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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毕业论文认定

2023-03-11 07:36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博士毕业论文认定

俗话说考上博士很简单,但是博士毕业却很难,很多博士考上之后并没有研究成果,所以就延期毕业了,延期就延期好几年,也让大家好奇博士的毕业论文到底需要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才能够准许毕业。没有谁的成功,是随便的,也没有一个博士是不研究学习的,博士学位也代表了一个人的理论成果跟能力。他们的毕业论文需要达到一个很高的标准。

首先,博士毕业很难是因为博士论文标准很高,他们的论文要有实用性。博士研究的领域都是不同的,所以他们的论文也要在自己所在的领域做出成绩,比如一个法学博士,他的论文就需要推动法学领域发展。他们的论文最好是前人没有涉及过的,没有研究过的,如果他们能够在前人没有研究过的领域中做出成绩,那才达到合格的标准。

其次博士毕业论文的写作框架包括摘要、目录、正文、结论致谢,参考文献以及附录,通常要在十几万字以上。很多本科毕业生的论文只有几千字,硕士毕业生的论文只有一万字左右,但博士的毕业论文要达到十几万字才算合格,而且期间不能够有凑字数的行为,要认真对待。而且博士论文的题目应该言简意赅,对全文要进行高度概括,并且要有创新性,这也是很难达到的标准。论文不合格是不能毕业的,所以毕业很难。

最后,博士毕业论文应该生动活泼一些,要通过图表案例等等表达自己的观点,不能有任何错误。博士毕业论文的格式是不能出错的,而且图表也是博士论文的衬托工具,他们的论文也是要发在期刊杂志上的,所以一定不能够有错误,而且要进行论文查重,目前很多学校对博士的毕业论文要求各有不同,比如,北京大学就要求博士必须有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的核心期刊或者是国际重要刊物上发表文章或者是被接受发表两篇论文。如果达不到这个要求,是不能毕业的。

博士学位论文达到什么水平才算通过?

中国没有论文博士学位一说,中国也不承认论文博士学位,中国只有博士学位。
博士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本专业的最高学识水准的学术称号。在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种学位中,博士学位是最高的一级。
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博士学位资格:
(一)申请人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硕士学位证书;2.最后学历证明;3.准备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4.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5.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加印密封);6.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
学位授予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确定具有申请资格的申请人,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综述性论文算博士毕业条件吗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提高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不断提升学位授予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学术论文是指研究生在攻读相应学位期间,以学位论文相应内容为基础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研究生为学术论著的第一作者,署名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导师应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南方医科大学。

第三条 导师为联合培养单位者,第一作者单位可以为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也可以为1南方医科大学和2××医院(1、2为共同第一作者单位,但1、2的顺序不得颠倒);通讯作者单位署名要求同第一作者单位。

第四条 与国外单位联合培养者,学校可以为非排名第一的第一作者单位,但导师必须为共同通讯作者。

第五条 学术论著有并列作者时,其后的作者排名按前面作者人数依次顺延计算。

第六条 本规定所指的SCI(科学引文索引)以各检索系统年度《期刊引用报告》为依据,SCI论文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年度《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为准。中文核心期刊(北京大学版)、CSSCI来源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版)、中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版)、《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以学校认可、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的为准。

第二章 申请博士学位

第七条 各专业(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心理卫生学等两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除外,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和药学专业中进行中药研究的除外)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二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含)期刊(或IF>5)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三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一区以上(含)期刊(或IF>10)发表学术论著1篇。

第八条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心理卫生学等两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专业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一类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或以第一作者在《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二类期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著,或发表第二章第七条要求的学术论著。

第九条 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专业及药学专业中进行中药研究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著至少3篇;或发表第二章第七条要求的学术论著。

第十条 各专业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含在职博士研究生),其发表论文要求同本专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第十一条 各专业学术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著至少2篇;或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三区以上(含)期刊(或IF>3)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二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二区前半区以上(含)期刊(或IF>7)发表学术论著1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前三位)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一区以上(含)期刊(或IF>10)发表学术论著1篇。

第十二条 各专业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其发表论文要求同学术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

第十三条 本章中未特别注明的第一作者均指排名第一的论文第一作者。

第十四条 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一区期刊发表学术论著者或以第一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含)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著者,可准予提前答辩毕业,并申请相应学位,但提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

第三章 申请硕士学位

第十五条 各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的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除外)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或符合以下条件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论著:

(1)SCI论文分区四区以上(含)期刊的论著第一作者;

(2)SCI论文分区三区以上(含)期刊(或IF>3)的论著前二作者;

(3)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含)期刊(或IF>5)的论著前三作者;

(4)SCI论文分区一区以上(含)期刊(或IF>10)的论著前四作者。

第十六条 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下的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下的公共卫生政策与管理专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中文统计源(含)以上期刊或《南方医科大学人文社科类期刊目录》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第十七条 各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发表论文要求同本专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第十八条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者应以第一作者在中文统计源以上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著。

第十九条 为鼓励我校硕士研究生延续和进一步深入课题研究,争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著,对于毕业当年考取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硕士研究生,如已达到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完成课题研究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导师允许其不发表学术论文,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第二十条 导师近三年内曾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SCI论文分区二区以上期刊发表过学术论著的,其所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确因课题需要不便发表学术论著,并已达到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完成课题研究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导师提出申请,由导师在两级学位评定委员会陈述理由,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后也可以不发表学术论文而授予硕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本专业及相关专业SCI论文分区三区以上(含)期刊(或IF>3)发表学术论著的,可提前申请毕业答辩和相应学位,但提前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答辩,否则不得申请提前毕业答辩。

第四章 相关成果界定

第二十二条 为鼓励研究生开展技术创新,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成果以排名前二位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成功申请国际发明专利1项,等同于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本专业SCI论文分区第四区期刊发表学术论著1篇。

第二十三条 凡学位论文为保密课题的研究生,课题密级应由下达课题主管部门批准,经学校保密委员会审核后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备案。承担机密级(含)以上课题的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排名第一)在相应的保密论文集发表3篇学术论著或向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咨询报告,硕士研究生应在相应保密论文集发表1篇学术论著或向有关部门提供政策咨询报告,才可申请答辩。所发学术论著或政策咨询报告须由学位评定委员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组鉴定是否达到相应学位申请要求。承担秘密级课题的研究生,应将学位论文的非保密内容按相应要求公开发表,方能申请答辩。

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必须填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涉密申请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从事涉密课题研究保密承诺书》,经校保密委员会或下达课题主管部门保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送研究生学院培养科备案,否则不予认定。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提交的学术论文只限定于在期刊正刊上发表的学术论著。

第二十五条 申请各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学术论文,不包含文献综述、病例分析报告。

第二十六条 对于导师排名第一、研究生排名第二的学术论文,且第一作者单位、第二作者单位、通讯作者单位均为南方医科大学的,视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本条仅适用于硕士研究生。

第五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学位申请人在提出学位申请前,应按规定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填报《研究生发表论文信息采集》,并提交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封面、刊物目录和论文全文),或提供发表学术论文出处的超链接(电子版)供审查。

第二十八条 提交的学术论文应以正式刊出为准,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收录的学术论文,也可以是清样、校样或录用函,但需导师签名担保。对于未能如期正式发表的,取消导师以后的担保资格。

第二十九条 缓授学位研究生,如以中文学术论文申请学位,最迟应在毕业1年内申请补授学位;如以S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申请学位,最迟应在毕业3年内申请补授学位。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学科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本学科发展要求,制定不低于本规定的发表论文标准。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从2013级研究生起严格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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