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该学位论文受保护
自己的硕士学位论文被他人大量抄袭使用,其学位论文是否受法律保护,本报曾对此报道(详见本报2007年7月10日《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法律保护问题引争议》一文)。此案经过长达两年半的审理,两级法院作出了截然不同的判决。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该学位论文受著作权保护。
2006年3月,北京大学考古学院硕士研究生单月英发现人民大学历史学院马利清副教授所著的《原匈奴、匈奴历史与文化的考古学探索》(下称《原匈奴》)一书中的内容严重抄袭剽窃了自己硕士论文《匈奴墓葬》两万多原创性文字,仅在书中一处注释和文后参考文献中笼统提及她的论文。2006年5月,单月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认定马利清侵犯了自己学位论文的著作权。
焦点之一:
学位论文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2007年5月18日,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涉案两部作品均是关于匈奴文化研究的学术作品,且内容有部分交叉,创作素材主要应来源于考古发掘取得的成果,其性质决定了在创作时应采取科学、严谨、简练的说明方法。这种对事实的描述在同一学科里并不会因写作人的不同产生巨大的差异,源于同一事实而形成的相似应是一种必然的相似。因此涉案作品中符合上述情况的内容任何人都不享有垄断的权利,相关描述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对于单月英《匈奴墓葬》论文中的观点系其首创的主张,海淀区法院认为是属于学术问题不予判断。但同时对此强调,即使相关观点首先由其提出,亦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因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并不及于思想。
海淀区法院的判决基于一个理念:“法律不允许任何人对客观存在的事件、公知事实享有垄断的权利。任何阻碍文化传播、交流的做法均与著作权法的立法初衷相悖。”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则认为,虽然单月英《匈奴墓葬》参考了部分国内外的历史资料,但作为从事考古研究这一科学活动,必须以尊重客观历史为前提,因此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对已知史料的借鉴是必然的,特别是在资料非常有限的匈奴考古领域是正常的。虽然单月英也借鉴、参考和引述了部分历史资料中的内容,但更多的内容是其在历史资料基础上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所进行的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提出了作者独到的学术观点并加以充分论证。因此认定《匈奴墓葬》一文系单月英独立创作完成的,具有独创性,属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焦点之二:
《原匈奴》作者行为是否构成剽窃
在是否抄袭剽窃的问题上,海淀区法院认定,虽然可以认定马利清在创作过程中借鉴了单月英作品内容,但尚不足以认定其进行了抄袭。马利清作为一个严谨的作者,应就相关情况与单月英进行核实,即使认定相关内容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亦应就使用情况向单月英进行说明,并在作品中有所体现。
海淀区法院考虑到单月英为此付出了相应劳动及成本,客观上也使马利清在完成《原匈奴》过程中节约了一定的时间、精力,从公平原则出发,一审判决马利清给付单月英经济补偿一万元;驳回单月英的其他诉讼请求。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则认为,在本案中,单月英《匈奴墓葬》一文创作完成于2001年5月,该作品未公开发表。马利清《原匈奴》一书出版于2005年3月,虽然马利清在该书的参考文献部分注明了参考单月英所著《匈奴墓葬》一文,但该书中使用了《匈奴墓葬》一文的两万字内容及部分附图,该行为已经超出了马利清个人从事学习、研究而合理使用的限度。马在未经单月英许可的情况下,在《原匈奴》一书中使用了《匈奴墓葬》一文的内容,侵犯了单月英享有的发表权以及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单月英为本案支出的合理费用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判决,撤销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内蒙古大学出版社、内蒙古新华书店集团立即停止出版《原匈奴》一书;马利清书面向单月英赔礼道歉(内容须经本院审核),赔偿单月英经济损失及合理诉讼支出5000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马利清负担。
杨根先生的《论宋代八大窑系》,跟你这个论文应该是一类的,那篇文章应该算作对宋代陶瓷考古的一篇简单综述,何况那里面也有一些错误,比如他认为定窑白瓷的釉有化装土的遮盖作用,其实后来根据实验发现那是一种特殊烧成条件下的莫来石析晶现象。所以,希望楼主做这篇论文不必太紧张。既然是写论文,而且是考古学论文,那么我想再补充一下,以便让楼主的论文写得更方便,楼主既然学考古,应该知道在论述考古学意义上的某类器物的时候,要交代清楚这类器物从何处来,到何处去,所以我要补充的是:唐代玉器体现了之前器物的哪些东西,又影响到之后的什么,从器型上说,唐代继承之前玉器的器型,除了常见的礼器,佩饰,容器外,还出现了玉册这样的新器型,原来传统的一些器型,比如射(不是这个字,我字库没有那个字,意思是扳指)型佩,这类东西从战国开始流行,两汉最盛,南北朝继续沿用,但是到了唐,这类东西在关中地区目前尚未有发现,可见这类东西应该是在北周时期在关中消亡的,相对的,南北朝佛教的盛行,影响到唐朝玉器出现新品种,比如飞天这样的佛教题材玉器,这类是唐代人物造型圆雕玉器的代表作,我们可以注意到,唐以前的圆雕人物玉器非常少,但是唐以后这类东西陡然增加,而且宋明两代的圆雕玉人物的风格,基本和唐代的没什么太大差别,这是非常值得注意的,从加工工艺上来说,唐代玉器一方面继续沿用传统的砣具碾琢技法,另一方面,曾经在秦国玉器上出现的连点成线的錾刻工艺又出现了,并且有了创新,应该是和同时期流行的金银器錾刻工艺有关,如果具体分析唐代琢玉所呈现的短粗阴刻线对艺术表现的帮助,则不难发现,在何家村和长安薛氏墓出土的玉带饰上,这种阴线很好的表现出了浮雕人物或者动物遒劲的肌肉,这与唐朝以肥为美的审美观吻合,还有金银细工与玉器的结合,在唐朝发展到一个高峰,这种装饰手法在先秦就出现了,但是金银用于玉器装饰最多的还是唐朝,应该注意到,在玉器有很强烈的意识形态符号意味的先秦两汉时期,玉器在中原华夏文化圈常见,而金银则很少,相反,金银多见于北方游牧民族。唐代金银如此之多,且金玉结合,应该是唐代开放,民族融合的一种体现,另外唐代的玉料种类较之以前也极大丰富,先秦秦汉时期,我国的传统玉石器原料,主要是软玉,玛瑙,水晶,车蕖,松石,岫玉这几种,但是唐代开始有了宝石类的东西。以上就是我要补充的东西,另外,给你一点建议,唐朝玉器出土的情形说明,除了陈设玉器外,随身佩带的玉器种类非常单一,从工艺水平上说,甚至还不如先秦时期的一些精品,虽然说这与六朝以来汉人对玉器观念的转变从而影响了玉器制作有关,但是应该还有其他的原因,我觉得如果你的论文能够从对唐朝玉器的形态描述中透视出唐朝对玉的一些意识形态层次的东西,应该是很有深度的,如果能够把全国各地出土的唐代玉器进行分期,分区排比研究,从而能够说明唐在安史之乱前后,从开放到闭锁的文化心态变化在玉器上的表现,就更完美了
第3个题目可以考虑。原因如下:
1、先否定2、3两个。唐代帝陵已有很多研究,你再搞初步就是画蛇添足;非中原是什么概念?这么大的范围怕是搞不了吧。除非是一个遗址的,或者说是个别的几个或一组青铜器。
2、再说第1个,已有的夏商遗存怕是发掘报告和调查报告都发了,你若做个综合性的研究,难以写出新意,也是初写文章的大忌。
3、做第3个题目因为地域限制可以有所突破,但同时要掌握整个陶瓷发展的历史和占有已有的发掘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已有研究成果作出自己的推断。
韩国河主要从事秦汉考古与秦汉史的研究,一直侧重于秦汉礼俗与丧葬制度方面的探索。截至目前,发表相关的论文、考古报告及简报50余篇,出版相关著作4部。其硕士论文《关中地区中小型汉墓的研究》(1986年,西北大学)第一次对西汉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关中地区中小型汉墓进行了全面概述和总结,并提出了分期特征和时段特点。博士论文《秦汉魏晋时期丧葬制度研究》(1996年,武汉大学)集前人研究之大成,充分发挥“二重证据法”的作用,对秦汉魏晋时期丧葬制度的特征、规律进行了科学的总结。博士论文《中日考古学的比较研究》(1999,日文,广岛大学)中,有关章节比较了中国东周秦汉陵寝制度产生、发展与日本弥生-古坟时代陵墓制度的异同特征。第一、秦汉陵、墓制度方面的研究。 《秦汉魏晋丧葬制度研究》,陕西人民出版社,1999年;《西安龙首原汉墓 甲编》考古发掘报告,合著,西北大学出版社,1999年; 《论秦始皇陵》 ,日文,《博古研究》17期,1999年;《论秦汉魏晋时期的家族墓地制度》,《考古与文物》1999年2期;《论汉晋时期合葬礼俗的渊源及发展》,《考古》1999年10期;《论秦汉魏晋时期的厚葬与薄葬》,《郑州大学学报》1998年5期;《简论坡形墓道》,《郑州大学学报》2000年5期;《秦代墓研究的几个问题》,《文博》2002年3期;《“温明”、“秘器”与“便房”考》,2002年中国秦汉史第九次年会暨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西安。致力于东汉陵墓制度的调查与研究。这些研究在秦汉丧葬礼俗研究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第二,秦汉都城与物质文化方面的研究。 《长安汉镜》,合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该书是第一次对长安地区墓葬出土的汉镜(有一部分战国、秦代铜镜)进行全面研究,有学术补白意义。《西安北郊出土博局镜探析》,合著,《考古与文物》2001年5期; 《汉长安城规划思想辨析》 ,《郑州大学学报》2001年5期;《汉代考古学的研究与思考》,《中国文物报》2000年10月18日;《两汉时期文明的特点——兼论两汉时期中原文明的地位与作用》,《中原文物》百期纪念暨“中原文明学术研讨会”,2001年,郑州。另外,参与秦陵兵马俑原料产地的研究。《秦始皇陵兵马俑原料来源的中子活化分析》,《中国科学》2002年10期;《用模糊聚类分析研究秦陵1号和号坑兵马俑的原料产地》,《科学通报》2002年11期。第三,中日考古比较方面的研究(相当于公元前3-公元3世纪)。 《中日考古学比较研究的视点和存在的问题》,《华夏考古》2001年2期;《日本发现三角缘神兽镜源流述论》,《考古与文物》2002年4期;《日本弥生时代的铁器研究》,译文,《江汉考古》2001年3期;《瓮棺葬与弥生时代的渡来人》,日文,《广岛县埋藏文化财调查中心研究辑录 9》,1999年;《论日本的初期国家》,日文,《广岛县埋藏文化财调查中心研究辑录 9》,2000年;《日本发现的三角缘神兽镜》,日文,《しにか(月刊中国)》,1998年12期;《奈良新出土三角缘神兽镜的论争》,《中国文物报》1998年7月8日。这些成果对促进中日考古文化(汉晋时期)的比较研究以及相关问题的进一步深化有一定学术价值。为人师表,不怕吃苦,奔赴田野考古第一线。2002年9-12月,作为考古发掘领队带领2000级考古专业本科生及2001研究生在新乡李大召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实习,不但圆满地完成了教学任务,也成为国家文物局项目的资助对象。2003年7月至12月,继续带领2001级考古专业的本科生、2002级研究生在这个考古工地发掘及整理。2004年3月,作为考古领队在登封南洼遗址展开调查及发掘,发现了二里头文化时期的环壕聚落遗迹,该遗址被列入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课题“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子项目。加强素质教育,提升学生学术素养。2001年以来,先后为本科生及研究生组织了近二十次学术报告,主要两个系列,一是中国历史与考古学研究的最前沿;二是中原文明的研究(此系列仍在继续)。这些讲座的开展,不但扩大了学科的研究视野,也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了最鲜活的学术给养。2005年11月11—14日主办了“中原文化与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
考古学与现代科学的关系是水乳交融、亲密无间的那种母子关系。它们都是破除迷信的有力思想武器,种豆得豆,种瓜得瓜。顺着现代科学的辩证思维方法这根藤去摸索古代人类文明发展这个瓜,就会十拿九稳。反之,顺着考古工作不断发现的线索,来应证现代科学发展的轨迹。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阴成形,阳化气。克服人性中无边欲望,就会天人相应、天人合一。以水为参照物——谦受益,满招损。有言道:无古不成今。人类最大的敌人正是我们自己——人是高等动物中的主宰,而主宰人类的不是神,是科学,是整个人类公同拥有的文明——古代科学和现代科学的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