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促进我国创业板市场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 2 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财政政策研究 3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选择
4 积极财政政策下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与化解 5 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配合问题研究 6 促进中国可持续发展的财税政策选择 7 当前我国财政政策实施效果及对策建议 8 公共物品市场化提供问题探讨 9 论我国公共物品供给方式的改革 10 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研究
11 我国公共物品供给的城乡差异及统筹发展研究 12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制度浅析 13 浅析政府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价问题
14 公共服务均等化与财政转移支付结构的调整 15 我国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效率问题探讨 16 我国公用事业财政补贴改革研究 17 提高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财政思考 18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与地方财政风险防范研究 19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国际比较及启示 20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对策分析
21 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提高地方财政效率研究 22 后农业税时代农民的增收问题研究 23
减少农村贫困对策研究
24 农村综合改革与财政关系问题研究 25 构建我国新型农村公共财政体制的思考 26 完善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问题探讨 27 不发达地区农村反贫困的财政政策选择 28 关于土地财政问题的研究 29 关于民生财政的探讨
30 论公共财政与民生财政的关系
31 我国公共财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途径 32 论我国财政公共选择与决策制度的完善 33 论我国财政的民主化与法制化建设 34 社会保障税费改革研究 35 关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研究 36 我国教育支出效率探讨
37 我国财政性教育支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38 提高我国行政管理支出效率的思考 39 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研究 40 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改进
41 我国行政管理支出增长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42 国债适度规模及风险探讨 43 我国城市低保制度建设分析 44 我国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研究 45 社会保障基金运营风险防范的思考 46 论我国复式预算改革中存在问题 47 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的思考 48
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探
可以写《以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等等,比如以写《以统筹城乡发展》为例,统筹城乡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党中央从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对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正文: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乡关系的变化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这一阶段的政策特点是以农补工,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量沉淀在土地上。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一定必然性,但也导致城乡二元体制逐步形成并不断强化。
二是改革开放后到党的十六大前。逐步放开农产品市场,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大量转移,城乡经济的关联度显著增强。
三是党的十六大以来。确立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强农惠农政策体系不断强化,初步搭建起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制度框架。
国家实施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农村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全面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扩大;逐步放宽农民进城就业和居住的限制,推进城乡平等就业,积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等。
在充分肯定城乡关系发生积极变化的同时也应看到,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社会结构加快转型、利益格局深刻变化的大背景下,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增收困难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城乡发展差距扩大的势头仍未得到遏制,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依然存在。这主要表现在:
农村资源要素流失问题仍然突出。在市场机制作用下,资本的趋利性使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资金大量流向城市,在农村形成巨大资金缺口。土地征收征用对农民的补偿标准不合理,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明显向城市、向非农部门倾斜,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缺乏保障。农民工工资依然处于较低水平,与城镇职工同工不同酬、工资与实际劳动贡献错位的问题依然存在。
公共资源配置不利于农村的问题仍然突出。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但由于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底子薄、投入欠账多,目前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深度还不够,公共品供给偏向城市,造成城乡居民在享受公共服务方面差距过大。财政支农力度与国家财力的增长状况还不相匹配。
市管县体制从资源配置上强化了市级政府的调控能力,出现了地级市本级与县级争利、财富日益向市级集中、财政投放日趋集中在市本级的现象,带来县及县以下政府促进发展和提供服务所需要的公共资源严重不足问题,加重了“城市偏斜”。
工业化、城镇化与农民工市民化相脱节的矛盾仍然突出。农民工进城就业,不仅希望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而且强烈渴望融入城镇。但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下,他们仍被视为城镇的“过客”。
城镇对农民工“经济性接纳,社会性排斥”,“要务工不管安居”,农民工进城落户门槛高,不能享受同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不能在城镇落户定居,长期奔波于城乡之间。这种不彻底的转移方式起不到稳定减少农民、使土地向务农劳动力稳定流转集中的作用。
农民市民化是一个长期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创造条件,让农民在城镇安居乐业;又要允许农民继续享有对土地的权益,以此作为应对不确定性及各种风险的生存保障。这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需要。
县域经济和小城镇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应扩大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实行财政“省直管县”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县级财政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加快建立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机制,保障基层政府履行基本职能。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依法探索在行政上省直管县的体制。实行有利于小城镇发展的投资和土地政策,加大国家对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增强小城镇的吸引力,把县城和中心镇建设成为生产要素集聚和承载农村人口转移的重要区域。
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是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重要特点,应从战略上协调好二者的关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我国不能像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那样,待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后再去推进农业现代化;也不能走一些发展中国家那种大量进城农民沦为城市贫民的发展道路,不能在城市周边形成大量贫民窟。
必须立足国情,确保在农村不凋敝、农业不衰退、农民不破产的情况下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在推进城镇化的同时应深化农村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进程,加快农村二、三产业发展步伐;加强农村人力资本开发和新型农民培养,全面提高农民素质;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努力把现代文明引向农村,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论文
内容提要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当前,应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为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些理论问题需要深化认识,有些政策问题需要认真把握。
新农村建设新在哪里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上世纪50年代以来党的文件中曾多次使用过这个提法。尽管是同一提法,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更丰富的内涵和更全面的要求。
新的背景。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提出的课题。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现在已经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阶段。工业反哺农业的政策重点,不是直接对农民进行收入补贴或对农产品价格进行补贴,而是指从用农业积累支持工业转向加强对农业的扶持和保护,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找文章,到]惠及农民,让公共财政更多地覆盖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提法,与党的十六大第一次正式提出的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统筹城乡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及随后连续重申的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说法一以贯之,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具体化,是遏止城乡差距拉大趋势、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也为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做好“三农”工作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更全面的目标。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建议》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个字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应该是:在未来15年左右的时间,使农村的整体面貌大为改观,城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具体目标应该是: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和文化等社会事业,形成家庭和睦、民风淳朴、互助合作、稳定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明显改变村容村貌;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更完整的思路。在指导思想上,明确了一个基本认识,即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是发展农村生产力,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庄建设;强调必须坚持统筹城乡发展这个根本指导方针,在符合农民意愿、带给农民实惠、得到农民拥护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在具体工作思路上,不仅注重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改变村容村貌,而且注重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仅重视在经济上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而且重视在政治上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强调继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仅强调立足于促进农业和农村自身的改革与发展,而且重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不仅强调政府的支持和引导,而且注重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不仅立足于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而且谋划长远,提出了保障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政策框架。
“十一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在哪里
“十一五”时期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新农村建设要开好局、起好步,必须集中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真正带给农民实惠。
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进程。稳定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切实维护农民的权益。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优化农产品品种,充分发挥各地的比较优势,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加大初级农产品的加工转化,积极发展农产品的现代流通方式,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起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应对进口农产品的冲击,扩大我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创造有利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和法律环境,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切实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劳动技能,培育新型农民。
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2005年国家财政收入达到3万亿元,而中央财政用于同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六小工程”建设方面的资金约为293亿元,尚不足财政收入的1%。与此相对照,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8万亿元,其中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达2万多亿元。应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别是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由以城市建设为主转向更多地支持农村中小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广大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逐步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同时,不断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其教育质量。加大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构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新机制。
逐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看病难、医疗费用高、医疗保障程度低,是当前农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病户的医疗负担,但保障水平仍然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应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逐步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逐步建立适合农村实际的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完善农村“五保户”和重病、重残人群的供养、救助制度,逐步提高供养、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养老保障方面,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家庭养老、土地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农村建设的资金从哪里来
推进新农村建设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钱从哪里来。“十五”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更加重视,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财政支农投入绝对量大幅度增加。但是,同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需求相比,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仍是低水平的,城乡财政资源配置不对称的状况没有彻底改变,支农投入渠道不宽及投入结构不够合理、支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够完善、中央和地方之间农业投入职责划分不清、支农资金使用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推进新农村建设,迫切要求继续增加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总量,形成支农资金的稳定投入渠道;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统筹安排支农资金使用;改进政府农业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发挥政府投入的导向作用,逐步建立起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继续加大中央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预算内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农业基本建设的比重。制定更加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在法律层面上保证政府支持与保护农业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调整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方向,突出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重点。财政支农资金应主要用于解决农村发展过程中市场解决不了的问题,即主要提供农业发展所需的公共产品,重点选择对农村发展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项目;而对于那些市场能够解决的投资项目,政府不必大包大揽。根据财政支农目标和重点,逐步改变过去财政支农资金渠道多、分类不合理的状况,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要求,适当归并设置支农资金,突出财政支农资金的公共性。
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政府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近年来,财政支农投入高度依赖中央政府,而地方财政的农业支出比重却呈逐年下降趋势。新农村建设需要各级政府共同承担责任。应在完善财政体制的基础上,明晰各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同时,在政策上明确地方政府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更大的比例用于新农村建设。
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的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政府不能大包大揽,不能包办代替。特别是在村庄一级,政府的投入只起到引导作用,还要充分发挥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和农民在投入中的应有作用。调查表明,如果能让农民直接受益,大多数农民是愿意为集体小型公共工程出资出劳的。当然,组织动员农民参与公共工程建设应建立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绝不能违背农民意愿,更不能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变相向农民要钱要物。发挥社区集体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需要加快改革征地制度,缩小征地范围,允许探索集体土地流转的有效途径。应在符合国家土地利用规划、严格管制非农用地总量的基础上,把更多的非农建设用地直接留给农村社区集体组织开发。这是增加社区集体组织收入的最重要来源,可以为新农村建设直接提供大量的资金。
动员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除了政府增加投入,重要的是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应在鼓励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进入农村发展产业、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农村发展社会事业、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利用当地资源加快发展等方面制定一套强有力的支持措施。国家应制定“以奖代补”等特定财政扶持政策,对由社会资本牵头的一些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益性支出给予鼓励、奖励和补偿。改革和创新金融体制,对农业企业予以信贷扶持,建立支持新农村建设的中长期融资和政策性扶持的机制。
强化信贷资金的投入。在近几年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财政走到了前台,而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远远不够,农村资金大量外流。必须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以培育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合理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为目标,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的整体改革,强化信贷资金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
工业和城市如何带动农村发展
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是要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分割开来,更不是要把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城镇化对立起来,而是要使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更加紧密地联系起来,把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解决“三农”问题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切实贯彻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发挥好工业和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
为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创造更多机会。解决我国的就业问题,关键是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把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给予其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应继续促进农民向城市合理有序流动,依法维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当前,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有别于农民和市民的最大社会群体,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而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是社会公正的体现,也是政府的基本职责所在。应在法律层面规范劳动关系,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强化各级工会的功能,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引导和促进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的形成。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服务覆盖农民工的制度。
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壮大县域经济。县域人口占全国人口的70%以上,县域社会总产值占全国社会总产值的50%以上。我国需要向城镇转移的农村人口数量巨大,他们不可能全部进入大中城市,其中相当一部分人要在县及县以下城镇生活和就业。因此,在鼓励农民跨地区流动、进城就业的同时,必须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不断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在各级政府中,县级政府对推进新农村建设负有最直接的责任,应探索赋予县级政府更多的经济、行政管理权限。
积极将城市优质人力资源导入农村。除了在资金投入上向农村倾斜,还应通过机制创新,把城市的人才、科技引入农村,以优质的人力资源支持农村发展。教育、卫生、科技等部门应制定对农村的人力资源对口支援政策。
健全农村工作的协调机制,形成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合力。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负有责任。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建立一个强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增强统筹城乡发展的意识,积极转变职能,将工作职能向农村延伸。为了避免工作中的空缺与重叠,有效促进政策的集成、资金的整合,开创“三农”工作的新局面,在各级政府中应确定一个“三农”工作的抓总部门,健全“三农”工作的协调机制。
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改变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目前,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依然存在,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城乡差距过大的根本原因,就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体制。因此,应把完善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尽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措施来抓。
加分!
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制度思考
正 确认 识 当前和今后农村形势是启动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农
村问题的根本还在于农村的制度问题,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现
状,首当其冲的应是改变现行的农村制度。目前我国农村现有的
组织制度是改革开放初建立的,其目标是解决农民的温饱问题。
随着这一目标的实现,旧有的组织制度已经衰弱,在农村进一步
发展进程中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微弱。而新的组织制度尚未形成
完整体系,无法满足把农村纳人市场经济的要求,这就造成农村
现在正处于一个制度上的断层阶段,堕需政府建立一套新的完善
的制度来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
一 、 当前 农村进一步发展面临的制度瓶颈
1. 以 联 产承包为主的农村地权制度不能适应现代农业的需
要
家庭 联 产 承包责任制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曾极大地调动了农民
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的提高,在这一制度下农
村的温饱问题得以基本解决。但是应当看到,这一制度是建立在
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之上的,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这种简单的分离,在实质L
仅仅是农村产权在旧体制下的一种局部的、微观的、暂时的调
整,没有触动农村产权的核心一土地制度,不能适应发展现代
农业和农村非农化对产权制度所提出的要求。我们目前面临的问
题是:首先,我国农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农民只有30年的土地
使用权,土地的使用权经常会重新分配,导致了农民对土地没有
归属感和安全感,它带来农民易对土地过度使用,用得多、养得
少,不愿意在“公有”的土地上投资太多,从而造成农业产量下
降。其次,由于农村土地是按照人口平均分配的,随着人口的增
减,土地会被一步步地碎化,以分配给新出生的人口,这样碎化
土地,不利于农业的规模经营,不利于现代农业体系的建立。再
次,由于土地集体所有,因而集体的代表-一村委会有权处置农
民的土地,包括出租、转让、拍卖等,村委会可以以国家的名义用
低于市场的价格征收农民的土地,然后以市场价格把农民的土地
卖给投资商、房地产商等,从中挣取巨额差价,其实质是对土地
的处置收益绝大部分由村委会等组织获得,而农民在失去土地这
样的基本生产资料之后,仅得到了少量的补偿,严重损害了农民
的利益。
2. 不 合 理、不规范的农村财政制度难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
资金保证
(1 )没 有 规范的支农资金管理体制。这些年来,中央政府从
统筹城乡发展的角度在支农问题上已经迈出了很大步伐,目前正
在进一步加大支持三农的力度。除了在农村医疗等方面中央政府
投人力度较大外,在深化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方面,中央
与地方各级财政累计也将新增高额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与此同
时,在农村道路建设方面,国家也将在“十一五”期间,把农村
公路建设作为交通发展的战略重点,计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20万
公里,这是中央政府继免除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
费的决定之后出台的又一项重大政策。但是我国目前支农资金的
使用又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如财政支农资金投人渠道多,资金
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地方基层挤占挪用支农资金现象普遍,有
很大一部分支农资金被挪作它用,真正用于农业、农民和农村的
资金大为减少。u时此要抓紧建立规范高效的政府支农资金管理体
制和运行机制,优化投人结构,统筹使用支农资金,保证支农资
金能够用于解决农村最薄弱、农民最急需的间题。
(2 ) 农 民没有取得贷款的有效途径。一是随着当前主要的涉
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的破产,以及农村基金会的失败,农民贷
款渠道进一步变窄。二是由于农业生产经营风险较大,回报率又
比较低,而农民比较分散,贷款管理成本高,在各种金融风险的
威胁下,各金融部门常常表现为“慎贷”、“借贷”,甚至拒绝从
事涉农贷款。三是没有从法律上明确农户为市场法人,而农民以
自然人贷款又没有法律依据,所以无法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扩
大生产经营的规模。四是贷款手续复杂,银信部门的服务不到
位。五是担保和抵押、质押要求繁多,给农户贷款造成人为障碍。
基于上述原因,即使许多农户有进一步扩张的欲望和需求,但是
因缺乏相应的金融支持而难以如愿。
3、 农 业 产业化进展缓慢阻滞农村生产力的发展
当前 我 国 农业正处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由催耕催种的
农业向市场农业,由粗放农业向精品、精准、集约农业转轨的过
程。但是这一转轨过程缓慢,产业化还没有形成成熟的体系结
构,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进人瓶颈阶段。具体来说,造成这种现象
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 对 农 产品的价格补贴不足。如果按W TO协议计算口径,
把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的财政支出、粮棉油糖价格补贴计算在内,
1996年一2000年,我国农业补贴总量分别为1083亿元、1267亿
元、1826亿元、1709亿元和2200亿元,分别占当年农业总产值的
4.9%, 5.3%,7.4%,7%和8.8%。按照相同的口径,发达国家的补贴
水平约为30%一50%巴基斯坦、泰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
约为10%一20%, [2) 同时,国家国家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不配套、不
完善,对农业的扶持还不能完全落到实处,如农产品的价格政
策、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农业科技的研制、开发和推广等,很
大程度上要靠地方政府和农民来承担,而地方政府和农民自己目
前显然无力良好解决这些问题。
二是 小 农 经营模式严重阻碍着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家庭联产
承包虽然解决了农村的温饱问题,但也有它的负面影响,即土地
使用权分散在各个家庭中,难以形成规模经营。目前我国大部分
地区还是采用传统的小农经营模式,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程度不
高,没有条件建立像国外那样的大农场,没有建立产、供、销一
条龙,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从而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
4. 农 村 基础设施的供给不足造成农业生产潜力下降
基础 设 施 包括交通、通讯、生活用水、农田水利设施等。筹
集并占有一定数量的公共产品是乡村基层政权推动社区经济和社
会发展的重要前提。根据《农业法》,农村主要的、大j1的、跨
区域的公共产品筹集应是中央、地方和农民个人三方共同负担,
但是源于财政分权改革的不彻底性,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不对
称。实行分税制后,财权有向中央及省政府集中的趋势,即“强干
弱枝”,而事权却逐级下放,一些本应由中央及省政府供给的纯公共产品,如义务教育、计划生育、民兵训练等,却下放到乡镇一级,加
重了乡镇的负担。而乡镇政府由于本身财源有限及机构臃肿,导
致财政紧张,没有财力为公众提供纯公共物品。
5. 社 会 保津制度不健全制约着农业经济的变革
首先 是 教 育保障问题。我国己经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并在
农村实行了减免学费的政策,以保证农村孩子受教育的权利。但
由于农村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设施差,很难保证农村孩子享有与
城市孩子同样的教育质量。同时高校高昂的学费也限制了农村孩
子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从而进一步造成了农村知识型人才的匾
乏,不利于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其次是生活保障问题。目前
我国还没有在农村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除了最低生活保障
制度已经基本开展起来以外,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均呈现出覆盖
面窄、保障水平低等特点。现阶段农村居民应对生存风险的基本
方式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国家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推
动力还显得不足,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速度还显得缓慢。农业
是弱质产业,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市场风险高,随着我国农村市场
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社会的风险和压力还会继续增大。而在目
前,包括进城就业的农民在内,除了土地之外没有别的生活保障,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养老保障的
功能正在逐渐弱化,单一的土地保障使得农民的就业空间和渠道
窄,在收人和就业不稳定的预期下,根本不敢放弃土地,这又在
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小农经营,阻碍了农业规模化和专业化发展。
二 、新 农 村制度建设中的路径探讨
当前 , 政 府对新农村建设的宏观政策是“多与少取放活”。
“多予”,是指政府应该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制度支持、财政支持和
资源支持;“少取”,是指政府不应该过分地干预农村的正常社会
秩序,农村应该有一定程度的自治能力;“放活”,是指政府在农
村问题上只应该起引导作用,而真正意义上的主体是农村自身,
这就要求充分调动农村人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政府在农村问题
上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但是主要的是应该在以下方面有所作为:
1、 推 进 土地现代产权制度的建立
建 立规 范 的真正现代产权制度意义上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
制,是突破当前农村进一步发展制度瓶颈的关键所在。为此,应
对现有农村土地按现行政管理基本单位村或者组进行全面地登
记,明确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和所有权客体,并以法律的形式
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财产权规定下来,发放农户个人拥
有的集体所有权份额的土地所有权证书。这样做有利于使农民的
财产权和土地所有权得到保障,解除农民在土地使用过程中的后
顾之优,同时也有利于防止土地进一步碎化,实行规模经营。正
如恩格斯所指出的:“耕地最初是暂时地、后来便永久的分配给
各个家庭使用,它向完全的私有财产的过渡,是逐渐完成的是与
对偶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平行地完成的。个体家庭开始成为
社会的经济单位”[31。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的被确立,将会将大大增
加农民对土地处置的自由度,使得土地转移价格将大大提高,有
利于遏制土地的兼并和被侵占。按照我国公民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的法律规定,作为一种私有财产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实践中就
难以被剥夺,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就得以受到有效的保护。
2、 建 立 健全农村公共财政制度
根据 我 国 农村实际状况,当前要重点抓好两个方面:(1)着
力加大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首先要健全支农资金的监控体系,
防止地方基层对支农资金的扣留剥夺,确保资金真正用到农业和
农村建设上去。二是要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压缩各项不合理
支出,积极研究和探索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将财政支持的
重点逐步由生产型转到公益性、公共性、非竟争性农村社会事业
上来。三是要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建立有效的组织协调机
制.对现有农业项目和支农资金进行清理、归类和整合,避免项目
的重复投资及地区的不均衡性,彻底改变“小而散”的状况,集
中有限财力,对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进行重点突破。第四要
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建立规范的财政支农资金转移支付制度.使
中央、省、市出台的各项支持“三农”的优惠政策尽可能多、尽
可能快的落实到基层农村。(2)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引导投
人。增加农民贷款渠道,通过贴息和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
户联保贷款方式,加大农业信贷投放,增加农户贷款,为农业结
构调整和发展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支持。
3、 增 加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 农 村 水利建设,抓好农村饮水、沼气、道路、用电等基
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是当前改善民生新农村建设发展的头等
任务。同时,还要积极支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现代农
业建设。为此,要进一步整合支农资金,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对于纯公共物品的提供,由中央政府和省政府负担大部分,地方
政府视财力而定可负担小部分,关键是要理顺中央、省、地方各
级政府的公共产品供给责任,做到财权与事权的对等;对于准公
共产品和混合产品的提供,应当通过明晰产权的方式引进多种供
给方式,可以采用公退民进、民办公助的方式,由政府通过补贴等
方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品供给。要保证私人资本的产权收益
及居民合法的私产以激励私人投人。大量的实证研究也表明:引
人产权主体多元化后,农村准公共产品供给已经发生了诱致性制
度变迁,大大缓解了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供给不
足的问题,同时也减轻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是一个农民、政
府、民间资本所有者三方皆赢的举措。141
4、 建 立 完善的农村社会保津体系
在市 场 经 济和农业生产经营国际化的条件下,农业的发展需
要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各级政府应加大在农村社会保障上的资
金支持,同时由于国家资金有限,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还需
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对此可以采取国家拿一部分,地方政
府拿一部分,乡村集体也拿出一部分,最后农民也要自筹一些的
办法推进这一进程。对于较为落后的地方,由于需要保障的重点
很多,易于出现政府“什么都想管,什么都管不了”的局面,这
就要求我们必须确定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优先顺序,将有限的政
府财力用到急需之处。为此,应注意分阶段、分区域地排出顺序,
先保障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基本生活需要,后创造条件促进农村
发展;先保证纯公共产品,后提供准公共产品和混合产品。
5、 调 整 农村产业结构
农村 产 业 结构调整的过程就是逐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
搞好农业结构调整,要坚持以潜在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坚持因地
制宜,发挥当地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的作用,大力发展
农村产业化经营,推广“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等方式,逐
步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针对当前农民对产
业结构调整的投入能力低,农民受教育文化程度较低,从而获得
市场信息能力较低以及农业科技开发能力较低等突出问题,各级
政府要合理规划,形成系统的思维路径,制定更加符合农村实际
的政策,科学地指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调整。
总之 , 推 进制度创新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所在,它又是一个
长期的、逐步推进的过程,政府在这一过程中应当充分发挥其主
导作用。中央政府着重制定出科学的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制度框
架和建设目标,给农村制度的建设提供宏观指导;地方及基层政
府应积极贯彻执行上级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因时因地制宜,创
造性地开展工作,大力推进本地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