和他们陷入困境的时候,一个名叫桑顿的男子救了它。从而使巴克对他逐渐地产生了好感,不惜生命的危险,三次将桑顿从死亡的边缘拉回。因为桑顿被印第安人杀害,为了替主人报酬,巴克疯狂地撕咬印第安人的喉咙。最终回归了大自然。

巴克在小说中是一个强者的身份出现。它那英勇的表现,那强壮的身姿,时不时地浮此刻我的眼前。要想在这个社会立足,我们就得学会像巴克那样有坚韧的生活意志,顽强的生存力和机敏的生存。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这个社会上存活下去。

在这本书的末尾,作者这样写道:“它放开它的喉咙,唱出一支原始的年轻世界的歌,一支狼的歌。”这语句是多么的雄壮,多么的豪迈啊!

这就是一只狗——巴克的传奇故事!

《野性的呼唤》是一部动物小说,主人公是只狗,名叫巴克,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但后来却被主人家的园丁卖了,开始了拉雪橇的生活。巴克前前后后换过许多主人,有待它好的,也有不关心它的。为了生存,它与其它狗斗争,变的凶悍而狡诈。在野性的呼唤下,它回归狼群,开始了荒野的生活。

巴克的父亲是一只圣伯纳德犬,母亲是一只优秀的苏格兰牧羊犬,而它继承了父亲的凶猛,母亲的优秀和守职。巴克本来可以一生享受着荣华富贵,可是命运让它历经磨难,让他在劳辛之中生存。拉雪橇的爪子被磨破,皮毛因冻伤而结出血痂,本好看的皮毛变的肮脏、伤痕累累。结实的肌肉经过过度劳累消失,变得瘦骨嶙峋。

几年下来,巴克在“手拿大棒的人”“穿红线衣的男人”以及斯匹茨跟他的交往中懂得大自然的规律——优胜劣汰、弱肉强食。

直到巴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时,它遇到了一生中待它最好的人,他叫桑顿,是巴克的最后一个主人。它在最后一位主人身上感受到了“爱”什么,就是在米勒法官家时也没感受到的。他们快乐的生活,无论在哪儿,巴克都跟着主人,形影不离。可是有一天,巴克去了森林,回来时营地却一片混乱,是血的味道。巴克嗅着主人微弱的气息在血路上走着,可那气息在河里没了,还有几个伊哈特人在跳舞。巴克一下确定了是谁杀了它的主人。这是唯一一次巴克的激情战胜了理智和狡诈。它不顾一切地撕咬着它的仇人,虎牙刺进动脉,滚烫的鲜血促进了巴克野性的萌发。对血的渴望,巴克意识到自己是食肉者,会是食物链的顶端,最后回归森林。

我认为巴克回归森林对它自己是好的。尽管再也享受不到荣华富贵,但那是巴克心中最后的,也是最本性的心愿。它与狼为伴,但也不忘主人对它的好,每过一段时间也会去桑顿的葬地睡上一宿,然后隐匿在荒野之中。

巴克是一只耐寒的狗,自小生活在旧金山南部米勤法官的家裏,受到主人的呵护,宠爱。肆赌如命的曼纽为了偿还赌债,在一个晚上把巴克盗卖给买卖狗只的人手中,后来遭人辗转卖到蛮荒苦寒的北方做苦工,从此过著艰苦的生活。巴克生活的转变,令它学会在弱肉强食的世界裏怎样自保和生存的方法。然而,桑顿在巴克的第二任主人中拯救了它。桑顿与巴克的感情十分浓厚,在桑顿被土人杀死后,巴克还替他报仇安葬他。最后,巴克终於回到大自然的怀抱。

巴克的生活原本就十分安定,想也不想到自己会在狗群中挣扎求存呢?但它十分勇敢和坚强,在艰难的日子裏一一捱过,永不退缩。

现今社会的经济衰退,使很多的人士失业或被雇主调低薪金而过著拮据的生活,以前安稳的生活不再。有些人还会想到自杀来解决生活的问题,不过人生中一定会有顺境,逆境,如果在逆境中就放弃自己的生命,值得吗?巴克在逆境中仍努力求存,不是吗?

巴克的精神实在值得我们敬佩,它无论遇到什麼挫折都会勇敢地闯过去。可是,时下有些青年人遇到很少的打击,挫折,又或者成绩,交友遇到困难时,就只会逃避,有些更会选择死来逃避。这些人真是愚蠢到极点。

青年人在成长道路不免会遇到挫折,困难,若这样就一蹶不振,怎麼行呢?青年人应该要有魄力呀,把这些当作是一种磨练,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磨,不成材。」人生的道路有时如海一样风平浪静,有时却充满波涛骇浪,没有一条人生的道路是不会崎岖不平的。

我们要知道在生活中一定会有欢乐,忧愁,巴克也经历了无数挫折,但它都一一阔步地跨过了,最终回到大自然的怀抱,所以我们亦要相信自己的能力啊!

这是一部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小说家的第一部作品,也是他亲身经历所做。

全书以一直圣伯纳犬与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犬巴克为主人翁,描绘出一只有思想犬在残酷的社会怎样立足,怎样将狼的野性激发出来,怎样表达他对一个真爱他的人的忠诚与他那独特的智慧。

开篇以一种大事爆发之前安静让人处在享受的风光中,之后曼尼尔开始行动----贩卖巴克到库仑戴克那个淘金者蜂拥且急需狗的地方。接下来巴克可以说是从天堂到地狱一样,但他是一直不一般的狗,在棒子和牙齿之间他学到了叛逆的服从,等待时机与旭日待发。巴克最开始的工作就是拉雪橇为淘金者与他们的家人送邮件,在工作于狗之间的关系中,他不断创造奇迹与威慑力,他被一个主人买到另一个主人他已经习惯了,当被卖的最后一次他的队员因体力透支相继死去,巴克不想再工作了,他选择了拒绝工作,最后被一个约翰.桑顿的男人救下,这是他唯一爱的人,他为他的爱人创造历史。但,残酷的现实再次打击巴克,在巴克出去猎食再次回来之后,他的爱人被凶残的伊哈特人杀死,一怒之下巴克为他的爱人杀死了数人伊哈特人,在凄凉,悲痛,伤心,绝望的长嚎之下,巴克被逼上梁山加入了狼之队,巴克的故事结束了,魔狗带领狼队的故事,在伊哈特人之间传开了。

整部小说告诉我们一,人类是残忍,贪婪的。二,自然界万物的世界不可以不重视,他们的智商可堪人类,他们对爱他们的给与忠诚致死的爱,他们的感情不可被忽视。三,每个人都有隐藏着的野性。

经过一个星期的阅读,我看完了这本书,放下书后,不经陷入了沉思……这本书名叫《野性的呼唤》,作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他是一名现实主义作家,因为他早年的一些悲惨经历,使他大有感触,写下了许多揭示悲惨现实生活的小说与书籍。

《野性的呼唤》主要讲述了巴克是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的圣伯纳犬,它经受过主人米勒法官文明的教化,十分温顺,独得米勒法官的宠爱。可因为需要大量雪橇狗,一些不法分子看上了巴克纯正的血统,将他拍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地区。巴克为了不像其他同伴一样挨打,选择了听他们的话___拼命拉雪橇,新主人换了一拨又一拨,其他同伴的相继离去,让聪明的它懂得了如何在野外与棍棒下努力生存,在他最后一位主人___唯一关心它的主人被一群当地的印第安人无情的残杀之后,浓烈的血腥味激起了巴克的野性,他用同样的方式为主人报仇,最终走向丛林,成了狼族的首领。

这本书从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残酷的野外,虽然写的是狗,也反映出了人们当时的那种悲惨生活。巴克的勇敢,让我懂得:生命总是在不断挣扎求存的过程中获得意义与力量。

我抛砖~希望能帮你引出玉哈哈^_^他们都从动物与人的关系谈到动物性与人性的关系,野性的呼唤将从狗类的性格透视人类的性格,狼图腾是从狼族的性格透视蒙古民族的性格但是我觉得狼图腾的文化底蕴要比野性的呼唤深厚的多,狼~毕竟是作者用几十年的亲临现场的调研积淀出来的,无论从层面涉及的广度和深度都远远高于野~野~好像是一部感人的励志小说,事后想到更多的是人与自然的关系狼~好像是一部文化史,或者纪实,用探险小说那种惊心动魄的情节和语言,讲述了一个民族的性格渊源与狼族性格个关系与联系,很立体,很完整地让人了解了一种文化和民族性格,而野~留给人回味的不过是一个动人的故事,从文化的底蕴上讲,显得单薄多了,可读性趣味性方面狼也更细腻些~~我觉得可以从作品的写作背景,文化底蕴方面比较,然后从内容涉及面的广度和深度,以及两个作品分别折射出的问题本质比较,最后从语言情节等形式上的东西这些方面比较一下异同

相关百科

热门百科

首页
发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